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王菲的《紅豆》這首歌有什麼值得一提的故事呢?

我卻一直覺得有幾句歌詞是唱給我的親人的


王菲的愛情從來都是大張旗鼓、轟轟烈烈的,愛一個人會願意為了他忘記了自己,甘願為他付出自己的所有,即使失去了全世界,即使被放逐天際那又如何,只要還能擁有愛的人,只要能夠在愛人懷裡,還有什麼不能放棄的呢?

魚卡過喉嚨我卻還是喜歡吃魚

被狗咬過被貓抓過你還是喜歡動物

滿口蛀牙你卻還是嗜甜如命

他棄你於千里之外

你卻還是願意為了見他走遍萬水千山

其實道理是一樣的

就是你喜歡,所以你願意

就好像高曉松說的:王菲她知道愛情是怎麼開始的,也知道愛情是怎麼結束的,更知道愛情結束後的生活是什麼樣的。於是我們聽到《紅豆》里王菲又唱到:

有時候有時候

我會相信一切有盡頭

相聚離開都有時候

沒有什麼會永垂不朽

作曲人柳重言在創作《紅豆》的時候,根據王菲的聲音想像她會怎麼唱,於是曲子幾分鐘就創作出來了。而作詞人林夕則是在看日劇的時候得到的靈感,劇中女主角煮著紅豆,因為心裡想著要說分手,就把紅豆煮糊了,於是就有了這首《紅豆》。

相擁看雪、牽手漫步是每個女生都曾想像過的美好畫面,可「還沒」一個詞就瞬間把美好變成了幻影。愛情開始的時候,我們總是太著急了,很快就把力氣用光了,然後很快的就開始了厭倦和爭吵,而忘記了小心翼翼的去呵護。

總是要在即將分開的時候,才開始後悔沒有珍惜在一起的時光,後悔沒能用心的去體驗那些愛情里本該溫馨浪漫的細節。

我們遺憾和後悔,那麼如果重新再來一遍,結果會不一樣嗎?可是這個世界上從來都沒有如果,所以就像歌詞里說的「可能從此以後,學會珍惜天長和地久」。

每個人都會犯錯,也會希望得到原諒。每個人都會經歷分手,也都會從中學到點什麼,其實不如在分開的時候,給對方留點好的念想,這樣成全了別人,也解脫了自己。

正因為「天長地久」太難了,才成為了世間最美好的事情之一,所以對於長久不必太過於執著。愛了便愛,不愛了便分開,這沒什麼不對。

其實只有經歷過後,才會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什麼,有得也會有失,但一切都有盡頭,沒有什麼會永垂不朽。


我也要來答!

第一次聽紅豆是剛喜歡上阿菲於是興高采烈的跟同學講說阿菲唱的真好,同學說那你聽過她的紅豆沒?我說沒有,立馬找來聽,當時就驚艷了。

後來有唱吧這樣的錄歌軟體了,註冊後唱的第一首也是唯一一首就是紅豆,後來要男神也註冊了,他唱歌唱的好聽,互相關注了,他說我唱的紅豆也挺好。

再後來在商場吃散夥飯,吃完就要滾蛋的時候,商場一直都在放阿菲的歌,當時就覺得老天待我也不薄了。


沒什麼故事。就覺得大的紅豆看起來很漂亮,沒少和好朋友去超市賣紅豆的地方挑最大個的紅豆裝口袋裡。然後回到學校放在小玻璃瓶里。畢業送給別人還蠻有意境的。


一些小事,有空再補,也許還有。

一:

第一次知道王菲還只是在春晚的《傳奇》,被她的聲音和臉驚艷到了。(*@ο@*) 哇~

後來高中曾經暗戀的直男告訴我,王菲除了《傳奇》還有很多不錯的歌,比如《紅豆》。

聽了之後,便不可控制地喜歡上王菲。

我聽歌面很窄,還常常受他鄙視。

跟他去KTV唱歌,必唱《紅豆》,但是他喜歡方大同的《red bean》(紅豆的翻唱),結果總是有點爭執。方大同版的更輕快一些。不得不說,紅髮菲姐的mv不忍直視,只怪那個時期製作水平了。

二:

一失戀,必放《紅豆》,結果越聽越傷心。

有時候 有時候

我會相信一切有盡頭

相聚離開都有時候

沒有什麼會永垂不朽

可是我 有時候

寧願選擇留戀不放手

等到風景都看透

也許你會陪我看細水長流

就這麼默默安慰自己吧。

失戀後會後悔,沒有還沒好好地感受,雪花綻放的氣候。還沒跟你牽著手,走過荒蕪的沙丘。

沒有珍惜當下在一起的時光。

三:

個人有怪癖。

你有哪些怪癖? - lalalalalala的回答

滾床單放王菲的歌作為伴奏。。。具體見鏈接。往事不堪回首。

四:

有個聽到的笑話。

問:王菲喜歡什麼水果?

