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千嬅《野孩子》講的是一個什麼故事?

「明知愛這種男孩子,也許只能如此,但我會成為你最牽掛的一個女子。」

↑這句中,「你」、「我」分別指什麼樣的人?

這首歌又在講一個什麼故事?

希望聽聽你們的理解。


阿妙用了10年,才懂得miss一詞的四個含義:錯失,挂念,遺失,未婚女子。教會她的是一個不太懂英文的人。

1997年,阿妙27歲的時候,在菜市場賣魚,不長的頭髮很隨意地挽起,穿著批發市場買的格子襯衣,出個門能跟幾百人撞衫的那種,手上戴著藍色的塑膠手套,手裡拿著一把刀,大喇喇地給一條一條魚開膛破肚。

魚佬是在這個時候闖入阿妙生活的,魚佬在阿妙攤位旁邊賣魚,兩人因為攤位和搶生意的事情大鬧一場,魚佬把垃圾全堆在了阿妙攤位上,阿妙忍了好幾次無果後,最後一次發了狠,一言不發地當著整個菜市場的人全數扔回去,魚佬雙手插在口袋裡,面無表情地看她,只是從那以後再也沒扔過。

魚佬有個好兄弟,賣豬肉的,外號豬肉佬。打從第一眼看到阿妙,就展開了熱烈的追求,有一天給阿妙送了花,阿妙拿著花還給他,說「我是不會喜歡菜市佬的」。豬肉佬像被劈頭蓋臉地潑了一桶水,不接,魚佬嘆了口氣,接過花塞到了豬肉佬懷裡。

日子一天一天過,阿妙每天清晨天不亮就去魚市進魚,一個人一箱一桶地往車上搬,在一個人搬回去,魚佬相比第一次見面的飛揚跋扈收斂了許多,碰到了阿妙總是撓撓頭,避開。再後來,會幫阿妙搬一箱重重的魚,處理自己的垃圾的時候也會連同阿妙攤位旁的一同帶走,雖然總是一副玩世不恭的臉。

阿妙白天賣魚,晚上擺個攤賣魚粥,六塊一碗。魚佬走過來,一臉不屑「你一個女孩子這麼辛苦幹嘛,你知道嗎,今天報紙上說,一個22歲的小姑娘工作過勞死了」,阿妙不理他,招呼著客人。魚佬掏出一把錢,「算你今天還賣五十碗,我全買了",阿妙接過來,把錢放到自己的大鐵盒裡,打了個響指,」收工!「。

阿妙和魚佬批發魚的時候,路過一家精品店,阿妙拉著魚佬走了進去,魚佬一臉不情願,坐在凳子上等,阿妙看中了一個錢包,售貨員看了看阿妙,一臉不屑地拿出來,冷言冷語說了幾句,坐在旁邊的魚佬生氣了,站了起來挽起袖子就去理論,阿妙尷尬地拉走了魚佬,小聲地說「其實是我經常來這兒,每次路過就讓她拿出來給我看」,魚佬歪著頭輕笑,「喜歡就買唄」,阿妙說,「錢包嘛,要用很久的,當然要買自己喜歡的了,嗯,我想要一個長得像Parada的Gucci」。魚佬努了努嘴,大步流星地走了。

有一天,阿妙和魚佬在天台上喝啤酒,微醺的阿妙說「你知道我最想的是什麼,早點賺完足夠的錢,還完老爸的賭債以後就立馬離開這個菜市場,我30歲以前一定要離開這兒,找一個值得嫁的人。」魚佬反常地沒有跟她抬杠,定定地看她。

阿妙在魚佬家幫他收拾房間時,突然在一個抽屜里摸到一個硬殼的本,封面貌似用彩筆一男一女兩個人牽著手,女孩子穿著阿妙經常穿的格子襯衣,男孩子雞窩一樣的頭髮,像魚佬。幼兒園畫風,阿妙突然有點懵,偷偷地打開,是魚佬歪歪扭扭的幾個大字「成為一個值得嫁的人」,很醜,卻一筆一划。阿妙慌了手腳,匆忙合了本,轉頭看魚佬有沒有看她,還好沒有,阿妙鬆了口氣,正準備離開。

魚佬突然叫住了她,阿妙心都要跳出來,阿妙第一次看到他露出扭扭捏捏的神情,從背後掏出一個包的很精美的小盒,塞到阿妙手裡,阿妙打開,是那個她心心念念了好久的錢包,是上次和魚佬一起去看又不肯買的那個錢包,安安靜靜地躺在她的手上。

阿妙心一橫,翻出剛剛的看到魚佬的本子,遞給他,魚佬臉色變得很不自然起來,像是犯了什麼錯事被當場抓包一樣,低了頭,又小心翼翼地抬起頭看她的神色。阿妙嘆了口氣,說「魚佬,跟你在一起我很開心,也謝謝你幫我,但我沒多想別的」,不等魚佬反應,頓了頓,牙一咬,又補了句「有的人…我不會…不會喜歡」。

魚佬低了頭,不敢再看她,斷斷續續的「嗯」「啊」了幾句,阿妙把錢包換他,他不肯要,「當朋友送的也不行嗎」,阿妙說了「謝謝」,就快步走了。倚著魚佬家關上的大門,久久說不出話來。

