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社會普遍對警察意見大?
如題,爸爸是警察,做工作是真的很認真一直看在眼裡,也沒啥特殊的待遇啊…可還是有很多事感覺得到爸爸這個職業在社會上莫名不受待見。
警察在社會中是這麼重要的角色為什麼現在這麼多人反感抵觸警察呢?甚至有的人沒接觸過警察就胡編亂造,單純想了解一下目前的狀態吶,謝謝(?"?"?)
還有很多人說基層辦證民警沒有好臉色之類的,兄弟們,你們自己想想,這種流水線接待人的工作,有幾個態度好?對你微笑的?銀行?醫院?辦證?接待前台?
我就說說我吧,我剛開始一天一兩條私信的時候,我認認真真每一條都回答。
可是後來每天幾十個,每個人都覺得第一次問我,怎麼戒毒的。
可是這個問題我回答了八百次了,你們覺得我還有耐心一個字一個字認認真真挨著回答嗎?
然後就會有人說我變了,其實真的不是我變了,是我們站的角度不一樣了。下面原文:
警察這個職位,你們知道為什麼會被黑嗎?我來告訴你們。
任何現實中不敢惹,接觸比較多,管著你得的職業,都是網上被罵得最多的,比如讀書的時候罵老師。
再者警察代表國家機器,總有很多人覺得和國家機器對抗就很牛逼,哪怕僅僅是在網上。
最近很多到處辱罵警察,然後被抓到派出所以後,又是道歉,又是認錯,真的是,當初那麼牛逼,何必呢?到了派出所也跳撒,罵撒。艹。
我記得我在知乎看見一句話,為什麼很多人黑警察,因為不管警察怎麼洗,派出所旁邊的紅燈區,市民都知道的吸毒點始終都存在。
所以這也是市民不願意信任警察的一個地方。但是怎麼說呢,換個角度來說,我們中國是個人情社會,不說遠了,就說你自己,在老家,做任何事想的就是那裡有沒有熟人,有熟人好辦事,對吧。
所以說有些人的朋友當警察,所以說他會尋求幫助,這個無可厚非。
但是最簡單的一點兒,現在這些黑暗是不是越來越少了?以前紅燈區是一條街,現在呢?
以前吸毒的是聚集一個地方,現在呢?就說我經常提的火車北站,現在也開始抓人了,清理了。這裡就是北站旁邊得菜市場,現在都清空了,看圖片中那個被手銬拷著的男的,以前他站著那個位置,地上全部躺著注射的人,周圍全是賣葯,吸毒的,你們看現在呢?
所以我們國家真的在開始變好了,警察隊伍也經常會自查了,這個更需要我們老百姓的理解,支持。
最重要的一點兒,還是國內媒體垃圾,中國警察幫助百姓做一百個好事,媒體不會報道,但是幫國外解決一件事,中國所有媒體報道。
更別說如果沒解決一件事,更是全民討伐警察,但是有沒有想過,一個派出所幾個警察?他們能做多少事?事情總有個先來後到,緊急情況吧,國內媒體如果可以認認真真的報道,也不會多這麼多事了。中國人都是跟風多。
唉,我又在幫警察洗白了,不過我願意,起碼抓我幾次的那些警察,每一個看見我都是搖頭,嘆息,覺得我這麼小,結果卻抽白粉,真的可惜。
也沒有警察打過我,唯一一次也是我不配合,踢了我一腳,很輕。
最後一句,不好的黑警,絕對有,不過越來越少了。
刨去那些天然仇警的這批人,剩下的人對於警察的意見主要是「小事不管」。
這是有原因的,像盜竊、詐騙這種「小案」,雖然相對於殺人放火這種「大案」是「小」了很多,但是在法律上它們的證據要求卻沒有區別,無論什麼案件,只要是刑事、治安案件,證據標準只有一個——排除一切合理懷疑,更何況「小案」得到的警力資源要比「大案」少很多很多,這就意味著「小案」的偵破難度並不比「大案」要低,更多情況下難度還要更高。
