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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子鼓的律動是指的什麼?


謝邀,想回答這個問題很久了,但個人作為理工男來說,沒有一個精準的定義能闡述明白這個問題,是一種特別傻逼的事兒。所以左思右想,憋了一篇文章出來,系統地對此問題進行了解釋,也希望能夠幫助到那些用「律動」一詞蒙人的、被蒙的、熱愛音樂的、假熱愛音樂的青年們。

文章地址:到底什麼是律動?能不能別再用這個詞兒忽悠我了?

原文:

律動,這個東西作為西方流行音樂的舶來術語,長期以來困擾著音樂愛好者和從業人員。

到底什麼是律動?它的本質是什麼?

今天,就由鼓趙來解釋下這個終極問題。為了尊重知乎的學術氛圍(屁),本文的主體將以維基百科英文(很遺憾,中文版中本詞條為空,你國人民沒那個藝術細菌)版的「Groove」詞條為主向大家由淺入深地介紹律動。

Wiki原文:https://en.wikipedia.org/wiki/Groove_(music)

翻譯:鼓趙;

本文首發於知乎,版權歸wiki原頁面作者所有,譯者享有本文署名權、意淫權、胡說八道權、瞎JB闡釋權、最終解釋權。禁止公眾號、論壇、微博等媒體渠道隨意轉載,一經發現維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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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在音樂中,律動是種由節奏推動並「令人躁動」的感官刺激。在爵士樂中,它由一段段重複的節奏組成。樂隊的節奏部分(例如鼓、貝斯、吉他和鍵盤)通過重複、重疊、穿插的演奏來獲得律動。它是流行音樂的核心,在各種流行根基風格中例如:搖滾、salsa、funk、fusion和soul等都圍繞著「律動」進行感情的推進

(非著名搞笑)著名特色搖滾節奏型「動次大次」節奏:「1和3拍演奏底鼓,2和4拍演奏小軍鼓,在踩鑔上持續演奏八分音符」。

從更廣泛的民族音樂學角度來看,律動被描述為「以一組在有序循環的中不斷穿插變化的音符序列來吸引聽眾的樂句。」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音樂學家和其他學者對律動進行了研究。他們認為「律動」是一種能刺激聽眾跳舞的節奏型,在節奏型中,各個樂器演奏音符嚴謹重合、循環往複,模擬聽眾跳舞或跺腳的頻率,進而帶動聽眾跳動起來。這個概念通常和非洲派生的fusion和舞蹈音樂(例如非裔美國人,非裔古巴人,非裔巴西人等)一起闡述,讓人更容易理解。

該術語通也通常在闡述音樂表演中「比較污」的部分(譯註:黑人大屌Groove Groove Groove啥的)。在1936年至1945年左右的搖擺樂(Swing)時代,「有沒有律動」這句話像炮王的「有沒有freestyle」一樣被廣泛地用來評價爵士樂隊的技術水平。在之後的50年代,人民群眾也開始以「律動好」來表揚一首歌「給力、牛逼、過癮」。

音樂家的觀點

本尼·老好人(Benny Goodman)是第一波具有廣泛影響力的Swing樂隊代表之一

就像「搖擺」一詞,它用來描述爵士樂中能「緊緊抓住聽眾的襠」的感覺,律動這個定義也「只可意會,不可言傳」:每當你裝逼地向朋友說這個樂隊律動很好,而朋友反問你什麼律動時,你卻啞口無言,最後只能解釋說「就是能讓你搖起來」一樣,這種感覺相當操蛋。

事實上,一些詞典中也把他們作為同義詞:「律動……就是能讓人搖起來的音樂。」馬克·賽博坦的文章《律動的構建》認為,「律動是一個特別主觀的東西」。他舉例:「有一個鼓手,觀眾A可能認為這個鼓手感覺真不錯,可觀眾B覺著他打鼓聽著太硬了,而觀眾C又覺著這鼓手太泄口。」而且鼓手的好基友貝斯手也表示:「律動是一件難以捉摸的東西」,它可以被定義為「音樂的呼吸」和「引領歌曲情緒走向的感覺」。

