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學研究生,有什麼讀物推薦?

想指定一個閱讀計劃,但是感覺太多了,不知道三年間如何制定比較合理,也不知道研一到研三如何排序,才能循序漸進,由簡入深,請各位老師與前輩幫幫忙推薦一下吧。

———————補充——————————

以自然法與社會學法學為主吧。還有國內哪裡可以淘到日文原版的法學著作呢?——這個是次要問題,不回答也沒事


等合伙人給反饋的時候抽空水一個題。作為法理學的研究生,應該有能力自己規劃研究方向、安排閱讀計劃,而且本科時候應該看過一些最基本的原著才對。而且研究生三年,也應該有時間至少把所有翻譯成中文的法理學的名著全都看一遍了。我本人沒讀過研究生,僅就個人讀過的有限作品列一下推薦的法理學閱讀計劃。

一、

我強烈建議開始學習法理學之前,必須有一定的政治哲學基礎。如果是制定三年的閱讀計劃,那前一年半到兩年應該是學習政治哲學,而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法理學。如果題主對自然法有興趣,那麼所謂古典自然法學派的作品其實都是政治哲學的必讀書目。知乎上政治哲學如何入門有一些好的現成答案,我個人列的書單在此,覆蓋了個人覺得比較基本的初階和中階作品有哪些政治哲學方面的書籍值得推薦? - 姜源的回答。

二、

法理學最基礎的入門書我個人推薦:

博登海默《法理學》

羅伊德《法律的理念》

登特列夫《自然法》

拉德布魯赫《法學導論》

三、

法理學領域我個人覺得比較基礎,而且讀起來並不那麼困難的重要作品:

奧斯丁《法理學的範圍》

梅因《古代法》

耶林《為權利而鬥爭》、《法學的概念天國》

韋伯《法律社會學》

格雷《法律的性質與淵源 : 法律的性質與淵源》

龐德《法律史解釋》

富勒《法律的道德性》

拉德布魯赫《法哲學》

馬里旦《自然法》

波斯納《法理學問題》、《法律的經濟分析》

伯爾曼《法律與宗教》

弗蘭克《初審法院 : 美國司法中的神話與現實》

麥金農《言詞而已》

《哈佛法律評論-法理學精粹》這裡面每一篇都很重要

戴岑豪斯《合法性與正當性 : 魏瑪時代的施米特、凱爾森與海勒》(這本不算名作,但寫的非常好)

四、

以下是我覺得和之前同樣重要,但有一些閱讀難度的作品:

薩維尼《當代羅馬法體系(第一卷): 法律淵源·制定法解釋·法律關係》

斯塔姆勒《正義法的理論》

凱爾森《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純粹法理論》

哈特《法律的概念》

德沃金《法律帝國》、《認真對待權力》、《原則問題》

菲尼斯《自然法與自然權利》

埃利希《法社會學原理》

拉茲《實踐理性與規範》


全國開法理學研究生的學校沒有太多。每個學校都有不同的側重點。選擇書目必須得和你本人的興趣相關。高票回答已經涵蓋了基本的書目。只是有兩點,我個人的意見:

1、法理學在傳統的學科分類里是部門法學的抽象綜合,是部門法學的基礎原理。這種看法已經過時,部門法學有能力處理諸如:法律關係,法律推理的基本概念。法理學研究的是法律的性質問題,是政治哲學的一個分支,如果你的工作趨向是實務工作,那麼應付好一篇畢業論文就可以了,甚至可以選擇部門法哲學作為題目。如果以後要深造然後從事研究工作,那麼需要起碼數量掌握一門外語,能夠閱讀原本文獻,從譯本中解脫出來。法律性質的研究和部門法沒有必然的聯繫,不要以為帶上一個「法」字就和法律密不可分了。

2、推薦書目中諸如博登海默的書籍,已經是過氣的選擇。一本思想史的教材就可以代替,根本沒有必要深讀。以題主的興趣為例,自然法的研究需要一本公認較權威的自然法思想史作為起點閱讀。如果一開始就讀菲尼斯,很有可能會把自然法等同於自然權利。自然法的最初討論不是近代,而是古希臘的戲劇。自然秩序等概念是自然法最初的形態。這更靠近哲學思辨,而非法律思考。在思想史中選擇你最感興趣的話題作為研究的主項,然後開始搜羅最新的研究文獻,看前人在這個專題有什麼推進,你還能做出什麼推進。這過程中就包含了對文獻的閱讀,而你會自然而然的看到引用率、重要性的文獻評述,需要閱讀什麼書也就一目了然了。


看到這個問題翻出來,算是與諸君共享吧。

1、無疑法理學目前國內最好的概覽圖是考夫曼的《當代法哲學與法理學導論》,兩百頁的篇幅便勾勒出全部法理學的場景,為法理學總綱!此書為多人合寫,但出自考夫曼教授手筆的只有的前兩百頁,尤以《法哲學的問題史》這篇長文為重點。那麼以下幾篇書目,可以看做是對這個問題的一種擴寫。

