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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需要建立「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

聯席會議重點圍繞金融監管開展工作,不改變現行金融監管體制,不替代、不削弱有關部門現行職責分工,不替代國務院決策,重大事項按程序報國務院。聯席會議通過季度例會或臨時會議等方式開展工作,落實國務院交辦事項,履行工作職責。聯席會議建立簡報制度,及時彙報、通報金融監管協調信息和工作進展情況。

人民銀行要切實發揮好牽頭作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成員單位要積极參加,相互支持,加強溝通配合,形成合力,確保聯席會議制度有效運轉。

http://www.gov.cn/zwgk/2013-08/20/content_2470225.htm

「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國務院有關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工作。」,為什麼需要建立這樣的一個制度?其意義在哪?


聯席會議制度,各級政府在認為必要時,都會建立,在某些需要加強的工作方面,有互通情況,互相配合、協商處理問題的作用。聯席會議制度形式本身,不是新鮮事。

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之間,一般不具有上下級領導關係,但在各司其職時,相互之間會有影響。有些重要的工作,需要相互配合,才能有效進行。

通常在某一個方面的問題複雜,牽涉面大時,就會採用聯席會議的方式,來通氣協商,互相配合處理。

這樣的會,有的會定期舉行,有的不定期。就某些工作內容設立的聯席會議制度,常常具有階段性。

聯席會議本身不是一種權力形式,不是一個機構,所以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但會形成會議紀要,會產生簡報,以立此存照。由於參加者都具有行政職能,協商的結果,各部門會按協商的意見去辦。

協商中出現有難點的重要事項時,可以形成報告上報,供上級決策參考,上級覺得有必要,可以行文,或在更大範圍內予以安排部署,或打招呼。

這次經國務院同意設立的聯席會議制度,叫「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由央行召集牽頭,成員單位有: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均為具有金融管理職能的部門。必要時可邀請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參加。其所以必要時還邀請發改委、財政部參加,是金融方面的作為,和國家宏觀調控以及財政收入方面 息息相關。許多重要行業和項目的背後,有發改委的審批、財政的投入和銀行的貸款綜合作用等。

當前金融方面,涉及的問題很多,很複雜。 其所以設立聯席會制度,說明國家將這方面的問題和作為看得很重。從文件規定明確的下面六個方面的職責和任務就可以看出:

(一)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政策之間的協調;

(二)金融監管政策、法律法規之間的協調;

(三)維護金融穩定和防範化解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協調;

(四)交叉性金融產品、跨市場金融創新的協調;

(五)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的協調;

(六)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以上供參考。


這是個很有趣的話題,我可以補充一個關於證監會和銀行間市場的案例。

我國證券法規定,證監會是公司債券唯一的主管單位。

基於這樣的法律壟斷性授權,證監會一直對公司債實施嚴格的行政審批制度。想要發行公司債嗎?沒問題,你需要準備一大堆申請材料報送給證監會,然後證監會會一條一條的、巨細靡遺的審核。這樣的審核是有價值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債券的質量,保護投資者。但是同時缺陷也是巨大的,證監會緩慢、複雜、低效率的審核節奏,極大的延緩了企業發債融資的速度,一些本來希望借債的企業也因為高昂的審核成本喪失了融資興趣,對債券市場有很大的負面影響。

在證監會的管轄下,公司債比較正常的、緩慢的發展著。

直到它遇到一個強勁的對手。

2005年,在證監會管不到的銀行間市場,誕生了一個叫做短期融資券的東西。

短期融資券由企業發行,賣給銀行;銀行出錢買下來,購買的錢就交給企業去使用,企業按期歸還利息,到期歸還本金;與此同時銀行可以把自己買到的這種短期融資券送入銀行間市場去轉讓、流通交易。熟悉金融的人應該能看懂,短期融資券不叫債券,但其實很像債券。

短期融資券最早由央行管理,央行出於市場化的理念,自發放棄了很大一部分審批許可權。企業想要發行短期融資券,只要提交一些比較簡單的註冊材料,形式上符合要求,央行就允許註冊,然後發行、定價、銷售、交易等絕大部分環節交給市場去完成。

短期融資券的註冊機制和證監會對公司債的審批機制有天壤之別。最明顯的一點就是,短期融資券的註冊速度快,僅需要20天左右,大部分正常的申請都不會拒絕;而公司債審核需要好幾個月,審核的標準也比較嚴格。對於急需用錢的企業來說,幾個月的時間耗費、過高的審核風險完全可以殺死一個項目,顯然短期融資券對企業有利得多。

後來短期融資券轉交給「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管理,協會繼承了央行市場化、少干預、少審批的理念,進一步開發了中期票據等(同樣不叫做債券,但也很像債券)金融產品。在協會繼續主導下,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迅速發展起來。

