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之罪第二集郭羽和朱慧如是不是正當防衛?

愛奇藝網劇《無證之罪》第二集40分鐘時候,黃毛誘騙朱慧如到橋下實施性侵犯,在朱慧如反抗過程中,郭羽背後襲擊正在犯罪的黃毛,然後黃毛被朱慧如一刀捅死了,這個過程屬於什麼情況?而且郭羽作為律師居然沒有反應,有沒有哪位前輩解答一下,謝謝!


你好 (法學學生一枚 )根據案情

1首先 黃毛拖拽 按倒 已經開始扒衣服 實施猥褻行為 並且主觀上具有強姦故意 所以可以成立強姦罪 但是郭羽出現,黃毛由於客觀上的原因沒能實施完畢,是強姦未遂

2 郭羽在黃毛實施強姦過程中 用冰塊擊中黃毛頭部 屬於正當防衛

3朱慧如在黃毛被冰塊擊中腦部,失去反抗能力之後又桶了黃毛並致死 屬於防衛過當 至少是過失致人死亡罪 (防衛阻卻故意 防衛過當只成立過失犯罪 或者意外事件)

4如果沒有郭羽先擊中黃毛腦部 朱慧如的行為就成立特殊正當防衛 (對於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等暴力犯罪,正當防衛致犯罪人死亡,成立特殊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5 所以 我覺得這個劇情是個大bug 郭羽一個法學生 而且在複習司法考試 特殊正當防衛這麼基礎的知識都不知道 所以只能說郭羽是個學渣 看的好捉急 如果郭羽知道特殊正當防衛 跟朱慧如商量好 是先捅了刀子 然後黃毛還有反抗能力 才砸冰塊的 完全成立特殊正當防衛 駱聞路過完全不用他幫忙 想幫忙的話,做個證人證明一下冰塊兒是後砸的就行了。


朋友,別被《無證之罪》中的「無證律師」給騙了

《無證之罪》上周終了,成為了中國網路作品崛起的代表之一。鑒於本人平時瑣事甚多,我承認是看了此劇在豆瓣有8.6分,才去試追了一下,不過真正讓我對該劇產生興趣的,並不是編劇本身看似懸疑的布局,而是因為劇中一個叫郭羽的所謂「律師」,該劇對律師行業前期做了一些有意思的鋪墊,不過隨著劇情的發展,我發現該劇的作者顯然對法律行業尤其是律師群體缺乏最基本的認知,而鑒於該劇傳播很大,相信也給普通公眾造成了不小的影響,這些影響良惡與否我們暫且不做評論,但一些常識性的法律行業漏洞鄙人仍然想藉此機會予以適當澄清,也希望以後的網路小說作者能夠更為深入的了解每個行業的基本規則,以免再鬧出這樣的笑話。

讀完此文,公眾應該能清楚的認識到,劇中所謂「律師」郭羽所展示的律師生態,不是真的,不僅假,而且很假。好吧,讓我們開始一個一個的普及常識吧!

《無證之罪》刷爆熒屏,但亦誤導公眾。(圖片源於網路)

1,郭羽是律師嗎?

這部劇的開端就出了一個大大的奇葩,剛剛大學畢業沒多久的郭羽在律師事務所工作,周圍的同事以及當事人,都喊他郭律師,彷彿一切都理所當然,不僅於此,甚至那個玩刑偵N多年的本劇男主嚴良每次見到他,也都喊他「郭大律師」,甚至在劇情發展中,好像他還懾於「郭大律師」的身份,不敢把他怎麼樣,然而事實真的是如此嗎?

先說一下律師事務所的人員構成結構,一般分為律所主任、副主任、合伙人、律師、實習律師、律師助理、行政財務人員等。前四類人員在身份上屬於律師,實習律師是准律師,但還不是律師,律師助理一般沒有律師資格更別說執照了,只是幫助律師幹活的,行輔人員不論。那麼郭羽屬於哪一類呢?

