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基因的本質是為了使自己延續下去,那為什麼會出現丁克的現象呢?

同性戀符合生物學規律嗎? - 生物學

看完這個問題後產生了一個疑問:既然同性戀符合生物學規律,那丁克呢?


同性戀符合生物學規律?

準確的說法是,一部分同性戀有遺傳基礎。

丁克是什麼?

因為各種主客觀原因有能力生育卻決定不生育。這與生物學規律有甚關係。


這年頭什麼鍋都要基因來背....

然而不是所有的現象都是基因100%決定的


基因沒有目標,沒有意志,它不知道什麼是存在的意義,也不知道什麼是延續。

你看到的基因都是碰巧存續下來的,已經消亡的你已經看不見了。


愛情和商業社會是人類迄今為止所創造的最偉大的遊戲和幻象。這個遊戲徹底將人和動物區分開,人也才真正開始進入一個主動尋求平等的精神滿足的社會關係,區別於動物和原始人基於擴大和繁衍基因的的生存邏輯。


你錯了。基因不是讓自己生存下去,是讓種群生存下去。

實話說,你的生死基因根本無所謂。只要種群還在,少一兩個真是無所謂的事。

這就可以解釋自殺,同性戀,丁克了。

自殺和丁克都是在減少佔據的生態位,給其他人騰地方。你死了,別人就有位置了不是?一個蘿蔔一個坑啊。丁克不要孩子剛好,我兒子頂了你沒出生兒子的位置。

至於同性戀,還可以替別人養孩子么。

所以,不要糾結個體。眼光要放在種群上。一整個人群才是基因起作用的對象。

個體什麼都不是。

你什麼都不是。

你只是一分子而已。只要其他分子還在,不要你又如何?

其實同性戀,丁克,自殺在動物界都有。只不過你覺得很少見。其實很常見。證明這符合生物學規律。

評論說,同性戀可以照顧下一代家庭成員。很對。丁克也可以。我認識一個姐姐就特別照顧她侄女,比女兒都親。


基因沒有目的,不能延續的基因已經淘汰了。

能延續的基因還會變異

變異是沒有方向的


人是被基因造出來的,但被造出後就不是基因本身了。基因會有些特性使得自身有儘可能高的概率得到複製,但被基因造出來的人不天然具有複製基因的義務。

理性是有利於生存和繁殖的,但理性同樣會導致人追求效用。當丁克效用超過繁殖效用,人自然就選擇丁克了。

沒有任何矛盾。


我決定丁克的原因是人的理性戰勝了感性,而不是人沒有生孩子的本能。我曾經做過一個夢,夢見我懷孕了,要去打掉的時候,在醫院做B超。我在屏幕上看見了自己的孩子,母性爆發,人的本能戰勝了所有的理性思考,當機立斷我要保護我的孩子,不能讓它沒有掉。所以縱然是丁克,也有動物性。只不過沒有真的放到那樣的環境中,動物性沒有發揮出來戰勝理智而已。


基因的本質是讓人繁衍盡可能多的後代。

所以其實只有在青春期到絕經之間一直不斷的懷孕生子,才是符合自然規律的。

像絕大多數的現代人這樣,生了自己覺得足夠數量的孩子以後,就不再生,全都是不符合自然規律的,是人類用理性去違反自然的結果,比如使用避孕手法。

就這點上來說,丁克並沒有比絕大多數生孩子的人更違反生物學規律。


先說是不是,再談對不對。

基因的本質是生命的物質載體,此物質載體非物理學定義之物質,而是相對於「生命」這種具有自由意志之存在體這個概念而言的,類似的概念比如「文字是語言的物質載體」。

生命的本質是自由意志,丁克家庭或者子孫滿堂都是生命自由意志的體現,自由意志渴望體驗怎樣的生命就會選擇怎樣的基因,所以有的人有喜歡生小孩的基因,有的人有不喜歡生小孩的基因。

遺傳的本質是父母參與了對新生兒部分生命藍圖的編碼,而自由意志在生命藍圖的框架內具有有限的可能性。遺傳機制本身參與了輪迴體驗和生命延續的更大的課題,但不是基因的全部內容。統領基因的依然是生命本身的自由意志。

