動物園裡咬死過人的動物要被處死這種說法有可靠的法律來源嗎?
不限國家
===============================================================關於處死咬死人的動物的一個理由是,咬死過人的動物容易對人產生更大的威脅性,對飼養員的人身安全也會有更大威脅。聽說某國有獨居老人死後,家養犬食屍,這些犬被以這種理由建議處死。
以我的尿性應該寫點有技術含量的東西(你住口),但這個問題可寫的確實不多。評論里回答了題主,被建議寫成答案,想想問這個,無非也是因為最近寧波動物園老虎咬死人的新聞。我就展開寫了寫,沒想到有人很感興趣和鼓勵,就寫開了,不然題主的提問,第一部分就完全可以解答好。============以下是最後版本,原答案我就覆蓋掉好了===================
是時候好好談談動物園這件事了。
時至今日,
動物園管理在國外發展得很先進了, 國內很多人對於動物園卻仍然懷有非常陳舊的偏見和抵觸。比如認為動物園是動物的監獄,是「毫無必要的殘忍」,澎湃有個文章的標題甚至叫做《反對動物園》。事實上,現代動物園的角色早就不是維多利亞時代的獵奇展了,一個好的動物園,早已經過渡成為物種保護和教育的基地。比如說荷蘭的阿納姆動物園,它的黑猩猩繁殖記錄至今沒有被超越過——即使是珍妮古道爾也會為這樣的動物園感到驕傲。當二十一世紀已經走到了今天,承認吧,能完全不被當代人類活動影響和染指過的物種棲息地,可以說基本已經不存在了。人和動物之間的觀念,思路也早就變了。世界上目前最先進的動物園之一(不止一個),就建設在城市中心。
而國內的很多動物園,還悲哀地停留在娛樂和陳列這兩大功能上。
借這次的寧波雅戈爾動物園老虎咬人事件,來普及一下這些本應是常識的東西吧。
1、動物在中國法律中是怎麼被看待和處理的
首先還是要介紹一下中國的動物園系統。一般是分成城市動物園和野生動物園兩種。城市動物園歸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主管,是中國動物園保護協會下屬單位。而野生動物園是林業部主管,下面有野生動植物保護司和「雖然專業但並沒有什麼實權」的野生動物保護專業協會。林業局有時候從野外獲得一些動物資源,比如打擊盜獵收穫的動物,會送到野生動物園——是的,所以如果野外撿到受傷的小動物又沒人懂,可以打電話問當地林業局求助,而不是跑去百度一些不靠譜的信息試圖自行飼養。就說老虎吧,這兩種動物園都會飼養老虎,但這是兩套完全不同的行政系統。
動物在中國的法律規定中,差不多就是人的附屬財物。法律體系中動物並非法律責任的承擔主體,換句話說狗咬了人你要找狗主人算賬要賠償,打死了狗就是侵害了狗主人的財產。中國的法律規定中等於是默認,只要是動物,本質上都是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性的,動物園和動物管理者/主人為自己動物的危險性負責,這是義務。狗主人有義務保證狗狗不傷人。一旦傷人就需要承擔民事責任,除非有什麼抗辯理由,否則不能免責。
因此,攔車救貓狗這種事情,在這樣的法律規定中,正確的打開方式只有兩種:1,是否侵佔他人財產(貓狗是主人的財產),2,是否涉及非法屠宰(但是自家主人殺自己家貓狗是無所謂的,撿到野貓野狗也只是無主財產)。
相關立法當然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回到動物園猛獸傷人事故中,我們能依據的法律就是《侵權責任法》第81條規定,「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咬死人的動物不需要償命,怎麼處置是動物園的事情,因為動物園對動物負有管束的義務。至於事故發生後的責任在動物園身上還是在遊客身上,具體情況各有不同。無視標誌給動物投食,逗弄,因此受傷,這種很多了,並不只限於老虎等珍稀動物(猴子傷人很常見了),法律程序最後判定動物園不需要賠一分錢的例子也有不少。
