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新聞「陝西一孕婦扶欄杆休息 不慎頭被卡住窒息死亡」?欄杆的設計該不該改進?

新聞鏈接:陝西一孕婦扶欄杆休息 不慎頭被卡住窒息身亡(組圖)-國際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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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改進。

就像建築設計規範上明確要求,樓梯欄杆垂直桿件凈距不得超過11cm,是為了防止小孩把頭伸出欄杆釀成危情;把窗檯、樓梯欄杆、可上人屋面女兒牆的高度規定在人體重心相當或以上的高度,是為了更好地防止意外墜落事件。既然是可以通過調整設計標準就可以避免的安全隱患,為什麼不調整?

把取締菜刀水果刀等刀具、把河填平、取締汽車這些明顯沒有可行性可言、嚴重干擾社會和民眾生活的做法,跟調整規範設計標準相提並論,簡直就是無腦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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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到具體的改進方法,說到改進就一定是加寬凈距然後讓大家自由穿行?以上說的樓梯欄杆凈距只是舉個栗子;改進的方式千千萬,抬高橫杆、改變樣式都是可行的。這些問題,專業設計人員完全搞得定;在這裡拿一些極端的例子在這裡冷嘲熱諷有意思么?

再說到勞民傷財。我不明白調整設計標準有何處勞民傷財了。就像建築設計規範,不會永久不變,每隔幾年都會更新,因為很多經驗數據都是來源於已經發生的現實經驗的實驗數據,說白了就是在血的教訓的基礎上亡羊補牢讓新建建築更加合理。但這就意味著每次更新都要把我們的房子推倒重建了嗎?

再說到老人孕婦門一定要家人的陪同,事實上我們真的做得到時時刻刻的陪伴嗎?老年人、孕婦、殘障人士等一切活動不如青壯年男女的人,和所有人一樣,也是有他需要自由活動的空間。事實上,基於對弱勢人群需求的認識和尊重,無障礙設計的要求越來越嚴格;尤其是現在中國迅速進入老齡化社會的現狀,4-2-1的家庭結構的普及(照顧弱勢人群將不是一個家庭就能獨立完成的事情),公共設施的無障礙設計再次被推到風口浪尖。

(關於無障礙設計,具體可以看一下為什麼在美國可以看到很多殘疾人? - 醫學 ,可了解一二。從廣義上說,城市的無障礙設計就是為了通過保障每一個人的安全和方便,使社會達成無論貧病老弱都能正常工作、生活、參與公共生活和社會生產的平等局面,而不是說我懷孕了我就別去上班別去買菜別去散步然後活該天天在家裡待著除非我老公不用去上班天天陪著我。)

PS:從現場照片上看,那位孕位倒下的地方應該是人行道上。我不知道何來違反交通規則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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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感謝大家的評論和討論。題主有一個觀點我覺得很有道理,類似這樣的事情如果能得到持續的重視和關注,才會更有利於整個大環境的改善(問題描述已被修改,我記得原話大意好像是這樣)。

這段時間也陸陸續續地在微博、知乎上看到一些觀點,不少人認為這跟「撞到桌子就說是桌子有錯」「被果凍噎著了就怪果凍」一樣的無厘頭,但是,我想說,提出改善的基礎並不是對和錯的問題好嗎。。同意 @彭齊家 所提到的,其實人類的任何一項發明、任何一個設計、任何一樣產品,從來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既然不是十全十美,那發現缺陷、提出完善的建議,如果被武斷地被放在這樣的「對錯論」的放大鏡下甚至還加以冷嘲熱諷,是不合適的。


