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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閱讀英文原版書?


需要三個條件:

第一,自不量力的勇氣

有很多人總是覺得自己的英語水平不好,總是覺得閱讀英文原版書是自己無法企及的一個高度,其實我要告訴大家並不是這樣。如果我一個高中英語滿分150分我只能考75分的人能夠做到,你們也一樣能夠做到。

在人生的某些節點上,自不量力也許是更正確的道路。

第二,行之有效的方法

第一步,堅持。

這裡講的堅持是狹義的堅持,什麼意思?因為每位作者的文風都不一樣,所以在看一本英文原版書的時候,前10%可能是最難熬的,你可能會覺得各種讀不懂,但這個時候千萬不能放棄。這個時候,哪怕你多翻字典,甚至對照中文譯文,只要能看懂並且看下去,就可以(特別是那些你對劇情一無所知的書)。

相信我,大部分書,你把前面的10%堅持過去了,後面等待你的將會是一片全新的天地(如果一本書你看了20%還是覺得完全沒感覺,那這本書可能真的不適合你)。

第二步,辭彙。

根據我個人的經驗,辭彙量可以分成4000以下、4000-8000、8000-15000、和15000以上四個級別,每個級別的辭彙量適合看的書顯然也是不同的(這一點會在下文詳述)。有人問辭彙量在4000以下是不是就不能看原版書了?當然不是,其實正常情況下一個合格的初中畢業生就可以開始看一些簡單的英文原版書。

關於辭彙量的提升並不是我這裡要說的重點,我想說的是如何在閱讀原版書的時候用正確的方法學習單詞。我們知道詞典和辭彙書都可以幫我們學習單詞,但是兩者都有缺點,都不能滿足我們個性化的需要。

我今天要說的算是我多年採用並行之有效的一套方法,下圖是我用來學習英文辭彙的筆記截圖。

這樣記錄辭彙的好處有三:

第一、嵌入式記憶,不再記憶孤立的單詞,而是在情景中增加對單詞理解的深度;

第二、每個單詞配英文釋義和經典例句,增加對單詞記憶的同時也提升了對相應作品的理解;

第三、大家可以看到,在每個單詞的右上角有frequency和register兩欄:frequency指的是這個單詞出現的頻率是高、一般還是低;而register指的是這個單詞的語域是正式、一般還是非正式。這樣對寫作和口語的提升也是顯著的,比如寫作時我們盡量要用書面化的表達,口語則剛好相反。

其實除了辭彙之外,我們還需要學習一些句法。不過在本文中我就不詳述了,今後有機會再另寫一篇文章來詳細解決這個問題。

第三步,閱讀媒介及參考工具。

以前我們總是抱怨資源匱乏,但現在網路上的資源卻是漫天飛,只有你不想要的,沒有你找不到的。從媒介來看,閱讀方式主要分為傳統的紙媒書籍和現代的電子書籍。兩種方式各有優點,紙質書拿在手中本身就是一種享受,而且更加方便翻頁和記筆記;kindle等電子閱讀器的話攜帶更加方便,而且完全百分比的量化更加適合規劃閱讀。

參考工具主要是字典,在這裡我推薦兩本我很喜歡的:朗文當代英語詞典和韋氏大學詞典。

普通的詞前者就可以搞定,而一些難詞或者生僻義卻只能依靠後者。這兩本詞典都是全英文的,不過不用擔心,就算你只是初中水準,你也可以在前者中看懂你要查的單詞的釋義。

這兩本書我都有紙質版(我超級喜歡前者的紙質版,後者紙質版中的字實在是看了要瞎),也都有電子版(電子版最大的好處就是方便,並且真人原聲發音也能助大家的聽力更上一層樓)。

第四步,規劃及堅持。

沒錯,看英文原版書也需要合理的規劃。如果你每天有大量的時間來閱讀,那麼你可以給自己定一個比較高的標準;如果你每天的時間非常有限,那麼你可以把一本書拆分成多少等份,然後在規定天數之內消滅(這時候kindle的好處就體現出來了,它的百分比量化實在太好用,比如我忙起來的時候就給自己定了每天閱讀一本書5%的計劃)。

對於我們一般人來說,其實一年能看6本400頁左右的原版書籍已經算是非常可以的成就了。這樣算的話,就是每兩個月看完400頁左右,平均到每天的話,就是6-7頁。如果我們真的想進步,不妨捫心自問下,每天6-7頁的閱讀量還算多嗎?當然上面說的是最基本的量,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增減。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廣義上的堅持。不能我今天興緻來了,看它個30%;明天太累了,看個3%吧;後天又覺得很累,乾脆不看了吧。如果是抱著這樣的心態,別說是看英文原版書,其它任何事你也都幹不成,早點洗洗睡吧。還有,在閱讀的初期,我強烈不建議看特別厚的書或者是把一本書分成太多天看完,因為那樣你的衝勁會慢慢消散。在這個階段,你其實迫切需要看完一本完整的書來獲得強烈的成就感以自我激勵。

第三,明辨是非的眼睛

克拉申的輸入理論提到i+1這個概念,什麼意思呢?i代表你目前的水平,i+1是你需要輸入的水平,當你需要輸入的水平比你目前的水平高一些,你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提升。這個理論用在閱讀英文原版書上也同樣適用,也就是說你要挑選一本適合你水平的書來開始你的閱讀。怎樣把握這個程度,我個人的經驗是最好一本書中有70-80%的內容你能看懂,而20-30%的內容你不是很懂。這樣不僅你看起來不吃力,而且能夠獲得最大程度的閱讀快感和能力提升。

下面我就上文提到的辭彙量的四個階段分別推薦一些書(負責任的告訴大家這些書我都是看過的):

允許我先吐個槽。我覺得現在網路上的很多閱讀書單根本是不負責任,為什麼這麼說?因為也許那些寫書單的人自己壓根就沒有看過那些書,推薦的要不就是古英語要不就是那種超難的大部頭,絕大部分人根本看不下去。好,你裝逼的目的達到了,可是結果呢?浪費了很多人寶貴的時間。

辭彙量在4000以下:

如果你真的連初中英語水平都達不到,但就是想過一過看英文書的癮,或者希望能有一個不錯的開始,那麼,《書蟲》系列可能會適合你。嚴格意義上來說《書蟲》系列並不是原版書,它是經過改寫的版本,但如果你能看的很溜,也就說明你距離能看真正的原版小說不遠了。

《書蟲》系列針對不同水平分的非常細,你完全可以找到符合自己水平的那個階段開始閱讀。

如果你達到了初中水平,恭喜你,你可以開始閱讀真正的原版書了。

在這裡我首推E. B. White(the Elements of Style《風格的要素》的共同創作者),的三部曲:

Charlotte"s Web(夏洛的網)

Stuart Little(精靈鼠小弟)

Trumpet of the Swan(吹小號的天鵝)

第一本不用我說了,大家一定都聽說過,第二本書你也許不知道,但對主人公絕不會不熟悉)。雖然聽起來是兒童作品,但E. B. White筆下的故事,你完全沒有理由不喜歡。

