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文章如何收費?
謝邀。是不是合法不好說,不能單憑當事人一方的陳述定案。合理性上我傾向於支持那位大牛,畢竟你是拿人家的著作權來營利,而不是僅僅出於學習分享交流……
額。這個事情你確實侵權了,你侵犯了對方的「複製權」與「信息網路傳播權」。肯定是要賠償的,但是至於賠償金額,也不會太多,除非你的訂閱號一年能給你帶來幾百萬收益。協商一下吧,協商不成就法庭見吧。
合理合法你可以和他協商賠償數額,不能接受就讓他去起訴好了,訴訟是成本很高的事,影響不大的話最後也賠不了太多,對方也未必願意打官司
賠吧,價格可以友好協商,寬鬆一點,不會太高。
如果對方真的起訴,你必輸無疑。(也可能對方覺得麻煩而不去起訴)。
吃一塹長一智,以後別再拿別人的東西了。
--------關於賠償金額--------
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範圍,應當包括侵權行為所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如商業信譽損失,必要用於訴訟的費用等。賠償的數額,應將侵權人的非法所得與被侵權人通常行使著作權或與著作鄰接權收益接合起來考慮確定。
通俗點說:參照通行稿費標準+侵權方的非法收益。
不知道題主的店鋪規模,如果是個體小微店,因轉載該文章帶來的收益不太大,估計賠償金額最多四位數。按照稿費賠償道歉,按照您的規模要是一篇文章要3-5千,你就讓他起訴去吧。這種得理不饒人的人,你就保留好協調溝通的內容,回頭給法院看你是爭取過和解,但對方索要超出正常賠償責任。然後 判多少是多少錢你就支付了就好了。
對方要求合理,但看題主的敘述就顯得此人有些無賴。為了一點錢,就能跟你不依不撓,可想而知此人也沒「牛」到哪去。題主首先的確觸犯了法律,但不會嚴重,因為我國法律對於知識版權保護並不嚴厲。假如那位所謂的大牛心平氣和向你提出版權與賠償,並不過分,但若把握不了度,呵呵噠,大不了公堂見。
如果單純看你題目的描述,我覺得對方沒問題
現在每天新開的訂閱號多達上千個,太多的人忽略了別人的著作權
可能因為自己不夠條件或者精力原創,就不經別人同意的轉載
甚至若干還會更無恥的去掉作者的名字。
我覺得單純轉載別人的,然後別人找到你才刪除不合理
一來是你沒經他人同意用到了自己的公眾號,並很可能因此產生了閱讀或者粉絲等收益
二來是如果他人如果不知道你轉了這文章,是否就可以這樣相安無事的過去了
知乎就是一個被轉載抄襲超多的地方
我相信這裡很多大牛都出現過類似被侵權的事件
我也相信他們去找到侵權者並不單純是為了金錢,而是為了保障自己及更多作者的權益
現在侵權抄襲的成本太低,正是因為他們,現狀才得以變好
當然我不是為了來踩題主的。
如果單就這件事而言,馬上刪除該文章,以後不再出現這樣的事件
然後好言好語跟對方商量,看看有沒有餘地。人家放過你是情分,不放過你也是本分。
如果實在談不妥,你可以找律師諮詢一下關於此類事件
該不該賠,該賠償多少?
然後負起責任,沒有第二條路。錯了,就要認。
找律師是為了保障你自己不會被漫天要價或者敲竹杠。
題主那下回你辛辛苦苦寫了一天的東西被別人拿走了你高興嗎?註明了出處但別人未必就想把東西放在你的公眾號上。題主,真的非常看不慣這樣的。做錯了事情就道歉,賠錢,這麼明顯的問題,道德呢?道德呢?對方威脅是不對,但你不給錢人家逼急了沒辦法啊
耍流氓總是要付出點代價不是?要麼花錢買個教訓,從此洗心革面。要麼咬咬牙當大流氓,成為流氓中的大牛!
你都知道自己理虧了,那對方維權你怎麼又覺得自己理直氣壯了呢?找個律師,該賠多少就是多少。
我覺得合理,你說你願意刪除,但萬一之後你又轉載了呢?人家作者難道得之後一直檢查你有沒有繼續未經許可使用?這無疑給人家增加了很多監察成本。
就好比你偷了人東西,被發現了,你說那我還你還不行嗎?我都還你了你還糾纏啥?
算是一個教訓,以後一定先問好人家再用。真巧,國家版權局正好就這種問題在4月17號發了個文,叫《關於規範網路轉載版權秩序的通知》,第一條就是,
「互聯網媒體轉載他人作品,應當遵守著作權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必須經過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並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及作品來源。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互聯網媒體依照前款規定轉載他人作品,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權益。「
(參見國家版權局)
題主不妨看看這個自己考慮下,但我想侵權是十有八九可以肯定的,不過趕緊刪了,估計賠不了多少。知道害怕就別私自轉載別人的文章賺錢呀。我還嫌Apple watch 太貴呢,可惜不敢戴走不還給店員,題主,蘋果是不是太黑了呀。
即使人家不依不饒,獅子大開口,那麼你刪除掉文章也就算了,沒必要理他,反正他又告不到你,畢竟中國對知識產權方面的保護還是很低的,要是好聲好氣的跟你交流,你也該給人家一些稿費以示誠意,大家和和氣氣的,沒必要你死我活。
我感覺題主沒有侵犯對方的權力,人家的文章只要是下列之一,可以隨意轉發。題主的情況可能符合第一條,或者第七條。第六條 通過信息網路提供他人作品,屬於下列情形的,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一)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向公眾提供的作品中適當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二)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向公眾提供的作品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三)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向少數教學、科研人員提供少量已經發表的作品;(四)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範圍內向公眾提供已經發表的作品;
(五)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的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向中國境內少數民族提供;
(六)不以營利為目的,以盲人能夠感知的獨特方式向盲人提供已經發表的文字作品;(七)向公眾提供在信息網路上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問題的時事性文章;(八)向公眾提供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賠償也要有合理的範圍,我記得之前有個問題提到了千字25元的標準,如果以此為基礎進行計算是沒多少錢的。歡迎探討~
題主改題目了,我卻沒改答案0.看到微店和微信公眾號,頓時對提問者沒了任何好感呢~~O(∩_∩)O~~1.何況是你不對呢,還醬紫~2.你這樣就是偷偷把人家閨女照片拿著到處招搖,然後人家找上門了,你就想還了照片就拍拍屁股走人。你想怎樣就怎樣咯~3.都被發現了,肯定公眾號影響還蠻不錯咯~
4.不鬧騰你,你以後肯定記不住,以後還會幹這種事~
我未經允許轉載了他人文章到我的微店的微信訂閱號,註明了出處。合法合理嗎?合法合理嗎?合法合理嗎?合法合理嗎?合法合理嗎?合法合理嗎?合法合理嗎?合法合理嗎?合法合理嗎?
我覺得,對方就是為了噁心你,專門和抄襲的人杠上,要是對方火氣上來認死理了,你也沒轍。。。
如果對方沒有通過法律的途徑威脅你,你反過來還可以抓住他的把柄,一般來說你是侵犯了作家的版權,這種事兒能私了就私了,沒必要爭到法庭上!話說這位大牛也真不見得是什麼大牛,至少人品不討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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