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槍支管制的阻力有多大?

奧巴馬指責國會在槍支管制方面不作為,要求國會儘早通過槍支管制法案。

美國是唯一持槍傷人事件頻發的發達國家,每年有三萬人死於槍下,但是美國民眾對於槍支管制看法不一,有的支持有的反對。

德州州長也向奧巴馬挑釁說有本事親自來繳槍,看來美國想要對槍支進行管制的阻力不小。

為什麼美國禁槍如此之難?是體制的原因還是什麼?


NRA

以及憲法第二修正案


還有一個是成本問題,美國目前有的槍支快趕上自己的人口數了,和槍支相關的產業也不是小數,一旦實施禁槍,估計會變成想幹壞事的人依然有槍,這時候普通人反而沒槍保護自己了···

其實在某鎮也一樣,

想幹壞事的人怎麼都能弄到槍,怎麼禁也沒用

你說可以減少報復社會的人的破壞力

前幾天寧夏發生的事就說明了,想報復社會又不非得用槍···


自1990年代起,對私人保有槍支權的支持者激增

根據「普調查中心」的調查,在過去20年里,美國支持私人槍支保有權的人數明顯地比支持槍支控制者的人數變多了。這個變化,在一些著名的持槍襲眾案比如哥倫比因高中槍擊案和桑迪.胡克小學槍擊案在媒體廣受矚目和報道之後,甚至更為顯著。

高影響力的槍殺案貌似並沒有導致對槍支控制的更多支持

儘管持槍襲眾案被視為是最惡劣的槍支暴力,但卻似乎對大眾改變槍支保有權的看法影響微乎其微。這似乎解釋了為什麼在過去20年里儘管持槍襲眾案的新聞增多,美國人對私人保有槍支權的支持度反而越高。

但是,詳細的槍支控制政策是相當受歡迎的

雖然美國人聲稱他們想保護槍支所有權,但是對很多控制槍支的政策提議卻很支持, 包括對頗有爭議的政策比如對私人和槍支促銷商進行更多背景調查,禁止半自動及強殺傷力武器等。

即使人們說他們討厭奧巴馬式的關懷,但他們還是喜歡政策制定得越詳細越好。而政策在討論過程中往往被細節的研討所耽誤,以至於悲劇在不停的發生。

歡迎關注我團微信公號

地球觀察團

ID:diqiuguanchatuan


美國人那難以被禁止的槍

------------------------------------

男人總是對他們可望而不可及的東西充滿了興趣,比如妹子的身體、政治秘密或者武器。隨著年齡的增長和見識的增加,對妹子的興趣會逐漸減弱,但是對於後兩者的興趣或許不減反增,因為跟妹子相比,政治秘密和武器總是更難以接觸,一直以若即若離的方式遊離於他們的生活里。不要問我為什麼知道,過來人不多解釋。

在我們正式開始講美國人的槍之前,先用專業的態度普及一下槍這種遠程輸出型武器對人體的致命傷害究竟是如何造成的。這個傷害我們從子彈說起,下圖是一張子彈的高清美照,大家仔細觀察子彈的後面可以看到一個圓形的黃色凸起,那個東西叫引火器,當扣下扳機後撞針在槍膛里準確擊中這個引火器時,它會引燃彈殼內部的底火,底火接著引燃彈殼內部的發射葯,發射葯會溫柔地燃燒嗎?當然不是,它們會劇烈地爆炸,高中化學課本對爆炸的定義是這樣的:在有限空間內發生的發光發熱的劇烈化學反應。當發射葯爆炸後,在有限的彈殼裡體積瞬間膨脹了2000倍,彈頭被巨大的衝擊力推離了彈殼進入了槍管,巨大的衝擊力同時向後推動槍栓完成了退殼並形成了後坐力作用於人的肩或手腕。另一邊彈頭在槍管里開始加速,因為絕大部分槍管內部都有螺旋形膛線,所以子彈飛出槍口時是高速旋轉的,這樣設計的目的是為了彈頭的穩定,因為旋轉的物體相對於旋轉軸是能保持穩定的,這個叫旋轉穩定性,這也就是陀螺不倒或你蹬自行車不摔倒的原因。如果在有效射程內擊中人體,那麼子彈幾乎會按照射手瞄準的位置高速飛入人的皮膚,這時候在皮膚表面會留下一個跟子彈一樣粗的孔。

(看著AK47的子彈想像它的發射過程)

