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件,網民用自己認為的正義站在道德的制高點譴責劉鑫,到底對不對?

江歌案件,網民用自己認為的正義站在道德的制高點譴責劉鑫,到底對不對?如果劉鑫為此發生一些我們不願看到的結果,那麼這群網路暴民算不算犯罪?他們的良心可安?


我也想問問,那些提出越來越討厭江母的題主,指責她種種不對的水軍們,江母要是因為這些有什麼三長兩短,你們的良心會不會痛?

劉鑫。做出這種事情的人,有什麼值得同情的。順便說一句,她的微博已經有團隊在操作了。你覺得她,有良心嗎


題主匿名就可以亂洗地了?譴責劉鑫?我想問一下,劉鑫是自己犯的錯,自己做的孽,然後在事件敗露後,鬧大後,甚至在法庭上,都在極力逃脫關係。不譴責才很奇怪好嗎?

遇到背後捅刀的,落井下石的,口蜜腹劍的,法律不站在民心這一邊,還不許民心自己抱團了?

這樣,你先拿出證據,我們慢慢談。


譴責劉鑫當然是對的。

正常的邏輯就是陳世峰殺人者死,劉鑫見死不救,應該至少會受到良心的譴責。如果對劉鑫連譴責都不譴責,那隻能說明社會的整體道德底線在降低。

譴責劉鑫就跟仇視日本鬼子一樣,絕對政治正確,沒有任何辯證看待的餘地。劉鑫這事基本上挑戰了傳說中的「人之初性本善」。

至於劉鑫出現「不願意看到的結果」,首先,殺人是不對的。但如果有人不犯罪的前提下氣死了劉鑫,或者劉鑫不堪輿論的抨擊選擇自殺,那大概也是多數人喜聞樂見的結果。


譴責劉鑫?如果沒有暴民將事件一點一點推上熱搜,你覺得在出事200天之後為什麼還能上熱搜。

換句話說,江母在微博發聲,人輕言微,哭天喊地。劉鑫一家一直躲了200多天後安穩過上了從前的生活。如果真的是這樣的發展我的良心才會不安。

所以抱歉,我良心現在很安心,這就是我們這些暴民的處理方式。


越來越奇怪的問題,引導輿論導向:批判劉鑫=站在道德制高點,同情江母=祥林嫂。請問劉鑫背後的團隊是什麼鬼?你們要不要臉?


這也算「高點」?!


詳見《legalhigh2》大結局。

不但為魔女辯護,還知日,這個答案死定了。


當然不對啊。就比如我看到劉鑫微博po出了她第一時間報警的通話記錄以及警方的記錄(可在日本已及劉鑫的微博上找到截圖)。

可是呢?我很奇怪14億網民說「劉鑫沒有報警」並且信誓旦旦的就彷彿自己上帝視角一樣

很多bug我真的也就不說了(包括日本報道的「目擊下午三個女生吵架、半夜0點江歌被殺)

所以啊,公關做的好,我跟你講誰都橫著走的!嘻


如果有個前提就是:所有都知道事件的實情和來龍去脈(看過一些文章,感覺每個人所了解和描述的細節都有些不同),網民可以用道德觀點去評論。


咱們是言論自由的國家,她遭到這麼多網友的抨擊,應該是有原因的。原因她自己心裡應該也清楚。

但是部分網友直接罵「去si」之類的帶有辱罵的話語,肯定是不對的。就算譴責,也不應該帶髒字。

14億網友抨擊劉鑫,其中大部分理智網友抨擊的不是她不開門或者不報警,而是事後的態度。當然不排除一部分不理智的。

不管她在局面里描述的案發經過是不是事實,從她事後對待江媽的態度(人前人後兩幅面孔)來看,一定會激起很多網友的不滿的。

網路這麼發達,現在稍大點的新聞基本都會引起一批網友忍不住發聲(就像奚夢瑤的維秘摔跤,不也有不少人出來譴責么),何況關乎命案的事件,很多以前潛水的網友也忍不住發出自己的聲音表達看法。