1999年,阿妙29歲,前兩天,魚佬和阿妙的爸爸喝了酒。阿妙的爸爸剛從賭場回來,贏了錢,非要請魚佬喝酒,感謝魚佬這些天對他們家的照顧。魚佬喝得快斷片,聽到阿妙爸爸說「上回阿妙相親回來問阿妙,選你還是選那個相親的,阿妙那時候眼睛突然看向了你家的方向,我看出來了,她不捨得,於是我趕快幫她做了決定,讓她不要再跟你糾纏下去。但我現在看出來了,你對我們阿妙是真的好。」。

魚佬輕笑,笑得眼淚都快出來了,「那又有什麼用呢?」

阿妙爸爸醉醺醺的說「有用的。我跟你說,過兩天就是阿妙30歲生日了,你自己生米煮成熟飯吧哈哈哈哈。誒我跟你說,我今天手氣特別好,賭錢一直贏,我堵了這麼多年也就贏了這一天呢,五萬塊啊哈哈哈哈!」

魚佬說「切,我才不信,你贏了錢,今天怎麼肯出來,你有錢還不去賭?!」

阿妙爸爸歪歪倒倒地往回家的方向走,輕聲說「我忍住了,這是我給阿妙的嫁妝呢」,也不知道在對誰說,說著說著眼淚就下來了。

魚佬還不是很清醒,但也看到,前面跌跌撞撞的阿妙爸爸走著走著就倒下來。

那年冬天,是阿妙最冷的一個冬天,從小相依為命的賭鬼老爸心臟病猝死了。29歲阿妙也終於實現了自己的夢想「還清老爸的賭債」。

阿妙30歲前一天晚上,阿妙和魚佬在天台喝酒,阿妙喝多了,和魚佬耍起酒瘋來,打鬧成一片。鬧著鬧著阿妙突然哭起來,魚佬走上去,輕輕抱住她。

阿妙30歲的第一天早上,阿妙從魚佬床上醒來,看著旁邊魚佬帶著笑意的睡顏,把魚佬的胳膊從自己腰上抬開,坐起來,心裡五味雜陳。阿妙走進魚佬家洗手間,看著鏡子里眼角已經有細紋的自己,看到了自己和一個菜市佬的未來,紅了眼睛。

魚佬醒來後,沒看到阿妙,以為她去菜市了,就起床去給阿妙買了早餐,不知道阿妙喜歡吃什麼,就都買了,興緻勃勃地等阿妙,等到中午,感覺有些不對勁,去阿妙租的房子找她,才發現阿妙已經搬空,打電話,發現空號。魚佬瘋了一樣找阿妙,見到熟識的人就問。你有沒有見過阿妙。給阿妙語音留言,「千禧年,我在天台等你」

千禧年那一天晚上,魚佬一個人躺在在天台喝得爛醉,身旁倒了一地的啤酒瓶,而阿妙,和新同事一起舉杯慶賀新的一年,觥籌交錯。

魚佬那天以後,終於恢復了正常,該吃吃該喝喝,每天還是笑呵呵還賣起了魚粥,開始是個小攤,後來開成了一家小店,小店也慢慢有起色了。而阿妙,從化妝小助理一步步走下來,成了有名的化妝師,有了房有了車有了自己的事業。

2002年,阿妙在路上開車,看到一個過馬路的人,側影像極了魚佬,心跳都漏了一拍,啟動的時候不小心擦到一個女孩,女孩擦傷了腿,阿妙過意不去,要把女孩送去醫院,女孩說跟人約好了時間,要趕過去,阿妙便送她去一個茶餐廳。

魚佬在茶餐廳等一個一個發小托他幫忙關照一下的一個女孩,女孩從車裡走下來的時候,魚佬透過車玻璃隱隱約約看到開車的人的輪廓像極了阿妙,又轉頭一想,「眼花了吧怎麼可能是阿妙呢。」

2004年,阿妙跟一個客車撞了車,不算大事故,但車上的人都或多或少受了傷,都坐在地上給親朋好友打電話,講述這驚險的一天。阿妙抱著膝蓋,突然想起魚佬,給魚佬嘗試著打了以前的電話。

等魚佬火急火燎地趕到事故現場時,阿妙像一個放學等著人接回家的孩子,看到魚佬的那一刻,眼淚就涌到眼眶了。魚佬滿臉焦躁地問她,「脖子扭到了?」「手擦傷了?」「腿傷了?」阿妙紅著眼睛搖頭,「沒有」「沒有」「沒有」。魚佬扭頭看到阿妙的一隻腳踩在地上,沒了鞋子,便去給她找,在車底,就趴下來鑽到車裡,阿妙看著他努力伸手夠鞋的樣子,眼淚刷就下來了。

2006年,阿妙幫魚佬拍放在魚粥店門口做招牌的照片,在等魚佬化好妝照鏡子的時候,從包里拿出一個小錢包,當年魚佬送給她的,用指腹輕輕磨挲,輕輕笑了,點了點頭,像是在給自己打氣。這時,突然魚佬電話響了,「爸爸電話爸爸電話爸爸電話」,鈴聲是一個可愛的童音。魚佬接了電話,一臉笑意,「你怎麼又偷拿媽媽手機呀,把電話給媽媽」,阿妙腦子裡感覺轟地一聲全炸開了,手裡的錢包也掉了,阿妙慌慌忙忙去撿,魚佬也恰好打完電話,走過來問「什麼東西掉了」,阿妙趕緊藏到身後,魚佬好奇,要看,阿妙縮得更厲害,魚佬惡作劇地來搶,阿妙掙扎了半天,還是被魚佬摸到了錢包,阿妙突然聲音大了又帶著哭腔,不停念叨,「不要看了…不要看了…我求求你,不要看了…」,魚佬看她的眼睛,突然鬆了手,背過身去,阿妙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錯覺,彷彿看到魚佬抬起手背抹了眼睛。

