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們有義務幫助窮人嗎?

想看看大家的觀點。。。

小資: 我們知道留守兒童,很慘但是說句不好聽的慘又關我們什麼事我們的錢又不是天上掉下來的。賺錢也不容易好吧?要投資為子女做打算。與其站在道德制高點上叫人捐錢,不如自己努力一點。通過自己努力鹹魚翻身的又不是沒有。

我: 1.我沒有站在道德制高點叫你們捐錢,我從頭到尾提出的是一個「策略」,也就是良性引導,讓小資們自願將錢捐出來給窮人——這不是沒有可能的,因為小資無疑滿足了馬斯洛層次的前三層,我們現在要做的就是通過一些手段讓他們滿足自身後兩層需要的同時,為社會作出貢獻。人在作出符合自己內心價值觀的事的時候,會啟動一個自我嘉獎的機制,利他利己。2.我明白你們自由主義者的觀點,但恐怕你們還真有這個責任為他們的慘買單。我的回答里已經說了,我爸爸能成為大學生是因為他的哥哥姐姐們犧牲了自己上學的機會出去打工給他讀書,這種情況在中國古代的農業社會裡比比皆是,我認為在這裡雙方某種意義上已經構成了一種契約:你資助我,我輝煌騰達後反哺你。放大到整個社會也是如此,小資們能夠在80,90年代崛起,離不開背後農民工的汗水和支持,其中被剝削了多少誰又知道?你的情況我不了解,但有很多留學生和博士生都是拿國家的獎學金和助學金的,這些錢哪來的?納稅人那裡來的。納稅人把錢給你,資助你也是為了你輝煌騰達後能夠回來反哺他們,結果很多人沒做到這一點。3.你這句話三觀真叫人噁心。面對社會的不公平制度的不平等,不想著如何改變它們反倒讓人們自己去適應這個本就不公平的制度和社會,然後心甘情願地給你們當奴隸?通過努力鹹魚翻身的人不是沒有,但問題在於,你們進入上層的幾率是80%,而我們只有10%,或許我們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成為這10%,但剩下的人呢?你們只要付出10點的努力就可以達到某種水平,我們卻需要付出100點,請問這公平嗎?4.你一再強調自身的努力,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要努力為什麼能努力?努力真的是由人的主觀意志決定的嗎?恐怕不是。李白鐵杵磨成針的故事聽過吧,我們暫且不討論這個故事的真實性,可現實生活中就是有很多人本來活得像個窩囊廢,突然有一天遇到了某個人某件事,意識到了努力的重要性,然後去努力了,然後就成功了。一個人不會平白無故地去「努力」,他必須要認識到努力的重要性,並且有一個努力的理由,但這個對重要性的認知和理由他自身並沒辦法提供,需要靠外界的「觸發」,而由於城鄉之間貧富之間信息佔有率的不同,底層人受到觸發的幾率很低,歸根結底,能不能努力,還真不是你說得算的。

窮人的窮和富人的富之間到底有無聯繫?富人是否有義務去幫助窮人?


沒有義務,但有必要。

救濟窮人是一種社會投資。當然,選擇救濟的方式也很重要。

得到了良好的救濟,

窮人可以變成你公司的員工,可以變成你的供貨商,甚至可以變成與你對等的合作夥伴。他們的後代能得到更好的教育,能提高社會的總體財富水平,能幫助提高你的產品銷量更好。

反之一個窮人一輩子沒有希望的社會。窮人更有可能走向犯罪,造成經濟損失、秩序動蕩。窮人無法消費你的產品,於是去偷去搶。窮人無法維護自己的利益,於是變成了黑社會的擁護者,於是基層組織建設進展緩慢。窮人缺乏好的醫療條件,於是各種疾病,艾滋病泛濫。窮人的子女得不到好的教育,於是整日抽煙喝酒吸毒,繼續腐敗地區秩序。

最後窮人走投無路忍無可忍,你甚至有可能被窮人掛在路燈上。

當然,反正可以跑路。所以現在不少富人是有恃無恐了。但是身為小資請保持清醒。即便你也能跑路,但你和富人不同,你跑路一定意味著階級下降。當然,因為你的財富少,你當然可以減少對窮人的投資甚至不投資。但你要是反對那些做公益的富人,無疑是在和自己的上升過不去。一個經濟還不完善的地方更有發展空間還是一個全是中產和資本家的地方有發展空間,明眼人都看得出來。不然為什麼都要來中國賺錢。