江歌案其實挺清晰的,沒有多複雜,兇手也已抓獲。但是很多細節對兇手的量刑很關鍵,也是體現人性和良知的細節。所以如果劉鑫透露的真的不是全部真相的話,還是希望她說出來吧(雖然個人不太相信她說的。當然希望是我判斷錯了)。江媽痛失女兒,而這麼清晰的案件卻拖了一年多,而且女兒死前朝夕相處的好友確不露面,要是我的話估計都要瘋了,江媽還算理性的。

網友除了會把自己帶入江歌,大部分網友是把自己帶入劉鑫的。如果我是劉鑫,我的閨蜜在公寓門口死去,而我卻活著,閨蜜的死多少與我有關。我想我肯定會待閨蜜媽媽如親媽一樣,以後多孝順多看望……


批判劉鑫是可以,但是要批到點子上。

她在這個案件里,需要負什麼責任,盡什麼義務,如果她沒做到,那麼網民們可以針對性的批判。但截至到目前,絕大部分人連她在這個事件里的定位都搞不清楚,更別提確認責任和義務了。

分析劉鑫的行為,分案發當時和案後兩部分。

我們先說案發當時吧。

網友對劉鑫的抨擊點1:劉鑫因貪生怕死把江歌推出門外,讓江歌肚子面對歹徒,以至於被殺害。

分析:根據劉鑫的說法,當時是她先進屋換褲子,江歌逗留在門口查看信箱還是整理雨傘,這也是一個進,一個沒進的原因。

她說她本身是沒有跟陳世峰打過照面的。

因此她不知道門口殺害江歌的是陳世峰。甚至在報案之後,她都不知道江歌已經死亡,是無意中在警察的宗卷中才得知的。

我們來看看她這段證詞是否有漏洞。

江歌被害時間是0點15分左右,而江歌在0點8分才結束與江母的微信聊天,由此可見,陳世峰從見到江劉兩人,到殺害江歌,作案時間只有8分鐘左右,甚至更短

如果劉江兩人同時見到了陳世峰,那麼作為江歌或者劉鑫,必然要求陳世峰離開,也就是說,雙方必然產生過對話,如果是這樣,隔壁鄰居極有可能會聽到聲響,但是根據鄰居的證詞,他們沒有聽到江劉,或者說江與陳的對話聲,只有江歌的一聲慘叫。

打開門一看,江已經倒在地上。

這點,劉鑫、鄰居緬甸人,以及兇犯陳世峰證詞均一致。

(這裡要澄清一下,鄰居老太聽到的江陳爭執發生時間在案發前下午3點左右,很多人沒搞清楚時間點,以為江陳在案發時,既凌晨0點左右陳江兩人也發生過爭執,事實上,兇犯陳世峰自己也承認,案發時,江劉兩人並未產生過對話)

其次,如果劉江兩人都與陳世峰打了照面,那麼在江被殺害後,劉報警,她這麼貪生怕死的人,應該馬上把案發之前情況告訴警方,都有了目擊證人,警方完全可以以『殺人嫌疑』為名逮捕陳世峰才對,怎麼會以威脅恐嚇罪名先逮捕陳世峰,進而在他住所搜出殺人現場的衣服物證呢?

畢竟劉已經知道陳世峰對她是有殺意的,他連江歌都殺了,難道還會放過跟她有感情糾紛並且目睹他持刀行兇的她?早點把陳逮捕起來,她的人身安全才可以免受威脅不是嗎?

所以我認為,她說的江歌當時逗留在門口查看信箱,以及她和陳世峰沒打過照面的證詞是經得起推敲的。

同樣的,網路上抨擊她『把江歌推出門去擋刀、丟刀給陳世峰殺害江歌』的論點就站不住腳了。

抨擊點2:劉鑫因鎖門,而可能導致江歌失去生還機會。

分析之前:我們要先知道一個信息,既江劉兩人宿舍的門,是帶彈簧的自動門,就是即便沒人去動,也會自動關上,同時,該門是外推門,而不是內推門。

其次,我們一直認為劉鑫知道門口的人是陳世峰,來自於她報警時被錄下的那一句「門鎖了,不要罵了」,但是根據劉鑫在法庭上的證詞,完整的句子應該是『怎麼門鎖了,不要鬧了』,前面的『怎麼』兩字沒有被報警電話錄進去,而後面的是『鬧』字,而不是『罵』(鬧字在法庭上經過反覆確認後並最終被採納。)

首先肯定的是,肯定不是『門鎖了,不要罵了』,因為劉鑫和鄰居除了江歌的那聲慘叫外,均未聽到江或者兇手的聲音,那麼『罵』字從何而來?

