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要6000元,不然不還我的狗,怎麼辦?
對方撿到(更可能是偷了)我的狗,要6000元,不然不還給我。我打電話報警,警察說沒發確定是偷的,管不了,我該怎麼辦,錢我準備好了,可我還是不甘心就這樣把錢給他。
謝邀。關鍵是題主如何充分向警方證明狗的所有權,我不知道題主有沒有辦狗證,據我說知大城市都是要求辦理的,如果有的話,是非常重要的證據。寵物和一般財物不同,一般財物我們可以用特徵和購物憑證來證實所有權,而寵物因為是生物,自身也是會發展變化的,比如題主舉證自己的狗頭上有黑色的花紋,但是有黑色花紋的狗很多,即便和照片上的形狀非常相似,也不足以證明該寵物的唯一性。
我在派出所時候有人撿到無主的小狗送到派出所來,後來我們貼了照片,主人來認領的時候費了很大的勁兒,因為他保留的照片都是狗剃毛之前的,但是恰好狗走失是在剃毛之後,這個差別有多大大家應該都能理解,後來我們是通過狗和主人之間的一些互動來幫助判別的,但是必須要說,從法律角度來看,狗認識主人,聽主人指揮,這種證據並不嚴謹,不足以作為寵物所有權的判定依據。
以他人財物為要挾,索要非法利益的,這個屬於敲詐勒索,在證明寵物所有權的基礎上,應當以敲詐勒索罪名義向警方報案。就題主目前的狀況,建議與對方見面後直接報警。法律上說,你要證明狗是你的,然後才有所謂還的問題然後,你要證明對方是偷的,不然就是侵佔,找法院不要找警察說白了警察叔叔說應該辦狗證應該管好狗的話都是和狗說的,所以你當做沒聽到咯→_→
這麼說:這樣啊,看來你朋友比我更愛這條狗,同時看來他也有經濟實力養。那麼就讓他養下去吧。
題主你看看人家的覺悟!
就算在成都,話說6000塊連一平米都買不到吧……這麼一對比下來,人家開價真不高……
最後我想說的是,出門遛狗要牽繩,這是作為一個狗主的基本公德。利益相關:狗主,非狗粉。不反對吃狗肉。曾因管教自家狗遭到姓趙少女發動輿論抨擊。遛狗必牽繩,必帶塑料袋,隨時準備撿屎。
「兒子」都丟了,還在乎錢。看來真兒子和假兒子還是有區別的。
如果你在大城市,你在聊天中引誘她,讓她要挾你,給你多要錢。你就向公安機關舉報她敲詐勒索你。如果你在小城市,你跟她約好見面地點,你找幾個朋友跟她見面,把狗搶過來,由於是搶回屬於自己的東西,不違法。不同城市有不同治安狀況,有不同解決方案。
他對狗沒那麼深感情,算一下這個狗的市場價,高於市場價20%以上,你就是唯一的買家。除了你,賣不給別人。
不要拖時間太久,也不要激怒他。
繼續談。但是別想空手回來。
我的狗2012年丟的,我找了很久很久,但是沒找回來。按照當時的痛苦程度,以及時隔3年回憶起來的遺憾,我願意付出我的狗5倍及以上的價格。別給自己留遺憾。你已經很幸運很幸運了。我在找狗時候甚至遇到不下兩個騙子拿著網上狗的照片騙我,說是我的狗讓我先打錢。。。。。假裝買回先約出來,搶了狗,打了他,一走了之。當年對付偷我手機的人就是這麼乾的。
證明狗是你的,否則你沒法講理,警察也幫不了你。
為什麼撿到狗的人可以通過微信聯繫到失主。小狗又不是小孩子,又不會自報主人微信號碼……
怎麼可能是撿的?必然是惡意的,說不定蓄謀已久。退一萬步,就算是拾得遺失物,也有歸還義務。就算丟狗不管,可打電話要錢,就是敲詐勒索行為,6000元已經可以構成敲詐勒索罪了。跟警察叔叔好好普法,敲詐勒索是公訴案件,讓公安機關立案吧。這裡面最重要的問題,其實不是什麼敲詐勒索之類的。
而是你對狗在不在意的問題。
上面出了無數主意,但是這種事情不能做絕的。
人家直接把狗給宰了(極端),或者再次把它仍了(不極端的),你怎麼辦!!!!!