答:榴槤。

可是我,有時候,寧願選擇榴槤(留戀)不放手。

等到風景都看透,也許你會陪我看細水長流。

五:

學校的樹林里的凳子,我很喜歡。拍攝於學校展覽館門口。

因為這句話,有時候會不忍心坐上去。寫這句話的人肯定是有故事的。

可惜後來這個凳子刷漆換了新椅子。/(ㄒoㄒ)/~~/(ㄒoㄒ)/~~六:

其實《紅豆》的粵語版《償還》也不錯啊。還有我好奇的是為什麼這歌叫《紅豆》,明明只有一句歌詞提到紅豆,還沒為你把紅豆,熬成纏綿的傷口。


跟暗戀的對象聊天。

聊著聊著他說想聽我唱歌。

我就給他唱了首《紅豆》。

他聽完之後,發了一張截圖給我。

是《紅豆》歌詞的桌面。

他說他剛才就是在聽這首歌。

很巧合的一件事。

以至於我現在聽到《紅豆》就總會想起他。


可能在我左右,你才追求孤獨的自由。

分手一年了。可能他從來沒愛過吧。


1.第一次被老王驚艷到就是看了《紅豆》的MV,無法用語言形容的感覺,非要說的話就是「靈」~

2.有一次非常難過的時候,坐在一家陌生的小餐廳里,聽到這首歌,確切地說,聽到那個熟悉的聲音,整個人心情一下子變好很多。

3.喜歡過一個人之後,對這首歌更有感觸。


異地。

"還沒為你把紅豆,熬成纏綿的哀愁。"

感冒的時候,自己一個人燒好水吃完了葯,收到他的消息,跟我說他醒了,問我早起喝水了沒。

出差的路上不小心把眼鏡丟了,找不到眼鏡店,跟他抱怨自己的不小心,他說,啊,那怎麼辦。跟他說沒事,回頭髮了簡訊讓附近的朋友開車送我去市區配眼鏡。

走在擁擠的路上,被粗魯的漢子撞了,跟他埋怨這裡的人素質好差,他說心疼我們家寶貝,以後路上小心點。回了個嗯,走在路上眼淚掉下來,沒有告訴他人家跟我吵架凶我了。

晚上睡不著,一直想著他,在腦海中跟他說話,喊他名字,第二天他醒來,跟我說他昨晚不知道為什麼一直想著我。

"有時候,有時候,我會相信一切有盡頭。"

冷戰了,好幾天沒理對方。我出去旅遊在群里跟朋友聊語音分享趣事,他點了進來,聲音疲憊地說,我來聽聽你們聊天,然後在別人的歡聲笑語中,他悄悄退了語音。我好像聽見了他說了聲輕輕的晚安。

他好像在,好像又不在。

他說老婆快來讓我抱抱你,我說不要,他說你過來我給你做好吃的,帶你去遊山玩水。

跟他說不去,心酸到落淚。

不是不想去,是不能去。家人,朋友,都不看好,我們工作分隔兩地,跨越了半個中國,我有不能離開根,他也有家人的牽絆。

"可是我,有時候,寧願選擇留戀不放手。"

你不知道我有多少次,好想立馬跑到你身邊抱抱你。

你不知道我每次回你 嗯 的時候,都是在難過地抹眼淚。

好幾次屏蔽你的消息,過沒多久又不爭氣地找你。

每次我都說你不是我老公,是想要聽你堅定地說"我是。"

我幻想過我們有個家,下班後你開著車來接我,回家後,你養的兩條哈士奇快樂地搖著尾巴迎上來,我看著你像孩子一樣,開心地摸摸他們的腦袋。

"相聚,離開,都有時候,沒有什麼會永垂不朽"

你爸媽給你相親,你嫌人家姑娘胖拒絕了,跟我說你要先拼事業,你要努力工作賺錢養這個家。忽然有些事情,想得很明白,心疼你,於是下定決心離開你,沒有你撒嬌著要我哄你睡覺,沒有晚安,我聽著紅豆,哭著睡著了。

