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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看蜘蛛俠1中的台詞:「能力越大,責任越大」這句話?具有相應能力的人是否應該因為不作為而受到譴責?


個人認為這句話是用來自省鼓動他人的,並不能用來評價他人

電影和漫畫中都是因為Peter放走了本應能夠抓獲的劫匪,最終造成了Uncle Ben的死亡,才使Peter最終了解了這句話的意義,並且成為了蜘蛛俠的出發點和恪守的信念。是這句話和Peter的這段經歷造就了蜘蛛俠。其中並沒有涉及到對他人評價的問題,只是起到一種相對抽象的鞭策自己活著激勵他人的作用。

而在現實生活當中僅有一個人能夠做某件在普世價值觀中認為是應該或者必須的事且評價者都知道他有能力做到,而他沒去有做,並且最終造成了普世價值觀認同的對正當無過錯的第三方的權利或者其他被認為是有過錯的結果時,如果其是單純出於一己私慾(做這件事對其無任何不良後果)或者沒有任何原因的在明知僅有他且必須他能完成的情況下不作為,在這種極端情況下我們可能會去譴責他。如果其中任何一個條件改變為「有利於」此人的情況時,就會有更多的理由原諒他這種行為。

抽象的能力是沒有辦法準確估量的,在實踐中往往只是做得到和做不到,但是僅僅考慮這方面顯然是不夠的,仍然會有很多客觀要素會使行為人無法或不去做「有能力」做到的事。例如不作為的前因後果是會影響到是否會受譴責的重要因素。所以在有能力下的作為與否不能單純作為評價他人的條件。


能力是自持的,責任是他賦的。責任源自於個體的同理心,所以熒幕上的英雄總是悲天憫人。

這台詞,有一種宿命般的悲壯情調:「我不得不為自己的能力,背負上民眾的期望,做他們做不到而卻又必須有人做的事。」

其實英雄也曾經是平凡人。在經歷過平凡人的痛苦和歡喜後,再去承擔超越常人的責任時,就不得不面臨內心的掙扎:

「為什麼是我?為什麼我必須拋棄平凡人的生活?為什麼我不能擁有簡單的快樂?……可是,如果我不這樣做,會有很多平凡人家破人亡,他們會傷心……不,我不能讓他們傷心,我看不下去,因為我追求的就是那樣平凡的生活,我要保護他們,讓他們能享受到我無法享受的生活。」

如果具有超能力,卻又不能熬過這掙扎的階段,那麼只能蛻變為惡人、或不純粹的英雄,因為有超能力的存在,他們無法退化成平凡人。因為沒有承擔平凡人的期望,公眾在評論這類超能力者時,通常會抱怨、指責甚至污衊,這屬於認知失調的平衡手段,「得不到時,便主動詆毀,以獲得平衡」。

如超人一樣,非平凡人出身的英雄,在施展能力拯救他人時,總少了許多人情味,因為他不用拋棄什麼,他本身就不是我們的一員,他像上帝一樣駕臨這個世界,他像天使一樣懲罰惡人,但他不用為人類這個群體而痛苦,也無須痛苦。

所以我在看超人時,是爽。在看蜘蛛俠、蝙蝠俠時,是煎熬。


真是服了題主了,隨便改問題真的大丈夫?

三年前回答的時候,問題是:

「為什麼說「力量越大,責任越大」? 責任對應的不是權力嗎!按道理應該是「權力越大,責任越大」啊?」

現在畫風一變,成了別人不做還是錯的了?

先去弄明白什麼叫「消極的自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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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經常使用來教育別人的句子。

超級想艾特一個日本人來回答這個問題。

在電影裏,這句話是蜘蛛俠行動的原動力

自然把這能力交於你而非他人,你即與衆不同,因而需承擔額外的重任。

關於不作爲這件事就要深得多,要討論不作爲的「事件」是能力內責任外還是能力內責任內,這不是我能控制的,所以避開。

我是贊成這句話的。如果人們能「承擔」比原有的自我更多的東西,這個社會會更有力量。


蜘蛛俠拍的太青春,一點不內涵。換一個super hero來分析——

【00:10:28「你我到底有什麼不同?】

諾蘭透過這幾位假蝙蝠俠的口,率先對super hero進行了一次質問

01:27:53「你為什麼想殺我?-我不想殺你,你讓我的生命更完整,你和我是一類人】

在小丑的眼中,罪惡是因蝙蝠俠的存在而產生的,蝙蝠俠的正義才是哥譚市的原罪。

【是的,本質上,蝙蝠俠和小丑都是獨立於法律之外的,他們是一類人】

黑暗騎士之所以獲得巨大成功,就在於整部電影都因為導演諾蘭對蝙蝠俠進行的一次次拷問——蝙蝠俠超越法律自主行使執法權的行為是否真的也是一種犯罪。

社會的法制體系是至高無上的,任何高於法制的權利都缺乏有效的監管,對超級英雄們而言,他們唯一的監督力就是自己的道德準則,而這種自我監督恰恰是最疲軟的,一旦失控勢必將造成嚴重的後果。

