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畢業3年,負債9000萬,這個案子這麼判真的沒問題?

小陳大學畢業後一直找不到工作,沒有財務基礎的她卻被一家擔保公司聘用。2013年,總經理稱要成立一家空殼公司用於向銀行貸款,因器重她讓她做股東,隨後讓她在一筆9000萬貸款上作擔保簽字,小陳無奈簽字。後來公司破產,法院判小陳賠償貸款。

這個案子,法院這麼判真的沒問題?說好的以事實為準繩呢,說好的查清事實呢。銀行就這麼心甘情願走壞賬?瞎子都看出來是銀行和企業勾結在一起騙取貸款的詐騙案,基層做過的就知道現在小企業貸款有多困難,很多小企業都是用十幾個點的利率找大型企業去貸款的!這家皮包公司輕而易舉的貸出9000萬,而且還能續貸!9000萬不是9000塊,這裡面沒問題,那隻能說我們的銀行就是我們的大金庫,大家都這樣操作吧,再找個小陳來擔保就好了。大家都和和諧諧的把鍋交給法官,然後法官把鍋交給小陳背上去。然後皮包公司老總、銀行放貸款的、審批的、分管副行長行長、甚至還有法官大家一起分了錢,就可以吃起火鍋唱起歌。


謝邀。

  1. 沒有看到判決書不便作出評價。
  2. 以現在媒體人的良心,以偏概全、歪曲事實基本是常態。
  3. 貸款詐騙有明確的成立要件,符合就是要判決。不符合就不判決。
  4. 擔保人的權利和義務,法律也是規定地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
  5. 看問題靠腦補是不對的。


什麼時候完全行為能力人年齡提高到25歲了?


俺來講故事:

1.同學家是蓋房子的,幾年前她爸的同行說手頭緊,想向別人借5000,由她爸提供物保,並許以15%的回報。她爸欣然同意了,把家裡的房子、商鋪全抵給別人了,自己拿了15%個點,美滋滋的。可誰知債務人拿了剩下的85%就跑了…她爸傻眼了…後來被債權人告了,一審敗訴、二審敗訴、再審的結果還沒下來。

2.十多年前,有家上市公司拿4000元的辦公大樓加塊地(反正抵押物實際價值不超8000元)找三家銀行貸了7元…找第一家貸了3元,給行長20%;找第二家貸了2元也給行長20%;找第三家Z行貸了2元還是給20%(行長也不可能獨吞)。八個罈子七個蓋,這家公司還真沒出問題,但後來總公司出問題了,把他牽出來了…最後由某個神仙來破局,三家銀行的窟窿多少填了點,這幾家銀行的行長最後都「引咎辭職」。還有人哀嘆說行長兢兢業業幾十年,被這筆款子坑走了…

我的心情是:

3.去年北方某市的某外資銀行貸出去一筆8000,今年貸出一筆4000的,都收不回來…這家銀行在中國一年才盈利750…

聽說,兩任行長都回國養老了,貌似蛋事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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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以上故事純屬虛構,請勿對號入座

另2,題主,我倒想知道這種事裡面,法官是怎樣撈錢的?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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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頭條

背著巨額債務的青春

新浪福建三明頻道 2015-11-02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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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福建頻道&>&>地市&>&>三明

三明永安女孩持大學文憑工作才3年 背負9000萬元巨債

2015年11月03日09:17 來源:三明日報

原標題:永安女孩持大學文憑工作才3年 背負9000萬元巨債

(三明市為地級市,據2012年三明市行政區劃,下轄縣級市永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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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網上查找這個新聞的消息來源。大河網的新聞是「來源:人民網」。人民網的新聞又是「來源:大河報」,網上新聞大多也註明了「來源:大河報」。新聞里也沒有說哪個記者報道的。關於這個新聞現在公開的消息還不大可靠。這個新聞現在只能是讓大家長點心眼。


再不懂財務,你也要認得「擔保」倆字,知道這兩個字的意思是「借款人不還就該你還」


證據呢。

沒有證據的判斷都是耍流氓。

沒有證據證明的事實都不是事實。

判決書呢。

判決書里如何認定事實,如何論述都看不到,就想批判判決書么?

