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選擇交易所會考慮什麼因素?

國內有不少公司去香港,新加坡,美國上市,和在國內上市,各有何利弊,公司都考慮了哪些因素。


謝邀。從發行人角度考慮,主要有以下主要考量因素(排列順序按照我心目中的重要程度,但是每一個案子都有其特殊性,一定是case by case的決策過程):

  • 估值。估值水平之所重要,是因為它直接影響到一次IPO發行能給發行人和獻售股東籌到多少真金白銀。舉個栗子,如果用P/E估值,一樣的分母E(盈利預測),那麼15x P/E ratio和20x P/E ratio之間就是差了5年的盈利規模啊!以上栗子是把估值水平的影響因素簡單化了,詳細說來,大致以下幾個考量因素

    • 該市場可以接受的盈利預測前瞻程度。比如在香港市場,現在這個時點(2015年3月)我們可以賣2015年全年的盈利預測和市盈率,而在美國市場,投資者可能可以接受按照2016年的盈利預測和市盈率,極端情況可能2017年都行。這裡面的差別在於,再舉個栗子,你的公司增長強勁,盈利預測每年漲100%,2015年預測是100,2016年200,那麼一樣的P/E ratio,比如15x,如果按照2015年數字賣IPO,估值是1500,按照2016年數字賣,就是3000,影響巨大
    • 該市場上整體估值水平和可比公司的估值水平。一樣的行業,在不同的市場估值水平會有不同,最明顯的例子,一樣是銀行,甚至是同一個銀行,在之前很長一段時間裡A/H都有相當的價差
    • 市場可接受的估值matrix。例如,一個公司現在還沒有正的凈利潤,這個市場能不能接受EV/EBITDA或者EV/EBIT呢?甚至EV/Rev呢?

  • 市場的再融資能力。上市的目的是什麼?融資,但是不是一次性的融資。一個良性發展的市場必須為上市公司提供持續融資的能力,企業才能得到持續的發展,投資
    者才能獲得可持續的回報,整個社會的資源才能得到持續的優化。IPO融資所得資金不能管一個企業一輩子,企業一點一點發展規程中新的資本性支出,也會有維
    護性支出,還會有併購、擴展新市場等等資金需求。如果一個市場做成IPO以後,要做增發很困難,那麼有長遠目光的發行人和企業家應該好好考慮一下。
  • 可比公司的上市地點。一個市場上需要一定數量的同行業集群,才能培養出了解行業的投資者、分析師和市場關注程度/交易勢頭。做一個市場的第一個,需要勇氣也是需要擔風險的。一個離我們最近的例子就是大量中國互聯網企業往美國去,拋開上市要求(下面會講到)的限制,一旦一個集群形成,有成熟的投資者、分析師、以及有經驗的各種中介(承銷商,律師,審計師,內控顧問,行業顧問,公關等等),那麼後面就會有越來越多的同業公司往同一個地方去。
  • 市場的容量/資金規模。美國市場在目前為止還是全球最大的市場,無論是市值還是總的資金規模,規模夠大、資金充裕的市場,一方面對發行人可提供足夠的資金支持公司的融資活動,尤其是規模比較大的IPO發行,市場的資金情況,或者更通俗的講,能否「吃」得下這麼大的融資項目,是一個重要的考量因素;另一方面,大、「有錢」的市場,也能提供更充裕的流動性
  • 市場的深度/交易活躍程度。流動性的重要性在於,第一,一定要有交易才能有價值發現,第二,有了交易量才能有再融資。舉個簡單的栗子,一個股票如果ADTV(Average daily trading volume,衡量股票流動性的一個重要指標)是100萬美金,另一個是200萬美金,那麼一樣增發1億美金規模,相當於第一個股票的100天交易量,第二個股票的50天交易量,那麼從投資者角度,第二個股票的市場風險更小,如果後市投資者要出貨會比較容易。
  • 投資者基礎。散戶為主還是機構為主?全球知名機構還是地區性機構還是本地機構為主?投資者行為比較成熟還是瀰漫投機氣氛?顯然對後市以及股票/發行人的長期走勢和發展有很大影響。

