霰彈槍在當下仍有發展前景嗎?
這種近距離槍械是否會退出歷史舞台?
自家的一篇老專欄:講武堂:「近戰之王」霰彈槍 槍口之下,絕無活口
「如何打中一隻飛翔的野鴨?」
「如何在1分鐘內清空一條滿是德國兵的塹壕?
對於上述問題,17世紀英國貴族、一戰美國士兵,給出的答案也許是一致的:用霰彈槍就行了。對這種武器我們並不陌生:它起源於獵槍,而獵槍則起源於人類最原始的活動——狩獵。幾乎在火器誕生之後,人們便開始解決一個朝思暮想的問題,該如何用它擊中一個高速移動的目標,比如野鴨和麻雀等?
在17世紀的一本圖書中,反映貴族狩獵的插畫,需要指出,當時的槍支要想命中,實際是一件很看臉的事情
這個問題當年讓人如此難以忘懷,其根源也許在於,它象徵到了人類力量對自然的征服和控制。但令人失望的是,與傳統的弓箭相比,火器最初的表現其實非常拙劣。它們的裝填需要好幾分鐘,彈道飄忽不定,在點火和發射時,巨大的響聲很可能驚動目標。在這種情況下,要想不挫傷獵手們的自尊心,造槍匠們只能增加彈丸的數量,同時犧牲子彈的射程。
起源
由此,誕生了霰彈槍的雛形,一般認為,史上第一把霰彈槍可能出現在16-17世紀。在1671年出版的、一部名叫《紳士的消遣》的書中、提到了一種「槍管長有五英尺半或六英尺的火槍」,它可以同時發射多發鉛彈。而在更早些時候的1590年代,一名叫格爾瓦瑟·馬克哈姆(Gervase
Markham)的作者也提到過,一名貴族帶著槍去參加名叫「birding」的運動。英國國王詹姆斯二世的霰彈獵槍,這些槍支與其說是武器,不如說是工藝品:它們很難真正命中移動目標,但裝飾卻代表了當時最高的工藝水平
但諷刺的是,這些紳士們其實很難滿載而歸,因為「birding」除了「打鳥」,也可以翻譯為「觀鳥」,這反映了一個尷尬的事實:當年造槍匠們能做到的,僅僅是讓子彈飛出槍管,至於它們朝哪裡飛,則完全不屬於他們負責的範疇。毫不客氣地說,從射速、威力和做工等方面看,前面提到的「霰彈槍」與如今「霰彈槍」的區別,基本相當於人類第一台電腦之於iPad——期間真正的技術突破直到18世紀後半期才開始發生。
所謂「大馬士革槍管」實際是用鐵條加熱後進行彎曲,然後焊接而成,採用這種工藝的霰彈槍在18-19世紀非常普遍
1770年,大馬士革槍管誕生了,它用鐵條焊接而成,堅固又美觀;1790年,歐洲的武器工匠們發明了雙管燧發槍。進入19世紀後半期,相關技術的發展更是突飛猛進,首先是撞擊式槍機替代了燧石,接著是自帶雷管的定裝式彈藥,同時,槍支結構領域也經歷了一場革命,如今,我們在遊戲中看到的三種主要霰彈槍——槓桿式、泵動式和半自動霰彈槍——便誕生於此時。而它們的出現又與一位才華橫溢的設計師有關。他就是約翰·摩西·布朗寧。如果要形容他在霰彈槍發展中的地位,那麼他確實可以與帶領猶太人逃出埃及的先知摩西相提並論。
布朗寧像,除了各種霰彈槍,他還是BAR自動步槍的發明者,這種武器在《戰地1》《戰地1942》和《使命召喚5》中都有出現
布朗寧的第一個傑作是溫徹斯特M1887——是史上第一種成功的槓桿式霰彈槍,它是電影《終結者》中施瓦辛格的武器之一。同樣,布朗寧也一直關注泵動式霰彈槍,正如電影和遊戲中展現的那樣,這種武器只要向後拉動護手,就可以完成一次裝填。然而,頗有戲劇性的是,在註冊專利時,其設計卻被工程師斯賓塞(Spencer)和羅珀(Roper)搶先了,但他們推出的武器過於笨重,這讓布朗寧又重新看到了成功的希望。
《終結者2》中施瓦辛格使用的武器之一,就是一把M1887霰彈槍
針對斯賓塞霰彈槍的種種問題,布朗寧先後推出了溫徹斯特M1893和M1897,它們一上市就佔領了整個市場。羅珀和斯賓塞惱羞成怒,要求布朗寧支付巨額侵權賠償金,但法官鑒於兩人的專利細節模糊,最終將他們的請求駁回了。
在贏得官司的同時,布朗寧的興趣也轉向了機槍等武器,深受啟發的他決定,設計一種不需要手動上彈的霰彈槍,這將大幅提高它們的殺傷力和火力。隨著人到中年,他也越來越關注收入問題,他不僅要求溫徹斯特公司支付設計費,還要求從賣出的霰彈槍中獲得一筆抽成。
溫徹斯特M1897及其後續改型M1912,它們在二戰期間仍廣為使用
