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多套房產的房產稅問題?

從網上看到一個關於多套房產的房產稅信息,想請專業人士鑒別一下真實性,順便問幾個相關問題。信息如下:

2014年對擁有兩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築面積80平米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市場評估價徵收1-3%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家庭第三套住宅,每年徵收4-5%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徵收10%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

Q1.上述信息是否真實?什麼時候開始實行?

(Q2Q3是鑒於上述信息真實的前提,如果不真實的話告訴我真實情況是什麼吧、、)

Q2.比如我有三套房產,如果各房產市場評估價不同,是否按照購房順序來判斷哪套房是第三套來徵收更高稅率的稅?如果不是,如何判斷哪套是第三套?

Q3.繳稅時人均80平米以內的稅是怎麼交的?人均80平米以上的部分是用所有房產的總面積按照購房順序減么?


我一直對於房產稅的觀點:

1.房產稅從來就不是用來解決房價過高問題的;

2.沒有解決好土地出讓金的對價問題,再增收房產稅有重複徵稅之嫌;

3.全國不動產信息聯網要有實質性進展,信息質量要滿足征管要求,才可能支撐房產稅的執行;

4.成熟、可信、中立且足夠量的房產評估中介機構的存在,才可能支撐房產稅的執行;

5.充分考慮地區間差異,建立科學的稅基評價體系,才可能支撐房產稅的執行。

剛才忘記補充結論了:

綜上所述,如果這屆政府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那麼斷然不會輕易推出房產稅。畢竟在上海和重慶的試點工作,某種程度上來說是以失敗告終的。(國稅總局前副局長:房產稅試點模式已失敗)

更何況現階段客觀條件不允許,尤其在征管信息質量和中介方面,即便在全國最發達的北上廣,房產登記系統(就先不說不動產了)數據質量也就基本夠用,中介的水平、質量和數量就更不要提了。

很難理解很多人對於徵收房產稅幸災樂禍的態度,以為自己沒房子或者房子少,倒霉的就是那些有錢人、「貪官」什麼的。

首先,國家不應該被賦予隨意徵稅的權力,稅收確實在某些時候是能夠起到「經濟調節器」的作用,但是這種權力一旦被濫用,後果是很嚴重的。過去的十年,看到太多隨意徵稅的例子,似乎地方政府一遇到需要經濟解決的問題,首先想到的就是徵稅。稅收作為一種強制將私人部門收益劃為公共部門收益的一種方式,如果不能遵循法定的原則,該國的國民基本的財產權將得不到保證。

其次,如果對個人居住的房產稅在設計上存在缺陷,過緊則會造成一般老百姓的福利受損,過松則根本無法體現稅收的導向性作用。

再則,稅收對於中低收入者來說是剛性的,無論增收什麼,你只能照單全收,全部承受。所以開徵愈多的稅,老百姓愈苦。而相對高收入人群,因為收入來源的多樣性,他們可以通過多種手段規避稅收,甚至轉移到中低收入者身上。

想清楚這些問題了,請別再對很多徵稅行為拍手叫好了。

以上。


題主提供的信息純扯淡。

房產稅暫行條例以及上海、重慶的試點,最高稅率沒有超過1.2%的

房產稅暫行條例以及上海、重慶的試點,減除額一般是30%。

這種弱智謠言也有人傳播,我可以說髒話嗎?

剩下的自己看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行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

上海發布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通知


關於Q1,目前沒有實施這種政策的跡象,但是本屆內實施新房產稅的概率比較高,十八大已經把地方稅改革寫上了,增加對個人的直接徵稅是趨勢,加上本屆的作風......法律,信息聯網和重複徵稅都不算問題,如果哪天政府對這種說法闢謠了,那麼實施的概率會大大提高;

關於Q2和3,如果真的出台這種政策,按照慣例,這種不討人喜歡的政策都是由地方政府出面背鍋的,所以各地的做法會有差別。

無責任猜想:為了避免高收入者偷稅漏稅,降低徵收成本,比較簡單粗暴的徵收辦法會是首選。


瀉藥。

房產稅這事兒,目前看還早,俺自個兒預計大範圍普適性地落地,2020年左右了。所以提問我確實答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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