  • 接近公司產品的下游或者上游,接近公司的母國,接近和公司講同一語言的地區。這些都比較好理解,不詳細解釋了。

以上考量因素都是一些比較理論化/理想化的因素,在實際中,更多地制約因素可能來自法律法規方面:

  • 公司的法律結構。比如,中國公司,如果已經有了VIE結構,那麼這個公司可以在海外上市,也可以花個一年半載的改掉VIE結構,以適應A股上市要求,可能的收益是A股較高的估值水平,但是另一方面,風險在於,一旦改過來就改不回去VIE了,也就是,如果本來想著海外上市配合了相應地公司結構,想要奔回A股的路程是一條單行道。
  • 上市最低要求。前面提到的中國互聯網公司,很多是因為不符合香港市場的最低上市要求(收入規模,盈利規模,市值,經營年限,等等)。
  • 披露要求。不同市場對披露的詳盡程度、頻率等不同,有的發行人,各種原因,有一些不能說的秘密,那就去一個披露要求不那麼高的地方吧。
  • IPO所需時間,例如美國通常比較快速,香港次之,A股市場有時候遙遙無期...如果這筆融資資金的時點對發行人很關鍵,那麼就要認真考慮一下:今年拿到錢,和明年拿到錢,以及後年拿到錢,對這個公司會有怎樣不一樣的影響?等得起嗎?
  • 其他法律法規和監管。例如要是一個公司和伊朗、朝鮮這樣的國家有生意來往,那去美國上市就會有麻煩。
  • 公司治理要求/訴訟文化。比如,美國有大量的律所做著集體訴訟的生意,上市公司稍有差池,就會有一堆律所代表股東沒完沒了的訴訟,看發行人能不能玩得起了。

還有一些次要一些的考慮因素,大部分在現有答案中都有提到:

  • 上市成本。承銷費,律師費,審計師費用,印刷商費用,差旅費用——不過都要上市了,這些都是小錢,雖然也是要討價還價斤斤計較的,但是在更宏偉的目標面前,就沒那麼重要啦。
  • 上市後的維護成本和投資者溝通成本。通常對一個上市公司來講都是小錢啦...
  • 交易所的友好程度。例如納斯達克和紐交所之間,怎麼選?其實沒什麼差別,除非發行人有強烈地偏好,就看兩家交易所的營銷力度咯

如果從承銷商角度考慮,我當然希望你去美國上市啦,承銷費7%,棒棒噠!


交易所三分天下,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新三板)。交易所的選擇是個雙向選擇,一方面企業要達到標準,另一方面交易所也要對企業有吸引力。

首先第一方面,企業自身標準,這個可以參照各大交易所給的標準,不再累述。不同交易所要求不同,上市難易程度不同。

其次第二方面,各交易所對上市資源的爭取。最早上交所服務的主體是大型國企,所以通常觀念上交所上市企業比較「大」,但深交所創業板的火爆加上上交所戰略新興板的夭折,導致上交所更加努力的爭取擬上市企業,所以其門檻其實並不高,具體選擇交易所時,建議先與交易所在各地的區域經理溝通。


地點選擇的問題,首先看公司有沒有海外架構,如果創始人是中國公民,依據現在的法律框架海外架構不是那麼容易搭起來的。從頭搭起最起碼要好幾年的時間,還不一定能成功。如果沒有海外架構,那就不可能去海外上市(這裡不討論H股),只能看有沒有國內上市的機會。

有海外架構,如果公司沒有盈利,一般就只能去美國上市,因為美國沒有盈利要求。這一點適用於大多數互聯網企業。

有海外架構,公司又盈利了,就有香港和美國兩個主流選擇。相對來說香港比較受歡迎,因為監管環境要更輕鬆一點。

選擇在香港和美國之外上市的,一般都有特殊原因。我知道一個美國上市不成轉香港,又不成最後轉到倫敦去上市成功了的例子...

