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同居不結婚,你能接受嗎?
既然大家 都追求自由,愛情,那以後幹嘛不只同居不結婚不就可以了么,這樣誰不滿意誰直接走人不就可以了 ,也不要那麼煩了。大家認為這可以嗎?反正現在婚姻在一些人看來不就一張紙么,有了不還是該出軌的出軌,改偷情的偷情,並沒有什麼約束力。而只同居不結婚,顯然可以免去很多問題。
我個人認為婚姻是神聖的,不可褻瀆的,如果兩個相愛的人,直到80歲時還呆在一起相愛的話,完全可以這時去領結婚證嘛。哈哈哈哈,大家認為可以不?如果註定做不到的話,何必領呢?這麼多人,一人一張紙很貴的,好不好!!有些人顯然浪費資源!可恥!附:看了這麼多回答,我發現我問這個問題是沒有意義的,因為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如果所有人的選擇都是一樣,才真正讓人感到可怕,但話說回來,不管如何選擇,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你有選擇的權利,但不該讓別人為你的選擇買單。
不接受。
說句不好聽的話,我和你生活了那麼多年,你活著時,我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伴侶,你死了時,我連站在第一排哭的權利都沒有。
應邀作為女生,不接受。
我不接受…因為不只是一張紙,還有財產分配啥的…
我是女生我接受,因為我覺得很多傳統思想都很害人。比如18之前不讓早戀28不結婚就是剩女,所以是幹嘛,人的感情是開關么?比如婚前不能有性行為婚後兩年不生孩子一堆人催,所以性行為就是為了生育?比如婚前同居人家會指點婚後根本沒人關心你的生活,所以這些人是有毛病么?你結婚了又怎麼樣,你就幸福么?人家男女朋友婚前同居怎麼了你要在那嚼舌根。結婚能保障什麼?老公把工資卡交給你了?給你買房了?這兩點做到也算還行。否則,就是你倒霉日子的開始,你又沒房,又要做家務,又要帶孩子,又要上班,老公掙的錢根本沒多少,你跟他結婚是保障什麼了?總之我很煩這些世俗的規則,完全遵從的人也很可能會吃虧的。
我是毫無底線的,我能接受同居,也能接受結婚,不過暫時不想結婚罷了,結婚的話,太麻煩了
女生,接受,因為我經濟獨立思想獨立,而且不想要孩子。原生家庭關係不好,矛盾重重,也不想讓愛人受牽連。正如《歡樂頌》里安迪所說:「這輩子已經考慮妥當:不害別人,不害自己,不害後代。」
我的天,我覺得這簡直堪稱完美。
看完題,我覺得這種同居,就是享樂的時候卿卿我我,怕麻煩的時候就抽身退出……無法同嘗同感甘苦,高配的過家家,是玩的起的人才能玩的遊戲,想過安穩日子的人不推薦……
是誰把個題目編輯成這個鬼樣子,為了不顯得答案像個蛇精病,我也只好匿了.....討厭凸^-^凸
--------------接受不接受是雙方的選擇,但這種事情上跟另一半扯理論講道理,企圖說服對方的,無論說得多麼天花爛墜頭頭是道都是......講道理,如果雙方都認為不領證沒問題,過著就過著,一點問題沒有。我朋友里就有這樣的,孩子都上小學了,倆人都不想領證,女的一直稱呼男人為男朋友,導致我之前不熟的時候一直以為孩子是和前夫生的。
但當雙方關係中,一方拚命向想領證的一方灌輸領證沒用這個言論的時候,同志們就要想好這是為啥了......
我就想問問,既然領證和不領證一點區別都沒有,那我想領證你幹嘛就打死不跟我領呢?既然對你來說沒區別,對我來說有區別,你卻不能在對你來說無所謂的事情上將就一下我?你覺得這有邏輯?你講個道理出來給我聽聽......我看你能講出朵兒花來不?
只同居不領證是我一直以來的追求!
作為平qióng凡kǔ老百姓,我並不擔心任何財產損失,反正也沒多少錢可以損失的。
領不領證的區別對我來說就是法律上認同兩人的夫妻關係而已,但是我不在乎。
因為我一直認為領證並不能保證對象就不會出軌、不會變心,這誰也保證不了。
所以,不生孩子的話,還是同居來的輕鬆,好聚好散,散了再找一個唄!
我還想……只談戀愛,同居都不要同。兩人精神上肉體上,可以互相依賴,但是還有各自的自己的生活,各自的自由,覺得特別好,沒有約束。
是不是,有點,耍流氓
-本人女 表示「不接受」
-原因如下:①一個人如果精神和經濟能力高度獨立,自己獨身一人就可以過得很好,這裡的「很好」包括且不限於生活品質、社交和性生活(可以通過自慰器+培養長期約炮人 解決),偶爾戀愛,那麼「婚姻都不考慮了」為什麼還要做同居這種多此一舉的事,一輩子戀愛不就很好了么,兩個人生活反而有可能影響自己以前的生活節奏和生活品質……②婚姻並不僅僅是保障夫妻雙方各自的利益,更有保障子代合乎世俗和法律地獲得父母雙方物質、精神投入的功能在……
③我認為考慮一輩子只同居不結婚的人,根本沒有經歷過穩固真摯的戀愛關係,而且我也有理由懷疑此類人的原生家庭 帶給ta的記憶中「親密關係極其惡劣」(對啦,你說不是我也沒法驗證(?_?),不具備習得性的建立親密穩固關係的主觀能動性,請問和這種人「同居」你認為真的會好過嗎?
