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華說,我們可以做我們想做的,但不能想我們所想的。怎麼解釋這句話?
摘自網路:求解釋
叔本華是一個徹底的宿命論者和決定論者。表象間受到因果律的影響,而表象和意志間沒有聯繫。意志通過某種超因果律的卻又基於因果律的法則和表象世界發生關係。 發生的一切事情都按照其嚴格的必然性而發生,我們所感覺到的自由意志仍是處於表象世界的活動,而我們所觀察到的任何錶象以及人的任何行為都受到意志這樣一種神秘的力量的控制。這種觀點可以被歸納為這樣一句話:我們可以做我們想做的,但不能想我們所想的。叔本華的這種決定論受到了愛因斯坦和薛定諤的強烈認同,他們都認為這種對自由意志的解釋給予了他們莫大的安慰。來自 猜測原文為:"You can do what you will, but in any given moment of your life you can will only one definite thing and absolutely nothing other than that one thing."Wiki:On the Freedom of the Will
Schopenhauer,Arthur,"On the Freedom of the Will"
這句話可以這麼表述:
我們控制自我行為是自由的,但我們控制自我意志是不自由的。這句話的出處是《論意志自由》這篇論文,叔本華的這個結論主要是反駁行為層面的自由意志理解,也就是很多人包括以前很多哲學家,以為「我們可以做我想做的」這種控制行為的自由,就等於我們有自由意志。即使現在,不假思索的大眾以及未經深思的學者,所持有的自由意志觀念也依然基本都是這種東西。另外科學只能研究這種行為層面的自由意志,因為目前只有人的行為屬於經驗的範疇,而我們對意志本身沒有很好的觀測手段,這也是心理學這一學科的主要難題。
叔本華指出,上述這種行為層面的自由意志是非常膚淺的錯誤理解。自由意志真正該追問的,是意志層面的自由意志,也就是意志本身是不是自由的。叔本華自己用例子解釋得很清晰(非原文字句,精簡、改編並通俗化處理,部分引用韋啟昌版本的翻譯):
我們現在來做個思想實驗,小明正站在街上,他自言自語道:
「現在晚上六點了。我已經下班了。現在我可以散步,也可以去酒吧;我也可以爬到公司樓頂看日落,要不就是到電影院看電影;我同樣可以拜訪這位朋友或者那位親戚;我甚至可以跑到終南山,從此隱居於那兒,再也不會返回俗世。我有自由意志,要怎麼做就怎麼做,我對這些選擇有著完全的自由。但是,上面這些我可以做的事我都不想做,我現在自願回家去見我老婆。」我們可以說這個思想實驗很普通,小明的觀點也有很多人支持。我們給實驗增加變數:
這時候叔本華站在思索一番後決定回家見老婆的小明的面前,叔本華聽見小明的自言自語後對他說:「你剛才的話,可以做這樣的類比。水說`我可以捲起巨浪(的確是這樣!例如,在大海風暴中);我也可以衝下山去(的確是這樣!例如,在洶湧奔流的河床);我也可以急流直下三千尺,濺起一片白沫(的確是這樣!例如,在瀑布里);我也可以自由自在地噴射上空中(的確是這樣!例如,在噴泉里);最後,我甚至可以沸騰和蒸發掉(的確是這樣!例如,在80度的溫度里)。儘管如此,我現在卻不會做出任何這樣的事情,而是自願平靜地留在這波平如鏡、清澈見底的水塘里。`」小明聽見叔本華的話,感到自己的自由意志信念被諷刺了,想要用行動反駁叔本華的言論。「嘿!我今天還就不回家了,叫你看看什麼叫自由。」他可能為了氣叔本華轉而去散步,也可能去酒吧,或者去看電影,但幾乎完全沒有可能去終南山。為什麼?因為如果小明不是有極端叛逆的性格,不可能只借著對叔本華幾句言論所引發的抵觸心理,就能驅使他自己拋棄工作和家庭去終南山隱居。
當小明說「我可以去散步」的時候,其實就和水說「我可以噴上天」一樣,是必須有原因的。可能空氣好,小明就先散步再回家;可能今天正好小明一個月沒喝酒了,就去酒吧喝幾口;可能今天有個小明愛看的電影,就去電影院。所有這些選擇都要有動因,叔本華的出現只是提供了一個新的動因,導致小明原來的回家因為抵觸心理變成了別的輕巧選擇。如果出現更強大的動因,比如外星人出現在他面前,告訴小明不去終南山隱居就會殺他全家包括他,並且外星人已經殺死一個他的親人讓他知道這是真的,他重視親人的話,他就會去終南山隱居。
並且「我可以去散步」其實是個假設,它隱含了條件「如果我不是更想做別的事的話」。而更想做別的事就意味著我無法散步。在小明的例子里也就是「假設我不是更想回家見老婆的話,我可以去散步。」
小明想要去散步,如果小明想散步的話,但是小明因為想回家見老婆,他無法散步。也就是回家這個動因與散步是不能同時存在,而回家強烈程度大於散步,所以小明只能回家。
那麼叔本華出現以後,如果給定小明有些叛逆的性格,反駁叔本華的動因強烈程度大於回家,那麼小明只能先做出一個輕巧的反駁行為再回家。而外星人出現以後,只要小明重視家人,保證家人安全的動因大於回家,大於放棄工作、家庭等一切世俗享受所帶來的不舍,小明就只能去終南山隱居。叔本華引出一種關於人的決定論,即人的性格確定,動因確定,則人的行為一定確定。之所以人們在生活中沒有感受到意志不自由所帶來的局限性,主要在於人的性格和動因都是我們人目前無法確定的東西。
