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東莞只有鎮,沒有『縣』或者『區』?

基本上地級市都會下面還有一級縣級行政單位,但是東莞卻沒有。市下面直接面對的是32個鎮。為什麼東莞會這麼特別?


東莞曾經向中央申請,為提高效率不設立縣級行政區。

這一類地級市省直管縣級市,民間外號叫直筒子市。

但現在越來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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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但由於我國很多涉及政府的資源分配、招商項目過於依賴行政級別,所以某個地方發展到一定程度總要靠在政治上升級謀求更大發展空間。

所以東莞一直在搞,「擴權強鎮」,實際上就是「給權力不給級別」。這在理論上就是違法的,鄉鎮行政區憑什麼享有縣級許可權?在實際操作上,也是變相設立縣區級政府。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東莞直管的鄉鎮街道辦太多,不容易形成合力,各地重複建設、各自為政問題太大。

現在中央某些人要搞「鎮級市」,直接拿東莞開刀。這種改革最終肯定鬧笑話。


反對說東莞有4個區的答案,東城南城那是街道辦事處

東莞不設縣直管鎮的歷史是怎樣的,其他答案已經解答了,我就來說說東莞行政區劃的近期發展吧。

記得是08年的時候曾經有一個市長提出行政區劃調整,撤鎮設區,通過合併各鎮變成新區,從「市轄鎮轄村」變成「市轄區轄村」,減少鎮的數量。但這一改革阻力很大,最終沒有實施,後來成立了若干個「中心鎮」,中心鎮要比其他鎮的權利要大些,例如法院都設在中心鎮。其實「中心鎮」就是「撤鎮設區」的第一步,用現在的話來講,就是然並卵。

那個時候的同時,東莞正在大範圍征地,搞產業園,例如松山湖、生態園、虎門港、長安新區,現在又搞一個銀瓶新區,所以東莞下發官方文件都是這樣稱呼下面的---鎮(街、園區),園區就是松山湖等,松山湖管委會,屬於市直管部門,不是政府,但從某種角度來看等同於鎮政府,鎮政府擁有的部門,園區都有。東城南城莞城那是街道辦,東城區南城區那是誤讀。

松山湖是國家高新開發區,東莞想發展生態園,於是做了個大膽的舉措---合併松山湖和生態園,這樣兩個都是高新區啦,好在是園區,合併沒有阻力。另外,其實兩個園區是不接壤的,然後就變成松山湖(生態園),一個部門名稱裡帶括弧,我也是醉了。

虎門港是東莞靠近珠江口的一個港區,地盤分好多塊,行政區劃太分散不好管理,於是乎鎮港合併,官方的稱呼是「沙田鎮、虎門港」或者「沙田、虎門港」或者「沙田(虎門港)」。

長安新區是填海新造的一個新區,現在還在填海,不過早就和長安鎮合併了。

然後謝崗鎮又被征地,正在開發一個銀瓶新區,不過還沒有開始。

所以東莞現在是32鎮街+1園區。

剛剛說到東莞打算「撤鎮設區」,太多的行政區劃不好統籌發展,搞得東莞沒有一個明顯的中心。現在東莞提出了一個「組團式發展」,把33鎮(街、園區)根據地理位置劃分若五個組團(東北、西北、西南、東南、中心),組團內統籌發展,建設組團內中心,「弱化行政區、強化經濟區」。

另外還有一個水鄉管委會,與松山湖管委會不一樣,松山湖是有地盤的「偽鎮政府」,水鄉沒有地盤,是一個「和事老」部門,用來統籌協調水鄉「西北組團」的發展,東莞很看好這個西北組團。

另外,虎門長安作為國家新型城市試點,「撤鎮設市」,這裡的「市」指的是獲得縣級許可權,可能會改稱縣級市或者區,到時候東莞就要這樣稱呼下面----鎮(街、區、園區)

_(:_」∠)_


現在東莞市的主要行政沿革:

一、1985年,撤銷東莞縣,設立東莞市(縣級),屬惠陽地區管轄。

二、1988年,東莞升格為地級市,直屬廣東省管轄。

東莞屬於直筒子市,市、鎮兩級建制,是全國四個直筒子市之一,另外三個為廣東省中山市、海南省三亞市、甘肅省嘉峪關市。

1988年設立東莞升地時,未設立縣或區級單位的原因有以下幾個:

一、管轄區域仍為東莞縣、東莞市(縣級)的原有區域,沒有新增管轄面積。

二、東莞升地屬於另類的直筒子市方式,在當時屬於一種體制創新,建立扁平化的地級市政府,提高工作效率,沒有遵循一般的地級市下轄幾個縣、區的規律。


這種俗稱「直筒子市」,即不轄縣、區、縣級市的地級市。

除了東莞之外,還有中山、嘉峪關、三亞、三沙。


因為東莞本身就是一個縣!除了建國後莫名其妙被亂划到惠州之外,本來一直屬於廣州府的,話說廣府以前下轄的縣一個個現在不是直升地級市就是做了經濟特區要麼就是行政特區。香港澳門深圳珠海東莞中山...這些都別提了,最慘的是還要被小小弟級別的佛山鎮搶走了自己最牛逼的兩個縣南海順德。有時候想想覺得廣州還真挺苦逼的,不然紐約東京倫敦巴黎?那都不是事兒!


