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子裡有很多靈感故事,下筆卻寫不出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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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沒有人回答啊?╭╮?
跟著皮皮答一發!
靈感對於寫文章的人來說往往只是腦海里閃過的一個場景,無意中聽到的一句話,路過街口時路邊的一景。在靈感迸發的那一刻,這個場景的文字幾乎已經在腦海里構成了。
但是我們不能把難得喜歡的場景乾巴巴地單獨放著,沒有前文的鋪墊,再精彩的段落也沒有它本來應該有的光彩。
於是為這個場景添上前因後果就成了我們的主要任務了,我不敢否認很多文字方面的天才一篇文章兩小時就可以打完,但對我來說,這個過程漫長痛苦,需要不斷地聯想和將自己帶入劇情去想像應該發生的故事。我沒有多少理論基礎,只能給答主舉個自己的栗子。下面是我從有了靈感到最後成文的全過程。1.一天看動物世界,發現非洲草原的獅子用吼聲來標記領地,在節目模擬的地圖上看,許多獅子一起吼時,就像有人往非洲大地上撒了一把石子。
(哇,這個場景好帶感,說不定這些獅子里兄弟呢!它們在通過吼聲向對方宣告自己的強大,我的心瞬間被這些大貓融化了。)2.然後這個場景在我腦海里發酵,最後變成了這樣
兩個人站在湖邊,各自有各自的心事,最後扔起了石子,那些石子落在湖面上,泛起一層層漣漪,他看著湖面,那些漣漪彷彿開在了自己的心裡。(咦?為什麼從獅子變成人了......因為獅子的擬人不好寫呀!)湖裡有星光,波紋映在兩個人臉上,來不及說出心事的人只能無聲地笑笑,那笑容凄涼卻又明亮,宛如流星即將消逝的光芒。3.這個場景我很喜歡,心裡想著一定要寫出來。
但是這樣的情節太莫名其妙了,向湖裡扔石子什麼的,和凄涼的笑容一點關係都沒有呢。於是,石子君只能被賦予更深刻的含義,什麼樣的石子更沉重呢?我想是在失去之後唯一的執念,只有自己一個人遵守的約定吧?好了,就是它了!他執著的在對方離去之後做著那些本該兩個人一起做的事,本來該有的未來。可是這個願望卻被最終歸來的對方親手捏碎了。那麼,這個願望在什麼時候被毀掉最好呢?
某個寫劇本的社長曾經說過,願望破碎在希望和想像的羽翼最豐滿的時刻即可。於是石子君就在表白的前夜被扔進湖裡好了。4.主要情節到此已經構思完畢。
哦,關於豬腳的名字,我想只要不叫上官寶馬,黃埔老乾媽之類的,都是可以的。
下面就是完成後的故事。請決心看下去的諸位忍耐一下我那好似腦子裡灌了漿糊才寫出來的修辭。
直到如今,Jensen 還記得Jared頸間清新的氣味。
那是年輕男孩的汗水和荷爾蒙在春天的陽光里經過一下午的發酵產生的如同海風的味道。在他和Jared在一棟房子里度過的時間中,Jensen總是裝作不經意地湊到他的主人身邊去偷偷嗅它,此時的Jared也會開玩笑似的把修長得不像話的手臂搭在Jensen的肩膀上。
那時的陽光總是明媚的,明媚到讓人怯於仰望飛翔的鳥兒,明媚到彷彿可以讓人看穿這個世界的所有細節。
「嘿