還有下面這幾本,也非常值得一讀

Alice"s Adventures in Wonderland(愛麗絲漫遊奇境),

Wonderful Wizard of Oz(綠野仙蹤)

the Secret Garden(秘密花園)

the Wind in the Willows(柳林風聲)

Peter Pan(彼得潘)

Little Prince(小王子)

這幾本講的基本都是兒童故事,有趣且上手簡單,不管是男生或者是女生都可以拿來作為入門書籍,如果你是准爸或者准媽,就更可以一讀了,將來可以直接用英文給小朋友講睡前故事,多酷炫!《小王子》如果我沒記錯原文是用法文寫的,但是英文版的譯本仍然非常值得一看。這些通常被歸類到兒童文學的書能夠經久不息的被人們所喜歡,不是沒有道理的,相信你看了就會明白。

以及我強烈推薦的Animal Farm(動物莊園)

這本書實在太經典,雖然書名看上去很兒童,但它不折不扣是本成人小說,思想頗具深度。稍微有點文化的西方人都知道這本書,而且我一直覺得,中國人看這本書的時候應該會有一種特別的感情。

以上這些都是辭彙量在4000左右的可以一試的,說實話如果你的英文能力不是特彆強,看上面提到的那些書的時候,肯定還是會遇到困難的,但我們說過,最重要的是有堅持的精神和一顆永不停止學習的心。

辭彙量在4000-8000:

如果你到達了這個level,可以選擇的書就比較多了,我說幾本我推薦的。

The Chronicles of Narnia(納尼亞傳奇)

一套七本,我記得有幾部被拍成了電影。雖然看上去也像是兒童文學,但其中有極深的宗教隱喻。文字較簡單,很適合作為第一本大部頭。如果有天你發現自己讀完了全套,會特別有成就感。

講個小故事。上個世紀30年代,在英國牛津的小酒館裡,有兩位教授經常在一起喝酒聊天。某天,他們相約要各寫一本給孩子們看的書。於是就有了後來的C. S. Lewis的《納尼亞傳奇》和J. R. R. Tolkien的《魔戒》。

Harry Potter(哈利波特)

也是一套七本,而且全部拍成了電影(個人覺得電影和原作還是有較大差距的)。這套書絕對老少咸宜,哪怕是成年人都可以在裡面找到很多共鳴。我仍然記得當年高中看中文版看的讓我廢寢忘食。中譯本尚且如此精彩,更不如說文字精彩且準確的英文原版了。前面三本較為簡單,從第四本開始故事深度和文字難度都有所增加。

The Kite Runner(追風箏的人)

A Thousand Splendid suns(燦爛千陽)

And The Mountains Echoed(群山回唱)

胡塞尼著名的三部曲,講的是阿富汗的故事,主題分別是男人、女人和…你們自己看吧。胡塞尼因為不是土生土長的美國人,所以他的書中基本沒有晦澀難懂的俚語,行文非常流暢,而且最重要的,故事非常非常精彩,根本停不下來,The Kite Runner我就是一晚上看完的。

上面都是比較流行或者暢銷的,如果你想看一些經典,The Joy Luck Club喜福會,The Catcher in the Rye麥田裡的守望者,1984等都是不錯的選擇。

辭彙量在8000-15000:

如果辭彙量在這個區間,除了一些特別難的書之外,基本可以隨便挑選自己感興趣的書來讀了,還是說一些我看過的並且很推薦的。

Flipped(怦然心動)

這本書其實不算特別難,但是裡面地道的用法比較多,會比較容易卡殼。當年看完電影我就喜歡上了這個故事,到什麼程度呢?這本書一共是20個章節,我當年自己翻譯了其中10個章節(後來因為工作忙而擱淺了),就是想把這個故事分享給更多的人。其實像這樣的書還有很多,之前默默無聞,等到被拍成電影之後一下子就火了,參考Life of Pi

The Lord of the Rings(魔戒)

The Hobbit(霍比特人)

這個組合無需多言,我反正沒見到有人說不喜歡它們的。電影拍的很好看,原著更精彩。《魔戒》系列為什麼這麼受人喜愛?答案很簡單,因為在這套書裡面,包含了所有人類偉大的情感:愛情、友誼、親情、勇氣、忠誠、堅守、信念等等,你可能會被書中任意一個片段所打動。美亞上我曾經看到一條評論,一哥們在26年的時間裡面把這套書讀了130多遍,並說這就是自己的聖經。再說個小故事,其實《魔戒》一開始寫成的時候並沒有分為三部曲,只是因為出版社看這本書太厚,怕賣不動,所以才分成了三本出版,以至於我們現在通常能看到三個不同的小標題(電影也是拍成了三部)。

River Town(江城)

Oracle Bones(甲骨文)

Country Driving(尋路中國)

何偉(Peter Hessler)的中國三部曲,很多人推薦,台灣版和英文原版我都有,的確寫的非常精彩。何偉以一個美國人的視角,寫出了很多我們國人會習慣性無視的東西。這三本書裡面的觀點,無所謂褒貶,只是在客觀的描述真相。真相到什麼地步呢?中亞上是完全看不到這三本原版書(大陸版並不完整)的蹤影的。嗯,不能多說了,給個眼神,你們自己體會。

Dance for two

Einstein』s Dreams

Alan Lightman的這兩本書完美的把科學和藝術結合在了一起,如果你是理工科出身,對小說沒那麼大的興趣,不妨可以考慮看這兩本。表面看是在寫科學,但文字非常有趣。Alan Lightman現在在MIT教物理,所以這本書也向你展現了一個理科大神的文字功底。

辭彙量在15000以上:

到達這個level的基本都是大神,看英文原版按照自己的興趣來即可。我只說一套書,是企鵝出版社出的Penguin Great Loves,全套20本,32K軟裝,很薄,封面設計極妖極美。看名字就知道,講了古往今來各種愛情故事。每本都很精彩,只是文字難度略高。現在市面上很難買到全套,中亞上還有零散的幾本(搜Penguin Great Loves),我沒找過美亞,不知道有沒有,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其它地方淘淘看。

我隨便放幾張封面,你們感受一下。

最後給大家安利一個網站,AR BookFinder US。

簡單來說,這個網站的作用是在你很想讀某本書的時候,可以幫你確定這本書的難度。具體指的是一本書的BL(Book Level),範圍是是0-20。0-12對應了美國幼兒園至高中的水準。打個比方,比如Animal Farm這本書的BL是7.3,差不多就意味著美國7年級孩子上課到第3個月左右的水平。而我們之前說的四個辭彙量的範圍,差不多對應了BL(0-4)、BL(4-8)、BL(8-12)、BL(12以上)四個級別,因此利用好這個網站也可以讓我們事半功倍。

個人公眾號:承讀

歡迎來這裡和大家一起共讀經典


一直在看原版書。原版書的好處就是,你看了幾本就能知道,你再也不想看翻譯過來的了,有原文的肯定是看原文好,翻過來的就是二次加工,而且對比過就知道,有的翻譯,尤其是流行小說的翻譯,真是差勁的很。

已經讀了10幾本,主要是小說類。這裡有一點經驗:

1.要有一定的基礎,起碼先過六級,這實在不是什麼難事。過托福和GRE的話,基本就沒有什麼障礙了。否則一邊讀一邊頻繁查字典,這是很惱火的。不要覺得應該用讀原文的方式學英語,學英語的最好方式是看教材,看新聞,看美劇……。只看原文去學,效率真的很低下。所以我認為看原文不是為了學英語,主要是為了書的內容。

2.軟體推薦kindle,因為在平板上查詞很方便,資源也很好找,沒錢的話也不用專門買kindle電子書,隨便買個便宜的平板配kindle軟體就好了。另一個是國內的軟體,雲詞,3和4版都挺好,有專門的原著閱讀器,查出的單詞可以加到生詞本,方便複習。

(更新一下,kindle和雲詞已經被我拋棄了。因為又有很多新的好用的工具出現了誒。現在看電子書用的是多看閱讀,看txt,epub之類的就不說了,看pdf時那個文本識別功能太贊了,為了加生詞,配合的是有道詞典。雖然取詞不是很方便,要複製一下才行,但是現在已經過了頻繁查詞的階段,用著也還好。還有扇貝單詞,學習模式是非常的好,只是閱讀材料太少,只支持他網站提供的材料,基本沒什麼可選的,可惜。)

3.一定要讀自己感興趣的內容,即便是讀英文色情小說,只要你自己覺得快樂,也沒有什麼關係,如果感興趣,搜索literotica。如果你本來連中文書都不讀,又何必強迫自己讀英文。絕對不要貪圖虛榮,硬去啃什麼名著,有些名氣很大的作品,即便是讀中文版,都是褒貶不一的,何必花時間虐待自己,最後讀完了還可能什麼都得不到。讀個大約50頁,就知道自己對書的內容感不感興趣,如果覺得無趣,就應該果斷放下。枝上柳綿吹又少,天涯何處無芳草。(讀The Rise of Modern China的時候,被人名地名虐的體無完膚,20頁之後果斷放棄,改讀中文版。讀1984,就毫無障礙,一通到底。)

4.如果是讀非專業書籍,先去看amazon上的暢銷書推薦,年度最佳什麼的。一般暢銷書都是比較有趣,行文又比較流暢,不會晦澀難懂。如果是讀專業書籍,又分為和自己專業相關的(那你們自己專業的老師肯定有推薦),和自己專業非相關的(找該領域再版次數最多的書一般不會錯)。以上是基於一個假設:我們自己不是什麼特殊的牛人,凡是英語國家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我們去看也一樣會有樂趣。(心理學,經濟學,生態學等不需要太多工科基礎的東西很適合讀原版)

5.如果想更流暢的閱讀,可以從你喜歡的電影的原文劇本開始,因為看過電影,劇情理解無障礙。改編過電視劇的也是一樣(A song of ice and fire系列,電視劇版相當好看),先看劇情,然後看原著,有助於看懂文意,免得自己以為是那麼回事,實際是另一回事。(2016.6.6更新:找劇本的神器在這裡The Internet Movie Script Database (IMSDb))


即使是在國內,竊以爲「原版書」的分類也並不妥當。雖然書店可能會按照出版社分櫃,國外出版社的外文書籍可能會被放在一起,但是「如何閱讀」恐怕並不是好問題。版本和語言都僅僅是載體,而內容則是非常豐富的。甚至「原版書」放在國外的書店裡,就是整個書店的不同書籍。「如何閱讀原版書」,無異於「如何讀書」這樣的宏大命題。

如果是爲了學習英語,那麼閱讀的重要性不必多說;但就閱讀本身,最優先的也是獲取文本信息:如閱讀課本是學習知識,閱讀文檔是掌握用法,閱讀小說是欣賞或研究。至於英語水平,反而是在不知不覺中提高的。

讀書的動力,什麼都比不上考試和 Deadline。以「明天就要考試」或「晚上就要交作業」的心態,再艱難晦澀的書也能讀下去。換言之平日也可以嘗試以這樣的心態去閱讀。

如果不是英語專業,可以從自己的專業入手。或者說如果沒有專業知識,那也是「每個詞都認識,放在一起就不懂」的尷尬狀態。理工科僅僅從文本來說倒是不難,反正它的難點也不在語言上。從這個角度來說,文科法學藝術類課程就非常值得去學習。或者說,自己專業以外的內容,如果有興趣,也非常值得去讀。可以參考這個回答:你是怎麼學英語的?達到什麼程度了?

如何檢測閱讀成果?我認爲翻譯幾乎是最好的標準。簡單粗暴的做法是筆譯然後請人看:最理想的情況是對方也讀過原文而且可以很好地評價翻譯水準,如果對方沒有讀過原文但是根據譯文可以理解,那麼就是合格。或者就翻譯而言,我認爲每個人至少應當具備可以將本專業的外文資料翻譯爲母語的能力,即使是只有本專業的人可以讀懂。


看這裡的回答:如何閱讀英文原著? - Sabrina Ma 的回答

Why?

目的不同,方法自然不同。想要閱讀英文原著的各位,也是抱著不同的目的來的。先談談為什麼閱讀原著吧。

我不是抱著為了學習英語的目的來讀原著的,如果只是為了提高英語水平,有更為有效的手段。單項聽說讀寫訓練,去參加托福考試以及相關培訓,甚至於看美劇練口語(那種一集看50遍以上的方法等我是沒有嘗試過)等等都比讀原著來得快。關於學好英語可以看這裡:每天堅持英語學習為什麼還是學不好?(這篇文章選自知乎回答,其中的建議我比較認同。快速積累辭彙對於閱讀原著還是很有幫助的,如果你不想每讀一段就要查個字典的話。)

我讀原著,一方面出於保持英語水平的目的,另一方面就是純粹的文學愛好。我真的很喜歡體驗原汁原味的文字。

「You pierce my soul. I am half agony, half hope. Tell me not that I am too late, that such precious feelings are gone for ever. I offer myself to you again with a heart even more your own than when you almost broke it, eight years and a half ago. Dare not say that man forgets sooner than woman, that his love has an earlier death. I have loved none but you. Unjust I may have been, weak and resentful I have been, but never inconstant.」

節選自簡奧斯汀的小說Persuasion(《勸導》,有電影版本),這樣的文字這樣的情感太美膩。

「there could have been no two hearts so open, no tastes so similar, no feelings so in unison, no countenances so beloved. Now they were as strangers; nay, worse than strangers, for they could never become acquainted」。

下面是我在微信公眾賬號「英語報道」中分享的The Sun Also Rises節選段落的引言,全文見如果你喜愛英語閱讀卻不知道讀什麼,就來這裡看看吧。

「原著小說的魅力,不讀原著,是無法領悟的。就像中學時代我讀《老人與海》,翻譯成中文平淡無奇。不少垮掉的一代的小說翻譯之後,讀著無聊乏味。我讀過《麥田守望者》,看到結局很感動,小說的意境也能體會大概。但是小說的語言就不敢恭維了。大學時在圖書館翻閱《了不起的蓋茨比》,堅持看了十幾頁還是放棄了。

