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法學需要學習很多法律嗎?

看身邊很多學法的前輩,舉個栗子,例如刑法專業,除了刑法這一套法律教材,貌似還要學民事訴訟法,國際法,憲法,以及很多其他的法律。是所有法律專業要學的法律都不止是該專業的嘛?法律專業的課程安排究竟是如何安排的?【疑問的表述有些不太明確,望原諒……】


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你學不到。

我把我本科四年的課表給你看好了。

1. 就知道有你系列

法理學,民法學,刑法學,中國法制史,憲法學,合同法,物權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總論,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經濟法學,國際法,侵權責任法,司法實踐與模擬審理,司法文書與律師實務,勞動與社會保障法。

2. 你有點高大上系列

國際經濟法,外國法制史,國際商法,國際私法(衝突法),國際金融法。

3. 你是什麼鬼系列

歐美貿易法,美英法律制度,比較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海商法,國際民商事訴訟與國際商事仲裁,國際投資法,歐盟合同法,國際競爭法。

真的,我看著都覺得自己學富五車呢(手動微笑),然而那又怎麼樣!司考還不是沒過(ノ`⊿′)ノ


作為拿了法學雙學位、學了兩年多法律的半殘,我有話說 …

學法學真的需要學習很多法律嗎?

答案是:看你將來想幹啥。

如果只是為了通過考試,那麼考試前話幾天的時間把重點內容死記硬背了,案例分析等答題的框架學習好,有一點法律意識能夠辨明是非,那麼考試基本能及格。不過話說回來…兩年多法學學下來法學課本加起來的厚度比我專業課都多…內容量可想而知。好在不需要全部會背,主要是因為很多推理,發展和應用等等對於我們這些雙學位的是不考的…

單單一本書就能一千多頁,裡面的內容有多多可想而知…

但如果你真的想要靠這個吃飯。那麼…還是好好學吧…

雖然說:人類沒有任何考試的龐雜可以超越司考。15門學科,358萬字的教材,290多個法律法規司法解釋,220萬字150萬字的真題,700多萬字的基礎閱讀材料這個量早已超越了人類的記憶極限。

但大概算了一下,其實司考範圍的法律也沒多少嘛…

不就《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物權法》《債權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擔保法》《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保險法》《證券法》《票據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中外合資、合作法》《海商法》《破產法》《商業銀行法》《金融法》《房地產法》《土地管理法》《環境保護法》《勞動合同法》《勞動法》《社會保障法》《稅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強製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產品責任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審計法》《反傾銷法》《憲法》《立法法》《選舉法》《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公務員法》《法官法》《國務院組織法》 《檢察官法》《律師法》《公證員法》《人民調解法》《仲裁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行政複議法》《治安管理法》《出入境管理法》而已嘛!

ㄟ( ▔, ▔ )ㄏ

而這麼多法,只是法律從業的入門…

所以…

有一個學法律的女朋友,

有一個律政俏佳人陪在身邊,

我驕傲

但話說回來,正如@沈志興所說,法學學到最後,是一種信仰。兩年多下來,學到的法律條文什麼的我已經基本還給了老師,但法律的意識還在腦中,老師對我們說:「就算所有人都不再相信這個世界是美好的,你們也要相信,因為你們代表的,是這個國家的底線」的諄諄教誨還在耳邊,勇於承擔責任的擔當,沒有隨著長大而消逝,而是依舊在。


求大家了,別嚇這些高中生了,好不容易有個對法學感興趣的。

聽問題感覺應該是個高中生,那就恬不知恥的以一個過來人的身份說幾句吧,話無對錯,聽否在您。

沒錯,法學是要學很多法律。前面一些答案相信已經把你嚇到了。但,哪一個學科不是呢?誰大學四年畢業時不是一堆一堆書的扔呢?

法學就是一門學科,與其他無異。既然感興趣又何懼學的東西多呢?不感興趣勸你趁早打消此念。

因為,法學不止是一門學科。學法學是要有情懷的,是要有使命感的。雖然它最後也不過是一個職業,但很多時候,真的會考驗一個人的良心。

如果前面那些答案算嚇,那我不妨再嚇你一嚇。不止那些書,遠不止。除那些之外,你還要去讀亞里士多德、讀貝卡利亞、讀卡多佐、讀王澤鑒、讀趙秉志……

如果大學想混,其實法學也可以混。但如果想學,法學不會太容易。因為難,所以迷人。


顯然法律和法學是不同的,一般而言,法學專業要以法理為基礎,所以大一的課程一般都是法學理論和法制史這種,然後而具體的部門法實際上不怎麼會上,主修課都是大方向的,選修課會有一些部門法,但是你見到的常見法律,比如婚姻法,合同法,一般法學院是不上的,都是針對非法學專業才給上的,比如我們上的就是婚姻法法理的探討之類的。