SO

能力越大,越需要責任,若不想有責任,起碼要有約束才行。


我覺得這話改成「影響力越大,責任越大」比較恰當,有能力者未必有渠道和平台去發揮其能力造成社會影響,或者根本就如題所言「無作為」,當然這是個人選擇,不需要上綱上線到批判是否道德的層面。但如果身為具有影響力的社會公眾人物,例如」郭敬明「,擁有一大批80、90後的粉絲,其言行可謂一呼百應,其前陣子在微博的愛國言論雖然被不少人指」炒作「,但就結果而言,確實有不少青少年在」偶像效應「之下滿腔愛國熱情,從結果而言,炒作不炒作顯得不那麼重要了。


這裡的 「能力」 其實是指一個人得到的價值,物質的或精神的。「責任」 其實是指對他人的給予。

把這句話變成 「得到越多,給予越多」,就容易理解了吧。再從反面看,假如你從社會上的總價值中得到很多,但是不對社會上的其他人給予,甚至還給社會帶來負麵價值。就算你能力再大,也大不過其他人團結的力量,總有一天別人聯合起來乾死你丫的。

文藝作品中,超級英雄得到超能力時都會為了自己做點 「私事」,比如去打擂台賺錢,去幫不幸遇害的親人報仇。這些都算是得到價值的藝術象徵。之後社會就會在宏觀上「要求」你付出了。當然在真實社會中,有能力的人要經過相當漫長的時間,才會在人與社會的互惠互取過程中,積累到 「拯救/改善世界」 這種水平。不過文藝作品都會藉由 「超能力」 來壓縮時間軸,誇張表現,觀眾看著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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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下這句話在文藝作品和現實生活中分別是什麼樣的過程:

文藝作品:超級英雄一開始能得到物質利益,慢慢物質滿足後,需要獲取精神利益滿足自己。幫社會打擊罪惡是可行的。罪惡對超級英雄有反制,超級英雄想獲得越多精神價值,打擊罪惡越多,需要面對的反制越多。這裡的 「能力」 要換個角度理解——超能力屬性可能沒有變,但是對罪惡的打擊能力變大了。

現實生活:假如你有能力,一開始能得到物質利益,慢慢物質滿足後,需要獲取精神利益滿足自己。改善世界是可行的。但是有其他人也想要這些精神利益,會開始跟你競爭。社會則會支持給予社會更多的人,為了獲取更多精神利益滿足自己的內心,你就不得不給予社會再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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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一個角度看這句話,假如世界上就你一個人,你智力比其他動物高,能力是大了,但你也沒什麼責任。能力和責任的關係只能存在於可以交流的社會中,因為本質上能力和責任就是交易,而動物可不知道怎麼跟你做交易。

一句話總結,「能力越大,責任就越大」 的意思就是 「想要得到更多?那就付出更多吧。」等價交換是真理,所以說鋼煉是神作。


自問自答一下吧:我認為能力越大,責任越大。這句話是錯誤的。

施善行義是能力者的 自由,不是權力也非義務;換句話說蜘蛛俠想救人就救,不想救人也無可厚非;所謂的「能力越大,責任越大」可以看做無能者對能力者的一種期盼。就好比古代的人民總是盼望有個大俠或者神仙來拯救自己,希望天塌下來有個子高的頂著。 從這個角度講,這是一種道德觀,不是客觀事實,也不是人類天性。

具體到美國,我猜測因為美國 本來是一個清教徒發展而來的國家。他們篤信所有的能力源自上帝,上帝既然賦予你能力,必然要你承擔相應的責任。

這種信念如果被能力者秉持,很有可能產生很大的破壞性,當能力者認為秉行道義已經成為了自己的責任的時候,他就必然會逐漸忽略當事人本身的意願。輕鬆點的好比一個笑話:強制扶老奶奶過馬路;嚴重點的就是美國當世界警察,他認為當世界警察 在全世界範圍內推行民主制度 就是他的責任,因為上帝賦予了他這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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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仔細思考了一下:對責任的理解通常可以分為兩個意義。一是指分內應做的事,如職責、盡責任、崗位責任等。二是指沒有做好自己工作,而應承擔的不利後果或強制性義務。 如果「能力越大,責任越大」中的責任取第二種解釋。那麼這句話就完全沒問題了。能力越大,做事情的影響就越大,一旦產生不良後果必然遠遠超於常人。無論從客觀後果來說還是從主觀對能力者的警示來說都是很簡潔完美的一句話。

如果「責任」按照 分內應做的事 來理解的話。我覺得應該加上 「權利」這個要素才能形成一個穩定的三角,能力越大,權利越大,責任越大。在一個正規的法制社會,沒有無權利的責任。


人的心態就是這樣,越是難以得到的就越想得到,越是容易得到的就越不知珍惜。

當超級英雄一開始出現時,獲救的人大多都是感恩戴德的,可未得到拯救的人卻會因此怨恨超級英雄——他為什麼沒來救我,難道就因為我長得丑?