如果是『門鎖了,不要鬧了』——那麼我們首先問問她在什麼情景之下會鎖門?——因為察覺到門口有人會對自己產生生命危險,所以鎖門自保。

其次這句話是對誰說的?

可是前面分析過了,她沒跟陳世峰打過照面,又是如何得知門口的人是沖著自己來的呢?她說後面也沒有聽到人講話,有些窸窸窣窣的聲音,單憑『窸窸窣窣』的聲音,就能斷定兇手是來殺自己的,於是把江歌鎖在門口頂包?

因此她這句話只能是對江歌說的。可是也不對呀,難道她認為江歌會對自己產生人身威脅嗎?

因此我認為劉鑫這裡證詞「怎麼門鎖了,不要鬧了」也是經得起推敲的。

可能實情真的如她所說:

她在屋裡換褲子,好友江歌在門口查看信箱(另一說是整理雨具),突然聽到門口江歌一聲慘叫,然後又沒了聲音,察覺到異樣,作為正常人(既不能未卜先知門口發生了兇殺案),必然會去門口查看情況,如同鄰居做的那樣。而當時貓眼被塗,看不見外面,劉鑫轉動把手,但是門推開20~30公分,既被大力推回來(上門說了,該門是外開門,而不是我們普遍認知的內推門)並且再也推不開,然後升起警覺。

在連續問江歌而得不到回答的時候,於是慌亂,選擇報警,報警的過程中,尚存一點僥倖,希望是門口的江歌在跟你開玩笑,而不是真的出事了,於是喊了這一句「怎麼門鎖了,不要鬧了!」

由上圖可見,劉鑫在報警電話里說的鎖門,並不是指她上了鎖,而是指門的狀態是鎖的。

肯定會有網友問:陳世峰是來殺劉鑫的,如果劉鑫當時真的沒鎖門,那麼陳世峰在殺死江歌之後,怎麼不開門進去殺劉鑫?

關於這個疑問,我認為知友花雲的分析更精彩:

花云:如何評價江歌案一審庭審經過及一審結果(陳世峰罪名成立,被判 20 年有期徒刑)?

儘管如此,但是劉鑫自己也承認,雖然她沒有鎖門,但因為膽小,再發現門推不動的時候,也確實沒有沒有再去打開。

許多糾結『劉鑫究竟有沒有鎖門』的網友,他們不是不理解鎖門自保這種行為,但一想到,門外的江歌可能因為劉鑫鎖門而失去生還的機會,就忍不住憤怒並譴責劉鑫這個舉動。

但我認為,在憤怒和譴責之前,我們不妨先冷靜下來想想:即便劉鑫沒鎖門,江歌就能順利進門,並活下來嗎?

凡是持『劉鑫不鎖門,江歌就有生還機會』觀點的小伙們,你們要明白,這個結論的前提是:『陳世峰只打算殺劉鑫一人,沒打算殺江歌,一旦劉鑫中途開了門,陳世峰馬上就會放下江歌,轉而去殺劉鑫。』

可問題的關鍵是:誰說陳世峰只想殺劉鑫,沒打算殺江歌呢?

如花雲的精彩分析的那樣:

以當時的情形,但凡陳世峰打定主意要在江劉兩人的宿舍門口動手,那麼江歌必然就在他的死亡名單上。

研究下201宿舍外的地形,就能發現,大內公寓的走廊很窄,僅僅只有一扇門的寬度。

而案發當時,是劉鑫前腳先進門,江歌后腳在門口查看信箱(另一說是在整理雨具)。

如果他先進門殺劉鑫,那麼隨後進門的江歌一旦看到他,可能就會轉身跑出去報警,他也不想罪行暴露,同歸於盡吧。那麼,要殺劉鑫,就得先把江歌這個可能報警抓自己的隱患先幹掉。也就是說,他在保存自我的前提下,只有先確保後進門的江歌『不會對他產生威脅』,他才能順利殺死劉鑫。

因此,以當時的情形來說,他殺人的順序一定是先江歌,後劉鑫。

當然,如果當時先進門的是江歌,劉鑫在後,那麼今天死的人也許就是劉鑫了。

肯定有網友問:陳世峰為什麼要致江歌於死地?是否是因為江歌為劉鑫出頭,與他爭執過的緣故?

