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江歌媽媽懷疑劉鑫說謊,為什麼不直接去問陳世峰?
江歌媽媽一直覺得劉鑫在撒謊,
劉鑫一直不承認,裝無辜,裝可憐,當事人,江歌已經被殺害,不能作證,為什麼不直接去問殺人犯陳世峰呢?當時真實情況,讓陳世峰說說不就可以了嗎?
我覺得吧,別說問陳世峰了,可能的話江母最好連出庭都不要出了,全權讓律師負責處理庭審相關事宜就可以了。
理由很簡單,庭審當天陳世峰和辯方律師註定會有很多為其脫罪的辯辭,質證和其他各種手段。先不說真假如何,也不說法院是否採納,這些對江母而言都是必定無法接受的。
所以如果江母出庭的話,最可能的結果有兩個:要麼因為情緒過於激動導致身體無法支撐被攙出去,要麼因為情緒過於激動導致行為不符合法庭規範被請出去。
不管是上述哪一種情況,對她而言都會是再次傷害。
一、你說去問誰就去問誰?受害人家屬直接去問犯罪嫌疑人?請你安排他們見面吧,或者至少提供一下見面的方案?
二、至少從目前能獲得的信息來看,兇手在門外,劉某在門內,劉某究竟是打不開門還是鎖上了門,兇手看不見,無法提供有意義的信息。
江媽媽什麼都知道,她在給劉鑫機會,想聽她親口說出來,她願意用最大的善良來對待劉鑫。但是失望久了,難免會絕望吧。
據我所知,陳世峰被捕以後沒說過話。
江歌的媽媽目前已拿到對陳世風調查的案卷,出於保密協議,江歌媽媽無法透漏。之所以一直追問劉鑫,對劉鑫耿耿於懷是因為事情發生的第一時間,對於江媽的疑問,劉鑫就撒了謊。撒一個謊,然後又用無數謊言來圓這個謊。目的是為了保全自己。
說說重點,陳世峰何人也,捅死自己女兒的人。你讓她去問陳世峰,陳先生,我來這裡不是想問你為什麼捅死我女兒,這我不關心,我只想知道劉鑫說的是不是真的?
你覺得這是電視劇么。其次你讓一個受害者,去向一個兇手求證另一個兇手的話語真實性?
一個是沒必要,一個是不需要,一個是有其他人其它辦法去證實,而不是讓其面對兇手。
也許在某些人看來,殺人兇手已經得到審判和懲罰,那麼我們就不需要繼續關注了。真的么?
失去永遠是失去,傷害永遠是傷害。
為什麼還要繼續受傷害呢。也許很多人壓根不去關注受害者,僅僅是關注兇手。
江媽媽知道事情的真相 她說12月11日開庭之後就會把真相公佈於眾 為什麼一遍遍問劉鑫 她只是想讓她親口承認 可是劉鑫並沒有這樣做
江母並非懷疑劉鑫說謊,而是確信百分百肯定劉鑫說謊!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江母在日本肯定與警方有過接觸,案件相關卷宗她應該看過一部分,所以她知道劉鑫說謊,但是劉鑫不知道江母知道她在說謊,江母也知道劉鑫不知道她知道劉鑫在說謊。雖然這樣說有點兒繞,但是江母見劉鑫,一部分原因是想讓劉鑫提供真正的證詞,另一方面是想討個公道,慰藉女兒的在天之靈。
諸位想想,今天中午還跟你聊微信語音的至親,到了第二天早上卻變成一具冰冷殘破的屍體,你哭著喊Ta的名字,可是Ta卻再也不會開口呼喚你的名字,再也不會朝你微笑,Ta現在只是一具冰冷的屍體……更何況像江歌這樣死的不明不白的!以上假想失去過至親的人應該能體會到那種苦澀悲傷的心情。
江母見劉鑫的目的,是讓劉鑫親口說出真相,親口說出女兒因何而慘死,親口說出劉鑫對女兒的愧疚。比如這個問題,江母問,你鎖門了嗎?劉鑫答道,沒鎖,阿姨我真的沒鎖。江母沒想到劉鑫會是這樣的厚顏無恥之徒,她對江歌的死沒有絲毫的愧疚,一切只想著自己。所以後來劉鑫稱呼江歌為三叔,甚至還江母江歌的遺物,訴說她與江歌的感情是多麼多麼的好,她為江歌付出很多的時候。江母才會哭著答道——你玷污了江歌。寫在宣判前
馬上要宣判了,就寫上幾句吧。也許對那麼多評論區罵我的人的一個回應。
我承認 我的文風非常的刻薄,但鄙人真的沒有義務為了討評論區的朋友 們開心快樂,就改變 自己的想法,如果 那樣,鄙人就不是一個獨立 的思考 者,當然 我不否認很多原來的所謂思考者會為了讓自己的受眾滿意,就專門寫一些讓他們愛聽的話,但,那不是我。
所以呢,我文章說陳世鋒不可能被判 死刑,中國輿論無法影響日本司法的判決,日本司法 有著光榮的獨立傳統與去死刑化傳統,現在是 不是應驗了?
