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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女方出房子的可能性有多大?


還是有的,比如我。前提是我老公自己也有房有車啊。沒房沒車的男生,畢業之後我基本接觸不到了,偶爾接觸到了我也不考慮。大學時和一窮二白的男生談過戀愛,經濟條件差太多,在一起太累了。純愛婚姻固然美好,但純愛+門當戶對豈不是更美好?我跟我老公就是自由戀愛。

當然我出的房子是我婚前財產,全款的。老公婚前貸款買的房子賣掉(因為房子無論面積、地段、配套都沒我買的好),然後出錢裝修婚房。裝修也是他操心他跑腿,我只負責提需求提意見。因為我不能又出了房子又幫他還貸款是吧,也不能又出房子又出裝修是吧。為了防止出現裝修吵架影響感情的情況,房子裝好了再跟他領證。

哦,對了,房子跟我爸媽在一個小區,我不接婆婆過來住。裝修時也不考慮婆婆過來住這項需求。婆婆家房子小,我也不會去婆婆家住。

車子我們兩本來就有車,我倆對自己的車都挺滿意,所以誰也別再買了,再買也沒地方停車了。

生孩子當然是跟男方姓啦,婚前就說清楚了的。生2個也都跟老公姓。兩個孩子不同姓,感覺像是離異家庭。

當然不包生兒子啦,婚前也跟婆婆特別講明啦。婆婆也很開明,表示性別完全沒問題,生一個生兩個她都歡迎。

我覺得婚房嘛,誰有實力誰買,誰出錢算誰的,一起出錢就算2個人的。不出錢當然可以結婚,但一分錢不出還要加名字的,那叫拎逼入住、拎屌入住。


女方可以出婚房,但多數都是婚前財產。我家剛剛賣了一套房子,簽約價格98萬,簽約的時候,買方是未婚的女方全款購入,一周內走手續,女方的男朋友想出20萬,加名,女方家不同意,男朋友又提出雙方都出20萬首付,其餘的貸款,女方家還是不同意,覺得自己能全款買,為什麼要讓女孩背貸款?雙方拉鋸戰一個月後,打得雞飛狗跳,幾天一個電話告訴我們計劃有變,最後女方全款買入。女方家寧可賠償我們賣方延遲合約的錢,也要自己全款買入。


我是女生,北京2套房,結婚出房子沒問題呀。但有2個前提:

1,你得讓我喜歡並有能力養家;

2,你得出點兒什麼差不多讓我心理平衡了(比如車,比如裝修等等)


不理解為什麼有人(男女皆是)那麼在乎房子,房子?

沒房子就不結婚啊~

那到底是跟房子過日子,還是跟人過啊?

…………

好吧,好吧,我不能以我的觀點去要求別人。

經驗告訴我,95%的我不理解的情況,別人會覺得正常。

我要回到我的世界去,不和你們這些人類玩了。……心塞(′-ω?`)


瀉藥不知道你是男是女,暫且考慮你是男的吧。

如果你家有錢不出,等著女方出房子結婚,然後自己的錢攢著,我能說你們全家人都很雞賊嗎?想著拎屌入住?就這樣還有臉出來問這個問題?

如果你家沒錢,好,這是很多農村家庭或者城市貧苦家庭出身男子的現狀,沒辦法,人可以教育自己的子女努力奮鬥,可以指望自己的子女努力攢錢,可以對子女打罵欺壓,卻不能夠逆向指責父母,沒辦法傳統文化如此,並且很多沒有能力買房的家庭也不是因為好吃懶做導致的。家裡沒有錢只能靠自己了,如果是在讀,那就努力讀書,如果是工作那就踏踏實實工作好好掙錢,平時節儉生活,減少不必要的開支。家庭條件不好,自己工作不努力,又花錢大手大腳,攢不住錢,肯定買不起房子啊,然後天天等著有個妹子出房子然後提屌入住結婚,你得是有多窩囊?還有臉跑這裡逼逼叨叨。


坐標北京,有房無貸,裝修傢具家電齊全,缺一男人。


你手裡有什麼,才是談判的關鍵。


有房。全款無貸。願意與未來的老公共同分享。不會因此覺得未來老公低我一頭。

但拒絕『房本加男方姓名』『有孩子後,必須將房子過戶到孩子名下』『必須騰出一間作為男方父母/親戚 探親住處』等類似不合理要求。

說白了你沒房子沒關係。但是別貪心。

熟人略多,匿了。


夫妻雙方之事,相來都是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充分溝通,然後根據具體情況之後再做決議。家家都有不同的情況,無法統一而論,如果在這件事上,你們都無法達成比較好共識,估計今後的婚姻生活會一團糟,這婚還是不結了吧。


看和男方的感情關係吧,就我個人意願來說,出房子也不是不可能,但要我跟男方情投意合,他的確無法出房子的條件下才會單方面出房子


我跟我老公算是這個情況。

我們談了七年戀愛,從學生時代一路走過來的

他家窮,差不多算是個孤兒吧

我爸媽婚後借了我們二百萬,我們又添了點六成首付吧……

基本全是我們家出錢了

寫了我們兩個人的名

餘下的貸款,一塊還

我老公沒想過這些,我提議的。

他老宅拆遷了,換的房子也差不多能賣個一二百萬吧,不過我們住不著。留著以後養老吧……


可能性挺大。

這有啥問題,要是我未來女婿清北博士畢業人品好長得帥出身三線城市知識分子家庭,買不了一線城市的房子我也能接受。


看倆人的感情還有女方父母對女婿的要求唄…如果男方父母真的不是由於好吃懶做而買不起房子的,女方父母有能力的情況下,出一套房子給小兩口結婚也無可厚非。還是那句話,男方全款房,女方也別要求加名;反之也一樣。當然了,如果全款方自願想雙方共有另當別論了就。但是這個社會咋說呢,大部分還是都男方準備房子的,男方家裡有條件不準備和沒條件買不起是倆概念。三觀不合的兩家,還是不要硬往一塊湊合了~害人害己。


這個沒啥可能性不可能性的吧。對方家庭條件允許,出錢共同買的大有人在,不過全款出的話一般兩種情況,一女方家庭超有錢,二,男方家裡很窮。


跟男方入贅概率差不多


這就要看你有哪些強項以及長項了。


看她家境和有多喜歡你。


這個,看你手上的籌碼


我跟前夫結婚就是我出房出裝修傢具,前夫提屌入住還特么不要臉的BB房子這不好那不好的所以變成前夫了。


不管男女,

誰出錢寫誰名,

出多少錢就佔多少份額,

男方全款房女方別非要加名,女方全款房男方也別非要加名,

要加名也可以,出資補給對方家就行了,

領證結婚後,裝錢修共同出,房貸錢共同還,

就醬!不知道有啥好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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