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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會同情罪犯么?

因為有一次同事誣陷我偷東西,我帶他去看監控他都不去,我帶著領導們去看了監控以為沒事兒了,他還四處說是我偷的,還說大晚上親眼看到我進宿舍偷東西,我特么晚上值班啊,我辦公室門口的監控我自己裝的,正對我門口清楚的看到我一直在屋裡,半夜出來上了個廁所又回去了,幾分鐘的時間,宿舍離公司好幾公里。後來氣不過,叫了些人把他從宿舍里拽出來打了一頓,他報警了,我進派出所呆了一夜,錄了口供以後,警察對我還算客氣吧,勸我以後別這麼衝動,然後給我關一小屋裡,也沒鎖門,兜里東西都掏出來放旁邊,還能活動活動,那屋裡太味兒了,一晚上很難熬,出來抽了半宿煙,後來聽到隔壁屋裡,聽見一哥們慘叫聲,旁邊有個女的大呼小叫的,聽聲音應該是挨揍了。。我就想問一下,警察會根據罪犯的犯罪動機區別對待么?


2010年我在刑警隊就職,記得應該是七八月份,我跟著探長抓了一夥砸汽車玻璃盜竊的嫌疑人,四個小孩,均不滿十六周歲,這種情況在我們這裡特別的常見,嫌疑人都是初中肄業的學生,一個學會,造福一窩。

根據《刑訴法》,這些小鬼都沒有到刑事責任年齡,按照程序,我們要通知四個小鬼的家人到場,結果,四個人來了三個,其中一個叫催海(化名)的別說家人,就是親戚朋友都聯繫不上。

給崔海做完材料,我就開始跟他聊家常,聊天的過程中得知,他父母離異,雙方各自組成了新的家庭,對崔海是不管不問,因為崔海親朋生活都十分拮据,所以也顧不上他,他平時的主要經濟來源就是砸汽車玻璃盜竊。有錢了就吃飯,沒錢了就餓著,或者喝水充饑。

當我問他,今後有什麼打算時。

他是這樣回答我的:「我想再砸兩年汽車玻璃,等我再長大一些,我就能打工養活自己,就不用再砸車玻璃了。」 (忘記說一點,崔海當時布滿十四周歲,身高最多一米四,長相很稚嫩,去哪裡打工都不可能收。)

崔海說這話時,我注意了他的眼神,那種眼神告訴我,他不想以砸車玻璃為生,但是不砸沒有飯吃。

當時,我心裡堵的很,就是說不出的堵,案件結掉的第二天,我把崔海送到了朋友的洗車店,讓他打打下手,我能幫的也只有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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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崔海我還能聯繫上,在一家汽修廠做鈑金噴漆,我的車平時有個磕磕碰碰都去找他,手藝杠杠的。 23333333..............


我是一個交警,當時我專門對付的是酒駕的案件。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我們查到一個開特別破的小貨車的酒駕,一測果然是醉酒,然後我們當然是各種程序安流程辦。駕駛員不管怎麼求饒我們一點都不為所動,該吹氣就吹氣,到80該抽血就抽血。這個過程中,駕駛員和我說,他老婆跑了,就留下兩個女兒,大女兒腦癱,小女兒重感冒,實在沒人照顧了,他才出來買葯的,希望我放他走。我明確告訴他,不行,必須把他約束至酒醒。然後,我們派警車去他家,我們帶著他的小女兒看病,配藥,我陪了他小女兒一夜,用的都是我自己的錢。第二天早上她小女兒退燒了,我才下班回家的。

看了大家的評論,我覺得我有義務把這個事情完整的情況說一下。當事人四十多歲,在工地上工作的,錢賺的不多,長的特別老相,老婆確實和其他男人跑了。他在當天之前一直在工地上工作,沒有回家,家裡兩個女兒都是他的老娘在照顧,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女兒生病了。那天晚上,他收工了,和工友一起吃的飯,期間喝的是白酒,他大概喝了半斤多,然後回家,發現小女兒發燒了,這才開著小貨車去買葯的。我們查到他的地方是城市的郊區,這邊在晚上打車是很困難的,基本沒有計程車,他一個四十多歲從鄉下來的人也不會用手機APP叫車的。最後的結果是,第二天我去請示領導,給他取保候審的,然後最後法院給他判二緩三的,當然駕照是肯定吊銷了。