根據劇中的信息顯示,郭羽只是一個某211大學法學院畢業的大學生(推測可能是吉林大學),他自己也曾經多次表示,他還在準備國家司法考試,也就是說,他根本就沒有律師資格,更沒有律師執照。按照律師事務所的編製,他的位置就是:律師助理。

顯然郭羽律師助理的身份根本不足以支撐他在劇中搞那麼多事情。說的難聽一點,當下社會,尤其是中國社會對於身份和地位是極其現實的,而這種現實無論在公檢法,還是在普通民眾中都顯而易見。

首先郭羽在劇中多次以律師的名義和身份去承接案件,並以律師的身份去恐嚇一些人(甚至是黑社會)以達到自己的目的,這在現實中,首先他是違法行為,其次這種事情倒還真的有不少,大多體現在一些不良法律服務所的工作者冒充律師承接案件,有意思的是很多當事人直到案件輸了也不知道自己所委託的並不是律師,反而因為輸了官司在社會上大罵律師無良的,卻大有人在。你說在此種情境下律師們招誰惹誰了?

所以公眾應該知道的是,法律工作者不是律師,律師事務所工作的人並不都是律師,如果讀者你遇到涉法案件委託律師時,請千萬讓他出示自己的執照。

其次公檢系統會真的尊重小小的律師助理郭羽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即使是一個真正的律師,鑒於其身份在司法程序上的對抗性關係,尤其是律師辦理刑事案件時與公安系統打交道時,多是處處刁難。而且公安系統尤其是現實,現實中如果一旦發現郭羽根本不是律師,怎麼可能那麼多和言悅色,先不給你來個五十殺威棒,你都不曉得馬王爺長了幾個眼。

事實上,不僅本劇開頭,郭羽不是律師,直到劇終,郭羽也不是律師,這個接下來我會詳細分析。

郭羽並不是真的律師。(圖片源於網路)

2,正當防衛怎麼就成了故意殺人?

不知道是不是不自覺的就帶上了有色眼鏡,總的來說我感覺這部劇的作者是在故意污名化律師這個職業(例如律所主任老金被描述成專門從事不法勾兌的賭徒)。很顯然儘管事實上根本不成立,但作者仍然故意要將郭羽刻畫成律師,並讓其以極致腦殘的形式,參與了一起刑事案件,是的,那起刑事案件就是黃毛強姦他情人朱慧茹的案子。

嗯嗯,沒錯,就是作者精心刻畫的這一「律師界的翹楚」郭羽,在遭到到情人朱惠茹被強姦時,居然連「無限防衛」都不知道。

所謂無限防衛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所實施的正當防衛行為,沒有必要的限度的限制,對其防衛行為的任何後果均不負刑事責任的情形。我國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它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結合本劇的劇情設計,朱慧茹在與黃毛見面過程中,遭到黃毛的強姦,且情勢非常危機,在這種情況下郭羽為保護朱而對黃毛實施了擊頭的暴力行為,但並不足以制止黃毛的強姦,與此同時黃毛仍然向朱慧茹撲了過去(或倒向),在此等緊迫情況下,實施了刺傷行為,目的是為了制止黃毛的強姦行為,但不幸的是最終導致黃毛的死亡。

針對該劇情,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應該知道,黃毛強姦朱慧茹,郭羽與朱均可對其進行無限防衛,無限防衛沒有防衛過當一說(劇中說朱系防衛過當,是錯誤的,在此種情境下朱別無選擇),因此朱郭二人均無須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可是我們的「大律師」郭羽居然當場嚇尿了,他不斷的高呼:「殺人了,殺人了,可怎麼辦呀,小茹,你快走,我幫你頂罪,人是我殺的……」這位作者著實讓觀眾認可了,嗯嗯,中國頂級律師,就是這樣的,傻缺,腦子有病!

這位「大律師」腦子有病還不是暫時性的,還具有延續性,緊接著,大人物出場了,一個法醫,是的,沒錯,這部劇裡面頂級智商高人都是警察。大人物那是一頓猛煽呀,那「大律師」又立即轉成了小兒痴呆,傻傻的,就聽了那第一次蒙面的大人物,一起參與了偽造現場,活活的把一個無罪正當防衛案子,做成故意殺人罪的鐵案。嗯嗯,「郭大律師」的確是中國律師界不二的英雄人物呀。

鄙人並不知道此劇的作者是不是真的有意在醜化律師群體智商,但至少從劇情播出效應來看,這個效果是的確達到了。

郭慧茹被強姦適用無限防衛,「大律師」郭羽居然不知。(圖片源於網路)

3.郭羽是如何做到一年內開律師事務所,成為律師界大咖的?