在音樂方面,一般詞典將律動定義為「一個明顯的、愉快的節奏」,或者創作、享受節奏音樂的行為。史蒂夫·范·電果汁兒(Steve Van Telejuice)將律動定義為:在一首歌中的某個點,它甚至能讓不愛跳舞的人都想跳,這個感覺就是律動。

伯納德·摳特里(Bernard Coquelet)則認為,「律動是老炮兒樂手對一首歌的自我理解,是在按譜演奏時大節拍旁邊兒所加的那些小花兒,哪怕譜上壓根兒就沒這麼寫。」他還聲稱(譯註:這逼是誰),「律動的概念實際上與美學和演奏風格有關,它是一種藝術元素,會根據和弦走向不斷變化;是歌曲中的點、樂手樂器的聲音、以及樂手間化學作用的整體。」比如貝斯的演奏細節如果發生變化,都可以顯著改變樂隊演奏一支歌的感覺,不管這首歌結構多簡單、多弱智。

理論分析

英國音樂學家理查德·中間頓(Richard Middleton)(1999)指出,雖然律動的概念已經被音樂家們熟練使(濫)用,但音樂學家和理論家最近才開始分析這個概念。中間頓同志指出,律動是聽眾對某個節奏型的直觀感受,這種感受是他對一首歌整體感受的基石,是這首歌最標誌性的地方。且隨著律動的變奏,歌曲的給人的感覺也隨之升華。」所以律動也可以理解為基礎的循環演奏和其中的那些「細微跳躍的變化」。

當「律動牛逼」這句黑話在形容一群即興樂手時,就說明這個樂隊的音樂造詣已經登峰造極。這種讚譽就相當於著名系統動力學家伯母和加沃思琪對誘惑場的描述:「這是一種能強烈刺激我們體驗和行為的的隱形力量。」彼得·弗雷斯特(Peter Forrester)和約翰·貝利(John Bailey)認為如果想達到這種演奏水平,樂隊隊友之間必須敞開心扉、相互啟迪、相互鼓舞,方能達到水乳交融、天地合一的音樂境界。

塔里和愛根引用菲爾德對律動的定義是:在音樂演奏過程中人們對風格的感知、對連復段的感知、對節奏型的感知,它們整個過程中反覆聚類獲得的產物。愛根說:「一旦樂手們玩兒出律動,將會得到一加一大於十的效果,這是種自個兒跟家擼琴所無法獲得的快感。」

姐夫·按著你(Jeff Pressing)在2002年的文章提到,人類對律動的感覺是從多個嚴謹對齊並精心編排的節奏型中產生的短時認知現象,其特徵在於:

1.對脈衝循環的感知,以及在脈衝中出現的局部差異(譯註:仍然在強調節奏型的細微變化);

2.感知周期的時間,長度為2或更長的脈衝能使人隨時識別在當前循環中的位置;

3.讓人的身體共鳴的效力(譯註:也就是舞起來,例見海口蹦迪王)。

神經科學的角度

「律動」被作為一種神經系統中發生的「感知-運動系統耦合現象」,這種現象是人體感知系統和運動系統的級聯效應。感覺-運動耦合不是靜態過程,對於給定的刺激,運動系統沒有強相關的反饋結果。神經系統在「感知-運動反饋鏈路」上的任意節點都有可能在任意周期內被修改,或是生物物理學範圍的突觸過程、或是瞬間的反饋連接、或是學習結果、或是各種內部和外部因素,都有可能影響其反饋結果。

最近的研究表明,在現代,大部分以律動為根基的搖滾樂風格其特點是「精確的美學」,並且我們能八九不離十地預測到歌里節奏高潮的部分。

(譯註:這段兒原文相當扯,翻譯得令人蛋碎。其實大意就是由規律聲波刺激大腦併產生愉悅感以致手舞足蹈的意思。)

不同音樂流派中的體現

R&B

Funk大師芥末絲·布朗(James Brown)

在這種風格中,律動常用來形容諸如芥末絲·布朗(James Brown)的鼓手克萊德·硬茬兒地(Clyde Stubblefield)和結巴·斯塔克(Jabo Starks)以及其他靈歌(Soul)藝術家。「在20世紀50年代,「funk」和「funky」被越來越多地用作形容詞,其意義也從原來的一種刺激性氣味變為「強烈而獨特的律動」。作為一種本來就是用來跳舞的音樂風格,funk的基本思路就是儘可能地創造律動。而在當時如果想說一名鼓手的律動「特別嘬實,感覺特好」時,就用黑話「兜得住」(in the pocket)來評價他。