給魚佬照完照片,送魚佬出門,魚佬的妻女已經等在門口,他妻子一臉溫柔的笑意,小女孩伸手就要他抱,阿妙突然覺得他妻子眼熟,又想不起來是誰。看著他們一家三口離開的背影,阿妙突然笑了。

阿妙突然明白,這十年里,她想做的事情沒有全部做到,以前她會覺得是失敗,現在她終於成功的發現,所有的事情都是一個過程。

——完——

阿妙可能和《野孩子》整首歌不是很對應。但我最鐘意的那幾句歌詞又全是阿妙。

明知愛這種男孩子也許只能如此

但我會成為你最牽掛的一個女子

朝朝暮暮讓你猜想如何馴服我

若果親手抱住或者不必如此

許多旁人說我不太明了男孩子

不受命令就是一種最壞名字

笑我這個毫無辦法管束的野孩子

連沒有幸福都不介意

(註:我心中的《野孩子》就是《每當變幻時》的阿妙,這部電影真的挺好的,陳奕迅和楊千嬅,背景是香港富貴墟,很有生活氣息,單獨把愛情拿出來看少了很多味道,改寫的也不好,總之,安利大家這部電影啦!)


我的理解是這樣

女孩喜歡的是一個放蕩不羈的男孩

儘管這個男孩也有一點喜歡她

原本可以順理成章在一起

如果她能埋沒個性 屈從感情

但是女孩知道「即使擠得進你臂彎 如情懷漸冷 未算孤苦也零丁」

她知道接受這份感情 也未必能讓他長留

他終究是個不會長情的人

她也知道「明知愛這種男孩子 或許只能如此」

但她偏偏不認命 她要衝破世俗 做個剛烈的女子

「但我會成為你最牽掛的一個女子 朝朝暮暮令你猜想如何馴服我 如果親手抱住 或者不必如此」

大概像他這樣的男人 都只把示愛當做競技遊戲

贏得你認同後興奮又無奈 興奮的是他又成功成為了征服者 無奈的是征服之後便索然無味

「若我依然堅持忠誠 難道你又適合安定

真可惜說要吻我的還未吻 自己就自夢中蘇醒

離場是否有些失敬 還是更轟烈的劇情

必須有這結果才能懷念我 讓我於荒野馳騁」

她知道溫柔地被馴服得不到想要的安定

能夠與他抗衡的感情就是要欲擒故縱 若即若離

所以她寧願推開眼前的溫柔假象 承受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的凄冷

「許多旁人笑我不太明了男孩子

不受命令就是一種最壞名字

我也笑我原來是個天生的野孩子

連沒有幸福都不介意」

即使在喜歡的人面前那麼傲氣 心底也還是會為了失去近在咫尺的感情而感到凄冷吧

如此剩下的便是長久的彼此尊敬 彼此嘆服 彼此懷念

感情大概只有棋逢對手 彼此僵持 看誰先馴服誰先才是值得長久懷念的吧

我曾經也遇到過一份這樣的感情

只可惜當初沒能這樣傲氣

終究是愛深過做人

後來聽到這首歌 才知道在感情里失去自我終究是得不到愛情的


有些歌可能初聽時不驚艷,但是等你閱歷足夠,會越聽越動人。

比如楊千嬅的這首《野孩子》。

就算只談一場感情,除外都是一時虛榮。

不等於在蜜月套房遊玩過,就可自入自出仙境。

情願獲得你的尊敬,承受太高傲的罪名。

擠得進你臂彎,如情懷漸冷,未算孤苦也伶仃。

(即便對別人如同浮雲,只對你用過真心,度過蜜月也不代表能夠一直甜蜜。太愛你又怕你不在意,於是深藏在心,竟落得高傲的罪名。就算被你擁在懷中,但若你心不在此,不算形單也是影只吧。)

明知愛這種男孩子,也許只能如此。

但我會成為你最牽掛的一個女子。

朝朝暮暮讓你猜想如何馴服我,

若果親手抱住,或者不必如此。

(明知愛你這種浪子,也許只能承受如此若即若離,但我會儘力成為你最牽掛的人,朝朝暮暮讓你揣摩怎麼來把我馴服。如果能夠真正得到你的心的話,我可能就不必如此辛苦的把愛意藏在心底,假裝這麼桀驁和若無其事吧。)

許多旁人說我不太明了男孩子,

不受命令就是一種最壞名字。

笑我這個毫無辦法管束的野孩子,

連沒有幸福都不介意。

(很多旁人說我不了解你這樣的浪子,最明顯的表現就是不聽你話的清高和桀驁。他們笑我像個無法管束的野孩子,竟然連沒有幸福都不介意。)

