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發生在黑龍江省齊齊哈爾甘南縣的「記者暗訪聲稱被警察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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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知乎里不是有個記者發了到學校暗訪午餐奶,報道後訛錢的例子嘛

恰好也是學校,恰好也是午餐奶,恰好也是在東北

懷疑這兩個記者是不是看了那個文章才去的,只是學藝不精剛去就被人發現了

無冕之王真不是蓋的,嘖嘖嘖

剛剛找到了,採訪營養午餐

http://www.zhihu.com/question/37150325/answer/70659746


本文經作者「奶你一口三聚氰胺」授權發布,轉自公眾號 LangLegLang

本文12月17日晚20時發布。如事件有後續內容我會及時補充。

多圖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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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下午,中國教育報記者劉盾、劉博智稱,在齊齊哈爾市甘南縣就營養午餐進行暗訪時被打傷。劉盾稱,打傷他們的是警察。

這則消息這兩天在警察的圈子裡傳的比較廣,在微博、各大新聞網站也引起了一定的關注。

我們先來看看媒體朋友們的報道:

中青網17日的新聞直接以黑龍江責令調查「記者被打」。意思是政府已經承認記者確實被民警打了,甘南縣政府也表示要嚴肅處理(誰?)。

對於這樣的標題黨媒體,有點判斷能力的網民都已經無力吐槽了。識字的人讀讀正文前三行的文字也能看出來這個小編的閱讀理解水平簡直低的令人髮指。

這樣的標題就和「我下面給你吃」是一個水平和層次的。

整件事從最開始劉盾二人聲稱被打,到澎湃新聞記者稱聽音頻里稱「你打我了」這句話,都是媒體在主動引導看客們跟著他們設計好的路線走:

當然,同行護同行似乎無可厚非。但是你們真的還記得新聞人求真的基本原則嗎?

目前所有媒體的報道,都離不開「澎湃新聞記者聽到」「劉盾稱」,這樣沒有任何調查內涵的話語竟然能成為這樣以「負責任的媒體」自居的各路媒體大神?

跳大神吧。

最讓人不可思議的,是甘南政府居然如此配合媒體的狂歡,在調查未完成時

直接先將當事民警停職。

我想,他們可能感覺最近的許多事對警察這個群體的打擊還不夠大吧。

各位看客不妨從事情經過這一點入手。

時間、地點、人物、起因、經過、結果。

時間:12月16日

地點:甘南縣某學校及派出所

人物:劉盾、劉博智及當事民警、學校當事人等

起因:劉盾二人自稱要暗訪營養午餐問題

經過:劉盾二人自稱被打,稱不便暴露暗訪身份

結果:劉盾二人自稱被困賓館,用沙發堵門,被打傷

在這樣的6個要素中,各路媒體紛紛採訪、聯繫劉盾二人描述當時情況,無一家媒體聯繫當事民警、派出所負責人,亦無一家媒體聯繫當事學校、涉事學生了解情況。

暗訪,二人應該在校園裡向孩子了解情況。然而為何會被叫來警察?是自己已經暴露了,還是自己的行為對孩子們的人身安全構成了威脅?

說的有點大了,簡單點就是說,劉盾二人是不是嚇著孩子了?

不然民警難道從你到甘南縣就跟著你倆?難道是這個學校的黑惡勢力已經和全甘南縣甚至黑龍江政府都沆瀣一氣了?都盯著你們?

汝甚屌。

另外,從網上劉盾二人上傳的醫院單據來看:

職業填的是「媒體」。

你一個大記者,為啥不敢填記者呢?講真,我還真是第一次見到「媒體」這個職業。

最滑稽的,我們來看看他們上傳的「賓館被困圖」:

兩個大記者,為了搞個大新聞也是處心積慮。而且真的是「毫無」擺拍痕迹。

先不說你這折騰這些東西要多長時間,我就想問問,要是真如你所說,派出所民警要真想打你,你弄這些東西有用么?作秀給誰看呢?