無的放矢的新聞不要看,通篇無效信息只能浪費你那背著巨額債務的青春。


如果可以像題主這樣想像劇情,請允許我在劇情設定里再加一條,小陳簽字的時候拿了一筆好處費……


這個新聞是真的么?成立空殼公司向銀行借貸這個怎麼看都像合同詐騙啊。個人擔保能貸出來9000萬,這個不要抵押么,銀行借貸沒有抵押人保能貸出來這麼多麼。這個報警了么,真的就走了民事而且判了?


這家皮包公司輕而易舉的貸出9000萬,而且還能續貸!9000萬不是9000塊,這裡面沒問題,那隻能說我們的銀行就是我們的大金庫,大家都這樣操作吧,再找個小陳來擔保就好了。大家都和和諧諧的把鍋交給法官,然後法官把鍋交給小陳背上去。

這個新聞你分析的挺頭頭是道的,怎麼得出來的結論和我這麼不一樣呢,這說明小陳肯定不是新聞中說的那樣傻白甜,要不然銀行不可能分分鐘給貸出來9000萬啊,要不然隨便到街上找個丐幫的,給他造個工資表,讓他簽字不就完了嘛,費那勁幹嘛,要什麼大學生。這年頭頂包的,你拿幾十萬隨隨便便找到幫你頂坐十年牢的,還怕找不到個簽字的。


擔保人也要經過銀行審查有資格做擔保人才行。

我要是讓我爸擔保讓銀行貸給我5000萬銀行肯定不幹的。



1、債務主體責任是借款企業,這麼高的貸款是有資產抵押的,讓她個人擔保系風控措施之一,但不可能是主要措施;

2、所有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的,無論企業擔保人、自然擔保人、法人代表、簽了擔保的股東,有一個是一個,全部負有償還9000萬的義務。

可以理解為,這些人,包括他老闆,全部欠債9000萬,履行完還款義務的人,可以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3、結合1、2和此女子資產情況,徵信系統里把她拉黑,銀行指望她還錢是不大可能了。銀行還不如指望抵押的資產和追回資金呢,讓警察抓她老闆也比問她要9000萬靠譜。

4、此事有問題。她老闆肯定不是個好人。


沒有判決書還說個卵……

題主沒必要這麼激動。你看見的都是媒體想讓你看見的。通篇描述看下來可以推斷你看見的新聞不是零度報道無疑。

什麼小陳無奈之下只好籤字。無奈什麼?無奈老闆讓她做股東嗎?這腦補簡直不要太有畫面感。

有些新聞工作者為了博人眼球會斷章取義,製造和生活常理上的巨大反差以達到吸睛目的。

所以不要看見什麼就信什麼,你怎麼知道報道里到底省略了什麼。

法律只講事實證據,如果法院確實是這樣判的,那必然有自己的法律依據和邏輯鏈條。

但這都不是單純聽你口述一個故事就可以仔細討論的。

還是那句話,沒有判決書還說個卵……

題主也許是為小陳報不平,又或者對小陳的判決讓你不免產生了兔死狐悲的危機感。

但我想說的是,放寬心,這樣小概率的事不是誰想撞就能撞上的。

最後,

無論對中國法律,還是單純關於這則新聞,

不是你以為的你以為就是你以為。

以上。


案件真實性我不加評論,當一個普通情境來看吧。銀行對公司資力未進行考察就同意貸款是極反常的。很有可能是一種惡意串通,若經查證是銀行職員與原公司串通甚至構成職務侵佔或貪污罪。而且手段拙劣。小陳簽擔保協議我不確定是否以個人財產為擔保,如果是,那麼未審查小陳財產情況仍是反常。另關注是一般擔保還是連帶責任擔保,一般擔保情況下小陳擁有先訴抗辯權。


你們居然真的相信?


記者嘛。


事實就是她在一筆9000萬貸款上擔保簽字了,無奈?什麼叫無奈,沒出事之前不無奈吧


其實這就是銀行的壞賬,只是找了個替死鬼來背而已,收不收回來都無所謂的,而且老闆和員工還逼迫這個女的簽字,典型的脅迫他人。。。。。。


我想問銀行借9000萬,一年後我準備說沒錢了只還本,要麼就抓人吧……

估計銀行也願意我還本金……


擔保人的實力要在擔保的1.5倍以上才可以太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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