若我依然堅持忠誠,難道你又適合安定。

真可惜,說要吻我的還未吻,自己就自夢中蘇醒。

離場是否有點失敬,還是更轟烈的劇情。

必需有這結果,才能懷念我,讓我於荒野馳騁。

(如果我像以前一樣只對你用心,難道你會收心安定下來?說要給的吻都還沒給,夢就已經清醒。離開你是否失敬,或者要做些更轟烈的事情。只有這樣讓你印象深刻,你才會懷念我吧,如果是,那就讓我獨自馳騁。)

明知愛這種男孩子,也許只能如此。

但我會成為你最牽掛的一個女子。

朝朝暮暮讓你猜想如何馴服我,

若果親手抱住,或者不必如此。

許多旁人說我不太明了男孩子,

不受命令就是一種最壞名字。

我也笑我原來是個天生的野孩子,

連沒有幸福也不介意。

(很多旁人說我不了解你這樣的浪子,最明顯的表現就是不聽你話的清高和桀驁。我也笑我原來天生是個無法管束的野孩子,竟然連沒有幸福都不介意。)

這首歌的詞是黃偉文15年前寫的,現在聽來依然犀利。

試探,期盼,桀驁,自嘲……一首歌把愛而不得寫的淋漓盡致。

一句「朝朝暮暮讓你猜想如何馴服我」,透出勢在必得,要讓你念念不忘的信心,然而又筆鋒一轉:「若果親手抱住,或者不必如此。」

是啊,如果能夠擁有你,我又何必如此,不過是氣話而已。會希望你能朝朝暮暮念著去馴服的人,其實早就已經被你馴服了吧。

明明愛著還不肯認輸,多倔。

很多旁人說我不了解你這樣的浪子,最明顯的表現就是不聽你話的清高和桀驁。然而言聽計從又有什麼用,對於浪子,這樣只能使其厭煩的更快吧。

既然始終留不住你,那至少要讓你記住我。所以不想和別人一樣,要做特別的一個。

「必需有這結果,才能懷念我」,那就主動離開你。這樣對你而言,至少會有點詫異吧。

黃偉文的詞一貫如雙子座的個性,好勝倔強,嘴硬心軟,捉摸不定,很愛也不說喜歡,感動和委屈都自己藏著。

就像歌詞的最後一句,「我也笑我原來是個天生的野孩子,連沒有幸福也不介意。」可以看成是得不到的自嘲,也可以看成是最後醒悟:原來我要的不是你,而是愛情里的勝利。

不論怎樣,能寫出這樣的歌,肯定曾經用心愛過。

就像他在《Do You Ever Shine》中寫的:「如果不是,有群瘋子不要命的愛,最療愈的那首情歌,還沒寫出來。」

能聽懂的人,大概,也曾經不要命的愛過吧。


沈桔梗第一次見K先生

是在一家名叫HOHO的酒吧

那日沈桔梗陪小姐妹去參加一個生日party

燈紅酒綠的氛圍興奮了桔梗的神經

在一杯長島冰茶作用下

看似嫻熟地搭上了坐在她左邊男孩子的話

背景音樂是陳奕迅的「last order」

兩個人相談甚歡

人生理想 天文地理 財經文學

一曲終了

酒精作祟

男生俯在桔梗耳邊說「be my
girlfriend」

燈光下男孩子的眸子一片澄澈

太孤單了吧,過去磕磕絆絆的20年

沈桔梗內心暗涌

卻裝作雲淡風輕地輕笑點頭

第二日酒醒之後

沈桔梗回憶昨日

驚覺自己

不知道對方有沒有喜歡的人

不知道對方工作亦或是上課

不知道對方家庭以及社交圈

……

沈桔梗連忙發了一條微信過去試探性確認對方昨晚是否serious

對話框里的「yep」讓桔梗心裡竟莫名多出一分牽掛

每天早上的good
morning

每天晚上聊到捨不得先說那句「困了,晚安」

節日里的零點祝福

恰到好處的關心

K先生愛得太過熟練

而沈桔梗怎麼會不知道

沈桔梗怎麼會沒有聽說

K先生從來不缺女朋友

沈桔梗只好小心小心又小心

生怕自己習慣了他的陪伴

從未想過天長地久

沈桔梗只想把自己最好的年華給K先生

所以當沈桔梗發現k先生心思並沒有全在她身上的時候

想到了家裡彼此消耗幾十年感情的父母

想著自己這個從未感受過旁人寵溺的野孩子

毅然決然把這段感情止於互相喜歡

明知愛這種男孩子

只能如此

還是決定開始

因為知道愛那種心定不下來的男孩子

即使互相喜歡

他也不會對女生愛到結婚非她不可

所以就止於現在的喜歡

讓自己成為他最牽掛的女子

沈桔梗發了條」既然青春留不住,多謝你把回憶給我」的消息

給了k先生自由

其實怎麼可能甘心做你最牽掛的一個女子

只是害怕哪怕擠的進你臂彎

當你情懷漸冷

終究陌路

未來那麼長

我用20年鑄起的盔甲

怎麼敢輕易被你卸下

害怕你卸下後又不肯全心保護我

或者護著我的時候心裡想著她

最後我落個狼狽下場

哪怕我終生不幸福

至少給彼此一個不算太失敬的離場


奈何長久堅強未使柔弱變珍貴,偶爾任性便有罪。


這是一首我非常喜歡的歌,越聽越下意識的把自己帶進去,因為本人有非常相似的經歷啊。

我理解的是,一個女孩子喜歡一個男生,非常喜歡的那種,個性又很驕傲,不願意放低自己去追求這個男孩子,但她也知道,也許那個男孩對她沒那麼有感覺,也許那個男孩只是無聊想逗逗她,她卻當真了,也許那個男孩實在太過於內斂害羞,不敢表達自己。但是無論如何,她不能飛蛾撲火一般的愛他,她害怕從此在對他的愛中苦苦掙扎,害怕拚命得到的幸福最後會變成泡沫。所以,她放棄了這個男孩,放棄了或許能得到的幸福。