汽車危險,所以有交法,有斑馬線,有紅綠燈,有各種交通設施。這些儘可能的保障了交通參與者的安全。你能想像沒有紅綠燈,沒有斑馬線,沒有良好寬敞的道路,沒有法規制約交通違法行為的情景么?當然,這些仍然避免不了交通事故。就跟不管把護欄做成什麼樣子,也只是更安全一些,而不是絕對安全。但這個更安全,不就是我們普通人所要追求的么?以前的家庭電路,插座容易被熊孩子用鑰匙等東西插進去導致觸電,後來大部分有了觸電保護裝置。這不是一個進步么?按照一些人的邏輯,插座就是不能用金屬物品亂插來玩的,是你熊孩子「人」的問題,是你家長監管的問題。而根本不關插座的事,插座更安全一點是沒必要的。

我只是覺得,有一部分人太習慣這個森林法則的社會了。


實在無法忍受,這名孕婦已經遭受了重大的不幸,為什麼還有人要給她安一個不遵守交通規則的污名?!看新聞能不能稍微用點心,回答問題能不能稍微認真一點,這名孕婦倒地的地方明明是人行道啊摔!!!

有人說護欄設計沒問題,是這名孕婦自己不注意,並指責孕婦家人照顧不力,試問除了豪門、趙家人和閑人多的家庭誰家有辦法對孕婦全程照顧?

如果這次遇險的不是孕婦,而是一名患有腦血管病或心臟病之類能導致突然暈厥的疾病而不自知的行人突發暈厥恰好卡在護欄上,又或者一個健康人被人不小心推倒卡在護欄上,還有人說護欄設計沒問題嗎?

相關行業人士都沒洗地,為何有一堆吃瓜群眾硬要幫別人洗?!!!如何看待陝西米脂縣孕婦跌落隔離欄卡住脖子致死的事件? - 承右碟的回答


熱門問題,湊個熱鬧,從自己職業的觀點來看這事。

看到這則新聞,我馬上就想起了自己遇到的一個故事。

病人甲,一位機械瓣膜置換術後患者,來我門診複查。他很擔心的問我,瓣膜置換以後是不是不能劇烈運動,特別是不能跑跑跳跳。我好奇的問他為什麼這麼說。
他告訴了我他看到的情況:他同村還有兩個做了瓣膜置換術的人,一個在與人打鬧時摔了一跤,別人扶他的時候就發現不省人事,還沒送到衛生院的時候就斷氣了。另一個人在田裡幹活時摔了一跤,同樣也是當時就不省人事,送到衛生院之後就沒了呼吸。

從大眾的眼裡看,這位病友的懷疑不無道理:裝進人體的東西是不是有可能震一下就自己掉下來?如果掉下來就危及生命了,不是嗎? 但從醫學專業的角度看,將死亡與劇烈運動聯繫起來是缺乏證據的。

彼時是八年之前,患者來自一個偏僻的農村,通往縣城是一條土路。當地縣醫院水平有限,不能檢查術後抗凝水平,而要來省里檢查則需要坐一天的車,來回需要三天。病友甲是正好在省城打工的時候感覺身體不適,才回醫院複診。複查結果顯示患者inr值1.3––遠遠低於要求範圍。

我對病友做出了自己的分析:村莊偏僻,限制了患者的複查。兩位不幸死亡的患者應該很久沒有複查過凝血功能和心功能了(病友甲也證實兩位患者均是五到八年前做的手術),發病時凝血處於異常狀態。一位在打鬧時出現血栓脫落或是腦出血,另一位在重體力勞動時誘發凝血相關腦血管意外,因為凝血相關問題導致了死亡。
得出的結論是:瓣膜置換術後應當注意的應當是檢測凝血功能,而不是避免劇烈運動。我也當即告訴病友甲,必須每半年來醫院報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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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常見的案例:偶有報道說某地出現溺亡時間,死者溺亡在水位比自己身高矮几十公分的地方。實際上深究這些事例就可以發現,這些溺亡者往往是有基礎疾病,在水中發病才導致了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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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這個案例,最有可能的是孕婦本人在滑入間隙之前已經喪失了意識,而非因為滑入間隙導致意識喪失。對於一個沒有昏迷的正常人來說,把頭從這樣一個簡單的、單側開放的欄杆上取出來應當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支持已經意識喪失的理由有幾點:

1,幾乎所有此類案例,死者都有可以致意識喪失的基礎疾病。一篇報道中提到,在孕婦死亡之前,還有至少五個人有類似死亡方式,在文章列舉的其他三個例子里,都提到了死者已有不適或者暈厥。

2,正常人面臨窒息可能時都會掙扎,即使是再虛弱的人,在清醒狀態下都不可能不掙扎。人死亡前掙扎導致的肌肉強直不會因為死亡而馬上消失。而在掙扎狀態下死亡,不會出現這樣的被動體位:雙手下垂,甚至都沒有握在護欄上。

3,唯一一段視頻顯示,路人奮力掰護欄的時候,死者已經沒有任何掙扎了。理論上路人出手救援的時候應當距事發時間不久,這段時候死者什麼都沒做,只能說明已經沒有意識了。

護欄的可能致命之處在於擠壓到了雙側頸動脈導致大腦缺氧,如果不能及時糾正可導致死亡。或許沒有護欄,這幾位死者可能直接暈倒在地上——這個場景大家應該很熟悉了,路人暈倒眾人救治(目前媒體似乎不太在意此類新聞了)。倒在路上不會導致顱腦缺氧,說不定還有一線生機,但護欄就不好說了。但無論如何,決不是單純因為欄杆的作用導致死亡。

實際上在這幾起悲劇里,護欄只是發揮了一個「恐怖」衣帽架的功能:欄杆上寬下窄的槽正好可以掛住死者的頭顱,這個槽的寬窄只是湊巧稍大於頸部的寬度又小於頭顱的寬度。而且所有事發的欄杆,槽寬是不一樣的––這個我倒是願意和別人打賭。不一樣的寬度恰好印證了巧合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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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深層的社會問題我不好討論,一些人在這起事件中看到了人性的冷漠,看到了女性權利的不足,對於這些,仁者見仁吧!但就死因來講,真像只能有一個。護欄致死是本末倒置的說法。

另外對於修改護欄樣式,我倒是覺得「這個可以有」,改一個平頭的護欄也能避免這種小概率事件的發生。最起碼讓逝者走的樣子沒有這麼難看啊!這樣掛著太不人道了。只是需不需要全國統一馬上立即就地修改,這個大家再議吧。

本人不是法醫,有些地方論述肯定不夠嚴謹,請相關專業知友不吝賜教,謝謝!


已加入被投訴者大軍,你們慢慢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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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答案叫和諧—_—


這有什麼好洗的,還因噎廢食,就你會成語啊?干過生產的都知道,我們生產一個東西就是盡量提前把可能的不良,異常考慮在內,進行整改,滿足客戶的需求,提供比較高的用戶體驗。這是干生產的在腦子裡的最起碼的東西,他可能做不到,但是話一定得這麼說。你腦子裡要有這個思想。

之前洗衣機裝說明書的塑料袋,有人提出來可能會讓小孩窒息,後來加了通氣口。但是有誰家的孩子會被這個窒息?孩子家長呢?乍一看是無理取鬧,實際是做產品的用心。

這個欄杆也一樣已經出過這樣的事故了,而且是人命事故,進行一些改進難道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你換任何一個企業,你的產品可能死人,而且已經死過人了,而且是在不該死人的地方的死人,我不信這個企業會把責任全推走,然後什麼也不做,什麼也不管。