那麼老虎咬死人了動物園內部會怎麼處理,有相關的規定嗎?如果你們去林業局網站搜,會發現其實並沒有明確的動物園動物傷人後的處理規定和辦法。各家動物園的處理情況也各有不同。並沒有「咬死人的老虎一定會被擊斃償命」這樣的做法。通俗地講,如果是狗咬死了人,必須負責的是狗主人,至於是否嫌這狗晦氣要殺了它,是狗主人的事情,這是他的財產。當然了,動物園肇事動物如果要處死的話,一般是需要上報主管部門審批的,這就是前面講到的分管的行政部門系統的事情了。
事實上如果檢索一下會發現,絕大部分肇事動物最多是被隔離、禁閉和挨點懲罰,可能會稍作調整換個地,很多就繼續正常飼養了。法理上等於默認,動物不能控制自己的危害性行為。這無論是不是珍稀動物都成立,哪怕是常見的猴子傷人也不例外。這樣處理,嚴格講起來,其實是有點問題的。 一些記者也曾經質疑過這樣的處理方式,這麼多年過去了,最後也沒有一個拿得出手的講法(據三聯的朋友說有安排諸如北京動物園之類嘗試製定一個這樣的指導建議或者規章之類的,最後沒搞成)。老虎被殺也大多是救援過程中迫不得已被擊斃(比如這次寧波雅戈爾動物園),或者因為救人過程中動物受傷最後不治身亡(比如瀋陽棋盤山冰川動物樂園09年時的老虎襲擊管理人員)。事後安樂死這種要問林業局等上級部門層層審批——比如上海動物園10年前後咬死飼養員的老虎就只是關了禁閉,之後轉移到其他城市動物園換了個環境。02年前後東北虎咬死人出事後,曾有單位打算搞個市民投票公決來決定肇事老虎的命運,沒搜到後續報道,不過應該是不了了之。國內很多咬死人的肇事老虎是仍然繼續正常飼養的。比如哈爾濱北方森林動物園08年有個老虎被警方確定吃了人,遺骸也確認了,肇事老虎啥處理也沒有。其實出台相應的規範或者指導,要求必須有專業人士評估一下肇事動物的居住環境和精神狀況,不說動物福利吧,哪怕是避免動物再次傷人,我認為還是有必要的。
當然,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擅自處死老虎是違法的,就算是肇事老虎,也是優先保護的物種,談不上「處決」——國際法有規定,珍貴的野生動物受到相關法律的嚴格保護,不能任意捕殺,動物園對此有遵守的義務。雖然國內動物園東北虎現在基本都是人工繁育的了,沒有珍稀到死一隻少一隻的程度,仍然還是受保護的。
2、動物攻擊人並不是天性
當然會有人認為動物園應該有應急方案,配備麻醉槍應對這種極端事件,之類的。這個視各家動物園的情況而定,會有一些安全演習和模擬,或者內部處理應對流程,但是基本上是沒有統一有效力的明文方案的(攤手)。順便科普一下「麻醉槍在動物園猛獸傷人事件發生時沒什麼卵用」這個常識。麻醉槍是國家管制槍具,還有配藥劑量/使用方法/藥效延遲等條件限制,緊急事件中調取麻醉搶救人,絕對是來不及的。主要動脈一旦被咬穿,死人就是分分鐘的事情,再好的大夫在場也沒轍。(深入一點的可以去看看騰訊大家已經有人寫過一篇《動物園的麻醉槍去哪了》)
所以呢,歪樓一下——這種重大的人身傷害事故,包括但並不限於老虎咬人( 比如山東招遠麥當勞圍毆殺人事件,麗江女遊客被暴打毀容惡性事件),在保護好自己的情況下,有個非常靈驗但是被忽視的方法,就是用——乾粉滅火器。公開場合很容易獲取,公車上一般都配備,一噴射所有生物都懵逼,什麼都看不見。射程大約2到3米左右,揚塵大約4米,噴完可以迅速逃掉。滅火器里的粉末少量吸入雖然無毒,保險起見,還是先警告一下對人噴射請務必謹慎使用! 作為極端情況下是可以考慮使用的(遠程攻擊+方便逃走保護好自己+容易獲取,三個條件少一個這就沒意義了),但是這招對人體有危害,大量吸入乾粉會窒息(少量不擔心,無毒的),而且粉塵可能有導致肺部纖維化的危險。動物園虎口救人時用這個應該沒問題,一般打架拿這個來弄對手就不要來找我負責了:滅火器畢竟是救命用的東西,不要濫用。
