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吳亦凡、鹿晗與 SM 公司達成和解?
從聲明來看,綜合三家聲明,吳亦凡和鹿晗工作室多少都迴避了合約依舊存在的事實,也就是說,解約並沒有成功,雙方之前簽訂的合約是合法有效的。只是由於吳亦凡鹿晗事實上並沒有繼續履行合約,所以雙方進行了多次調解後和解,得到目前的處理方式。即兩人給予公司收入分成且日韓範圍內的活動有一定限制。對於公司和兩人,這大概是能想到的雙贏的結果。我不解的是,為何會有粉絲執著的認為兩人吃了很大的虧。違反合約賠償經濟損失簡直是必然的。不論情節惡劣與否,兩人確確實實違約在先。在法律上講,除非有不可抗力或者合約違反法律等極端情況,否則違約就是要賠償的。具體合約內容我們無從得知,而從結果來看,解約未果,可以看出合約並不存在粉絲聲稱的合約違法。有些粉絲濾鏡太過嚴重,以為她們的偶像吃了多大的虧。要知道雙方是在平等基礎上籤訂的合法有效的合同,在我看來傻帽公司已經做出了讓步。終止合約糾紛和終止合約完全是兩個概念。結果來看,公司賺錢,兩人自由,各取所需。可以說解約事件里受傷最大的還是exo剩下的成員。各有選擇可以理解,但粉絲歪曲事實就不合適了。最後,如有錯誤歡迎指正,大家都是有素質的人,撕逼不約。
沒人發現一點嗎,炮王家20號就寫了通稿,結果鹿晗家發了聲明以後七分鐘,炮王家才發,這捆綁的姿勢刷新眼界啊
樓上有人說「違約就是違法」,我是目瞪口呆的。
答主把「違約」等同於在普通人看來的需要負法律責任、可以判監十年的違法犯罪行為,這種帶有偏向的引導性敘述是完全不負責任的。
另外,達成和解,是指法院並沒有給出雙方誰違約、誰勝訴的明確判決,而是調停到最後,雙方妥協的結果。
吳鹿二人脫團,可自由在中國(除日韓)開展演藝工作;吳鹿未成功解約,SM在2022年之前仍參與二人的收入分配。
反駁樓上有人說吳鹿二人「違約實錘」。說他們存在一定的違約行為我是可以接受的,但最後結果是「和解」,法官並沒有對他們進行違約判定。換句話說,SM也是存在一定違約行為的。不然我們看到的結果大概會是,SM勝訴。
插一個身份屬性,不混飯圈,鹿的路人粉,茶蛋中xiumin、主唱line、kai、osh、小隊長都很有好感。
電影《老炮兒》被吳圈成膚淺顏粉(雖然電影里演技很爛),後去補了有關的綜藝、訪談、舞台,之後越來越覺得不對勁,極短時間內對其越來越路人,卻歪樓好感上隔壁幾隻。
下面不想帶吳,主要說鹿。
一開始了解到鹿脫團回國,身上還背著與SM合同糾紛的時候,我是特別不能理解的。按理說,鹿在團里也是Ace主捧,三重身份擔當,在中韓兩地人氣也屬於上位圈,沒理由丟下這些脫團啊,並且可能還會貼上「背叛」的標籤。
直到後來知道他恐高不能坐飛機。
有次和同事討論,我半開玩笑地說,覺得小鹿完全是因為不能坐飛機才回國的。
前幾天也看到雜誌對鹿採訪中,提及恐高部分。
「心理上、精神上都越坐越怕」,「飛機上不眠不休不吃東西」。我對恐高沒有什麼實感,但大概能理解坐飛機給他帶來的崩潰感,大概就像過敏體質接觸過敏源極可能致命一樣吧。
以上沒有任何給鹿洗白的意思,相反也並沒有覺得2014年他退團這件事是個多大的污點。最終還是要靠實力和作品說話的。
