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球比賽中的「非受迫性失誤」是如何判定的?

或者說,「受迫」這樣一個主觀概念,如何能有統一的判定標準?此外,「致勝分」又是如何判定的?


瀉藥

轉一篇文章吧,保羅·費恩的,可以回答題主的很多問題~~

非受迫性失誤的真相

文/保羅·費恩 編譯/金路

所有網球比賽的數據統計中都有非受迫性失誤這一項,但是卻很少有人明白它的真相。非受迫性失誤是指當球員處於沒有太多壓力或是沒有一點壓力的情況下,擊球下網或是擊球出界(包括邊線和底線)所產生的失誤。因為他是自己打敗了自己,這樣比被對手打敗更容易一些。

偉大的網球選手比爾·蒂爾登在其1950年出版的《How To Play Better Tennis》一書中聰明的寫到,「導致輸掉網球比賽的原因,往往是不必要的失誤和不會依靠落點得分。」這聽起來的確很有道理。現在,大家也廣泛接受了減少非受迫性失誤的重要性。我認為已經到了研究非受迫性失誤的時刻。讓我們一起來仔細分析一下吧。

1. 非受迫性失誤所產生的不同影響

當你在30-0、40-0、40-15這些分數中產生非受迫性失誤時,是可以獲得原諒的。當你以4-0、5-0、5-1局分領先的情況下,雖然你不應該產生自滿或是過於自信的情緒,也會很快忘掉自己的失誤。但是如果非受迫性失誤出現在每局的第一分,尤其是在發球局裡,就會出現一定的壓力。同時,如果在平分時出現非受迫性失誤,任何人都會為它感到沮喪,並且它會在此時證明代價是非常大的。在搶七決勝局的比賽中,每一分球都顯得格外昂貴,一兩個非受迫性失誤會左右一盤甚至整場比賽的輸贏。納達爾就在索尼愛立信決賽中遭受了這樣悲慘的結局。兩個非受迫性失誤——一個發球雙誤、一個雙手反拍接87英里/時的二發失誤——讓他失去了在決勝盤搶七局中打敗德約科維奇的機會,以6-4、3-6、6-7輸掉了比賽。當然,最具破壞性和令人泄氣的,還是出現在局點、盤點和賽點的非受迫性失誤。

2. 分析你的擊球選擇

如果非受迫性失誤是出現在當你想要簡單的嘗試相持、或是僅僅想打在界內時,那原因通常是因為緊張或是注意力不夠集中。這類非受迫性失誤是不可原諒的。然而,如果你在嘗試某種戰略戰術進攻時而產生失誤,或是在想要激怒對手時失誤,至少可以安慰自己,讓自己知道如果不是由於自己執行上有點問題,策略還是正確的。在索尼愛立信公開賽以3-6、7-6、7-6戰勝頑強的亞歷山大·杜赫魯的比賽中,莎拉波娃有驚人的86次擊球失誤,在這其中,除了雙發失誤,幾乎都來自大力擊球。另外一個分析這些數據的方式,是用你的非受迫性失誤數量與制勝分數量進行比較,還可以加上對手使你造成的受迫性失誤的數量。

3. 你的非受迫性失誤是哪種情況?

如果你的非受迫性失誤比較離譜,在幾英尺開外,就必須想出解決方案。是否擊球過猛?是否擊球動作有缺陷需要改正?是否在比賽中感到恐慌?另一方面,如果你的失誤僅僅在幾英寸之內,並且擊球有力且自信,那就給自己更多的誤差範圍。比如說更高的過網高度,更安全的落點,無論是對於邊線還是底線來說。增加上旋或是減少擊球力量將幫助你減少非受迫性失誤。

4. 考慮現有條件

正手隨球上網,是羅傑·費德勒武器庫中大量毀滅性武器之一。然而瑞士巨星於2008年溫布頓網球錦標賽決賽對陣納達爾的比賽中,在獲得冠軍點時打失隨上一拍。比賽的最後階段,幾乎是在接近黑暗的時間進行的。強烈的大風、刺眼的陽光、極端的高溫、下雨、不規則的彈跳(尤其是在草地球場)或者其它不利環境都可能導致非受迫性失誤。

5. 其它影響非受迫性失誤的數字

如果你打了兩盤比賽,總分有100分,40個非受迫性失誤太多了;但如果在一場馬拉松式的5盤大戰中,總分有300分,那麼40個非受迫性失誤就不算多。另外一個需要考慮到的非受迫性失誤因素,就是擊球的總拍數。在發球上網技術幾乎消失的現代網壇,比賽的回合數大幅增加。一個非受迫性失誤如果發生在連續20次擊球後——在其它條件都相同的情況下——要比在打了5拍之後就發生非受迫性失誤值得原諒。最後,在三盤比賽中出現30個非受迫性失誤,與在兩盤比賽中出現25個非受迫性失誤是不同的。同樣,三盤比賽中出現30個非受迫性失誤,並不能說明每盤比賽有10個。