前幾天和科長在路口抓車,一輛麵包車上7個大人和懷裡兩個襁褓中的小娃娃。

嚴格來說算超員,剛好這個月我們也有抓超員的任務。

小型客車超員20%,違法代碼1627,罰200扣6分。

司機要趕去隔壁縣,不太認識路,趁科長在對駕駛員開罰單的時候,我告訴副駕駛的人。

司機拿著罰單生著悶氣,告訴副駕駛的不要問我。

我笑笑,也沒當一回事。

回辦公室我負責把罰單錄上網。

這個司機是A2照,已經扣了7分。

也就是說,如果這條1627的代碼一但錄入。

司機的直接損失近2萬元,間接損失難以估量。

想了想有些於心不忍,錄了違法代碼1348,小型客車超員不足20%,扣3分罰200。

今天中午,和同事兩個人去吃飯,正巧碰見那個司機。

司機認出了我穿西裝襯衫的樣子,跑過來問我,不是扣6分嗎,怎麼扣3分了。

我像看傻逼似的回答他,你就這麼想降級么?

他唯唯諾諾的說,剛買了一輛拖掛準備開,如果降級了,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我看著他,那你還會有違法行為被扣分么。

他說,再也不會了,我一定老老實實開貨車,讓您一點毛病都挑不出來的那種。

我說,好自為之吧,也許你下次再也不會有這麼好的運氣了。

下午上班的時候,我也把這事跟科長說了,坦白了我改代碼的這件事。

科長也沒說啥,畢竟任務指標是有了,只是自由裁量權在科長手上。

我已經先斬後奏,科長又能說什麼。

我同情的不是他直接損失的兩萬快和更多的間接損失。

只是擔心他一家老小唯一的經濟來源被我們掐斷。

說得好聽些,為了社會的穩定吧。

嗯,就是這樣。


作為治安民警,一年手裡辦出去的治安案子有七八十個,辦案量在全局排前三,見過的人也各色各樣。剛從警的時候會同情,現在已經麻木了。見過無數人在我面前下跪求饒,但法律如何規定我就如何處罰。我面對他們的求饒我一直都只用一句話來回應,我如果是老百姓我也會同情你,既然我穿了這身衣服我就要對得起我的職業。唯一同情過的人是一個被騙去賣淫的15歲未成年人,當我帶她去醫院性檢時發現她對生理常識一無所知,甚至她連月經的概念都不懂,雞頭一直給她吃藥導致她月經也不會來。那時候我是真的痛心,懵懂無知的少女就這樣被毀了。我第一次苦口婆心給她上基本的生理課,對她說我希望你以後可以找份好工作不要毀了自己。


刑事案件里,99.99999%是不值得同情的,剛入警的時候還會經常被這些人可憐兮兮的模樣騙過去,為了隱瞞罪行可以發各種各樣想像不到的毒誓。當警察的這些年簡直是三觀崩壞的幾年,叔叔強姦侄女的.老師猥褻幼女學生的.老頭保安強姦幼童的.父親強姦女兒還帶人來一起強姦的.舅舅強姦外甥女的……

同事有次同情一盜竊犯,押送時沒有打背銬,差點被嫌疑人突然搶到方向盤摔山溝下同歸於盡了。

美國警察說警察這份工作就是每天八小時在糞坑邊吃飯,真是形象。中國警察唯一的區別就是,不止八小時。


首先從理性方面來說,現在公安執法越來越嚴格,平常抓捕審訊都會有執法儀視頻監控什麼的,而且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意識也越來越強,現在沒人敢明目張胆的對犯罪嫌疑人動粗,檢察院的一雙雙眼睛都在盯著,稍有差池警察可能就丟飯碗進監獄。感性方面來說的話,警察蜀黍也是有血有肉的人,憎惡姦殺搶掠的兇惡之人,但對那些認罪態度好有悔改之意的犯罪嫌疑人其實也很同情。就在今天我們單位一個民警去外地帶一個涉嫌盜竊的嫌疑人回來,回來的路上,我們單位這大哥就和這個嫌疑人聊天,閑聊中就知道這孩子剛剛16,爸爸很早就去世了,媽媽改嫁以後就不知去向,他從小就在孤兒院長大,從小沒受過什麼教育,而今天正好是他生日。聽到這我們這大哥下了車給孩子買了個蛋糕,給他唱生日歌,當時這孩子就哭了,哭了一路。這事是真的,剛剛發生在身邊。