一場精湛的演技大比拼,幾大媒體再次公然挑戰公眾智商,幾大媒體再次公然行使自己特有的超越公檢法的偵查權、審判權。

爾等是否知道,這樣一件事,不管鬧的如何收場,當事民警、學校會承受多大的壓力?在掌握話語權的媒體面前,他們近乎永世不得翻身。

初步預測,此次「警察毆打記者」事件同樣會反轉,然後各大媒體三緘其口,默不作聲。當然,不論最後結果如何,我希望當地政府能公正處理,不要一味為了討好媒體,連自己隊伍最基本的臉面都丟掉了;我也希望媒體為了搞個大新聞,連自己做新聞行業的原則和自己做人的臉面都丟掉了。

喜聞樂見的,部分媒體的社會責任很強。他們對大局意識、看齊意識的認知程度之低簡直令人髮指。

你們正義的聲音,又是從何而來呢?難道不是從真相,從事實而來么?

對部分媒體以博眼球為己任,騙點擊量為宗旨的媒體行徑,我只能用不齒來形容。部分媒體不實報道、誇大事實、掩蓋真相的行為完全沒有為社會效益帶來任何一點好處。在三嚴三實、兩學一做教育活動如火如荼開展的現在——

你們該好好反思了。

End


這麼說吧,以我朋友圈裡三位數記者的規模來看,居然沒有一位在聲援這二位"被打"的仁兄的……

再說句自以為是的話,也就是這兩位「被打」的記者去的地方是比較偏遠落後的甘南縣,(估計)那裡的警察也好,相關部門也好,無論是法治意識、新聞意識、自我保護意識都弱得不成樣子,才會有這麼一出大戲可看……

若是在我大廣州的話,水花兒你都翻不起來一個


這件事情讓我看到了輿論的可怕。作為當地人,我知道的是記者暗訪到學校給學生髮糖,老師覺得可疑報警,到派出所後不配合調查不出示身份要走,警察沒調查清楚呢,拉著不讓走,然後記者錄音說打人,錄音的真實性尚不可斷,而且公安局領導上門看望並找到法醫給做個系統的傷情鑒定遭到拒絕,記者弄條怕暴力強進堵門卧床,還說自己沒吃沒喝的新聞弄得有點小可憐,已經巴不得當祖宗供起來了好嗎,誰敢不讓你吃喝啊。

這些都不算啥,反正事情真相當事人清楚,單是說新聞下網友的評論里偏激得真是沒sei了,什麼東北如何,黑龍江黑暗,政府公務員都應該槍斃,警察沒一個好東西之類的,都沒力氣跟著去說,有時候說話還是要客觀一點,不要出言不遜,妄下定論好么。如果有人說我洗白也好,我是覺得很多時候你看到的不一定是事情的全部,如果不了解就不要偏激地以為自己就是真理到可以裁決這件事,尤其地域黨和仇恨黨的詛咒真是無趣,望共勉。

對了 問發糖的。

還有,營養午餐的事情我也不了解具體情況,我只針對這件事發表個人看法。

當然,每個人看法不一致很正常,因為角度不同看問題的方式和結果就不一樣,歡迎指正。

還有,我並沒有說警察沒打人,但是他怎麼一定就打人了呢。同樣的,沒有證據證明他沒打人,現在的錄音是否就百分之百肯定他打人了。如果真的有打人行為有是不是出於調查目的也不清楚。

最後認定的是推打,記者所說是被掌捆,和頭被按在地上,撞牆,那麼為什麼記者沒有異議。

會不會是推搡也未可知。

我就是看不慣這倆記者煽風點火,裝林黛玉的樣子,如果在派出所早點表明身份,在學校不假裝自己是送貨的,是不是就沒有這麼多的事情了。

~~~~~~~~~~~~~~~~~

有興趣的人可以查一下兩位記者中其中一位的資質,也可以打聽一下曾經二位在某幾地的類似行為。對於要證據的,我給不出,但是我只能呵呵。

他倆要的精神賠償,哈哈。

~~~~~~~~~~~~~~~~~

陸省長針對營養午餐的事情做出批評,是好事,因為營養午餐的事情確實有眉目了。但我始終覺得記者到學校隨意給孩子食品,擺拍(說公安要強行進房間自己堵門並且聲稱自己沒吃沒喝),誇大事實有錯,仍然覺得有的網友咒罵東北人、黑龍江人、詛咒警察政府公務員的行為有錯。不止是對甘南的這件事,不管哪個地方發生什麼突發事件,希望那些躲在電腦或者手機後面用骯髒字眼咒罵別人的網友,不要在偏激的路上越走越遠。