至於交易所的選擇,NYSE還是納斯達克,說實在的很多是跟風看同行。NYSE據說服務要更好一點,另外在國內的推廣做得不錯,導致很多公司覺得NYSE的檔次要比納斯達克高。不過也聽說過有科技公司創始人覺得不上納斯達克不能體現自己的核心價值觀的,那就是姿態問題了。


決策無非考慮三點:收益成本風險

1、收益

1)主要以項瑾律師提到的「市盈率」來衡量。不同交易所(即不同資本市場)對企業類型有不同偏好,比如美國的投資者(主要指機構)因為對互聯網熟悉,故而西環互聯網企業,願意且有能力為互聯網企業開出比較好的價格(市盈率),又比如,有的香港藍籌股市盈率比上交所還高些。但總體而言,對於中小企業,全球市盈率最高的主板、創業板市場就是A股市場了。

2)「流動性」——有價無市的滋味很難受,故而流動性很重要。流動性主要取決於交易所的交易活躍程度。比如除了納斯達克和A股創業板外,大部分創業板交易都是不活躍的,市盈率定到天上去,一賣就跌成白菜價,也是白搭。

2、成本

成本主要考慮首發的費用維持費用

1)首發的費用:構成主要是券商的承銷傭金和專業中介機構費用,比如律師、會計師的費用;境內企業通常還有一大票稅務規範費用。

2)維持費用:總體來說,體量越小,維持費用在考慮因素中占權重越大。對於一些很小盤的股票,維持費用相比是很高的。維持費用主要是:審計、法律合規費用,交給交易所的年費,等等。

比如去美國OTCBB掛牌(其實不算上市),一年的維持費用也要花幾百萬人民幣,但是融資能力又不行,所以很多OTCBB的中概股的老闆其實在做賠本買賣。

香港的維持費用也不低,幾個億的小盤股很可能在200萬港幣以上,如果有個合規性的臨時性問題要請律師解決,一下子百把幾百萬就出去了。

相比之下,A股的維持費用真是良心價,大部分創業板一年的審計費、律師顧問費等費用不會超過50萬。

3、風險

風險包括被忽悠導致上市失敗審核闖關沒過導致上市失敗政策變動導致審核時間失控等等。

風險通常取決於兩點:政策環境是否穩定,中介機構是否專業(其實還有第三個是企業主和中介機構是否能無障礙溝通充分)。

政策環境不穩定是A股IPO最大的問題,審核說開閘就開閘,說關閘就關閘,說可以存量發行,沒幾個月又變了——這是極大的問題。IPO實質審核的機制也導致s

中介機構不專業,導致沒有準確判斷企業上市的可行性,最後會導致企業付出了上市的中介費用、規範費用而無所得——企業上市不成把自己搞死經常就是這麼來的。

選擇去哪個交易所上市,是綜合考慮收益、成本、風險的結果。


在上市條件都滿足的情況下主要考慮市盈率和上市成本(包括市場接受度和上市可行性)


發行的市盈率、信息披露成本、審核速度、法律法規約束都是公司在上市需要考慮的因素,正如前輩分析的「收益」、"成本「。但是深挖這些因素的本質,其實就是投資者對於這個公司的認可程度,而體現在交易所層面就是地理位置產生的「本地偏好」(home bias)

本地偏好——投資者喜歡投資自己熟悉的公司,並給予更高的定價。深層次的意思就是如果上市公司在上市所在地業務做得好,投資者就更熟悉該上市公司也就會給與更高定價。

舉個例子,用友和金蝶是我國最大兩家財務軟體運營商

用友在內地上市 核准下的第一支上市股票 融資額8個多億

金蝶在香港上市 國內第一家海外上市的獨立軟體商 融資額9000多元

兩者的主營業務都是在國內,金蝶香港上市,但是所有業務都在大陸,香港投資者並不熟悉其業務,而用友在大陸上市,大陸投資者熟悉其業務,所以從融資額上看,用友秒殺金蝶。

總的一句話,在交易所選擇過程中,「上市地點與主營業務相關更容易成功".

類似這種情況的二級市場也是非常普遍,基金經理傾向於投資離自己近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具有顯著的Attention Effect.


估值,再融資能力,市場交易量,市場資金規模,還有就是上市的成本,信息披露的要求


難道不是考慮哪個制度下更容易融到錢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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