挺贊同其他地方看到話,和解對於鹿來說,可以在國內熟悉的語境里活動,可以不用坐飛機,可以時常陪伴家人朋友,收入分成給SM也是值了。但更多一點的實際意義在於,由於SM之前給他的限制(三天兩頭告廣告商等),市場對其風險估計相對降低了吧。
另外,其實和解≠退團,時間點上也不對,退團這件事在2014年的時候已經發生了,由此而引發的輿論指責、市場懷疑,他都已經在承擔了。
至於鹿以後能紅到什麼程度,那要看他的運氣了吧。我是一個天賦論者,更何況演藝這行更是老天爺賞飯吃,鹿很聰明,有靈氣和悟性,也肯下苦功夫,希望他以後能出更多好作品吧。
怕被撕,我要匿名。
意思是【我放你自由,但你還是要給我賺錢】
傻帽爸爸的資本家本色。
這個結果大概是雙方博弈之下的結果吧,傻帽爸爸妥協了,雖然一方面算是證實了跑一跑二「違約」的名號,但另一方面也算是手下留情了,畢竟違約那幾個錢對於在天朝名利雙收的他們不算什麼,也彌補不了當初傻帽培養他們所砸下去的銀子。
其實很不喜歡這種藕斷絲連的感覺,下午在貼吧還看到有人說「兜兜轉轉大家還是同事嘛」。
日後出事的時候萬萬不要再提 We are one,傻帽和前同事不約。鹿飯,理解很清楚的.工作室寫得很明白啊.鹿晗從沒說SM一句不好,他承擔責任願意賠償.慶祝是因為鹿晗可以經常看到父母,自己安排日程,不用每天飛來飛去,有病可以休息不再硬抗,而且他這樣做的時候沒有SM追在後面告侵權,SM在韓國演藝界是多麼牛的存在啊,說他一手遮天也不為過,一個中國人在韓國和這樣的公司打官司,有現在的結果,能用錢解決已經不錯了,
按照傻帽給出的聲明的說法,好像這兩位現在並不是自由身,還需要繼續履行合約直到期滿,他們的收入還是得給公司分成,相當於代替了原本可能需要賠償的巨額違約金。從錢的角度看,我感覺他們的發展方式跟張藝興在中國開工作室沒太大區別,他們二位相當於自己開著工作室同時需要給內地公司和sm分紅,張藝興是sm給經營工作室然後抽成,只不過另外兩位是100%自己規劃相對自由一點罷了
鹿飯們要理智。理智。千萬不要跟別人吵。鹿哥這事的確是個黑點,但是鹿晗沒有不認也沒有洗白,而且後果咱們鹿哥也承擔了,鹿哥扛起了他的責任。管別人說什麼呢。別和人吵,省得鹿哥在前線努力,咱燒了後院。
本來挺開心的,看到評論覺得大家三觀都不錯哦。可是看到一個人說張藝興今年團隊活動沒參加多少我就不能贊同了。從五月份開始難道不是都參加了嗎??!!五月份之前有什麼大的團體活動是我不知道的嗎?馬上三巡了說藝興沒參加多少活動是幾個意思?某些人也可以一樣啊,別退隊就行啊?!既然你們覺得藝興好過的不行那就都別退啊?!退隊做什麼呢?!勞爾們之前傷過心現在看到大家互相說再見了開心有錯么?又是張藝興粉絲背鍋。千萬別撕我,我膽小害怕。都匿名了呢。最後借用微博上一個人的話:時間會證明,誰是匆匆過客,而誰才是王者。只要張藝興在茶蛋一天,我就支持一天。就是如此盲目。
SM的聲明
挺好的。
另聽說wolf重新編曲了,希望傻冒快點出別的歌的九人音源吧。另外最高贊的答案寫的挺好的,我比較認同她的觀點。之前也覺得解個約而已嘛,沒多大事,錢清了就好。現在看來需要修正一下自己的觀念了。至此,是非公道自在人心
是誰賠錢了事、息事寧人,大家有目共睹如果雙方都認為對方在玩文字遊戲,那麼我們就提純一下最乾貨的結果:
解約失敗,會持續到當初簽訂的日期;吳鹿二人在中國可自主發展,但收入要給SM公司提成;日韓無自主發展權當年之事孰是孰非,法院裁決已下,無需贅述請別再給我亂塞屬性了,我之所以一直強調自己是團飯而不是興家的,不是我不想承認,而是因為興家根本不收我啊23333
我為什麼會回答張藝興相關的問題?因為他是EXO成員啊,我也會回答XIUMIN SUHO 伯賢 CHEN 燦烈 D.O. KAI 世勛相關,這很難理解?刻意針對興家,又是出於什麼目的?還有不是不支持你的愛豆就是在黑你的愛豆,希望有些粉絲能有基本的常識,分得清「黑」和「講事實」。不要因為追隨偶像就那麼盲目了,基本的是非觀念還是要有的,否則跟「約炮無罪」有什麼區別?這起官司結束,鬧得紛紛揚揚的解約事件也算是有了一個結束。吳鹿可以繼續在中國活動,SM拿到了錢,都算有贏又輸
我只心疼EXO,因為一連三名成員違約退隊,整個組合的登頂路異常的漫長而艱難,然而官司無論勝負,錢也不會賠給他們那麼就希望SM拿著每年收繳的抽成,給他們請更好的製作團隊,做出更好的音樂舞蹈,設計更好的舞台吧
根據評論區的質疑重新整理一下答案
吳亦凡和鹿晗的團隊聲明妙在何處?樓下答主有說,飯圈普天同慶(該答主已刪除並匿名,大概是說鹿飯們都在搞抽獎呢,都在唱《好日子》~截圖不允許我放,圖我留著啦,總之知道不是我在編排她們就好)繼續為什麼普天同慶?粉絲之前的心理:垃圾公司,糾纏我愛豆,不讓他自主發展,這官司一定要讓我愛豆解約恢復自由呀於是工作室強調重點:獲得自主權(吳乾脆直接說世界……),隻字不提合約是否已解除粉絲一看到自然覺得,哇自由啦!?哇我們贏啦!哇來抽獎啊!路人一看通稿也覺得,哇他們自由啦?哇法院的判決是我們中國孩子成功獲取自由耶,哇他們終於成功了勝利了心態自然是:我方占理——我方勝利——完事兒而不會是:我方占理——我方失敗——為什麼?法院不公?——去探究真相然而,自主發展權≠自由,SM自然要出來說明真相,俗稱跳出來打臉,把他們沒提到的東西補上
自由是你解約成功,公司不管你了。自主發展權是你解約失敗,公司管不了你了只能問你要賠償,你的所有活動公司都會抽成總結就是,法院判定你的解約是違法的,因此不予解約,剩下的雙方各退一步,我給你錢,你讓我自主接活兒干說實話,他們倆今天之前和之後的區別是
律師打官司,我自主接戲,合約還沒解,錢我自己拿↓ ↓ ↓ ↓ ↓ ↓ ↓ ↓ ↓ ↓ ↓ 不打官司了,我自主接戲,合約不能解,錢分給公司所以我不太懂粉絲在慶祝什麼……
小花絮,體會一下語言的魅力:- 「在世界範圍內(日韓地區除外)擁有自由開展……權利」VS「在日韓以外的地區由SM委託管理權,吳鹿提交收入給SM」
前者在說,我獲得自由了,只除了兩個小國家不能去而已,順便漏掉要交錢這件事。後者在說,其他地區你交錢給我就行,日韓你還是我的藝人,約你解不了
- 「終止合約糾紛」,多少粉絲直接拿來當「終止合約」來宣傳了
- 「鹿晗先生起訴SM的合約無效案,正式達成和解」,看起來前者多大度的原諒了別人啊,吳的粉絲以前最喜歡拿「原告」說事兒了還記得嗎
- 我回家是因為我受外國人的苦了,因為我想家了,你們別覺得我是為了利益,我們都是有感情的人啊
- 我違約不過就是個跳槽,你們想那麼多感情層次的問題幼不幼稚,成年人只看利弊
請告訴我標準答案,到底什麼時候看感情,什麼時候看利益?