被打了還要受到這種質疑的,恐怕也只有記者了,醫鬧大家還都能站醫生,記者被打就是活該,還要被質疑搞大新聞。

這個案件實情到底怎樣我不評論,或許真的就是敗類呢,我這個回答特指某些一看到記者就開噴的人。

學新聞的看到這種回答真的很寒心,嗯,反正要轉行了。

希望知乎er們再接再厲繼續在一切事情上黑記者,最好凡是記者,被打活該,打死不管,這樣以後的高三孩子們報志願的時候也不會像我一樣傻傻地一心要學新聞了。

現在上課老師正在講她自己去傳銷做卧底的事情,就看到了這個問題和以下的回答。老師差點沒命,放到知乎上恐怕又要被質疑想搞大新聞。

恕我直言,某些鍵盤俠之所以能安安穩穩地坐在電腦前噴人,是因為有人在你看不到的角落守護著這個世界。有警察、有醫生,也有記者。

任何一個行業都有敗類,任何一個行業也都有真正的精英。


兩大敏感群體的碰撞,這事情還真沒法看,呼籲各位等待官方處理結果最為明智。

在東北,我見過為了追蹤報道負面新聞被追著打的記者,也見過為了造個大新聞碰瓷的記者。同時,也見過委曲求全在寒風中被罵哭的警察和像流氓一樣警察。

希望知乎上的好警察也別急著辯解,知乎上的好記者也別急著弄個大新聞。


現在最招黑的警察群體和記著群體碰到了一塊

這下有戲看了

現在問題來了

這幾個是好記者還是壞記者?

這幾個是好警察還是壞警察?

這幾個是壞記者就能證明警察是好警察嗎?

這幾個是壞警察就能證明記者是好記者嗎?

反正就……默默圍觀 話說多了容易被反轉打臉 大冬天的臉太疼

總之希望個別人啊別老給自己的大群體抹黑 你想方設法想搞大新聞的時候有同行在冒著生命危險揭露事實 你濫用職權的時候有同行冒著生命危險破案 辛辛苦苦掙點好感度全讓傻逼給敗沒了


要是我有能力,我十月中旬去一個學校暗訪被保安攔住推我出門,這個事情我一定要寫成記者被保安打…

笑…


我仔細看了下記者同志的事件還原。哪裡說的不對還請各位可以指出。

先放結論,記者被打可能是真的,但是報道之中問題很多,自己本身也存在很大的問題。

(劉博智說,為了獲得第一手素材,他和劉盾計劃先進行暗訪,在獲取充分證據和資料後,再向學校亮明身份。當天12點左右,我們乘坐計程車到達興十四鎮中學門口,由於大門敞開,我們就走進去了,其間也無人阻攔。)

呵呵呵呵,記者同志真是敢說啊,十部委制定的《中小學幼兒園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學校應當健全門衛制度,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請問記者不公開自己的身份,私自進入中學算不算無關人員,真不知道意欲何為,要是這是恐怖分子呢,記者同志這個舉動這算不算違法呢?所以我建議中學對門衛進行徹查,為何中午期間大門敞開讓社會人員隨意進出。再說門開著你就能隨便進出了?

《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第十六條,新聞采編人員從事新聞採訪工作必須持有新聞記者證,並應在新聞採訪中主動向採訪對象出示。這麼公然無視規定還這麼振振有詞的,我表示對這位記者同志的職業素質表示懷疑。

(劉博智說,兩人自進入學校後,未作出任何擾亂學校秩序的行為,但10餘名工作人員拽著兩人的胳膊對他們推推搡搡,並侮辱他們「智商有問題」。為防止局面惡化,兩名記者一直堅持罵不還口,只在對方謾罵時拿出手機錄音、拍攝。)

姑且不說你私自闖入中學算不算擾亂學校秩序,但是既然有錄音錄像,記者同志你要不拿出來,我們一起罵罵學校工作人員。

(「當時,我們注意到這兩名警察均未佩戴工作證,也未給我們出示有效證件,其中一名警號為036845的警察連執法儀都沒佩戴。但為了避免刺激警察,增加不必要的麻煩,我們就上車了。」劉博智說,興十四鎮中學也有七八個人跟著來了。)