這個孔是個邪惡的入口,進入這個孔之後子彈的運行方式就不再循規蹈矩了,因為高速旋轉子彈會帶動它一路上遇到的任何東西比如血管、肌肉、脂肪、血液、碎骨頭等一起旋轉,這時候曾經保護你的組織和器官都會無情地跟著子彈旋轉著離開崗位,而且還會帶上更多的組織器官一起走,直到它們從你的皮膚另一側飛出去奔向自由,回頭再看它們離開的地方是一個大血洞,據說子彈進出人體的傷口直徑比例大約是1:10,比如AK47這種7.62毫米口徑的子彈射穿人體時會留下一個直徑7.62厘米的傷口。當然這只是理論的數據,子彈的這趟旅行大多數時候都不是很順利,要是碰到骨頭還會翻滾拐彎上躥下跳,傷口往往更大。如此巨大的傷口會造成人體的血液噴涌而出,血液大量流失的結果是沒有足夠的血液來完成運輸氧氣給全身的任務,於是大腦覺得好「缺氧」啊,此時傷者本能地大口喘氣試圖補償這種缺氧感,但是無濟於事因為吸入再多的氧氣也沒有足夠的血液來運輸,傷者意識到生命即將終結,他開始害怕於是痛哭,很多想說而未說的話充滿了大腦,嘴裡不停念叨著想媽媽或要回家或愛某個人之類,而這種念叨加速消耗了他僅有的氧氣和能量,幾分鐘後傷者在疼痛和對這個世界的眷念中死於窒息。雖然我們覺得黑社會拿著砍刀棍棒火拚的場面很恐怖,但是那種傷害通常是皮外傷和骨傷抬到醫院處理後個把月又可以上火線,而槍傷這種由外而內的傷害往往是不死也殘的,尤其擊中軀幹部位分分鐘就會氣絕身亡。

(人體中彈的圖片太血腥,大家看看玫瑰花中彈的圖片想像一下就好)

讀到這裡大家可以想像上禮拜天美國奧蘭多槍擊案中那49個人所承受的痛苦和無助,一幫在酒吧里喝著酒聊著天互訴衷腸的人突然被旋轉飛來的子彈擊中,然後躺在嘈雜的地板上疼痛地大口喘著氣最後死不瞑目地離開了世界。對於這件事我的態度跟外交部保持高度一致:我們一貫譴責任何針對無辜平民的暴力恐怖行徑,在這個困難的時候,我們是跟美國人民在一起的。美國人民有3億多人,同時美國民間有3億把槍,幾乎人手一支,如果你能身臨其境地想像到子彈射入肚皮帶來的痛苦,肯定會冒出很多人也想知道的問題:美國人為何不禁槍呢?

(奧蘭多事件中槍手使用的AR15步槍,軍用版叫M16)

禁止是不可能的,原因我們後面解釋,倒是加強管制的呼籲聲在美國一直沒有停止過,與此同時強大的反對管制聲也從來沒有停止過。美國的憲法規定了美國人可以合法持槍,至於哪些人可以持槍,多大年齡可以持槍,持什麼類型的槍,在哪些場合可以持槍,每個州都有非常嚴格的州法律來約束,這些法律固然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法律僅僅能保證購搶人在掏錢買槍時沒有問題,而買完槍之後的人生可謂來日方長,總有人有一時衝動的時候,總有人對某些人懷恨在心,也總有人感到萬分沮喪甚至開始懷疑人生。儘管美國強大到不怕任何外來敵人,但是對於自家這些合法持槍突然衝動性動手的人,實在是防不勝防,預防他們襲擊的難度不亞於提前預報地震的發生。

(美國的槍械超市)

為什麼說全民禁槍不可能呢?因為美國的憲法修正案規定了美國人合法持槍而且這條規定永遠不能修改,基本跟言論自由地位差不多了。這是當初憲法在制定時就被寫死的,當年這麼做的理由很充分,假如票選的政府不合法卻賴著不下台那麼民眾可以使用武器來推翻他們,其次當年治安不好,北美經常有野獸出沒,印第安人也經常襲擊白人,所以持槍非常有必要。既然無法禁槍,那麼只能朝著加強管制的方向想辦法了。

但控槍也很難,阻力首先來自於美國公民自己,他們一邊擔心武器泛濫帶來的危害,所以加強管制有必要;同時又擔心自己沒有武器時遇到危險無法自衛,所以又不能控槍。就像我們有人希望房價暴跌自己好買房,有人希望房價暴漲自己的房產好增值一樣,至於漲還是跌就看哪一派佔優勢了。美國也一樣,民間形成了控槍派和反控槍派,而且反控槍派人數還多於控槍派,所以槍一直都沒有被有效控制,而且每次有控槍的提案在議會討論,民間就會恐慌性買槍,跟我們每次有房產政策出台前恐慌性搶房一個樣。