我以前抓了一個幫人運輸毒品的毒販,從邊境上騎摩托車幫人運輸毒品繞過警察的關卡,毒品一共有一大編織袋共十五公斤,好處費是五萬元。被抓後這個邊民告訴我們他的動機是他只想賺錢給他年老的父母蓋一棟房子。我們去他家搜查(因為他的毒品放在家裡藏了一段時間),家裡窮得只有一頭牛。但是他父母還是用最好的飯菜招待我們(開始我們不敢吃,怕報復),進村也是提心弔膽,害怕村裡的人集體攻擊我們,在當地派出所四五個人的協助下完成搜查。在他卧室搜查到一萬現金(應該是老闆給的定金之類),我們沒有做扣押,當場給了他父母。後來他被槍斃。


肯定會,我堅信一人是可以迷途知返的,有時只是需要給他們一個機會。剛入警時,碰到很多嫌疑人家屬生活非常困難,嫌疑人上有老下有小。嫌疑人被我們抓走以後,家裡可能就失去唯一的一個支柱,尤其是當老人和孩子的面帶走他的時候,感觸頗多。我們也盡量人性化在家人和鄰居面前讓他帶著尊嚴離開,等上車再上銬,不開警燈警報,遇上家庭實在困難的我們還會留下點錢,法律雖然無情也是要講法理。

記得好多年以前碰上過一個盜竊的中年人,下崗失業、妻子拋下他和有病的孩子走了、孩子有先天疾病也有一部分資助但是缺口還是很大,他把孩子交給老人照顧,白天打零工晚上跟以前工友一起偷東西想湊足手術費,被抓以後是我給他作的筆錄,聽了他的故事以後,真的很揪心一個中年的父親就在你面前默默的流淚,他的數額也就剛剛夠刑事,他不害怕自己被判刑更擔心自己進去以後自己的孩子該怎麼辦,我跟領導彙報了一下他的情況,領導說重新算算看看到底夠不夠,他的同夥也知道他的情況也很配合,給他走的治安,通知的時候,他父母騎著小三輪抱著孩子來單位的時候,真的很揪心,我們班的加內勤給湊了點錢塞到了孩子的衣服里,我們也只能做到這了。

現在見到的人和事多了,也就習慣了,只要你不為難我,我就不會為難你,碰上不要臉的也有對付他們的辦法。希望有些心存僥倖的人不要去嘗試。


剛剛在微博上看到的,是法官同情罪犯。

【他性侵8歲女童 6年後女孩血腥報復】

2009年,英國布拉德福德 (Bradford) 一名56歲育有兩子的父親布塔 (Zabhullah Boota),被控訴引誘性侵一名8歲女童,不過由於法律上的程序與漏洞,讓他最後無罪釋放。

根據女童母親表示,女兒始終走不出陰影,罹患偏執等心理疾病。當她得知傷害她的人竟無罪釋放時,整個人都崩潰了。她無法專心於課業被退學,也認為自己一輩子都無法結婚。

2015年,已經14歲的女童,持刀闖入布塔的家,當著兩個年幼孩子的面,將刀子一把刺入布塔胸口,割傷大動脈,當場血流如注,陷入一片血海。不過,布塔隨後被送往當地醫院,幸運撿回一命。小女孩在刺傷了這個強姦犯之後,平靜的回家抱了抱自己的阿姨:「告訴媽媽,我愛她。」,然後走到當地的警局自首。

隨即女孩被警方逮捕,被判謀殺未遂。她則請求負責審理該案的法官強納改判罪刑較輕的嚴重身體傷害罪。

法官不只答應,也取消她原本該付的罰緩,表示如果有任何人向她要求賠償的話,他會代她付款。法官對女童說道:把像你一樣的受害者送進監獄是種恥辱。最後法官表示,法律已經背叛她一次,這一次他絕不會再讓這種事發生。


兩個案子,我很同情罪犯。

第一是老婆殺老公,男的嗜酒成性,用他們村裡人的話說,男的每天三件事,吃飯喝酒打老婆!這種情況持續了20多年。一般來說,同村人都是親戚,會向著男的說話,但是他們村裡人,都幫這女的說話。