這個護欄肯定有國標啊,我們可以出一個補充國標的說明,要求從一個日期,我們的護欄都是改過的,以前的先用著,等淘汰了換成新的,企業內做產品的都這麼改啊。

說白了你就悄悄的改了,基本上肯定只有行業內的知道,我們普通人不出事情誰會關注護欄呢?你又不丟人,你怕什麼?結構也不難,新開一套模具也沒什麼。

沒聽過什麼產品是一出來就是完美的,有改進難道不是非常正常的嗎?想不明白說改進不好的是怎麼想的。


好吧,我是題主,題主主張改進改進改進!!! 本來這些是在問題里的,就是想旗幟鮮明的提問題的。。知乎為了問題的規範把這些刪除了,所以補充在這裡

真的,這種欄杆卡死了這麼多人我恨死了,大多數是老人,孕婦實在頭暈目眩,本能扶一把欄杆!昏迷,頭部卡住,呼吸困難;

假如這個時候她還能有一點點意識,但是下面又沒有手扶的地方,下肢不能用力,所有的力量都在脖子哪裡了!

設計上只要把橫向固定桿再提高一點完全可以避免,或者有其他更好的改進!

總之現在設計就跟一個套兔子的暗器一樣,一旦上鉤,很難脫身,旁邊的人沒有工具很難幫上忙!

總之現在設計就跟一個套兔子的暗器一樣,一旦上鉤,很難脫身,旁邊的人沒有工具很難幫上忙!

總之現在設計就跟一個套兔子的暗器一樣,一旦上鉤,很難脫身,旁邊的人沒有工具很難幫上忙!

同時也想讓大家探討這種情況到底應該怎樣救人!

看了新聞本來很難過,呼籲改進義不容辭,但是最讓我吃驚的是接下來的這個呼籲下面的評論!

說實話,氣死我了!!!!!

分割線~~~~~~~~

評論里好多人認為欄杆不該扶,法規有規定說欄杆不能扶。所以出了問題後果應該自己承擔。

嗯,有的人甚至建議加上高壓電,呵呵。

別特么我說扶欄杆和闖紅燈是一個性質!我特么還說馬路上偷看了幾眼美女和強姦一個性質呢!

能夠通過設計改良避免出人命的事情,為什麼反對這麼多!


討論公共事務,最需要邏輯清楚。

一,欄杆是否應該改進,跟現有欄杆是否有責任,是應該分開聊的兩件事。

二,將來的欄杆是否應該更改設計,跟現在的所有欄杆是否該修改,也應該分開討論。

三,為了將極小概率的危險扼殺,社會應該付出多大的代價,這值得認真討論。而非簡單高舉「人命重於一切」。


一屍三命慘劇(聽說是雙胞胎),做為一個陌生人只能一聲嘆息。

要注意安全,特別是那些准媽媽、老人和病人。

ps

發現在知乎上有某些人,喜歡對他人的不倖幸災樂禍,挖苦諷刺,消費他人的不幸。

連基本半點人性和良知都沒有,更讓人意外的是那些人並不是利益相關者。

ps2

知乎問答:怎樣看待幸災樂禍的心理?

我的知乎回答:怎樣看待幸災樂禍的心理? 知乎問答:怎樣看待「病人在高濃度氧艙內吸煙被燒焦,家屬向醫院索賠」?怎樣看待「病人在高濃度氧艙內吸煙被燒焦,家屬向醫院索賠」? …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1375631/answer/86103173


看到題主在另一個問題下評論讓關注一下這個問題

首先是的 應該改進 這個幾乎是肯定的 安全防護上經常提到的本質安全化就是讓你即使發生什麼差錯 這個東西本身也是相對安全的 放這兒說也就是你暈了你也卡不著 甚至故意想卡也卡不著 萬一卡著了你也卡不死 實際上很多東西也都是在向這個方向發展

改進 改進 一個東西只要還沒達到完美 那就有改進的餘地 但是這個是要慢慢來的 現在這種護欄可能以前也不是這樣的 沒準有稜有角容易刮著人吧 有答主發了那種上邊是平的的護欄了 算是改進版吧 可是那種就沒危險了嗎 萬一絆一跤腦袋裝上邊沒準也要出事 那能不能更好點?拳擊場周圍的那種怎麼樣?有彈性不怕撞上 可是太軟了又能讓人掰開鑽過去 那有沒有一種可以產生少量形變讓人撞著不疼又不至於形變數太大失去隔離效果同時又結實耐用又便宜又美觀的護欄呢 估計現在是沒有 以後再說吧

