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承認自己是殺人犯,但並沒有證據證明他是,可以判定他是殺人犯嗎?

這是我在看《對不起,青春》的時候想到的,男主當年在自己學校放煙花,然後隔壁學校教堂就起火了,警官無法考證是不是他的煙花導致了火災,因為這個幾率真的很小,但是當時的確有沒有別的證據證明不是煙花引起的火災,男主一直覺得承認是犯人,唔,這樣可以確定他是犯人嗎?


謝邀。

我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三條: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至於你的問題,實踐中必須要經過鑒定事故的起因,否則不可能定罪。


瀉藥。

不可以,刑訴法上有個原則叫『』孤證不定案『』,你感興趣的話可以百度一下,這樣你所形成的認知將會比我跟你灌輸來的更深刻。


我聲明對火燒圓明園負全責,所以圓明園就可以認定為是我所燒?


不能。

你說你殺了,你就殺了

到時候我們真判你殺人罪

結果你又跟我們說你沒殺人

OK……國家賠償妥妥的,

然後我們法官、公安、檢察、全部實行問責……


我國目前已經要求不能單憑口供定罪,必須要有證據鏈整體支持。


孤證不定罪。你就是哭天喊地說自己殺了人沒證據也不行。


舉個實際例子來解釋:

一件很轟動的案子,呼格吉勒圖案,1996年被認定強姦、殺人,當年被執行死刑。2005年10月23日,呼和浩特市破獲一起系列殺人案。犯罪嫌疑人趙志紅在交代的十幾起案件中,其中第16起就交代了呼和浩特第一毛紡廠宿舍大院女廁所的一起命案。2014年呼格吉勒圖被判無罪。

具體案情大家可自行百度,我這裡要說的重點,不是呼格吉勒圖如何蒙冤的,重點是趙志紅因別的案件落網後,自己承認了『呼案』是他做的,辦案機關拿到口供後,並沒有輕信,而是仔細核對,才最終確認這起案件是他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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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經過了9年,要認定案件的真實性,也是需要旁證的,而不能僅聽嫌疑人的口供,更何況發生時間更短的案件。

僅憑口供,是孤證不能立案的。至於理論原因,各位大神已經講得很清楚,就不多說了。


刑事不同與民事,不適用自認規則來定案


如果可以的話,就會出現這樣一種情況,替人頂罪成為常態。所以不用法理、法律解釋都知道肯定不行。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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