做一個假設,100個警力能偵破10個案件,但如果把這100個警力投入到預防(包括抓現行)上去,能夠預防90個案件。
假如一個地區有110個警力,能夠發生100個案件,那麼就會把100個警力投入到預防中去,10個警力投入到偵破中去,這樣能夠預防90個案件,偵破1個案件,最後就是100個案件有9個案件是沒有結果的。
但如果把110個警力全部投入到偵破中,那麼能偵破11個案件,最後就是100個案件中有89個案件沒有結果。而當我們報警的時候,正是案件已經發生的時候,所以我們看到的是10個案件,警察只偵破了1個,看不到的是有90個案件因為被預防而沒有發生,所以我們對警察有意見是很正常的。
順便一說,基本上最後發生的10個案件,有8個都是一個人所為,這個人因為1個案件被抓,但由於證據原因另外7個案件沒有歸到這個人身上,所以在法律上只偵破了1個案件,但是事實上8個案件的行為人都被抓了。
最後的結論就是,大家對警察有意見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兒,但是這並不能否定警察的作用,我說了這麼多,也並不能否定警察的不作為現象。所以就是,大家該罵還是得罵,但希望能夠多一分理解吧。從地鐵高米店南站的路口往北,馬路兩側原本有停車位,後來可能是要撤銷這些停車位了,於是就在停車線上刷了一層黑漆,日積月累黑漆被磨得差不多了,原來的白線都露出來了,開車不注意還以為是被塵土蓋住的。但是停車就會被貼條,每天路邊都有一排車被貼條。我是怎麼知道的呢,因為我被貼過啊……早晨七點半停在那兒,坐地鐵去單位,跟同事說起來這事兒,同事警告我趕緊去挪車,請假再坐地鐵回去,一看已經被貼條了,時間是八點半。我同事為什麼會警告我呢?因為他去年就被貼過啊……我不太願意因為個例就對群體做評價,不過就這件事而言,我對警察的評價真高不了,明擺著就是為了罰款。每天按照十五輛車被貼條算,一年罰款就超過100萬,這僅僅是馬路一側。如果警察真是為了交通順暢和安全,這個地方產生的違章停車和罰單這麼多,是不是該考慮下把撤銷的停車線鏟掉?《道路交通安全實施條例》第三十七條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不規範,機動車駕駛人容易發生辨認錯誤的,交通標誌、標線的主管部門應當及時予以改善。我已經提起了行政複議。
講一次出警
東北冬天的中午,接到報案縣醫院門口兩個推三輪的小販打架互相摔東西。一個是賣水果的,一個是賣核桃的,造成的後果是摔了點水果沒有人受傷。本來很小的一個事件,都不能算是案件,圍觀了三五十人(冬天啊,老百姓都不嫌冷)。我們幾個兄弟本著息事寧人的態度解決這個小事件。到達發生地點時他們還在罵,明顯火氣沒消,根本分不開兩個人。調解需要,當事人一個人被我們在處警車外勸導,一個被我們拉到處警車裡勸導。在外面的還罵罵咧咧,我們的一個兄弟說大哥你別罵了,少說兩句就打不起來。有圍觀群眾說,你耽誤人家警察吃飯了(這期間我一直看著這兩個小販的車防止有人趁火打劫,我們是餓,但也不至於把老百姓不當回事)。車外的小販接圍觀群眾的話跟我們說耽誤你們吃飯咋的了。我們誰也沒敢吱聲。群眾里情緒開始有所反應,又有人說看見車裡警察收錢了,處警車裡車外全程監控我們能收?車外那個人又開始罵罵咧咧,說我們都是土匪強盜。沒辦法防止趁火打劫我們只能聯繫城管暫時收繳了他們的三輪車,我們也只能餓著肚子給他們帶回去做一下午筆錄。