法學更多的是一種思路,法律是實踐的內容。

不過等你真的學了,你會發現,法學其實是一種信仰。


廢話,學廚師也要會做很多菜啊


提到法學,相信想接觸的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要背很多法條。若是聽過號稱「天下第一考」司法考試的威名,更是會被相關資料嚇蒙了圈。

作為一枚法律從業人員,雖然已經脫離了大學浩瀚的法學書海,依然每天需要面對很多法律事務,查詢很多法律條文,參考很多法律資料,而後才能確保自己t比較法院或者當事人的東西沒有法律錯誤。對於這門學科,只能說,你永遠都學不完。

但我認為,這絕非法學這門學科特有的特點。我覺得你要是真心想學好某個領域的東西,那個領域裡面的東西都是需要你終身學習的。哪怕只是一枚繡花針,你要想深入了解,你也可以從它的產生背景、材質用料、鑄造工藝、運用方法、適用人群、改造方案等等這些方面入手,這些引申的資料永遠學不完。但是,如果你只是想如一般人那樣了解,那麼,你只需要它可以用來縫補就可以了。

法學這門學科是這樣,任何一門學科也是這樣。你有興趣深入學習,所有有關的法律資料你自然想要去學。如果你只想稍作了解,其實要學的東西也不見得很多。


看到題目沒有限定是在中國,我來介紹一下美國法學院法律博士(J.D.)項目的課程安排。

只要是獲得全美律師協會(ABA)認證的法學院,第一年都會有一下幾門必修課程:

憲法,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侵權責任法,刑法,物權法以及法律寫作。

這幾門課程,構成了美國法律學系的基礎。

憲法無所不在。例如,刑事訴訟中,從是否應當做出死亡判決這樣的生死大事(涉及第八修正案),到是否允許一名證人作證這樣的程序問題(涉及第六修正案),都是憲法問題。憲法課有一些看上去「雞毛蒜皮」的案例,例如某市政府能否強制要求本市出售的牛奶必須經過巴氏殺菌,例如聯邦政府能否將財政撥款額度與各州執行飲酒年齡限制的嚴格程度掛鉤。經過一學期熏陶,很多法學院同學形成了一種直覺--只要是涉及到公權力,那就一定會涉及到憲法問題。

合同法構成了民商法的基礎。正如羅納德科斯說的那樣,公司就是一種交易的機制,哪一個商業帝國不是靠一次次的交易所構建的呢?合同法,講的就是如何確保每一次的交易能夠按照當事人的意願進行。合同是基於人與人之間的共識,然而人是會犯錯誤的,會有誤解,也可能有欺詐和脅迫。這門課的案例中,有的在討論什麼叫「雞「 (買家想要買小母雞,賣家發來了老母雞),有的在討論什麼叫「偷竊」(保險公司在條款上用小字聲稱「沒有破壞防盜設施的就不叫偷竊」)。這些問題看似無厘頭,但所涉及的合同條款解釋問題卻是商業活動離不開的。

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其實都服務於同一個目的:保護「我的」東西。物權法研究的是如何保護我的財產:別人開山採石,爆炸聲嚇死了我養的貂,我能不能得到賠償?別人偷走了我的畫,幾經輾轉,畫作又被不知情的買家拍得,我能不能要求完璧歸趙?別人蓋房子,牆砌進了我家土地一尺,我能不能要求對方拆掉?這是物權法上保護個人財產權的問題。 而侵權責任法的保護則更為廣泛,涉及生命權,健康權,名譽權等方面,但其本質是相似的:在這個浩渺宇宙中,划下「我」所佔據的一塊地盤。這塊地盤不是指具體的土地,也不限於財產,而是指屬於「我」的權利。物權法和侵權責任法,都是研究如何保護這渺小卻神聖的一畝三分自留地。

刑法被稱為「最不幸的法律」。刑法所能保護的,很多時候並不是受害者本人--正義對於受害者來說,已經遲到了。刑法也是殘忍的法律,要靠剝奪人的自由甚至生命來實現,要靠國家的武裝力量來背書。說道武裝力量,「武」這個字拆開來就是「止戈」,是制止暴力,而如何實現有限度的以暴制暴正是刑法所關心的問題。