2、古典時代,追問這個問題,容易閱讀的,首推王太慶教授翻譯的《柏拉圖對話集》,閱讀其中的《斐多》、《republic》即可。

3、中世紀繁瑣,若是有興趣中世紀時代對這個問題的探索,最容易入手的那就是內莫的《教會法與神聖帝國的興衰》。

4、近代最重要也容易進入的,當屬《政府論》下,法治的基本框架,200頁而已。

5、法之近代實證主義的問題,當屬邊沁。然其無趣,輔之以莫里森的隻言片語就可解決,若再清晰點,那篇《法律實證主義的基本命題》論文列印看了就好。

6、實證主義的危機不言而喻,其問題的解決方式較多,基本的線索若除去康德不談,那麼就先理解羅爾斯,若《正義論》原著第一編繁瑣的話,把托馬斯《政治哲學導論》中關於正義論的十頁紙讀完即可。

7、哈特無疑也是一直解決路徑,理解哈特,讀其傳記即可諶洪果翻譯的《噩夢抑或美夢—哈特的一生》。讀完後再談下一步。

8、哈貝馬斯無疑也是一條方案,此處略去,若還有興趣,有一個二手文獻即麥卡錫《哈貝馬斯的批判理論》

9、回到信仰,回到歷史也是一條,伯爾曼的演講集《法律與宗教》,二百頁,輔之論文可以促進你理解,如果你有興趣的話。


既然很多朋友已經列出了些西方法理學的書,我就不贅述了。

但我想補充一點,謹供參考。

法理學固然是來自西方的學科,知識體系也主要來自西方。但我們畢竟生活在中國,中國的法治建設所需要的理論來源也不可能只是西方的法理學。因而,即使是法理學的研究生,在學習西方法理學時,最好也能對中國法制史和中國法律思想史有所涉獵,對中國古代法律傳統有個大體的理解和把握。同時,也要對近現代以來中國的法治建設特別是新中國的法治建設歷程和相關理論發展有所了解。這兩點,都是對學習西方法理學的有益補充;畢竟法理學的學習還是為了照應當下,若完全不懂中國,對西方法理學理論的理解和使用都容易走向僵化和教條。

要了解中國古代法律傳統,如果精力不夠,個人推薦只精讀張晉藩先生的《中國法律的傳統與近代轉型》。

對於中國當代的法治建設及其相關理論,可以把每一期國內的法學核心期刊都翻一翻,摘要讀一讀,感興趣的文章看一看,大體就能有個印象。

這裡有個問題,值得各位考慮。國內的法學研究論文真的都是一塌糊塗、不值一提嗎?顯然不是。有很多今人的研究成果,該學習的就要大膽學習,該利用的就要充分利用。那種認為學什麼都要從原典開始的觀點,我敬佩他們精神可嘉,但他們實在是太不相信其他學者,本質上也是過於自負;如果學術研究不是在即有的研究上不斷推進,而是每一個人都從原點出發,這樣的研究算什麼呢?如果自己的研究將來也被同行完全無視,這又怎麼可能是值得投身的事業呢?

順便插個題外話,前不久國內法理學界有一小小的波瀾,是關於所謂「中國法理學的死亡」的問題。這實在是無稽之談。如果說中國的法理學有死亡,那麼,首先是過去階級鬥爭的法理學已經死亡,然後是生吞活剝、生搬硬套的西方法理學正在死亡,而中國自己的法理學正在蓬勃發展呢。


首先針對提問者的兩個限定。

1.「自然法」。自然法的範圍是相當寬泛的,這是因為自然法是一種法哲學立場,放在19世紀以前自然法甚至可以說就是「法哲學」的代名詞。因此如果要列一個自然法的書單,哪怕只是代表性的書單,也會是相當冗長的,而且不同的自然法學說之間的差異其實也是挺大的,所以如果一開始就扎入各種原典之中,可能並不是一個很有效率的閱讀方式。我個人的建議是,先閱讀一些工具書中有關自然法的詞條,對其的發展脈絡有一個基本的把握之後再有針對性地選擇相應的原典進行閱讀。我讀過的是由Jules L. Coleman、Kenneth Einar Himma和Scott J. Shapiro三位教授編輯的《The Oxford Handbook of Jurisprudence and Philosophy of Law》一書,這本書中的「Natural Law: The Classical Tradition」詞條是由John Finnis教授撰寫的,「Natural Law: The Modern Tradition」詞條是由Brian H. Bix教授撰寫的,應當說還是相當權威和可靠的。

有一位回答者提到的John Finnis教授,確實是閱讀自然法不可能繞過的一位大家,他的《自然法與自然權利》(Natural Law and Natural Rights)也確實是必讀的一本重要著作。但是這本書的中譯本的翻譯實在是很成問題,我之前聽一個在中國法制出版社工作的同學說法制社似乎有意約人重譯此書,在新的足夠可靠的譯本出版之前建議還是直接閱讀英文原版為好。