我認為不是,又不是江陳兩人談戀愛,而且也不是劉鑫聽了江歌的勸告才與陳分手的,劉鑫是分了手之後才搬去和江一起住的,如果替劉鑫出頭就要被殺,那麼假裝是劉鑫新男友的同事小林不是更危險?

陳為什麼不殺他呢?

從陳的性格以及案前案後對待劉鑫的行為態度來看,你認為他這樣的人真的愛劉鑫嗎?因此我認為,他殺江歌的動機就一個——威脅到他的利益。

不是沒有『因為對方對我說了重話(罵了我),所以我就殺了TA『』的罪犯,只是我認為,陳世峰不像是這種衝動的人,你看他連計劃殺人,都處心積慮,又是喬裝又是更改路線,還埋伏在3樓蹲點,這樣的人,必然衡量過一旦事發,自己會付出什麼代價。

殺劉鑫,至少還能說是恨她;殺江歌,就為了一頓口角,值得他付出前途盡毀的代價?要知道多殺一個人,就多了一份被揭發的風險。像他這種連租個房也算得賊精的人,難道沒有衡量過收入以及風險嗎?(他之所以找劉鑫複合,是覺得再與新女友租房很麻煩,說白了,就是覺得與劉鑫在一起,比他的現任女友性價比更高。為此,他伏低做小,壓抑著自尊再三求複合,殺劉鑫,也是複合無望了,才選擇毀滅對方。由此可見,這是一個精於算計、能屈能伸的人)

所以我認為,陳世峰心胸狹窄,可能因為江歌對他說了重話而對江歌心存不滿,但這份不滿,未必是他決定殺死她的關鍵因素。真正讓他對江歌起殺心的,還是『江歌可能會妨礙他殺劉鑫『』,『或者『在案發後指認他的罪行,讓他前途盡毀』。

關係到他個人重大利益,才會讓他鋌而走險。

很有可能是江歌在與他纏鬥時已經知道他是誰,不知道大家留意到沒有,在庭審記錄中,陳世鋒的臉上有江歌留下的抓痕,而陳世鋒當時作案是帶著口罩的,江歌為什麼要抓他臉,而不是其他部位呢?

我能想到的解釋,就是江已經猜出他是誰,所以想拉下他的口罩確認。也許是這個動作才讓陳世鋒非殺了江歌不可,因為江歌一旦活著,必定指認他,所以他不能給江歌活的機會。也不會讓江歌順利逃進門求生。

因此,在那個時候,劉鑫即便成功推開門,江歌也很難擺脫得掉陳世峰的禁錮,跑回屋裡,更有可能的是,陳世峰也拉著她一起到屋裡,那時候就是兩樁人命了吧。

抨擊點3:劉鑫是導致江歌之死的罪魁禍首,如果不是她跟江歌一起住,江歌也不會遭遇如此橫禍。

以江母為首的部分網友,認為「江歌是替劉鑫死的,原本該死的應該是劉鑫,結果死的人卻是江歌』,因此『江歌對劉鑫有恩』,後來演變為『劉鑫是害死江歌的罪魁禍首』,認為『是劉鑫引來了陳世峰,如果江歌不是因為和她一起住,就不會被殺害』。

劉鑫是導致江歌之死的罪魁禍首嗎?她與江歌的死亡有必然的聯繫嗎?

我們可以試著暫時放下對江歌的同情,不帶感情的去看這個問題:

首先要知道,江歌不是替劉鑫死的,案發當時也沒有『掩護劉鑫,見義勇為』的情節,江劉兩個人原本都在陳世峰的死亡名單里。

其次,並不是『劉鑫與江歌合住,才引來江歌死亡』,而是『陳世峰主觀認為江歌會對其產生威脅,因此對江歌產生殺意』,才引來江歌死亡的。

江和劉一起住,與江死亡,沒有必然的聯繫。如果陳只想殺劉,沒想殺江,那麼江無論與不與她一起住,往來親不親密,都不會引來殺身之禍。

只有陳主觀認為江有『可能威脅到他的個人利益』,才會導致他對江起殺心。

『是否認為江歌會造成威脅』,那是陳自己的主觀判斷,換句話說,江歌死不死,是陳自身的思維觀念來決定的,而不是『江與劉是好友,並且同住』這個因素決定的。

如果換個人,即便『江與劉是好友,並且同住』,也未必『要江歌死』。

所以得出來的結論是:江歌不是替劉鑫死的』,也不是『與劉鑫合住,才引來江歌死亡』,畢竟劉鑫在案發之前,也不知道陳世峰會對她起殺意。

如果劉鑫在案發前,就知道陳世峰會殺她,也會殺害與她要好或者合住的人,那麼她再選擇與江歌合住,可以說是她將江歌也置於險境當中,如果劉鑫不知道,那麼『不知者無罪』,劉鑫又何錯之有?

我們都得承認,世界上有時候就存在赤裸裸的惡,沒有任何理由。

更重要的是,江歌不是被劉鑫的『戀情』給連累的,而是被陳世峰的『戀情』給連累的:案發之前,陳劉兩人就已確認分手,劉鑫對陳世峰的行為就不存在責任和義務,作為前任,她也沒有義務讓前男友『平靜坦然』的接受『求複合無望』這個事實。

說了這麼多,但我知道,這些分析是沒啥用的,對一部分網友而言,即便他們已經知道了案件的前後細節和真相,他們仍然會選擇譴責劉鑫。

理智層面,他們知道在那個時候,劉鑫即便是鎖門,也是求生的本能,只要她有及時報警,她對江歌,就已經盡到作為朋友的該有的援助和義務。

但他們為什麼仍然認為是她連累了江歌譴責劉鑫呢??

我想,除了滿足道德優越感之外,譴責劉鑫還有個重要原因——緩解他們內心的焦慮

心理學上有個名詞,叫『公正世界假設』。

什麼是公正世界假設呢?我引用下知友@程毅南,在程毅南:為什麼人們對復仇的故事很感興趣?里的回答

人類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假設呢?社會心理學家Melvin Lerner(最先研究這個現象的心理學家)提出,正常人在生活中,需要維持一個良好的自我感覺,但正常人又常常會遇到身邊的人、報紙上的人、各種各樣的人遭受不幸。這樣的事雖然很多,但大多數人並沒有陷入恐慌,原因便在於我們都多多少少有些公正世界的假設,認為這些人之所以遭受不幸,一定是因為他們做了什麼錯事。

這種想法或歸因方式,很可能是偏激的、缺乏正義感的、不人道的、政治不正確的,但他對我們自己的內心起到了安慰作用:只要我不做這樣的事,只要我不是他這樣的人,我就不會遭到這種不幸。因為有著這樣的信念,大多數人也保持著樂觀,相信自己掌握著自己的人生脈絡,而不會被某些(有原因的)意外打擊致死。

換言之,這種「他/她被侵害,一定是因為什麼事沒有做好」的觀點,可以推導出「我是沒有錯的,所以我也不會遭遇意外」的結論,一定程度上有利於未受害的人保持安全感。反之,「我做的這些防範措施完全不能保證我不被侵害」的感覺,真的很不利於人的情緒穩定。而且,俗話里有一句「只管得了自己,管不住別人」,也可以看作是這種心理的反映。向外譴責,犯罪者未必會停止犯罪,會加深人的無助感。這種「事情要是沒發生多好」的情緒,只好發泄在自己能掌控的人身上了。

對於很多人來說,他們沒有辦法接受:『世界上就是有赤裸裸的惡,只要罪犯看你不順眼,無論你有沒有做錯什麼,他都會殺你,而你卻不能保證讓世界上每個人都看你順眼』這種真相。

那樣他們會陷入恐慌,對防不勝防的安全隱患惶惶不可終日。

譴責劉鑫,並不是說他們的道德水平有多高(遇到類似情況,也許他們做出的選擇還不如劉鑫),而是他們的安全焦慮需要被平復。

像江歌案也是這樣,他們以為江歌不跟劉鑫交朋友,就可以免於一死。事實上,我認為,生活中沒有妨礙到陳世峰這種人的身家利益,平安活下去的幾率才會高一點。

如同程毅南在該回答中重申的那樣:

公正世界假設雖然可以自我安慰,也可以解釋一些事情的一部分原因,但這種傾向並不一定都是好的。譴責強姦受害者「長得漂亮」、「穿得少」是一件很荒謬的事,他們沒有犯法,長相和穿著也是人家的自由,而犯罪者的邪惡行為才是悲劇發生的主因。公正世界假設有時候可以當作一部分解釋,但永遠不要忽略事情的主因和重點。

抨擊點4:劉鑫在案發後毫無作為,對江母避而不見,其父母對江母惡言相向,劉鑫甚至威脅不出庭作證

分析:若說劉鑫對案發後毫無作為,那是有失公允的。

於案件:劉鑫在案發後是第一時間報警的,之後一直配合日本警方的調查。陳世峰被警方列為可疑目標,也是她提供的線索。網友對她『威脅江母將不出庭作證』的不滿和憤怒,來自於她在微信上,全家信息被江母惡意公布,遭網民惡意騷擾後的一句氣話。

事實上,那確實只是一句氣話,即便在網路抨擊她最強烈的時候,她仍然如約出庭,無論是日本警方的逼迫,還是她自願,至少,她沒有讓自己真的置身事外。

罵人是我們不對!但是一個人不會無緣無故會去罵人

於江母:她對江母確實存在躲避的態度。但是,是從一開始的尚有回復,到最後選擇避而不見,說實話,這種情況,很大的程度上,是江母主動逼迫的。

例如:江母怨念她『不回應自己的微信信息,不告訴自己真相』。

首先,在任何一個有憲法和法律的國家,任何公民,包括刑事案件的受害者,都不能私自要求另外一個公民回答你的問題,也不能私自去追究他的責任,即使他是一個殺人犯。

其次,在日本警方偵查案件的初期,作為重要證人,劉鑫的確不應該和案件有關的當事人接觸。這是為了避免串供,以及削弱證人證詞的可信度的情況發生。

再則,劉鑫並非沒有解答過江母有關案件的信息。問題在於,只要和江母想的不一樣的,只江母就認定不是真相。繼而再三重複問題,逼問不休。

若她信得過劉鑫,為何不斷重複詢問?若她信不過劉鑫,何必又問她?若江母真的想了解案件的相關信息,詢問日本警方不是更好的選擇嗎?畢竟相較劉鑫,日本警方掌握的案件細節更多,更全面,更切實。

江母用網路人肉的方式逼迫劉鑫出來與她聯繫,不但違法,同時,對案件的的公正裁決沒有半分幫助。

從江母對劉鑫的微信對話當中,當知道兇手是劉鑫前男友陳世峰時,江母就認定劉鑫是『導致江歌之死的罪魁禍首』甚至『見死不救的加害者』,在她以及部分網民的認知里,劉鑫的『罪責』恐怕比陳世峰更甚,這也能解釋為什麼尚未開庭,對陳世峰的審判結果未明時,江母就對劉鑫開展道德批判。

她的敵意和怨恨,給了劉鑫以及父母非常大的思想壓力。

再則,江母詢問劉鑫的問題,大多都是案件細節,但這些細節,一待劉鑫告知,江母轉身就公布到網路上了。她不止一次勸阻過江母,而且提出兇手仍然沒有抓,希望江母別隨便說話,但江母對此置若罔聞,從而導致了劉鑫對江母失去了信任,不再告知案件細節。

試想,如果因為散播案件細節而導致陳世峰鑽了空子,輕判,那麼受到傷害最大的不僅僅是江母(無法為江歌討回公道),還包括劉鑫,要知道陳世峰已經對她動了殺機,眼下一旦輕判或者因證據不足而釋放,會不會繼續對劉鑫構成人生威脅?

作為劉鑫本人,她為什麼要冒這個風險呢?

再者,劉鑫的父母與此案毫無關係,江母卻也將他們的個人信息也公布到網路,甚至貼大字報,這種『株連九族』的做法,真的能被支持嗎?

如果說眾多網友對江母失去獨女後所做的不理智行為能夠理解的話,為何對劉鑫家人生活被嚴重破壞故而出言不遜的行為不能同等看之?

要知道劉鑫既不是『罪魁禍首』,也不是『加害者』,她同樣是該案的『受害者』以及『倖存者』。

難道只是因為幸運活下來了,她和她全家就該受到受害者家屬以及網路民眾的惡意詆毀和無理苛責嗎?