還不服氣?你說還沒有判決宣布?哈哈,別再給自己安慰了。
我注意到有些所謂的律師朋友 ,為了討中國網友的歡心說:檢察建議囚刑 20年,並引用我國的司法慣例說,那只是檢察建議,檢察建議不會影響到法官,法官完全可以不考慮檢察方的建議,自己判陳世鋒死刑……
嗯嗯,你們說的好有道理 呀,你們真是精通中國司法 ,還精通日本司法 呢!可是我們敢不敢打個賭,我說陳世鋒不可能判 死刑 ,而且刑期應該是在20年以下,敢嗎?
你確定中國的司法 實踐中檢察官的檢察建議是沒有用的嗎?你確定 在中國的司法 實踐中法官真的不會去考慮檢察官的檢察建議嗎?
你確定那是在日本,日本大律師的刑 事辯護會一點作用都 沒有嗎?你當人家真的是擺設嗎?
道德的歸道德,法律 的歸法律 。我們幾乎不可能相像得到,在日本這樣一個大陸法中的楷模式先進的國家中,他的司法 會受到輿論的影響,而且 還是中國大陸輿論的影響,我說過中國網民東征日本最終要以失敗告終,這句話,當然 是負責任的。
而那些所謂的律師同仁以及中國的所謂大V們, 為了討好網民,拚命的說陳應該死刑呀,什麼劉鑫萬惡呀,之類的,我對你們,只有一個字:呸!
回想那些在網路 上罵陳世鋒律師的律師們。他們打著所謂的正義 的幌子,完全 不顧律師的職業定位,他們說:給壞人辯護 的律師,真是壞律師,他們還說:我絕對 不給壞人辯護,我「呸」,律師界的人喳!你吖真以為你說幾句這樣的話就能討好中國的網民了,讓自己紅了,然後能接到大案子了嗎?
對於那個「中國律師一姐」,我們更要「呸」!律師界人喳中的人喳!當然 ,劉鑫你的腦子也是進水了,能請這樣的人給你做法律 顧問,也真是難怕了,陳世鋒能找到你這樣的女孩 。我只想用一個成語來形容你「X大無L」!