講這個故事是要說,不是警察壞了,是一些老百姓的腦子壞了,不希望這個社會和諧穩定。我們這些小警察都是農村孩子,父母都是種地的。我們很樸實,也沒什麼壞心眼,也真的從沒向工資以外的錢伸過手。一人一件事說明不了什麼,那我再給你講一件(這樣的事多了,我能再講一輩子)。那還是我實習時候的事,我爹託了好多關係把我送到了治安隊,覺得這樣能安全點,可是一天碰到的都是精神病這樣的,治安隊乾的都是精神病院護工的活。那天是一個冬天的中午,東北的冬天30度都很正常,這天氣溫回升到十度,中午很溫暖,接到平台警情說火車站附近有人裸奔。出警很迅速因為怕這人干出別的什麼事,車上幾個師兄說,這他媽真是氣溫回升又能開開心心光腚了。到了報警人說的地方,我們看到一個老人坐在路邊,褲子退了一半,露了半個腚。通過交談發現老人說著很難聽懂的山東話。他有點糊塗,說不清年齡身份,大概是說他住在養老院,養老院的人對他不好,他沒有兒女沒有錢,所以自己逃出來了,但是說不清是哪個養老院,我們仔細問了養老院有沒有打他,他說沒有,我們這邊有很多養老院是公益性的,沒錢也可以去。聽說話的意思老人坐了兩次公交車,還有好心人拉了他一段。我們給各個派出所打了電話,一般這樣的老人都有備案,沒有養老院報失蹤。我們只能一直跟他聊天,說了個什麼山,我們把帶山的養老院都打了遍電話,這期間還給他穿褲子,給他喝水,幫他上了一次廁所。我們用了一下午時間來回跑,找到了他的養老院,老人不願意回去,這時我們又仔細看了看老人,他一身臭氣,衣服破爛,也不幹凈。最後經過協商把他送到了別的養老院。我問師兄為什麼養老院不報案,師兄說,這種沒兒沒女的,人沒了省一個人的費用,送回來了算,沒人送拉倒。只有我們在乎他們的死活。昨天微博放了段視頻。
(知乎不通過審核我也很無奈。)
我姐在朋友圈裡看到問我怎麼回事。
坐在車裡拉手剎拽人下車吼著下來的那個是我。
介紹一下當時的情況。
晚上例行整治違法行為,我和一些年輕人在前面一百米處攔調頭的車。
這輛車企圖調頭逃跑,我趕緊開車門進去拉手剎。
後面那輛警車不是我們交警隊的,只是路過的,更不是過來幫忙懟住調頭車的。
為什麼吼那麼大聲?
第一,從聲音上鎮住違法司機企圖下一步的行動。
第二,我們沒有攜帶任何警械,僅能做出「吼」這個「強制措施」。
第三,告知群眾。
有一件很難理解事,在群眾的朋友圈裡。
問的是警察幹嘛這麼凶?
這警察是幹嘛?
嚇死人了。
還好,在我朋友圈裡都是誇我的。
我被經常安排在前面口子攔調頭車,這種場景真的很平常,更嚴重的都有。
恰好被拍下來。
讓我看看自己在執勤時候的樣子。
所幸無愧。
社會普遍意見大。
我們還意見大呢。
人多了就不起啊。
升米恩,斗米仇。如同人們總是在意他人對己的惡評而忽視讚許一樣,社會大眾一直對警察群體的功勞苦勞視而不見,而對人力不及的失敗大加嘲弄。
——「看哪,就是那幫狗東西,領著我們納稅人的錢,保護著趙家的國!」
——「你瞧,他們居然沒能平安救出人質,真是群廢物!」
——「都二十多個小時了,我的xx(寵物昵稱)還沒能找回來,你們怎麼不去死!」
將警察的加班加點視作理所應當,向警察提出的所有要求必須滿足,只要有一點沒辦到就可以一棒子打死全中國的警察群體,什麼『全中國的好警察都在知乎微博』,什麼『哪個警察不受賄,天涯烏鴉一般黑』,什麼『警察每一個好東西』。為什麼,就因為我們是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的人民群眾啊!