溫徹斯特公司拒絕讓步,布朗寧便準備把設計賣給競爭對手——雷明頓公司。然而,當1902年1月8日,布朗寧和他的兄弟馬修拿著樣槍等候接見時,雷明頓的總裁馬塞勒斯·哈特利卻因為心臟病發作突然死去。傳說,聽聞這一噩耗時,馬修立刻對布朗寧說:「在哈特利去世後,可能沒有像他這樣慷慨的主顧了,我們應該去歐洲,那裡有人對我們的設計感興趣。」最終,他們和一家比利時企業完成了合作,製造了第一把成功的半自動霰彈槍。
勃朗寧的半自動霰彈槍被稱為勃朗寧Auto-5,其生產從1902年持續到1998年
至此,霰彈槍從一種邊緣化的武器,成長為一個枝繁葉茂大家族。霰彈槍的舞台也從獵場轉向了戰場,並在衝突頻仍的美國找到了用武之地。雖然19世紀軍事家們知道,在常規的作戰距離上,200把霰彈槍的殺傷力比不上50把制式步槍,但新大陸上的戰爭通常不是在裝備精良的軍隊之間展開的,而是在民兵和印第安人、民兵和民兵、警長和不法之徒之間,這時,霰彈槍就憑藉其巨大的近戰殺傷力而被各方廣為使用。
「塹壕清掃器」
一般認為,在美國內戰期間,霰彈槍就登上了戰場,並成為美軍的裝備之一;而真正讓這種武器揚名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的歐洲,在那裡,他們要與冷酷無情且裝備精良的德國人對抗,作為第一個展開無限制潛艇戰、並大規模使用毒氣和火焰噴射器的國家,德國人經常自詡完全不害怕火槍,他們在19世紀的一首民歌中這樣唱到:「槍彈只能打穿一個小洞,炮彈只能打穿一個大洞,但不是每發子彈都打得中。」——然而,1918年,情況發生了改變,德國人也突然害怕了。
美國內戰期間,裝備制式步槍和霰彈槍的美軍士兵
正是在這一年,美國軍隊把霰彈槍帶到了歐洲,此前,這些武器的威力已經在菲律賓得到了證明。1899年,美國從西班牙手中奪取了這個東南亞島國,但他們也因此遭遇了摩洛人(Moros)的抵抗。一般認為,這個民族是14世紀穆斯林移民的後代,在對待不速之客的態度上,摩洛人和他們的祖先一樣激進。
19世紀末期,與美國人對抗的摩洛戰士,他們的自殺攻擊曾令美國佔領軍叫苦不迭
其中,最狂熱的摩洛戰士被稱為「Juramentados」,這個詞來自西班牙語中的「誓言」,因為在闖入鬧市大肆砍殺之前,他們會進行宗教儀式,表明自己願意為斬殺「異教徒」而獻出生命。之後,他們會服下致幻劑,並用麻繩將手臂和腳腕紮緊,以便讓神經暫時屏蔽中彈後的痛覺,儘管襲擊的結果往往是魚死網破,但在宗教信仰的驅動下,他們為「聖戰」獻身的熱情一點也沒有衰減。
面對這些狂熱分子,美國軍人發現,其裝備的柯爾特手槍對其完全無效,而步槍也只能在他們身上打出一個小洞。作為當地美軍的最高指揮官,約翰·潘興准將偶然發現了溫徹斯特1897型霰彈槍(在此之前,它們很可能是官兵們私下攜帶的防身武器):在鋼珠橫飛之下,手持鋼刀的摩洛人紛紛當場斃命。
潘興將軍,一戰美國遠征軍總司令,在他的強烈要求下,美軍開始大量裝備霰彈槍
18年後,約翰·潘興成了美國遠征軍總司令,他知道前線需要火力強大的近戰武器,軍備部門立刻奉命同溫徹斯特公司展開合作,以便對M1897型霰彈槍進行必要的改進。於是97型塹壕槍誕生了,它採用了20英寸的短槍管,並在外側增加了一層散熱套筒,從而避免了使用者因槍管過燙導致無法握持的情況;另外,其槍口處還增加了一個刺刀插座——這樣,即使子彈打光,士兵們也可以用它與敵人肉搏。
如果近距離審視97型塹壕槍,多數人其實很難迷上它,因為它短小、醜陋且毫無特點,它的外觀是暗色的,在陰鬱的戰場上顯得一點也不突出。但以貌取人註定是一種淺薄的行為,當低沉但有力的槍聲響徹塹壕時,人們肯定會推翻之前的觀點。在法國戰場上,97型塹壕槍主要發射帶黃銅彈殼的12號子彈,其口徑大約為18.5毫米,內部包括了8顆8.4毫米的鋼珠。根據美軍的記錄,訓練有素的士兵可以在3秒鐘內連射6發子彈,這也意味著,假如前方有一群德國人,那麼幾秒鐘後,對方要麼只能倒地呻吟,要麼會變成一堆血肉模糊的屍體。
藝術畫:一戰期間,在西線作戰的美軍用霰彈槍抵抗德軍突擊隊
儘管到1918年6月,美軍的步兵師只裝備了50把霰彈槍,但這些槍在戰場上製造了毀天滅地的效果。一名美國士兵這樣描述迎戰德國人時的景象:
「戴著尖頭鋼盔的德國人涌了上來,足足有200人以上,軍官拿著手槍在隊伍中拚命地呼喊著,但就在他們跳進塹壕的時候,遭到了霰彈槍的密集阻擊,火力所及之處騰起一片片血霧,有些德國人舉起雙手,拚命地喊著『同志!』——於是他們得救了,但絕大多數人被無情地打倒——我們永遠記得他們撕心裂肺慘叫時的情景。」
需要指出,霰彈槍的用途不止限於防禦。當士兵們手持這種武器沖入敵陣時,他們只需要向左右各開一槍,就能肅清一大片塹壕。同時,槍管短小的特點則方便了士兵們攜帶,並且使其可以從角落開火,正是因此,霰彈槍也被美國人稱為「塹壕清掃器」。
1918年,美軍士兵們在法國進行霰彈槍的射擊訓練
就像二戰催生了「美國隊長」一樣,一戰也不缺乏培養英雄傳說的土壤,當然,這時的英雄並不神通廣大,他們的武器也很有可能只是一把沾滿泥土的霰彈槍。在戰爭末期,一則謠言在後方不脛而走:1918年9月27日,一名叫弗雷德·勞埃德的軍士「冷靜地從一條塹壕沖向另一條塹壕,掃清了一整座德軍佔領的村莊,直到因為體能透支而昏迷倒地」。雖然許多證據顯示這位軍士可能是個虛構人物,但毫無疑問,在當年的美國人眼中,勞埃德的形象不亞於後來的施瓦辛格,而霰彈槍製造的滿地屍體則成了他成為英雄的墊腳石。
出於顯而易見的原因,德國人並不喜歡霰彈槍,一些德國指揮官更發出威脅說,要槍斃所有裝備霰彈槍的美國人,對此,潘興的答覆簡潔有力,假如德國人有這個膽量,那麼,用過火焰噴射器或鋸刃刺刀的德國戰俘也應該去死。
想搶劫包裹?你問過霰彈槍么?
事實上,在一戰期間,上述譴責始終是隔空喊話——從來沒有一把霰彈槍因道德問題離開前線,不僅如此,在戰爭結束後,美國的霰彈槍產業反而更加興旺發達——因為此時許多退伍軍人變成了無業游民,並在生活的逼迫下選擇了鋌而走險——其中的佼佼者搶劫銀行,平庸的搶劫信差和郵局:這時,如果能手持一把霰彈槍,無疑將提高其作案得手的概率。
手持霰彈槍保衛郵件的美軍士兵
據不完全統計,在1919-1921年的美國,共有價值600萬美元的包裹不翼而飛。時任美國總統的哈定決定以暴制暴,在1921年冬天,他下令抽調海軍陸戰隊員組建「郵件護衛隊」。在成立之初,海軍部長艾德溫·鄧比曾對他們下達了這樣的命令:
「在執勤時,你們必須手持武器,並擁有遇襲後開火和射殺襲擊者的權力。在這場同強盜的戰爭中不存在妥協。舉個例子,如果兩名守衛郵車的海軍陸戰隊員遭遇了一名歹徒,他們中任何一個都不該袖手旁觀,兩個人必須一起開火還擊——換句話說……要麼是安全抵達的郵件,要麼是死去的海軍陸戰隊員。」
1920年代,手持霰彈槍護衛郵政車廂的美國海軍陸戰隊員,他們手持的是一戰期間的M97塹壕槍,即溫徹斯特M1897霰彈槍的軍用版
在被專門訓練的特工替代前,許多「郵件護衛隊」成員都手持一把霰彈槍執行任務,這種武器不僅可以讓膽大妄為者付出代價,還能給蠢蠢欲動者以心理震撼。另外,霰彈槍也影響了美國海軍陸戰隊的武器使用習慣:尤其是在局部衝突頻發的1920年代末和1930年代,許多士兵更直接將這這種武器帶到了國外。
按照一份1930年代末的武器清單,在駐北平的領事館衛隊中,就裝備了「5支雷明頓M10,11支溫徹斯特M97和6支溫徹斯特M12型防暴槍」,而1940年的武器統計顯示,美軍霰彈槍的總保有量達到了21187支。
太平洋
需要指出,在當時的軍隊中,這一情況可謂絕無僅有——因為只有美軍將霰彈槍當成了一種制式武器,而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他們對霰彈槍的的需求變得更加高漲:在1941和1942年,由於槍支數量嚴重不足,一些後方部隊只能用霰彈槍站崗和訓練。另外,還有許多霰彈槍被運往了前線,並在那裡大顯神威:在歐洲和北非,他們主要裝備於憲兵和補給站看守;而在太平洋戰區,由於需要在叢林中與日軍作戰,它們成了海軍陸戰員最受歡迎的武器。
1942年10月,美國海軍陸戰隊第2師在一份備忘錄中,列舉了麾下霰彈槍的數量,其中「師屬特別部隊150支,師屬勤務部隊50支,第6海軍陸戰團190支,第10海軍陸戰團50支,第18海軍陸戰團50支。」而另一份報告則指出:「在大多數情況下,每把霰彈槍都配發了200發子彈。」由於戰鬥極為慘烈,彈藥短缺的報告還是此起彼伏:比如在1945年的硫磺島戰役中,一些海軍陸戰隊員就不得不轉而使用步槍——不過,這根本無法打消士兵們對霰彈槍的熱情。