劇情到了第十一集,郭羽身份猛然來了個大翻轉,這個翻轉可不得了,郭羽的身份變了,從一個不暗世事的大學生律師助理,到可翻雲覆雨顛倒乾坤每個案子收入在三百萬以上的大律師。

只是這部劇可是建立在現實的中國司法環境中的呀,並不是什麼玄幻小說呀,這麼大的翻轉好歹給個解釋吧!可事實是,且不說實務層面的不可實現性,即使是從形式法律角度來看,這種所謂的翻轉,也完全不合法律與常理,無疑,這種劇情給了公眾極大的誤導,應該予以澄清。

首先,郭羽即使到了劇末,也不是律師。為什麼這麼說,因為他在程序上不可能宣誓成為律師。

第十一集開始,給了一個重要的時間節點,即朱慧茹大哥一周年祭日。我們無法得知郭羽是什麼時候通過司法考試的,但就算郭羽是神人,至少郭羽要準備考試吧,當然因為他是神人,在經歷過這麼多兇殺案的基礎上,仍然能夠神態自若,參加當年九月的第三個星期的司法考試,並一次性通過,也是有可能的。但這中間至少應該有一個月時間吧。

郭宇參加完司法考試,至少還要等兩個月時間,才能得到成績,這是法律規定,由不得他劇情改變。也就是說郭宇拿到司考合格證時,至少已經是朱慧茹大哥死後三個月。

拿到合格證不等於拿到司法資格證。根據國家司法部的統一安排,一般要到第二年的四月份左右,才能拿到司法資格證,這個時間又去了至少四個月。

當然,現行地方政府對於司考後做律師實習的規定不一樣,有些地方規定必須拿到資格證之後,才能辦理實習,有些地方則規定憑成績合格證即可實習。但辦理律師實習,需要調檔等一系列繁瑣的手續,因此退一萬步講,即使該劇的地點東北地方律協規定憑合格證即可辦理實現,也至少要耗費掉一個月時間。

也就是說郭羽拿到律師實習證最早也應該是朱慧茹大哥死後四個月。

而根據中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實習律師在拿到實習證之後,必須在律所實習一年,一年之後通過相關考核面試,司法廳才會頒發律師證,一般需要13個月。

奇葩來了,這個郭羽如何是在8個月時間內拿到律師證的?難道他真的是大神?

是作者是大神,但很可惜這個大神在設計劇情時,違反了法律的基本程序規律。郭宇不可能是律師。所以大神們,下次在杜撰作品時,至少尊重一下法律的基本程序性規定,不至於這麼唐突,讓人感到無語,比如說你完全可以將時間寫成三年,這樣就不會有任何問題了。

當然還有奇葩的事,郭羽在剛做律師時,一個案子的諮詢費居然能達到300萬人民幣。感謝作者給律師行業貼金,但我不得不說,這是不可能的。具體實務限於篇幅不再贅述。

不過劇情還有一個更大奇葩不得不說一下,就是郭羽居然可以在一年內擁有自己的律師事務所,而且如果我沒有看錯的話,這個律師事務所的名字叫:「郭羽律師事務所」,哇塞,還是個人律師事務所,還不是合夥所喲,我能理解作者大神要加料要讓郭羽開掛配合劇情,但是,還是句話,拜託,請你至少查一下相關法律規定好吧。

根據中國《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律師事務所分為合夥所與個人所及其他類型。其中合夥所的創始人必須有三年以上的執業經歷,而個人律所的創始人,必須有五年以上的執業經歷。

郭羽剛剛做律師,哪來的五年執業經歷,讓他能開個人律師事務所?

律師助理郭羽是如何在一年內開設私人律所的?

竊以為在當下中國網路小說經濟蓬勃發展的當下,有一個好的創意並在此基礎上搭建複雜的邏輯故事架構,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而《無證之罪》雖有不小邏輯漏洞與說理上的欠缺,他仍不失為一個好的作品,不過現實題材的作品應該是建立在現實的社會規則之下的,因此此類小說的作者必須去真正了解相應的規則,而不是想當然的天馬行空,如果那是你的特長的話,建議你還是好好的耕耘你的玄幻小說系列,切勿觸及現實主義題材。

一個現實主義題材的作品,精細度非常重要,在這一點上,一些英美律政劇的精耕與細節把握,就非常值得中國劇作人學習。唯願此文能給本劇作者紫金陳及相關人士一些啟發。


正當防衛的舉證責任在郭羽,還是警察?

