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後發現癌細胞包裹動脈中止了手術,醫生有責任嗎?
01-04
直腸癌的手術,做完一系列檢查後做了手術,卻因為這個原因中止了手術,現在病人狀態更差還不如術前,手術費還要交,醫院和醫生承擔責任嗎?是否應該得到賠償?能不能打官司?
-_-||開腹了發現不適合手術還非得做完這個手術才是真的對患者不負責任。
題主,我們是在一起和病魔作鬥爭,不是我們彼此之間在作鬥爭。
一般術前談話都會說的很清楚,常規都會提到這種情況開刀風險太大不得不停止手術。沒有任何一個醫生可以保證絕對能處理好這種情況
通常術前談話都會提到可能導致手術失敗的各種情況、終止手術的可能性、擴大手術的可能性,術後病情變化的可能性。就你提供的情況來說,如果當時手術進行下去,很可能會導致術中大出血,甚至危及生命,那可就是醫療事故了。當然,是不是其他醫師上台存在完成手術的可能性,難以估計。如果存在異議,可以諮詢律師的意見和院方交涉,但從你提供的信息看,其中不存在責任問題。再有,既然手術沒有完成,收取的費用和完成手術的費用是完全不同的,比如,你的賬單中大概不會有「吻合器」,這個東西通常自費,而且很貴。
如果家裡經濟實在困難,治療效果又不理想,也可以和院方協商減免部分費用的可能性,或者分期付款的可能性。當然,這和責任問題無關。
一般不能,除非是有證據表明醫生有重大錯誤或疏漏。比如術前檢查已經明確提示有動脈侵犯、無法根治,而醫生沒有注意到(這種情況很少,因為手術前肯定要把檢查看一遍);或者醫生術前沒有跟你們說手術可能會失敗,手術知情同意書也沒有寫(這種情況也非常少見,一般這種大手術都會談到手術失敗、手術無法完成的情況)。比較多見的情況,就是術前的CT等檢查沒有提示有遠處轉移,、沒有提示有動脈包繞,然而CT檢查相當於拍照片(密度成相),照片是有一定解析度的,有些病變就是看不出來,這是目前科學水平的限制,誰也沒辦法。不管醫院規模多麼高大,不管醫生水平多麼高超,不管醫療設備多麼先進,這種影像學的漏診和誤診只能減少,無法消除,這句話放之四海而皆準。我們的普外科在全國都能排上名號,但類似的事情也不罕見。我有個師兄,他女朋友的外公因為肝佔位入住我們科。因為是女朋友的至親,所以師兄很上心,各種術前檢查巨細無遺,B超、增強CT、增強MRI還有PET-CT都做了,還反覆讓各大專家教授(包括院士)閱片會診,結論都是肝癌,沒有轉移和侵犯,手術可以做。然而手術當天,打開肚子,才發現腹壁、大網膜和腸系膜上有很多芝麻粒、小米粒大小的轉移灶,已經廣泛轉移,手術沒有意義,直接把肚子關上了。所以,再強調一下結論,除非有證據表明醫生有重大過錯導致手術失敗,否則科學局限導致的不良後果不構成醫療事故,醫院和醫生不承擔責任,也無需賠償。
最後,我要引用某知友的一句話「醫學這幫人,搞基礎的信科學,搞預防的信統計,而搞臨床的,信命」。
瞧見沒?這醫療事故的影子都沒有,醫療剛剛開了頭就準備打官司要錢了
術前談話已經談過了的,so,好像沒機會打官司···
法律問題問律師,最終還得問法官。
千萬不要去問醫生,更不要去問網友。父母都為醫生,對醫生絕對好感。
看了一堆評論,就那幾個律師寫的感覺合乎情理,其他大多都是一上來就批判題主,甚至還有個醫生拿以後不敢給病人寫報告做以諷刺,題主做錯什麼了,難道他直接去醫鬧了嗎?他有說這一定是醫生的問題?他只是來諮詢一下,人家覺得不對勁諮詢一下也有錯了?盲目的完全相信別人就對了?你當人家傻?有法律意識知道維權也錯了?還有的人高高在上的諷刺說題主還有救,你哪裡來的優越感?某些人真是可笑!如果癌細胞是醫生做手術的時候裹上去的就有
這事很麻煩。就從常識上來說,你也不能因為醫生不夠牛逼,或者醫生判斷準確率沒有達到100%,來認定醫生有錯。大家都有工作,誰也不能保證自己每天做的每件工作都是100%完美的。得有主觀惡意或主觀疏忽,才能算錯,對吧。所以得看醫生是否犯下可避免的錯誤,這就非專業機構判斷不可了。實際點嘛,還是先從諮詢這方面的律師起吧。
你那病長成那樣是醫生的責任?
就連膽結石術前談話都會告訴你可能腔鏡做不成要中途轉開腹,開腹發現癌變或者其他情況可能做不成要合腹。癌症切除術前能不給你說?
我想你應該還隱瞞了信息,如果按你所說完善一系列術前檢查,主管醫生術前談話應該會告知有這種風險,術前談話簽字也應該有這一條。既然想在知乎上諮詢,為什麼不列出所有相關信息呢?
作為影像醫生也壓力山大,再下去我們報告都不敢寫了,病人自閱吧,反正從來沒收過診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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