其實遇上這種事情還是看運氣了,能遇上什麼人。
丟電話的人態度不好手機被撿到的人直接扔河裡面的事情多正常啊。從題主描述中可以看出有幾點是明確的:
一、對方取得題主的狗的途徑不一定是非法的,買的撿的自己跟對方走的從屠刀下救的都有可能。因此對方當前持有小狗是合法的;二、除非對方自願,沒人可以強迫對方拾金不昧,對方在歸還小狗的同時有索償的權利;三、對方的索財故意並不明顯,而恰恰是題主主動承諾給付現金,只不過雙方在金額上有分歧;四、對方和題主對給付金額的談判過程,體現出小狗作為留置物的特徵,即錢未到手前小狗將留在對方手中,交易達成後才會交還。在此過程中對方持有小狗並不違法;五、對方並無具體的要挾舉動和意思表示;前面有人說過,懷疑不是證據。所以綜上所述,由於題主缺少關鍵證據,即題主對小狗的所有權、對方非法取得小狗所有權和對方要挾勒索的證據,警察無法立案查處。非常抱歉,愛莫能助。--------7月10日更新分割-------
看了各位的評論,受益非淺,多謝各位。上面答案中有不周密之處,現作補充:一、持有和佔有是有區別的,從題主提供的資料顯示,對方佔有小狗的證據明顯不足,只能證明是持有。而且,現有資料也無法證實對方的持有是非法的。二、拾金不昧是道德上的要求,法律規定了有遺失物的歸還義務不假,但對歸還期限並未做出強制規定。如遇所有人不明或無法歸還的情形,也並無強制上交國家的要求。這個是我表達不周密,致歉。三、歸還失物時物主有付酬義務,法律只規定了應付酬勞的基本範圍,並未規定物主向拾得失物者付酬不能超過這個基本範圍,也不禁止雙方就酬勞數額進行協商並一致約定。四、雙方如約定了酬勞,且系自願達成,應按約定執行。五、關於留置,接受 @無關 批評,收回我不成熟觀點。六、關於敲詐勒索,目前題主所給的資料中體現不出對方有敲詐勒索的故意和要挾的客觀表現,所以即便是對方要價過高,也不能據此認定為敲詐。七、雙方約定酬勞後一方毀約,這是典型的民事糾紛,應調解或訴訟解決。至於持有小狗方是否構成敲詐,還要看其它證據,毀約並不必然就是非法佔有故意的表示。以後想起了再補充。--------7月11日更新分割--------
說對方已涉嫌犯罪的,可自行再複習一下侵占罪和敲詐勒索罪的犯罪構成,然後再辯。留出翻書時間給諸位朋友。有沒有外籍或者港澳台的朋友,讓他們幫忙報警,相信就可以解決了
。。。題主的狗是怎麼離開題主視線的呢?在家就沒了?路上跑丟了?平時散養?專門在路上逮走沒人看的狗,然後索要錢財是現在並不少見的一種訛錢方式。也不排除是撿到狗臨時起意或真買了狗。對方是怎麼獲得題主聯繫方式的?狗鏈上有?還是尋狗啟事?對方有沒有給你看狗的視頻或照片,如果沒有,有可能是並沒有狗的騙子。題主的狗有狗證么?攜帶狗證和照片等(沒證也沒關係,可以說還沒來得及辦,至少你的狗會跟你親近吧?),叫上幾個朋友(女孩這樣見生人不過分吧),約公共場所見,要求對方帶狗來,報警(可快到地點時先報),表現出這件事爭執不下,咬定對方非法佔有了你的狗反來朝你要錢(不管法律上怎麼界定,這事一般人就這麼認為),等警察來,如果對方說狗是買的,問他哪裡什麼時候買的。只是要狗,警察可能不愛來,說人因此爭執起來了,警察過來調解的可能會大一些。如果他是花幾千買了狗,或許會等調解。如果他是白來了狗,有可能就慫了。就是指著狗訛錢的,可能會作勢要或真的傷害狗來讓你們在警察來之前給錢,要注意一點,並保留證據,建議全程錄音。
翻來覆去睡不著,好吧,法學狗來湊熱鬧 看了一下樓主的問題 樓主的狗狗是否被對方偷走或者是撿走,和樓主聯繫的這個人都有敲詐勒索的嫌疑!