終於有一天夜裡,女的爆發了,用鐵棍把男的打死了。屍檢時切開頭皮,顱骨都碎成一塊一塊的,其他地方基本沒傷。

後來全村人聯名寫信,說不能判女的有罪…後來好像是判了無期吧。

第二個也是個女的。老公跟小三有染,老婆去找小三,兩人打起來了。小三個子大,拿了一把長刀,用刀背敲老婆的頭,老婆打急了,拿出一把小水果刀,閉著眼睛往前亂刺,結果就中了一刀,把頸動脈刺穿了,小三死了。

老婆到案後,如實供述了案發經過,而且一直都沒翻供,最後判了死緩。因為沒有賠償受害人,因為她老公不出錢。


家父就是以為在職民警,幾十年大大小小的案子也辦了不少,然而他曾經跟我說過的的一個案子,對我是深有觸動。

說是一個小區電瓶車電瓶屢屢失竊,引起了重視,經過幾天踩點蹲守,也是終於將犯罪分子在住所內逮捕。小偷瘦小枯乾,肯定是沒有反抗能力,當即伏法。他是個慣偷,已經料到自己的結局,只是希望民警能給他一個對兒女交代的時間,民警自然應允。這個犯罪人倒是兒女雙全,男孩八歲左右,女孩不超過五歲。犯罪人將兒女叫過來說哪哪哪還藏著幾十塊錢,哪的菜賣的便宜,再沒錢了就自行車賣了,賣的錢省著點花,哪的菜市場能去撿剩菜。

確實是凄慘,我當時完全可以想見犯罪人是怎麼一個傷感的心情,也可以想見兩個不到十歲的孩子養活自己是怎麼樣的艱難,但我實在不能想見兩個孩子看著父親一次次被帶走會是什麼心情。

其實那個男人雖然瘦小,但是應該完全可以養活自己,雖可以說是可憐人必有可恨之處,還是讓我動容。


警察也是人,同樣有七情六慾。罪犯也只是大眾對違反法律的人的稱呼,在我們這行,叫嫌疑人,那就意味著,在法院宣判前,他只是有嫌疑,不能隨便貼標籤。

幾年前,我所管轄的一個大醫院出了一個棄嬰案件。婦產科值班的小護士在查房的時候發現嬰兒自己躺在床上,父母都不見了。對,這不是大家常見的偷偷摸摸在醫院生了孩子然後丟棄在廁所或者把孩子抱到醫院放在長椅上就跑了的那種棄嬰。小孩的父母是正常在醫院生了孩子的,然後生下孩子住了一天院之後就走了。

醫院報案後,嫌疑人很好鎖定,因為是正常在醫院生產,所有的資料都有。孩子在醫院照顧了一天之後就送到福利院了,經檢查孩子身體狀況非常健康,是個男孩。

過了一周多,在河北燕郊抓獲了嫌疑人,我們去把人帶了回來。見到嬰兒母親的時候,我震驚了。19歲,剛成年,骨瘦如柴,根本看不出是一個剛生完孩子還沒出月子的產婦。嬰兒的爸爸也只有19歲,兩個人怎麼看都像是不懂事的孩子。把人帶回所里,兩個人的眼鏡里只能看到恐懼、膽怯和稚嫩,不敢和民警正面目光接觸。我和一個女同事給母親做筆錄,由於涉及刑事案件,我們給她帶了手銬,但她實在太瘦了,手銬收到最緊也能直接把手拿出來,後來索性也就不帶了。

我問她,怎麼想的要把孩子扔了。

她說:我和男朋友是離家出走的,獨自在外面打工。後來有了孩子也不敢和家裡說,稀里糊塗就把孩子生了,生了孩子我們真的養不了,沒辦法就扔醫院了......

女孩越說情緒越激動,流淚不止,後來有些歇斯底里,哭喊著說:我把孩子帶回家養還不行么,讓我見我男朋友!我旁邊的女同事說,她是產婦,估計多少有點產後抑鬱,又碰上了這事,唉~