首先,對方說了兩行半,你說了二十行,這不叫辯論。這叫反駁。

其次,你需要學會分自然段。

說你的題目。

有,當然有。怎麼可能沒有。不光有義務,而且有需求。作為一個富人,所追求的最大目標就是繼續富下去,而對於絕大部分富人來說,這都需要一個前提——社會穩定。除非你是軍火販子或者發難民財的,否則社會穩定才是你維持現狀的最重要的前提。而社會穩定就需要窮人能活下去。

歷史早已證明,中國的窮人是很本分的,你要不給他們逼得沒有活路,他們會遵紀守法、開開心心地過他們的小日子的。即便如此,還是出現了陳勝吳廣,朱元璋,李自成。為啥?逼得實在活不下去了。

所以說,富人幫助窮人絕不僅僅是義務問題,是為了自己自身利益都應該做的事情。

但是,這個幫助並非捐錢做慈善。沒有人有義務去捐錢,去做慈善,通過這種方式幫助窮人。這麼做的人,我們應該給他們鼓掌,為他們喝彩。他們要麼幫助窮人解決了實際問題,要麼引起了社會對窮人的關注,這都是對窮人的生活有利的。但是這不是義務,這是付出,是值得讚賞和宣傳的偉大行動。

而真正富人的義務是什麼?是納稅。這才是義務。富人幫助窮人的體現,是富人納稅遠多於窮人。而這些稅款,應該通過政府的調配,去幫到真正需要幫助的窮人。相比起這些稅款的數目,大部分人所謂的慈善,最多算是錦上添花,有的基本是滄海一粟。當然,慈善從某種程度上有其優勢,如果錢可以從富人的手裡直接流到窮人的手裡,那效率會更高。但是他們需要的是錢么?還是政策上的補貼,是生活上的引導,是交通上的傾斜?沒有什麼個人,甚至團體,有能力超越政府對窮人的幫助的。所以窮人變得生活更好之後,先感謝國家,是沒有問題的。

回到你的問題,富人有義務幫助窮人么?有,其行為體現就是納稅。把自己收入的一部分直接交給國家,讓國家去用自己的錢幫助窮人過上更好的生活。

富人沒有義務捐款給窮人。


不想談理論,說來說去無非又扯到生產流通資源分配價值論和稅收上,突然想談談我個人的感受,也許有點跑偏。

我自家是做企業的,小有規模。90年代中到新千年初,短短几年時間,從經濟大環境到企業事故,家裡企業接連遭受毀滅性打擊,所有資產包括廠房幾乎全部打水漂兒,說傾家蕩產都算輕的。我父親回憶起那幾年的時候,坦言當時想死的心都有了,所有的心血一夕傾覆,那種走到絕境的崩潰壓得他真的是想一了百了。直到他看到員工們焦急的擔心和堅決與企業共生死的決心,他怎麼都說不出放棄的話,還是決定再搏一次。

後來我父親總跟我們講,企業的新生是所有XX人共同賦予的,你們不要忘了身上的責任。老實說,早些年的時候,我無比討厭他老提「社會責任」,總覺得這種社會主義特色道德綁架與我一直所受的教育是衝突的。在我所受的CSR理念教育里,所謂企業的社會責任很簡單,什麼公益什麼福祉說起來都是花架子,盈利才是硬道理,我賺足夠多的錢交足夠多的稅才是正確的履行一個企業家社會責任的姿勢,而不是不管企業面臨什麼狀況都要對員工不拋棄不放棄就因為他們陪著渡過了艱苦歲月。何況90年代,那是什麼情況?下崗潮、通貨膨脹、金融危機……國企改革,民企掙扎著生存,找份工作不易,大家自然是誰都不願意企業倒下拼了勁自救啊,都是為了自己,何必拔高到同生共死的程度呢?那時候一直對我放養幾乎從不過問我學業的父親第一次審視這些年我在他看不見的地方所受的教育和理念,當然他並沒有一巴掌把我拍一邊兒玩去,他第N次提醒我不要總那麼浮躁,學了點馬克思就開始看誰都是骯髒的資本家在變著法剝削你學了點西經就自以為看透了經濟本質,你說得都對,但就是少了點人情味,我不怕你學無所成,就怕你學得對這個社會冷漠了,看什麼都以「利己」與「不利己」為衡量點。