1943年底或1944年初,在布甘維爾島,在林間搜索日軍的美軍分隊,其中左側的士兵就裝備了一把溫徹斯特M97霰彈槍
在使用霰彈槍的行家中,就包括了海軍陸戰隊第2突擊營,他們也被稱為「工合營」,因為1942年8月17-18日的馬金島之戰(這一戰也是《使命召喚5》第一關的素材)而名垂史冊。和其它海軍陸戰隊不同的是,第2營的裝備極為精良,每個火力小組都擁有三把BAR自動步槍,三把湯普森衝鋒槍和四支M1半自動步槍——這些都是當時美國最好的武器,但許多突擊隊員還是偏愛霰彈槍,這不只是因為鉛彈橫飛的景象太讓人著迷了,更重要的是,它可以殺敵和保命。
後來,有人這樣描述第2營用霰彈槍伏擊日軍時的景象:
「背對太陽展開伏擊是弗朗索瓦中尉喜歡的方式,因為它讓敵人無法睜眼,並將金光曹長(注,日本馬金島守備隊的指揮官)下屬的輪廓照得分外清晰。當日本人逐漸逼近時,托馬森軍士昂首挺胸地來回踱步,鼓勵他的下屬,提醒他們需要得到命令後才能射擊……現在,日本人就在20碼外,突擊隊員們將武器握得更緊了,身體因為緊張瑟瑟發抖。托馬森軍士小聲下達了命令:『給他們點顏色!』隨後打空了所有的霰彈槍子彈。」一名叫卡普蘭的海軍陸戰隊員則回憶說:「如果你朝迎面而來的敵人當胸一槍,他身上就會出現一個直徑4英寸的血洞。」
《使命召喚5》中,突襲馬金島一關的截圖,該關取材自真實的戰鬥,即1942年8月「工合營」對馬金島的突襲
另一支因霰彈槍而聞名的部隊是第7海軍陸戰團第1營,在瓜達爾卡納爾戰役期間由劉易斯·普勒少校指揮。1942年10月24-25日夜,在保衛亨德森機場的戰鬥中,他們用包括霰彈槍在內的各種武器擋住了日軍的總攻擊,在這場戰鬥中,海軍陸戰隊士兵們發現,霰彈槍對夜間防禦尤其管用,如果聽到某個地方有風吹草動,他們只需要向大致位置開一槍即可。另外,霰彈槍還可以用來保衛機槍陣地和指揮部。因為在夜間,日軍很有可能摸向上述重要目標並投擲手雷,此時,霰彈槍就成了抵禦襲擊的最後一道屏障。
由於霰彈槍是如此可靠,到1944年時、美國海軍陸戰隊的每個團中,霰彈槍的編製數量上升到了100支,而在戰場上,它們也是軍官和士兵們千方百計試圖獲得的武器。一位老兵寫道:「我研究和試驗過許多武器……但論殺傷範圍和使用的方便程度,我確定霰彈槍才是最受歡迎的,特別是在叢林地區、士兵們需要快速反應的情況下。」
另一位叫瓦施伯恩(Washborn)的老兵也基本贊同他的看法:
「那時,我攜帶的是一把.45口徑手槍和一把霰彈槍,因為我知道,霰彈槍對速戰速決簡直是太棒了,因為你根本不用考慮如何瞄準。不過,我想說的是,雖然霰彈槍是一種偉大的武器,但它也能要你的命。你知道的——它的開火聲與步槍有很大的不同,而我遇到的日本鬼子似乎都沒有聽說過它,把我當成了一整支美軍巡邏隊。」
1945年,在沖繩戰役中,攜帶霰彈槍的美軍海軍陸戰隊員衝出掩體,對日軍發起攻擊
那麼,在二戰期間投入服役的霰彈槍中,最受歡迎的是什麼?《使命召喚》系列已經給出了答案——溫徹斯特M97,至於那些運氣稍差的官兵通常會選擇溫徹斯特M12。但需要指出,有人寧可使用訂製的雙管獵槍,因為他們相信,稱手的武器才是好武器——其中最著名的是威廉·沃林中校(William
Whaling),當時人們稱他為「霰彈槍」沃林,其標誌就是一把帶雕花的雙管獵槍。「為搜集敵軍調動的情報而親自進行秘密偵察,對這位中校來說並不新鮮。」一位戰地記者寫道:「目擊者報告說,他攜帶的是一把雙管獵槍……當他回來時,總會打死一個日本人或幾頭野獸。」
美軍第1海軍陸戰師的沃林中校,他後來成為一個海軍陸戰團的團長,他以喜歡隨身攜帶一支雙管獵槍而聞名
戰後歲月
霰彈槍在二戰中的作用居功至偉,如果和當時最尖端的技術結合在一起,其威力一定會在戰後突飛猛進;但武器的發展情況不只取決於當時的技術,還受到了戰場環境的制約,這註定了它將在戰後經歷一波三折的命運。