另外,作為劉鑫本人,她剛劫後餘生,好友被害身亡,這個案件跟她還有關係,作為常人,難免情緒低落。再加上對江母以及眾多媒體和網友咄咄逼人的攻勢,感到難以招架,又有公案未審,於公於私,選擇躲避江母,也是情理之中。

_微博 江歌母親與劉鑫的恩怨,微信記錄總整理。

眼下庭審已結束,對陳世峰的判決已下,無論後者是否提出上述,劉鑫應當認真履行自己作為檢方證人的責任和義務,讓兇犯得到應有的懲罰,告慰江歌在天之靈。這些應由日本司法來監督。

對於受害者家屬江母的賠償,應該是兇犯陳世峰來償還,以及日本現在有犯罪被害者國家補償金制度。江歌被害的時候在日本有固定住所,所以江母可以申請這個補償。

至於劉鑫與江母,如果說庭審之前,劉鑫躲避江母,尚在情理之中,那麼庭審之後,若再選擇躲避,則不應該。

該怎麼化解他們的仇怨呢?我認為旅日法學教授王雲海給出的建議就非常好:

另,我在收集相關資料時,發現一件從耐人尋味的事:劉鑫接受《局面》採訪時,曾明確表示過,有三個表達不可刪除,但《局面》事後為了點擊率,把這三個表達都故意刪除了。

其中的2個是:

1:她一定會出庭作證。

2:如果江母願意,她表示願意代替江歌終生照顧她。(此處存疑,不知可有神通廣大的知友提供石錘。)

可這些事的前提是,江母需要從自己狹隘的母愛視覺中走出來,矯正自己對劉鑫的偏見。


不是網民站在道德制高點,而是劉鑫越過了道德的底線。


看了大家的回答都很正常,都是常人有的邏輯思維,我就放心了。如果一個人連良心都喪了,和畜牲有什麼區別啊,劉鑫真是刷新我的三觀,比馬蓉還讓我震驚。


如果此時劉鑫自殺死掉,我肯定會為她表示極度惋惜,惋惜她死的太遲,沒有死在陳世鋒將她趕出家門那個晚上。

因為我們都相信,隨後趕去幫你的江歌,一定會不留餘力的幫劉鑫在第一時間指出兇手,還原案發現場的真相。

這個答案,藏頭露尾的匿名題主滿意啦嗎?


翻了一下回答記錄,這個問題下面有一大批匿名用戶的回答,在給劉鑫洗白。

我就納悶一個問題,為什麼二十號庭審結束後會有一大批匿名用戶冒出來?表達的無非這幾點:

1.你們這些網路暴民言論中傷人,如果劉鑫因為你們的言論出什麼事誰負責。

2.你們有人站在劉鑫的立場想一想嗎?難道讓她去送死?

3.甚至!江母抹黑劉鑫,利用女兒的死來斂財!

我只想說一句,TMDSB!

劉鑫在法庭上的證言果然不是說給檢方和法官聽的。日本公寓的門是怎樣的,到底誰鎖的門,都懶得分析了。她有沒有說謊一個有正常判斷能力的人都知道,更別說法庭了!劉鑫這些話,這些閃爍其詞以及選擇性失憶是說給國內一大批懵逼狀態的吃瓜群眾聽的。

事後再以這種網上洗白自己抹黑江歌母親的方式造勢,讓輿論回到自己這邊,過一段時間一定是誰對誰錯也說不清了。這套路真他媽好!

最後,我就想說一句很中聽的話,這些個匿名用戶如果不是劉鑫本人或是劉鑫請的團隊,那一定是腦子不健全的xxx!

評論敞開來咬我!