所以該不該改進是一回事 怎麼改進又是另一回事 如果違規了那就是必須改 這個改就不是改進了 而是整改 如果規定里沒有 那可以說就沒有責任 改進了好 不改進也不能怎麼樣

當然其實這裡有一個問題 即支持不改進的人中 實際上我覺得大家的意思其實是不支持「因為這件事就強制性大規模拆除現有護欄更換成改進型的護欄」 因為這也涉及到成本啊這些問題 你說在未來的施工過程中逐步推廣更換改進型護欄 估計沒幾個人會反對吧 你說下令全拆了換新的 那看起來好像也不太可取


改。

設計的存在是為了提高人的生活質量, 如果有可以把它完善的空間為什麼不能完善它呢。更何況因為卡人出事故的案例不是一起了。這是個例沒錯,但把個例風險囊括到風險存在的可能性里也是設計師和廠家的責任。 縱然沒有絕對安全的設計,但可以把它的風險因素降到最低。 防患於未然才是保障安全的最好措施。


謝邀,但是我不認為這種護欄的設計有不合理。

新聞的評價裡面已經有很多人提及了,護欄是作為護欄設計的,安全性的考慮也是在針對作為護欄用途這一項,例如間距要求小孩兒不能通過。圖示的這種事故雖然發生過多起了,但也誠如許多人所說,他們只是找個地方休息,不小心發生意外,那麼,為什麼要趴在護欄上休息?此時,該反思的不是護欄的設計,而是公共場所、人行道旁供臨時修葺的公共設施的設置問題。以前也見有的地方將低處的牆設計成可以靠坐的弧形,但坐久了就會很累,可以供人短暫休息卻又不會造成滯留。現在在安徽,這邊公交站台的候車座位就是一塊寬度10公分左右的長條凳,短暫坐一下還好,久了就屁股疼,根本不能躺在上面,不用擔心流浪人士佔用,原來在江蘇的時候,這種候車座椅直接是12公分直徑左右的不鏽鋼管彎成的。如果類似的公共的臨時休憩性的設施足夠且分布合理,我想,並不會有人會趴到護欄上面去休息。


在我看來,欄杆都是不必要設的,有交通標線足矣。

所以,在對這次悲劇事件中的死者表示同情和哀悼外,還是繼續呼籲不要違反交通規則。

謝邀。


謝邀~

我的答案是需要改進。

看到這個問題,我想起來上一次看到香港地鐵上的一個新聞。這個新聞講的是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抽查香港市場上的兒童車和兒童床,結果發現有一款某國際名牌的兒童床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原因就是這個兒童床在其床櫞周圍的所樹立的欄杆間距存在問題,小孩子經常沿著床櫞玩兒的話,就可能發生頭被卡住的危險。同樣的道理,實際上,所有的鐵門或者欄杆,只要出現在人們的生活中,被人們有機會接觸到的話,就需要考慮人的肢體部位被卡住的危險,只是說實話我覺得內地現在沒有這種概念。

所謂匠人精神,我覺得就是對於細節的把握。如果簡單地覺得問題不大,那麼我們就可能面臨很多概率小的危險,所有危險加起來,你就明白了,你的生活中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隱患,這個隱患可能隨時威脅你的生命。

所以,我以為,即使一件事情發生的概率很小,但是,我們生活中需要接觸到的事情實在是太多了,所有這些小的危險加起來,就有可能對我們形成威脅。因此,對於那些通過計算調查做一些小的改動就可以避免的危險,我認為我們作出的犧牲並不算大,與任何一個人的生命安全相比較的話。

有的時候,我們確實在很多方面超越西方很多國家,但是,僅就對於人權的尊重,對於個人利益的尊重,我們真的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以上這個答案僅僅是我看到這則新聞有感而發,不存在攻擊任何中國或者大陸網友的意思,因為我自己也是在內地長大,我一樣希望我們的社會能夠一點點地穩穩地進步~

為這位逝去的生命感到可惜,希望她的家人節哀!