,Jensen,搬過來和我一起住吧,我們可以一起對付這該死的花園。」Jared 說這話的時候,語氣輕快地好像在舔一隻甜筒,他微微偏著頭,陽光照不進那隻面向Jensen的眸子,綠色的亞麻窗帘垂在他的背後,輕輕起伏。
Jensen看著對方在陽光下毛茸茸的金色側顏,突然感到一陣眩暈,他眯起眼睛,仔細確認對方說這句話時的表情是否帶著戲謔,但對方榛綠色的眼睛裡只有淡淡的笑意,好似湖面不可觸摸的粼光,從小到大都為自己流暢的修辭感到驕傲的Jensen此時此刻也不能給出恰到好處的回答。於是他只是看著窗外的景色,不置可否。他不知道自己有沒有臉紅,只能感覺到手心因為緊張出的一層細汗。
「Jen,你怎麼不說話?」Jensen 感覺自己的右肩被推了一把,Jared修長的手指掠過他的襯衣衣領,無意中又按在他鎖骨頂端,有著堅定的力度。春風微涼,Jared卻早早穿上了T恤衫,年輕男孩漂亮的肌肉曲線便張揚地跳出來,他的指尖帶著的,水般的涼
意,像是溫柔的刺深深扎進Jensen的骨髓。在之後的很多個不眠之夜裡,Jensen躺在黑暗裡輾轉反側,企圖清空自己的思想卻徒勞,那裡的皮膚都在微微發燙,像是擁有了獨立的心臟,律動不息。
「我只是在想,如果把這個花園變成一片湖水,會不會順眼很多?」
春。
雖說是春天,卻也只有正午有著片刻的陽光,傍晚的風還是寒冷刺骨,Jensen緊了緊頸間的墨綠色圍巾,不緊不慢地走在堪薩斯一條主街道上。一簇一簇的新綠從道旁的法國梧桐枯槁的樹榦上鑽出來,這條街蕭索了一個冬天之後,重新擁有了生機。春色如許,女孩們也不想辜負這乍現的春光,紛紛開始長長短短地搭配出鮮艷的顏色來,迎面走過的女孩們總是向Jensen有意無意地投來或試探或艷麗的目光,Jensen卻只是感受不到一樣與她們擦肩而過。他頻繁地改變著眼之處,似乎找不到一個合適的地方來安放自己的眼睛。
被陽光投下的影子似乎稍稍長了一些,顏色也深了些。低著頭的Jensen胡亂想著太陽照射高度角與影子長短之間的關係,想著讓地球帶上土星的光環,想著玄武岩的成分和熱寂,又疑惑這到底是誰把這些知識塞進他的腦子裡的。不過,除了Jared還會有誰熱衷於這些看起來精靈古怪的問題呢,Jensen在被科學小王子Jared熏陶了幾個月後,也逐漸開始用些不找邊際的問題裝點原本用來發獃的時光。
路邊的商店也紛紛將招牌擦洗閃亮,不少小店的櫥窗上還留著店員們花了大把時間布置的聖誕節裝飾,讓人覺得好像還在冬季。然而服裝店的櫥窗里卻已經擺上了各色春裝,一家舊衣店藏在一片有著大大的玻璃門的時裝店中間,像是只衝進羊群的紅毛狐狸那樣引人注意,它有著像是鏡子那樣的櫥窗,錯落有致地排布在木質的牆上,鏡框上有著反覆的花紋,用銅漆上了顏色,櫥窗里長長短短的裙子襯衫緊緊貼合著木質模特流暢的曲線。
這家舊衣店叫做陳色,Jared曾經興沖沖地從這裡帶回了一件墨綠色的復古裙子,絨布質地,還壞心思地在Jensen肩上比來比去。不過不久之後,那件裙子就重新掛在櫥窗里了,Jared也難以察覺地消沉了一陣子。如今那件墨綠的,滾著厚厚荷葉邊的裙子已經不在那裡了,代替它的是一件華貴的舊式皮草,色澤有些喑啞,卻仍然令過往的女孩們傾心。