其實我不知道這種心態是幸還是不幸。


第一次聽這首歌是在大一,覺得說的就是我自己。這樣的歌詞配上千嬅敘事性的嗓音,好像終於有人理解我當時困苦的心情了。

是在高一剛入學就喜歡的男孩子,坐在我前面,皮膚很白,瘦瘦的但是有恰到好處的肌肉,背總是打得很直,成績不好喜歡打籃球,個性開朗的男生。於是順利成章在一個星期以後把他作為了暗戀的對象。只是出於一種習慣,作為射手座,從小學三年級就會有喜歡的男孩子,換了班級或者換了學校就會再喜歡一個,不多接觸也不會表白,當一種消遣。所以在和他一起被起鬨的那段時間,有個女生來試探我順便請求我不要喜歡他的時候,我很樂呵地同意了。一個權當消遣的男生怎麼比得上也許會成為朋友的女生呢。

一切都有條不紊地進行中,只是這次沒做到和他保持距離。座位總是莫名得很近,最後只隔了一條過道。近距離地觀察可以放大一個人的魅力也可以放大一個人的缺點。當然也知道他對我確實不同一些,在一些小細節里,我到現在偶爾也會想起來那些溫柔,但也只是一些。也被明確表達過好感,也覺得只是朋友之間的好感而已。我努力地保持著距離,什麼性質的感情,陷得太深總是危險的,尤其是喜歡這種不穩定的感情。何況這麼個人,做事情總是半吊子,女生朋友又一大堆,我是絕沒有想過的,我的人生,自由還沒有開始,許多人也還沒見過,最主要,他真的好笨啊,題目講幾遍都不懂呢怎麼。

辛辛苦苦熬到了高二,幸運地分到了不同的班級。雖然是隔壁班,但是終於可以好好做作業了,第一次月考學習成績就有了質的改變 ...只是我也突然意識到這個消遣已經不能算消遣了,於是我很自然地準備處理掉這份感情了。況且剛分班,正是各種感情淡化的好時機。可惜我也沒能做到,有時候我能橫下心招呼都不打就走開,有時候我想多和他說幾句話,有時候我想多看他兩眼。我們的關係時好時壞,大概也只是我以為的時好時壞。

然後高三到了,高三好像是一種催化劑,所有的事情都會加速發展,發生了一件小事,在他看大概是要緩和關係的做法,在我卻覺得傷了自尊。我突然了悟他是知道我的喜歡的,卻準備用這種感情傷害我。於是我開始徹底地迴避這個人,我知道什麼樣的路線可以遇到他自然就知道什麼樣路線可以迴避他,我知道喜歡的過程,就能順著這個過程倒序回去。一開始他大概以為我鬧脾氣,時間長了就知道我真的不打算再接觸了,遇見的時候也就扭過頭不再理我了。這個時候大概是高考前一個多月吧,我在三次模擬考中一次也沒有進本一線,老師總是找我談話,懷疑我談戀愛,而懷疑對象正是他。我在接到我媽詢問的電話時達到了奔潰點,我在宿舍里撕心裂肺地對我媽吼,再逼我我就去死了。連我媽都不相信我。在這樣彷彿失去所有支持的情況下,我麻痹了自己,我全面封閉了自己的感情,雖然我之前也沒有和別人說過喜歡誰,但是這次我和自己也撒了謊。

學習絕對是這世界上最好的東西,你付出多少就能得到多少。我理所當然地考到了本一而且是211。對我來說不錯了,本來也只是普通班的學生而已。最後一場考試結束,走出來天是灰的。我想,終於結束了,終於不用再相見了。

後來我知道他考的本三,也知道他原來高二就有了女朋友,還好我不傻。我在高考完的那個星期,一直在家睡覺,一個星期從130多斤瘦到100斤多一點。做了狠事的人總要有段懺悔的時間,雖然是對我自己做的。而且大概也是因為,在我走出考場,走到宿舍的路上,看見了面如灰土的我爸,他告訴我那天晚上是我外婆的頭七。

大學四年我沒有談戀愛,大學的戀愛就像發情期,很多人都是稍微符合標準的就追,追上了提供的生活標準還沒有我自己給自己的好。而喜歡他這件事,隨著痕迹一點點消失,連續兩年發現錯過了他的生日,終於也結束了。

我記得高中有一次選修課,我看到他的筆記最後空白處寫了一句,"喜歡我的人怎麼那麼耐得住性子"。

也是那次選修課我看到他借了幾本抑鬱症的書。可是我什麼也沒做,他有許多的朋友,並不缺我一個,如我所料,後來他又變得開朗了。

我記得有一次模擬考,他說他學不進去了,我說你一定可以的。

我確實真心實意地喜歡過,可是和他一樣,我也不夠喜歡,雖然比他多得多,可惜連被馴服都做不到。我以為我是那個野孩子,說走就走,恐怕我也和那個男孩子一樣,同樣不適合安定。