佩戴工作證是什麼東西?出示有效證件,這個民警是沒做好,主動出示下警官證能省很多麻煩。但是如果身著警服,是可以代表自己警察身份的,在對方要求出示相關證件的時候可以出示警官證,我估計記者同志應該沒有要求,不然就不會是這樣的說法了。其中一人未佩戴執法記錄儀?說明有一個人帶了啊,有什麼問題嗎……

(「我們先被兩名警察各自帶進了一間審訊室。但玻璃窗外,興十四鎮中學的人一直吵吵嚷嚷,指示兩名警官如何審問。」劉博智說,當時他就提出異議,為何要先訊問我們,而不管興十四鎮中學的人。警號為036845的警察顯得很不耐煩,強硬地說「就先審你們」。)

有問題嗎?連審訊的順序你都要管?也不看看到底誰有問題。

(劉博智說,警號為036845的警察在對他進行審問時,多次要求搜身,他提出異議時,發生拉扯並致右肘受傷。)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41條,對查獲或者到案的違法嫌疑人應當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違禁品或者管制器具、武器、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以及與案件有關的需要作為證據的物品的,應當立即扣押;對違法嫌疑人隨身攜帶的與案件無關的物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登記、保管、退還。安全檢查不需要開具檢查證。

正常的檢查程序被百般阻擾,為何還一副是我受氣的感覺?

右肘軟組織挫傷……這個是什麼傷?是不是淤青擦傷都算軟組織挫傷啊?夠得上輕微傷嗎?不是很懂……

(當時我和劉博智不在一個屋子裡,我一再說我們在學校期間無任何不當行為。然後我給律師打電話,律師表示,如無違規行為,警察不應限制我們的人身自由。」劉盾說,我們就說還有急事要處理,如無違規的證據,限制我們自由是不合適的。「這時,之前審問劉博智警號為036845的警察過來就扇了我兩個耳光,還抓著我的胳膊把我摁倒,使我的頭部多次撞牆。」劉盾表示,聽到自己在錄音,該警察還搶他手機,一邊打一邊說「我沒打你」。「聽到劉盾高喊被打,我想過來阻攔,卻被興十四鎮中學的人給拽住了,現場無一人勸阻,甚至還有笑聲。」劉博智說。據劉博智回憶,在遭遇毆打時,「攜帶記錄儀的警察扭過身去,不對現場的畫面進行記錄,打完人以後,他才給打人的警察戴上了執法記錄儀」。)

這個暫時一家之言,沒有任何佐證。

但是光這個說法,詢問本來就要求單獨詢問,沒問題吧;進入辦案區域,沒有經過警察允許是不能使用通訊工具的,所以這裡用手機聯繫律師是否合法還有待商榷的;詢問查證最長不能超過8小時,案件複雜可以延長到24小時,這個怎麼看都沒有超過時限吧,怎麼就不能限制人身自由了;後面打人情節,也許是真的,但是執法記錄儀又不是轉過身去就不起作用的了,還錄音的轉過身去騙鬼啊,還一邊打「一邊喊我沒有打你」,我想總不是你在反抗說警察打你,警察喊我沒有打你吧,不然當事民警是在侮辱督察的智商吧;搶了手機也沒說把你手機裡面內容刪除吧,這個可是直接證明警察揍你的罪證啊,拿出來我跟你一起罵無良警察。

(為了防止再次被打,兩位記者給甘南縣教育局有關人員打電話。隨後兩人被甘南縣教育局工作人員領走,並分別向縣委宣傳部和公安局說明了情況。)

趕緊調查下,這兩個記者是什麼背景,太特么強大了,一個電話就能將詢問的人員領走,嘖嘖嘖,事實沒弄清楚就給當事人走了?