不對,因為幾乎所有批評劉鑫的人都只看過幾個大v或收錢或炒作或xx的捏造的文章。

幾乎所有的咒罵批評都建立在錯誤的「事實」上,所以不對。

看有人不清楚哪些「事實」,那我就隨便列幾個。

劉鑫在江歌死後出去玩燙髮拍照——有微博圖證實是假的。

劉鑫在被陳世鋒追殺時把江歌推到門外——這個是標題黨的鍋,現在很明確了,進門前還沒遇上這事。

劉鑫沒報警——呵呵。

劉鑫在不願意見江母——一開始是願意的,後來才害怕的。連葬禮都不願意去——警察要求的。

拒絕出庭作證——從一開始就配合調查的啊。


謝邀!我個人是很不喜歡評論別人的,也就是跟周圍的家人朋友探討一下,如果能從中吸取一些教訓就更好了。這個悲劇本身已經發生了,解決辦法依據法律就好。我想強調的就是每個人應該更加有法律意識。網上哪些亂噴的人們說什麼好呢,要我說的就是沒正事干閑的,自身對道德的認識可能還不如當事人。


按照答題區某位匿名答主的長篇分析,我覺得我們徹底冤枉了劉三金,劉三金非但無過而且有功,她為了公平正義能得到伸張一直忍辱負重,按毛主席的話來講,應該給劉三金同志頒發個一噸重的獎章


話說答主這麼問是不是不知道劉鑫錯在哪裡啊。。。

如果只說劉鑫在陳世峰來的時候自保、不給江歌開門這件事,我覺得她沒錯。因為誰都怕死。換我到那個場景下,我也不敢保證自己會給江歌開門。所以在這點上,她真沒啥可以譴責的。

但是,後來呢?

江歌再怎麼樣也是收留了她吧,再怎麼說也是替她而死吧,她的表現呢?

江歌是因為她才死的啊,可她在案件最開始開始的那一段時間裡,對江媽媽沒有任何主動的表示。

好,她說她是為了配合警方辦案,不方便。沒問題,但是當江媽聯繫不到她的時候,想盡各種辦法(包括不好的),給她家打電話的時候,她媽怎麼說的?「是你女兒命短」?就是這麼評價恩人的?

讓人寒心啊。

然後她接受了採訪,和江媽面對面。她的表現呢?全程支支吾吾,推卸責任,能看出半點誠懇么?就連江媽最簡單的一個問題:「江歌的死和你有沒有關係」,都回答不上來,那還說什麼呢?

我可以理解她在江媽的怨恨與憤怒面前的驚慌失措,可理解不了她一點都不誠懇的表現。

庭審了,作為證人出席了,結果呢?三番五次的翻供改口,差點就當了檢方的豬隊友,我要是檢方,聽到她這種改口,非得氣死不可(這裡就不談她說江歌打工地點的問題了)。好在,檢方夠用心,證據夠瓷實,判了陳世峰20年。結果庭審剛結束,她微博就出來了,痛訴自己的忍辱負重,說自己在庭審中的貢獻云云。

她是在把觀眾當傻子吧?陳世峰能伏法,你劉鑫的貢獻幾何你自己不知道?說句沒啥貢獻,全靠檢方牛逼也不過分吧?還好意思訴說自己的委屈?

我再次不寒而慄了起來。

我相信,劉鑫的道德上也沒有那麼壞,也許她在生活里就是和你我一樣的正常人,也可能做出給孕婦讓座、扶老奶奶過馬路這種暖心事。但她在這個案子里的所作所為證明了,她是怕事的,是懦弱的,是不敢用於承擔責任的一個人,這就是她的錯。

我想,大家這麼憤怒的譴責劉鑫,就是希望自己不要擁有這樣的朋友,不要變成這樣的人吧。

先匿了,逃~


那劉鑫還自以為站在正義的道德制高點吶 人家可自我感覺十分良好吶

案件剛出結果就馬上美名其曰什麼什麼「我是證人 我不再沉默」 哈哈哈哈哈 真可笑

全程「我沒看見我沒聽見我不記得了」 除了撇清和自己無關哪句話能證明陳的罪大惡極?

沉默三百多天了好嘛 不是網路輿論她能出來能有局面的和江媽媽第一次見面?現在不再沉默?呵呵噠 她沉默的時候藏起來怎麼不網路發聲自己清白了?呵呵噠

暴力就暴力唄 素質和涵養那要看對誰 不是每個人都配得上自己的禮貌對待

追了很久的案件過程 相關經過內容都看在眼裡 那些不怎麼了解事件的人可能會猛一看劉這人好可憐吶被好多人討伐呀

不過你要知道這世上可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和恨 人在做天在看

她受人唾棄那是她自己選擇的 怕輿論就別做沒良心的事

希望題主只是一時想不開而不是真的這麼認為 不然的話 不問她索要點好處費 可真是不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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