還有樓下答主 @serendipitybunny 問的很對,什麼時候契約精神這麼被人鄙棄了?好像認為該遵守契約精神的人都是些幼稚小孩一樣。說好的「正能量偶像」呢,就是這麼引導粉絲 違約 不守信 的?跑題的話在這裡不多說,點到即止
我對SM公司沒有感情,二者誰贏誰輸對我來說都已經沒好處了,因為錢最後也只是給公司,只是看不過去團隊引導粉絲顛倒黑白而已,不涉及藝人本身
以下原答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SM: 你後台夠硬我也沒時間跟你掐,我的損失賠給我你滾出我的地盤兒鹿晗吳亦凡: 你勢力也不小我也玩不到徹底隻手遮天,那就賠錢了事唄,中國夠我賺了反正我也不需要你那一畝三分地
EXO: 都成年人了誰還沒被人背叛過,出道鏡面設定毀了我們就放棄這個設定唄,M隊散了我們就放棄中國市場回大隊唄,我們9個人明明一直堅守在EXO但卻因為跑路的人被罵我們沒團魂那我們就用時間證明唄。從走的那一天起就沒關係了合約是跟公司的希望小可愛們不要再把我們扯進來了,靴靴狼與美女和LUCKY聽說重新編曲,希望趕緊換音源我要聽九錐版的。
————————————————————————————————話說本來之前吳鹿的通稿讓我看了以為徹底解約了,嚇死我了,我還說也沒提給錢之類的事啊巴拉巴拉的。本來以為要拖好久好久的。歸隊不可能,就是應該在給錢多少的問題上一直在協商吧。兩邊各退一步,傻帽沒有咬著不放,吳鹿也痛快給錢。
後來傻帽發表聲明,意思就是既然我管不了你,你每接一個代言,廠商還得掂量掂量是不是會被我們一紙訴狀告上去 ,那就給錢吧。按照之前的合約,給我把錢給了。我找老師培養你們找資源捧你們練習生時期還管飯你是不是得交交伙食費學費之類的啊,畢竟當跳板還是要把跳板的起跳費交了。然後2022以後你們想幹嘛幹嘛。
吳鹿就是,反正也就是給錢的事,日韓小地方不去就算了,大陸現在賺錢跟玩兒似的,給錢就給錢,能用錢解決的事都不是事。反正世界已經阻擋不了我了。
說實話,這種情形是能預見的。吳鹿二人現在大陸漸成氣候,茶蛋三巡開場在即,權衡以後這是最好的結果。既然是前同事,那就各自安好吧。
以後別找我秀滿爸爸和傻帽爸爸背鍋,別找我九錐背鍋。
這麼喜歡滿叔的表情就留下一個贊再走嘛~~~比心利益相關,鹿飯高三補課,昨天才回家,在微博的特別關注里看到了和解的消息,還是蠻高興的,想當年我鹿解約的時候我還是個nc飯,一心認為是sm的錯,這兩年慢慢平靜下來,發現其實哥哥的責任是最大的,然後現在就覺得解約就解約吧,從現在起,不欠公司什麼了,但是,發自內心來說的話,可能還是欠九錐的吧,不是從工作量方面(這是pk才幹的事),應該是從情感上,北京場虐我到現在啊!!!!!!其實,過了快兩年,當年唯12的我現在看起來就是一個笑話,現在的心愿不過是鹿,興的個人,以及團隊都好好發展,法法過兩年可能會洗白,走黑紅路線,向袁姍姍一樣,不要說什麼pk,一個藝人,一個偶像,連基本的道德都沒有(不是約泡,而是指他每一次不管做了什麼,不管是真是假,從來沒有正面回應過,還把前隊友挨著帶上熱搜,這一點真的讓我噁心),根本不配稱作藝人!最後,雖然解約了,哪怕公司依然會從鹿哥的現有收益里分錢,還是謝謝公司,畢竟沒有公司,就沒有我現在看到的哥哥!謝謝公司,不管他是鹿晗,還是luhan最後,帶上我另一個回答如何看待鹿晗吳亦凡粉絲對SM的態度? - 汪怡君的回答
再再次更新:
【鹿哥違約了要賠錢 天經地義 不明白這個事實有啥好爭論的】 我們高興的原因是事情終於【塵埃落定】(友情提示:高票看看就好了別去糾結這麼多了糾結了肝疼)至於 吵架 我覺得還是不太好人最重要就是開心!!開心嘛!!!吵啥呀!!和解啦放鞭炮啦啦啦旋轉啦跳躍啦感謝sm發現鹿哥感激sm培養了鹿哥備註:【部分】天團粉我希望你們好好熱愛自己的愛豆別有啥事都來湊個熱鬧行不撕人的力氣不如去撕撕你們sm爸爸賠的錢也不是賠給你們愛豆的這麼多場演唱會下來幾個年輕小夥子受不受得了多關心關心他們吧啊資源廣告鏡頭什麼的不約了啊不約!!!!