作為二戰後的第一場大規模國際衝突,在朝鮮戰場上,霰彈槍的角色幾乎可以忽略,因為與太平洋島嶼相比,當地的地形更為開闊,即使能找到零星的灌木叢,也往往會在秋冬兩季被作為取暖木材而砍伐殆盡。在這種開闊地形下,制式步兵武器反而能發揮射速和射程上的優勢,而霰彈槍的地位就更尷尬了,它們不僅沒有自動發射的能力,殺傷半徑也只能達到50米。
正是因此,在朝鮮戰爭後,霰彈槍在軍隊中被長期冷落。這一點也反映在當時美國的大眾文化上,在當年的漫畫書和電影銀幕上,手持霰彈槍的大多是19世紀的西部硬漢,或是1920年代的公路劫匪,人們很難把它和軍人聯繫起來,不僅如此,這還是一個充滿了核狂想和機械神話的年代,在1960年代,樸實無華的槍械幾乎被完全冷落了。
在被越南戰爭刺激到之前,美國軍隊對新槍械的研究幾乎漠不關心。直到在付出了數百名士兵傷亡的代價之後,塵封已久的霰彈槍才被取出了軍火庫,並被部隊用於防身之用。與其它地域相比,越南無疑更適合部署霰彈槍。因為這裡的環境和太平洋戰場很像——這裡只有狹窄的鄉間小路,田野間覆蓋著無窮無盡的熱帶植被。
1969年,手持溫徹斯特M12霰彈槍看守越共戰俘的美國憲兵
也正是這種地形,令霰彈槍的威力得到了最大化。大多數步兵部隊都至少有幾支霰彈槍,以裝備巡邏人員、守備部隊,以及需要深入敵後的特種分隊,不僅如此,南越政府也獲得大量戰鬥霰彈槍,以武裝美軍顧問指導下的民兵。
在當時美國及其盟友的武器庫中,最主要的是溫徹斯特公司的M97、M12,以及斯蒂文斯公司的M520-30霰彈槍,同時,他們也收到了一批新型號,比如伊薩卡公司生產的M37防暴槍,它們配備了一種名叫「鴨嘴」的子彈導向器,可以限制彈丸向上下擴散,並在前方形成一片橫向的殺傷區域,這使得其實際殺傷力增加了一倍。但與之相比,雷明頓M7188等自動霰彈槍才是真正具有革命性的武器。
安裝「鴨嘴」子彈導向器的伊薩卡M37霰彈槍
打個不恰當的比方,它們可以被比喻為AK-47的霰彈槍版,主要裝備於聞名遐邇的「海豹部隊」。作為其中一位指揮官,詹姆斯·瓦特森上尉(James
Watson)對它們總體評價很高:「在我們離開芹苴之前,從美國收到了一批新玩具……比如鮑勃·加拉格爾就得到了一把雷明頓M7188——一種可以選擇射擊模式的霰彈槍。當採用自動模式時,7188一秒鐘內能打出8發子彈,在當時可謂非常罕見……」
美軍海豹部隊成員在越南使用的武器,在中央靠右即可看到一把雷明頓M7188
但作為人類第一批自動霰彈槍,這些武器的問題也非常明顯,比如彈藥消耗量大、而且可靠性差。另一位海豹部隊成員回憶說:
「鮑勃·加拉格爾帶著M7188進行了六次巡邏,在一次伏擊中,他用M7188全速開火,效果堪稱毀天滅地,但因為這槍對污垢太敏感,他最後還是放棄了,出於同樣的原因,我寧可選擇伊薩卡霰彈槍——因為它們可以在渾濁的河水中進行清洗。」
雷明頓7188霰彈槍特寫,該槍實際是雷明頓1100的自動版,其理論射速可以達到至少每分鐘400發,但總產量不多,因為該槍非常嬌貴,而且在連續發射時難以控制
因為獨特的裝束、兇猛的火力,外加神出鬼沒的作戰風格,越南人將海豹部隊稱為「綠色魔鬼」。毫無疑問,這種名聲背後有霰彈槍的功勞,因為在近戰中,它讓這些特戰專家獲得了一擊制敵的機會,不僅如此,霰彈槍在越南的成功還刺激了其他國家,在1970年代後,各種同類產品和仿製品也相繼投入現役。
蘇聯生產的KS-23
在其中,最著名的產品由蘇聯人和南非人製造,前者的代表作被稱為KS-23,主要用於在國內鎮壓武裝暴徒和監獄暴亂,你可以在《使命召喚:黑色行動》中用到它,尤其是在「沃爾庫塔」這一關:蘇聯人在設計KS-23時充分發揮了工業上的創造力,因為槍管實際取自23毫米高射炮的不合格炮管;而南非人的代表作是在《使命召喚:現代戰爭》系列中的「打擊者(Striker)」,這一專利後來被美國軍火公司收購,儘管從沒有裝備過正規軍隊,但其標誌性的旋轉彈鼓總讓人難以忘懷。
打擊者」霰彈槍,該槍由南非人希爾頓·沃克在1980年代中期設計,可以自動發射,載彈量是普通霰彈槍的兩倍。雖然沒有裝備任何軍隊,但在民間卻深受槍械愛好者的歡迎,由於威力巨大,在美國的一些州,用戶需要向有關部門提交申請,才能獲得購買「打擊者」的資格