後來自己嘗試著找英文原著讀,特別是在讀過村上春樹的《當我談跑步時我在談什麼》。村上提到,斯科特菲茨傑拉德是他最崇拜的小說家,《了不起的蓋茨比》是一部堪稱完美的小說。我找到 The Great Gatsby, 瞬間就被英文的優美征服。不通過體味一部作品的語言,就無法體會到作者的風格、才智,作品的靈魂。

海明威是以語言的簡練而聞名。他的小說,沒有長篇短篇的劃分,只是把自己要講的話講完。讀他的書,只覺得就應該這麼長。」

另外,我自己也在一直探索英語閱讀。不止是英文原著,也在尋找一些優秀的英文媒體報道來讀。通過微信公眾號「英語報道」分享給大家,感興趣的讀者可以搜索ID 「idledrifter」來關注。

讀原著對於英語水平的提升微乎其微吧,也難以衡量。因為本身這件事情的因果就是反過來的。是因為英語水平達到一定程度之後,去閱讀自己之前無法讀懂的書,開闊視野也好,享受文字的快感也好,都是為了不浪費十幾年苦學的英語。

在讀書的時候,也碰到過」長難句」。節選自簡奧斯汀的小說《理智與情感》Sense and Sensibility:

「But Marianne abhorred all concealment where no real disgrace could attend unreserve; and to aim at the restraint of sentiments which were not in themselves illaudable, appeared to her not merely an unnecessary effort, but a disgraceful subjection of reason to common-place and mistaken notions."

因為作者寫書的年代為19世紀初,所以語言有點繞。簡奧斯汀很喜歡使用多重否定句,繞著繞著就不知所云了。在一位英語專業雅思8分的朋友的幫助下,才能夠理解此句。「當坦誠並不可恥的時候,任何隱瞞都被瑪麗安憎惡。」 where no real disgrace could attend unreserve 是修飾 concealment 的定語從句,意為在。。。情況下的concealment。

所以,有時候閱讀原著還是可以提升英語的。就看你有沒有去關注表達,探究文字背後的寓意。

「But the rest offended her– and inarguably, because it wasn』t a gesture but an emotion. She was appalled by West Egg, this unprecedented 「place」 that Broadway had begotten upon a Long Island fishing village—appalled by its raw vigor that chafed under the old euphemisms and by the too obtrusive fate that herded its inhabitants along a short-cut from nothing to nothing. She saw something awful in the very simplicity she failed to understand."

這段文字是Scott Fitzgerald的小說《了不起的蓋茨比》The Great Gatsby的選段,這段文字不了解當時寫作的背景是無法理解的。「gesture」 和 「emotion」具體是指什麼?答案參考這裡:

But the rest offended her-- and inarguably, because it wasn"t a gesture but an emotion.

Daisy, as a member of the aristocracy, is very used to living with 「gestures」, as throughout the book Nick heavily emphasizes how the upper class hides under a facade of propriety. These manners are fake and lack warmth, such as the times when we see Jordan Baker carefully balancing a non-existent object on her chin more than once. Other artificial gestures in Daisy』s life include maintaining her marriage with time by pretending they both love each other — because that is the socially acceptable behavior — and the way she treats her daughter as an object to be marveled at rather than a human being.

On the other hand, there are the 「emotions」 that Daisy deplores. Emotions are raw, irrational, and real, and they are representative of the struggle for self-improvement associated with new wealth and the American Dream. She is 「offended」 because she is accustomed to her one-dimensional, casual life of the upper class, and the stark contrast between that and the vitality of the party scene disgusts her, so she looks down on the crowd full of emotion in contempt.

What?

讀什麼。經驗不多,先談談我讀過的書:

The Painted Veil, by Maugham,閱讀時間一周。

The Devil Wears Prada,閱讀時間橫跨2年,實際大約花費三周。

Emma, Jane Austen

Sense and Sensibility, Jane Austen,閱讀時間6天。

Eat, Pray, Love

Confessions of a shopaholic

The Sun Also Rises,閱讀時間一個月。

Alice in Wonderland

Marva Collins" Way

Lean In

Divergent, 閱讀時間3天。

Insurgent, 閱讀時間3天。

Allegiant,閱讀時間3天。

The Kite Runner

A Thousand Splendid Suns

Persuasion

The Great Gatsby,閱讀時間2周。

我很早就開始計劃讀英文原版小說,拖了至少有兩年,才真正的有所進展。再次說明了There"s nothing you can"t do if you put your mind into it (引自電影Love, Rosie)。第一本讀完的小說是毛姆的《面紗》,The Painted Veil,讀過之後寫了長長的影評。有興趣可以來看看Review of The Painted Veil。毛姆的小說The Painted Veil比較好懂,閱讀過程中沒有太大的障礙。因為看過電影的緣故,對於劇情很熟悉,也有助於閱讀原著。

之後讀完了兩年前就擱淺的小說The Devil Wears Prada, 就書來說,反而沒有電影精彩節奏緊湊,就是通俗小說。讀過之後又找了類似的小說《一個購物狂的自白》來讀,Confessions of a shopaholic,讀完又去看電影了。

海明威的The Sun Also Rises 是海明威最傑出的作品之一,語言的運用真的很有海明威硬朗簡潔的風格,同時有散文詩的流暢。絕對值得一讀。不過海明威的作品讀起來還是比較有難度。

簡奧斯汀的小說是有難度的,但是讀她的小說都是因為深愛BBC改編劇。《傲慢與偏見》凱拉奈特莉版本看過三遍,《愛瑪》2009 BBC版看了四五遍,《勸導》也是早年看過的一部影片,印象極為深刻。《理智與情感》2008版,《曼斯菲爾德莊園》1999版。一開始很喜歡《傲慢與偏見》,並讀過中譯本的小說。後來讀原著,最喜歡的簡奧斯汀作品是Emma《愛瑪》和 Persuasion 《勸導》。Emma的故事風格完全不同於她其他的作品,《傲慢與偏見》和《理智與情感》沿用了類似的故事線。Emma 語言的運用最成熟老道,詼諧幽默。Persuasion也算是非常特別的一部作品,不像大部分小說的女主,有錢嫁了個好人家。個人喜歡Sense and Sensibility 多於 Pride and Prejudice。

Eat, Pray, Love 《美食祈禱愛》也是看過電影之後才讀的,書比電影好太多了。推薦!

過了這麼多年,終於讀完了The Great Gatsby。心心念念已久的Gatsby,也終於堅持在讀完書後去看了小李拍的電影。作者菲茨傑拉德,被譽為美國「迷惘的一代」(Lost Generation)的代表作家,也是「爵士樂時代」(Jazz Age)的桂冠詩人,他的代表作《了不起的蓋茨比》被譽為當代最出色的美國小說之一(同時也是村上春樹最為喜愛的小說)。

《了不起的蓋茨比》寫的根本就不是一個小資愛情故事,以至於故事本身毫無吸引力,這也就是為什麼讀中譯本會覺得無聊。書的精彩之處全在於語言。菲茨傑拉德的簡潔、精闢以及概括濃縮能力遠遠超過了海明威。曾經幼稚的我讀過 The Sun Also Rises 以為領略了海明威式的不多一句廢話,然而 Gatsby 才是無比的濃縮的精華啊!全書僅僅 5.3萬個單詞!