(2015年舉行的槍械展銷會)

民眾的阻力並不是最關鍵的阻力,決定性的阻力來自一個簡稱NRA的組織,這個組織的全名是「美國全國步槍協會」,聽名字會給人一種錯覺,以為它像個大學社團一樣帶有公益性和娛樂性,千萬不要被它的名字所迷惑,「全美步槍協會」最初確實像大學社團那樣人畜無害,號稱沒有任何黨派政治背景,但它從成立已經發展了145年,在這145年的時間裡該協會已經進化成一個能量巨大腰纏萬貫的政治集團,身後是全美的軍火商、400多萬的註冊會員、無數的粉絲、多到花不完的錢,這個協會的觀點主要有兩點:一是持槍自由二是槍擊案的問題在人不在槍。NRA支持美國總統的選舉,左右國會議員選舉以及影響國會議案的通過,有大量的政治人物都是該協會的會員,所以但凡有類似控槍禁槍的提議提交國會,NRA會分分鐘調動他在國會會員的力量將該提議斃掉。所以即使奧巴馬在學生屍骨未寒的校園裡聲淚俱下地痛訴槍支泛濫帶來的危害依舊無濟於事,美國人是按規矩辦事,這個規矩就是一切遵照憲法規定走議會流程,而NRA有強大的力量來影響議會。這就不像朝鮮這樣的國家,幾個人關起門拍腦袋就能做決定然後召集幾千人開個會,大家打著哈欠在「同意」和「非常同意」之間做個選擇,普通民眾對於任何決策只有拍手稱快的權力。

(雖然關於加強管制的抗議一直存在但是沒啥用)

所以從憲法、美國民眾以及全美步槍協會這些強大阻力的作用下,禁槍在美國不可能,加強管制也舉步維艱,每次恐怖襲擊案發生後,對於槍支管制的呼籲和討論往往喧囂一時然後無疾而終,最後因為襲擊案的發生促成槍械銷售出現一個小高潮,民間持槍量繼續增加。

-----------------------------------------

PS:無私轉發是對原創的最大支持。

關注本公眾號,你知道的會更多。

公眾號:局勢很簡單(talkforeasy)


因為美國允許公民持有槍支是寫入憲法的啊。你要禁槍,就相當於改憲法。在美國改憲法是多難一件事你知道么?


主要是因為要涉及到憲法第二修正案。美國修憲是件極難的事情。自創立220多年來,憲法修僅改過27次,而且越到後面修改的可能性越低。

最後一次修憲,根據維基百科,還是二十多年前。修改的內容竟然只是關於議員工資這種雞毛蒜皮的事情。

(PS,這個修改案還是在立憲之初就被提出來的,足足討論了200年,所以27次修正案也僅僅是個清掃舊案而已)

還記得,不久前美國突然讓同性戀結婚合法化了嗎?即使是這樣符合主流意識形態的規則,卻不能通過修憲來合法化,而是要通過最高法院解釋憲法的方式去實現。最後雖然險勝,卻勝得很惡劣,被認為是變相繞過國會去修憲,破壞三權分立的原則。

所以說,禁槍這種事,只有兩個方法。要麼修憲,五十年內能不能做到,很難說。要麼圍繞憲法解釋打擦邊球,但是因為憲二修在美國人心中的地位太高,走這條路的希望更小。


觀海同志無疑是美國歷史上最成功槍支彈藥推銷員. 一有觀海同志要禁槍的消息,大小槍店人滿為患,軍火公司股票逆市上漲,史密斯和魯格的CEO最近都笑得合不攏腿. 檯面上說是禁槍,實則美國槍支銷量穩步增長. 丫不知收了多少好處.


首先想想有多少支槍已經在廣大人民群眾手裡了。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0%84%E5%9B%BD%E6%9E%AA%E6%94%AF%E6%AF%94%E7%8E%87%E5%88%97%E8%A1%A8

如果禁止買槍,對於沒有槍的民眾豈不是很不公平?他們怎麼辦,趕緊買槍嗎?

如果繳槍,這麼多槍怎麼繳?況且都是私有財產能隨便繳?