6. 肯定對手

納達爾、費德勒、德約科維奇和穆雷都擁有速度、敏捷性、適應性、運動天賦以及高超的擊球技術,依靠這些武器,他們可以抵抗對手最具進攻性的擊球。或早或晚,他們的對手會產生挫敗感,有時就不顧一切的開始製造非受迫性失誤。當你在面對防守出色的對手時,非受迫性失誤或許也會增加。此時,你應該對對手優秀的防守能力給予肯定。但是一定不要丟掉自己的沉著鎮靜,或是開始對自己感到遺憾——你要保持鬥志。

7. 網球運動的極大改變

在國際化的體育項目中,大概除了籃球之外,沒有一項像網球一樣,自發明以來做出如此多的改變:除了選手的身材和運動天賦無法改變之外,球拍、球線、擊球方式、場地表面材質、規則、訓練方法等等都在設法讓網球運動比以往更快、更有力。很多在今天被稱為非受迫性失誤的擊球,在50年、甚至25年前會被認為是受迫性失誤。網球比賽的官方記分員把現在太多的失誤球歸類為非受迫性失誤。多年前,一些德高望重的棒球寫手兼做官方記分員。他們會主觀決定是外野手承擔失誤,還是擊球手打出安打。這些非常不靠譜的寫手最終被專門負責記分的專業團隊所取代。選手的比賽技術統計對於棒球愛好者來說,要遠重要於網球愛好者(雖然技術統計會對網球教練們產生很大的影響)。然而,職業網球比賽也應該在此領域進行升級,用高級專業人員進行官方數據統計。

8. 有什麼解決辦法?

兩年前,當提及納達爾的左手正手強烈上旋球時,費德勒坦率地告訴記者:想要接好此球是一項艱巨的挑戰。安迪羅迪克坦言:當面臨納達爾的左手強力正手上旋時,就好像是在遭受「中國古代水刑」。那麼,當對手反擊納達爾正手擊球時所犯下的失誤,就將永遠被稱為「非受迫性失誤」嗎?不盡然。每位排名前10的頂尖男女網球選手,都具備十分強大的擊球技術和持續進攻的能力,ATP和WTA排名前100的網球選手,也有很多同時具備這些能力。因此,非受迫性失誤越來越普遍。綜上,網球比賽規則亦應與時俱進的增加「第三類失誤標準」:即半受迫性失誤,來區分受迫性失誤和非受迫性錯誤。「半受迫性失誤」是對於由種種原因而發生的特殊失誤——既不是「強迫性失誤」也不是「非受迫性失誤」,所給予的公正裁決。這也將促進所有電視評論員、記者和教練們進行更準確、更細緻的分析,減少記分誤差,同時也可以有的放矢,讓網球選手們儘可能的避免各種失誤。


謝邀!

關於這項技術統計的方式和統計規則是真心不知道是按照那個標準來統計的。

以下全是個人認為:

非受迫性失誤的統計是 以球拍接觸到球後的回球效果來統計的。

我們看到比賽統計中的 非受迫性失誤 是以個 為單位,而不是百分比。如下:

如何判定是否受迫,這就沒有個界定的標準,你說怎麼來界定

上面所描述的沒有大多壓力或是沒有一點壓力,只要是比賽就會有比賽壓力。個人認為是在比賽統計的角度上來說 ,如是沒有用球拍碰觸到球,則記為對方主動得分,即winner。如是自身回擊球(球拍已經觸球)出現失誤的時候,記為一個非受迫性失誤。當然這項技術統計內要除掉發球和接發球的數據。關於樓上保羅費恩文章,真的非常棒,但是他說明的是非受迫性產生的一些因素,以及避免的辦法,是提高網球選手訓練水平的一個思路。但是從數據統計的方面來說必須有一個硬性的直觀的評價標準才能有統計的數據出現。


先說簡單的,球員擊球,落在對手場內後,對手在成為死球前沒有接觸到球,記為制勝分。

非受迫性失誤:判定標準可以認為是在相持球或進攻球時出現的失誤。己方處在被動情況下的擊球失誤,如被深球擠到、外場救球、防守或反擊對手暴力進攻,為受迫性失誤。網前截擊非受迫性失誤的判定標準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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