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離法治還有多遠?

我們還有哪些需要完善,還有哪些錯要改


大多數民眾還沒有法治的訴求,依然以臣民心態面對政治,法治就沒有根本的推動力。靠少數人的生拉硬拽,法治就是個空中樓閣。

所以,不是「還有多遠」的問題,是還沒有站到起跑線上的問題。


家祭無忘告乃翁。


翻閱人民司法史。反右時先把律師廢了,檢察官們很興奮,沒了死對頭。隔幾年我黨明察秋毫,把檢察院廢了。沒有律師,要檢察院何用?這回法官很興奮,自已說了算。不久我黨再次明察秋毫,把法院廢了!沒有控辯雙方,要法官何用?公安說了算。這回公安很興奮。然後呢?然後公安被部隊軍管了!

轉自網路……


等現在40多歲的人都死了的時候


法治到哪算到了?

法治和幸福真理正義公正之類的都屬於永遠在追求,從未到達。

更有意義的可能是今年跟十年前法治水平提高與否?程度幾何?十年後如何?


講一個真實發展的段子

某天我師弟在一個博士交流小組討論的時候,隨口說了句,我導師出了本書《法治是什麼》,另一位博士嗤之以鼻,法治是什麼還需要他來說?

大多數人連法治是什麼都不知道,更可怕的是他們還自以為知道法治是什麼。在這種情況下,你說離法治還有多遠。。。


這個問題,首先要回答法治是什麼。法治的定義在法理學上,不同學說就會有不同的釋義,幾乎沒有統一。亞里士多德對法治的定義是:已經制定的法律得到良好的遵守,並且法律本身是良法。

從這個角度來說,要走到法治社會無非兩點,第一是完善立法機制和對一般法律的違憲審查機制以保證法律本身的品質,第二點就是保證法律的實施,比如司法獨立,來保障法律的實施。

但是呢,這個標準雖然也得到了較多的認同,但是它太過寬泛了,其中所包含的問題也太多,要從這個方面來論證我們離法治還有多遠幾乎是論證不完的,因為每一個具體的制度在實施時都會有很多的阻力,並且還很有可能產生新的問題。所以這個角度不太好正面回答題主的問題。

法治,從字面上理解就是法的治理。法的治理,就是以法為根本,以法為出發點。在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提出,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特徵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在這個理論體系下,我們基本可以得出黨治+法治=社會主義法治的公式。黨治和法治當然不一定是衝突的,但是當二者在同一領域、同一問題上出現一個利益不同的問題時才會衝突。在現在的社會情況下,我們是在黨的領導下走向法治。所以對於這個問題,基本上我們可以這樣理解,黨治是我們走向法治的一個階段。

在最後也闡明一點,法治社會和人治社會相比,必然是有一些功能和好處的,我們堅信達到一定的條件就能實現法治從而達到這些好處,但這並不意味這法治是萬能,能解決一切問題。所以不要把內心的對一個完全美好社會的藍圖妄自命名為法治社會。同時也要明白,每一個國家都有不同的具體情況,在立足本國國情的情況下走向一個法治社會與成為一個與他國相像的社會或者說將他國的某某制度也適用到我國來完全不是一個概念。


不再期盼明君,青天大老爺的時候


大多數人成為真正的公民時······


和西方發達國家法治社會的距離不知道在下一個100年以後能不能縮小。就拿12月28日小女孩偷巧克力時間來說,和北美吐槽今年的最佳——男友帶來美旅遊的前女友一家在未告知情況下住進現女友房子且襲擊獨自回家的房主的事情進行對比。前女友一家面對美國警察,使出了面對國內警察一樣的辦法,撒潑打滾,結果呢,毫無用處,照樣關起來,受害者去醫院驗傷,取證,一個也不少,男友因此被取消簽證,遣送回國,就此肄業。

同樣的事情發生在我們國家,處理結果是截然不同。警察打醬油,和諧社會,你那麼有錢,為什麼不能寬容一點呢?不就是住了幾天你的房子么,你還要怎麼滴?

廣大群眾的思想還停留在明清王朝的時代,法不責眾這樣的概念在他們心裡根深蒂固。這次的女孩偷巧克力事件的處理結果如果真的是超市賠償85萬,那麼法制何在?依法治國就是個笑話,新聞聯播天天播建設法治社會是在搞笑的吧,不是活生生打臉嗎。


不遠,明天就成。實在不行後天,反正今天不成。


病人能給自己治病嗎?你說距離這個有多遠?!