說什麼鹿飯假惺惺 你開心吧啊開心就好祝願 你錐越來越好走向世界中心!!(你們就裝作我是新回答的吧我匿啦)(PS:老遇見的圖真的是太可愛了)===========以下是更新的真相========哎呀取消比賽了 那就拍戲吧果然微博邋裡邋遢ins貌美如花唉(那塊兩千萬的表買了么有╭(●`?′●)╯)哦吼小黃太可愛了!!!!!!!!!
太可愛了!!!!!!!!!!太可愛了!!!!!!!!!!!(竟然有人懷疑鹿哥恐飛?)
管他呢 人家是高鐵小王子不飛不飛就不飛(表情包來自微博 小黃 (??????????????) )你們以為今天和解就沒事了?事情才剛剛開始。
6月28日SM以無端離開公司和組合的吳亦凡-鹿晗-黃子韜以及通過他們不法演藝活動謀求利益的相關企業為對象向中國法院提起了共14起訴訟。
題主只提一家之言居心叵測啊吳鹿兩人聲明都是「自此以後」可與第三方合作那「自此之前」呢?大家捋一捋時間線四月份說了結果會在五月公布但是五月27我們什麼都沒等到,六月又追加了調停。
然而6月28日sm已經信心滿滿的一口氣告了十四家公司,誰提出的追加調停一目了然,你們以為今天和解就沒事了?事情才剛剛開始。合同是有效的,所以sm有底氣把所有合作方告了個遍,是誰背棄信義毫無合約精神?說好的被無人道合同虐待的身心俱損的所以迫不得已解約呢??說好的合同無效呢??清醒點吧,你們歐巴身體健康著呢。回國,不過是為了錢而已,現在錢的事情解決了,九位前隊友今天晚上的演唱會依然座無虛席。所有的苦難都會過去,沒有不會淡的疤。屬性看頭像 但是這問題掛了SM的tag我才進來的 各位看到第一句就磨拳想撕的 請保持冷靜
不談感情 單說傻帽推出的茶蛋這個組合 12年正式出道 直接以M和K兩隊形式分別主打中國和韓國兩個市場 M隊4個中國人 所有專輯發行中韓兩版 兩隊分別在中韓兩地活動 從定位來說就是一個野心勃勃的設定 目的就是要搶佔中國市場 傻帽第一次嘗試中國市場用了韓庚 但是沒有成功
茶蛋目前發行的專輯概念上一脈相承 勞爾們從出道預告到成員的超能力設定再到MV場景扒出來的細節都透露著傻帽對這個組合的長遠規劃 06年就在推特上註冊好賬號 可想而知這個企劃案至少10年以上了 這其中又包含了多少工作人員的努力
鹿晗吳亦凡的退隊直接讓以上兩點化為泡影 茶蛋從06年開始策劃的無數可能性直接變成不可能
站在鹿晗吳亦凡的粉絲立場 身體不好資源受壓制都是理由 甚至都不用路人理解他們 路人不會摩拳擦掌的買專輯支持電影票房
但是站在傻帽和茶蛋的立場 心血付之一炬
怎麼看取決於你站哪個立場 但是我真心想對前面那些覺得拿錢換自由 賠錢了還想怎麼樣的姑娘們說一句話
錢可以解決的都不叫事 但是真的別什麼都以為用錢解決就萬事大吉了老實說,一件員工違約跳槽然後賠錢給公司的法律事實,我覺得沒有討論和評價意義。
但無法避免,粉絲會有各自的角度去評判這次和解的條件,對他們的idol是否合理。畢竟你喜歡一個人,一定會試著去理解他,體諒他。
我是鹿粉,我只想談談我的看法,其他的不討論。
12年出道,14年回家,鹿晗在sm度過了好幾年的青蔥時光。他是真的想回家了,回來時的確帶著滿身傷痛,但sm對他有知遇之恩,栽培之德。他是意識到這一點的,所以回來這幾年,所有外界的責怪辱罵他都默默擔著,也沒有說過前東家一句不好聽的話。他不曾提起,所以連他最好的朋友,對他在韓國所經歷過的痛苦和糾結,都一無所知。
他說,對於我過去和未來所經歷的一切,我都心懷感激。
他是願意賠錢的,因為的確違約了。和解的結果也是我們願意看到的。至於雙方收入分配多少,這樣的分配合不合理,我覺得一點都不重要。因為這已經是雙方多次溝通的結果,和解說明大家都達到共識:再耗下去,沒有意義。
畢竟,錢能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花錢的人認為值得就行。開心最重要。這是SM的聲明!意思是SM不會限制兩人的中國活動,但是兩人賺到的錢要給SM分成!給就給錢唄,培養了你,你又解約賠點錢沒什麼,大不了少買幾塊表,把買表的錢賠給SM得了唄!貼張評論,第一條前輩飯(帶上前輩飯沒別的意思,就是告訴大家後面這句話)說的,所以真的別覺得賠錢是多委屈的事兒!