嘻哈

說唱大師狗爺(Snoop Dogg)

在一些非裔美洲人的音樂風格諸如Hip-hop中,也有和律動等價的詞語來評價他人。在這個圈兒里,「Flow牛逼」就和爵士樂手被誇律動不錯一樣,flow是一種「用節奏和停頓不停攪動聽眾對時值期望」的東西。這種藝術不講究說什麼,而講究怎麼把它說出來更牛逼。

(譯註:如果想更深刻了解什麼是Flow,請移步本人回答:rap 和喊麥的區別在哪? - 知乎)

爵士

爵士鼓祖師爺巴蒂·特有錢(Buddy Rich)

在較為傳統的爵士樂風格中,樂手經常用「Swing」這個詞來描述一個牛逼樂隊的節奏。然而,自20世紀50年代,各種三大件兒(Trio)樂隊和拉丁爵士隊兒也使用律動這個術語。著名爵士吹簫大師鶴壁俠(Herbie Mann)在律動上做了各種各樣的嘗試。60年代,俠將來自巴西音樂中的律動融入到了自己的音樂中,之後在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又進行了funk和soul等律動的融合。七十年代中期,他終於做出一張牛逼的迪斯科專輯,專輯中對各種節奏律動進行了探索。他這麼描述了在創作中如何捕捉律動:「你要做的就是要找到內心中嚮往的那條河,在這條河上你能隨波徜徉(裝逼地)。」而且他(臭不要臉地)推薦道:「我的《地下孟菲斯》(Memphis Underground)和《嘿嘿嘿》(Push push)這兩張專輯是「集律動於大成」的偉大作品,你想要啥律動都能在我這裡邊兒找著。」

雷鬼

雷鬼傳奇鮑勃瑪利亞(Bob Marley)

在牙買加的雷鬼、dancehall和dub風格中,克里奧爾語「riddim」用於描述由爵士鼓或突出的貝斯線所組成的節奏型。在其他語境中,「riddim」也被稱作律動或者Beat。在1967年於聲音地平線工作室錄製的唱片《Real Rock》就用強拍上的貝斯以及一嘟嚕一嘟嚕的小碎音兒撐起了整張專輯的框架,這種循環催眠式的演奏催生了牛逼閃閃新風格:雷鬼(reggae)。而這個詞的本意也是慢搖兒或是「在光滑的地面上摩擦。」(原文:rub a dub)

律動金屬

金屬樂隊潘多拉(Pantera)的貝斯手萊克斯布朗( Rex Brown)

在90年代的美國硬核朋克樂隊腦殘(Bad Brains)的影響下,律動也經常被用來描述鞭擊金屬中偏節奏的一些樂隊,他們被歸為律動金屬樂隊。這種風格體現為以下幾點:偏中速的鞭擊風格連復段、使用強力和弦、巨大的吉他失真音,將聽眾淹沒在沉重吵鬧的音浪中。「速度不再是最重要的了。」潘多拉的主唱菲兒·安塞膜(Phil Anselmo)評論道強力律動風格(Power Groove)。無需咆哮或極度扭曲的死亡金屬吉他,而是通過與節奏緊密結合的低音連復段來體現強有力的律動。在律動金屬中,鼓經常使用雙踩來加強節奏感,使樂隊整體更加整齊劃一,而不像極端金屬里那樣呼嚕呼嚕一片片地使用。一些樂隊還會使用非常規的時值和和節奏型,因為他們非常重視節奏的變化。

對於重金屬,律動也可以用來形容stoner metal、sludge metal、doom metal和death metal、djent等各種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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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鼓中的律動

蛋碎的wiki翻譯文結束,你會發現其實西方這些白皮兒大傻逼自己也沒闡述明白何為律動。我們再用中國(人)話來精確地討論下這個概念。在打擊樂的語境下,律動這個詞使用相當頻繁,但由於其存在的歧義導致人們很難理解它。我們先下一個精確的定義給律動:

律動是由一系列音符的排列組合組成,這些排列組合在歌曲中不斷重複演奏、自我模仿,並隨著細微的排列變化、音色變化逐漸升華,以此來推動樂曲的情緒遞進。

所以律動的本質就是一段音符輕重緩急的重複和遞進。

而在口語場合中,律動的意思就不盡相同了。所以在這裡,我們討論下各種場景、各種層次的意思。為了便於理(tou)解(lan),以下範例僅通過爵士鼓語境進行闡述:

層次一:對於既定節奏演奏的準確性;

舉例:「你這個節奏型的律動沒打出來。」

這是老師在訓斥學生的作業完成度太低。爵士鼓就是這麼一門兒神奇的樂器,其他樂器趕拍兒叫牛逼、拖拍兒叫起范兒,但爵士鼓不論dragging或者pushing都是一種傻逼的存在。一個極端的例子:

嗯,0.1秒也不行,因為人類在遠古時代連這點兒對時間的敏感性都沒有,早就被獅子老虎吃光了,也熬不到萬物之王的地位。所以路漫漫其修遠,不論你是什麼風格的鼓手,都要把節拍器當成再生父母,先把時值練准,咱們再談成為大師走上人生巔峰的事兒。

江湖風傳有一年Steve Smith大師來北京做演示會,某知名鼓手在大師講話時就自個兒擼袖幹了一段兒。大師對於這種極其不禮貌的行為只回復了一句話:「No Groove。」在之後有幸觀賞了這位老師的教學視頻,果不其然,是挺熟練、也能上速度,就是那飄忽不定的時值把握……令人赤面,Steve大師果然也只是實話實說而已。

層次二:對於相同的節奏型,不同鼓手對於輕重和音色、以及音效鼓(tom tom)拆分的處理;

舉例:「Travis Barker的律動很特別。」

大師打東西不會在時值這種rookie的事情上犯錯誤,所以所謂律動不同就是指:

1. 在細微細節的變化遞進時與其他人不同。多數黑人鼓手(如Aaron Spears)在處理fill的時候都會加3、6、9的奇數連音,實在沒辦法要打4、8也要把重音加在奇數拍上;

2. 在相同音符力度的處理上與其他人不同。比如前Nirvana鼓手Dave Grohl打啥節奏都是一副操天操地的架勢,氣場自從中來,也讓初學鼓手們走上了大力出奇蹟的歧途上;

3. 在音色選擇上與其他人不同,比如金屬鼓手喜歡較硬的音色,爵士鼓手會更加柔和。

層次三:節奏型的代詞,與fill或solo相對立的概念;

舉例:「來,再打一條律動。」

在你去Live House演出前的試音時,調音師都會以此步驟讓你配合鼓的調音:軍鼓、一通、地通、底鼓、律動、帶有多fill的節奏型,如果你的水平不錯在這裡還可以來一段兒solo裝逼,只不過調音師傅哪個國家的鼓手沒見過,美國的鼓手Dave Weckl,水平比你不知道高到哪裡去了,所以師傅讓你打啥你就打啥,等演出的時候再唬台下那幫大傻逼嘛;

層次四:樂隊節奏部樂器(例如鼓、貝斯、節奏吉他)的配合;

舉例:「這個隊兒沒有律動啊。」

一個樂隊的節奏部不好是硬傷,最大的鍋一定在鼓手,其次是貝斯。節奏是歌曲的骨骼、貝斯是肌肉、吉他和主唱是毛皮。鼓(骨)之不存,皮將焉附(誤),鼓手在能提供穩定的節奏同時,貝斯手要嚴絲合縫地在底鼓、軍鼓上提供音高的支持。在現代錄音技術中,甚至將底鼓和貝斯作為同一種樂器進行處理。Korn樂隊的貝斯手Fieldy Snuts甚至在紀錄片《金屬音樂進化史》(鼓趙的網盤下載地址:http://pan.baidu.com/s/1mhVSL4W ,叫爸爸,進去別亂翻)中公然宣稱老子就是把貝斯當做打擊樂處理的,而且這是Korn樂隊的核心競爭力,老子才是新金屬貝斯宗師(誤)。所以說鼓手貝斯好基友不僅僅是說說而已,如果樂隊中此兩人關係不好,這隊兒也就沒啥根基可言了;