民事訴訟法,簡單說來就是教人如何打官司。學法律,程序和實體都要重視,脫離了合法程序,再有膀子傻力氣也沒用。例如,一個應該起訴到聯邦法院的案件,如果起訴到州法院,還沒摸到法庭大門就會被駁回;再有利的證據,再必勝的主張,如果忽視了證據開示規則和訴訟時效,也毫無用武之地。有的時候,程序本身就有一種力量,巧妙利用集團訴訟,可以聯合眾多個體消費者,在與大公司對壘時獲得足夠的籌碼;善用管轄權方面的規則,可以有技巧地為客戶選擇更加適合進行訴訟的州。這都是程序法能夠決定勝敗的地方。

最後是法律寫作。這門課可能是比較「美國特色」的了,而內容一點都不神秘,律師每天寫什麼,課上就練什麼。從和客戶的郵件往來,到提交給法官的書面辯論,都有從業律師參與授課,手把手教怎麼寫。印象很深刻的是,有次我在模擬給客戶寫的郵件中寫到「XX對你的誹謗言論...」 被老師建議修改為「XX在法律上可能構成誹謗的言論」,就這一個細節上的改動,意思就完全不一樣了,在實踐中可能導致的後果也迥然不同。夾帶一句私貨:這種咬文嚼字的訓練,在國內的法學院很少能見到。我認識的一些國內法律從業者常常抱怨說剛招來的應屆生不會文書寫作,這和課程設置也許有一定關係。

在法律博士(J.D.)項目的第二和第三年,學生選擇課程的自由度就更大了。雖然很多學校會劃分所謂的「專業」(concentration),但一般不會限制選修專業課組外的課程。

以我們學校為例,共有商法,民事訴訟,刑法,環境與資源法,家庭法,健康法,人權法,移民法,知識產權法,國際法和勞動法專業,在畢業前任何時間點只要修滿了專業要求的學分就可以獲得專業認證,並沒有一定的課程表安排。

目前我正走在商法與刑法雙修的道路上,主要學的相關課程有刑事訴訟程序,證據法,公司法,破產法,反壟斷法,金融監管等,也出於興趣選了一門關於死刑的研討課。

而這只是法學院眾多技能樹中的一條分支罷了。


謝邀~ 先佔著,我去找找這幾年的課表,你就一目了然了。本科是在一政法院校,讀研是在一綜合性大學,供參考。本科期間的課表都找不到了,以前的學校系統也登錄不了了(有點憂傷)。這是讀研時候的課表,圖一是研一上學期,圖二研一下學期,研二沒課。


現在大學法學專業一般都是大法學,有的學校即使有細分但課程安排與普通法學專業基本相同,也就是基本的民法,刑法,行政法,訴訟法,三國勞動等等都要學,只有研究生階段才具體細分,主攻一個相對具體的專業,比如民商法,課程基本就是總論,合同,婚姻,繼承,侵權等。


作為一個學法八年的女博士我想我可以回答一下這個問題。樓上朋友掛出來了本科和研究生的課表,博士課表不用掛,這學期就兩門:博導集體指導課和法學方法論。題主問法學是不是要學很多法,就好比是問當作家要不要認識很多字一樣。當然這個比喻並不十分恰當,並不是所有學法的都想當法學家。所以這個問題的答案變得顯而易見:如果你想當一個作家,那麼多認識字肯定沒壞處;如果你只想滿足日常生活,3500常用字足矣。法學家也不過是某個部門法領域或者某個問題的專家,其他領域大概也就是 3500常用字水平。

以上。


目前法學本科和法碩需要學習的科目,囊括了幾乎所有的法律(此處指從行政法角度劃分的法律,即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還有部分是研究法學的基本課程,如法律邏輯學以及法律英語。以及部分實務課程,法律文書。

從法學碩士開始往上學習,你的學習專業範圍會逐步縮小,基本科目之間開始劃分出來。例如你主攻民事或是刑事,你選擇的部分是你的學習核心,但核心之外還會囊括了其他類型的法律,因為這部分是相互聯繫的,難以割裂。

(法碩分法學和非法學的,課程和法學本科課程類似,且更加偏向實務。法律研究生又是另一類,和一般的研究生類似,偏重研究方向)


學法律的,以後當個律師!

咱們學法學的,以後可是要當法師的!