企業最艱難的那段時間我其實並沒有什麼記憶,當年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我被送到了姥姥姥爺身邊,在父輩水深火熱的時候我卻過得天真爛漫,所以我其實很難感受那些所謂走投無路的絕望以及員工與企業共生死的感情,我所看到的反而一些所謂的理性人對企業公益不屑一顧認為那不過是有錢人麻痹、剝削人民以及宣傳的手段,等等。當年我這麼跟我父親講的時候,他大笑著罵我小兔崽子你自己都對企業公益不屑一顧咋抨擊起別人來就這麼理直氣壯啊?說到底你還是不認為這是一種責任,因為對「責任」就不該談回饋,別人知道如何不知道又如何?別人讚美如何怒罵又如何?干我何事?我只做我該做的。

我父親算是個很有家國情懷的人,這種家國情懷使得他一直教育我們要接班就得擔負起那份責任。其實一直以來,有些東西,我可以理解,但你要讓我去真情實感得認同和設身處地去感同身受,我是做不到的,比如德本財末這件事。我沒辦法去體會當年我父親和工人擠一起的艱辛,自然也無法理解他對「XX人」的感情,同一個企業對他和對我意味的東西同樣不是一回事。但隨著年歲的增長,在我見識過國內國外各色人群後,出於一個很樸素的理由,我漸漸理解了他一直堅持的「社會責任」。社會機制的正常運轉,是需要每個人各司其職各自貢獻的,人可以坐享其成但絕不能不勞而獲,坐享其成是建立在「勞」的基礎之上而不是去搭順風車,有多大的能量就去付出多大的「勞」去享受多大的「成」。這其實是一個顯而易見的道理,卻也是一個會被嘲笑天真幼稚或者假大空的道理,因為所有人都覺得不會有大廈將傾的一天,因為所有人都覺得即便大廈將傾只要有足夠多的財富仍然可以活得逍遙快活,比如戰亂時的某些家族。大概吧,只是於我個人而言,我還是希望自己的國家國泰民安讓我好好賺錢好好花錢,而不是哪一天中國崩潰了我帶著足夠多的財富跑去國外逍遙快活了。這與我的家國信念背道而馳,至少對我來說當我的生活和我的信念相違背的時候,我不會活得開心。

只是很多東西永遠不會以個人意志為轉移,不會以一個企業的意志為轉移,也不會以一個群體的意志為轉移,利益間的博弈總讓很多初衷最後多少變了味道,一百分的公益支出甚至可能只有十分最終被有效利用。這些年我父親以企業名義以個人名義都在做公益,作為本地的龍頭企業也一直在參與本地的建設,有些是彼此互惠,有些就完全是助貧。知乎上很多人愛講有錢人都是壓榨著人民起家的,他們總在講自己如何勤奮努力卻對自己第一桶金避而不談,因為他們第一桶金都見不得人,他們的起家都是帶著原罪的。我自家雖然不是倒賣國有資產起家,但也確實得益於當時經制改革的大背景。我從沒覺得這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得益於哪裡,那就責任於哪裡,孫子兵法開篇還講求個民心向背呢。我記得很深的一件事,我父親曾在我大哥和他的理念有衝突的時候跟我大哥講,我們做企業的以盈利為目的沒錯,你卻不能把這個當成最終目標,你要清楚你的社會價值,社會帶給了你什麼,你又能帶給社會什麼,這是企業長久立足的根本。