(因劉盾感覺頭痛、噁心、想吐,兩位記者於當天下午6時許前往齊齊哈爾第一醫院甘南分院檢查。醫院診斷結果顯示,劉盾為「頭部外傷,建議住院治療」,劉博智為「右肘部軟組織挫傷」。)

頭痛,噁心,想吐,頭部外傷,真是熟悉啊,碰瓷無外傷的理由跟這個一個字沒差吧。

(當晚10時,距離兩位記者被打9小時後,「甘南縣公安局回應,興十四鎮派出所未按要求安裝監控攝像頭等監控設備,沒有找到能證明我們被打的視頻、音頻證據,不能證實該局工作人員動手打了我們」。劉博智說。)

這段我不是當事人,不敢亂說。

(從17日上午9時起,甘南縣公安局便在兩位記者入住賓館房門外喊話,要求開門。為防止再次受到人身傷害,兩位記者一直待在賓館房間里。)

我知道了,以後面對警察的傳喚,我不出門是有道理的。那張圖我也是服的,智商正常的也能看出來是在擺拍吧,真要破門你把門堵死了也能給你開了,還這樣弄起來還特意拍出來……

然後重點來了。

《關於「記者採訪被打」事件調查處理意見的情況通報》稱,「經齊齊哈爾市公安局紀委、甘南縣紀委調查認定,甘南縣興十四鎮派出所副所長李英東在執法過程中簡單粗暴,推打了當事人。經2016年12月17日中共甘南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委會議和甘南縣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李英東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興十四鎮派出所所長於秋寶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負有領導責任的縣公安局主管副局長候本河進行誡勉談話。」

本來我覺得這個事情事實不清楚,還有很多可以扯皮的空間,但是紀委一刀已經捅過來了,看起來紀委已經將事實調查清楚了,組織內部已經有結論了,因為推打當事人,所以該警告警告,該撤職撤職,我無話可說。但是我希望可以將推打這個詞詳細說明,可以讓廣大警察同志引以為戒啊,不然以後當事人就碰不得了,我哪裡知道推打是個什麼限度的動作,逮捕犯罪嫌疑人動作怎麼的估計也比這大多了,算不算推打,需不需要處分啊。

另外記者同志犯了不少錯誤吧,起碼批評教育總要的吧,總不能單方面只找警察的茬是吧,一碗水總要端平吧。


竟然沒有人關注早餐過質的問題!連陸省長都指出問題了,而且教育部長都說這個問題已經發現半年了,竟然沒有做任何處理,簡直恐怖!

再次看了這個問題下的回答,真的是很恐怖啊,都是有理有據的洗地的,對一個有爭議的問題全是對某一方的支持的時候,就有問題了,黑龍江省長批省教育廳長:臭雞蛋還敢給孩子吃 - 國內新聞 - 新聞中心 - 漢興網 - 永城廣電主媒體綜合信息門戶網站,這個是你們省長批評的新聞,大部分網站都被刪除了,截圖留作證據。

在沒有公布證據的情況下為什麼要惡意揣測兩個記者的用意?關於那個說警察可以用暴力的人簡直可怕,難道雷洋事件還不夠嗎?還有說沒有人問過執法警察的就夠了,黑龍江齊齊哈爾市責令甘南調查記者被打,甘南縣:嚴肅處理,,