對了,動物交配(或者做愛)的天性也是基因編程的一部分,交配行為與繁衍後代存在因果關係,但與撫養後代沒有任何關係。問問結過婚的人就知道了,談戀愛跟過日子有啥區別?做愛和餵奶的衝動是否一樣?所以丁克即使不想要孩子但是還是會做愛,它們屬於兩個不同的範疇。

所以基因的本質是繁衍後代這個命題其實不成立。題主的問題是偽命題……


在丁克家庭這個問題上,基因起到的作用應該是很微小的。

基因在廣泛範圍上決定的是,人在成長和性成熟後,產生合理正常的性衝動,而決定其性傾向和性取向的是由每個人自身的基因以及生長環境所決定的。

人在對事物的認知一般基於兩個方面,先天和後天養成。

首先先天方面,如題主所說,基因本質為延續,以及繁殖是所有生物的自然反應,這一點可以解釋為什麼多數男生會覺得豐乳肥臀讓人覺得性感,或者產生衝動,這些作為生理本能,先不作為探討範圍。而由於基因多樣性,自由組合的無數可能性中,很容易產生在生殖特徵與性格特質有所差異的人,也就是性別模糊,或在性向選擇中與生殖特徵有所差異,以及性體驗中,對異性無法產生用同性方式所達到的快感。但對於合理的性衝動等方面的滿足,需要同性才能滿足。以上只能證明基因在一個人對另一個吸引的條件上所產生的作用,與丁克等都關係很小。( 說了半天這麼一大段全廢話了哈哈)

然後是後天部分,即生長環境和物質條件等。基因在決定長相性向以及一定程度上的智商情商程度外,一個人的性格、選擇習慣等方面大多取決於後天養成。由於環境的影響和物質的限制,在性格上會產生對事物喜歡或者討厭的特點。一個簡單例子,一個人在小時候總被家長提示需要對比他更小的小孩子照顧謙讓,強調需要把很多喜歡的東西讓給其他小孩子,在小孩子鬧的時候不能生氣要哄,而且用這樣理由一直使他的各種願望處在未完成狀態,這樣很容易使他在小時候把小孩子劃為敵對範圍,在長大以後也更容易討厭小孩,覺得小孩煩。所以在這個時候在選擇不要生小孩時,已經是從小養成的喜好在選擇了,而不是基因的選擇。另一種情況,基於生活經驗或對物質生活質量的要求下,選擇不要生小孩,這個選擇,是由物質條件或者個人對生活的要求(個人仍屬於喜好範圍)所決定的,同樣並不由基因決定。

以上


說真的, 我90後 ,我身邊看到的丁克有70後和80後....有因為女方身體不好決定丁克的,也有將近四十丁克突然決定生孩子的(不止三對).也有結婚十年丁克,後來離婚,然後男方和年輕的女孩子結婚不到一年就生小孩的....丁克這個行為違背人的本能,而且很多時候結局我們看到的還不多.你說它違背人的本能吧,可是若干年後人家指不定就又生了呢.不要小看人想繁衍的本能啊.

說的好聽是個體想發展的需求勝過了繁衍的需求.年輕嘛,有得選擇當然沒問題.有一天突然發現自己就要到絕育的年齡了,指不定又生呢。堅定的人真的不多


人並沒有那種讓自己主動繁衍後代的基因,只有讓自己想愛愛的基因


我覺得,背景使然。

離開環境談基因和性狀的關係無異於耍流氓。

別把人文主義問題跟自然科學問題混為一談。

也請避免拋離社會背景談現象。


這個問題可以分為三部分:

什麼是基因本質?

什麼是延續?

為什麼會有丁克現象?

一、什麼是基因本質?

我在百度上隨便找了下也沒找到基因本質的定義。只有我隨便的來解釋下吧,這裡的基因本質可能就是指的就是生存和繁殖吧。

好,假設成立。本質本質,那人類的一切行為都要以他為最基礎的目標咯。那人就生存吧生存吧,繁殖吧繁殖吧。

等等,婚姻家庭簡直就是阻止人類繁殖的一大阻礙。要是沒有這兩樣,那和他、和他、和他。。。都可以繁殖耶!

社會變成這個樣子,完全就是違背了本質嘛!所以假設不成立。至少,對一個有意識的人是不對的。在生存和繁殖之上,一定還有另外的一些追求。

二、什麼是延續?