當然在我個人看來富人尤其是企業家要有一種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並不意味著一個人有錢就必須去幫助窮人。這個世上窮人那麼多,指望富人手把手把人都拉起來?指望國家強制性把富人賬戶的錢分給窮人?都是天方夜譚。在我個人看來,所謂的社會責任感,表現在對窮人的幫助上更多的應該是捐資助學、扶殘助殘、捐贈基金設立基金、幫助自家困難職工,等等類似的形式。當然最基礎的,還是一個「稅」字。只是老實說,現階段扶貧真的太難了,政府開展扶貧工作時都會遇到各種阻礙,更不要說重心本就不該在此的企業了,更更不要說有錢人個體了。回國兩年,我慢慢意識到,很多事,尤其在公益上,並不是你出發點好就能朝著美好方向進行的,哪怕你再有權你再有錢,都擋不住人性的惡意與制度的不完善。坦白說我失望過,我跟男朋友抱怨國內的種種,滿是委屈得問他如今這個社會下是不是真的抱有家國情懷是件很傻逼的事。那時候向來大大咧咧懟天懟地懟首長的男朋友突然很感性得揉著我腦袋說,一點都不傻逼,但你會遇到很多失望,希望你可以不忘初心。

也希望自己可以一直不忘初心吧。


一個人多有錢,取決於他能給多少人(大多數是窮人)提供服務。一個人多有權,取決於他能被多少人(同樣大多數是窮人)所信任。

譬如說,杭州的矮富挫馬先生,為全球數以億計商家和購物者提供極為便利的第三方撮合交易服務,與此同時,還為數以億計的中國網民提供現金管理服務,於是,中國首富的名號當之無愧。

即便馬先生麾下的十八羅漢,也當得上富富富的稱號。

事實上,每一個富人都在依賴窮人與其他富人進行博弈。你超過比你更富的人唯一途徑是想辦法服務更多的窮人。而最富的人想要保持不被超越的唯一途徑就是比所有人服務的窮人都多。

事實上,富人的博弈,就是一個利用麾下窮人搶奪更多窮人服務權的過程。而且,富人從不能成為一個鐵板一塊的團體,這種劇烈博弈始終在潛移默化的進行。反而窮人更容易團結在某一個富人麾下,成為鐵板一塊的組織,該富人的富,也正是依賴於這種構建於富人提供相應義務的組織。如果組織中富人拒絕盡服務組織中窮人的義務,那麼這些窮人一定會在或長或短的延遲時間下投靠新的富人,這種事情一旦發生,那麼舊的富人很可能連做個窮人都是奢望。

我黨的宗旨,為人民服務可不單單是說說的。

我黨的一帶一路,可是要解放世界人民,為全世界人民提供服務的。

致富經要多讀黨章,懂得為人民服務。


大家先注意審題啊,一審題就把我難住了……題主說的,讓小資捐款。我不知道小資的定義是什麼,按正常標準,算是中產之下吧,收入一年十幾二十萬。那群人算屁個富人啊,上班給老闆罵成狗,生個二胎都要算計來算計去,買個房負債纍纍,入個股市血本無歸,碰到個砸日本車嚇得個把月不敢開車上路,老天,薅他們的羊毛,zf比你積極一千萬倍……哪輪得到你啊……

好了好了,來說富人吧。富人其實在不知不覺中就在幫助窮人,他們開公司,撒錢,納稅,都是在幫助窮人啊。那是下金蛋的雞,千萬別殺了啊。

歷史有兩個比較明顯的規律:一是,漸漸從匱乏的零和博弈(我坐著你就得跪著,我吃飽是因為你餓著),進入合作共贏的正和博弈。二是,個人的智慧在歷史進程中發揮出越來越大的作用。

而只要社會進入穩定期,別說現代社會是一個協作分工為基礎的正和博弈社會,古代也一樣。富人天然有鞏固財富,擴大財富的需求,只要有這個需求,他們就會在不經意之間為他人帶來福祉。古代富人造橋鋪路,也許出於本意是讓自己的生意更順暢,可村裡的窮人不正因此得利了嘛?假設造橋那一千兩銀子分給村裡一千個窮漢,每人一兩,鬼才會去造橋。窮人每頓飯多幾個菜,然後也就沒有然後了。

富人要擴大生產,要辦企業開工廠,要胡吃海塞拚命造,都要僱傭人,都要促進社會協作,就是在給窮人創造機會。改革開放進來的那些外資企業哪個不是聞著血腥味的鯊魚,可最後,我們不是長成了一條鯨魚了?