我有我自己的驕傲,於你,不是非你不可,而是錦上添花。我可以孤獨可以彷徨但是不會為了任何一個人迷失我自己。也許我會感嘆也許會失落但是不後悔。


大概我猜的就是

女孩子很喜歡男孩子

男孩子對女孩子也有那麼一點意思

曾經水到渠成的在一起過

男孩子想把女孩子變成對於自己最舒服的樣子

女孩子出於個性出於倔強是拒絕的

於是兩個人就分開了

至於我會成為你最牽掛的一個女子

全都是意淫 都是意淫 都是意淫

別問我為什麼知道


我在火車上想念你像是一個孤魂野鬼,我接吻過數不清的男孩子,曖昧過的人一個接一個,從高二到現在,六年之久,愛你這種男孩子,我只能如此。從高二我一步一步靠近你,欲擒故縱,不去束縛你,你說我生性放縱,說我沒有她能給你安全感和愛,抵不過她對你的好。是我不會愛人,是我愛的太卑微,我知道抓不住你,就讓你也抓不住我吧,大概懷念起來,做你記憶里最不同的存在。那天,我還是把第一次給了你,我後悔嘛我不後悔,我在你臂彎里的時候,就知道要失去你了,承受後來無窮無盡的思念。我是野孩子。


野孩子一直是我的qq昵稱,很多人加我的時候都會問我,為什麼叫野孩子,我便會把這首歌介紹給他們,聽懂了的,最後都是留下來成了摯友,聽不懂甚至還嘲笑我的,我也就一笑而過。也許是一語成讖吧,這麼些年,也遇到過一些男生,喜歡的握不住,不喜歡的也絕不屈服,越來越把自己活成了野孩子,別人說我太傲嬌,甚至想像不出我對男生撒嬌的模樣。我也笑我原來是個天生的野孩子,明明很介意何時才能得到幸福,卻始終無法被人馴服。


/「就算只談一場感情

除外都是一時虛榮

不等於在蜜月套房遊玩過

就可自入自出仙境」

你勇敢、剛烈、好強,以為受多少傷都可以愛的瀟洒,重新開始下一段。

在他面前你卻不自覺地溫順得像只綿羊。

遇見他之前你從沒有想過戀愛可以一生一世,但是看著他的眼睛時,你忽然想像著以後會枕著他的手臂入眠,醒來時互望一笑,輪流做早餐,然後為他打好領帶,手拖手一起出門。

你以為他總不會像從前遇過的那些壞戀人一般始亂終棄了,你相信他會忠誠。抱著無比的信任一心沉入你臆想出的他給的愛里。

他從來沒說過愛你,但你相信只是時間不對,守著他,總有一天他會說出那三個字。他朦朦朧朧地與你糾纏不清,而你卻自以為很重要,自以為是他的全世界。他隨口說出的承諾你卻當成聖經。

你發現,你早已沉溺其中無法自拔。

你開始為他改變自己的生活習慣,開始買東西時多買一份,開始每天期盼他的早安與晚安,開始用愛蒙蔽他的所有缺點。然而矛盾不能掩蓋,你在爭吵中反而越來越愛,而他卻決定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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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旁人說我不太明了男孩子

不受命令就是一種最壞名字

笑我這個毫無辦法管束的野孩子

連沒有幸福都不介意」

好友說,應該對他與其他女生的曖昧視而不見,這些都是男人的天性。而你卻不聽勸,非要把自己當作唯一。不是唯一的愛,你寧可不要。

到這一天,你像被抽了十巴掌,突然發現他說過只當你是好友都是真的,他還可以有很多很多的好友,與你只是泛泛之交。

/

「若我依然堅持忠誠

難道你又適合安定

真可惜 說要吻我的還未吻

自己就自夢中蘇醒

離場是否有點失敬

還是更轟烈的劇情

必須有這結果 才能懷念我

讓我於荒野馳騁」

你下定決心,要放手了。

儘管很想堅持下去,但始終都不會是你想要的結果。韁繩不對,便始終套不住那匹野馬。你執迷不悟的夢終於肯蘇醒。

這一次你居然真的學會了理性地愛一個人,儘管很想繼續纏綿,但為了不再被他傷害,離場一定是最好的結果。心裡還抱有一絲他會後悔沒有抓緊你的幻想,但感情不會再回來了,不如自由來的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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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愛這種男孩子 也許只能如此但我會成為你最牽掛的一個女子

朝朝暮暮讓你猜想如何馴服我

若果親手抱住 或者不必如此」

之後你再回頭,發現自己愛過的每一個男孩其實都一樣。你愛的都是他們的不羈,他們的自由,也正是這些成為你離開的原因。所以每一個結局都只能如此。

從前被他們傷的太深,這次你一定要決絕先走。

等到哪天他後悔了,是他的事,不再與你有牽連。

曾經也幻想過,親手抱住會怎麼樣。

冷靜一想,所有的愛情都是虛無縹緲沒有結果,他們都只懂得把你當作玩具一樣隨手丟棄。愛情於他們而言只是一場勝利的戰爭,贏得了就可以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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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下一次再沉溺於愛情,還會是這種男孩子,直到沒有能力再被他們傷害,找一塊木頭擁抱,共度餘生。