怒答一波

因為轉專業

所以

這個學期

以上


有幸學法學,不幸學法學。

如果你本身對這個專業感興趣的話,也願意付出的話,學起來其實也挺快樂的。因為有意思的事還是蠻多的。

不幸的是,除了「司考」,還有各種挑戰等著你,也就是說這個專業對綜合能力要求很高。

我目前屬於被虐階段。光是期末考看書看的腦闊疼真的。

關於那些沒有開的課:我們債法老師經常說,我覺得應該給你們開一門邏輯學。學法律的人還是應該了解下的。然後有同學小聲說:其實別的學校有的,只是我們學校沒開這門課。QAQ 然後我們老師就開始了他的一系列設想balabala

金融法老師說,我上學那時候有一門課是刑事偵察,學過筆跡鑒定,那個很厲害的,你們現在都沒有這種課啦。過了一會兒,看簽到表。誒,XX跟XXX這兩個人的簽名怎麼是同一個人簽的,XXX你帶紙筆上來,請你迅速地寫出你的名字。噢,確實是你hhhh

我這五個學期的課表

答完題繼續看國際公法(?-? )


按照教育部的專業分類規定,似乎2000年以後就取消了本科階段法學專業的分類(2000年以前是分的,分法學、經濟法、國際經濟法三個專業,懂的同學一看就知道這是多麼操蛋的分類),即法學本科生只有一個專業,就是法學,所以你說的刑法專業,實際中並不存在,至少畢業證和學位證上專業一欄肯定是「法學」。

但是,有很多法學院系會有方向選擇,尤其各大政法院校,但這也只是方向選擇而已。在課程設置上,如我校即將所有專業課分為三種:

1、必修:即教育部規定的專業必修課,包括法理學、憲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商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經濟法、知識產權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中國法制史

2、指選:這就是劃定專業方向,並指定每個方向必須完成哪些課程,一般都是很重要的課程,如民商法方向會有合同法、公司法、婚姻法等,刑法方向會有犯罪學、刑事偵查學、外國刑法學等

3、任選:就是不限專業方向,都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去選修的專業課程,也不作為指定方向的必須課程,比如法律思想史、財稅法、立法學等。


從大一到大四依次是。

法理學 憲法學

中國法制史 經濟法學

刑法總論 民法總論

刑法分論 民法分論

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 行政法 行政訴訟法

國際公法 國際私法 國際經濟法(俗稱三國法)

知識產權法 商法 環境法

以上都是必學,其他的可以選學

合同法 婚姻法 物權法 競爭法 污染防治法

公司法 保險法 票據法 破產法 侵權責任法

能源法 勞動法 金融法 專利法 社會保障法

等等,各地學校不同,可能有區別

然而學這麼多並沒有什麼用,沒有一個人能成為全能通。

進監獄學習監獄法。學習你是誰?這是什麼地方?你到這裡幹什麼?三句真言。

到窗口要學稅法、行政許可法等;

到城管執法部門要學行政強製法、行政處罰法等;

學無止盡,能通過司考的都值得被尊敬。


這些人說的都比較嚇人,其實只要你入坑了,然後按部就班的學,內容真的不是很多,學習強度也是遠小於高三的(當然,你要是如饑似渴的去汲取課外知識,閱讀大量法學著作,培養豐富的法學素養,那就另當別論了),至於天下第一考,跟個班,努把力,自學的話半年時間足矣~(報個加強班,可以更快~)

今年低分飄過司考,覺得內容不是很多,有個計劃不斷去堅持就好,學習不難,難的是學以致用~


現在是凌晨一點零七分,考前法學複習狗來簽個到。我現在只想撕書。我能怎麼辦,我也很絕望啊


有法學16門核心課程之說。16門課程是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制史、刑法、民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經濟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環境法與資源保護法、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就是說這些課程是每一個法學本科院校的學生都要學習的。以我們學校(不是啥好學校)為例,法學院有倆專業:法學和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專業的同學在知識產權方面會學的深一點,相應的他們在其他和他們專業聯繫不太大的課程上就不需要投入的那麼多。但是剛剛那16門核心課程還是要上的。比如法學專業的同學要必修人權法、婚姻法,他們就不需要必修。所以他們最後考起司法考試來有點吃虧。


高考不是也要考 語、數、英、理、化、生、史、地、政?國內本科階段法學教育還是要全面學習各主要部門法,「部門法」概念請自行百度。法理學、法制史也是必須的哦,法律邏輯、法律英語一般也要學。至於學習的順序,各個高校大不相同。有的先學法理,有的先學部門法;有的先學實體法,有的先學程序法。就這樣。到研究生階段,會就某一部門法甚至更細分的領域進行深度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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