對於那些在評論區罵我的知友們,我想說的是,請大家消消氣,當你處在極度憤怒的情況 下,顯然是不可能理性的看待我的文章中所反映 出來的真理的。當然我也感謝你們在評論區給到鄙人 的一些建議,有些建議是非常好的,也感謝你們抽出寶貴的時間來進行評論,鑒於時間與工作原因,我不可能對你們一一回復。
願大家都 能以理性客觀的態度看待這個事件,當然我們不要中立,太多罪惡假著中立0之名,但理性客觀是必須的,而要做到這一點,前提 是你要冷靜,然後,你的邏輯構建需要有體系。
…………………………………………………………
當網路暴民假「江歌」之名東征日本(配上圖)
沒有人能想像得到,曾幾何時中國網民居然能強大到干預司法的審判結果。
最開始的那個案子是一個叫鄧玉嬌的女人向一個官員連刺了數十刀致其死亡,因為被殺的人是官員,而這個女人又是弱者,所以網友說官員活該被殺,結果法院迫於網友的壓力,就宣判免於鄧玉嬌的刑事處罰。嗯嗯,沒錯,一個故意殺的人案子就這麼結了。
緊接著有意思的案例便接二連三的發生,網友們似乎感覺到了自己身上的強大力量與歷史使命感,這不,兩個未成年人的案子,一男一女,又再度成就了中國網民無上的奇葩權力。
一個是未成年男子李天一,李某人是一個標準的中國富家子少爺,自幼放蕩不形,有一天與朋友一起夜裡去酒吧里玩,酒吧經理安排了一個陪酒楊女士,楊女士在與李某等一行幾個談好價格之後去開了房,完了事,第二天楊女士與酒吧經理向天一要五十萬私了,天一告訴了爸爸,雙江大叔非常憤怒,說是敲詐勒索,拒不支付,然後楊女士與酒吧經理就去派出所告了狀,有好事媒體趁起採訪爆料,楊女士聲稱自己是處女遭到強姦,一時輿論嘩然。
鑒於李天一種種劣跡不堪的歷史,加上楊女士聲情並貌的哭訴演出,中國網友們立時正義感爆朋,決心要為處女討回公道,在網路上發起了針對李天一的圍攻,一時間山河震蕩,神鬼無不駭然,中國法院也不例外,立時嚇了個屎,馬上判了李天一十幾年的重刑,不帶任何商量的餘地,也絲毫不去調查實證,更不去了解到底給楊女士造成了多大的「傷害」要給此重刑,何況他還未成年喲!
另一個是未成年女子樂樂的案子,她的媽媽是中國著名的上訪明星,名字叫唐慧,唐慧是一個很不負責的母親,樂樂自幼與母親關係極差,樂樂是個不愛學習的女孩,經常出入溜冰場等逃學不歸家,有那麼一天樂樂和唐慧鬧了個翻,又離家出走了,在溜冰場遇到了一個小伙,表示要和小伙一起去闖天下,結果二人當晚發生了性關係,再然後樂樂便要去掙錢,為了掙錢快,就賣起淫來,然後唐慧拼了命找到了樂樂,從賣淫場所拖著女兒出來,女兒不願意,後來又趁唐慧不注意又跑回去賣淫了。
唐慧其人,嫉惡如仇,何況自己女兒遭此境遇,於是乎便報了警,警方進行了處理也刑事立案了,可是唐慧對罪名並不滿意,她跑到了檢察院要求判與其女兒發生過關係的有名字的五十多個人全部死刑立即執行,檢察院說辦不到,唐慧就由此生恨,不斷到北京上訪,為了擴大影響力,她向藉助一些律師向媒體不斷爆料,中間當地政府忍無可忍就把唐慧給勞教了。
消息一出,一時間中國網民再次被打了好大一針雞血,好嘛,又是強姦還是幼女,還尼瑪關人,天理何在,網友們要主持正義,於是乎他們似乎商量好的一樣,以正義之名引爆所有媒體及相關熱點,給了公權機關前所未有的壓力。無論如何勞教唐慧是有問題的,於是在浦律的幫助下,唐慧放了出來。