後來沒辦法,我們聯繫了兩人的家長。女方家長拒之不理,男方家長答應第二天來處理此事。男孩刑事拘留,女孩因哺乳期直接取保候審。

在把男孩送走之前,我們讓他倆見了一面。女孩抱著男孩哭的一塌糊塗,男孩拍著女孩的頭說會好的會好的。從始至終,兩個人都沒說孩子的事。

後來,和處理這案子的一個大姐聊起這事,大姐說,這兩個人本身就是個孩子,看起來也不是壞孩子,倆人或許為了感情,或許為了擺脫家長的束縛,獨自闖蕩,相依為命。生了孩子對於他們來說就是比天還大的事,根本不是他們這個年齡能承受的。偷食禁果的他們面對一個活生生的小生命會有怎樣的表現?他們沒有初為人父人母的喜悅,只有恐懼,他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和大部分孩子一樣選擇逃避,就像當初逃避父母離家出走一樣。出了事之後,他們也只有彼此才能依靠,或許,在他們的世界中,只剩彼此。家庭的教育,親情的有無,學習的環境等等造成了今日的結果,犯了法,承擔了責任。

可憐那個被遺棄的嬰兒,而這對男女又何嘗不是呢~


我不是警察,曾經是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執行過看押雙規幹部的任務。

15年前後倒的大老虎,身後的人倒了一片,我們不屬於省軍區管,武警的人也不夠,就從我們部隊找出「公差」的,很不幸,我去了。

那時看的是一個副師級的幹部,那個房間所有硬的物體軟處理,燈光24小時不關,一個房間加衛生間5個攝像頭,一哨三個哨兵,兩個在里,一個在外,裡面門把手拆掉,只有外面才能開門,24小時不把窗帘拉開,整個房間,包括水龍頭抽水馬桶都是軟的,沒有能碰到電的地方。

吃飯用軟的塑料勺子,帶骨頭帶刺帶殼的不能給他吃,哨兵始終和他保持60厘米左右的距離,所有的一舉一動要先報告哨兵,哨兵同意後方可行動。

洗澡上廁所都是衛生間里一個哨兵,門口一個,所有洗漱用品都是向上申請後才由外面哨兵拿進來使用。所穿服裝包括內褲襪子全是軍用制式的,且去掉了拉鏈和紐扣。睡覺必須仰卧,手放在被子外,哨兵則是一個從床頭,一個站床尾。

作息時間按我們的來,基本上是6點半起床(畢竟不在營區了,多半小時也是多啊),11點半吃飯,12點20午休,兩點起床,5點半開飯,9點半睡覺。不能看電視(也沒有),不能打電話,寫信,和外界斷絕一切聯繫,三個月後才給了本書看,講別的部隊幹部貪污的,他反反覆復看了得有五六遍,實在沒別的可看。

就這樣的一個環境,被雙規進來時是180多斤,到被檢察院起訴走時,差不多四個月,瘦了30多斤。每天要麼躺著,坐著,坐累了站一下,床邊走一走。要麼就是寫材料,自己的履歷啊,哪年哪年收了哪些啊,當然了,紙筆都得向哨兵申請,哨兵向上申請才能給的,哨兵有權利看他神情動作和往常不同時直接按倒制服,防止自殺。

一個50多歲的人了,感覺這樣對他,可不可憐。如果他什麼都沒幹,挺可憐的。我一些戰友也挺可憐他。

但是我認為,他貪污時,花天酒地時,左擁右抱時,怎麼就沒想到有今天這一出呢納稅人交了稅給國家,國家把錢給軍隊是拿來買裝備,搞訓練,提升戰鬥力,保衛祖國的,憑什麼就進了他們這些蛀蟲的口袋,完全是咎由自取,怪得了誰。

最後一哨是我站的,他也知道自己8點就要被移交檢察院了,精神萎靡了很多,最後給他換了身衣服,戴上蛤蟆鏡和帽子把門打開時,人就軟了,是我和另一個哨兵扛出去的,聽說要判20年,具體也不知道,當時畢竟只是個上等兵,何必當初呢。


每次通知某些犯罪嫌疑人帶好錢來一趟,我都挺不好意思的,各種哭窮沒路費,剛工作的時候都覺得自己特別有罪惡感。

後來我發現,基本每一個我通知讓來的人的工資都要比我高。


剛入警的時候會同情,慢慢發現自己的同情也太廉價了,就慢慢變的冷漠。

他們可憐嗎?可憐。有的進去之前和父母妻兒淚別甚至讓人心疼。

他們可恨嗎?可恨。恨的咬牙切齒。

我們能做的就是按程序最後交給法律來決定。


早知如此 何必當初呢? 不管遇上任何事,需要觸犯法律來解決的辦法,都是不明智的。

同情是很少有的,畢竟說到底大部分人就是不求上進,好吃懶做。

但是會有一種尊重。比如說有個案子,兩個個十八九歲的學生,回宿舍路上碰上混混調戲過路女學生,上去一腳給了人家幾保溫杯。混混當場暈菜進醫院了。那兩學生搞不好得拘留,訊問的時候問他為何要出手,他說來來往往那麼多老爺們,都當沒看見,他們瞎,我不瞎。


能歪樓說個法院的嗎?