Jensen把目光從櫥窗上收回來,堪堪避過一個黑色的消防栓。他的腳步越發輕快,眼角彎起來,心情不錯,路過一面紅磚牆的時候微微跳了跳步子。那面紅磚牆貼近地面的地方有些用石塊刻成的的塗鴉,筆畫或深或淺,隱約能見到幾個圓圓的小人,和兩個大寫的字母J,筆畫極深。磚牆的最上方掛著大大的金屬招牌,在早春的光里竟然沒有一絲反射的光芒。
「阿克斯爺爺的......小屋?媽媽我念得對不對?」 耳邊傳來小孩子搖頭晃腦的朗讀聲,雖然街上有了不少只穿著絲襪和短裙晃來晃去的女孩,小孩子們卻還穿得厚厚的,像個矮矮胖胖的香菇,Jensen 微微笑了,自從他在Jared嘴裡聽到這個比喻,再上街就不斷地腦補出各種姿態的蘑菇,一整條街上,花色不同,菌柄長短各異,菌傘肥厚不均的蘑菇跳來跳去,菌柄隨著落地的動作一直一曲,逗樂了Jensen好些日子。
Jensen性情看似清冷,一旦對什麼人什麼事有了興趣,即使一瞬,也久久不能忘懷,可他對待重要的事時卻有些優柔寡斷,Jared曾在觀看了Jensen對著一套昂貴的初版古典爵士黑膠銷售頁面踟躕了三個月後果斷幫他點擊了購買,「我可不想看著你看著它被別的傢伙拍下來之後痛哭流涕。」,Jared看著目瞪口呆的Jensen聳了聳肩,「看我幹什麼,不用感謝我。」
Jensen無奈:「感謝什麼。」
Jared哈哈一笑: 」當然是幫你下決定這件事,喜歡就買,這麼猶豫像個女孩!「他斜斜倚在窗台上,越過他寬厚的肩膀向外看去,原本草木叢生的後花園已經變成了一片凹地,一條細細的小路從後門蜿蜒到院子里,幾根粗大的黃銅管道整齊地擺在院子的角落裡,結著薄薄的霜。
「想不到進程這麼快,我們的路也需要動工了!」Jared伸直了手臂,雙腿便離了地板,輕輕搖晃,笑聲里有些男孩的稚氣。Jensen看著Jared一刻不停的背影,嘴角彎了起來,在Jared看不到地方,給了他一個大大的笑容。
從他聽到Jared這句話的那天到如今,也是一年有餘了。
Jensen在心裡默數日子,眉頭輕輕一抬,似乎是下了什麼決心,腳步卻慢下來,眼睛看著地面,連那綠格子的圍巾也沉重起來。他呆了一會兒,重新平視前方,加快了腳步,從磚牆旁邊的櫥窗旁掠過,不看自己的倒影一眼,他的倒影印在櫥窗上,被填上了花花綠綠的色彩,不真實的很。
Jensen和Jared相遇在大學最後一年的那個聖誕節假期。那個聖誕節很罕見地沒有下雪,街上大大小小的聖誕樹沒有了白雪的襯托,上面複雜的裝飾便有些多餘。22歲的Jensen就是走在這樣的街上,邂逅了同樣22歲的Jared。
那時的Jared戴著麋鹿的帽子和紅鼻子,手裡拿著的巧克力口袋,正被十幾個貪心的小孩子團團圍住,幾乎要縮到牆裡去。
「我要!再給我一塊!」
「我也是我也是!只要一塊就好了!」
孩子們穿著厚厚的棉衣,好像一個個肥厚的香菇,他們都把自己不算乾淨的小手高高舉到Jared胸前,五指拚命張開,想著多要幾塊糖果。
Jared苦兮兮地看著眼前一群跳來跳去的香菇們,偷偷指了指不遠處一個胖老爺爺。老爺爺個子不高,穿著聖誕老人的紅色袍子,尺寸明顯過小的聖誕帽在他腦袋上搖搖欲墜,臉色紅潤,皮膚像是拋光糖果那樣閃閃發亮,身後的櫥窗里擺著色彩斑斕的各類糖果。簡單地說,沒有比他更像糖果店老闆的老爺爺了。而這個老爺爺正板著臉,無視孩子們的撒嬌,一塊糖也不多給,並且嚴厲地監視給他打工的大麋鹿Jared是否也如此行事。孩子們都是小惡魔,多給一塊他們就會把我的,可愛的糖果店吃得乾乾淨淨,老爺爺在開工伊始便這樣警告過Jared。但孩子們的確是惡魔,他們嗅著成人們聞不到的特殊氣味敏銳地判斷一個人是否心軟,從不對家人以外的任何事物做無謂的撒嬌,毫無疑問,他們鎖定了Jared。
