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很多不是法律專業為什麼給那麼大權力?

記得以前看電視劇的時候,他們在美國撫養權官司,好像有個人給對方當事人解釋,要求陪審團法官就只是裁判,不要陪審團就由法官判,他們可以各選一些陪審團的成員,然後一些待選的陪審員坐那裡他們去問問題,比如說你結婚了嗎,有孩子了嗎,之類的,來決定他們是否到時候會支持自己的立場和訴求,但那些陪審員很多好像是其他職業,家庭主婦,或者和法律不相關職責,注{沒有歧視家庭主婦的意思}


先講理論:

陪審團解決事實問題

法官解決法律問題

然後解釋:

一個案件一般會涉及兩個問題,一個是對事實的認定,一個是法律的應用。

事實的認定是需要對爭議的事實熟悉,這樣就要求判斷者在爭議事實領域有長久的實踐經驗,顯然作為法律的應用的一方並不可能對案子涉及的所有領域都通曉。所以事實認定這一塊的任務外包了,形成了一些制度,其中包括陪審團制度。

講完。


陪審團只負責事實部分(定罪)。那麼你如何選擇認定事實的標準?偉大的思想家們認為如果從一般人的思維去思考也覺得的事實應該是這樣是這樣的,那麼這個事實認定的結果也就具有了正當行和合理性。而這個方法無論從技術上還是實質上都是具有合理性的。而為了尋找這種「普通人思維」恰恰也是需要具有專業知識的法律人士迴避的(會產生偏見,先入為主)。


謝邀,

你覺得家庭主婦靠譜還是政法委靠譜?


陪審團作事實判斷,如果是刑事案件,最經典的一幕就是法官會問他們「guilty or not guilty」。然後陪審團會回答他們的決定。

根據該決定,法官決定量刑。

所以不需要很專業的法律知識,只需要作為一個普通人能夠公正不帶偏見的對事實做出判斷就好了

為了保證公正沒有偏見,所以才需要題主提到的問問題的那個環節


我覺得陪審團有很多好處,第一防止司法腐敗,審判權如果獨攬在法官手裡很容易枉法裁判;第二即便是資深專業法律人,也容易在一些案件的定性上出現慣性思維、思維盲角,陪審團由多人組成,不會因少數人的錯誤導致冤案。

但是個人覺得陪審團肯定也有短板的,畢竟案件審理是非常專業複雜的司法活動,普通人沒有專業縝密的法律判斷力,對案件的分析掌控力肯定會出現偏差。非專業人士容易被專業的控方或辯方律師不合法但聽上去非常合理的錯誤觀點所誤導……


非高票答案,更靠譜些。

為什麼不從專業角度回答,而非要抖機靈呢??


不給你們群眾在法庭上說話的機會吧,你們說法官不公正,這可是找的社會認識讓他們從一般人角度去看這個案件判的是否有失公允吧,你們又不信服····真難伺候


判決不但要合法,也要合理。


因為陪審團的作用是認定事實,而認定事實應當符合公眾的一般認知。陪審團的作用並不涉及法律,法官的作用才是適用法律。


陪審團的好處就是:隨機,公平。

仲裁這種事,沒有什麼比公平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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