如果真如那幾位說的那樣,甘南縣會這樣處理嗎?對此我持懷疑態度。


現在是2017年12月。

劉盾依然沒有記者證。


我從我個人的看法出發,以記者的言論為基礎,加上一些我認為合理的推理來評價這個事件中的幾個方面。

記者選擇暗訪。我首先認定記者的目的確實是為了調查營養午餐的狀況,那麼選擇暗訪沒有問題,因為這樣得到的回答會更加客觀,得到的材料更有說服力,寫出的新聞才更符合真相。但是,既然記者選擇了暗訪,那就應該要注意到,在學校看來,他們兩個人是兩個陌生的來自社會上的閑雜人員,在校園中,這兩個隱藏了身份的記者完全可以被認定為危險分子,那麼學校選擇報警,並且限制他們兩個人的活動,也是合理的,並且是正確的。學校有義務保護學生的安全。那麼,在接到報警後趕來的警察的角度看來,這個事件是:有兩個身份不明的,可能有危險的人,在校園內進行某些可能是違法犯罪行為的過程中,被學校發現,並且制止了,我們現在的任務是,把這兩個嫌疑人帶回來審查,搞清楚他們到底有無犯罪行為,這些犯罪行為是什麼,總結來看,警察是過來抓人帶回去審理的。那麼,在警察抓人和審理的過程中,發生肢體碰撞導致嫌疑人受傷的行為發生,是在情理之中的,甚至,警察使用口頭威脅和暴力,對待一些不服從,不配合的嫌疑人,在我看來,是沒有問題的。我們需要設身處地的想一下,警察面對的都是一些亡命之徒,你對他越仁慈,越寬容,這些人就會越囂張,越過分。警察雖然說是正義的代表,但其工作本身的性質就確定了,警察絕不會是和藹可親的,心慈手軟的人。所以,我很能理解,在審問犯人時警察使用暴力的手段。但是,這裡有一個前提,就是被抓到的犯罪分子是不配合,不服從警察的工作的時候,才可以採取這些特殊的手段。這就是整個事件中,最需要明確的一點,那就是:記者有沒有故意不服從審理,不配合警察的工作,甚至故意激怒警察。這個問題的答案,在我看來可以直接判斷對錯。而在記者單方面的言論中,我沒有發現有什麼抗拒命令的行為,最多是對警察的一些工作表達了不滿,那麼,如果是在嫌疑人配合調查的情況下,依然發生了不必要的暴力行為,那我覺得就可以認定,這個警察是在濫用職權,徇私枉法,需要作嚴肅的處理,並且對嫌疑人的傷害承擔法律責任。不過這只是記者單方面的言論,不足以認定為事實發生。如果是因為記者本身為了搞個大新聞,而故意阻礙警察的審理工作,甚至有不尊重執法人員的行為,那被警察暴力相向,我認為這是警察為了解決問題而採取的方法而已,不需要有過激的反應,因為警察抓的是罪犯,抓的不是記者。

我總結來看,這件事應該就是兩個暗訪營養午餐的記者,沒有暗訪到營養午餐,倒是把最真實的警察抓小偷的過程暗訪出來了,現實打碎了廣大人民群眾心中警察正義使者的形象,導致了百姓的不滿和恐慌

整個事件中的三個主角,記者、學校、警察、每一個都或多或少有自己的問題,但是最容易被放大問題的,我認為就是警察。他們一面幫我們解決最棘手的問題,一面又要接受最無情的指責。可是,從沒有警察真的認為自己是正義使者,職業使然,我們不該過分要求這些每日走在社會黑暗面中的人,永遠做最正確的事。


跑個題

假設以下這件事是當事警察背了黑鍋,受到了不公正待遇,那麼基層警察能向誰求助呢?


理性一點,沒有人知道事情到底是啥樣的,道聽途說就過來強行鍵盤俠,是非常可怕的事情。


為啥答案里全是替警察說話的?你要說沒人組織,打死我都不信。


負文人路線的若干高票數回答,你們的這種聲音是公然對當地縣委通報的反對。

@趙樂樂 似乎還是一位警察同志?

如果是警察同志,應該首先強調對黨的無條件服從,對當地縣委已經對記者認錯道歉並查處了涉事警員的態度和聲音,有質疑要通過正規渠道進行反映,有不同意見可以表達,這也體現了黨內民主。但是你們跑到互聯網上大肆以公職人員身份宣傳與當地縣委態度相對抗的表態,是什麼意思?

你們要公然反黨么?

你們這是什麼路線?

要好好反省了,看來有的同志應該梳梳頭治治病整整風氣了。

@Zhang tony 的答案是最令我欽佩的,直逼問題本質,打人和處分之類的,怎麼能跟學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問題相提並論呢?

@Lee李 這我朋友答案中的截圖反映出,一些別有用心的群體正試圖混淆視聽,製造輿論上的灰霾,讓人民群眾對媒體與警方雙方產生誤解,人為製造事端和矛盾對立。

@哈達布 說的很有道理,本問題中回答評論的一些同志的立場很有問題,只顧及自身小圈子,缺乏全局觀,甚至公然與官方態度進行對抗,令人震驚。這或許說明,各地的基層政委同志要加強政治工作,避免一些同志在原則上犯錯誤,甚至站在黨和人民的對立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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