唐慧出來之後一看,哇賽,這麼多人支持我呀,那還不要干一翻大的,於是乎她跑到了法院,聲稱要在法院住上一輩子,除非判決讓她滿意,小地方的中級法院法官哪見過這世面,來了個聞名中華的上訪名角,連省政法委都搞不定,法官們立時就嚇尿了,趕緊的把判決書蓋上章拿來給唐慧女王,女王批了摺子,寫上意見,讓法官臣子再去改,直到呈上來的判決書摺子讓唐慧女王滿意了,女王才罷了休,離了開(以上皆有南方周末報道為證)。
有了中國網民的無限制支持,加之唐慧本人的撒潑功夫了得,唐慧大鬧法院,成了法院的女王,便不足為奇了。
於是乎唐慧女兒樂樂案被認定為強姦,且適用最重刑罰,判了兩個死刑立即執行,兩個死刑緩刑執行,一個無期,一個十五年(如果沒記錯的話),創下史上強姦罪判刑之最重。即使是中國最重刑主義者看了,都不驚倒吸了一口冷氣,如此重刑,著實讓人感到害怕呀。
關鍵是那個樂樂並未受到多大的傷害,報道顯示她是自願賣淫的,且那個時候「嫖宿幼女罪」尚未廢除,理應適用,而南周報道最令人大跌眼睛的是,唐慧那個寶貴女兒,或許是由於平時過於叛逆,長相極其老熟,案發之後,公安讓民警與民眾參與辯論她的年齡,沒有任何人認為她是未成年的,也就是說從法律上講,由於她的體型特殊讓人誤判,那些嫖宿她的男人都不應該構成任何犯罪。
判決一出,中國網民沸騰了,他們代表了正義並取得了所謂的勝利,好一個大嗨!
不過有網友卻又說,我們左右未生效的案件判決,讓法官聽命於自己,並不算什麼大本事,我們要干,就要干一個大的,什麼大的呢?就是讓已經生效的判決歸於無效,讓已經免死的人重新再死一次,那才叫有本事,那才叫好玩,那才叫正義呢。
功夫不負有心人,出了一個葯家鑫案,不過這個案子中國網民起鬨把葯弄死了,並沒有費吹灰之力,好像也玩的不起勁,起勁的在後面,他們發現了一個自認為比葯家鑫更嚴重的刑事案件,只是已經生效了,為了撬動這個判決,把李昌奎給弄死,他們給李起了一個名字,叫「賽家鑫」。
這個名字起的真是絕,意思是葯家鑫的情形都要被弄死了,你的行為比葯更為惡劣,為什麼不死呢?嗯嗯,葯家鑫已死,賽家鑫就更要死了,管他判決是否已經生效呢,我們中國網民哥們是法盲,只認樸素的實體正義,去他媽的禁止雙重危險,去他媽的一事不再罰,去他媽的犯罪分子的人權,哥們我就是要他死怎麼的?你高院院長出來幫李昌奎說話是吧,哥們弄死你,想辦法查你的老底,就不信你沒有貪污過,哈哈,高院院長不是懂法嘛,不是得瑟嘛,不是講人權禁止雙重危險嘛,看嘛,不下台了嘛!
網民們,團結就是力量,沖呀,弄死李昌奎。真的也,在中國網民的奮力干涉之下,李這個已經判決生效正在減刑的犯罪分子,又被拖了出來重審,這回縱使他再怎麼努力給自己辯駁,也無濟於事,幾個月後,死刑立即執行,沒有同情沒有眼淚,李昌奎走了,帶著對中國程序正義最大的拷問。
中國網民憑藉一己之力成功的殺死了李昌奎,也算是世界司法之最大奇葩案例了,此時的中國網民已經強大到無以倫比的地步,他可以與公權力對抗,並且只要他願意,除非特殊情況,他基本上都能贏,在他人看來法官就是一個屁,哥要你怎麼判你就要怎麼判,中國網民似乎有成長為中國最大政治力量的可能性!
說到這裡,我將「中國網民」改稱為「網路暴民」不為過吧!
正所謂,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這種所謂訪民致勝邏輯的惡性漫延,加之以當前自媒體時代的網路暴民的囂張氣焰,著實已經成為了阻礙當前中國司法公正的最大毒瘤。
當然也正是因為網路暴民們在中國能所向披靡,所以他們現在開媽打起了日本司法的主意,嗯嗯,我大中華暴民,左右中國司法審判算什麼本事,我大中華暴民而今要跨越國界,到日本去,去以我暴民的神威逼迫日本法院聽從指揮,嗯嗯,兄弟們,沖呀!