為了更形象的說明迅速發展兩個字的含義:

2008年中期票據推出,僅僅頭一批就完成發行390億元。到2008年12月,中期票據發行量達到560億元。而在證監會那邊,公司債券全年發行量僅僅300億元。中期票據發一批,超過公司債發一年。

在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迅速崛起之後,企業嘗到了「不審核」的甜頭,就再也不願意把寶貴的市場時間耗費在審核中,因此也很少有企業去申請發行公司債券。沒有人申請發行,公司債這個「法定產品」就逐漸被邊緣化了。

四年之後的2012年,公司債發行規模達到了2600億元,比2011年增長了200%。你可能感覺挺多,但這個數字不及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當年發行額的十分之一,後兩者的發行金額是2.7萬億元。

為了儘可能的扳回一城,證監會在2013年極大的簡化了公司債券的審批流程和內容,提升了審批速度。經過改革,公司債券的審核周期縮短至一個月,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相差無幾,提升了企業融資的便利性。

然而時過境遷,主流戰場如今已經被「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牢牢佔據,證監會再改革也無法挽回大勢。公司債是法定的正規產品,卻十分意外的滑落為邊緣角色,2005年到2013年成了證監會管理下的公司債失去的8年。

特別令人唏噓的是,2013年的改革證明,證監會如果提高效率的話審核時間完全可以控制在一個月之內,也即是說,早期審核公司債的時候花費的好幾個月時間,大部分都浪費掉了。證監會浪費企業的時間,企業就去投奔銀行間市場,最後竟然改變了整個市場格局。

一個沒有法定監管權、完全依靠市場化理念運作的協會,將中國債券市場辦得有聲有色、興旺發達——讓投資者掙了錢,讓企業融了資,促進了金融和經濟發展,從各方面看都是成功的。而擁有法定監管許可權的證監會,卻把自己的領域管成一灘死水。

政府機構是提供服務、輸出制度的,不同機構提供的不同服務和制度(以及背後的理念)相互之間也在鮮活的競爭。

@南區熊貓 已經介紹了金融監管的「部際」需要合作的關係。

實際上「部際」之間的金融監管還存在一定程度的競爭。

這有助於理解「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的必要性。


@周曉農 先生介紹得很清楚了。我就是瞎說兩句啊。

幾個會和人行都是正部級單位,雖然理論上央媽制訂政策並且統管一切,但在監管方面和幾個會的配合併不好。比如以前查融資平台的時候,在平台的認定上,人行一個口徑、銀監一個口徑、財政一個口徑,名單就差別很多。

這種割裂的監管狀態下去調查如今槍口上的影子銀行肯定不好使,因為影子銀行業務是跨界的,通道涉及信託、券商,還有一些基金和保險公司,貿易項下的會涉及外管局,項目的會涉及發改委和財政部,大家坐在一起會方便拼出全貌呀。至於「為什麼」,文里說得很清楚了,加強金融監管嘛。只是效果目前無法判斷?


大金融部「難產」下的妥協方案。

那些年,我們曾經建立的涉及金融的部級聯席會議:

1、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2004年建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務院辦公廳、外交部、公安部、安全部、監察部(預防腐敗局)、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法制辦、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解放軍總參謀部。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2、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2007年成立):銀監會牽頭,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監察部、財政部、建設部、農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林業局、法制辦、新聞辦、證監會、保監會,以及邀請中央宣傳部、高法院、高檢院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複

3、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2007年成立,2012年調整):中央紀委、中央宣傳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辦、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衛生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知識產權局、預防腐敗局、法制辦、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公務員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外匯局、高法院、高檢院共35個部門和單位組成,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為牽頭單位。國務院關於同意調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職責和成員單位的批複

4、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際聯席會議(2009年成立):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法制辦、銀監會組成,銀監會為牽頭單位。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複

5、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2012年成立):由證監會牽頭,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監察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人民銀行、國資委、工商總局、廣電總局、林業局、知識產權局、法制辦、銀監會、保監會,以及中央宣傳部、高法院、高檢院等有關單位參加。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複

那些年,美國建立的Financial Stability Oversight CouncilHome(金融穩定監督委員會,2010年成立),成員包括:Board of Governor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Federal Housing Finance Agency、National Credit Union Administration、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Treasury Department、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

說一下我覺得比較合適的金融監管模式(主要是參考台灣金管模式):