和解是最好的方式了吧!但是不是很明白一些粉絲一副大快人心的嘴臉,大概是覺得兩人要給SM錢很開心吧!可是既然選擇和解雙方肯定達成了共識,對雙方的利息應該是最大化了,不然誰會同意和解?有什麼可高興的?跑路的照樣有資源有工作,自己的身體狀況,自己的工作都有了話語權,這錢花的還挺值的!還有,是和解,不存在勝訴敗訴!(在這裡好想安利一部律政劇叫做李狗嗨,好像沒什麼關係,哈哈哈)有那些一直叫傻帽爸爸的,希望你一直能叫他爸爸,他不會出現讓你不滿的地方!
以下是我自己的嘚嘚了,跟這件事兒關係不大了
從2012年飯上這個團,一直是團飯,但是五個手指頭伸出來難免長短不一,最喜歡的是鹿晗,他解約後我還是飯著團和鹿晗的,後來就慢慢的變成團的路人飯了!
你錐已經算是登頂了吧,你鹿發展也不差啊,粉絲別掐了吧,希望大家都好吧!你要覺得非要讓鹿晗付出什麼你才能解恨你就繼續恨吧!但是千萬別因為恨他跟自己過不去,把自己變成惡魔一般的存在何必呢?我就一個問題 這不是只帶了鹿吳和sm的tag嗎?除此之外不是沒別人了嗎?那那些亂七八糟來抖機靈的人都是順著哪兒摸過來的啊?專註自家很難嗎?
這是雙方博弈所產生的利益最大化的結果,是雙方都接受認同了的。吳鹿的結果都是一樣的,只是措辭不同而已。另從三方說明來看,就是他們可以在日韓之外的地區自由活動,SM也不會約束,只是2022年之前每年按一定比例賠償違約金。另日韓地區SM擁有他們的管理權,也就是限制他們在日韓地區的發展。私以為這是最好的結果,於情於理,給SM賠償都是應該的事情。一連串的合約糾紛對各自來講都不是好事。只是沒想到他們的合約竟然真的是10年,不知道之前的韓國藝人與SM解約時因10年勝訴是為什麼,還是說因為國籍不同?