鑰匙鎖屋裡了又不想花錢找鎖匠怎麼辦,找警察啊!
警察不會開鎖怎麼辦,噴警察啊!警察還口了怎麼辦,動手打警察啊!
警察伸手擋住了怎麼辦,脫衣服抱他呀,再高呼兩句『警察打人啦!警察打人啦!』,再找個人拍成視頻填上個『震驚!黑心警察無端毆打人民群眾!你國藥丸!』往網上那麼一傳,尋三五個水軍公司帶波節奏,搞到鍵盤俠們高潮迭起,活生生造出個不誅此人民憤難平的架勢。上頭為了維穩勢必要停了他們的職,說不定還能拿到一筆補償金,既能砸了他們的飯碗又能撈到一筆賠償金,豈不美哉?
你說被拆穿了怎麼辦?沒關係啊,我們可是光輝偉大的人民群眾啊,誰敢拿我們怎麼樣,發條微博道個歉就好了,再說了,誰敢保證中國沒有壞警察?
目前網上公布的最新數據是2012年的。
2012年4月25日,司法部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監獄法實施和監獄工作情況時透露,全國共有監獄681所,在職監獄人民警察30萬名,押犯164萬人。
另一個數據是2007年統計,30年間,我國監獄共教育改造服刑人員千萬餘人,改好率保持在90%以上,為維護社會穩定做出了重要貢獻。
截止17年,四十年間估測刑釋人員超兩千萬!
至於受過公安機關拘留、勞教、收容教育和行政處罰的就更是多了去了!
我拋開別的不談,人民警察才200多萬!
簡直就像在敵占區穿插工作單單上述人員裡面仇視警察的!
警察耐得住這些人的敵視么?所以提醒一下新入警的同事們
還有一些不明實事的吃瓜群眾們你們所處的社會環境很安全但是你們所處的社會環境也沒那麼友好如果真的如大家所願二百萬警察隊伍都下崗我也不知道這個社會會變成什麼樣子現在
每天噴我的私信能有十幾條上來不問青紅皂白罵的也有不為什麼,就為了你是個人民警察!對了,前兩天號召嫖娼有害社會。
罵我的私信多了一個倍怪我叻?
其實上很大一個誤區是,很多人覺得有些人沒接觸過警察才會對警察意見那麼大。
其實上還真不是,大部分普通人就算不和警察打交道,對人民警察的態度還是很好的,就算對部分警察有偏見,但是對警察隊伍整體也是保持中立的。真的很多充分了解警察隊伍,甚至是對公檢法司都了解得不得了這些人才是仇視社會的主力軍。這些人,早就走過公檢法司一條龍服務了!別說是警察,這幾年公檢法司被黑的真心不少。
執法部門本來就是要招仇恨的!
等哪天執法部門不招仇恨了那才真的是變成了不作為的社會閑余大部分的人受了一輩子警察的保護被警察處理一次就心生怨念但他們不會想是自己違法才會被處理說真的
我不怕仇恨人民警察職業存在就是為了毀滅邪惡!沒點仇恨逼格都拉低不少只是
2015年到2017年加班工資到底啥時候能補?警察幫你解決一百次困難,那是警察應該的。你要是見人就說警察好,人家一定當你是傻逼。
警察只要損害你利益一次,你會記恨警察一輩子,在一切能和警察有關的話題下發表對警察的怨恨,然後你會收穫一堆的認同,大家一起抱團罵警察爛貨。
路邊有人違章停車,導致道路堵塞的時候,大家是罵警察不作為。
等到你違章停車被貼條,罵的是警察就知道賺錢,抓賊不行,就會貼條。
警察作為一個暴力機關,本職工作就是維持社會的秩序,打擊任何讓秩序變亂的人。
可是社會上有一個龐大的群體,這幫人只圖自己方便,根本不管會不會擾亂社會秩序。這幫人的所作所為和警察的職責天然對立,所以,永遠罵警察的人比警察本身要多得多得多。歡迎您的父親加入知乎好警察系列豪華套餐
至於為什麼會這樣?