我自己拿過一個沒卵用的優秀消防隊員培訓證書,消防水槍這些我都會用,但只有滅火器使用我是現實突發事件中親身使用過,救了人命的,可謂個人非常受用的小技能。寧波動物園這次沒辦法,距離遠了一點,有條件的話,其實最好用消防高壓水槍驅散老虎,水槍的壓力可以把一個華南虎隔得老遠直接打飛(華北虎個子大可能不行,但貓科很多都討厭被水噴)。條件受限就沒辦法了,不然大概是一個比較理想的不用擊斃老虎的辦法吧,傷感。
P.S. 附送一個獨家消防器材的另類使用/打開方式:如果碰到商場飯店滅火器被封住、不更新、不能正常使用的話,可以打電話給當地消防部門投訴,我有個同學用這個來報復服務態度不好的店家,讓他們被罰了幾千塊。笑哭。
(請一定去學習一下怎麼使用,很容易學的)那怎麼避免遊客被動物傷害?這裡有一個很大的誤會,以和菜頭之類的作者為例,聲稱咬人是老虎的天性——這不太對的。動物實際上的天性是害怕人類的。從動物行為學上來說,動物對人的攻擊行為,一般出現在逃跑、避讓行為之後,換句話說,實在沒辦法啦,躲不掉就攻擊吧——領地和幼崽遭到侵犯這些情況除外。此外人和動物之間很容易發生行為誤讀,比如貓崽會通過咬母貓來吸引注意力,把主人當成母貓的時候也會咬主人求關注(主人:痛!是不是不喜歡我!哭哭)。比如老虎會出於好玩互相撲咬,這是他們同類之間玩耍的方式,但是這樣對待他很信任的飼養員時,在旁人眼中這可不就是要吃人了嘛。飼養員和動物關係很好,也可能會受重傷,畢竟大貓一爪子下了沒輕重,容易被當攻擊行為。把人當場食物來捕獵的攻擊行為,對動物通常來說風險太高了,除了精神失常的動物我還沒見過不怕人的——對,糟糕的飼養方式是會讓動物精神錯亂的,會出現非常規和不可預測的行為,和精神病人類也差不多。我見過一隻在十八線小城市動物園的美洲獅,大概有半年時間每次去看,都在瘋狂吼叫拍打園區出口的門,一點點瘦到脫骨,每次差點看哭。這就是一個糟糕的動物園案例。
通俗地講,千百年來各種物種和人類打交道的經歷,早就讓他們的認知和行為模式上學會了在野外見到人就跑。這也是為什麼野外觀測動物非常困難的原因(比如神秘的雪豹!有些研究者一輩子也沒成功見到過野外活體)。以老虎為例,能看到野生狀態下的老虎是非常珍貴了,一般是紅外錄像,藏在他們可能出沒的地點(同時還要小心不被農民拿走了),隔上一周或者更久回來翻看錄像。對這種日常生態工作感興趣的話,推薦去關注一個微博賬號,叫@貓盟CFCA ,是一個由生態愛好者和科學家組成、研究和保護中國野生貓科動物的民間志願者團隊,經常會分享這種視頻和相關知識。
2、動物園的正確打開方式
「咬死過人的動物容易對人產生更大的威脅性,對飼養員的人身安全也會有更大威脅」,這是個流行的講法。但這確實不能完全怪動物。動物園動物傷人的原因很複雜,很大程度上還真是人造成的。限於篇幅我只能簡單粗暴地講一下。
一方面這主要是動物園動物管理者的問題。比如說飼養員受傷,其實大多是日常流程操作是否規範、是否留出了避讓空間的問題,已經有專業人士回答過,不再贅述。比如有些國內動物園會增加完全違背動物天性的表演和拍照環節,馬戲團和動物表演中之所以獅子老虎傷人比較多,因為動物表演伴隨著大量對動物非常不友好的規訓和強迫,長時間處在非自然甚至應激狀態中,精神很容易出問題。有些小動物甚至會因為緊張死掉——比如果殼網科普過8萬次的「貓頭鷹圓滾滾的黑眼睛是因為應激快被嚇死了!不是在賣萌!不要再觸摸增加它的壓力了」。還有看似萌萌的小黑猩猩,他們離開母親或獨處受驚嚇、不安和悲傷而露牙齒、大張嘴巴的表情,對普通遊客來說很像是快樂地咧嘴大笑,其實卻很可能是哀嚎哭泣。因此,動物在壓力和緊張之下傷人也不奇怪了,比如07年昆明動物園老虎在強制合影中把小姑娘咬成重傷,動物園宣布肇事老虎永遠不再參加表演(放心吧查了一下應該也沒處死)。