以上。


我仍然沒懂什麼叫扶護欄沒扶住導致頭卡進去...


應該。

設備是為了人類更好的生活而存在的,一個有危險的設備就應當改進,比如曾經玻璃櫃檯是不切邊的,現在都有45度角。

不過呢,改良歸改良,還是不能夠掉以輕心,畢竟現在的玻璃櫃檯還是會磕碰到人。


監控錄像都出來的,樓上還有一群陰謀論的。我還以為來到網易了。


不需要改進

圖片全部來自網路,侵刪

真受不了, 大不了友善度萌狸我不要了...

關評論先,太讓人反胃了… 萌狸聽到了為數不多的智商在哀嚎。

有句話叫做"拋開劑量談毒性都是耍流氓"聽過沒?

丫丫個呸的整個四九城4000公里道路, 3000萬人口, 每年從這種護欄旁邊過數千億人次, 你有功夫關注這個, 不如關注一下日本9人因吃新年麻糬噎死 另有13人情況危急;

  據法新社1月4日報道,日本有9人在慶祝新年時因吃傳統美食麻糬而噎死。僅在東京就有18人在吃完麻糬後因窒息被送往醫院,其中有3人死亡。

  據日本《讀賣新聞》報道,全國因吃麻糬死亡人數到2日達到9人,另還有13人病情嚴重。

  報道指出,在日本最大的節日之一新年期間,各個家庭通常做「御雜煮」湯,並將糯米糕放在蔬菜湯里。

  消防部門建議民眾,尤其是老人和小孩,在吃麻糬前先將其切成小塊。

  報道指出,日本每年都會有人因吃麻糬而噎死。

日本1.3億人口, 就算每人新年吃掉10枚麻糬, 也有9/13億的"濃度", 比這什麼勞什子護欄"卡死人"的"劑量"大了上千倍好么?

麻糬君要不要改個造型換個配方加個膠囊易吞服???

曾經二環路中間是沒有護欄的;天安門也沒有。

後來,亂開亂鑽的人多了,裝了護欄;

護欄老被撞壞,現在環路都是隔離帶;長安街中間那護欄聽說不比隔離帶孱弱少許,而且現在天安門那塊有至少六道隔離。就這還有人橫穿馬路被撞死呢=_=

護欄的作用不是讓你伸個手出去被車撞或者伸個腦袋出去嚇唬人玩的,這貨放在那意思就是【這裡不允許通過】

來來來, 各位聖母來跟我說說這個"護欄"要不要改下設計讓人更好扶?

(當然, 嚴格來講這個結構叫拒馬啦... 但從"禁止通行"的角度上講, 和護欄功能是一致的, 只是強化了"抗衝擊"的能力而已, 而且防翻越的思路明顯更加富有進攻性)

卡住腦袋那個位置為什麼那麼窄? 它是防止翻柵欄的人腳踩橫欄的! 再窄橫欄長度不夠強度也就不夠,再寬就寬過鞋然後成年人蹬著就踩過去了。

窄的部分就是為了不讓踩橫欄,圓頭就是不讓你有地撐手。

有人說改個平頭的不卡腦袋,不卡腦袋是真的,手一撐就翻過去了,要死多少人?

這種要翻毫無難度好么?

有些護欄破損的地方,月月都撞人,年年撞死人;還就有人前仆後繼地想方設法破壞護欄往過鑽。

現在的護欄結構是經過十幾年實踐檢驗

的;【身手略優於大眾正常水準的人無法簡單翻越】,保護了更多人的生命安全,減少交通事故,這就是個好護欄。

再改,我真心怕他們設計出頂上帶尖的

丑哭好咩? 一點也不符合簡單粗暴的護欄美學…

啥啥?你說天安門那個是平的?