The Great Gatsby 評論戳這裡:So We Beat On 領略下作者的語言。下面是全書著名的也是我反覆讀來讀去也不怎麼明白的開篇:

In my younger and more vulnerable years my father gave me some advice that I』ve been turning over in my mind ever since. 「Whenever you feel like criticizing any one,」 he told me, 「just remember that all the people in this world haven』t had the advantages that you』ve had.」

He didn』t say any more, but we』ve always been unusually communicative in a reserved way, and I understood that he meant a great deal more than that. In consequence, I』m inclined to reserve all judgments, a habit that has opened up many curious natures to me and also made me the victim of not a few veteran bores. The abnormal mind is quick to detect and attach itself to this quality when it appears in a normal person, and so it came about that in college I was unjustly accused of being a politician, because I was privy to the secret griefs of wild, unknown men. Most of the confidences were unsought — frequently I have feigned sleep, preoccupation, or a hostile levity when I realized by some unmistakable sign that an intimate revelation was quivering on the horizon; for the intimate revelations of young men, or at least the terms in which they express them, are usually plagiaristic and marred by obvious suppressions. Reserving judgments is a matter of infinite hope. I am still a little afraid of missing something if I forget that, as my father snobbishly suggested, and I snobbishly repeat, a sense of the fundamental decencies is parcelled out unequally at birth.

How?

很多人最關心的問題就是「如何堅持」「怎麼讀」以及「閱讀方法」。那先來談談堅持吧。

和堅持跑步堅持健身以及堅持任何一件事情一樣,堅持讀原著並不是一件特別困難的事情。只要你覺得這件事情對你很重要,那就可以堅持下來。當然我有很多半途而廢的書沒有讀完,有很多做了一半的事情沒有堅持完...但這並不妨礙我堅持去讀書,因為我真的很喜歡。2年的時間也不短,17本書不算多,可能不少人會嗤之以鼻。一般來說小說要讀1個多月,每天1-2小時,還會有間斷的時候。例外的是 Divergent三部曲,平均3天讀完一本書。暢銷小說難度比較低,而且就是page turner, 那幾天每天時時刻刻有空就讀,也是入了迷了。但是要知道我讀中文暢銷書、成功學(類似《參與感》《周鴻禕自述》)的速度是2天一本,這很容易做到。一年讀個四五十本,根本不算什麼。所以不能拿別人一年讀幾十本書來要求自己讀書。

我不想談太多的方法論,很多微信大號教你去堅持2周讀一本書、堅持健身、堅持幹嘛幹嘛,望月,warfalcon,改變自己等等。關於堅持我沒有更好的方法,但讀了那麼多方法不去實施的你仍然在原地踏步。我的方法就是首先,一開始選書一定要選自己非常喜愛的作品。類似Harry Potter迷從讀JK羅琳的原著開始就是一個很好的選擇。只有有興趣,才能從讀原著中獲得樂趣,從有可能讀完。其次,就是堅持每晚都抽出睡前一小時讀吧,如果能在工作中午休息之時堅持讀,盡量在1-2周,最久也不要拖著過了一個月,就能堅持讀完。個人經驗,讀完The Painted Veil大約花了一周,每晚讀2-3小時,有時候會抽出一個下午大段的時間來加快進度。讀完The Devil Wears Prada前後拖了超過兩年,但最後一口氣讀完花了三周左右吧。海明威的The Sun Also Rises花了一個月,不是每天都讀,但有空的晚上就會抽一到兩個小時來讀。周末也會抽出一個下午來讀書。然後,不要逼得太緊。讀不完的時候,就不讀了唄。隨意一點,等有興緻讀的時候繼續。讀的興起,一口氣讀完也不是不可能。關於每天堅持讀1-2小時,我也不是經常可以做到。我能做到的是,想讀書的時候,把一本書讀完。總之,只有自己從讀書中感到快樂,才可以持久。

堅持的方式有多種多樣。為了保持一定的閱讀量,我自己開了個微信公眾號「英語報道」,至今一年半了,仍然在運營。雖然發文的頻次降低,但是還活著。初衷不為別的,只為了約束自己,每周去讀點文章。Alice in Wonderland就是在微信公眾號發布連載小說時讀完的。我還參加了英語讀書會,Marva Collins』 Way (一部關於美國黑人小學女教師的教育理念,本書是她的自傳和教學方法,對於學習英語有不少啟發) 就是在讀書會期間完成的。每周一次,大約四周讀完。有好幾本書是在iBook上讀完的。用安卓手機時,也用過Kindle APP,但是不喜歡也沒堅持下去。iBook的體驗還是很好的,Divergent三部曲之所以能短短三天內讀完,也是因為手機隨身攜帶,隨時隨地都可以閱讀(啊我沒有Kindle)。

讀書的時候,一定會碰到不認識的單詞。這道坎兒難倒了數不清的愛好者。很悲傷,沒有很好的辦法。背單詞是一個辦法,因為你辭彙量太低說啥都沒用,更別提領會語言的美了!這不扯淡么!或者是找自己能讀懂的簡單的文學作品來讀,簡單不代表沒有文學價值,Alice in Wonderland足夠簡單了,四級辭彙量多年沒學習已經忘得差不多的也是可以讀懂的。大部分的暢銷小說很簡單,Divergent三部曲就可以,Hunger Games沒讀過書不知道,應該也不難吧。找一些有電影改編版的書也會幫助你更好的理解原著。

辭彙量1萬多的,讀原著還是不可避免的碰到生詞。我的建議是,一頁不要查太多的單詞,這樣會影響閱讀速度。第一次遇到的生詞不要管,不妨礙理解就可以。後來碰到多次的,可以查下記住。

P.S.

有些書,一直在讀,一直沒有讀完...看來有些書命中注定就是不能讀完呀! 這事情也再正常不過,拿一位作家的文章來安慰下自己「Why You Never Truly Finish a Book」,雖然境界不同,講的也不是同一件事...


想學什麼,就讀那方面的原版書。這時求知慾幫你解決任何原本會很枯燥的難題。美國暢銷書The Four Hour Workweek的作者Timothy Ferriss在TED上談過學語言的經驗,就是"學什麼"比"怎麼學"更重要。比如他用日本的(跆拳道還是武術忘記了)書籍來學日語。我因為感興趣,才看了Your Brain At Work,The Willpower Instinct這些書,包括前面說的The Four Hour Workweek,都很實用,也很有意思。

我本人感覺,國外實用類的書籍會比文學好,因為其所用的語言不會文縐縐的,有的還有科學性,但作者有時又會用幽默的、生活化的語言來吸引讀者。因為每本書有一定的主題,某些詞會出現很多次,很容易記住。但文學作品中,作家拚命用華麗的辭彙,很多變,不易記憶。至於小說,篇幅長,只關注劇情,很難學到什麼。