延續什麼?電子、原子、夸克?不用延續,宇宙存在一天,它們就是永生的。

那人延續什麼?因為人畢竟不是長生不老的(要是人是長生不老的,鎚子才想到延續!),大概就是為了證明自己曾經來過這個世界,一定要留下點什麼。

好,留個娃兒最簡單。娃兒是個啥,把你DNA,Ctral C一半出來的東西。你覺得它可以叫延續?

還不如多在知乎上回答兩個問題,至少那都是你自己的東西。

三、為什麼會有丁克現象?

你分得清對娃兒的愛和對寵物的愛嗎?

我懷疑,很多人喜歡娃兒就是喜歡那種軟軟綿綿,同時非常單純的生物。假設有種催熟劑,當一個人娃兒一生下來,就立馬催熟成18歲吧——可以獨立了。沒有養育的過程,沒有相處的過程,沒有相互感動的過程,結果又會是怎麼樣的?

言歸正傳,丁克我認為是人類社會發展的一種必然現象。

不丁克的唯一理由是,為了降低老年時的風險。這從發達丁克在發達國家所佔的比例中可以看出,因為社會的安定和福利,不用擔心萬一老無所依,所以完全沒有孩子投資,這一高風險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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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乎混了這麼久,第一次回答問題。中間邏輯可能不太經得起推敲,大家明白就好。


拒絕繁殖是堪破基因的陰謀,是覺醒的表現吧,認清真相,所以轉身


基因是什麼,基因是沙漠里的一粒沙子,海洋里的一滴水。人只是一個小沙丘,一條小溪。每一種攜帶基因的種群都是一條河,地球上所有的生命種群不過是一個湖泊,宇宙中所有的攜帶基因的生物加在一起才是大海,也是一頭宇宙中的怪獸,他有一個名字,叫-------------------------神。

世界上的物質分為兩類,帶基因的何不帶基因的。

不帶基因的物質,水,金屬,岩石,它們不會通過自我複製來生長,他們是趨向於混亂的,是一個熵增的過程,稱為自然物質。基因本身攜帶大量信息,又非常穩定,通過吸收自然物質並且不斷複製來增長,把自然物質變的規律排列,是一個熵減的過程。

基因在很久以前只能通過物種繁殖來進行熵減過程,效率很低,現在已經可以通過工業生產改造自然物質來進行熵減。效率大大提高。

雖然現在看起來宇宙中只有人類存在,但是人類能看到的宇宙和真正的宇宙比起來還是太渺小了。可以大膽推測必然還有別的基因物質在別的地方進行熵減過程,所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百億年以後,宇宙中熵增熵減的力量可以平衡,千億年之後,基因可以佔領宇宙中的每個星系。

基因和自然物質的關係就像珊瑚蟲和珊瑚的關係,基因改造自然物質,基因死後有分解成自然物質。


昨天忽然思考了一下這個問題,看了好多回答,無外乎「不敢生」三個字而已,有出於怕孩子羈絆的不敢(不喜歡孩子也是這一大類),有出於怕養不好孩子的不敢,還有怕生育痛苦的不敢。總的來說是好事兒吧,正好把社會資源留給那些勇敢的基因。一個沒有淘汰的種群是危險的種群,工業社會以來,很多國家已經不能通過「餓死」來淘汰基因了,那怎麼辦呢,讓一些人主動放棄生育,還要讓他們可以以此裝*不是最好。中國目前還沒有對單身和無子徵稅,但很多發達國家都通過返還的方式徵收了單身和無子稅,中國個稅的改革方向也是如此。人類不管多文明,都必須面對兩大終極問題,生存和生育,既然現在生存問題已經基本得到解決,那生育這件事兒就成了最大的「奢侈品」了,奢侈品就是只有一部分人能享有,並且可能越來越少的比例才能享有(馬太效應)的東西。未來生育的成本已經會越來越高,在不能強制剝奪個體生育權利的前提下,讓一部分人主動愉快的放棄已經成為了最好的選擇了。


既然丁克現象是真實存在的,那我們應該怎麼看待「基因的本質是為了使自己延續下去」的說法呢?


並不是一切都是由基因決定的,基因只是物質的編譯的物質基礎,和自發性思維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基因是為了延續自己為目的的,但是不代表基因就是萬能的,不出錯的,可以應對所有情況和變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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