就算把馬雲資產300億美金十三億人分了。每個人才能勻多少?為了每個人三十美金,活劈了馬雲,沒有了淘寶支付寶,你自己算算賬,到底是賺了還是虧了。
好吧,你說殺了馬雲也沒啥,還有牛雲羊雲。那連牛雲羊雲一起算。中國前50富豪資產4000億。還是那句話,除以十三億,屁都沒有。

所以嘛,讓他們捐款,能拿出多少個子兒?就算拿出來,能幫助幾個人?讓他們辛勤工作,為人民生產小麥和麵包,多好。你說勞資就看不慣他們吃香的喝辣的,咱就算自己的賬,因為他們,咱的生活到底是更好了還是更糟了?

下金蛋的雞,為什麼這麼急著殺?就算你殺了,能燉給幾個人吃?

還有半句話說出來不怕得罪人,你撐死了就一螞蚱,就別操心怎麼吃那隻雞了……真到要殺雞那天,兔子百分之百放出話來:沒有我的允許,就是一根雞毛都不許給我動………


沒義務。

所以革命的時候亂棍打死富人的窮人也沒義務愛護富人。

這事就是願賭服輸。

就富人會心狠?窮人也會啊!

馬云為老百姓著想了,大家都上網買東西,都方便。他要是遇到什麼事情,輿論上老百姓不會都罵他。肯定有人罵他,但大概也僅僅是因為一些利益。發自內心罵他的,估計也不多。

但是把老百姓都搞成房奴的某些地產公司出了事情,那老百姓不罵他,大概也僅僅是投鼠忌器怕被報復,一旦器被外力搬走,那某些公司成為過街老鼠的可能是非常非常大的。

加一句,富人窮人都沒有道德高地可站。

道德高地只有很少的人可以並且有資格站。


在道德哲學裡,為富不仁就是原罪。

在法律上沒有義務,但是你認為法律是最正義的那就是錯覺。

所以有沒有義務,是從不同角度去衡量的。

如果從耗散結構理論角度去講,富人組成的自組織早晚會破壞窮人組成的自組織,最後整個組織都崩潰,全完蛋!你說富人有沒有義務去幫窮人?


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歸根結底,也是對自己好,大的方面說社會更穩定,小的方面說讓自己有更多朋友和好的名聲,或者僅僅就是自我實現。

「幫助」未必是直接給錢,未必是捐錢,儘管找到可信的機構力所能及的捐款也挺省事。

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同樣是幫助人。支持教育,同樣是幫助人。太多了。

「幫助」絕不是被佔便宜,有些人值得幫,有些人不值得幫,無論窮人還是富人,都有人品好與差的。遇到人品差的,無論貧富,離遠點就好。


有:

因為中國的富人是建立在:「先富帶動後富」的政治理念基礎上的!

如果先富不能帶動後富,那麼當年的改革開放便失去了它的基礎!

換句胡說:如果先富不能帶動後富,那麼在政治上再次對富人進行剝奪的政治邏輯完全是合法的!


這個問題本身就問得很巧妙呀,「富人有義務幫助窮人嗎?」

義務這個詞很具有壓制性,就像一頂大帽子,戴上了就摘不下來,甚至有可能戴一輩子。所以我們得先看好了這帽子該不該戴,給誰帶,最後,怎麼樣戴,才能真正戴對帽子。也實現了義務的最優效率。

義務很明顯分為兩種,道德義務與法律義務。我們拆開來說吧。

道德義務就很明顯了,自古以來家長們就教育我們,要有憐憫之心,要有愛人之心。曾今統治中國傳統思想的儒家曾言要懂得仁愛,愛人;墨家更甚,則提出兼愛。有沒有道理呢?有的,不管是統治階層還是平民階層。

儒家與墨家,一方代表了統治階級傾向的政治哲學與生活哲學,另一方代表了平民在無政府狀態下嚮往的哲學,都嚮往了富人幫助窮人。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這肯定是有其中的道理的。

人在採取一種行動的時候,必定會判斷這種行動會對他有相對有益的結果。兼濟天下的結果是什麼呢?對普通人的話說是人緣,對統治者來說則是人心。這從雙方來講都是有益處的。窮人自不必說,他得到了利益,他是最直接的受益者。那麼富人呢?我們可能會想,他只是得到了一句謝謝,一個作揖,或者被別人記著個好,僅此而已。但是如果把時間範圍拉長,就是另一種結果了,如果社會階層流動性大,他們倆的階層哪一天互相對調,那麼曾經的窮人會去幫助曾經的富人嗎?從法律上來講是沒有義務的,當初幫你的時候又沒有簽合同。但是道義上則不同了,報答的責任則是很明顯了。所以說,富人們在道義上來講可能在做一種投資,投資一種可能性,或者說,在買一份保險。

