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編程中是否可以使用Objective C動輒幾十個字元的變數/函數命名方法?

Objective C中變數/函數的名稱常常包含好幾個單詞,占幾十個字元,代替了一部分注釋的功能,我的感受是加快了閱讀代碼的速度,因為省去了不少跳回函數聲明處去讀注釋甚至源碼的時間。

我試著在C++里使用了這種命名風格,代碼體積龐大了不少,for循環常常一行寫不下。。。但後期維護起來確實舒服了不少。

這種做法是否符合「規範」?或者說,大拿們是否接受這種風格?又或者說,假設在面試時這樣寫一段代碼,會不會被面試官吐槽?


其實呢,oc也是可以重載(overload)的啦,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

以趙百萬的例子為例

// class define
User
string name;
double wages;
string language;

// define
+ (User *)user:(id)query {
if([[query class] isStringClass]) {
// do what you wanna do
} else if([[query class] isNumberClass]) {
// with whatever type you wanna do it with
}
}

+(User *)user:(id)query gender:(Gender)gender {
// simple message sending
}

// call
User *u = [User user:@"jeffrey"];
display(u);
// name: "jeffrey zhao", wages: 1000000, language: "c?"

u = [User user:@1000000.];
display(u);
// name: "jeffrey zhao", wages: 1000000, language: "c?"

u = [User user:@1000000. gender:@F];
display(u);
// nil

各位官人別急,先把刀放下把刀放下,有話聽我慢慢說,慢慢說。。。

我知道啦,這個方法並不是純正的overload,因為c語言的基礎類型不能用嘛,但確實是實現了overload的功能啦(在oc里),而且還不用顯式聲明,多方便。。。

大家要記住:Objective-C是純正的動態語言

呃。。。。我額外說一點,Objective-C不推薦GetXXX的命名方法,看

- (User)user; // ? 直接
- (User)getUser; // ? 沒必要

那個。。既然知道了oc能實現函數重載,那就說明名字長就和函數重載沒關係了嘛。。。

其實呢。。。之所以大家感覺oc的名字那麼長,是因為oc是蘋果一家倡導,且主要使用Cocoa框架,GUI框架名字取長點無可厚非的,重型框架嘛

下面分別是oc和c的調用形式

在看代碼的時候,oc可以一眼看清,c形式一排參數,不容易看明白,當然,這不那麼重要

下面兩圖,是cocoa里的枚舉長度,枚舉長一些有啥好處呢?

以圖上動畫參數和按鈕事件為例,輸入前綴可以自動彈出補全,不用看文檔了,算半個好用的文檔吧。不過,這也不重要,IDE應該能在參數處智能提示才對,但是20年前沒這麼先進的IDE,所以就用了這種約定而已。

而為一個20年歷史的庫添加功能,最好是依照庫的本身命名約定為好,反正有自動補全和智能提示嘛

對於你的問題,我覺得奇怪的是為啥for循環會到寫不下的地步呢?

首先,取名字不能死板,不是說長名字就一定好一定清晰,局部變數用簡短名字也很好啊

其次,寫程序應該寫what而不是how,做好抽象,這樣你讀代碼的時候就不用關心細節了,所以你平常不應該讀到for這樣的東西,只應該讀到函數調用,就像讀書一樣流暢愉快

至於規範,沒有定式,大拿喜好也不盡相同,面試寫這種代碼會不會被鄙視。。。我只能說肯定比寫a b c x1 x2要來得好得多(面試那種演算法題你真的能寫很長的變數名嗎?)

我去leetcode上找了一道最簡單的題,你感受一下

def isPalindrome(s)
valid_set = set(string.ascii_uppercase + string.digits)
s = filter(lambda c: c in valid_set, s.upper())
return s == s[::-1]

這樣吧,貼代碼大家給你改改,這樣你一下就進步好多了

+++update

經@Milo Yip大神提點,我覺得還是總結一下我的意思吧。

  • 取名字沒有定規,要點是服務於可讀性和團隊規範

  • oc因為只有蘋果在用,所以你只能看到蘋果的風格

  • cpp因為應用廣泛,所以有各種風格

  • 只要你覺得能確保提升效率,用什麼風格都行
  • 面試最好跟著社區標準風格來
  • 。。。


沒必要,OC那種長的要死的方法名,那是因為沒有重載(overload)。比如我們要兩個方法,都用來獲取對象,一個通過下標,一個通過名稱。在支持重載的語言裡面,就是類似於:

// C#
Item Get(int index);
Item Get(string name);

OC不支持,於是只能類似於:

// OC-like C#
Item GetByIndex(int index);
Item GetByName(string name);
Item GetByNameAndGender(string name, Gender gender);

既然C++支持重載,就不要自己折騰自己了。


命名力求信達雅。生僻的縮寫應該通通槍斃。


本質上你可以用任何編程風格來寫你的代碼,但是語言可以怎麼寫和語言背後的文化提倡怎麼寫,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問題。

拿Objective-C來說,百分百兼容C語言,C語言怎麼寫當然怎麼寫都可以了,但是Objective-C開發者很忌諱在代碼裡面用C語言的風格寫代碼。

Objective-C的長得要死的代碼風格,來自於兩個設計目標:

1. 希望代碼看起來像英文句子一樣,好處很明顯,壞處也很明顯吧?

2. 希望函數的調用方法一望即可知,寫java寫得多的會有感受吧,你在編輯器上寫一個對象,然後打一個點,彈出一推提示,但是某個方法的提示,往往是xxxx(xx,x,xxx,xxx,xx),第一每個參數什麼類型不知道,第二每個參數是做什麼不知道。Objective-C的方式很啰嗦,但是,對於大多數程序員來說,根本不需要看文檔去查參數意義和類型了。

為了實現第一條,Objective-C還提倡了方法的遞歸調用,節省臨時變數增加可讀性。

為了做到這些,Xcode必須做相應的代碼提示和自動完成功能,如果沒有Xcode的代碼提示,我幾乎無法寫代碼,代碼提示和自動完成對我的價值,相當於同時提供了縮寫工具和文檔。

好,回到你的問題。

首先,C++一般的編輯器,是不適合這樣的代碼風格的,至少我當年寫C++的時候感覺如此,不知道現在如何了。其次,你調用的大量的庫都不是這種風格的話,你寫Objective-C風格的代碼的話,你會覺得很不協調的。


C++應該大量使用auto,又好看、又好寫、讓編譯器推導又可靠。所以實際上你只需要在new或者聲明函數的時候寫類型。這個時候有Visual Studio 2014強大的智能提示作為後盾,簡直毫無難度。

譬如說的你類是

class HeIsAFuckingIdiot
{
};

當你需要new它出來的時候實際上只需要寫

auto fuck = new hiafi // 這裡會提示你HeIsAFuckingIdiot是可以用的一個類型。

看起來也爽,寫起來也爽,簡直沒有理由要跟以前一樣到處用那些看不懂的縮寫,偷吃幾個字母的單詞什麼的(譬如creat)。


可以使用,提倡使用。

準確,清晰,無歧義 的變數和方法的命名,即使 動輒幾十個字元長,鍵入困難可以通過 IDE 解決。但你理解代碼所需要的心智能量起碼少一個數量級。


懶的寫注釋就自注釋嘛


C++的喜歡show用文本編輯器寫代碼,鄙視各種IDE,所以不行


函數名只是為了讓大家容易理解函數,容易閱讀代碼,能達到這個目的的都算,


一般c語言用 類型名+變數名(匈牙利命名法):intNum

c# java等用 駝峰命名法 和 帕斯卡命名法:getNum


當然可以。

早期語言因為性能還是其他限制(我忘記了),命名不能太長。而C++是很老的語言,所以內部很多庫函數都使用了簡短的命名方式,C語言也是。

很多老程序員可能現在還保留這個習慣。

不過到如今,已經完全沒這個限制啦,你可以看到一些新出現的語言,java的API, 安卓的API(我學的不多,就了解這麼點)都是這種命名方式。所以,為了提高可讀性,儘管命名的長一點吧,但是也不要不加思索的成串的單詞寫上去,要好好思考,多多精鍊。


感覺適當的注釋類型命名還是不錯的,方便代碼閱讀,就是太長的話也蛋疼


從美學角度看,名稱越短越好,這樣顯得簡潔好看。

從工程角度看名稱越長越好,因為大型應用代碼都會上十萬行,看代碼會很累很艱苦,沒人願意看個名稱不知道什麼意思需要轉跳到注釋,只是增加無謂的時間和出錯率。

我現在是命名盡量的長,但也不宜太啰嗦。


能簡寫的幹嗎不簡寫,還有人嫌簡單了不行嗎?

一個函數加上參數,一大塊,直接影響可讀性。

能用命名描述清楚功能的當然好,描述不清楚,加上注釋能夠說得明明白白。

非得用一長串單詞來描述,我是受不了。


C語言是因為語言缺陷只把前面n個字元當做標識符,C++已經改掉了這個,縮寫和匈牙利命名法都是沒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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