我不是法律專業,但就我知道的情況,

警察需要證明郭羽殺人,才能定罪。這是警察的舉證責任。

而在被證明殺人後,郭羽要用正當防衛來脫罪,這是郭羽的舉證責任。如果他證明不了這是正當防衛。。。那他就會被告定罪。

而就我知道的情況,在中國正當防衛的要求太嚴,成功率太低。。。


各位,如果按照劇中情況會是朱慧如防衛過當。而郭宇是正當防衛。但這只是理論上的。

因為問題的關鍵在於警方是否會採納黃毛有強姦未遂。

根據現場情況,朱慧如衣服是否有被撕破?黃毛是否有裸露下體意圖,比如開始脫褲子?是否有可能在雪天雪地里發生強姦?這些很有可能導致無法證明黃毛有強姦意圖,而實際就是看警方的意見了,再加上黃毛還算是更有勢力的一方,結果很有可能對郭宇朱慧如不利。


說是正當防衛的那是天真的上帝視角。

1、朱慧茹那是事後防衛。

2、黃毛連褲子扣子都沒解開,使勁了半天甚至連親都沒親到。也就是說朱慧茹連證明黃毛強姦她的證據都沒有!

3、郭羽是從犯,不可能作為人證來證明朱慧茹被強姦及防衛。更無法以律師身份為朱慧茹辯護,更何況,他連司法考試都還沒通過。

4、最致命的是。水果刀是朱慧茹主動帶去的,銀行卡在黃毛手裡,這就有了殺人動機。明知道有危險,起碼找個第三人遠遠看著也比一個人偏向虎山行好。這一切很容易讓旁觀者認為朱慧茹是有預謀殺黃毛的。

結合以上幾點,朱慧茹不僅不可能被認定為正當防衛,能被認定為防衛過當,通過其他方式從輕判決就已經很不錯了。就怕有些好事警察對朱慧茹的動機產生懷疑,直接往蓄意殺人上帶。


紫金陳本人在豆瓣的回應:

就拿這劇情來說吧,這不是正當防衛,哪怕全國最牛的刑辯大律,按正當防衛辨,也打不了。

檢察院最低按過失致人死亡,很有可能會按故意殺人來。

很多剛從課本里了解法律的年輕人會說,面對強姦等行為,有「無限防衛權」,這其中有兩點。

一是,面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國內司法解釋與大眾字面理解的不同,正在進行是說,他強姦停下來的那一刻,你就不能無限防衛了。

二是,中國已經好多年沒有無限防衛勝訴的案例了。

回到劇情,郭宇敲黃毛頭,他強姦停止了,不法侵害已經停止,朱慧如再刺死他,這當然不是正當防衛。

再說自首,你說正當防衛警察就信啊,你說黃毛要強姦就是強姦啊,證據呢?

另外補充一下,關於上面解釋,小說中是有說明的,網劇後來過審時,刪了一些東西,大概是有爭議的法律問題不適合在影視作品表現吧。大家能理解就行了。

不是原創,匿了。


雖然不是法律界人士,但是也有點法律常識。

結論:防衛過當。

對方已經喪失進一步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安危的前提下,依舊採取刺殺行為,一定是防衛過當。甭管判幾緩幾,都是過當。

我們的法律界定是,只要你能跑掉,就一定要跑,絕不可以用還擊的方式阻止對方施暴。

可以吐槽,但必須承認這種現狀。黃毛已經蒙了、暈了,能跑的時候跑就好了。

之所以又扎了幾刀,可以解釋為情急之下,但也可以視為知道黃毛被拍了一「冰磚」的前提下,且已經住手了。所以,這時候的選擇之有跑是對的,除此之外的行動,都是多餘的。

郭羽並不是殺人一方,上面說的是朱慧如。如果朱慧如沒有繼續刺黃毛,多半不會造成死亡的後果,因此兩人絕對是從法律上無事的。

然而,現實是黃毛不死,這倆蠢隊友絕對不的安靜,即便告黃毛強姦,也是個未遂,不會受到有效的制裁。所以,怎麼辦?黃毛必定無休止的挑釁。。。更悲劇!

哈哈哈!

媳婦,別找太漂亮的懂不???!

你看著漂亮,別人看著也漂亮,你怎麼辦?

好吧,上面言論是開玩笑,但值得思考,為什麼老祖宗說:醜媳近地家中寶。


終於想起防衛過當這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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