那麼在個人範圍內是如此,我們把範圍擴大,擴大到整個國家。如果富人集團,我們姑且把他們理解成政府,幫助了相對的窮人集團,也就是平民。那麼在大災大難的時候,這份保險可能就是,政府拿出救濟,而人民若大旱而望雲霓,不是聚刀兵而反天子。所以,在這種能夠互利雙方的情景之下,這個行為也就墨守成規地成為了一種道義,一種特殊的義務關係。只不過老祖宗只規定了富人應該幫助窮人,強調了前半部分,而後半部分沒有提及,只是沒有把窗戶紙捅破罷了。可能富人們並不是真的閑的沒事幹想做做慈善,還是應了那句話,「沒有功利的指向即是最大的功利。」

在法律義務上則簡單得多了,我們把時間推進到現代社會。一個自然人,只要收入為合法所得,繳清稅務與貸款,他便擁有完全處理自己財產的自主權。所以他幫助窮人,可能是出於憐憫,可能是出於上面說的「保險」策略,但沒有人是強制要求的。

但是,這還沒有結束,因為不管他怎樣處理財富,在一定程度上,富人都參與了對於社會財富的再分配,同理來說,參與了對於窮人階層的救濟。

其中最主要的一點就是稅收,稅收進行了社會財富的一次再分配,它在一定程度上重構了國家經濟,使得基礎設施建設得以進行,使得保險得以覆蓋,那麼這些的主要受益者是誰呢?窮人階層,很明顯。這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社會階層的流動,對於那些一心想守住自己財富的富人們肯定是不利的。

我們一直生活在社會裡,所以跳出社會來構思一個烏托邦,第一是不現實的,第二也對實際起不到很大的參考作用。

有一個有趣的理論,叫做「碳水化合物陷阱」,裡面的主要內容說,一個社會,如果只存在吃民脂民膏的上層和吃低品質事物的下層兩個階層,而鏈接兩者的中層卻越來越被剝奪,萎縮。那麼這個社會斷然沒有階層流動的希望的。當然,更沒有經濟崛起和技術進步的希望。簡單來說,碳水化合物管夠,階層晉級休想。現在的東南亞和拉美就是如此。這告訴我們,其實,有時候,富人們根本不用考慮窮人的感受,讓他們活著就是了。當年如果紅薯早一點傳入中國,李自成可能會是個種糧大戶,而不是叛軍總司令了。

以上。


沒義務,但不得不為。

古今中外的富人,都希望窮人作「安安餓殍」,順從的等死。而絕大多數窮人也是這樣做的。

但總有一小撮「壞分子」,不肯老老實實餓死,卻「效尤奮臂螳螂」,把所過之處的富人殺得屍橫遍野、族無遺類。

為了避免這極端慘烈的一刻,雖不情願,還是出點血為上。


納稅是義務,捐款不是。


有義務。人是社會生物。貧富如雲壑般懸殊,相當於族群都不存在了。族群都不存在了,那富也無意義。


高曉松採訪加拿大總理

特魯多說:如果不給他們蓋房子,就得蓋監獄。

這句話足夠直白和深刻

不能讓窮人因為沒錢而脫離社會

捐贈使富人保住太平富貴

捐贈使窮人保住最後的體面


沒有義務,但是窮人的飢餓和不平等的感覺還有人類期望不斷改善生活的需求不懂什麼叫義務。建立在其之上的人類國家機器也不懂。


至少在中國,有的。

中華民國政權優先保障建立在地主土地所有制基礎上的地主階級、官僚階級、買辦階級、文人知識分子階級等中國古典精英集團的利益,使絕大多數中國人民的生活過於困苦。共產黨為改變這一局面,也為富強國家民族,以平民主義承諾得到人民支持,從而取得勝利。