看著快要被孩子們撲倒的Jared,Jensen的眼睛便離不開了,Jared那副可憐兮兮的模樣,根本不像是麋鹿嘛,他悄悄地把心裡的那個毛茸茸大腦袋按下去,可那條大尾巴又從領口伸出來了,撓地下巴痒痒的。小時候的他也曾經這樣跳來跳去,想要搶聖誕老爺爺口袋裡的糖果,還拽他的鬍子。
「阿克斯爺爺,就一塊兒!」孩子們里有人向著老爺爺喊著,爺爺依然嚴肅。
Jensen看著看著噗嗤一聲笑了出來,也微微高了聲音說道:「阿克斯爺爺,就一塊兒糖!」吵鬧不休的小孩子們瞬間都安靜下來,緊緊盯著這個大哥哥。Jensen被看得有些難為情,只好對著他們燦爛一笑,牙列整齊,柔軟的舌尖從雪白的牙齒間露出來,像是剛剛長齊了牙的小狼,介於少年和成年男子之間的笑容,很是好看。
被叫做阿克斯爺爺的糖果店老闆板著臉看了看Jensen,轉過身走進了店裡,背對著櫥窗看起了雜誌,算是默許了。
小孩子們一齊小聲歡呼之後,紛紛涌到Jared那裡去拿第二塊糖,Jared臉上的紅色逐漸褪去,也跟著小孩子們笑了起來,軟軟的麋鹿角晃呀晃的,Jared略長的劉海也輕輕地晃著,他向Jensen的方向開了開口,口型是:
「Merry Christmas and Happy new year!」
Jensen看著這個年輕的男孩,他的笑容儘是陽光碎屑,讓人看了心生暖意。
這個聖誕節雖然沒有雪,卻遇見了麋鹿。
Jensen順著街道一直走,他熟悉每一個塗鴉和消防栓的位置,各個商店裡的商品種類都了如指掌,這次散步的盡頭是一汪湛藍的湖水,從出發到湖邊需要四十三分鐘,七個公交站牌依次排列,沉默地看著Jensen日復一日從他們身邊走過,而那輛橫跨整個小鎮的公交車一定會兩次從他身後越過,駛向前方。靠近湖邊有一座紅色房頂的小屋,年邁的愛迪生奶奶坐在門前看著自己的小花園,春天的三色堇正開滿了矮矮的花壇,而初冬時,窗台上會擺上一盆罌粟,也許是紀念她在戰爭中死去的父親也許不是,Jensen很喜歡罌粟花瓣絲絨般的質地,總是多看幾眼,順帶著和愛迪生奶奶打個不咸不淡的招呼。
早春的湖水微涼,一點一點地,有氣泡從水底冒出來,但新生水藻的味道愈發濃郁,Jensen皺了皺鼻子,在感受到水草的甜腥之後,輕輕嘆了口氣,他微微點頭,為自己鼓了鼓勁。
湖邊的沙地上散落著很多鵝卵石,鎮博物館裡的介紹說這個湖在幾百年前與潮汐相連,海浪的力量把湖邊的石子破碎,揉圓,最後成為沒有稜角的石子,散布在整個湖底,這是一個鹹水湖,湖水像是童話里那個厭世公主的眼淚那樣苦澀。
遠處有情侶低語。
Jared很喜歡這裡,陽光熱烈的夏天,他總是拉著Jensen到湖裡去,一邊嘲笑Jensen的被迫出門的不情願一邊把水撩到他身上,再看著Jensen生氣又不好發作的樣子哈哈大笑。Jensen總是這樣。Jared曾經在舞會上對和自己跳舞的女孩抱怨,那時的Jensen只是拿了一杯酒輕輕搖晃,注視著舞廳里的燈光璀璨。而Jared會在每一次邀請到新的女孩之後,對著Jensen吹個響亮的口哨,Jensen則應景,舉杯致意。