"等到風景都看透,也許你會陪我看細水長流"

什麼時候,我們才能足夠勇敢。

我還幻想著這麼一天。

以下12月12日更新。

今天他問我,出差完我會到哪個城市工作。我說我為什麼要告訴你。他說,你以為我真的會去呀。

我說,你不來我就更沒告訴你的必要了。他馬上改口說,那我要過去找你。

好想告訴他,我等怕了。不要出現在我的世界裡了求求你。

大半夜好想他,一個人躲在被窩裡哭成了傻逼。


那時我還沒喜歡上王菲,只知道這是一首很優雅很出名的情歌。

初二的我,把歌詞中的幾句寫在情書里,恩,就是你會陪我看細水長流那幾句。

是我的初戀啊。

想想已經過去八年了,這首歌和那段時光永遠都不會忘記。


高中時我和他互相喜歡,2012年畢業後走到了一起,同時直轄市,南北相隔,種種原因不久就分手了。

分手後大學期間曾多次聯繫,最後都因為距離還有我單方面的原因而多次鬧掰。

一直以來都覺得我是愛他的,但是他太優秀,在他面前我總覺得自己愚蠢的不行,沒自信覺得他會安心的和我過一輩子,所以每每有機會和他重新走到一起時,我都退後了。

後來我有了男朋友,他給我寫了封信說:很遺憾沒能創造一份愛情,喜歡紅豆的一句歌詞,相聚離開都有時候,希望我能幸福。

如今兩年過去,分分合合交了幾個男朋友,似乎念念不忘的只有他。

我喜歡愛讀書的他,喜歡想做什麼都能放手去博的他,喜歡老是開我玩笑嘲笑我的他。

偶爾還會想起高中時聊過的天,

可是總覺得自己不夠優秀呢……


比起紅豆,更喜歡粵語的償還,意境相同,但粵語更深得我心~


等到風景都看透,也許你會陪我看細水長流。


沒有什麼會永垂不朽


比起紅豆更喜歡人間

04菲比尋常的live版真的是天籟 真實幹凈還有年少的羞澀都唱了出來


十四歲的她說唱《紅豆》就做我女朋友,那年我十五歲。


正在聽他唱。每次唱歌必唱曲目。

快聽膩了。

問他為什麼唱,他說紅豆最相思。

對了,我們異地。


已刪


在高三的時候,我問同桌你喜歡聽什麼歌,她說紅豆,現在聽到紅豆就想起了她,可惜沒如果。


還沒為你把紅豆,熬成纏綿的傷口

東北的雪下的實在是早的很,11月初吹來的寒流很容易就吹落了一場雪。

我是一個南方人,但在秋末的這場大雪裡卻並不像周圍的人那樣興奮,或是因為家鄉每年還是會飄哪么幾片雪,抑或是她叫雪。

我喜歡雪,上課的時候會時常的回頭看她,我在第一排,她在第五排,她曾喜歡過我,但年少的人,心變的總是太快,也許放到現在,我會隨意的就將目光轉移到另一個女生身上了,而當時的我才初中,所以我還是愛回頭看她。

最後,我不是那麼喜歡雪,我喜歡下雨天,理由和所有失了戀的矯情文青們一樣。

11月的大雪只下了一個上午,太陽一出就開始化了。

談了幾場不痛不癢的戀愛,就這樣晃蕩著過到二十歲。不再想著去結束單身,卻也按不住自己躁動的荷爾蒙走在大街上亂瞅,羨慕才和班長分手又開始勾搭班上其他女生的室友。撫摸著自己的手,光滑的,但我感覺自己已是老態龍鍾。開始看老電影,討厭那些咋咋呼呼不知所謂的綜藝節目,在午夜室友都睡了以後開始看王家衛的電影,一份電影四根煙,渡過失眠的晚上,一天看三遍《重慶森林》《東邪西毒》,開始在超市找鳳梨罐頭,羨慕663,但想到自己的魯莽傷害過的姑娘,也就不再想著一個王菲一樣的女孩偷偷溜進我家,溜進了也沒用,我住宿舍。

自從那次大雪後,我好久沒逃課了,地上的雪都化乾淨了,我覺得隔壁班一個姑娘的背影很好看。我會走在放學的路上看著她的背影聽《紅豆》:

還沒好好的感受

雪花綻放的時候

……

還沒為你把紅豆

熬成纏綿的傷口

只能獨自分享

慢慢幻想相思的哀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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