永遠都只會是被人遺棄路邊的野孩子。


以一個男生的角度來回答。

前任有一段時間的昵稱是野孩子,我最近才聽到楊千嬅這首歌,單曲循環了幾次。

像前任這樣的女生,還沒開始就怕受傷害,壓抑自己滿腔柔情,擔心稍露悅容會讓人以為自己很輕浮。

然後,被那一縷不安漸漸佔據,明明對方什麼也沒做,害怕先受傷害覺得自己必須站在感情所謂的「優勢地位」,於是便先攻擊別人。

這種人溺水求救的樣子的確很可憐,但是施救很可能會被Ta們本能地拉下水。

大概屬於內心不強大吧,只能自渡。

所謂自尊、原則這種東西在感情裡面真的無用,為了對方你能不能讓步妥協,能就拔掉自己身上的刺,不能就好聚好散,一次又一次的試探和作兩個人都太累太累了。


融融手臂上有一枚煙花,是用煙頭直接燙出來的那種。

一起吃火鍋的時候,她把袖子往起來,一臉豪情的說,今天老娘要肆無忌憚的狂吃一頓,愛誰誰。

然後我看見了她手臂內側靠近手肘位置的煙花。

傷口已經變成了疤,顏色都變得那麼淺,好多年了吧。

我問她怎麼弄的。

她一下有點不知所措,下意識的縮回筷子放下了袖子。

「燙的。」

我說凈說廢話。她愣了半秒,又笑了一下重新往起袖子,從麻辣鍋里夾起一塊蝦滑,顧不住辣和燙,就整塊放在了嘴裡,「給范斯揚留的念想。」

她自己喝了差不多兩瓶天涯之後,忽然就有點哽咽了,然後開始說起他們之間的漫長歲月。有笑有淚,一邊說一邊不時的自我打斷一下,補充一句,「好啦,一切都過去了,都是從前了。」然後笑著笑著抹眼淚。

她醉了嗎?我不知道。平時她喝一瓶威士忌臉都不紅的,可是那天,兩瓶啤酒下肚就開始嘩啦啦的哭了。

「那時候范斯揚特別愛我也特別沒有安全感,他只在我面前展示脆弱,每次我看他落寞無助的樣子都打心眼裡的心疼。」

「他總問我會不會離開他。我在不同場合重複了很多次不會。但是他還是害怕,每次喝多後都會喊著我名字抱我抱得特別緊。」

「有一次他和家裡生氣,被切斷了所有經濟來源,但他還逞強,堅持不低頭。那時候我倆一起壓馬路。他狀態特別不好,一個出門一定帶5000以上現金和一張卡的人忽然兜里只剩不到30塊錢。那時候的他一下就沒有以前桀驁不馴的勁兒了,整個人特別頹唐,落寞的問我,會不會離開他。」

她喝了一大口冰啤,然後接著說,「我當時覺得什麼話都沒有用,都太蒼白了,我想讓他知道,不管他有錢沒錢,我都跟他,我認定他了。然後讓他把僅剩的22塊錢都交給我,我跑進附近的超市買了一盒21的玉溪,1塊錢給門口拉二胡的老頭,又跑回他身邊。」

我和他說,現在你一分錢都沒有了,但我一直都在。然後我搶過他的煙,把燃著的煙頭在我胳膊上按滅,和他說,現在有你的印記了。以後不用怕我走丟了。」

然後她拿起一根煙給我演示了一下那個過程,「對,就這麼樣的,直接按下去了。但是那根可是點燃的!」

我看的心驚肉跳,不禁癟癟嘴一臉猙獰的問她疼不疼,「疼肯定疼,我都能聞見烤肉的味道,而且還自帶配音的,吱吱的響。我感覺油都出來了。」

她說完看著我一臉糾結,像個惡作劇成功的孩子狡黠的沖我笑。

「你後悔不?」

「不後悔,起碼能留個念想,時刻提醒著點我自己。年輕的時候,玩兒命的愛過一個人,沒窩囊。」她又下了一大把茼蒿在鍋里,一邊把支出來的菜葉按下去,一邊輕描淡寫的說,「其實我還為他紋過紋身,左耳耳廓後面,是他名字。現在遮蓋了,變成了一顆小鑽石。」

然後她把長發撩起,露出小耳朵,一顆小小的鑽石在燁燁生輝。

我心疼的看著她倔強的樣子,小心翼翼的問,

「你這麼愛他為什麼還要主動和他分開啊。」

她笑笑沒說話,半晌她說「你聽過楊千嬅唱的《野孩子》嗎,來來來,鍋開了,快吃啊。我開動了啊。」

分開後我坐上回家的計程車,看著一路霓虹華燈初上,腦海里不斷回想著她胳膊上那枚觸目驚心的煙花烙和耳後精緻的鑽石下隱隱可見的Fsiyang,想著她的笑中帶淚。打開手機搜索了一下歌曲,音樂剛起,忽然就懂了那些欲揚先抑。