另一方面,美軍也在繼續大量訂購霰彈槍:其中,莫斯伯格公司的產品成了他們的新寵,而溫徹斯特和雷明頓也繼續保持著一席之地。事實上,在越戰之後,美軍採購的霰彈槍仍達到了數萬隻以上,同時,各個兵種也在根據作戰需要改進戰術,而霰彈槍的角色依舊舉足輕重,因為至少在理論上,只要美軍還穿行在中東的城市和鄉村間,與神出鬼沒的反美武裝交戰,霰彈槍就註定會有用武之地。
前美軍軍士長羅伯特·克萊門斯(Robert
Clements)曾在一篇關於步兵戰術的文章中這樣概括道:「如今,霰彈槍的使用方式仍然有兩類,其中之一,是將帶完整槍托的霰彈槍作為主武器……但射手需要掌握一項技能,即在霰彈槍彈藥耗盡時,儘快完成同M9手槍的切換……第二種方法則是在室內作戰時,將霰彈槍用作M4步槍的輔助武器……上述方法也被駐阿富汗的第10山地師廣為採用。」2009年,在利用霰彈槍進行室內作戰訓練的美軍士兵
同時,軍火商們也在研究下一代產品,其中的代表就是AA12自動霰彈槍,相信很多《使命召喚》的玩家已經在遊戲中見證了它的威力;但其中有個尷尬的事實是,儘管美軍霰彈槍數量眾多,但最終在戰場上與敵人交火的其實屈指可數——首先,無人機和精確制導武器的出現,減少了士兵們親歷槍林彈雨的機會,而在輕武器領域,由於MP5等微型衝鋒槍的問世,霰彈槍在近戰中的地位不似往日。只有在電子遊戲、電影和民間中,霰彈槍的形象越來越常見:從西部片到《終結者》,從《生化危機》到《使命召喚》,從國外的槍支愛好者協會到警察裝備,情況莫不如此。
發射AA-12霰彈槍的美軍士兵,其巨大的尺寸令人印象深刻
不只是武器
事實上,稍想想就可以發現,如今的霰彈槍已經不僅是一種武器,還代表了一種普遍接受的世界觀:簡單粗野的暴力,可以作為解決問題的最好方式。那麼——是什麼,讓武器變得如此?
美國作家迪亞茲在《最後的槍》中的評論一語中的:「這說明了一個當前社會的現實:很多年輕男子永遠不會參軍,但他們卻有強烈的戰士情結。而看到、使用甚至擁有一支武器,可以讓他們的心理需求得到滿足……而霰彈槍的獨特之處恰在於,它能產生驚人的瞬間殺傷,而且和自動步槍、機槍等不同的是,在許多國家,持有霰彈槍是完全合法的。」
但問題在於,有「戰士情結」的人似乎太多了,其數量已經到了令人發止的地步。拋開遊戲和電影中的槍林彈雨不論,在現實中,它們的危害也令人觸目驚心。按照幾年前的統計,有近3億支槍在美國私人手中:其中就包括了8300萬支霰彈槍——平均兩個成年男人就有一支,更令人擔憂的是,這些武器可以用來追獵動物,也可以用來保家衛國,但同時它們也可以落入犯罪分子手中,用來製造惡性槍擊案,甚至是推翻一個合法政權。
一般認為,霰彈槍本身是男性暴力崇拜的圖騰
事實上,在霰彈槍的槍口之下,普通人的恐懼猶在。就在2012年7月21日凌晨,一名叫霍姆斯的青年攜帶自動步槍和霰彈槍衝進了《蝙蝠俠:黑暗騎士崛起》的首映現場,當嫌犯揚長而去時,已經有70多人倒在了血泊里。在國外,這些事件難免會引出一個爭議的話題:禁槍真的是必要的嗎?當然,這個話題對我們來說太遙遠、也缺乏意義。
從某種意義上說,作為生活在萬里之外的另一群人,我們也許應該感謝霰彈槍,因為我們實際是因為大洋彼岸的暴力文化而獲益:試想,當施瓦辛格只能拿起高壓水龍頭,或者在FPS中只能發射彩彈時的景象,那樣的文化該有多麼乏味。不僅如此,我們還能更如隔岸觀火般地看到,不管是好是壞,槍支已經成為美國傳統的一部分,它讓這個國家看起來不是那麼一般,而霰彈槍正是其中的重要一環,在上次E3期間,同事帶回的一本舊槍械雜誌上,其封底就是一把帶胡桃木槍托的雷明頓870(Remington
Model 870)泵動霰彈槍,它橫鋪在棕色格子的桌布上,旁邊是一杯咖啡和一塊蘋果派。它的廣告上寫著:「雷明頓870,就像蘋果派一樣富有美國特色。」本文作者:最後的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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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會啦!
