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為什麼不讓犯人睡著了再注射或者槍決?

有效防止犯人的緊張感,也不用擔心犯人臨刑前反抗,重要的是超人道!然而現在的死刑注射只要3分鐘,第一針聽說是讓人失去感覺但是還是可以說話的,然而不能等人家睡半小時再注射後面的嗎!!


每次我看到這些問題,都想,能把你們的同情心分一半給受害人,就好了。。。


那我就一個問題,死刑犯在作案時能不能讓受害人安樂死呢?

大家都安安靜靜無痛死亡多好啊,是嗎?


瀉藥

這樣的話,殺人犯如何能體驗到自己給他人帶來的痛苦呢?太不公平了吧。

讓死刑犯直面自己的命運,也是一種層次上的尊重吧。


以德報怨 何以報德

你讓被殺的人情何以堪?誰給他們一個人道?


多為被輪姦 被虐殺 死後還被分屍的受害者想想吧!那些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我認為槍斃都便宜他們。


死刑有三種基本意義:懲罰罪錯,威懾犯罪,凈化基因。

先睡後死的話,後兩條不受影響,但第一條無法實現 —— 懲罰是施予痛苦,而非逃避痛苦。


知道睡著了就會死,你能睡著?要吃安眠藥的話,還不如直接注射死刑藥物呢。


死刑本來就是最嚴厲的懲罰,姑且不談受害者的感受,單結合實際:

等死刑犯睡著無非兩種睡著方式

1.自然睡眠

2.人工麻醉

1.宣判死刑以後,執行死刑首先不可能說等你犯人睡著了在監獄裡直接給你來一槍或者來一針吧?至少要到邢場,犯人聽到宣判死刑然後睡不著呢?執法人員就要一直陪在身邊等?如果好幾天沒睡著是不是要輪流換執法人員24小時等犯人睡著了再執行?顯然這是不可能的,因為這是一種極其低效率的行為,浪費執法人員的時間,也增加死刑犯本身的心理負擔。

2.人工麻醉無非藥物麻醉,那麼何必浪費藥物先麻醉再注射死亡呢?這不是多此一舉嗎?

況且因為是死刑犯大多罪大惡極,更加不會因此浪費這個人力物力,等死刑犯睡著了再執行,所以這種等犯人睡著再執行就是童話一般的幻想,不可能應用在死刑執行上的。


然後劊子手也睡著了。。。於是犯人跑了。。。


一注射死刑犯吧


能被判死刑的就沒什麼好同情的。犯了罪還能舒服的死去。誰還怕。


你以為不是睡著的?!注射兩針,第一針麻醉,第二針毒藥


因為死刑首先是刑罰,睡著了就減弱了死刑的威懾力,對死刑沒有了畏懼,那不是更助長犯罪?


換成你,你睡得著嗎?


看了許多答案,我想問,執行死刑的意義是什麼,被執行死刑的犯罪人即使罪大惡極,該不該保護他應有的權利,假如他真的對被害者進行了慘不忍睹的加害,難道我們也要這樣對他嗎?不應該一視同仁公正審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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