當然,這也是因為江歌案引發的,現實中江歌的確是個好人,見義勇為,有義氣,卻獲得了這麼一個可悲的結局,著實令人感到惋惜,而她的所謂朋友劉鑫顯然在道德上存在重大瑕疵,這個不需要迴避。
說起這個案子的反轉,也非常有趣,一開始,媒體說,一個中國在日本留學女生被殺,結果網路暴民們非常開心,紛紛說活該,誰叫你到日本去的了?你到日本留學,很顯然不愛國,你既然不愛國,在日本被殺就是活該唄。
然後江歌的母親出現了,她的母親在媒體上異常的悲傷,想要網路暴民們關注支持,不過網路暴民們還是那句話,「活該,誰讓你把女兒送到日本去讀書的,賣國賊,既然不喜歡中國,請滾出中國去……」更有甚者罵江母為「漢奸……敗類……」
再然後,反轉就出現了,江歌媽媽公布了關於劉鑫的相關證據與內容,說她女兒是因為幫助閨蜜出頭而被殺,本來該死的是劉鑫,但劉鑫躲在裡面不報警不出面,致使女兒無辜受害,而更為可恨的是,劉鑫在江歌死後,還非常有興緻的去做了好看的頭髮,還發朋友圈,還笑的很開心……
網路暴民們終於忍無可忍的「爆發了」,他們似蝗蟲一樣在網路上漫天遍地的發表意見觀點,其內容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即對劉鑫發起非人類的殘忍攻擊,他們的主張有二:一是要劉鑫以死謝罪,二是要日本法院判決將兇手陳世峰以凌遲的方式處以死刑。
嗯嗯,網路暴民們此時正義感爆朋,似乎感覺自己代表了人世間最美最華最亮的正義,掃蕩著一切人間的丑與惡,哇賽,這感覺真好。
只是他們似乎已經忘記了,就在此前不久,他們還曾那麼堅定的抨擊要點殺江歌母親,以最惡毒的語言攻擊一個死者,以愛國之名,要殺死所有到日本留學的另類!
網路暴民們不覺得自己的行為很搞笑嗎?
不,他們一點不覺得搞笑,更不覺得有任何邏輯上的悖論,他們認為自己的行為是想當然的正確,於是乎他們選擇了無條件的站在江歌母親一邊,是的,他們正在藉助一個可憐的母親,藉助他之後,走出國門,去向那日本,企圖以非正當手段,再度干預司法,只是他們此番針對的不是中國法院,而是日本法院。
看吧,假江歌母親之手,中國網路暴民們以兩百萬之眾簽名,這兩百萬網路暴民,他們要跨越國界,來到日本,以正義之名,逼迫日本法官判決陳世鋒死刑。
那麼,他們能成功嗎?
一個常識,網路暴民們忽略了:日本可是世界大陸法系的楷模式國家,其司法極其健全,極其獨立。我大天朝在引入羅馬法系法律時,就是參考日本和德國的法律,日本相關法學家的論文與觀點在中國影響極大,日本的司法建制更是世界各國的模範。如此法制健全的國度,豈是我大天朝混亂的司法模式所能比擬絲毫的?
仔細分析一下,網路暴民之所以能在中國屢屢得手,還有更深層次的頂層權力設計原因,因為某種不可描述的原因,我國政府對於法院系統仍然享有事實上的財權與人權,而法院系統仍然承擔著所謂的扶貧與維穩的工作職能,而當網路暴民們集體煽動鬧事的時候,政府在很大程度上都會選擇息事寧人,選擇妥協,從而犧牲掉審判中被告人的利益甚至生命,以達到所謂社會和諧的目的。
而這一切在日本幾乎不可能發生,日本的司法不僅獨立於行政權與立法權,更加獨立於媒體與所謂網路民意,日本法官連本國人民的集體民意都根本不考慮,他們會考慮你國網路暴民所謂民意的絲毫嗎?