並且叔本華指出了在這個問題上,為什麼大部分人會想當然把流於膚淺的行為自由當做意志自由:
我們對待認知太重視客體,因為客體就是我們的認知材料,所以往往忽略了主體對認知的影響。康德的先驗哲學是人類第一次深刻地分析主體對認知的影響。我們對待意志太重視主體,因為意志完全是我們主觀感受,所以往往就忽略了客體對主體的影響。因果律是先驗的,所以是普適的,作為現象的人和水或其他現象沒有本質區別。對於因果律的先驗性,我在這做點兒補充說明。我們往往認為因果律是外部世界之間的關係,我們用語言邏輯處理外部世界來認識它們的因果關係。但其實即使沒有語言和邏輯,沒有任何教育,一切有認知能力的生物包括我們人類,認知本身就是因果律的體現。我們所有的直觀(不僅包括視覺)都是原因,所產生的腦內意識都是結果。而那些看似與直觀無關的純粹的抽象意識,它們也依然是由直觀意識積累產生的,它們與直觀沒有直接因果關係,但有間接因果關係,直觀作為認知因果鏈的開端影響著抽象意識。
這也正是為什麼我一再說自由意志是個哲學問題不是科學問題,因為自由意志是個有關先驗的形而上概念。先驗的形而上概念是無法觀測也無法驗證的,觀測需要現象,驗證需要經驗,而自由意志正是在問:人對現象和經驗的認識有沒有自由?我們不可能通過現象和經驗推導出人意志的自由,用維特根斯坦類似的話說就是世界的意義在世界之外。
題外話,自殺、科學與哲學
很多人割腕但是並不會割到死亡,就是因為自殘所需要的動因遠小於自殺。自殺需要的是異常強烈並且在普通人身上非常稀有的動因,有這種動因的時候,對生的渴望和對死的恐懼都讓位給這種動因,什麼手段自殺是無所謂的。只要一個人有這種強烈的動因,他必然要死。表現在生活里也就是那些偶爾跳樓或上吊、喝葯未死被搶救,進了醫院再拔輸液管,總之就是不管怎麼拯救,就是堅決要死的人。這種人非常稀有,但絕對不要認為是不存在的文學虛構形象。我們之所以要勸導意圖自殺者,就是因為大部分預自殺者的動因還沒有強烈到那個程度,很多預自殺者永遠不會有那種強烈的動因,他們大都需要借著衝動來自殺。我們希望通過勸導可以降低讓他們想要自殺的動因所具有的分量。至於自殺者我們是沒有勸導能力的,他們必然自殺。而我們也沒有區分預自殺者和自殺者的能力,動因是現代最精密的醫學儀器也無法具體化分析的,不然就不需要心理學、政治學、社會學之類的學科了。叔本華說他勉強能接受的自殺行為只有餓死也是這個原因,因為餓死與大多數自殺不同,哪怕是自焚這種有較長過程的自殺,對比餓死都如同衝動自殺。餓死是飽嘗食慾這一生的渴望無法滿足之苦,它所需要的動因之強烈是普通人甚至普通手段自殺者所無法想像的。叔本華在論文里討論了必然性,即決定論的基礎。後來愛因斯坦和薛定諤反對量子力學的哥本哈根詮釋,某種意義上可以說,科學家對沒有觀測能力的現象的假說,是被科學家本身的世界觀所影響的。不過科學家的特點就是這種世界不是宗教信仰一樣的東西,只要能被切實的推翻,他們也會推翻自己原有的世界觀,而不是用自己原有的世界觀把新現象歸入特例進行補充性說明。看過兩個人文集就知道,這兩個科學家都對叔本華的形而上學理論沒什麼興趣。他們對叔本華的好感除了因為持有類似的決定論立場以外,更多的是當時新科學正興,他們能接觸到的大多數形而上學哲學家都缺乏科學素養,或者說缺乏界限感,喜歡把科學研究的領域哲學化。叔本華在科學方面繼承了康德,他是尊重還在萌芽的科學精神和科研成果的。科學與哲學的這種學科交叉在科學還沒細分之前是正常的,但他幾乎每本書都會引用他所處時代最新的科研成果來說明他的理論,這一點兒對一個形而上學哲學家而言是非常少見的。在《倫理學的兩個基本問題》的序言里,叔本華對黑格爾的指錯也都是物理學領域的,因為他知道哲學領域往往太過困難沒有定論。波普爾對叔本華的肯定,也是基於叔本華哲學言之有物且與科學嚴格分界,這對於做科學哲學的人非常重要。另外就是他們對歷史的態度也比較近似,波普爾在《開放社會及其敵人》對黑格爾的批判反過來對叔本華而言也是一種誇獎。現代隨著兩個學科都在細分,交叉出現了一些困難,甚至出現了一些科學家敵視哲學的情況,但是認知科學等跨學科學科的產生,讓我們看到了希望。我個人是比較欣賞費耶阿本德在《反對方法》里提出的多元主義科學觀的,並且看好認知科學的發展前景。我能做我想要的——我的意志的每一個動作,我都馬上(以一種對我來講是完全不可把握的形式)把它看作是我軀體的一種動作。這對於認識主體來說,是一個經驗的法則。
不能想我所想的——在我生命的每一既定的時刻,我只能想要一確定的東西,而不能既想要這一種,又可以想要那一種。叔本華以此證明了,意志自由的事實根本不可能存在於直接的自我意識之中。我懷疑他的意思是「我們能決定自己做什麼,但不能決定自己想什麼」