舞會結束的時候Jared喝醉了,沿著湖一路搖搖晃晃地走下去,把遇到的石子都扔到湖裡去,石子在湖面上跳動,打碎了融解在湖水裡的月光,漣漪淺淺,成為輪廓逐漸模糊的圓,和湖水的邊界融為一體。
「Jensen你看!」Jared兩頰帶著酒紅,大聲朝Jensen喊著,動作幼稚地指著自己打出的水漂。
Jensen只是儘力不讓自己笑出聲來,象徵性的鼓了兩次掌,喊了句「Bravo!」
月光下的Jared更加年幼,半邊臉上的淚痕閃閃發亮。
那些突如其來的眼淚是如此詭異,Jensen無法理解它們的含義。
Jensen從沙地上拿起了一塊半個手掌大的,有一面比較平滑的石子,似乎是頁岩的一種,在月光下呈現出濕漉漉的暗紅色,有星星點點的雲母光亮。Jensen把那塊石子在湖水中洗凈了沙子,仔細搓洗長在表面的青苔,搓洗了一陣之後Jensen似乎滿意了,把它攤在手掌上端詳了一會兒,認真地舉到唇邊,一個輕若無物的吻被印在了這塊在湖水裡浸泡了幾百年的死物上。Jensen做完這個奇怪的小動作之後,抬眼又看向湖面,月光喑啞,他的睫毛又極長,半點月光也沒落盡眼底,金綠色的虹膜成了一點濃墨。
Finally。(這詞才不是和破曉里的Finally長老學的呢!!)
Jensen把這個詞念了幾遍,呼吸中的霧氣凝結在冰涼的石塊表面流下來,依然是苦澀的湖水味道。他的心情突然好起來,笑容再次回到了僵硬了一天的臉上,把石子收回口袋裡,Jensen故意沒擦它表面的湖水,此時那些苦澀的湖水浸透了他的大衣口袋和襯衣,帶來幾分令他驚喜的涼意。
Finally。
天空里沒什麼烏雲,湖面上的粼光柔和,沙地上的灌木叢枝條也冒出鵝黃來。Jensen緊了緊絨質的墨綠色圍巾,心裡的緊張和期待幾乎溢出來。
夜風越來越冷,Jensen裹著一身的涼意撞進家門,第一眼看到了擺得好好的兩雙拖鞋,Jared今天也沒有回來,Jensen的腦海里一個念頭匆匆而過。
這是Jared的房子,可是Jared卻不在這裡很久了。
一年之前,一向融洽的他們吵了一架,Jensen氣不過想搬出去,Jared卻搶先收拾了行李消失了,臨走時還留下了信,要Jensen給他看好房子,要是在他不在的這段時間被偷被搶,可別怪他回來算賬。
Jensen後悔,卻也無法想像這件事不發生,他如何能支撐下去。
Jensen握了握手心裡的石子。
Jared在Jensen搬進來之後,兩個人一起改造了那個總是有許多蟲子的後花園。喜歡垂釣的兩個人想到可以在後院挖出一個小池塘來,最好有一條石子鋪陳的小路從後門通向那裡。
可小路只鋪了一半,Jared就氣沖沖地離開了,只在聖誕節時發過一條簡訊,語氣平常,Jensen看過,也只回復了兩個單詞。
於是Jensen每天去湖邊撿一塊石子,完整那條路。
他給自己定下了規矩,石子路鋪完,就向Jared表明自己的心意, 那以後,Jensen只覺得自己還沒資格去想。
Finally。
Jensen從漆黑一片的屋子裡穿過,每一步都小心翼翼,生怕踏錯一步,自己便改變了主意,他感到身後的腳印擁有了自己的生命,地板開始心跳和呼吸,頸間的圍巾死死纏著他的喉嚨,絲絨果然是很討厭的東西,Jensen扯了扯圍巾,喘了幾口粗氣。
石子路只差最後一塊,在路的盡頭,左上角,有一塊三角形的殘缺,裸露出的褐色土地正苟延殘喘。Jensen握著口袋裡的石頭,幾乎走不穩。
Jensen走到小路的盡頭,然後他看到了Jared。
是真的Jared。