更深層次的講,日本是一個司法理念極其先進的國家,在日本法學界廢除死刑幾乎已經成了學界共識,且民眾亦開始慢慢接受,因此日本廢除死刑制度只是時間上的問題,所以在日本的刑事司法領域,能不殺則不殺,儘可能一個不殺,非要殺,亦要經過極其極其嚴格的審批討論程序。
如果你有興趣,你大概也能看到,在日本,即使嫌犯犯了遠比江歌案更加惡劣的罪行,法官也絕不會判處死刑,對比判例,大概中國網路暴民此番東征是要以失敗告終了。
曾幾何時,中國人民的仇日情緒何其甚也,面對所謂南京大屠殺,甚至有網友發起號召,既然小日本能強姦我們中國婦女,為什麼我們不能去玩他們日本女人?於是乎大家組織了「赴日嫖娼團」到日本嫖娼,然後拍以過程以紀念,回到國內發給朋友們看,哇塞,好一個揚我國威,果然應了吳京那句話:
犯我中華者,雖遠必誅。
嗯嗯,此番200萬中國網路暴民東征日本,大有之前「赴日嫖娼團」的盛況,且成就亦將超越「赴日嫖娼團」,添我國彩,增我國威。更別提那吳京小廝,哼,論裝13,暴民一出,誰與爭鋒?
呵呵,得瑟吧,君不見唐慧女王樂樂案被判兩死刑立即執行被最高法不予核准,重審了個無期了嗎?
讓一切回歸法律,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去判斷才是一國司法公信力核心要義所在。
從中國政府與法律人決定引入德日大陸法規範本國律制之後,法律上一個清晰的態度即是:「中國法律是法學家的法律,而不是平民的法律!」是的,法律的解釋是一個高度專業化的工作,正如美國法學家德沃金所言:「法院是法律帝國的首都,法官是帝國的王侯。」也正是因為如此中國司法才有了要獨立的法理基礎,而該司法獨立應做擴大解釋,絕不限於所謂傳統意義上三權分立式的架構思維,而應擴大為獨立於媒體甚至獨立於民意—因為法的適用是如此高度專業化,以至於常常其適用的結果竟不能為民眾理解。
所以網路暴民的產生的確有其歷史與環境因素,但絕不可過度縱容,願此番日本大法官給中國網路暴民的敲打能起到些許警示作用。
-----------------------------------------------------------------------------
題外話,江歌案的另一個關鍵點在於網路暴民們對劉鑫的攻擊與謾罵,很顯然這些假正義之名的道德攻殺都是有問題的,我想說的是,劉鑫沒有刑事上的責任,在道德上負有責任,從民法角度上來法,可能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如果有機會,再行詳述。
她媽媽現在應當見不到陳世鋒。陳世鋒現在處於被羈押的狀態,只有律師才可以見得到。雖然日本的法律我不知道是什麼樣?但為了保證偵查的順利進行,立法的意圖大體是相當的。即使見到了,也未必問得出真話。
我想江媽媽所說的不便提前透露的細節,可能也包括日本鄰居作證聽到了兩個女孩和陳在走廊里用中文爭吵這個細節。這足以說明,劉不可能如她所說在當下根本不知道江歌在門外有危險,以及是誰殺了江歌,以至於警方沒有第一時間就鎖定陳為嫌疑人。還是奢望營造一個與己無關無辜的不要不要的假象。而如果這一鄰居的證詞被法庭認定,那麼不管是不是有關刑事責任,劉鎖門的嫌疑就更大了。
統一回復,哪些個腦補的,鍵盤的,憤青的,拿著道德當法律玩什麼國民審判的,看不慣的一邊玩去,懶得搭理
——————————————————————————————————
我覺得這個時候,是最能體現網民所謂「言論自由權」的時候,劉鑫怎麼作證,會作出什麼證言,全憑本人意志。江歌母親覺得劉鑫說謊,簡單,當庭質證。如果法官接收該質證,那麼自然會作出劉鑫證言為偽證,不具有效力,甚至是偽證罪(日本是有偽證罪的)
但是,在此之前,人家按自己的意願去發言的權利,你們也要剝奪??