學語言關鍵還是重複。不管是有意無意。感興趣的主題就是特別容易重複的東西。


上面答案可以實際操作的部分不多,來分享下我最近嘗試的辦法,更適合剛開始看原版書的同學們。

前提大家都知道,就是找到自己感興趣的領域和內容,一開始就沖著名著來讀,自己其實不感興趣,肯定翻幾頁就看不下去了。

還有就是建議從 nonfiction 類開始讀起,沒有複雜的情節和人物關係,章節比較獨立,可以隨意翻著看,即使一章讀不懂也影響對整本書的感受。

接下來就是開始找合適的書了,我用的是一款閱讀類的 APP:Blinkist. Blinkist 不提供原版書,它只是原版書的搬運工 ←_←,這款應用通過人工的方式把一本書的重點(俗稱乾貨)提煉出來,長度都控制在 15 分鐘之內,讓你可以一口氣看完整本書的大概內容。

Blinkist 上看完之後,對內容有了基本的了解,你就可以判斷出書的內容是否是你感興趣的,看完之後如果覺得很喜歡,可以再去 Amazon 上買一本 Kindle 電子書或者紙質書,接著看整本書更詳細的內容。

這樣做的好處是,能夠讓你在最短的時間內找到感興趣的書,而且內容大部分都出自原書,更能了解作者的本意。即使找到的書不感興趣也不會浪費太多時間,就當作休閑娛樂了,接著去嘗試其他的書即可。不會像之前看到一半時才發覺,棄掉之後還充滿半途而廢的挫敗感。

目前 Blinkist 有 750 本以上的非小說類書籍,其中一部分同時提供了語音版本,這樣一本書可以當成閱讀、聽力兩種方式來完成,適合不同場景,比如我在家裡用 iPad 客戶端看,出門路上就改用手機客戶端聽。另外網站上說每個月會新增 50 本新書,包含 40 本帶語音的版本。

But,Blinkist 雖然支持免費用戶,不過限制很多,每周只能讀預置的書,不能自己下載其他的書,要升級成 Plus 用戶才可以下載所有的書,每年 50 刀。要是再加點錢,每年交 80 刀的話,可以成為 Premium 用戶,這樣會有更多的功能提供,例如把書發送到 Kindle,同步你在書里標記的 highlights 到 Evernote 。

價格略貴,不過經常會有活動,之前在 StackSocial 上免費贈送過3個月的訂閱,前幾天在 Gilt City 上也有半價的優惠,我就是為了發送到 Kindle 和 Evernote 同步兩個功能,在上面買了一年的 Premium 賬號,還搜到了優惠碼,只花了 32 刀 。

也有不花錢的辦法,就是麻煩了點,每邀請一位好友,會贈送你 7 天無限制訪問的許可權。按照慣例此處應有廣告,我的邀請鏈接:Blinkist: Serving curious minds.

如果平常堅持閱讀一本完整原版書有困難,可以從 Blinkist 開始試試。

另外,要推薦配合 Blinkist 使用的工具:歐路詞典,在 Mac 和 iOS 平台上甩其他詞典好幾條街。大多數詞典都會打斷你的閱讀過程:退出正在看的內容——進詞典查單詞——查好了返回,歐路詞典在 Mac 有快捷鍵取詞、LightPeek 功能,在手機上有跨屏幕取詞功能,都不會打斷閱讀過程,十分流暢,還可以維護個人的生詞本。

iPhone 上取詞時是這樣的:


1. 翻開書

2. 看上面的文字

3. 翻頁,重複 2.

--

這種問題只能用「將一隻大象放進冰箱里需要哪 3 個步驟」的風格來回答。只要你閱讀量上去了,問題就不再存在了。你想想你從小學到現在閱讀了多少中文,等你有同等量級的英文閱讀時,你會得到相似的閱讀體驗。當然,可能你已經忘記了你小學時閱讀中文有多痛苦,有多容易分心,所以你覺得現在閱讀英文很難。但事實上你就是這樣過來的,所以上面 3 個步驟足夠了,不需要更多的解釋。


從初中開始已經看了很多本書啦,最最開始是一整套Harry Potter,當時只是想裝X然後發現根本停不下來~

現在在教各種小學生初中生英語閱讀,都是從簡單的有趣的開始(書要薄),畢竟自信和興趣很重要嘛。

不是小學生的話可以從New York Times best sellers開始看起,那些語言不難而且情節很棒,比較容易看下去。先買紙質原版書吧,手感好容易把握。

很重要的一點是遇到不會的單詞真的不用每個都停下來查清楚!斷斷續續的閱讀真的很難受!

所以比較好的方法是聯繫上下文猜猜它的意思,大概想想就可以繼續看下去了。猜不出來也沒關係啊,不影響整個的理解就不用去查!

某段特別難怎麼也看不懂?那就別看了,跳過往下走。我以前有過整面整面跳的經歷啊【捂臉】但還是把那本書看完了貌似也沒什麼不能理解的內容哇哈哈哈。

很啰嗦的講了一串,主要是針對閱讀的新手,就是不管怎樣把一本書讀完再說。不要在意細節把握主要情節。嗯,讀完一本以後回想一下會覺得特別有成就感!比如說,【我居然讀完了一本原版書!】

請必須保持這種成就感,這樣就會愉快的再去看下一本,再去看下一本。

然後慢慢就會養成習慣。

看原版書真的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因為可以很清楚的感受到自己在閱讀速度或理解能力上的進步。

一開始不太容易但是堅持一下就好了,真的會慢慢進步越看越有樂趣。

而且當周圍人在玩手機什麼的而你在看全英文原版書,會感覺自己特別高端特別有動力唷!【不要理我&>&<】

就醬,祝閱讀愉快!


回答問題前,插播一點個人經歷——

我個人喜歡傳記和歷史(二戰)類的書;記得剛開始啃非小說類原版時,有看《埃莉諾與富蘭克林》(Eleanor And Franklin),書是在孔夫子二手書網店買到1970年版的,厚厚的一本,足足765頁。裡面有成長故事,心路歷程,還有政治和歷史。記得在看最初的幾個章節是,磕磕絆絆,非常不順,滿眼的生詞。但我看原版書時,第一條原則就是,絕不無故放下書去查生詞,除非它出現10次以上、妨礙到我對上下文的理解,才會去翻查。題主可以去讀一下《如何閱讀一本書》(How to Read a Book),裡面也同樣提到了這樣一條鐵律。試想一下,到底是以字字必究地態度研讀一本難懂的書的頭兩頁(章),滿腔熱血過後,便把書晾在一旁好,還是一氣呵成通讀全書,知曉其內容一半,有時間再回過頭來品味難懂之處好呢?畢竟再難啃的書(原版 or 母語),也會有比較容易懂的地方。看書其實和談戀愛很像,應該細水長流,慢慢品味。畢竟羅曼蒂克只是一時,日子還是要一天天過。而書,也得一頁頁翻。此刻不懂的地方,可能在後幾章得到答案。停下來細究,反倒打亂節奏,更容易給自己理由,停滯不前。

故我的想法是,剛開始看時,首先選擇自己喜歡的題材,容易堅持;再者就是上面提到的,別太在意生詞,盡量先依靠上下文去理解。有了好的節奏,即便再難懂的書,也比較容易「一回生二回熟」。


從non-fiction中的科普書入手比較簡單,個人覺得。


閱讀對語言學習的重要性不用多說...對母語的文字閱讀做得多一些或少一些,整體來至少不會有多大的退步...而對於學習一門外語來說,閱讀原版書是再怎麼經常做都猶嫌不夠的事情!經常閱讀不光給自己的語言保鮮,更能在語言深度與廣度方面有大的提升。

這裡有兩個觀點:(1)幾百個辭彙量的初級階段時就可以開始閱讀...(2)初級到中級水平階段在閱讀整本原版書時,並不追求理解所有的意思...