他長大也長高了些,後院沒有燈光,Jared只有一個模糊的輪廓,那一個模糊的輪廓卻讓Jensen熱淚盈眶。
Jared站在他的面前,不是在夢裡,也不是在那條墨綠色的復古裙子改造成的圍巾的溫暖下的臆想里,不在他偷偷刻在舅舅糖果店牆上的塗鴉里,不在那套唱片模糊沙啞的音樂里,甚至不在口袋的石子里,不在腳下的石子路上。
他就站在自己面前。Jensen不是虔誠的教徒,而此刻他只想感謝世間所有的神明,在他終於下定決心的一瞬將Jared帶回來,如果是幾天前,Jensen恐怕只能急急忙忙摸回黑暗裡,把自己藏起來,沒辦法說出一句完整的話。
Jared轉過身,看到了呆立在黑暗裡的Jensen,「你不在,我就來湖邊坐了坐......還真是......懷念」聲音有些不穩。
Jensen儘力把臉上的血色壓下去,沒待他說句話,就撞上了Jared的胸膛。
也許是在夜風裡站了太久,Jared的擁抱非常涼,細心鍛煉過的肌肉也不柔軟,並不舒服,Jensen卻感到一陣陣的眩暈,他模糊地想,要是Jared再不放開他,他就要倒在他懷裡了。
「Jensen,聽著,我很抱歉。我很抱歉為了Kenalia 跟你吵架,你比我想的對我來說要重要得多。」Jared輕輕放開他,認真地說,沒見的一年裡Jensen所有的寂寞和痛苦此時都變得不重要了。
「我很久之前就不再生氣了。」Jensen低著頭,緊緊抓著口袋裡的石子。
「Jensen,我有很重要的事想對你說......」Jared的聲音非常緊張,Jensen幾乎不敢想他要說什麼,也許真的有神,神聽到了他的禱告。
Jensen打斷了他的話,他的呼吸已經不能再加快了,幸好Jared放開了他,不然一定會被他劇烈的心跳嚇到,但是到如今,他也許不會驚訝了,「這麼巧,我也有一件事想和你說。」
「天哪Jensen,你知道了?」Jared開心地嚷著。
Jensen本能地覺得有什麼事情不對。
「一定是Garth 和你說的,是的!Kenalia 她答應我了,她會和我一起搬回來,我們一定能過的很開心!Jensen你知道嗎,我還在擔心你會難過,畢竟你原來不是很喜歡她,我當初跑到去她的大學追她的時候呀.......」Jared不停地說著,Jensen一個字也聽不清了。
Jensen覺得,自己的靈魂似乎被掏空了。
Jared好像突然想起來了什麼一樣,從地下撿起了幾塊石子,從那條石子路上撿起來
的幾塊石子,「沒想到你已經把它鋪好了,不過現在石子路已經不合適了,她穿著高跟鞋走在這裡會崴腳的,來Jensen,你還記得那次舞會之後我們在湖邊扔石子嗎?我當時因為她不肯接受我的邀請垂頭喪氣的。」
說著,他用力將手裡的石子扔了出去,「Jensen,你也來,有這麼多呢!」
Jensen靜靜地看著興高采烈的Jared,拿出了那塊被體溫烘乾的石子,他把它握在那隻一直垂在外面的手中,感受著它的溫度,然後一揚手,將它拋進湖裡。
他以為自己不會心痛,但那塊石頭落入湖面時,激起一圈圈的漣漪,他的胸前突然一陣鈍痛,好像那些漣漪也開在了他的心裡。
「哎呀,一個水漂都沒有。」Jared大聲嘲笑。
Jensen仰起頭,Jared看到了他非常平靜的笑容,於是Jared也笑了。