東莞行政層級看似更扁平,但東莞的鎮是按縣級對待的,實際變相升級了。你可以理解為東莞有三十多個市轄區(當然各鎮地位也是有差別的,這不奇怪)!

尷尬的是,沒有證據表明,東莞直管鎮比市轄區更有優勢。各鎮的城建、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等,只能說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有人說東莞的鎮很發達,其實也無非是基於GDP、稅收以及能看到的大片大片的工廠和密密麻麻的住宅。

東莞模式真的是常人以為的那樣嗎?首先,東莞面積並不小,常駐人口更是近千萬。說東莞小的,是拿整個地區比較!而且東莞建設用地大得驚人,質量就不敢恭維了。絕大多數工廠只能稱為作坊,大面積的低質量自建住宅浪費了大量土地,整個地方顯得無序髒亂。能值得一提的也就幾個鄉鎮,大多數鎮只能說是一般以上水平。東莞政府放任自流,確實給了當地很大自由,但在中國的體制下,這也是一種不作為。政府缺少有效監管和合理規劃,造成了現在的混亂局面。土著勢力驚人,政府拆遷拆不起,外商成本越來越高,能不跑路嗎?房地產綁架了東莞的未來!其次,東莞起家的根本原因不在行政區劃,而是其毗鄰廣深港、充當交通樞紐的區位優勢以及由此帶來的大量外資。別以東莞人富裕說事,本地人本就不多,主要靠房地產積累了財富,更多的是貧窮的外來務工人員,他們為當地建設付出巨大,卻享受不到土著的紅利。東莞戶籍人口少,還不到兩百萬,也說明其吸引力遠沒有傳說的那麼誇張,東莞的人口素質更是遠不如深圳等一二線城市。東莞的發展模式可以借鑒,但是不要指望都能達到東莞的水平,因為與東莞條件類似的屈指可數。

再回到行政區划上來。行政區劃的內涵無非是,行政級別+區域劃分。行政級別高低往往決定了一個地方在國家的地位、政策以及由其帶來的資源多少,這在中國表現的淋漓盡致。廣州和深圳的發展,級別和政策功不可沒,東莞也是如此,縣升地級市帶來的政策,讓區位優勢更容易發揮出來。東莞的鄉鎮是按縣級配置,也帶來了這個效應,所以多數人說東莞只有鎮是不準確的,東莞的鎮只是叫著鎮的名號的市轄區罷了。當然,級別還是不如廣深。為什麼東莞設區很難?就是因為鄉鎮享受了縣級待遇,砸了公務員的飯碗,他們可不答應。還有少數人說,既然東莞鄉鎮人口多,那級別高也是應該的,權力下放有利於服務基層。這個應該一分為二,權力確實應該下放,但是具體下放哪些、下放到什麼程度呢?沒有一個絕對的方案。實際上,中國的做法比較簡單粗暴,深圳等大城市常駐人口特別多,就設了很多市轄區。而東莞更極端,每個鄉鎮都升級,肥的卻是那些官員和土著,非但未能減少成本,反而會造成浪費,所以鼓吹東莞模式的理由根本不能成立。在當前體制下,深圳的行政區劃還是好於東莞的,經過鄉鎮整合然後分成幾個市轄區,核心區域人口多、面積小,郊區鄉鎮多、面積相對大一些。當然,福田羅湖可以再整合一下,而寶安區也可以再分一下。面積比深圳還大、人口稍少於深圳的東莞,也有理由做出改變。