對學不嫌晚 (It』s never too late to learn) 大家都認同;但是,對讀不嫌早 (It』s seldom too early to read), 大家從意識到行動都顯得慢半拍。因此,我強調(1)有幾百個辭彙量就可以開始了...

讀懂不是閱讀原版書的追求...讀懂得多或少都沒有人給你好評或差評,考試也不考裡面的內容...讀原版書對於初級和中級水平的來說,是抓住裡面能拿下的表達片段來充實搭建好語言能力...因此,有了(2)不追求理解所有的意思這樣的指導思想,你就在初級中級階段的困難重重閱讀中也知道取捨,有收穫,能堅持...而把讀懂整本原版書的意思理性地放到高級階段時拿下。

最有效的閱讀模式是:看不懂的跳過不糾纏,在看得懂的地方停留,聚焦這個懂的地方的前後左右句子片段,試圖靠著邏輯推理來幫助理清其中的聯繫,體驗語境下的詞義/詞性/語法/結構/邏輯特點,形成一個大的理解區域...靠著這樣得來的理解,一個大的表達能力區域也在閱讀中成型了。

一個大的理解區域...一個大的表達能力區域...不斷複合起更大的理解區域和表達能力區域...最後覆蓋整本原版書。

初級中級階段,只注重語言本身掌握,不關注內容意思把握...做到讀不懂也有收穫!


只要堅持不讀英文盜版書和影印版書就可以了。既然不是盜版,也不是影印版,那麼必然是原版。

說笑了。我想,首先要把「原版」二字從心中拿掉,把英文閱讀當作早起喝水一樣的平常事。人家問你最近讀了什麼書時,不必擔心說出一本英文書的名字會導致對方覺得你扮嘢。


僅僅為了學英文讀原版書是讀不下去的。個人經驗:

1、讀已經讀過其翻譯版本的原版,等同於複習,不懂的辭彙都能猜出來

2、讀自己熟悉領域的原版;因為工作需要,技能提升而必讀,有能力和決心克服語言壁壘

3、讀自己感興趣領域的原版;求知慾驅使你攻克語言壁壘

4、泛讀社科書籍;對不同語種下文化的探視與理解


卧槽我英專學生躺槍無數。雖然我不喜歡奶爸一棒子打死英專(是我理解偏差了,奶爸不是我理解的那個意思,詳情見評論),因為我就是英專......但是大部分英專的確需要被罵。

讀原文書,還是要興趣。

莎士比亞什麼的不感興趣還是不要讀了,那些中世紀英語真的能讓人吐一口老血。

如果你不是英語專業,單純只是為了提高英語,不如多讀新聞。

奶爸說的讀專業書籍,我覺得倒還是要看具體情況,不是每個領域都是英語國家拔尖的。

文學類的其實沒啥幫助的,我只是指學英語方面,陶冶情操倒是有用,像傲慢與偏見就非常值得吐槽。

讀新聞的話,不認識的就查,反覆出現的就記。

因為不知道你讀原文書的目的是什麼,也不能盲目地提出什麼建議。


最近不少朋友開始閱讀英文原版書了,作為一個讀過不少原版書的人,我也想分享分享我對閱讀英文原版書的幾大基本理解:

[關於時機]

. 不必等到英文學到六級乃至專業八級才能讀,在不同的英文水平階段,閱讀相應水平的書籍,使英語能力和讀的書的等級共同迭代

[關於動機]

. 讀英文原版書的源動力應該是讀書,而不是學英語

. 所選擇的書一定要是你所喜歡和想讀的,如果一本中文書你不喜歡讀,你就不會去讀,何況英文書?

[關於目的]

. 讀英文原版書的目的是讀懂,增長知識,同時學習到新的單詞和新的句法,而非學習新的單詞和新的句法本身

[關於方法]

. 奉行「將軍行路,不趕野兔」的基本方法論,以最終讀懂為目的,基於這個目的,通過查閱詞典了解沿路不懂的內容,或者通過猜詞,直接跳過自己理解範圍內的生疏內容,掃除路上的「障礙」;而非去陷入野兔的追逐,什麼是野兔?事無巨細地記錄各種單詞釋義和例句,各種句法的用法和例句,各種延展的內容,等等。一杆子插到底,一眼讀到穿,不要在沿途花太多時間抄抄寫寫,反正今後你絕對不會看它們

. 記錄tips(如下兩圖),不管一篇一章有沒有讀完,都在當日閱讀時間結束時記錄自己讀到的重點內容,注意:是自己提煉的內容,這樣,在今後如果你再次翻閱此書時,你可以通過這些tips,回憶書中的關鍵內容。

希望能幫到大家


1. 計劃:

首先,要明確自己一天能有多少的時間,多強的精力用在英文閱讀上,以及自己的最終目標是什麼,同時找到合適自己的閱讀時間。因為一開始讀,必然會遇到重重阻礙,辭彙、語法、語境都和以往自己習慣的大有不同,基本上要嚴肅認真的對待這件事。對於我來說,通常是中午讀1.5小時,晚上讀0.5小時,一天讀40頁,配以單詞記錄(詳細記錄方法就不加以贅述了)。但是,現在想來,單詞記錄的作用並不是特別大,該忘記的單詞過一段時間還是會忘掉。我現在讀最多在google translate上面點一下收藏。感覺越來越懶了呢,(逃

2. 英語能力要求:

和高票答案不同,我覺得只要不用過於強調英語基礎。畢竟英文資料浩如煙海,總能找到適合自己水平的以及自己喜愛的作品。如果不喜歡童書,剛開始的時候可以看看外國的雞湯,比如Sir Ken Robinson 寫的《the elements》。讀的時候,自然學習熱情上去了,這個時候開始背單詞也不遲。不要應為自己一時的不足停滯了自己的腳步。

3. 過程:

讀到後面,若是有任務在身後追趕,難免會有些煩躁,會跳過不太明白的辭彙、片語、句式。這個時候要在心中敲響警鐘,因為這些自己不太懂得東西(「困難」)正是自己進步的一個契機。最後讀完一本書,決定自己是否真正學到了什麼的,就是在與這些special times被把握的情況。蒙頭讀書的確挺讓人感動的,但其實「並沒有什麼卵用」,
不時總結,找出適合自己的方法才是王道

4. 選材:

一開始最容易開始讀的是小說類,但我覺得讀好之後收穫最大的是科學技術類和方法類書籍。因為小說的特點就是生活化,對話體,文字並不是特別的嚴謹,有時候敘事還特別的啰嗦。相反,科技方法類書籍語言精練,具體,學習價值更大。雖然不得不承認,小說對於新手的魅力更大,但這起到的只是娛樂作用。同理,我並不推薦通過看劇、電影提高英語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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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一:喜歡看書而且有時間看。

這個不用咋解釋,中文書都不想看,夠嗆能愛看英文書。

前提二:辭彙量。

好好背單詞。GRE辭彙量是底線,多者不拒。

不僅僅因為辭彙量跟閱讀速度、閱讀效率以及從閱讀中獲得的滿足感成正比。

更重要的是,閱讀英文書所需的辭彙量是普遍被人們低估的。認識多少才算認識不少?