感謝看到這裡的知友們。沒有寫不出來這一說,原因在於你的預期太高了。平常生活中發簡訊,微信,反正涉及文字聊天的,你都能把事情講清楚,而一旦涉及到作文章,就覺得無從下筆了,這是因為你的預期太高,其實有些事按發簡訊,跟人聊天的路數就能寫的很出彩,題主不妨先靜下心,用平常的心態看待這些靈感故事,起初先用最通俗的語言記述。但文章總歸要求一定水平的,題主若想把故事提升一個檔次,需要一個長期苦練,長期嘗試的過程,沒有一下子經人點撥就能字字珠璣的道理。這中間需要閱歷、需要經驗、需要語言駕馭能力。珠聯璧合的故事往往都出自千錘百鍊,寫文章編故事誰都會,要寫好了就是一個台上十分鐘台下十年功的過程。若是剛開始就抱著一鳴驚人的目的,下筆會覺得閉塞,思路會因為冥思苦想華麗辭藻、俏皮表述而停滯,就算最終堆砌華彩而寫出來,你日後看了就會產生不堪入目的感覺,因為畢竟強扭的瓜不甜,文章帶有矯飾性,怎麼看都覺得變扭、不入眼。萬事開頭難,用最簡單的文字儘可能最大化的記錄靈感,等手法、技巧純熟再抽絲剝繭的去寫以前記錄的靈感,這樣才能寫就精彩的故事。那麼手法,技巧什麼時候能純熟?還是那句話,多讀,多練。
首先,腦子裡有很多靈感,這至少說明題主你是個很有想像力的人,腦子不會太差。那為什麼還是寫不出來呢,可能的原因大致有如下幾個:
- 你的想法沒有成型。想法沒有成型,下筆就不會有合理的劇情與結構,寫出來自然不會滿意。這時就不能貿然開寫,而是應該先在腦中(或是藉助紙筆)將文章的內容、結構、想要表達的事想好。比如說想到了一個事件,那麼就要考慮這個事件是發生在什麼樣的人身上,為什麼會發生,對人物的影響如何,所表現的精神是什麼。只有把這些都想好了,下筆的時候才會有一個整體的感知,寫得也會更好。
- 你的文字水平不足以駕馭你的靈感。這就屬於能力問題了,最好的做法是什麼呢,分兩方面,結合著去做:
- 多讀多看。讀書,讀各種書。尤其注意選擇書的類型,要選擇有普遍好評且有文學意義的。比如說郭敬明的作品,不是我刻意黑他,但是相比於那些名家作品,他的作品對於你文字水平與做人水平的提升顯然幫助不大。
- 多寫多練。水平的提升不是一朝一夕練成的,也不是光在腦子裡想想就夠了的。無論是什麼樣的靈感,盡量地去寫出來,不要管寫得是好是壞。寫出來以後再多加修改,對於自己不滿意的地方多加推敲,甚至可以把整個作品推倒重寫,但是要保存原稿。平時走在街上就可以對路過的人、街上的景物、發生的事件在心中進行描寫,體會一下怎樣才能寫得又生動又能有自己想要表達的效果。
總而言之,寫與讀二者是不可分的,希望題主能夠努力、進步。共勉。
朱自清先生的《談美》里有一節是「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解釋的就是這個,大概說的,這些名家無論是古代的還是現代的都是飽讀詩書,欣賞和感悟都得一定的沉積,才會把潛意識裡的想表達的更好的表達出來。我解釋的不好,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最好自己去學習一下,我個人覺得是一本很不錯的書。
可能是因為缺乏知識,比如不會描寫景物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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