演唱會上楊千嬅心碎又逞強的站台唱著,

情願獲得你的尊敬 承受太高傲的罪名 擠得進你臂彎 如情懷漸冷 未算孤苦也憐仃 明知愛這種男孩子 也許只能如此 但我會成為你最牽掛的一個女子 朝朝暮暮讓你猜想如何馴服我 若果親手抱住 或者不必如此

我看著車窗外的瀋陽,下雪了。

每個女人都渴望自己能征服一個浪子,可是浪子從來不是用來征服的,血液裡帶風,留不住握不緊的

范斯揚是北國的孩子,有不能束縛的性子。他出沒在夜色里,騎著R1摟著不同的姑娘歡呼在風裡。可能他的心裡真的缺乏安全感,但是平淡踏實的生活留不住他,他愛的是漫無邊際的自由和源源不斷的刺激。

融融喜歡的是個花心的男生,儘管這個男生也喜歡她,想得到她,可她知道,這個男生不會喜歡她一輩子。當她意識到范斯揚心已經不在她這裡的時候,她沒糾纏停留,只是裝作毫不在意的發了一條微博私信說從此我們分頭走。

我無從得知那刻她的心情如何,有沒有哭到歇斯底里,有沒有喝到不省人事,可無論是何種崩潰,她在范斯揚面前表現的還是那麼淡漠得體。

范斯揚後來找過她,說自己改了變了,從此收心了,想和她在一起。可她看到有電話來時范斯揚尷尬的表情,胡亂找個借口就出門接的剎那,一切都結束了。

她寧願讓這個男生得不到,因為沒有得到,這個男生才會記住這樣一個特別的女子。我知道你是這樣不適合安定的一個人,與其和你在一起最終情懷漸冷,不如故作高傲的轉身離開,反而能使你日思夜想記住我。寧願不曾擁有,但我會成為你最牽掛的一個女子。

最愛的感覺可能就是這樣吧,即使離開,也要在你心裡留全一個好背影。曾經世界被你照亮過,後來那些丟盔棄甲的時刻,倉皇奔逃的時刻,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丟失了那麼多,也主動放棄過那麼多,唯一想要保留的,不過是溫暖餘生的一簇燈火。

歲月漫過一座座山坡,後來,後來才發覺,那不是暗夜裡的一簇燈火,而是遙遠天邊的一顆星,這條路無論怎麼走,你我都走不成殊途同歸。

於是我把天上的星星摘下來,印在耳後,溫柔的覆蓋住你的名字,從此,你只在我知曉的角落被我偷偷的私享,我懷念你,也懷念和你在一起時的我。

每個浪蕩不羈的姑娘背後都有一段故事,融融把頭髮越剪越短,煙抽的越來越凶,也穿上了一身潮牌,跨上摩托,出沒在這個城市夜色覆蓋下的街頭巷尾。在沒有范斯揚的日子裡,她把自己活成了范斯揚。

她用這種方式平衡著這麼多年的情感落差,可她忘了,她骨子裡還是那個吃火鍋時往起袖子的融融,喝冰啤會醉想起往事會哭的女孩。只是後來她再遇到的人,沒一個像你。

「可能那些為你的歇斯底里,背後的無聲哭泣再說給你聽,你也只會覺得我傻吧。真的也不是很年輕了,可是我還是相信這件事,不然我活著還有這麼意義呢?

不管你信不信,我知道我就是為愛而生的那種人,很幼稚是不是?但我沒有辦法呀

親愛的,我沒辦法。」

人活在世,要麼就做飲彈的動物,一路狂奔,要麼就做沉默的植物,忽略疼痛。我可以在所有人面前脆弱,但是一定要在你面前堅強。讓你每次回想到我,都會覺得我特別,然後沉默帶著笑。

已經仙逝多年的香港歌壇天后梅艷芳曾經在《似是故人來》里唱道:「但凡未得到,但凡是故去,總是最登對」

若干年後,你也經歷了一些人事,也有了一些只能在失眠的夜裡獨自咀嚼的故事。你青澀推進,漸漸懂了生之可憂,死之可怖。你也終於明白並且心平氣和的接受了他不過是個普通的平凡之人,與其他甲乙丙丁沒有什麼本質的不同。

可是,講不清楚為什麼,你還是有所眷戀,還是會在回憶起時聲淚俱下,烙下的傷疤還會隱隱泛紅作痛

像是一種迷信,廟宇坍毀,神還是神。


其實我覺得這也是個底氣很足的女孩子才說的出來的話

她也一定是被愛很多次的那個

並非愛而不得的無奈瀟洒

只是她太要面子了她的自尊不許她低聲下氣的委屈自己成全需要她埋沒個性的愛

她要一個能視她平等不俯視更不仰視的男孩子 尊重她的想法 就算沒有這樣的人 可能早些年她也不會妥協

所以面對眼前這個需要她抹去鋒芒尖銳化為圓潤俗世來愛的人 她寧可轉身就走 留他念念不忘去


個人覺得是對 鍾無艷 的解


無欲則剛


每次在酒吧或者Ktv必須唱的歌,我愛的男孩就是這樣的,而我也恰好是個野孩子。其實當有這首歌,已經被馴服了好么


話說在concertYY上千嬅挺著大肚子尾Y唱,而Y走遍整個香港為他買一輛紫色BB車蠻感動的,還有兩人擁抱後陳胖子拄著拐杖唱最佳損友。


已聞君,諸事安康。

縱此生不見,平安為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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