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自己寫的文字變得溫暖?


一般來說分為形式和內容兩塊。

從形式上說,第一人稱敘事,增加喟嘆數量,更多寫溫柔的感受,不要去寫自以為犀利的見解,自然就會溫暖,不需要特地去寫溫暖的辭彙。

從內容上說,溫暖其實是「偷偷的主動犧牲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慰藉」,其他的都無所謂。


加個例子。立夏的時候寫的。

今年立夏少了健腳筍。

往年到了立夏家裡就得蒸這個,筍是一定要吃的,還得吃兩根,因為人有兩條腿,這樣立夏後的一年腿才能強健有力。這都是老輩人傳下來的說法。

小時候挑食,這個不吃那個不吃,媽媽也隨著我。然而到了立夏,她卻一定要逼著尤其不愛吃竹筍的我吃下兩根。這甚至算不上一道菜,做法極其簡單,剝了皮,往鍋里伴著飯一蒸,熟了蘸著醬油吃就成。她先是哄,好話說了一堆,諸如吃了運動會跑步就可以拿獎了,吃了才能長高啊,吃了今年「腳力健」;然後是恐嚇,你如果不吃就跑不快啦,去爬山也爬不動,腿也長不長;我也實在「硬氣」,說不吃就不吃。她就怒了,不吃筍就不準吃飯。我嘴上還嘀咕,真是迷信,就不吃兩根筍,好像腿就要沒了一樣。爸爸出來勸,不愛吃就不吃了,吃糯米飯吧。糯米飯我自然愛吃,可惜立夏的做法是裡面必須夾著蠶豆煮,小時候淘氣到什麼豆都不愛吃,偏要把碗里所有蠶豆都挑出來才肯吃飯。她嘆了口氣,把菜碗里最嫩的兩根筍挑出來蘸了醬油夾給我,說咬兩口算吃過了吧。我咬了兩口,筍尖肉自然鮮美多汁。

又是一年立夏,打電話回家,問她吃健腳筍了沒。

她說沒。

我笑著說,你不是最迷信這個嘛。

她說反正你又不在。

是要多少年才懂,原來她迷信的是我。

一點點暖又不灼人,這樣最好了。


對比 。

想像一個寒冷的夜晚,走起路來咯吱吱咯吱吱的響。你低頭望去,才看到腳下一層厚厚的雪。你借著月光,才發現視野內,目所能及的位置白茫茫的一片。

你這樣走著,配合著你的腳步,視野也跟著你的步伐緩慢擴散,旁邊偶爾幾顆樹和雲上的月亮一動不動,幾隻野兔,輕盈充沛的來回奔走。

飛機失事後,我走了近一天。正要一動不能動時,不遠處滲出一些暗黃的光。每走一步,那個光 便越來越亮,腳下的積雪愈來愈薄。只到雪化成的地平線旁,一座考究的舊房子慢慢探出頭來。房子的輪廓逐步清晰。走近,幾個孩子圍在屋子旁的篝火嬉戲。一個老人坐在窗戶旁的木質桌子上,屋內燈火通明。

(臨時想的,不知道題主覺著溫暖不溫暖。)


這裡有兩種方法。多年總結出來的一些寫作經驗,與大家分享。

一種是純技巧性的,一種是包含自身感情的,就像初中時,老師要求的,有表情朗讀課文那樣。

這兩種各有差別,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割裂,不獨立。

如果要在短時間內突襲獲得成效,第一種可以做到,而第二種,是無論如何,在短時間內做不到的。

如何讓自己的文字變得溫暖?

體現在什麼方面,單是為了溫暖而溫暖,還是,筆尖下,字裡行間中,不經意流露出的那些稍加撩撥下心房,讓人會輕輕咧嘴一笑的感情——溫暖呢?