言論自由(Freedom of Speech)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願自由地發表言論以及與聽取他人陳述意見的基本權利,但要保證被議人員的人身權利和人格尊嚴。
所以,網民們~~~~你們真的很6哦~~~這麼6的你們不知道什麼時候打算起義一把,以國民運動來代替司法審判好不好啊???
至於為什麼不去問陳世峰,很簡單,陳世峰的供詞,雖然現在沒法見到,但是,那也只是一方供詞而已,不能夠表明,那就是事情的真相。甚至,江歌媽媽現在真的就知道事情的真相么??人們都是會說謊的不是么?正因為如此,才需要多方取證,力求努力還原出事情的真實情況。具體到每一個細節,然後作出公正的審判。比如:捅了幾刀,都捅哪裡?門你是否扭過,到底能不能扭開等等等等細節。
而不是,國民運動般的,有罪,去死!!看不下去所以就去死!!許多人讓他去死,所以他就要去死。
如果是這樣,我感覺,有錢人的天堂啊~看誰不順眼了,不用說花多少錢,顧個幾批的標準水軍,分分鐘讓人去死,或者,這樣的社會,是網民所期盼的?
額…我不懂什麼法律…所以那些能不能審判前找犯罪嫌疑人的我不多廢話…
只是從感情上講,如果面對面,見到一個殺死了至親的人,除了想辦法弄死他,有多少人會冷靜的坐下來,一句一句的問,你為什麼要殺她,殺她時的每一步是什麼樣的…
讓一個母親和殺死女兒的人探討,你是在開玩笑嗎?說白了,江歌的媽媽本身覺自己女兒不會這麼正義為別人去死線(自己本人說),二是覺的自己的女兒死了劉鑫還活著,如果沒有劉鑫江歌根本不用死,所以得到到什麼答案不重要,重要想的得到自己想得到的理由!
就算是問了一個要為自己沒拿刀脫罪的人會說嗎?劉鑫和陳世鋒都在為自己脫罪又怎麼會說實情想必也是相互隱瞞其實我最想知道殺人兇手有沒有一點點懺悔要是有像中國以前那種法制節目跟拍就好了日本判刑真的是輕唉有個網友畫~~那扇進不去的門看著好讓人心疼(?_?)
我去看了徐靜波的微博。裡面說到,如果陳志峰說的是真的,江媽媽一輩子都不會原諒劉鑫。坐等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我的天吶,這個問題怎麼問的這麼天真啊。在江歌案中,唯一直擊現場的只有兩個人,一個是劉鑫一個是陳世峰。前者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受害者,後者是造成江歌直接或間接死亡的嫌疑人。劉鑫雖然謊話連篇,但是她對於江媽媽來說也是唯一的稻草,換句話來說,你總不能去問一個殺人兇手說你為什麼要殺人能不能講一講當時的情況吧?我覺得江媽媽一直對劉鑫是有期待的,希望她哪一天能夠良心發現,真的說出實情。只是一直想要撇清道德譴責的劉鑫讓江媽媽失望了。
話說認為劉鑫說謊的原因不就是她跟陳的證詞嚴重不符嘛?_(:з」∠)_話說這個案子都信息不對稱成啥樣了?_(:з」∠)_
羅生門
案卷沒開庭之前不可以透露
推薦閱讀:
※怎樣看待社會輿論綁架法律的現狀?
※獨立和不合群的差異在哪?
※2017國慶假期,你看到了哪些社會現象?透過這些現象你看到了哪些社會現實?
※如何看待上海一患者家屬向醫院索要衣物,醫院用監控自證清白?
※如何看待將過"洋節"上升到文化侵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