層次五:以節奏為主要情緒推動手段的音樂風格;

舉例:「這首歌律動不錯。」

通常這句話不會出現在華語歌曲語境中,律動型音樂常常出現在以黑人起源的音樂風格中。比如Bill Harley老師代表的老搖滾、芥末絲布朗老師代表的funk樂、美泰立刻老師們代表的鞭擊金屬,其風格建立的初衷都是給人跳舞的。歐美農村幅員遼闊、地大物博,唯獨人少,天一抹黑兒也沒個唱K吃小龍蝦的地兒,除了造人也沒啥可乾的。為了能讓沒羞沒臊的男男女女名正言順地互相搞,就弄個趴體,大家吃吃喝喝跳跳舞,蹦得倆眼直冒金星兒,就該打炮兒了。那會兒又沒電子樂,只能真人連敲帶打,隨之而來就產生了這麼多以律動為主的音樂風格;

層次六:對於以上所有因素的綜合考慮,統稱律動;

舉例:「剛到副歌的時候律動沒起來啊。」

這句話批評的是,要不鼓手是傻逼節奏都打不準,又或者「吉他手都滋兒的一聲開始瘋狂掃弦」了,丫還閉著踩鑔不緊不慢打著呢,又或者這鼓手剛跟琴行上了一節課動次大次都沒打明白就上台糊弄人了,又或者貝斯手瞎比溜號技術不好又愛Slap……等等等等。

總之如果你不太喜歡一個鼓手,又他媽逼的啥也不懂,誣陷他律動不好就行了。


我的理解,打鼓的律動是一種創造時空引力場的能力(我在說什麼?),在這個場裡面,樂手演奏會非常舒服,觀眾會忍不住動起來。這個和我們一般說的節奏穩是有區別的,節拍器的節奏穩的不能再穩了,但是樂手聽節拍器演奏不會覺得舒服,人聽到節拍器不會跳舞。因為節拍器太死了沒有呼吸變化,跟著節拍器滴滴滴滴彈琴感覺就像走鋼絲,生怕自己不穩掉下去。人是喜歡對比變化的,通過一強一弱,一大一小,一長一短,一推一拉,這種對比變化能比單調的滴滴滴滴更抓人,有規律的重複這種對比變化,鼓手就能創造出扭曲時空引力場,樂手在裡面演奏是很簡單的,非常舒服,不用擔心自己拍子穩不穩會不會掉下去,因為你被吸住了。Steve Gadd, Dave Weckl, Vinnie Colaiuta在Buddy Rich紀念音樂會上的演出就是個很好的例子,三個人開場先輪流solo一遍,Steve Gadd從Crazy Army打完一進那個莫三比克節奏的瞬間,他就打開了一個巨大時空引力場,接下來的演奏全在這個場子裡面罩著進行,非常舒服。相比之下另外三個人的演出(Dennis, Gregg, Louis)就沒有這種場,三個人有種互相打架的感覺,聽起來就比較的累。

這就是我現階段對律動的解釋了,可能略玄幻……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也許幾年以後我的理解加深能夠表達得更清楚吧


我作為這個彈吉他的也經常提起律動這個詞,律動是個特神奇的東西,可以讓最簡單的音符變得非常動聽。並且我倒是感覺律動這個詞是很感性的。因為我曾經彈我認為律動非常棒的小段子給別人聽的時候,每個人的評價都不太一樣。

但是還是可以用一句話解釋一下:律動並不等於節奏。相對於架子鼓來說,節奏是最基本的,如果連拍子都打不好,更無所謂律動。

打個比方說最簡單有節奏但沒有律動的東西叫做節拍器。所以在同樣的節拍中,那種更帶有各種情感的節奏(這由每種節奏型的特點決定在swing中就有搖擺的感覺)才是律動。

以上僅僅個人理解。


不是很喜歡按著課本來打,還是即興來的嗨。。。


律動每個人都會有獨特的理解,它有許多種學習方式,但始終脫離不了一點:模仿

架子鼓的精髓就是模仿

當你模仿的爽的時候,律動就出來了


穩定框架下的流動感

就像水流一樣不緊不慢不急不燥的推進感


所謂律動就是。。。當你的節奏響起,所有人都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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