其實深圳東莞的現狀都不是最合理的。首先,人口多寡決定的是公共服務的壓力,公共服務主要是基礎服務,比如園林環衛等市政服務和街道辦的那些民事,其實很多可以委託給社會機構,政府成立勞務公司其實也是不錯的,前提是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合同制,何必配置如此多的公務員、事業編,造成正式工、臨時工的對立?靠法律保證每個公民的勞動權益,才是法治社會,中國差發達國家太多。其次,面積大小決定的是國土資源管理的壓力,大範圍的規劃、建設、環保、治安以及其它一些綜合管理,才是政府的主要工作。所以,東莞這種面積大縣直升地級值得鼓勵,也有必要分幾個類似市轄區的派出機構,分擔上面幾個主要工作,完全沒有必要讓鄉鎮承擔,基層只需要負責基本社會服務。國內目前普遍是中心城區獨大的地級以上城市,面積比較大。與之相比,數量不多的袖珍地級市(除了資源型),反而更接近「市」的本來面目。當然了,如果按照東莞縣升地這種模式,對應的省級就應該縮小。必須強調的是,這裡有別於當前模式下的全面省管縣。現在除了西部邊疆等不適合生存的地方,二十多個省還是面積偏大、數量偏少的,但縣和鄉鎮的數量龐大,不利於資源合理布局和國家政策下沉。而我國有三百多個地級以上城市〈實際是行政區〉,經過整合,保留一百多個是可行且科學的,規模可以比照北京、海南、台灣等,兼顧人口和面積。說白了,這種方案既像古代的郡縣制,也像直轄市模式,準確說是北京模式,因為上海、天津地形單一面積太小,只適合個別沿海地帶,而重慶又地形複雜面積太大,只適合西部少數區域,西部大方面還是適合大省直管大縣的模式。當然了,上面幾種歸根結底還是一樣的模式,都體現了級別上升、政策下沉的思想,但是不可能像現在的直轄市那樣獲得大量政策投資,畢竟資源有限。即使這樣,也好過現在的局面。同樣的,縣也要整合,享受地級許可權,可以參考東莞,依據山川形便原則劃分為若干個叫做鄉的片區,作為派出機構,每個片區,市與鎮並存,前者規模更大,必要時可以整合,市可以劃分街區、社區,規模特別大的市,可以參考深圳。國外很多大中型發達國家也可以借鑒,具體不展開了,要說的是,架構方面我們可以學習體量和中國相當的大國如美國,細節方面我們可以學習歐洲國家,結合面積人口選擇學習對象。

不同地方根據自身條件,合理制定對應的行政區劃,享有相對平等的基本發展許可權,十分有利於國家穩定發展。


東莞市是承擔國務院行政區劃改革的試點城市,改革目的是行政層級更扁平化,以此提高各級行政效率。

當下東莞市府下轄33個二級區划行政部門,對市府各部門工作量而言,在適度(20~40個)範圍內,如果按經濟組團分成五個區,市、區、鎮三級,事必層級多,每級事務過少,更不利於行政。前些年也有先經濟組團、後升級為區的呼聲,雖然微弱,但顯然讓近在咫尺的、高不成低不就兩頭為難的深圳市例子,讓這種不合現實的呼聲偃旗息鼓。

與之對應,深圳市就是範例。

這幾年,深圳市擴展成57個街道,10個有實無實的區,顯然區府管轄街道少,市、區兩級事務不多,隨著經濟發展,街道工作日常事務並不少了多少。層級卻成了(市、區、街道)三級體制,並不利於行政。其日後有沒有去掉區級,由市府直接領導57街道的打算,不得而知。

另一個相反的試點範例就是前佛山市順德區,今天的由省直轄的縣級順德市區劃改革試點。該試點是由一個順德市府一篙撐到底,由市府直接管轄村級(或小街道)的想法構成,意思是以學習香港為範本的城市管理。該市以小範圍試點,因為沒有區或鎮設置,市府管轄面太大,市府讓大量事務壓的喘不過氣來。可以想像到,它同樣以失敗命運收場。

深圳行政設置三級兩頭為難、順德一篙撐到底的區劃改革教訓,讓東莞市清醒認識到自己用了數十年的體制才是最符合自己實際的區域設置和行政體制。東莞市經濟的高速發展,可以證明這種區劃設置的優越性。

東莞市不設區的理由,希望得到其它地區人民的理解。

PS:

可以想像,每個行政層級的下轄部門,最好是由20~40個組成。中央下轄30多個省市自治區、省級下邊20~40個地級市,地級市下轄20~40個小縣或小區或鎮,而不是無限兼并周邊市縣的大市制,是最適合胡煥庸線東南人口密集地區的區域設置。


政策試驗品,試了,覺得不好,但是還是放著看看吧,所以它現在是特殊的。如果試驗成功了,今天的問題可能就是反過來的


東莞市原本為惠州的一個縣,改革開放後撤縣設市,因為東莞面積不大,所以就下級就沒有縣了


原來幾十年前就有「扁平化設計」


城中心有老城區莞城,我住的東城,還有南城。


誰說東莞沒有區。

東莞有四個區,萬江 莞城 東城 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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