————7.24更新
發現有些粉絲洗白不成,轉而開始攻擊人家屬性了,這轉移視線的手段也太low了吧。不管評論這件事的人本命是誰,你家哥哥違約這個事實是不會改變的。這裡有團飯,有倩倩本命,有燦本命,有伯賢本命,有世勛本命,還有SM的家族飯,單單針對藝興本命的人是不是做得太明顯了?? 彌姜同學叫興迷閉嘴的時候這提問里的興迷不過兩三個,她一攻擊屬性都被炸出來,現在的場面看起來就像是興迷圍攻一樣。
把合約糾紛事件轉移到粉絲撕逼上來,強行減弱事情的嚴重性。真是高明,要是放在微博就能成功了。
很可惜,這裡不是微博,輿論引導是沒有用的。但凡有點智商的路人都不會抓不住重點。
這裡要提到,為什麼會前隊友粉特別喜歡針對張藝興呢。
因為張藝興是天朝四子中唯一還未提出解約的人。他的存在證明SM不是那種讓中國人覺得待不下去的公司。
所以現在依然履行合約的張藝興自然而然被推到了跑三的對立面。就算他什麼都不做,待在SM一天就是打一天跑男的臉。同理宋茜,但因為利益不相關所以不提。跑男粉自認理虧,只好動動歪腦筋看看能不能把興家拉下水。
有人說了,話不要說太早,張藝興說不定什麼時候就解約了呢。
聽說會有這樣的人。看到正面的形象,不會想著,請讓我也做到他那樣好。而是,你也來吧,跟我一起去吧,那個地獄一般仇視某人,猜忌某人,揣測某人,怨恨某人的地方。
但是對不起,不會去的。
對啊,話不要說太早,沒發生的事情,現在做什麼虛無的假設都是白費。
退一步說,就算張藝興將來會退出組合,至少他堅持得比任何一個人都久。就像他說的,留在SM,為了報恩。
也有人會說,每個人承受能力不一樣。也許吧,要怪其他成員身體特別好。說實話三個主舞line已經有兩個常年病痛纏身了。
前天三巡熊寶因為跳舞太賣力,受傷過的腿韌帶再次撕裂,依然坐著輪椅上舞台,並且因為沒能展示完整的舞台哭著跟粉絲朋友們道歉。這是熊寶今年第二次坐上輪椅,另一次是今年三月份的安可演唱會,演出過程中不慎掉下舞台,腳踝扭傷。但四月份的上海拼盤演唱會,音樂風雲榜等等,熊寶依然拖著打了石膏的腿千里迢迢來中國參加活動,卻從來沒聽他喊過一句疼一句苦,他只是不停地跟粉絲朋友們道歉:沒有展示出完美的舞台,對不起。
這是作為一個藝人的職業素養,選擇了這個職業,就該承擔起這個職業該受的風險和辛苦。粉絲可以心疼,但不該把這種辛苦當做是解約的借口。
開興常年腰傷,世勛手指經常骨折,大哥參加偶運會膝蓋受傷打石膏,14年燦烈回歸期手臂受傷緊急送去醫院,演唱會後台靠吸氧撐。跑一在一巡期間丟下成員一走了之,成員們在忙碌的打歌期還要重新排練舞蹈和走位,是幾乎不回宿舍,睡在練習室里的程度。燦烈發ins表示只能去醫院輸液保持體力。剩下的成員大大小小的病痛誰沒有過,只是不拿出來賣慘而已。
心肌炎神經性頭痛什麼的還是歇了吧,畢竟一回中國什麼病都好了。
我家哥哥是違約,但這事兒現在已經和解了所以你們不能冷嘲熱諷。
對不起,這個觀點有點毀三觀啊,所以做錯了事只要做了補救,別人就不能指責你當初做錯了??何況還是在法庭的介入下才做的補救,要是法庭判決沒下來,你家哥哥是不是得繼續拖著不賠款??都拖了兩年了,又不賠償又想走人,這吃相真的太難看。
照這麼說以後藝人都一個不開心拍拍屁股走人,回頭給公司補點錢就行,留下的爛攤子讓其他成員收,前隊友粉絲不能指責一句,因為現在跟你們沒關係。很好,這個邏輯很合理。
對不起廢話這麼多沒什麼乾貨,只是覺得有些人實在搞笑,擺出來讓大家開心一下
————————7.21原答案
不多說 看圖輕描淡寫 避重就輕 總要補救一下名聲 畢竟違約不好聽再來看SM的聲明
一心向錢看 果然是傻帽一貫的作風藝人拿錢換名聲 SM悶聲發大財 各取所需 雙贏啊! 這官司可以的
只求跑男以後有什麼緋聞啊醜聞的自己擔著 一出事就甩鍋傻帽和前隊友這吃相hin難看啊 前隊友不欠你們的 也不要強行捆綁萌CP辣 夢做了這麼久了總該醒醒了噢~推薦閱讀:
※鹿晗、黃子韜、吳亦凡三人為什麼去韓國學習,中國就沒有學習的地方嗎?
※沒有問題了不問了?
※做鹿晗的粉絲,你覺得快樂嗎?
※大家覺得鹿晗最好聽的一首歌是什麼?
※鹿晗粉絲的厲害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