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朝我大喊,"你有本事殺了我啊。"然後我就把他殺了,犯了什麼罪?

這難道不是遺囑嗎?順著被害人遺願做事。


你挺有本事的!


說真的,智障也是一種精神病人,可以鑒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甚至是無刑事責任能力人。

河南入獄智障者被鑒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 - 法律快車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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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還有人給我點贊,真是吐槽都覺得內疚。還是收起對題主冷嘲熱諷的這副嘴臉,認真說幾句吧。

這個問題正好說明了,為什麼法律需要由人來執行,而不能只是由機器執行。

因為法律的運作過程中,很多細節,尤其是因果聯繫上,需要由人的經驗和邏輯加以判斷。即:法律的運作需要依靠經驗法則。

正因如此,在很多關於法律熱點的問題下,總有法盲(非貶義)提出:「我作為一個普通人,憑什麼不能發表我對法律的觀點和看法?」

這話其實是正確的。很多時候,參與討論法律的普通人只能憑最基本的經驗與邏輯去評價法律,而無法以更高的位置、更深的知識去看待,但它說明了一個最基本的道理:法律的運作必須符合人們的社會經驗與正常的邏輯,反常識的法律不會被人所認可。而社會熱點法律新聞中,也都是以反常識、反邏輯的標題才能吸引人參與討論,如在家養鳥被判刑,在田裡摘野草被判刑,等等。

正因如此,如果一個人真的如題目描述的,不能正確分辨對方的話是邀請還是挑釁,那真的有可能是認知能力受限的精神病人。

這個問題如果再往深了說,還涉及到被害人承諾,精神病人的辨認能力,刑罰的目的等等更專業的問題了。不再細說。


構成故意殺人,但可以考慮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2010)中規定:「對於因戀愛、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犯罪,因勞動糾紛、管理失當等原因引發、犯罪動機不屬惡劣的犯罪,因被害方過錯或者基於義憤引發的或者具有防衛因素的突發性犯罪,應酌情從寬處罰。」


故意殺人,法理是人無法對自身生命權做出處分。法律希望大家世界那麼大,留著小命多看看!!!


呵呵


故意殺人罪。

題主可能是想說,如果被害人同意他人來殺自己,那麼把他殺了,是否犯罪?

這就是被害人承諾的問題了。被害人承諾,是指被害人同意他人的加害,那麼他人不構成犯罪。但是呢,這個承諾是有一個範圍限制的。自由、財產、名譽、輕傷害是可以承諾放棄的。超過輕傷範圍的放棄是無效的,所以重傷害、生命不可放棄。他就是跪求你殺他,你殺了,還是故意殺人罪。

我又看了下,題主表達的是,被害人說:「你有本事殺了我啊」,這句話也不具有承諾意思啊,要是改成「我不想活了,你來殺了我吧」,我的回答倒是更對題些。

ps.砍掉小手指屬於輕傷害

還有,你對遺囑理解錯了。

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 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這是百度百科說的。

注意啊,可是死亡時發生效力。


謝邀。

謀殺。

但你可以趕緊去鑒定自己有精神障礙,開脫罪名。


什麼叫遺囑,遺囑是死後吩咐的事情不是死前吩咐誰來殺自己。如果雙方有過節,且對方有挑釁刺激行為加上這麼一句話,可以算是激情殺人,可以按故意殺人罪從輕處理。但如果僅僅因為也一句話就殺人,估計精神上不正常建議去司法精神病學鑒定。


瀉藥,故意殺人罪,無疑問


如果他說「你怎麼不去死啊?」,難不成你還真的要自殺。。。


故意殺人罪,無疑。請看下圖:


我可以贊助你5QT的美孚,讓你初期不那麼痛苦


你有本事搶男人,你有本事開門啊


我國的普法任務任重而道遠呀。殺人犯法這就是一個常識,也不用拿法律給你說了吧。法律的制定也是來源於一個正常人的判斷。當一個事情很明顯違背了一個正常人的心理底線,這個事情就很大概率違法了。法律也是來源於生活。


說的是氣話,別當真。沒人會願意拿自己生命當贈品,希望你也一樣。如果閣下此前遭受過人世間過多的負能量或者心裡不幹凈,很容易就把怒火轉嫁到他身上,到時候兩個家庭就破碎了,而且問題沒解決。。。這世間有愛你的人和你愛的人,你捨得嗎?我是過來人,對這句話記憶尤新--吃飯回來更


我覺得他要是說 你不殺了了我 我就殺了你 並開始用意念爆你的頭 你這時候反殺他應該不違法。。


為什麼會有刺激這個詞,因為這個詞是生命特有的特徵,如果一個人在刺激下受到了言語的衝突完全可以無意識的做某件事。

假設一下某個人先是對你做出了傷害然後你奮起反抗當形式反轉的時候對方對你說出這樣的話你有什麼反應,這是個人類本能的反應我覺得如果是題目這個經過可以相對判輕一點。

個人觀點。


如果可以證實出此行為是其本身意願,應該是不構成故意殺人的..


假如這貨的公司欠了銀行十個億。你把他殺了,這錢誰來還,你還么?


故意殺人罪,無期徒刑!

輕傷可以許諾,其他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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