首先,警察永遠是某些人眼中阻礙他們獲取利益的眼中釘。老子要把摩托車死氣喉改成雙響管出去威風威風,你個sb交警居然扣老子車???
老子不就是想圖方便沒帶安全帶嗎,你個sb警察罰老子錢還扣分???老子不就是想佔一下大馬路表達政治訴求嗎,丟你螺母你用武力趕我做乜啊???你們警察是幹什麼吃的,老子的自行車丟了這麼久,你們都還沒找回來,都是一幫樂色,老子們這些納稅人養你這些廢物幹嘛???這樣搞法,警察風評能好才怪
其次,某些警察的確很垃圾。誰喜歡被管著,但法律就是管人的,警察不過是法律意志的體現,自然被撒氣,我作為警察被交警開罰單也會不爽啊。正常啦
還有就是漳州某位大俠發明的有困難找警察
困難是什麼?我拉屎拉不出來也是困難大俠能來幫我通便嗎?不能?不能那你就是不作為,垃圾警察,不是說好有困難找警察,找了也沒用,好的一生黑。這就是黑警日常。我遇見過沒錢喝酒來派出所要錢聲稱是困難的也見過廁所沒紙讓110給送紙的還有什麼忙不過來叫警察上門給他做飯的這不是困難嗎?肯定是啊能辦到嗎?漳州大俠倒是升官發財走上人生巔峰了下邊160萬公安怎麼辦?他大可以在講壇上指點江山激昂文字就像某些警界大佬(已經進去了的某某某)這類大領導一樣揮斥方遒具體怎麼辦?他管你?想得美。你做不到你所宣稱的,自然達不到群眾心理預期那你宣傳幹嘛?現代警務,是以打擊違法犯罪為主還是以表面文章為主?我想公安系統的基層同志都有自己的認識。可是這些同志的意見沒有卵用,就像執勤服和八件套不匹配一樣。現代警務的殼而已大案子基本沒人說警察不好,因為看見殺人犯啊,綁架犯啊,都他媽慫了,屎都拉在褲兜子里了,恨不得連滾帶爬的回家吃奶,這時候就當然說警察牛逼唄,警察上!警察送死!警察牛逼!還得靠警察啊!
小案子呢,因為不是那麼危險,小偷小摸,打架鬥毆之類的,胸中的裝逼之心又澎湃了,都感覺自己牛逼,誰都不如你,就必須自己佔便宜,別人都是傻逼,警察怎麼處理都不滿意。
傻逼。因為吃老百姓大米了。
警察不容易
醫生不容易教師不容易消防不容易軍隊不容易城管不容易武警不容易基層不容易高層不容易漢人不容易少民不容易綠綠更不容易老百姓最不容易!誰都不容易,其中酸楚,誰都能說上三天三夜,再來一斤燒烤,我還能再列舉我這土木行業有多不容易。
誰容易了?哪個行業不想替自己洗洗地,哪個行業沒挨過罵?
