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董明珠對「小米入股美的」評價「兩個騙子在一起 是小偷集團」?

1、 12月14日消息,美的集團今日晚間發布公告,稱與小米科技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美的集團將以23.01元/股的價格向小米科技23.01元/股定向發行5,500萬股,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2.66億元。

2、董明珠表示,希望雷軍的企業走出國門,但是很遺憾剛剛走出去就被封殺了。「你偷了人家的專利,一個偷別人的東西人還稱為偉大企業?要是我的話我就不好意思說。」

對於昨日傳言的小米美的合作,有媒體稱董明珠有點急,對此她說,我急什麼,美的偷格力的專利法院判你賠我兩百萬,兩個騙子在一起,是小偷集團。


這貨真是太噁心了,人家要賭一元,她非要賭10億。時間還沒有到呢,就抗不住了。耍賴也就算了,還要罵別人,我勒個擦...

失信於天下,還有什麼話好講的。

相比之下,老羅要厚道的多,打臉了要承認,丟臉不丟人。


賭局出結果的時候,輸了的人要是不肯支付那10億,就是當仁不讓的騙子。

我已經腦補出結果了:阿雷贏了賭局,一方面聲明不要這十億了,另一方面宣布將贈送總額十億的優惠券給小米員工和用戶,用於購買小米產品,每人能得到十元左右的優惠券。


她本不該說小米是小偷,愛立信案子是專利侵權,小米可沒偷走愛立信的專利,你的手機只要有通信晶元,就得交專利費,怎麼就變成了偷專利了,董大姐真是丟了企業家的素質,這些都是純商業行為,蘋果三星還天天打專利架,難道都是小偷,勿用道德綁架商業,小米沒有竊取專利,怎麼變成了偷,還誤導很多大眾喊偷。在國內小米oppo魅族等等都給高通交了專利費,高通對這些企業有專利保護,其他廠商很難向給高通交過專利費的手機品牌收專利費,這也是國家在調查高通的原因,在國家沒有審判高通之前,這些都是合法的,怎麼成了5年的小偷,那麼華為為什麼不起訴小米魅族oppo呢,在高通案沒有定論之前其他廠商使用專利是合法的。小偷可是偷取專利技術,誰偷取了,誰把專利據為己有了,沒有交專利費使用只能叫侵權。董大姐不是說小偷嗎,今天她以身作則告訴什麼叫竊取,這才叫真正的竊取技術。不要混淆偷取和侵權。小米空氣凈化器是做的不對,因為很像世面上巴慕達外觀,但反過來說世面上空調風扇不都長一個樣,美的和格力很多款外觀相似的一樣,只差貼牌。如果小米侵權巴慕達外觀,法律會告訴你答案。家電外觀5點以上不同不叫侵權,有人覺得這太霸道,反過來想咱們的日用家電不都一個樣嗎,如果有人非要說我覺得百分幾十幾才算不抄襲外觀那家店行業還怎麼發展,想想很多顯示器,電視機相似的只差品牌了


為什麼要問這種問題,為什麼要給董明珠招黑,為什麼一個噱頭能招很多人跟風,為什麼認認真真做的產品卻惹來嘲笑?可笑的可怕,良心呢?

現在來說,格力明顯處於下風,而小米如日中天。


親!原來世界上第一台變頻空調是由格力創造的?


這種說辭在和人吵架的時候可以讓人轉移一下注意力,繞偏別人。至於在公開演講里就沒什麼效果。不過為了省下10億或者真實意義上挽回些名聲,用什麼手段都是可以的。


笑貧不笑娼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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