另一方面這也是個動物園設計的問題。
這是一門牽涉到大量建築設計、動物生態學行為學等多個學科專業知識的學問。可惜我並沒有查到中國正式公開的動物園設計規範(國外有,國內這塊很差)。防護網間隙應該有多寬(不但要防止遊客伸手進網和把食物塞進去,也要防止動物可以順著網格爬出來),和遊客的安全距離設置,要不要加電網,警示牌和動物說明介紹牌應該怎麼安排,等等。
老式過時的坑型猴山和熊山就像福柯筆下的全景式監獄,遊客是居高臨下地俯視著深坑裡蠕動翻滾的動物,這種情況下投喂動物似乎就很自然而然,甚至還會引發喝彩。早期的圈養動物非常容易產生刻板和異常的行為,完全暴露在遊客視線中非常容易產生壓力——比如和人類有超過99%基因相似度的黑猩猩,早期人類對它們沒什麼了解,粗暴地給關在籠子,太無聊了只好打飛機、撞頭、來回走來走去,以此進行發泄。你看不到一個正常的動物應當有的舉止,這就說明養得不好,或者專業一點地講,這叫動物園「丰容性」太差。好的動物園設計和展示是可以有效地讓遊客自動減少不正當投喂和觸摸行為的——當投喂、觸摸、逗弄動物的行為被完全取消時,遊客唯一能做的,確實就只剩下了好好觀察、關注和欣賞動物本身自在的狀態。好的動物展館裡,遊客並不會吵鬧和打擾到動物,卻同時能觀察到很多紀錄片和書籍沒有的小動物們吃喝拉撒睡的日常細節,甚至能聞到發情期特有的怪氣味(並不好聞!),因此能獲得一種嶄新而感性的體驗和知識。
即使對於專業研究者,動物園的意義也非常重大。這也是為什麼好的動物園設計,應該是讓動物們感到在這裡就像在自然環境中一樣,符合它們的天性。因為,對動物的實地觀察是極其重要的,我們不可能隨時在叢林里追蹤動物的痕迹全面考察他們的生活細節,甚至能目擊到的次數都非常少,靠這樣殘缺零亂的野外考察,遠遠無法勾勒出一個物種的日常和社會生活等的完整圖景。在一家好的動物園,我們在研究這些過程時能掌握的細節要詳盡得多。動物園,全世界只有這樣一個地方,我們才可能有機會對某一個物種進行全方位的研究。如果沒有這樣的觀察和研究,我們甚至談不上如何去好好保護這個物種。
在一家理想的動物園裡,應該聚集起眾多不同領域的動物學專業研究者和專家。每當閱讀這些專業學者的簡介,是我作為動物愛好者感到最幸福和可靠的時刻。比如杜克大學,就在非洲有一個合作的倭黑猩猩研究基地,每年都有很多動物愛好者和學者通過重重申請,過去考察和學習——你可以親眼觀察到,倭黑猩猩是怎樣慷慨地把食物分享給同伴,還可以認識到,頂尖厲害的動物學者(比如日本靈長類研究學家的杉山正丸),一天之內就能記住和區分一個黑猩猩群體里的每一個成員的名字和特點。而笨拙業餘如我,在一座動物園的猴山裡,戰戰兢兢卻常常無法分辨:誰才是猴王(並不是坐在最高位置的那個),誰才是那個更有話語權的資深母猴;看到一個猴子給另一個猴子護理皮毛,到底是示弱還是在求和。可能有一場精彩的結盟拉攏和「宮斗」大戲已經在眼皮下發生,卻被遊客視而不見。
現實中,很多帶孩子去看猴子的家長,在解釋動物時經常很糟糕和粗暴,甚至會以為發情期生殖器官腫脹的母猴,是因為動物園不好好照顧導致的慢性病變。小朋友可能早早通過電視和紀錄片,數得出遙遠的非洲有哪些珍禽異獸,卻不太知道身邊有哪些即將瀕臨滅絕的原生物種需要保護, 除了大熊貓金絲猴,還能說出多少?這也是一家本土野生動物園在獲取動物資源優勢上,應該去努力推動和普及的。
(歪樓補刀:動物已經是好的了,如果要求列舉一個瀕臨滅絕的植物,很多人直接懵逼)
一家細緻周到的動物園,會暖心地在展廳里放上動物的毛髮、糞便、喜歡的食物等標本,來說明他們的習性。碰到這樣用心的動物園,我可能要提前做好功課,帶上水和乾糧,花上整整一天,也未必能逛完。有次為了去看上海動物園,做了不少黑猩猩方面的功課,可是等走到猩猩館的時候,發現是空的——有個員工探頭告訴我,猩猩們都下班了!下班了!阿拉隔壁大熊貓都沒下班,你們憑什麼啦!