④拋開以上一切世俗得失來談。喜歡一個人到一定程度,根本不可能留有餘地讓對方在法律之上隨時有可以離開自己的權利,所以,沒感情還同居個仙人板板,直接找雞或鴨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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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相信」和「信任」+「只要……就……」能解決所有問題的人,你以為到了 談婚論嫁的年齡,你還是「巨嬰」咩?哪怕你稍微真正了解自己一丟丟,你也該懂得 人性本質是經不起考驗的……我的天,愛與性都不是消耗品啊。
不是簡單的婚姻和上床啊。
最重要是找到你生命中那個soulmate啊。雙方都是未婚的話,只同居不結婚的確很美好啊。
我覺得結婚是一種束縛,好像結了婚雙方都互相變成了對方的附屬品。我跟他有且只有討論過一次這個話題我問他「你以後會娶我嗎」他告訴我「先問問自己想不想嫁給我吧」結婚並不是所有愛情的終點愛一個人,只想跟他一日三餐,跟他活在當下,跟他四海為家。
真希望他能回頭再看看我有時候兩個人都太熱愛自由也很遺憾啊 心塞(′-ω?`)為啥不接受……
大寫的接受啊反正對於我來說,同居的意義遠遠大於一張結婚證同居意味著更多的磨合,證嘛,就是一張證
我不生孩子所以證對於我來說意義不大不管是一起租房子還是買房子,錢上面會認認真真算清楚
對方飛黃騰達了,我也不指望分一半財產我飛黃騰達了也一樣對方想出軌想劈腿想怎樣都無所謂
連婚都不用離,直接搬家就好,省心不喜歡早早的綁定上一個人,40歲綁定我都嫌早然後後半輩子就只能和那一個人啪,有點虧如果是誰真的值得我後半輩子只和TA一個人啪,我認
但是也是我自己的約束而已,不是法律上出軌財產分割會理虧的約束
婚姻和孩子這玩意跟性向差不多
喜歡結就結,不喜歡就拉倒喜歡孩子就生,好好養,不喜歡就不生,畢竟還有大好世界其實沒什麼接受不接受那麼一說其實這個問題有點像你是異性戀你接受異性伴侶么?接受同性伴侶么?答案很明了不婚的自然是雙手贊同同居不領證想結婚的自然一百個不願意我一生漂泊不定,只想找個人皈依。不想浪費時間來否定推翻和尋覓。――所以我不接受。找到你的時候,我只想讓你屬於我。不跟我結婚?那怎麼行。這是我決定和你相處一生的勇氣和決心。
等我真正獨立了我就能接受了現在我沒錢沒經驗沒腦子也不夠好還是需要一本婚證給我安全感要是我有錢有腦也足夠好你我喜歡願意就在一起 不愛了就散也不用負擔(理想是這樣)希望變成生活和感情里的強者:)
不能接受,同居只能滿足人的慾望,結婚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人過於放縱帶來的社會問題
首先,婚姻本身並不是神聖,只是整個社會為了延續人類的繁衍,人為地為這個詞賦上了額外的意義。
我不太明白為什麼回答裡面很大一部分會覺得同居只對男方有好處,兩個相愛的人一起生活不是很自然的事情嗎?陪伴是相互的。不結婚不代表就對自己和對方沒有約束,約束來自於愛,還有我們在一起的所有經歷。
很多不想結婚的人包括我只是看得比較開而已。我相信我和我愛的人的感情,並不需要一張紙來保障。如果感情發生了變化,我也不想用婚姻來拴住對方。作為女生。。這是我一直以來的想法。。。
也經常被閨蜜不理解,說我怎麼像個男人,我也奇怪為什麼這麼想就是像男人了。。當然我家人我男人也都不理解,以前跟我媽說我不想結婚,我媽簡直氣死了。跟男人在一起開始害怕耽誤他跟他說不想結婚,後來他也不催,但還是期待結婚,我就想不通,我們同居著,又不要孩子,有沒有那張紙有什麼區別呢。。當然,法律上結不結婚就是不一樣。所以最後我想想既然對我來說沒啥不一樣,周圍人又都想我結婚,我的恐婚症也因為跟對象在一起的三年而逐漸治癒,所以就結婚了。
但我還是覺得同居不結婚也挺好,婚姻未必適合所有人。社會輿論以及法律能發展到包容多樣性的人生選擇就好了。我想先問一個問題。
你們想在多大程度上同居?以朋友的名義住在一起是同居。互稱男女朋友住在一起也是同居。交換了戒指和誓言是同居。辦了婚宴但是沒有扯證,很遺憾,還是同居。結婚這個事兒,說白了,是法治社會中雙方同意兩人共同建立家庭的排他性協議,以此在法律上賦予對方處理和繼承自己財產的權利。
「反正現在婚姻在一些人看來不就一張紙么,有了不還是該出軌的出軌,改偷情的偷情,並沒有什麼約束力。而只同居不結婚,顯然可以免去很多問題。」
想免去什麼問題呢?
在我看來,那些口口聲聲只要愛足夠,就不用扯證的,不是蠢,就是壞。
「我個人認為婚姻是神聖的,不可褻瀆的,如果兩個相愛的人,直到80歲時還呆在一起相愛的話,完全可以這時去領結婚證嘛。」
對題主來說其實並沒有愛到最後的信心和交換誓言的膽量,即使最終走到最後,對題主來說也不過是個「巧合」。
以愛之名拒絕扯證,結果只不過是典型的想要權利而不願意承擔義務。
對於真正有信心愛到最後的,那張小小的證,只會免去麻煩,而不是製造問題。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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