先貼個法條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手機真心不舒服 還電腦我來繼續簡稱撿到樓主狗狗的人為甲君 這樣後面的問題我好說 謝謝
第一 樓主的狗狗如果是在樓主大意的情況下走失,在狗狗走失後,甲君撿到了這條狗。並且在樓主和甲君沒有取得直接聯繫前照顧了狗,並且支出了一定費用。這是甲君要求樓主支付狗狗在離開樓主和甲君在一起的這段時間因為照顧狗所發生的費用,這個是合理合法的。也會得到法律的支持的。所以樓主支付甲因為照顧狗所產生的費用的問題,甲的主張是會得到法律的支持。
第二 從樓主和甲君這個微信交談中能看出來,甲君在撿到狗之後聯繫到了樓主。並且在微信中明確表示如果樓主不按照甲君的說法支付相應的報酬的話,那麼甲將不會歸還樓主的狗狗。這個就點味道不對了。
從微信交談中可以看出,甲君在和樓主交留的過程中明確告知了樓主不給錢不還狗的這個意思表達。如果狗狗對樓主非常重要猶如家人一般,那麼這個事情的結果可能就是樓主拿錢贖狗,這個恐怕就構成了刑法中所規定的敲詐勒索罪了把。敲詐勒索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採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甲君利用樓主愛狗之心,甚至是把狗狗當作家人的這一種心理,來要求樓主支付六千塊錢來贖回狗狗。如果不支付這筆費用那麼就不歸還狗。那麼這就是明顯的威脅行為,就是構成的敲詐罪的客觀方面就是用威脅的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務的行為。因為樓主在僅有的交流中得知如果不支付費用,那麼將會找不回狗。這就是明顯的要挾行為。這個個人認為沒有什麼好爭議的。
解釋一下威脅是什麼意思
威脅,是指以惡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即如果不按照行為人的要求處分財產,就會在將來的某個時間遭受惡害。威脅內容的種類沒有限制,包括對被害人及其親屬的生命、身體自由、名譽等進行威脅,威脅行為只要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心理即可,不要求現實上使被害人產生了恐懼心理。(這段是抄的百度百科,求別打臉。屁股你們隨便打。我還要靠臉吃飯呢)如果他真的向你索要這個數字的金額的話,那麼就穩妥的報警,請警察同志來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具體是多少才能處理他,這個你要諮詢一下你們當地的司法機關。以上的說法都是狗,是甲君撿來的。樓主對狗狗有所有權並且有相關證明第三 如果狗是甲君在樓主不知情的情況下偷走的,這個就是盜竊了。盜竊罪的定性量刑等一系列問題得樓主能確定狗是偷的不是他撿到的。才能說這個話,本著疑罪從無的原則,姑且相信他是撿的吧。
第四 重要的話用黑粗字體。我覺得當前樓主最重要的是想辦法把狗狗帶回來,而不是在這裡覺得這個錢的問題,因為狗有特殊性。狗狗是個生命,如果不滿足對方的要求很有可能狗狗就會收到不應該有的傷害。我倒是覺得樓主可以暫時先答應他的要求,約定好見面的時間地點,讓他把狗狗帶上。等樓主確定狗狗安全無虞了之後就可以選擇報警處理了。畢竟狗對於一些家庭來說不是財產是家人。正因為了這種特殊性所以才要先確定狗狗是否安全。等真的狗狗安全回到你的身邊了,至於後面的問題怎麼處理這個就可以依靠警察叔叔了。後面的流程我就不清楚了 @一笑風雲過警察叔叔可能會知道後面怎麼處理這個事情
法學狗好餓 吃紅燒牛肉麵去了 總感覺統一的比康師傅的好吃 難道這是錯覺????這不是商量,這是戰爭,要鬥智斗勇的。(輕按可行順序依次執行)
方法一)你難道沒有照片或者任何證明你曾經擁有它的證據嗎?有的話,直接好辦。
方法二)要是沒有什麼證據。
1那就在微信上問她「什麼時候買的」,沒猜錯他會說的早一點,「前年」什麼的
2告訴他你剛想起來手裡有照片:「我怎麼可能沒有,你傻啊」就這麼說。緊接著,要逼她出具購買此狗的任何證據,發票、狂犬疫苗什麼的,他就拿不出來了吧。3直接要狗,「我們可以私了」,告訴他:「涉嫌個人財產詐騙,去公安局對你也不好」,兵不厭詐。黑道、白道都只能解決一部分問題。黑白通吃才能解決所有問題,下面講「黑道」:
方法三)「你帶著狗,我帶著錢會面」,然後給他一打假鈔咯。這叫「其人之道還治求人之身」咯——關鍵點也一樣:不犯法!
方法四)「你帶著狗,我帶著錢會面」,然後給他一打假鈔咯。這叫「其人之道還治求人之身」咯——關鍵點也一樣:不犯法!
方法五)懸賞小混混,他們會辦成的,不需親自動手,不需6000。
方法四)實在不行,發到各個社交網路,把劇情全發出來,要有感染力哦。然後他會在人肉的壓力下還你,或者帶著你的狗自殺。。。(你得把他的微信號發出來啊)
他不要臉,你就別手軟!再說一遍:這是戰爭!
可笑的是,這世上忍不住收了點錢的人進監獄了。這種賊心+賊膽的人類渣滓居然活得好好的,這我們所有人的過錯。
U表哥家狗被人偷了賣掉,剛好地方小遇到了,他一喊名字就過來了,我能說他在那家人面前抱起來就走了嗎-.-
你們怎麼聯繫上的?
第二有沒有這個是你的狗的證據Ps盤賭一下題主有沒有狗證。
PPs我十分想知道這個問題有沒有被修改過,修改歷史是怎樣的。我記得中學政治課上學過的案例啊,小明去黑市買自行車,車子非常好並且賣得很便宜,名偵探小明一看便知來路不正,然而依然購買。後經警方破獲,沒收了小明購買的贓物。下劃線的字是我私自加的,粗體字是我一直想吐槽的。那麼問題來了:這種情況法律到底怎麼判?
肯定是沒證不栓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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