已經不能用距離來衡量了,需要用維度。


非常遠!比如最近的案例,全網封鎖,嚴禁評論,公權力明目張胆地如此袒護自己人,完全不在乎任何的監督民意之類的。公權力囂張任性到這種程度,你覺得離法治還有多遠?再想想,為什麼要如此偏袒自己人呢?因為這些人就是公權力的打手幫凶,公權力要搞權力尋租,沒幾條狗,行嗎?想想朝陽群眾,他們總能監督到某某某吸毒、嫖娼,別人在家吸毒嫖娼,他們也能知道,他們怎麼就知道別人不是在家聚會?他們怎麼知道別人不是約炮?現在反腐,抓了那麼多貪官,他們怎麼就沒舉報出一個?公權力天天喊法治,實際上卻從沒想過要給你們法治,不僅如此,還忽悠你們現在已經法治了。你覺得離法治有多遠?


不再下跪的時候。

看到很多新聞,法官秉公辦案,判了有罪,受害者一方家屬就下跪高呼青天大老爺、老天有眼等。

還有,某政府官員幹了一件職責所在分內之事,只不過解決了當地老百姓多年未解決的問題,也是跪一片。

更有,政府觸及當地百姓利益,百姓不敢上告,就在市政府門口下跪。

每每看到這樣的新聞,我就……覺得生活在清朝


人們不在公園隨地亂扔垃圾的時候。


不知道這個問題什麼時候提的,只是今天看見知乎上不少人在談論知乎維權的事。最近一直聽教授提什麼大眾設計,大眾創意。現在就有種大眾法治的感覺。更多的人開始在網上,在虛擬世界關注自己的權益了,那麼,或許再過幾十年這種想法可以從虛擬世界走到現實世界。所以,我覺得,已經不遠了。有生之年還是可以看見的。要有信心^_^


今天看到730萬私了這個新聞,又想起這個老生常談的問題。從目前的司法實踐來看,中國司法系統極大的受制於政府機關。同時我國政府對於控制司法和輿論還未曾改變。我感覺十年內,難有大的進步。


要想從大國企中建X局辭職,為了防止有意外發生,特別查看相關法律,遞交正規格式的離職通知書,結果,負責簽字的部門經理(人精老油條),和我說「通知書?你應該寫申請報告書,通知?你通知誰?要懂得尊敬領導。」我答「按著中國勞動法,試用期內主動離職遞交的就是離職通知書」部門經理笑「還法律?真幼稚」

現在,不是還有多長時間的問題,而是,根本沒有人願意的問題,中國人民大部分的思想就是,如果法律是能給自己增添利益的,他們就叫囂法制,如果法律是要自己負責的,他們就避而不談甚至撒潑打滾。

你按法律辦事,遭人嘲笑。

和西方發達法制國家?別笑了。至少在這要知乎的我們看不到了

不匿了……


中國男足勇奪世界盃的時候


針對那個帶點政治味的答案說兩句。

就中國五十年代的民情而言(民情兩個字請翻閱論美國的民主中譯本),人治就是比法治有效,有用,有基礎。

就二十一世紀一二十年代的中國而言,低下的教育水平與生產力水平,偏科的城市化水平與尾大不掉的窮人乍富思維(目前的主流社會思潮諸如金坷垃式民主思潮就是農業社會殘留),法治仍然只是輔助。

不用說太多應然層面的東西,只要在實然層面考慮下當重慶大學「法學生」——某知乎網紅對憲法的理解幼稚到各種地步,就知道中國人民幾千年以來建立起的農業社會倫理觀的影響有多麼深。

同樣,與之契合的規範體系又應該是人治還是法治,也就顯而易見了


離西方現代法治很遠很遠。

距東方古典法治很近很近。


等民眾具備了普及的法律常識以後。天朝法律不完善,灰色地帶多,再加上天朝人民法律常識奇缺,請注意是奇缺,造成有法可依,但沒人依循。


推薦閱讀:

中國近年來有哪些法律制度創新?
為什麼我多了一個犯罪前科?
醫生用藥正確,卻出現了罕見的不良反應,責任在誰?醫生,藥廠還是患者?
李天一夥同犯罪是5個人,為什麼新聞報道只有他一個人呢?是因為他的父親是名人還是其他4個人背景更厲害,新聞不能報道呢?有多大的概率是新聞和互聯網遵循未成年人保護法而沒有報道?
體檢未查出胰腺癌,醫院該不該賠償?

TAG:法律 | 中國歷史 | 社會 | 中國 | 民主法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