3、動物園違規投喂比違規逃票更值得警惕!!!
可惜,中國很多動物園大概才剛剛起步,因為設計不當(比如沒有警告標誌)而導致遊客被動物咬傷是很經常的,這就要走法律程序賠錢了。回到這次的雅戈爾動物園老虎咬人事件,作為動物園愛好者,我個人是有這麼幾個疑點的(我認為這也是很關鍵很具體的事件問責點):
1)雅戈爾動物園到底是不是野生動物園?前面已經科普了野生動物園和城市動物園是分屬於不同的行政系統這件事。這裡我要吐槽一下,國內動物園比較混亂的一點是,並不是野生動物園卻經常掛名叫野生動物園——雅戈爾動物園在有些新聞里也叫雅戈爾野生動物園,出事後跑出來宣布閉園的,卻是東錢湖旅遊度假區管委會——說明這就是一家城市動物園。同時,我們看新聞圖片的虎區,也明顯不是野生動物園的設置——如果根本不是野生動物園,卻收門票130塊錢,實在太不合理了。
2)人到底是怎麼掉到中央老虎停留區域的?很想看看虎區場館平面設計圖。城市動物園虎區里,將老虎活躍區域圈定在中心島上,以河流作為安全隔離帶(萬一有人掉下欄杆可以緩衝一下),遊客只能保持較遠的距離著看(所以杜絕了投喂),也不吵到白天喜歡睡覺的老虎正常作息。是如今城市動物園一個比較常見而且合理的設計。——所以說,要怎麼翻牆才能掉進去?從設計角度來說我認為這是完全可以規避的。
3)動物園老虎區有官方收費的投喂項目嗎?貼吧和微博都有不止一個網友聲稱可以出錢買肉塊投喂老虎。但是官方信息沒查到,只查到該動物園提供動物馬戲表演項目(當然這也不是什麼好事)。
為什麼我會如此在意投喂項目這樣的事情呢?我必須要講講它的危害,不僅僅是對動物,也是對人。
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有管理者選擇東北虎作為投喂項目的對象(不科學啊),國內的情況是遊客一般喜歡投喂會回應和互動的動物。以北京動物園為例,被投喂最多的是棕熊和獼猴區(所以猴子傷人常見啊),東北虎區是召喚最多的(程鯤、張楚翹等,2016)。一家靠譜的、愛護動物的動物園,其實應該想辦法徹底杜絕遊客投喂行為。兒童投喂在各種動物園動物傷人事故中,最為常見,但作為受害者的他們其實也常常是殘暴的小動物施害者。投喂亂七八糟的食物和非食物,完全無視警告和禁止投喂標誌,莫名其妙
讓很多小動物吃了不該吃的東西然後慘死掉,救都沒法救。
所以,官方開了投喂老虎項目,等於開了一個不好的口子,哪怕規定了必須投喂園方指定的肉塊,但這個風氣一開,很多遊客會偷偷藉機喂其他東西的。不花錢買指定投餵食物而自己悄悄喂個其他的,甚至逗弄和打擾老虎作為娛樂,好像也因此合理了一樣。很多遊客的投喂行為到了奇葩的地步,遠比翻牆逃票這種違規要兇殘得多——買幾塊錢一大把的干壓挂面,插蚊香一樣一根根塞進隔離鐵絲細網或者縫隙里餵給動物,便宜,實在!還可以喂很多動物!誰管你吃了會不會死呢。這類行為,真可以另寫一篇了。
(就是這種麵條↑,不管多細的鐵絲網都可以塞進去喂動物。現場拍的照找不到了orz,很多科普者和工作者都講過這種事情)我不知道這次被擊斃的老虎,為什麼會死死咬住人不鬆口(據說用了鞭炮和噴水驅趕也沒用,但這個方法沒錯),這要看老虎在日常中是如何被建立起正負面反饋和聽從指令的。基於巴普洛夫原理的動物學習過程還挺好理解了,比如我的貓因為剪指甲有妙鮮包獎勵,所以一看見我拿起指甲剪就跑過來,哪怕是我給我自己剪指甲,它也很興奮地蹲著等半天。遊客投喂項目是非常糟糕的,容易打破動物的行為模式/進食習慣,因此破壞了這樣的動物學習過程。雖然有隔離設置,投餵過程也號稱有各種安全措施,能保護正常參觀的遊客不遭傷害,但這無疑是把翻牆而落入虎口的受害人(雖然違規在先),以及這次的肇事老虎,都往死路上更加推進了一步:
因為靠遊客投喂的肉塊就吃得很好,所以飼養員的訓練和引導就不能好好發揮作用,春節期間客流量大,遊客投放進來的肉塊會比平時更多,用食物引開咬人的老虎這種常規手段,對於被投喂得很飽的老虎就行不太通。而且,投喂的肉塊對老虎來說,其實是很單一併且無聊的食物。也不止是貓科動物有這毛病(我養的烏龜也是這樣),動物的天性是不喜歡張著嘴巴等待食物被動喂進口中的,吃的時候喜歡多少發揮一點能動性(人類也一樣,吃自助比填鴨式餵食要快樂嘛)。所以遇見活物先撲咬一番,不一定是餓了,也不一定是想吃。
所以,好的動物園餵食老虎,就必須考慮「讓食物來得不那麼無聊」 這種需求,除了肉塊,也會提供一些活物(不給遊客看!場面太血腥會嚇哭小朋友的),甚至會把肉塊藏在某些不易獲取的角落,甚至讓老虎餓一餓,增加餵食的多樣性和難度,也是對自然環境里老虎覓食習慣的模擬。
動物園在這件悲劇事故中,真的是完全沒有一丁點責任嗎?既然能讀到這裡,請讀者們自己判斷。5、結語
現代動物園的教育、研究和科普功能,從來就不是一句空談或者某種虛偽,背後實實在在地承擔著無數科研人員和動物學研究者的努力和
付出。好的動物園不但在保護動物上有相當正面的引導作用,園區的工作人員還在努力給各種珍稀的瀕危物種續命。國內比如上海動物園,就有疣鼻天鵝、東方白鸛等各種珍稀鳥類和動物的先進繁育技術,有些還拿到了國家專利。
糟糕的動物園當然是很多的,各種亂象五花八門,它們遠遠不是現代動物園的全部,卻讓公眾對動物園產生了非常大的誤解,抹殺了真正在為建設更好的動物園的人們所做出的付出和奮鬥。在我們日益惡化的生態環境里,好的動物園是可以有效地推動這個世界變得更好的。
(已發在澎湃新聞,有改動和刪節)==============附註,寫完後的補充和吐槽,不看也不影響的===================這篇寫出來後沒多久,編輯給我發了一篇每日人物公眾號發的、記者實地去動物園考察地形的文章,《寧波虎園的最後一道圍牆》,但不知道為什麼到處都在刪(關鍵詞:寧波虎園,逃票小路,圍牆。我另存了,需要可以問我)。和我寫的內容剛好銜接上了,很巧。因為我沒親自去過這個動物園,只能根據自己的動物園知識來推演,這下就放心了,印證了我最早的判斷,一下子有了信心。(《寧波虎園的最後一道圍牆》裡面走了一遍逃票路線後他們做的實景圖,翻牆逃票很容易了) 寧波動物園的管理方面的追責,是不好深寫的,政府等於把之前的野生動物園外包給雅戈爾集團,變成了一家不是野生動物園但收費比野生動物園還貴的城市動物園,歸住建部(發布信息的是東錢湖管委會)管理。而雅戈爾集團免費拿地的問題都可以查到,挺中國特色了。靠著知識儲備和對國情的認識隔空推演,最後能和記者的實際考察剛好吻合,沒有比這個更讓我高興的了。比如在2016年7月23日大賢村決堤的謠言四起各種熱炒時,我復旦在史地所讀書的學弟早上靠著拿百度地圖搜的幾張圖片,靠自己的地理專業知識分析,就得出了和財新記者實地深入考察一模一樣的結論並找到了癥結,後者到下午快晚上才發布。(很遺憾的是他太謙虛不肯寫。) 從新聞圖片上看,之前我不知道雅戈爾動物園是如何在虎山有河流隔斷的設計中,成功地增設了老虎投喂項目的,直到這篇文章寫完後很晚,有位豆瓣的讀者給我留言解釋了我的疑惑,請參考:(謝謝這位讀者,我確實沒想到這種可能性,一個參考)然後說回到動物園。 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和這次的寧波雅戈爾動物園兩件相似的老虎咬人事件後,開始有一些對動物園的介紹普及文章了,這讓我非常高興。傳播度很高的一篇,是我的豆瓣友鄰、三聯的熊阿姨對北京動物園飼養隊副隊長張恩權的訪談《什麼是好的動物園》,這位是動物飼養的技術流(此外熊阿姨還採訪過博物君,採訪過」猴博士「猿猴研究專家張鵬老師,好爽)。我當時對那篇文章的推薦語,現在就直接放在了文章第二段。還有前段時間果殼和一席的一位同樣是動物園愛好者的花蝕,對動物園文獻里一些基礎的概念和常識(比如丰容性啊動物園基本的功能啊)做出了簡單的介紹,我寫的時候就不再重複,可以說輕鬆了不少。