請問你是開玩笑么?這麼多層翻過去不被車撞死也累個半死…

護欄這東西是個大規模列裝的功能性公共設施, 功能絕對是第一考慮因素, 其次是造價, 至於每年上千億人次經過有那麼一兩個嗑死卡死或者弔死在上邊的... 完全可以無視嘛

遇見這種貨,你有什麼轍?你能有什麼轍?(′?_?`)


其一:你怎麼確定孕婦是不慎被卡住的呢?

其二:你怎麼確定是被卡住導致死亡的呢?

其三:死者家屬為什麼不同意屍檢?有什麼不想讓人知道的秘密?

其四:據警方初步調查,監控顯示,孕婦生前就有異常,到底是什麼異常?頭暈?精神異常?有疾病?還是其他癥狀?

以上幾點,有哪個是明確了的?

再來談護欄到底該不該保留的問題,我覺得中國人建設很多東西的時候往往是取其下,也就是夠用就行了。比如,護欄能夠阻擋人就行了,至於美觀與否,有沒有安全隱患,堅固結實與否都是次要的。其實護欄完全可以兼顧美觀,安全,甚至帶有其他惠民功能。比如每個城市的歷史文化背景和城市精神不同,完全就可以在護欄上面體現,用圖案和花紋或者造型,把美學的概念融入進去。既讓護欄美觀,又體現弘揚了一個城市的文化!而現狀是,千篇一律,設計漏洞百出。所以,怎麼讓護欄不再奪命和傷人,就是看城建者願不願改進和創新而已。

但是不能因為死了一個人,還不知是不是因為被護欄卡死的,就要取消護欄了?為什麼不建議把護欄做得更人性化?而是取消護欄呢?你某天吃飯被卡住了,是不是從此改吃稀飯了?稀飯嗆到了,是不是就不吃飯了?

很多人喜歡事後諸葛亮。但是呼籲取消護欄,有沒有去各地做過實地調研考察呢?是否真的沒必要建護欄?別說全國各地,就是提議者所在的城市,可以去觀察下,再來判斷要不要取消護欄。

護欄的作用到底是為了什麼?除了防止人橫穿馬路,還有各種小動物。有人講,只要素質提高了,有沒有護欄都不會有人橫穿馬路,對啊,你也知道某些人素質很難提高。我曾看到過兩個妹子跨越護欄過馬路的,她們距離路口只有三十米,但是仍然選擇跨欄過馬路。但正是這種社會素養之下,更要護欄來阻止更多人跨欄。至少,能阻止一個,能因為跨欄而減少一次交通事故,挽救一個生命,就有其價值。

護欄是有其意義的,就是為了阻止人們橫穿馬路,或者亂跑的小動物,我們呼籲取消,不如提供建議,社會才會更美好!因噎廢食不可取,比如每年電梯弄死人那麼多,是否就取消得了?

設計上的缺陷可以更改,更改設計,做到人性化設施,遠比取消更有益。至於我說護欄有美觀作用,那是我見過美觀的護欄,不知你在哪個城市,也許你們那護欄很難看,有礙觀瞻。但是也只能怪你所在的城市不會設計好看的護欄!

我之所以前面提到四點,不是為護欄的建設者開脫責任!而是因為死者家屬不讓屍檢,而監控顯示孕婦生前有異常狀況!孕婦死因本來就沒確定,家屬不讓屍檢,誰知道是不是想賴護欄卡死的呢?

死者為大固然!但真相是給死亡最好的安慰!

當然如果是護欄卡死的,該誰負責就得負責!


無論怎麼改都必須把人卡住,要不橫穿的人更多,死的更多。

(我沒說孕婦橫穿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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