一,中央:三會合併成立金融部(該部應定性為國務院組成部門,而不是現在三會的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因為三會承擔了大量的行政審批工作),原三會可以成為國家部委管理的國家局。地方:各地金融辦+銀證保三局成立各地金融局,將小貸公司、交易所等原來監管盲區納入統一監管範圍。行政審批權可適度下放或採取行業協會自律模式。人行應定位在中央銀行層面,不再介入具體監管事宜,外管局可以隨著匯率管制的開放逐漸過渡為人行的一個司級部門。二、允許金融控股集團公司,並立法規範。成立金融國資委,將原財政部金融司劃入金融國資委,由其承擔對國有金融資產的監管。各地財政局也將所屬金融資產劃歸國資委或國有企業,真正做到政商分離。


謝@Vi維 邀請

聯席會議重點圍繞金融監管開展工作,不改變現行金融監管體制,不替代、不削弱有關部門現行職責分工,不替代國務院決策,重大事項按程序報國務院。

主要任務是金融監管,老大是國務院。

聯席會議通過季度例會或臨時會議等方式開展工作,落實國務院交辦事項,履行工作職責。

老大還是國務院。

人民銀行要切實發揮好牽頭作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成員單位要積极參加,相互支持,加強溝通配合,形成合力,確保聯席會議制度有效運轉。

由人民銀行牽頭。

總理希望的結果:

總理不希望的結果:

關於部門爭鬥:

視頻封面馬季等_五官爭功視頻

總理希望人民銀行和主管金融機構的各部門的交流要常態化。

不要各自為政,各自有各自的小算盤,小九九。

合一可能是趨勢,但現階段只能先從搭個交流平台開始。

父母要給自己女兒找個伴,先從經常叫男孩來家裡吃飯開始。


寫專欄時又思考了下這個問題,做些補充。主要是針對兩個問題。一是貨幣政策有效性,二是跨市場套利。

但是從目前看,這個大監管是針對貨幣政策的有效性是重點。意思就是,本來央行
是通過商業銀行新增貸款來調控貨幣政策的,社會融資規模/社會上有多少錢,央行心理得有數。然後09年的開始央行控制貸款規模,銀行貸款開始限制地產、政
府平台貸款,信託業就是從這個時候通過通道業務爆髮式發展起來。就是說,雖然貸款額度限制了,但社會,特別是地方政府大規模基建仍然缺錢,通過信託換了種
方式從銀行借錢,或者向保險資金借錢。下表中也可以看出,人民幣貸款增速下降,社會融資增速上升。央行對這些繞過銀行外的銀子銀行控制風險,就需要了解這
些影子銀行的規模,結構,融資人,潛在不良資產和風險點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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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三會合一是趨勢,聯席會議是融合的努力。很多公司已經是多牌照經營,但監管仍然分化,會有監管真空,必須聯合起來。


謝邀,拋磚引玉。

現今的金融行業的從業公司在之前的監管體制下,已經有非常多的擦邊球情況發生,相對於三會一局的監管總有兼顧不到的地方,銀行,保險,信託,券商,資管,小貸等等這些公司所經營的項目有非常多的交叉的因素,而單一的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還有外匯局只對相映範圍內進行監管。而聯席會議就是根據這種問題來進行解決,相當於是聯合執法的性質。


說白了就是這樣:面對各路人馬混業經營,各種方式逃避監管的高利潤高風險經驗,咱們一行三監都統一起來下緊箍咒,讓他們老實一點別老想跟歐美的金融機構一樣做大了幻想反客為主上位變成尾大不掉了。都給我老實點,聽黨的話做個好孩子。


自從一行三會分散監管以來,監管部門往往會產生重複監管和監管盲區。舉個最近的例子,銀監8號文限制了商業銀行表外資產,而不少商業銀行為逃避監管,逐步將非正規債券資產正規化,購買高風險中小債(資金違規表內轉表外)。在此過程中,發債涉及到券商(證監會範圍),表外資產額度(銀監範圍),表內資產轉移表外(人行範圍)。各監管部門在監管交叉地方脫節(或互相推卸責任),因此需建立金融監管協調部。


蟹妖!!我是地方金融工作者說起金融監管中央就是我們大對頭啊!

以下純屬猜測,有啥都是巧合……

1、中國金融體系政府中央管得緊,這是根本出發點。

2、大金融趨勢監管先行,現在的「一行三會一局」的模式太分散,各管各的,適應不了監管現在金融大發展的趨勢~搞個聯席會議試試水嘛~

3、很久以前人行一家獨大,現在被分割的支離破粹,惡意揣測搞這麼個虛了吧唧的制度就是人行知會大家要合作要互通有無,為了昔日榮耀么~

4、不刻章、不行文就是告訴小兄弟們甭害怕,放心合作,不會搶權的。

5、金融是現在經濟的核心,相關部門權大水深,不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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