這兩篇我都推薦還在公號里留言過。也推薦大家都去讀一下,作為關心這個話題的、有益的補充。 我寫的時候特意和他們錯開了內容和角度,但仍有內容重複的地方,意猶未盡,還想展開談。 有些確實也繞不開。「反對動物表演」和「反對投喂「,之前雅戈爾動物園早就有新聞包括了關於這個的爭議,這個我特么不但要提,我以後還要反反覆復提。 塞乾麵條喂動物這種事情,張隊、花蝕和我都提了,太印象深刻了,是很多動物園愛好者難忘的奇景。 花蝕介紹了日本的動物園還貼了照片,可以去看看。我文章里說世界上最先進的動物園在城市中心,其中之一就包括了日本的。珠玉在前,文中我就換了另一種類型,講我同樣喜愛的倭黑猩猩和黑猩猩研究導向的動物園。 但這篇都是常識性的東西,其實很淺,想講的又太多,寫完有點憋屈,老追著編輯各種補充追加新內容,嗑藥了一樣。結果最後篇幅限制統統沒被用上,叫我以後有機會再單獨寫(真的每次寫東西要寫清楚,就得怒飈個八千一萬字的)。 其實個人角度是非常想寫深一點了。介紹一下動物保護背後的思想演變,談談什麼」人類中心主義「這類講法。在動物研究的發展思想中,人類一直在竭盡全力地延續著最早從柏拉圖開始的關於人的定義,來證明自己的獨特性,最終才慢慢完成了現代動物園新角色的構建。我甚至覺得沒必要談早年動物園作為獵奇展的「原罪」——人文社科很多學科,早年這麼說起來都有從種族主義到殖民主義的「原罪」。但實在是超出字數太多了,也會變得太散漫。如果我早點寫,對動物園的科普、介紹、以及分享的知識越多,公眾在這種事情中的判斷也會越全面,不至於非此即彼吧。 我們太需要好的動物園,來推動對生態環境和物種保護的工作了。 作為一個關注這個話題非常早的人,在這類我作為動物園愛好者一直都在關心著的話題寫作中,我相當不客氣地希望自己可以被讀者提出一些更挑戰的問題。但很遺憾和傷心的是,竟然會看到有不少認識的朋友和熟人,一樣認同著「關閉動物園」,覺得動物園很邪惡。作為給澎湃偶爾寫點打醬油小文章的人,這篇文章開頭提到澎湃有一篇《反對動物園》,是的,當時我氣得蹬腿,超級想撲上去打臉,立刻跑去註冊了澎湃網站的ID在下面留了言。(補充說明一下!文章本身很好,推薦大家去讀一下,講的是反對濫用野生動物資源,但莫名其妙掛了一個「反對動物園」的標題,這完全是兩碼事——想想也許正是這種「反對動物園」的論調實在太流行。)所以這次我在澎湃發這篇文章,名字就叫做《捍衛動物園》。遵守規則的討論不應當是此次老虎咬人事件的焦點,如果僅僅圍繞這個話題討論就沒有注意到這一次事件的特殊性。因為類似的因為違反規則最後受到傷害的事情不只這一件,撿最近的說去年的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已經上演過一次。
這次事件的特殊性在於老虎被擊斃,且引發了大範圍的同情。這實際上是對動物保護立法又增加了一個重要籌碼。
我們都知道,中國實際上是沒有動物權利保護相關的法律的。在中國的法律中動物屬於物的法律概念範疇中,不享有權利能力,這就意味著動物不具有享有法律意義上的任何權利的資格。理論上任何一個人只要成為了一個動物的所有者,那麼這個人便可以把動物當作財產一樣來處置。在這樣的制度安排下,人是主體動物是客體,人的利益總會優先於動物。
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既然動物只是財產,那麼公園擊斃老虎沒有任何問題。動物所有權歸動物園,這就決定了動物園可以佔有、使用、收益、處分。但是這一次事件的意義在於:整個事件和事件後發生的輿論反響在論證立法的必要性。
在美國,大部分的州都把動物傷害納入到了刑法典中。以加州為例,在加州的刑法典就規定了對動物的各類傷害行為的處罰。比如第597條就規定了對於動物折磨的刑罰:
(c) Every person who maliciously and intentionally maims, mutilates, or tortures any mammal, bird, reptile, amphibian, or fish, as described in subdivision (e), is guilty of a crime punishable pursuant to subdivision (d).(凡符合(e)項中的惡意且故意的造成動物殘廢,砍斷動物的手足,或者折磨動物的情形都應按照(d)項認定為犯罪並處罰金。這裡的動物包括任何的哺乳動物,鳥類,爬行動物,兩棲動物或者魚類。)
除此之外,597條裡面還規定了在運輸途中應該對動物給予「人道」的對待、在開寵物商店中應該給予動物「人道」的關照等等,否則都會面臨相應的刑罰。由此可見,美國法律確實是把動物當做人類的朋友,放在幾乎同等的處境下來對待。法庭上,動物主人往往因為殺害了自己的寵物貓或狗而作為犯罪嫌疑人被指控坐上了被告席,接受法庭的審理甚至要判處刑罰。
在美國這樣的立法下,社會的價值觀是怎麼樣的呢?
竟然是和我們的高度一致。
2016年5月28日,在美國中部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市的一家動物園裡,發生了驚險一幕。一名三歲小男孩翻過護欄試圖爬進猩猩區,隨即他掉進了園區的淺河溝里,被一隻銀背猩猩抓起。在這之後,這個名叫 Harambe 的猩猩把這個小男孩拿在水中快速拖拽,時而舉起,情勢變得危急。為了防止危險的發生,動物園方面最終決定射殺了這隻猩猩,小男孩被安全救出。
這一事件在輿論中掀起了很大的反響,特別是在社交網路當中,有大量的話題、標籤、小組圍繞這件事展開討論。這些討論不是在為小男孩的成功獲救感到慶幸,而是集中為猩猩 Harambe 的不幸鳴不平。甚至有人發起了向動物園方面的請願,要求通過法律程序為這隻猩猩伸張正義。
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是不是和我們這次寧波老虎咬人事件很相似呢?
法律需要適應時代的價值觀念和經濟水平,動物保護立法以往遇到的一大挑戰就是很多人主張現階段人們的觀念還沒有形成保護動物的意識。為了反駁這一點,很多學者都做了努力。這一次事件的發生給動物保護提供了極大的支持和一個有力的直接證據。從個案來看,老虎被擊斃是為了挽救被咬者的生命。如果老虎已經從現場離開,不會對傷者(死者)繼續傷害或阻礙救援,則不得隨意擊殺老虎。
換言之,本案老虎之所以會死,是因為它仍在撕咬死者,因此應當將其擊斃。
在道德上,人與動物應當享有平等的自然地位。
在法律上,動物,是「物」,為人所用。因此當兩者出現衝突,則適用民事法律中「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險」的相關規定,優先保障人的人身權益。
咬死過人的動物更具有危險性,但這不是處死它們的原因。動物園中的動物是動物園的財產,不應隨意侵害。因此,咬死過人就要處死是一種不合理的立法理念,就我個人而言暫未發現過相關法律規定。
以上
只是因為人是地球表面的統治者,可以要求其他動物按照人類的思維來生存。
如果侵害正在進行當中 當然可以處死啊 適用於緊急避險吧 如果侵害已經停止了 對動物本身的處理法律上沒有依據哦
我說哪些不知道就別瞎扯了,回答人家問題
讓他被熊貓撓死試試,自己不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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