但總有些事,對其他人利益的損害,是要負澤任的。干土建會擾民,會影響市容,會破壞環境,會拉低有錢人的文化水平(暴發戶),但需要自知。
同樣的,做警察,會疲憊,會厭倦,會遇到刁民,會受傷,會犧牲,但也需要自知。人民對自己行業的尊敬,那是人民群眾對自己的肯定。
尊敬是別人贈與的,不是寫雞湯文來的。這是把指責與道德綁架在一起:不說警察好就是不道德。
誰都不容易,開了這個口子,哪天秦檜寫一篇雞湯說自己不容易,也可以尊重賣國賊一個。咱們自稱人民警察,卻對著群眾講執法規範化,人家當然有意見咯→_→
群眾在乎的是切身利益,你卻和人談法律,可法律從本質上來講就是為統治階級服務……堅持依法行政,普通群眾想找警察解決問題,經常問題沒解決,還要拉著群眾普法。
盜竊詐騙之類的案件,法治國家破案率都不高,大家也有心理準備,心理預期不高。
很多求助,在大家認知里公安機關是可以解決的。
可基層公安機關既不肯越權去解決問題,又不敢否定某個嚴打末期的宣傳口號
財物遺失在計程車上,你說價值不高,不構成案件;財物價值高了,你又說告訴才處理,找法院……
人家說:我家裡誰誰誰參加傳銷,你說舉報傳銷找工商部門,公安機關只打擊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傳銷組織……虛假宣傳,民事欺詐,合同糾紛,經濟糾紛,消費糾紛中,大量存在違背樸素正義的行為,公安機關都不受理,經常還說不出該找哪個「有關部門」
你叫群眾去找商務之類的冷門部門,很多群眾根本找不到舉報方式,誰知道你是不是在踢皮球?
大半夜的打個110舉報外面工地聲音大,樓下有燒烤攤。你跟人家說應當由城管受理,鬼知道半夜三更哪去找三線城市的城管……職務侵佔,四千,就不構成刑事案件也不算治安案件,簡單的說就是不立案也不受案,群眾能忍?開個車還老被罰款……違章窗口人還多得和米一樣……
交通事故了就和你說,你有避讓行人非機動車的義務。對方闖紅燈,也是個同等責任。好不容易碰上個做死的,終於是對方全責了,居然還有人道主義補償……先給人以希望,再扼殺希望,大家當然不滿咯。
要我是普通網民,我也有意見……
說說我自己遇到的事情吧。2015年夏天,我父母晚上收工回家,在路上遇見一賣水果的小販,就打算買點水果,我父親就告訴小販不要缺斤短兩,結果在稱重的過程中(用的是秤砣的那種稱)小販不老實,還是在動手腳,我父親就很生氣,直接說東西不要了,然後就爭執了兩句。後來小販就背著東西走了,我父母就繼續回家,走了差不多一百米,一個警車就開到我父母旁邊停下,下來四個還是兩個人我記不太清了,直接將我父親按在地上反手綁了,當時晚上很多人出門散步也看到了這一幕,而且因為是個小鎮,所以大多數人都認識,附近的人都覺得怎麼莫名其妙就綁人,大家都在指責,警察也不管,直接把我父親綁著拉上警車,也許是覺得附近居民多,所以他們就開車往派出所反方向走,過了會才往派出所方向開。我母親去派出所要人,在派出所無人接待,問有沒有人值班,不予回答,也不給放人,就任由我們在那裡著急。後來我和我舅舅趕到,找到當晚值班的人,值班的人才說是說因為有人報警,所以才抓人。我們反駁說當時即沒有打架又沒有持續爭吵,為何要抓人,為何只抓一個人,為什麼在我們都已經走出百米後才開始抓緊,對方又不予回答。後來警察又說是因為有人報警,我父親醉酒他們有權強制逮捕將他直到醒酒後再放人。因為是個小鎮,所以很多人都認識,我們也有認識的人當警察,他們就在雙方間進行溝通。最後我母親也不想將事情鬧太大,而且覺得先將我父親接出來最重要,就沒有再爭論下去,派出所便將我父親放了。第二天,我和我母親又到派出所討說法,找到所長,詢問昨晚的事情,我們要求也很簡單,只需要道歉就可以了,但是派出所死不承認錯誤,直接說是昨晚接到報警警察有權讓他配合調查。後來親戚朋友都勸我們(因為我父母是在當地做生意的),不要跟他們斗,真的把他們惹急了,地方小他們想整我們簡直是分分鐘的事情,所以這件事情就這麼不了了之。
老實說,發生了這種事情我很難對警察有親近之感,尤其是現在跟普通老百姓打交道的警察很多都是協警,就是傳說中的臨時工,這些人大多數都是些找不到工作無所事事的人,就想先當個協警混一混,這樣的「警察」又能給我們提供多大的幸福感。
每個群體都有好有壞,尤其像警察這麼大的一個群體,以上觀點僅個人看法!