但計劃經濟效率有限,不得不改革開放,引入市場,給了精英階級一定的「翻身」機會。中國革命犧牲了幾百萬人,白白讓精英階級復辟?不,「翻身」是有條件的:先富帶後富。

盧梭有社會契約論,這個則可理解為「改革契約論」。

當然,「帶」的方式多種多樣。富人納稅是一種「帶」,投資是一種「帶」,僱傭員工是一種「帶」,響應國家政策或服從國家大局也是一種「帶」。

有些富人或自以為與富人同一陣營的精英認為我沒有「帶」的義務。抱歉,其實你有。因為:

1、以您自己的能力,是沒有可能象白人富人那樣主觀為自己,客觀富強國家民族的。種不一樣。既然這條路走不通,您總得為富強國家民族做點其他什麼吧?總不能世世代代以做地主、買辦等零和博弈大師為榮是吧?

2、若非新中國帶來的民族獨立民族解放,現代中國不可能有14億人的市場規模。因為大部分人在文人知識分子兼「民族良心」們無比懷念的「美好的民國時代」就夭折了,活下來的也購買力低下。

3、改革開放是宜將剩勇追窮寇,百萬雄師過大江的平民政權的讓利,不是您的勝利。您的主子或利益代理人還在對岸被蔡英文摩擦,自我感覺不要太好。


你寫的太多我懶得看。

一句話就夠了:給窮人的錢,就是富人的保命錢。


說到義務,許多人會覺得是法律義務。但法律是政治的奴僕,說到底,是一種政治義務。

法律的目的是什麼?是維護社會秩序(不是公平、正義之類的大詞)。

如果一個社會貧富差距過大,最可能的是導致貧民暴動,社會動蕩受害最嚴重的則是富人——窮人最多丟了性命、富人則會丟了性命與財富。

如果針對某位富人,可以說「沒有」幫助窮人的義務。

如果針對的是富人階層,那麼他們必須幫助窮人,因為幫助窮人就是幫助他們自己。


你真的以為錢幫的了窮人?


中國人很愛講親緣關係的,這裡我從親緣上談談,有錢的親戚需要幫助窮親戚么。

我們家與叔叔家經濟條件是有明顯差異的。這樣的差異要擱別人那兒早就心理不平衡了。

當然,從小叔叔還是對我特別照顧的,在教育上,讓我喝洋墨水也花費了不少。儘管洋文一直很爛,好歹看到老外能張口,不會慌;更重要的是開拓了視野,這一點我已然萬分感激。何況這只是一個典型遠遠不止這些。

對我們家,叔叔是救急不救窮。沒錢了,你自己不努力人家再是你親戚也沒義務養你,越養人只會越懶惰不思進取。但是你有急事,有困難,積德才生玉樹苗,必然會鼎力相助。

我覺得「救急不救窮」這樣的觀點在一定的貧富差異的親戚間很好。當然我身邊也有不少推崇吹噓自己像應伯爵、劉姥姥那樣讓人家拔一根毛比自己腰身粗的人,時常鄙夷的目光看著,彷彿你不會騙吃騙喝是多大的過錯一般。我也不需要修鍊這樣的辟邪劍法,喪文化流行肆虐,看清現實不代表你很墮落。自己努力一點,也過的很好。

至於那種身患絕症的兒童,家徒四壁外債累累的家庭,往某棟世界五百強企業門口一跪,要對方捐款的無異於道德綁架了。

你再急人家也沒義務救,救了你一個,全中國那麼多身患絕症兒童,貧困家庭,人家到底該不該救?人家搞慈善願意捐款,那是人家自願的事情。

春秋時期魯國有法律明文規定,從外國贖回魯國的俘虜,國家財政部報銷。子貢仗著自己有錢,從魯國贖回俘虜,不要國家財政撥款,被孔子批評。道德的標準不需要提升的那麼高,關鍵是更多的人,先提升到一個可以企及的標準。


推薦閱讀:

「不違法」可以稱為「合法」嗎?
中國的憲法為什麼不能進入訴訟?
隱名股東可以通過訴訟確認股權嗎?
應屆生工作後簽了違約金10萬的協議,現在想離開應該怎麼辦?
到底怎麼才算正當防衛?

TAG:法律 | 政治 | 經濟 | 社會 | 社會階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