在情書里,我們可以大肆宣揚著自己的愛意,可這裡卻有自發、刻意兩種態度。我高中時被大佬脅迫寫過情書,儘管我言語里儘是,你可愛得像一隻小蘋果,你很溫暖,你好溫暖,你特別溫暖..短短的一篇情書,溫暖這個詞兒我重複來重複去,可我寫的沒趣得很,我甚至沒見過這個女生,我哪知道她是個暖太陽,還是小冰蛋兒,我當時想的,只是想趕快完成任務而已。

而當你自發時,手都是顫抖的。你像個虔誠的教徒,眼前這張信紙要比伊麗莎白女皇陛下的稱謂都要高貴。你寫下一個字,劃掉。字體要再正點兒,哎不對不對,怎麼能用「很高興這個詞呢,撕了,重寫。撕了,重寫。

直到你回憶起你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那時的你臉紅得像個傻逼,她看著你一會兒撓頭,一會兒結巴,笑得合不攏嘴。而你腦海里忽然回想起她偷樂時露出的虎牙。

想到這裡,你有些激動,你突然出現了好多不由自主的感情,你要把它們寫出來,你迫不及待得想要讓信那邊的她看到這些你從內心深處跳躍出來的文字。

可你卻不會粗魯得把姑娘嚇跑,此時的你就像是一個走在鋼絲上的人,儘管想要迫切得到達終點,卻不得不穩重。於是你穩下來,走得每一步都很精彩。

也許你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可你邁出的每一步都那麼不慌不忙,台下的人簡直看呆了。

情由心生。寫作,我更願意認為是一種較為混沌的狀態,處在清醒與模糊之間。當頭腦清醒,知道自己要寫什麼,步步為營,層層鋪設下,寫出來的所謂的「溫暖」,雖然看上去無可挑剔,但怎麼讀怎麼不對味兒,似乎...少了一份韻味兒。

溫暖作為一種情感,是要被作者自發地掖藏在字面上、寓意里,被讀者解讀時,不必冥思苦想,卻可以實實在在感受到的。

而對於如何做到第二點,用融加自身感情的溫暖表達出來呢?

我堅信,它的實現,是一定要處於我上面所說的,混沌——處於「清醒」與「模糊」之間的。前提,你一定要有對溫暖的切身經歷。否則,相信我,不然寫出來會被人罵為作的。

你微醺著,回味著這件事,自然觸發的溫暖,可以是夏蟲低鳴,扇貝里爬出的小螃蟹,女朋友趴在耳邊的低語:我愛你。

在當你回憶起這份溫暖時,你模糊了意識,彷彿又回到了那個,不經意觸發溫暖的片斷。

回過神來,你清醒得知道自己該怎麼去寫。不必刻意營造氛圍,不必堆砌不同的有關溫暖的同義詞近義詞,你寫得很輕鬆。

而第一種。

作為求利,出字,人為地表述一種情感,那便簡單得多了。

渲染前奏里一些與溫暖相反的事物,表達出心裡需要溫暖的急切,歷經一些阻礙,最終獲得了溫暖。

還有,用一些小學生的詞兒,寫得笨笨的(把握好笨笨的這個度),讓人發現你挺可愛的,然後稍加一些溫暖的語境,微博對話如下:

「男票送了一隻圍脖,好開森。T T 」 「我男票毛都沒送一個。」

「我突然感覺我好溫暖耶。」


字如其人,人熱心些,字就暖了


有這樣的想法,其實很容易誤入歧途。

這就和為賦新詞強說愁一樣,只會使文字讀起來不自然。

不如老實寫你自己。當你變溫柔時,筆下的文字也會變溫暖。


自然敘述勝過刻意營造。

平等對話勝過犀利說教。

人心暖自然文字暖。


寫出來以後在心裡讀給自己聽就能感覺到了。


寫完了放在懷裡焐焐。


有過溫暖的經歷,被一個很溫暖的人愛,都可以。


刻意的尋求那種想要的效果,只會覺得的生搬硬套、瞭然無趣。 @譚雅所說「一切景語皆情語」,確實是這個道理。只有深入生活,多觀察周圍的事物,才會將情感寫入周圍的景物,也就是烘託了氣氛,實際上這個作用也是相互的,你的感受越深,寫的便會越細膩,讓人感受到的越飽滿。


首先,你要是一個內心溫暖的人。


先告訴讀者,以下這段文字的溫度是40℃,超出人體正常溫度,請自我感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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