我們市一個基層法院法官講的。

多年前,他曾經辦過一個案件,七十多的老太太到法院起訴自己的兒子不負贍養義務,不給生活費。

老太太贏了,法院理所當然判決男人給母親錢。

雖然判決下了,可兒子稱沒錢,遲遲不給。農村這種事也常有發生。

大家是不是都覺得,不贍養老母,該挨雷劈呢?

老人經常來法院,要求法院執行,要求通過法院來將男人的財產執行給其母親。

那時候已經快過年了,一般法院的執行案件在年底會結一批,好讓申請執行的人拿到應有的錢過個好年。

於是這天法院的執行法官到了男人家,可一如其他被執行人一樣,男人沒錢也拿不出錢,執行法官無奈之下將其家裡掛著的臘肉拿走,折抵現金,送給了他母親,以抵償部分贍養費。

剛過 完年,男人神情黯然地來到法院,找到辦案法官。

他說「法官你知道嗎?那塊被拿走的臘肉是我為我在外打工的兒子準備的,他好幾年沒回家過年了,今年他要回家,我特意準備讓他回家過年吃的。…哎,這做人真的好沒意思啊…」

法官大為震動,勸慰了他,後來還對他母親做了不少工作,讓她多體諒兒子。而然沒過幾天,傳來消息,男人在家中上吊自殺了。

其實,故事是這樣一個背景,男人家很窮,自己的老婆從更遠的山裡來,形象比較好,下嫁給他來到了城市郊區,但依舊貧苦的生活讓她一直嫌棄他認為他沒用。同時他母親覺得他有了媳婦忘了娘,步步緊逼要求他給生活費。身處底層,他也無力改變,於是悲劇就此發生。

貧窮的可怕之處就在於此,一塊肉也許就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辦案法官說,他永遠記得這個案件,告訴我們一定要多設身處地多為當事人想一想。每一個看似簡單的案件背後也想有你意想不到的人情冷暖。


酒駕被罰款,交警湊錢交,到底為的啥?

已是風雨飄搖的家,父親酒駕被罰款,無錢支付兒女學費,民警伸援手,捐款助他生活,公事公辦,其中深情催人淚下。

遼寧本溪桓仁滿族自治縣雅河鄉灣灣川村貧困居民王龍德,幫鄰居家幹完活後,就在鄰居家喝了點酒,然後便騎著三輪摩托車回家。當走到國道201線雅河路段,正好遇到桓仁縣交警大隊普樂堡中隊民警在這裡查酒駕。王龍德被逮了個正著,被交警依法了作出了罰款15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面對處罰,王龍德的情緒異常低落,怯生生的問交警要罰多少錢,當聽到要罰款1500元時,一個大男人眼圈紅了。

他用有些顫抖的手拿起手機給女兒打了個電話, 哽咽著告訴女兒自己酒駕被罰款,不能寄生活費了,讓女兒在學校省點花錢。

女兒在電話那邊安慰他:「爸爸你放心,錢我一直省著花,打飯就吃最便宜的。警察查你沒錯,你要是喝酒騎車真出點啥事,我和弟弟可咋辦啊!」

原來,王龍德原本有個五口之家,幾年前妻子和長子先後溺水身亡,剩下他帶著一對兒女又當爹又當媽。2016年秋女兒考入浙江理工大學,兒子還在上小學,王龍德一個人千方百計想辦法賺錢供兒女讀書。

好在兒女也懂事,都省吃儉用。

不過這一下子罰款1500元,他也是實在沒有能力再給女兒拿生活費了。

得知王龍德的家境情況,辦案民警沒有沉默,姚文革、孫周哲……大家你二百、我三百湊了1500元錢塞到王龍德手裡:「處理你是因為酒駕,但這錢不能從孩子牙縫裡省,你家裡真有困難,罰款我們交警給你交。」

得知情況後,桓仁滿族自治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李明富,從腰包掏出1000元錢交到王龍德的手裡,並鼓勵他要堅強起來,安心撫養好兩個孩子,讓孩子完成好學業。之後交警大隊又進行了募捐,共計將5700元錢,交到了王龍德的手中。

人間處處有真情,向人民的好警察致敬!