警察數量不夠,滿足不了群眾的需求。
上面領導推鍋,吹個牛皮,然後把壓力放到下級警察身上,群眾接觸哪個就罵哪個,舉例「有困難,找警察。」「群眾利益無小事。」
也有部分警察自身的問題,普法不是義務,說話語氣柔和點總行吧。
宣傳上也有鍋,今天看到一個新聞,「民警幫老人賣瓜」,這太跨界了吧?
還有就是知法犯法的,這些老鼠屎哪個行業里都有,挑出來就好了。單純的利己主義作怪
要是自己家裡有個親戚穿官衣的恨不得一年四季掛在嘴邊。
要是鄰居家裡有個穿官衣的,背後指不定怎麼罵街呢。
一,工作的範圍。
警察是全社會業務範圍最廣,沒有之一的職業。老百姓無論發生任何類型的矛盾,一旦激化就會找警察解決,簡直無所不包。
除了本職打擊違法犯罪。打孩子、找小三、離婚復婚、贍養老人等家庭矛盾,找警察。買賣東西、合同糾紛、欠賬催債鬧矛盾,找警察。房屋產權、物業服務、隔壁鄰里的矛盾,也是找警察……簡單說,幾乎任何一個領域,只要能產生矛盾,警察都參與處理或解決過。還有什麼職業有如此大的工作範圍並且對這些事沒有任何處置權?
就這麼點人管這麼多事,一方面職責所限,一方面精力所限,都很難令人滿意。
二,工作的難度。
警察這職業做事,有一種其他職業罕見的特點,就是當事人常常都對結果不滿意然後一起罵警察。畢竟處理的是激化的矛盾衝突,所以當事人都是非理性的,不可能站在中立角度看問題。
例如最簡單的打架。
甲說自己有理,因為對方先罵娘,這還能忍?乙說對方先動手,手都快指到鼻尖了,還不算動手?處理結果如果是調解都不處罰,雙方不滿意,認為對方肯定找了關係,「警察太黑了完全不聽道理」;如果雙方拘留,還是不會滿意,「我完全沒錯居然被拘留都怪死警察」;如果只拘留甲,乙應該會滿意了吧其實也不會,「只關幾天就行嗎難道不用賠錢嗎太不公平了」;如果甲給乙賠錢,乙也不會滿意,「賠點錢就不用拘留了可能有黑幕」……以上各種情況,當事人事後一宣揚,都成了黑警察的有力證據。人性是最難滿足的,特別是在非理性的狀態下。明明是統治階級的暴力機器,偏偏說「人民警察為人民」,騙誰呢?
知道8090條子作風你就明白了,電警棍啊!!!造成不少人意外身亡,有相當部分人滿身匪氣!公安破案還要出警費??