永遠不要相信四六級水平的單詞量足以應付華盛頓郵報甚至經濟學人國家地理之類的期刊雜誌。實際上如果裸考六級閱讀拿不下180分(200分?不好說,沒參加過新六級= =)的話,基本無法流暢閱讀任何成人版的英文報刊。

至於書籍就難度更大了。別拿小王子這種個例糊弄人...

所謂的暢銷通俗小說,都說易於上手...真是這麼回事么?

打個比方,這是近來銷量蠻好的《堅不可摧》。

通俗讀物,文筆算是標準現代英語了,題材還是non-fiction類偏好讀的,版本還是Young Adult Adaptation(偏文藝化的描寫有削減,高難辭彙數量降低,長句和複雜語法基本沒有)。

這裡是亞馬遜的在線試讀http://www.amazon.cn/Unbroken-An-Olympian-s-Journey-from-Airman-to-Castaway-to-Captive-Hillenbrand-Laura/dp/0385742517/ref=sr_1_3?ie=UTF8qid=1458621647sr=8-3keywords=unbroken

有心人可以去翻看一會,體會一下四六級水平離搞定這樣的東西還有多大差距。也可以看看近些年比較有代表性的bestsellers,在線試讀。

通俗是俗給外國青少年讀者的。

好好背單詞。

前提三:挑好題材。

和很多人的建議一樣,不推薦古典名著,因為未必看得下去。但是鑒於古典名著中譯版本眾多,所以還是可以去書店翻翻中譯版,半小時起碼掃過二三十頁,大概就有個愛看不愛看的初步判斷了,如果覺得非常感興趣,全書篇幅又不很長,還是值得買下英文原版回去仔細研究。

入門一定從最喜歡的領域來看。

首推傳記,因為辭彙量小,句式簡單,內容熟悉。

比如我是巴西球迷,所以我看完的第一本原版書就是貝利自傳。裡面的內容不但言簡意賅,而且都是熟得不能再熟的知識,生詞絕大多數是拉丁語或者葡萄牙語的一些地名人名俱樂部名,20個我瞎猜也能猜出十七八個,讀著很流暢也很有成就感。入門時就是圖個輕鬆,輕鬆到不再因數小時甚至數天面對大量的符號文字而感覺壓抑(實際上很多初學者都可能有這個感覺:雖然生詞不多句式不難,但是連續看好幾小時滿紙的外國符號就是鬧心,不為什麼。心理關必須過)。

再有就是一些專業性強的書籍,最好是你感興趣也有中文資料積澱的科普讀物,語言規整,生詞雖多但是多數是特殊名詞,不怎麼影響閱讀(看小說時則會碰見很多關鍵點是生詞的情況。比如一句話謂語動詞不認識那你就完蛋了,硬猜絕對沒法知道作者想說啥,看上下文有可能猜出來,但更有可能會發現下面的內容是以這個動詞為線索展開講的)。自然科學類,軍事類都好;偏歷史和經濟的科普難度較大。

PS:強推一類:地攤讀物,也就是偽科學類!半科普半文學半旅遊,敘事邏輯簡單,題材神秘,往往還配好看的圖片,非常引人入勝。比如在購書網站上搜Bermuda Triangle,Teotihuacán,UFO,Loch Ness monster等等都會出來一大批好看的書。缺點是一般比較貴==

暢銷書類,故事情節好看是優勢,但是辭彙量並不能算低,上面也有說明,而且題材各人有各人的喜好。建議買書前要麼多看看評價和試讀,要麼先去書店看看中文版再決定。

經典文學類是門檻最高,最不推薦當入門閱讀的了。極少數的難度不高,其他帖子也肯定有推薦比如綠野仙蹤小王子動物農場等等。我自己看過的只有魯賓遜漂流記,福爾摩斯,隱身人和弗蘭肯斯坦,因為中文版小時候看過有很深印象,題材刺激,並且這些書用語還是蠻現代的。

幾個前提說了一堆,再來說說怎麼讀。

拿來書,翻開,看。

不認識的能猜就猜,實在不認識的詞再查字典,電子的字典不是大書,最好有邊查邊存儲生詞的功能。快速記一個靠譜的中文意思就完,千萬別管英文精確釋義,千萬別糾結讀音用法遣詞造句。馬上回去繼續看。

迅速看,別蹦著字兒讀,壞毛病。一行一行掃,同時嘗試在腦子裡過電影而不是逐字翻譯。一個字,快。單詞認識的前提下,過得越快印象越深(不信可以試試拿一個中文長句子,一秒鐘一個字慢著讀。你看看讀到句子最後你還能不能理清楚前面寫的是啥)。

每天至少拿出一整段時間讀書,每次至少一小時。

看完了,心疼書的就夾個書籤,不心疼書的可以在頁邊空白處寫寫筆記,一是感悟二是下次看書提醒下自己之前那些讀過的都是啥(相信我,如果是剛上手讀得磕磕絆絆,那麼你隔一個星期不看再拿起那書就跟新的沒區別。很多時候你看一段看了半天才突然想起OMG這段文字上次其實是看過的)。

PS:買實體書的一個比較挑剔的小注意事項。

如果土豪,請買精裝本。

如果資金不充裕,買開本大的,字跡不太密的,薄一點的。

圖的是一個閱讀的舒適體驗,就是讀書是不需要手壓著書才能打開書頁,可以平攤在桌上,騰出手查字典喝水啥的。讀了一會兒眼睛還沒啥事手先按酸了,對於閱讀的積極性打擊其實蠻大的。

over。


1,選自己有興趣的書讀,不要僅僅根據所謂的難易程度做選擇。

2,背單詞,辭彙量最好在1萬以上。

3,可以快速查字典的工具,比如kindle, ipad, 翻字典查太慢了。


旁邊放本詞典


結合個人經驗分享一下讀英文原版書的方法:

1,從工具書入手,再讀文學類

推薦美國地產大王Donald Trump的三部曲《How to Get Rich》, 《Think like a billionaire》,《Think big》。

企業家的文筆簡單犀利也幽默,剛開始讀英文書,可以體會一下英語語言的習慣和造句結構。如果一開始就讀文學類,會很暈(中文的散文有時候看著也會很暈不是么?)

2,打破英文書的硬殼

打破一本書的硬殼,就是先把它從頭到尾讀一遍。

不要急著去查每一個你不認識的單詞,這會破壞閱讀的連貫性。事實上,對任何有一定英文基礎的人來說(英文六級是個比較合理的bottom line),一段話的大意是不會受到幾個生詞影響的。遇到生詞時,先標記下,完成第一遍閱讀以後再查,然後在第二遍閱讀時再推敲字裡行間更深層的意思。

3,讀出聲

讀書千遍,其義自現。要相信古人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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