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貴族彼此之間如何稱呼?
近代西方貴族體系下的時期(比如18-19世紀),貴族們彼此之間如何稱呼呢?在每個國家各有不同嗎?自我謙稱又是怎樣的呀?比如說一位公爵在遇到一位伯爵時,他該如何向對方自我介紹呢?人稱代詞可以用「在下」嗎?在翻譯西方文學時,如何處理貴族頭銜帶來的稱謂問題呢?比方說,針對「殿下」之類的詞要求嚴格嗎?
貴族之間互相稱呼的時候,如果對方是公爵就要叫公爵,其他均為 Lord + first name。貴族的妻子是 Lady + first name。當然貴族子女同齡人之間還是會互相直呼 first name。
通常,貴族之間不需要自我介紹。他們知道自己有哪些親戚,也會對其他家族有所耳聞,社交是他們的工作之一。若有外國貴族來訪,會有人來介紹。自我介紹的情景難以想像,也不符合行為規範。
關於貴族的子女:
In the United Kingdom, all sons and daughters of viscounts and barons (including the holders of life peerages, but not judicial "Lords" who are not peers) and the younger sons of earls are styled with this prefix (Honorable). (The daughters and younger sons of dukes and marquesses and the daughters of earls have the higher style of Lord or Lady before their first names, and the eldest sons of dukes, marquesses and earls are known by one of their father"s or mother"s subsidiary titles).
在英國,子爵和男爵(男爵不包括非貴族)的子女,和伯爵的非長子,尊稱為 The Honorable + first name + last name。公爵和侯爵的女兒和非長子,和伯爵的女兒,尊稱為 Lord 或者 Lady。公爵侯爵和伯爵的長子,繼承他們父母輩的附屬爵位。
比如黛安娜王妃在結婚前本來是 The Honorable Diana Spencer,後來他父親(本來是子爵)繼承了伯爵爵位,黛安娜就成了 Lady Diana Spencer。
問題本身問的是貴族互相怎麼稱呼。以上三段包括 quote 都是在講尊稱,或者說法定稱呼。評論里我感覺大家實際上是想問這個。有趣的問題,但我不是很了解,只是對一些18世紀的法語文獻或相關敘述有點印象。
要是公爵遇到伯爵,可能用不著他們親自介紹,尤其是在正式的社交場合。主人會替他們介紹的。
一般來說,社交場上最方便的稱呼是Monsieur(先生)和Madame(夫人),這兩個詞貌似很常用,而且算比較客氣的稱呼,尤其是在不熟悉的人之間,前者可根據不同的場合理解為大人、閣下;
但要注意,Monsieur在特定情形下單用時專指一個人,即法國國王的大弟,如路易十六時期的普羅旺斯伯爵,需要根據具體背景和上下文去判斷;
Madame作為尊稱且不加姓名時,一般專指親王夫人;Monseigneur這一尊稱適用於地位很高的教俗貴族,如大主教、親王和內閣大臣,縮寫為Mgr.;
如果要表達敬意或者自己的謙卑,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如可以說:「夫人,我很榮幸向您表達我卑微的敬意」,「先生,我很榮幸向您致敬」,「先生,我是您卑微的僕人」,云云。
不知道翻譯西方貴族的頭銜時會遇到什麼麻煩。難道原文中不是很清楚嗎?比如某某伯爵先生,竊以為照直翻就可以了。
殿下在法語中是Altesse,前面須加個son,用於對親王公主等國王近親的間接稱呼。
如1720年左右普瓦圖地方的貴族給攝政王奧爾良公爵的正式信函標題為:
A son altesse Royale Monseigneur le Duc d"Orléans Régent du Royame,
然後信的抬頭再寫一遍Monseigneur。可直譯為:致王國攝政奧爾良公爵殿下大人。以上主要通過閱讀和查辭典得來的,未必準確。其他的國家不清楚。
我少許補充一下,我只知道英國的貴族的女兒稱呼lady+名字,但長女可以稱呼為lady+姓氏,這是長女的特權。「殿下」一般用來指王儲、公主、王妃等等,嚴格的說來,在英國有HRH(his/her royal highness)等封號的可以稱為殿下,如威廉王子是His Royal Highness Prince William Arthur Philip Louis, Duke of Cambridge,卡米拉凱特都有HRH我遇到過一對lord和lady夫妻(祖傳有領地的那種),我問lord要不要叫他your lordship,他笑說這都是過去的事情了,叫名字就可以。不過我想這可能是因為我是圈外人的緣故,他們圈子裡可能還是有傳統的。正常的社交場合都會有人介紹的,侍從啊主人啊,反正正常社交都會事先做好功課的,我印象中需要介紹的好像只有兵戎相見,自我介紹方式是「某某地的某某」。自稱用一般的i就可以。
貴族之間基本是不會自我介紹的,比如你來到我面前,而我不認識你,這是一種不尊重的體現。所以這種事情基本上是不會發生的。即使對方是不熟知的,也一定會有侍者在旁邊及時告知(《穿普拉達的女王?中出現過這種場景)。 歐洲貴族階級大致分為九層,他們從高到低分別是:「皇帝(Caesar, emperor)」、「王(king)」、「公爵(duke)」、「侯爵(marchese, margrave)」、「伯爵(Graf, comte, conte)」、「子爵(這個我也不知道是什麼,抱歉)」、「男爵(baron)」、「勛爵(Lord這個較常用)」、「騎士/士爵/爵士(knight,sir)」。 女性中,「王后(begum, queen,queenliness)」、「公爵夫人(duchess, )」等類似表示貴族家主的兒子女兒或者夫人的詞語,也是貴族階級名稱,當然還有皇后,王女什麼的在法國、英國、德國稱呼也有很多,詳細說的話可以出本booklet了。 (以前從書中讀到過這些,括弧中的英文是有道詞典中查的。。。如有差錯。。。請更正) 中國人講究謙遜之禮,所以自我稱呼時會有「在下」、「晚輩」等,但歐洲貴族之間僅用 I 就可以了
建議參考冰與火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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