所以我感覺是無解的。


因為壞人用的槍支都是通過非法渠獲得的

如果真的實現了控槍 對於在非法渠道流通的槍支沒有任何影響 反而會讓守法公民難以在正常渠道獲得槍支來保護自己 犯罪分子更加肆無忌憚


「不是槍殺人,而是人殺人。」——里根

「槍雖然沉重,扔掉了它,生活卻會變得更加沉重。」——巴基斯坦

+++++

我記得有部影片中有句台詞說:「在德州,我的花匠都有槍……」《麻辣女王》第一部

從憲法/政府/民眾的任何一個角度去看,美國禁槍其實都不是一件難以做到的事情。或者說,阻力並不會像想像的那麼多。可能有人會說軍火販子之類的存在,但那並不是主流,或者是最大阻力。

公共組織,他們其實是美國最常見也是最大的阻力。比如說:2000年大選中,小布希支持長槍協會的立場,所以該協會明確認可小布希,並向共和黨捐助140萬美元。

比起軍火販子的私人募捐,這種協會的捐助是明面上的主流方式。任何一個級別的競選人員,都無法離開這些組織大到投票,小到捐款的各種資助支持。畢竟他們是既能增光添彩,又能添磚加瓦的。

全美長槍協會被公認為是美國社會中最為強大的單一問題利益集團,在美國影響力巨大,該組織擁有400萬名會員,每年的活動經費達上億美元,組織嚴密,遊說能力很強,使得歷屆政府在禁槍問題上舉步維艱。

這段話反映了一些問題:比如說

1、400萬名會員意味著至少半數的選票,競選者無需再為此費心,餘下的只需要協會繼續操勞。

2、該協會具有在美國國內的巨大政治能量,以及錯綜複雜的政治關係。

然而這僅僅是一個協會,並非所有,還有一些影響力廣泛但卻不為人所熟知的。如果我們淺顯理解一下的話,這些美國的協會組織就類似於今日國內的微信公眾號,以《某蒙公眾號發文請粉絲解決兒子入學問題》的事情為例,據稱該校校長當晚就接到了N個電話。這對於美國的政界們而言也是一樣的。每一個協會,都有不同的人,可以在不同的時間以自己的立場向那些人去拉關係。

唯一的不同在於,協會的力量遠比國內的公眾號/段子手更強哼大。

同性婚姻雖然看似阻力重重但卻仍能迅速被通過的原因不在於它符合主流意識,而在於沒有相關協會去反對。或者說,現有協會並未呼籲那些有影響的人去一力阻止,幾乎沒有協會認為,同性婚姻對自己所在的組織是有害的,但禁槍卻絕對不同。

便如我國某地回歸難,難不在於政/民,而在於軍。地方回來了,那些穿軍裝的又該如何處置?繼續掌管軍隊么?繼續撥給他們軍費么?別開玩笑了……

+++++++++

下列一些相關的相關問題協會:

美國實用射擊協會/美國權威狩獵射擊協會/美國國家運動產品協會


能禁煙就能禁槍


這裡分析了一部分 http://api.helloseed.io/cfs/files/sources/568d41163e0f754225837824


槍是保障民主的最後一根稻草


談談我的不同看法:既然這個話題能出來,肯定有針對性,中國作為泱泱大國,先放一邊;談談美國:14世紀中葉,義大利出現槍(忘了火藥及槍雛形早幾百年在咱家出現了),美國在1607殖民時代以前一直是一批數量龐大的印第安騎兵在這片廣袤大陸上馳騁撒歡,一小群西方人來了,估計先沒帶很多,後來一看,人傻地多錢好掙,到了這裡人人可以有大片土地,可有奴役很多土人,隨後消息回國擴散,大批盲流來了,帶了大量的槍,再加騎在馬上打仗也舒服,再不濟龜縮在遠距離,不準也瞄上一槍,多安全哪;本來盲流就不夠,不用槍炮哪行吶﹉於是萬惡的農奴開始了(且不說後來政府沒hold,農奴後來也有槍,還依靠內訌起了身),暫且聊到這,所以我認為美國的槍不是不禁止,而是這本來就是人一習慣,一群盲流帶槍做了大地主,家業越來越大,你指望他子孫好哪裡去呢?某些正好碰到得可能是農奴的後代,用槍沒幾年(較守法而已)加上不說了。


民主體制的一大特點是少數必須服從多數。而槍支是保障民主社會下少數群體利益不被剝奪的關鍵。在中國的途徑是上訪,在美國就直接拿槍上街了。政府更怕誰顯而易見。對於多數派多數群體來說,槍是威脅,對於少數派來說,槍是唯一的牙齒,在政府做出影響我利益的政策時候想清楚,兔子急了也會咬人的。


推薦閱讀:

傳統全威力彈藥和小口徑彈藥的殺傷機理有什麼不同?
如何評價三八式步槍在二戰中的表現?
為什麼不同的槍用相同的子彈,射程威力不一樣呢?
為什麼中國禁槍比美國容易得多?

TAG:巴拉克·海珊·奧巴馬BarackHusseinObama | 槍械 | 美國司法制度 | 校園槍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