因為你思考的內容是由你的意志決定的。如 餓的時候 你可以不吃 但你不能不想吃飯的問題哪天看到這句話的英文版 也許再來編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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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荒嶼給的英文,找到這段(轉自:Arthur Schopenhauer)14. ↑ Albert Einstein in Mein Glaubensbekenntnis (August 1932): "I do not believe in free will. Schopenhauer"s words: "Man can do what he wants, but he cannot will what he wants,[Der Mensch kann wohl tun, was er will, aber er kann nicht wollen, was er will]" accompany me in all situations throughout my life and reconcile me with the actions of others, even if they are rather painful to me. This awareness of the lack of free will keeps me from taking myself and my fellow men too seriously as acting and deciding individuals, and from losing my temper." Schopenhauer"s clearer, actual words were: "You can do what you will, but in any given moment of your life you can will only one definite thing and absolutely nothing other than that one thing." [Du kannst tun was du willst: aber du kannst in jedem gegebenen Augenblick deines Lebens nur ein Bestimmtes wollen und schlechterdings nichts anderes als dieses eine.] On the Freedom of the Will, Ch. II.
題目中「我們可以做我們想做的,但不能想我們所想的」,應該指的是這句「Man can do what he wants, but he cannot will what he wants」。我覺得跟我猜測的意思差不多,即「人可以做他想做的,但他不能決定自己想(/想做)什麼」。
「You can do what you will, but in any given moment of your life you can will only one definite thing and absolutely nothing other than that one thing.」這句的意思也是相似的:「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但在你生命中任何給定的時刻中,你只能想某件確定的事情,而不可能是其他事情」,仍然是說你不能決定自己想的事情,你在任何時刻想的都只能是一件「definite thing」,(你的想法是由意志決定的)就是深思,廢話少說,快動手。
你能用自己的牙咬自己的手,可你能用你自己的牙咬自己的牙么?
關鍵字:自己的牙;咬。意思是說一個人的思維實際上不是由他自己決定的,人不能控制自己的想法。根據這種觀點,人沒有選擇的自由,像個木偶一樣活著,只有不被妨礙行動的自由。
最近在看叔本華的書。有一點小小的理解~所謂你可以做想做的,卻不能想你的想的是指,所做的事最終不是由主觀而確定,也就是說你的主觀是決定不了任何事情的發展。聽起來是很奇怪,但仔細一想卻是事實。書里是這麼說的,人的本性是不會變的,只有外界的誘因會導致人們的種種行為。人的意欲導致行為,但意欲則是動因而導致。即意欲其實不是由人們主導打個比方,你的性格決定了你的做事模式,所以在遇見某種情況,你一定會做出某種行為,這是固定的。如果你偏激,那遇見小事就一定會發火但有些人可能會說,我發不發火是我能控制的,但在叔本華的理論里其實真不是。比如聽了我的解釋,你再遇見某事刻意不發火,然後證明了自己可以徹底控制自己但此時,不發火的動因又變成了你看見了我寫的這段話。所以,意欲其實是不歸人控制的,而是遇見特定動因而產生的後果,因果律的一部分。
學生黨一枚,如果理解的不對希望大家指正~看叔本華的書真的感覺還蠻有收穫的~但我屬於沒耐心型,所以理解的時候常常圖快,難免出錯啦
這其實並不難啊,就是一個邏輯上的包含性問題。假如你有了想法A,這時候你想對想法A進行思考,看一下想法A中的內容是什麼,於是你有了想法B。兩個想法同時存在於你的頭腦之中,而思考又是串列的,因此就無法同時思考嘍,所以就無法想你們所想的啊。
至道無難,唯嫌揀擇——你去想「揀擇」這個問題的時候,你已經在揀擇了。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想要什麼是一回事,能做什麼又是另一回事兒。因此,盡最大的努力,做最壞的打算。
可以理解為我們無法認識到我們在認識么?因為沒有直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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