在2011年山西的公路亂收費事件,中央三令五申不準亂收費可是警察呢照收不誤;不錯,最後處理了23個警察難道就是這23個人的問題嗎?當這些人披著國家公權力的外衣去執法時你可以想像民眾是個什麼看法:「你說我是黑社會時你不也是披著公權力的黑社會嗎?」
警察收保護費,豈能定性為亂收費?_新聞_南海網千島湖事件案發過程
1994年3月31日,24位台灣旅客乘坐「海瑞號」在千島湖觀光時,與6名大陸船員及2名導遊,共32人在船艙內被燒死。浙江省公安當局堅稱,這是「意外事故」,但在多番質疑後,當局直至4月17日承認觀光船火災是由歹徒登船搶劫並縱火造成。
1994年4月1日上午,本來應該在頭一天的3月31日晚間返航的海瑞號游輪被發現正在燃燒。當地民眾一度誤認為是火災並馬上報警。一開始警方在船上並沒有發現遊客或船員,淳安縣政府組織警察、駐軍和民眾在千島湖湖區進行搜索,但沒有發現失蹤人員。直到大火撲滅後,警方才在船艙的底艙中發現32具屍體。在之後案件偵辦的過程中,當地公安機關沒有及時對外界公布案情進程。外界認為,當地政府採取了封鎖消息、控制新聞報道的模式對此事件進行隱瞞。
4月2日,浙江省杭州市警局安排法醫對所有屍體進行檢查。
4月4日,台灣罹難者之家屬50餘人抵達淳安縣。中國的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在多個城市開設接待處接待罹難者家屬;同時,台灣的海峽交流基金會出面,要求能夠派員協助罹難者家屬前往出事現場處理善後,但被海協會婉拒。
4月6日,浙江省公安廳加入調查。
4月6日,浙江省政府延請杭州靈隱寺住持繼雲法師做超度法事,但是拒絕台灣家屬探視遺體以及檢閱驗屍報告的正當請求,並在罹難者家屬抗議聲中,將罹難者遺體在桐廬縣火化。當地罹難者骨灰由其本地家屬安葬;台灣的罹難者骨灰則由家屬帶回台灣。
當地政府起初將此次事件謊報為一次游輪火災之意外事件,這種說法引起了台灣的罹難家屬和台灣各界的強烈質疑以及抗議,海外媒體也進行了各式各樣的報道和猜測。
4月9日,時任台灣地區領導人的李登輝批評中國黨「像土匪一樣」。塵埃落定之後,有人將浙江省政府對該事件的不公開操作解讀為「在未抓獲犯罪嫌疑人之前公布案情不利於破獲案件」;但也有人認為,這種操作實質上是黑箱操作,損害大陸政府的形象。另外,大陸警方欠缺科學辦案能力,對出事的海瑞號清洗導致證據湮滅,也使現場遭致破壞而無法得到更進一步的犯罪線索。
4月12日,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唐樹備在北京會見了台灣海基會副秘書長石齊平,聲稱此乃一「火災事件」,並且強調大陸方面會全力做好善後工作。
台灣對此說明十分無法理解。認為當地政府處理此事時首先封鎖消息然後固執己見,因而回應相當強烈。台灣「陸委會」於12日宣布「即日起暫時停止兩岸文教交流活動」、「自5月1日起停止民眾赴大陸旅遊」。台灣當局經濟部門停止審核批示赴大陸的投資案、台灣當局教育主管部門停止台灣和大陸之間的文教交流,旅行業也停止出團到大陸去旅遊;可以說,海峽兩岸之間的交流活動幾乎全告中斷。
4月15日,三名犯罪嫌疑人被傳訊。
4月17日,浙江省公安機關宣布破案,公布是「特大搶劫縱火殺人案」,逮捕了三名嫌犯。台灣有人認為應該有軍人涉案,21日大陸方面宣布的嫌犯之一是退伍軍人,作案時身著無銜軍裝(文革時期直至1990年代中期,沒有軍銜的軍裝和軍裝樣式的服裝在普通大陸居民中很流行),另一嫌犯的哥哥是武警,涉嫌包庇嫌犯,但台灣罹難者家屬仍質疑僅以三名人犯何以能制服32人造成死亡慘劇。
4月18日,當時的發表談話,對案件進行了說明。
5月8日,台灣海基會組團前往現場了解案情。海基會副秘書長許惠帶6位鑒識、刑偵專家和法醫、律師以及7位罹難者家屬抵達杭州。
6月3日,杭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6月10日,杭州市中級法院終審。在審理期間,海協會多次邀請海基會派員參觀公審,終審前8日仍然再次聯絡台灣海基會人員,但海基會無人願意配合,台灣罹難者家屬也不願意出庭,參觀審訊過程。
6月12日,宣布判決結果,三名犯罪嫌疑人吳黎宏、胡志瀚、余愛軍均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罪名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994年6月19日,三名罪犯被執行槍決。
90年代千島湖事件曝光之後,頓時在舉國震驚!而不讓記者採訪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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