當然,這只是個玩笑,可現實中就是有這樣混蛋的人,把別人的善意當成了一種義務。

是誰說的能力越大責任就越大,難道英雄天生就該是勞碌命?這對超級英雄而言豈不是很不公平嗎?

就因為他的能力強,他就應該去拯救世界?

那是不是可以認為,世界首富應該散盡家財去幫助窮人,因為他錢多!

高富帥就該貢獻自己的女人去陪那些窮diao絲們睡覺,因為他女人多!

這算什麼強盜邏輯?那些富翁們,帥哥們,他們的錢,他們的女人,也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是他們努力得到的,憑什麼要貢獻出去分享?

你想要得到什麼,就一定要先付出什麼。所以說,「施恩不圖報」應該是一種美德,而不該是一種規定。

當然,當雙方有了利益往來之後,以上的這種苦惱就沒有了。

因為這不再是單純的超級英雄和被拯救的百姓之間的事,而是變成了買家與賣家之間的交易。

這樣,獲救的人可以不必感激,因為他為此支付了報酬;而未被獲救的人也沒理由心生怨恨了,因為你根本沒付錢!

如此一來,雖然少了很多人情味,但卻少了很多麻煩。這也是為什麼如今的法律越來越健全,人情卻越來越寡淡的原因。

因為人情總是算不清,但規矩可以。


這是道德號召吧,非強制。你有能力,也可以放任自流,或者獨善其身,但萬一你墮落邪惡了,必須得有英雄出來抗住壞蛋啊。

所謂大盜不死,聖人不止。


我認為這句話是錯的,在邏輯上就站不住腳。

首先責任和權力是硬幣的一體兩面,不應該存在沒有權力的責任,也不應該存在沒有責任的權力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聽起來很不錯,但如果等價變形為能力越大,權力越大時,就驟然變得刺耳了。

我總認為,在中國,除去生而具有的權力,其餘的權力至少在理論上應該來源於人民代表大會和憲法,總不會直接來源於能力的。


有能力而不作為,不需要別人去譴責,就問問你的內心能過得去嗎?


個人認為是不對的。首先,能力越大,責任越大這句話本身便不公平,能力是自己辛辛苦苦鍛煉而來的,等我有能力了你憑一句"能力越大,責任越大"就讓我去承擔更大的責任,這公平嗎,我欠你的嗎,都是第一次做人,憑什麼我要讓著你?而且蜘蛛俠原文中也是power權力,而非ability 能力。

且這句話用來要求他人本就有道德綁架的意味


我覺得,這句話是源於聖經的。

類似福音書中的比喻,主人分別分給僕人五千兩、兩千兩和一千兩,拿五千兩和兩千兩的僕人各自拿著這些錢又賺了五千兩和兩千兩,是忠心的僕人;可那個得到一千兩的僕人把錢藏起來,沒有再拿去賺錢,是又懶又惡的僕人。

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這是聖經的公平觀。


首先,從「罪」「責」「刑」的關係來說吧。

這裡的「罪」理解為「罪過」,有「罪過」必定要承受相應的「責任」。

從不作為犯罪的角度來說,你「能」並且「有義務」防止造成危害社會的行為發生時,你並沒有阻止。即構成不作為犯罪。

當一個人能力越大,大到如超人,或者蜘蛛俠,可以阻止很多危害社會的行為時,他沒有阻止。就像蜘蛛俠1里,主角放跑了壞人。雖然他沒有「法律上的義務」去阻止,也沒有「職業上的義務」去阻止(警察有職業上的義務阻止,但是超人和蜘蛛俠不是警察,只是公民)。那麼,你真的沒有義務去阻止了嗎?你或許沒有構成「法律上的不作為犯罪」。但是在道德上,你是有義務的,有責任的,有「罪」的。

「原罪論」(The theory of original sin)認為每個人生來就有罪,人應該在後天進行救贖。

蜘蛛俠或許就是在自我救贖吧。

最近刑法看多了,可能是我胡想八想了吧。是時候再看看民法換換腦了。這麼晚了,腦子不清楚,隨便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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