說實話,有一點點。

我不是警察,他也不是犯人,但是在那次任務讓我們各自進入了警察與犯人的角色。

去年擔負一項設卡任務,在某國道對所有經過的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那天在大巴車上查到一名越南"三非"人員,通俗點說就是偷渡到我國境內來工作的越南人。

他非常矮,大概只有一米六左右,年齡在25-28歲之間,搜查完他所帶物品後確定只是普通的"三非"人員。

他很害怕,明顯能感覺到他瘦弱的身體在發抖。我看管他的時候,他一個勁的在和我們道歉,用不標準的漢語說他只是想來中國找一份工作,實在對不起,沒想到會搞成這個樣子……

我有點同情他,自己的國家弱小,為了謀生而通過非法途徑來到強大的鄰國,由於沒有身份也只能打一些黑工,勉強糊口。

然後他會被拘留十五日,而後遣返回國。也許他還會再偷渡回來,也許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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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說這哥們想上廁所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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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剛押解個犯人去縣醫院拍片,因為吞了七把指甲鉗。。。那哥們因為吸毒所以被同監舍的犯人排擠,遂想通過吞指甲鉗來自殺,吸毒吸得腦子壞掉了。

結果去醫院醫生說也取不出來,只有兩條路選擇,要麼等著他拉出來,要麼等著指甲鉗把腸子劃破然後做手術取出來。看守所所長通知我們隨時做好押解準備,蛋疼。


我答一個吧。因為這個問題想到個事兒,怕是和題主的問題不符,只是怕年紀大了忘了,就當寫給自己看吧。

有一年值班的時候有個外地女孩自己來派出所求助,說從老家來我們這裡和一個網友見面後受騙了,身無分文回不了家。當時已經是晚上了,每天來接救助人員的班車要明天再來了,就和她說在派出所呆一晚算了,明天班車來了送她去救助站。其實有時候我們自個兒車也送,但是當天晚上太忙了,人手也不夠,只能這樣。那女孩聽了也沒多說,就說那明天再來吧。因為在忙著報案筆錄,也沒多管,她就走了。

等她出了門口,我突然覺得有些不安,就放下筆追出去,看到那女孩一個人一邊走一邊哭,天下著雨。我叫住她問她去哪兒,她也沒回答,但執意不肯回所里。想了想後掏出兜里的一張毛爺爺給她,和她說明天來所里,今天自己隨便找個地方住一下。至於錢,回家再說吧。她說了聲謝謝就走了。

說實話也沒指望她還了,或許這是基層常有的事。第二天她也沒來,我也把這事給忘了。

過了三個月,又輪到值班了,有同事拉進來一起糾紛,告訴我是一起嫖資糾紛,失足婦女的男朋友也來了,還理直氣壯的要錢。這事兒要說也不難,直接拘留了就行,管他糾不糾紛的。男朋友動手也關,沒動手的叫他滾蛋,強迫賣淫的話扔刑事組接手。

把人帶上來一看,就是三個月前來求助的女孩。看到我剛才吵的喉嚨很兇的馬上不吭聲了。我也看著她沒說話。

其實我是很想問她怎麼沒回家。

那個男朋友見狀上來問她怎麼回事,兩人就到角落裡去說話了。過了一會兒兩人上來說警官這事兒我們就算了,這兒有100先還您。

我呆了一會兒說算了,別還了。把那女孩單獨叫過來問他那男朋友是不是以前騙她來那貨,那呆了一會兒女孩說不是。又問她有需要幫忙的嗎,她說沒有。

我想了一會兒就叫保安打發他們走了。

其實我可以處理那女孩的,但是不知道為啥那天覺得特別累。

各位看官別噴,十幾年前的城郊結合部,賣淫嫖娼少處理個把也沒啥問題。

但是這是我一生中調解最快的糾紛。

和其他給大部分求助者的錢一樣,我這100塊,終究是沒有要回來。

只是希望她能夠早日回家。

最後,那女孩長得不好看,還有點胖,只是一個人不撐傘,走在雨中很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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