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但是不能在一起,還要繼續喜歡嗎?
01-04
喜歡卻不能在一起,那就讓那份喜歡或者是那場初遇長埋在心底,以後你就會感謝自己的所作所為,畢竟多年以後回想起來還算是美好記憶,見到那個人還可以會心一笑,彼此心裡的是只有你們兩個知道的共同記憶。如果你偏要爭取,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也許僅有的那些美好也變了味了。也許再過些年你會明白愛情不只是乍見之歡,更為重要的是久處不厭,最珍貴的人不是讓你動心的那一個,而是經歷了動心以後仍然幸運的留在你身邊,看透你的一切,願意用餘生陪你磨合下去的那個人。所以讓那些心動變成生命中彌足珍貴的記憶,你不是一無所得,愛情啊,參與了就有意義,因為很愛很愛一個人的那個瞬間是永遠不會消失的。
至於你說的讓他討厭你,這個不可取,如果你喜歡一個人,你會發現即使對方不討厭你,他的一舉一動也會被你解析成討厭,讓他討厭你最難過的是你自己,而且既然已經花了時間成全這一次美麗的邂逅,為什麼又要花時間親手毀了它,愛情需要自制,有了自制你會發現愛情會美好的多,知道什麼時候向前走,什麼時候全身而退,其實只有一個目的,讓那份美好常留心中。之前看過一段話,最好的感情是:沒有恐懼。沒有失去的恐懼、沒有討好的恐懼、沒有懷疑愛的恐懼、沒有見不到的恐懼、沒有隱瞞的恐懼、沒有對未來的恐懼、沒有外在干擾的恐懼、沒有壓抑妥協的恐懼。沒有恐懼,就能全然接受給予,愛在安全放鬆下只會累積。他可以是他,你依然是你。你們是純粹安然的彼此。如果喜歡一個人但是已經你知道不能在一起,那還何必再強求呢?即使勉強在一起了,還會擔心有一天分開了怎麼辦,擔心別人的眼光和看法,擔心失去,何必給自己自找麻煩呢?而且,既然最終的結果是不能在一起,那麼擁有過後的失去可能會讓你更難過,也可能會讓你失去一份原本可以很好的友誼。
喜歡一個人,得看你喜歡的有多深。如果真的好喜歡好喜歡,喜歡到怎麼也放不下,那還是拼盡全力,想盡一切辦法和ta在一起吧。
有人說,既然給不了ta最好的,就走遠,默默祝福ta。然而這都是扯淡,這叫慫,或者沒那麼喜歡罷了。
既然確定喜歡ta,想要和ta在一起,那就現在起步,動手提升自己,創造條件,哪怕歷盡任何艱難險阻,也要和ta在一起。這才是喜歡一個人到不行時該有的態度和做法。既然喜歡ta,怎麼忍心把ta交給別人?怎麼忍心不是自己親手與ta創造未來?
王安石說,"世之奇偉,瑰怪,非常之觀,常在於險遠,而人之所罕至焉"。
縱然現實中會有數不清的攔路虎,可也正是因為重重困難的存在,才使得你們的肩並肩的戰鬥顯得那麼的難能可貴。等走到最後,終於守得雲開見月明,你們的感情也會得到升華,那時彼此才真正成為靈魂伴侶。盡吾力也而不能至者,可以無悔矣。其孰能譏之乎?喜歡,不一定要擁有;一旦是自己想要擁有了,但便是自私了;喜歡,即使沒在一起,只要他開心,這也就足夠了吧,我想,這才是真正的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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