首先,家庭防衛已經有人說了,泵動霰彈槍的咔嚓那一下,相當具有威懾力。而且00 鹿彈幾乎不需要瞄準就能保證命中。
第二,野外使用。雖然沒什麼經驗,但是我和朋友出去打獵那次,背了一把12Ga,兜里裝了三發獨頭彈。如果不幸遇上了熊,.308以下的子彈幾乎打不死熊,而且獵鏡一般3-9x,視野很窄根本來不及找目標。這時候背在身上的12Ga的作用就出來了:10m之內12Ga的slug可以保證把你面前的熊放倒,而且只需要大致瞄準。
最後就是彈種太多了,除了非致命彈藥,12Ga的槍可以輕鬆的買到飛碟彈還有各種獵彈:從松鼠到moose,一槍在手天下我有。不然…30-06打松鼠?還是.22LR打moose?
所以霰彈槍不光不會消失,而且目前市場反應來看發展的是越來越好了…發展潛力大大的
要想玩法多(打小鋼珠、大鋼珠、鐵砂、橡皮彈、豆包彈、網彈、催淚彈……各種彈)
要想不要人命(用橡皮彈50米外基本打不死人,別的槍你敢這麼干?)要想近距離百發百中(打霰彈出膛就是一個面撲過去,單發覆蓋面積比步槍手槍不知道高到哪裡去了)要想可靠性高(手拉泵動,出現壞彈大不了再拉一把套筒)要想培訓容易(其他槍都得學會三點一線,霰彈槍只要瞄個大概對著轟就行)要想近戰無敵(一戰的德國兵有話說)要想威懾力大(說真的,上膛那一下清晰的咔噠聲嚇人程度絕不亞於大黑星的鳴槍示警)要想停止力強(一發大直徑鹿彈打過去對面的不說還會不會開槍了能站著就是條漢子)除了霰彈槍沒有任何一種槍能滿足這麼多的苛刻條件
別的就不說了
光是霰彈槍那麼大一個口徑就註定了它所能發射的彈藥種類數量絕對是其他槍械不能比的光是因為這一點就絕對不會被淘汰——————————分割線——————
有人估計是遊戲玩多了不知道現實啥行情對於彈鼓有著瘋狂的執著對於霰彈槍也總想著來個彈鼓也不想想現實中彈鼓要是真那麼吊部隊幹嘛不全發彈鼓除了膀大腰圓的機槍手彈鼓對於其他人來講基本就是垃圾看到這問題我就呵呵了,題主別誤會,不是說您。
餘光掃到這個問題我就猜到肯定有自我感覺良好的人跳高高求誇誇似的糾正「散」字了,一進來.....呵呵呵呵
怎麼說呢,
1.「散」和「霰」都是對的,你愛用哪個讀哪個;這裡說的很清楚了(佩服貼主在遊戲吧科普槍械常識的情懷和勇氣......):
https://tieba.baidu.com/p/3229780155?pn=1
2.「散」彈槍、英國沒有「皇」而是「王」,西服最下面一顆扣子不能扣等等等等這種知道了既不會漲工資買水果也不會有八折的「知識」是屬於誰揪著不放誰才是最low的。
有的事情大家都明白什麼意思就行了。
「人之忌,在好為人師。」
——《孟子·離婁上》
最後答題:不會。
至少有這三個原因我實在想不有哪種器械能替代且做得更好:
1.震懾力,就是粗槍管和「咔嚓」上膛那一下,尤其對於居家自衛和警察;
2.破門(相比專用工具勝在效率以及多用性);
3.子彈種類多,尤其是非致命性木棍彈、豆袋彈、催淚彈等等等等,鎮暴沒誰了。
至於結構簡單維護便利(也就意味著可靠性高)、單位子彈上靶率高(命中率高)這些是先天優勢,就不多說了。
2017.05.24更新:
1.原題目是「散「彈槍在當今社會依然有發展前景嗎?
2.部分答主已經刪改原回答了,我的回答里就是針對那些原回答中「糾正」「散」字的。
果然這種話題就一定有人會糾結茴香豆的四種寫法哈哈哈哈。語言是交流工具,沒必要糾個對錯。曝晒(pushai)這詞大家都念bao曬,乾脆新聞中也念bao了省的人們聽不懂。
我認為霰彈槍非常適合發射多功能彈,應該會隨著新彈種的發展而發展。軍用方面雖然腦補不出太大作用,但是反恐,鎮暴,民用方面一定很有意義啊,比如發射獨頭橡膠彈打擊暴徒肯定要比別的槍給力(除了速8里巨石強森能完全免疫),造型也適合當鈍器揮舞。破門效果好,甚至可以打小型榴彈提供威懾力。也腦洞過開發霰彈槍用的脫殼弩箭型彈用來打輕裝甲車輛。更新翻了翻以前的照片,100發是21.74刀。100個陶制飛碟9.97刀………………………………
可不是只能近距離的,關鍵是子彈,子彈,子彈。可以有散彈,也可以換獨頭的鹿蛋。
這種槍在軍隊中不了解,在私人中,那可是入門款,人人必備。可以打鴨子,打野兔,打鹿,打飛碟,打盜賊……
最最關鍵,便宜,子彈在沃爾瑪賣,100發37刀,爽不爽,刺激不刺激近距離還真沒有槍能幹得過散彈槍的,從一戰就開始的戰壕清潔者m1897到現代的破門利器,再有現代智能子彈,可以預見散彈槍還能再戰一兩百年。
躲在拐角,對方過來的時候近距離來一發應該還比較有效
我玩輻射3就經常躲在拐角或門後這麼幹掉一群匪徒或喪屍的
不然都給警察裝備突擊步槍嗎,家庭自衛也使用突擊步槍嗎,押運也使用突擊步槍嗎,打獵也使用突擊步槍嗎,軍隊也會裝備散彈槍用來破門,散彈槍沒了,你給造個武器讓這些人用
民用市場的話,可能口徑會減小並且往低后座方向發展,成為徹底的獵鳥槍。
至於軍用就別想了
對於高度近視的人來說,只有霰彈槍可以拯救他的命中率了。
右手五連發,左手大砍刀,風風火火闖九洲啊!
作為一個槍械小白我想問一下可否通過改裝槍管增加散彈槍的射擊距離和精度 比如做成槍管可以快速更換的方式短槍管用來近距離射擊 長槍管發射單顆子彈遠距離射擊
我拿著的時候震懾力還是挺大的,那個槍管讓人望而生畏。
不會。
現代的軍警用散彈槍不僅槍和彈的種類很多,而且,用途也很多,警用就不多說了,軍用的話,軍隊難道就不打巷戰和入室了么?散彈槍單發威力大,瞄準快,發射散彈可以概略瞄準,不僅可以先敵發射而且命中率高,發射單彈頭的重彈基本一槍斃命。另外,散彈槍破門效果很好。
散彈槍也有自動發射方式,比如AA12,連發大殺器,簡直近戰必備。
現役的軍用散彈槍除了有專門的散彈槍之外,還有突擊步槍下掛的散彈槍。
散彈槍的彈藥種類也使得散彈槍可以適應多種任務環境。
非致命性彈藥:包括鳥彈、木棍彈、豆袋彈、催淚彈、塑膠棒式子彈。
致命性的彈藥:鏢彈、布倫內克,鋼矛彈、鹿彈、佛斯特彈頭。總結,散彈槍不會過時,複雜多變的戰場環境也需要多種武器可供選擇。沒有太大的發展前景。但是破個門什麼的還是不錯。在軍隊的話用途不是很大,因為打三級板子上無效。警用的話倒是有發展前景,畢竟霰彈槍對人體目標停止作用很大
在美國的搶文化中,家庭防衛最好的莫過於霰彈槍,光那卡擦一聲就可以拒敵於房門之外了老美買槍的第一要義還是防衛,家庭防衛以及外出防衛,家庭防衛的市場還是很大的,這是民用市場軍用市場來說,霰彈槍也是不可或缺的一個10到12人的特種作戰小組會有1到2個持霰彈槍的,近距離作戰來說,自動步槍或者手槍擊中對方非核心三角區的情況下,對方還是有反擊能力的,而霰彈槍的近距離殺傷力的作用就可以體現出來了。既存在即合理,不管軍用民用霰彈槍都有著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作為槍支本身來說,繼續發展的必要性似乎比較低,但是子彈還是有進一步發展的必要的
你見過運鈔車嗎?
除非空爆定距榴彈引信降到5美元一發。不然還是得霰彈槍干近衛的活。
槍口大體瞄準 ,射擊。就好
近距離是彈藥問題而不是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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