Radbruch教授是另一位無法繞過的大家,他所提出的並為後人所歸納命名的「拉德布魯赫公式」被認為是戰後自然法復興的理論代表。他的《法哲學》一書在國內已經翻譯出版,另外最近雷磊老師主編了一本相當不錯的研究文獻集——《拉德布魯赫公式》,很值得仔細閱讀。

除此之外,最近華東師範大學的吳彥老師主編了一套《自然法名著譯叢》,由商務印書館出版,我個人讀了裡面阿列克西教授的《法概念與法效力》一書,這本書也是相當推薦的。這個譯叢里的其他書還沒有讀過,題主可以自己選擇閱讀一下。

總的來說我自己對自然法的涉獵也不是很多,因此也只能淺嘗輒止地做一個初步的推薦。

2.「社會學法學」。我不清楚題主是不是有意使用了這個用語,如果確實是有意的話,那麼有些回答中所使用的「法社會學」、「社科法學」可能就不是十分精準地反映了題主的原意了。「法社會學」(Legal Sociology)是社會學的一個分支,「社會學法學」(Sociological Jurisprudence)才是法學的一個分支,如果做一個比較粗糙的描述和梳理的話,法社會學主要興起和發展於歐陸,而社會學法學則主要興起和發展於美國。至於國內近年來興起的「社科法學」(Social Science of Law),指的則是「法律的社會科學研究」,侯猛老師自己也說裡面其實包含了法社會學、法經濟學、法人類學等等研究進路相當不同的學科,我個人覺得社科法學更多的是一個在社會科學研究進路尚未足夠分化的當下所形成的學術共同體。

就我個人的感覺,國內目前還是在較為寬泛的意義上使用「法社會學」這一概念,這樣一來的話其實也就在很大程度上把「社會學法學」給容納進去了,由此也就產生了類似於自然法的問題——在「法社會學」這一個大帽子之下,其實包含了進路並不相同的研究。因此,我個人還是先建議閱讀工具書或者導論性質的著作,我推薦的是由Roger Cotterrell教授寫作、彭小龍老師翻譯的《法律社會學導論》(第2版)。讀完這本或者其他導論性質的著作之後,題主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進入更為具體的學術脈絡之中選擇相應的著作進行閱讀。

(未完待續)


關於自然法,兩點指正:

  1. 連當代自然法理論最重要的學者和研究者John Finnis都沒有,還談自然法,未免有些吹牛。

  2. 還有用新自然法學派稱呼Lone Fuller,有沒有嚴格區分自然法屬主義前綴的"neo-"和"new"的區別,是新在哪裡,實在很懷疑。兩個名詞的前綴區別的討論,此處,便不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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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要問的,是希望以「自然法理論」和「法律社會學」來薦書。我只回答「自然法理論」的大方向。法律社會學,不在我的閱讀範圍,但可以去找Blackwell和Cambridge等出版社的導論書,查找相關議題文章的參考書目。

自然法理論相關的討論,在這舉主要涉及到的理論大家:

標準的自然法理論者:

1. John Finnis(born 1940):

  當代自然法理論的法律哲學家,成名作《自然法與自然權利》,近年於牛津出版的五卷本論文集,對於自然法理論在當代議題下的應用與相關理論爭議,很值得參考。

  《自然法與自然權利》此本有一版的中譯,很多機器翻譯,專有名詞也不太準確。可惜,不是從修訂版翻譯。建議參考英文原文的二版修訂版。

  其他學術資訊,大陸幾本研究Finnis的著作,在學理名詞上都不準確,甚至忽略專有名詞的基督宗教背景。在準度上失准,又無法與其他相關的理論。建議參考台灣學者周明泉的〈論John Finnis的新自然法理論與天主教社會理論融通之可能性〉一文,裡面對Finnis理論主要使用的名詞有較準確的翻譯與理解。例如這篇文章就為我們澄清 "reasonable" 與"rational"的區別,及兩者在Finnis理論下的理解差異,並做出不同的翻譯,並非都適合翻成"理性的"。然而大陸現有的研究成果(至2015年),並未注意到此間問題。

2. 基督宗教社會理論(或稱天主教社會理論):

  請參考Joseph Kardinal H?ffner(1906-1987)的" Christliche Gesellschaftslehre",此書有英譯、中譯。

  閱讀此書,或可搭配天主教的教宗《通喻》,與相關的天主教官方討論教義與規範的書,這方面網上資源不少,台灣香港的天主教教會,出版的速度也很即時,可供輔助。

廣義上的自然法理論者:指支持不道德分離命題,不討論程序簡化論、法律工具論的爭議

3. Ronald Dworkin (1931-2013):

  《法律帝國》、《身穿法袍的正義》、《刺蝟的正義》,老金應該大家都很熟悉。

  雖然Dworkin反對Finnis與某些社群主義者的概念(eg common good),但仍無妨礙他支持法律與道德的必然關係,雖然他的進路和Finnis從社群的角度以"共同善"(Common Good)去連結法律與道德的關聯不同,而是在艱難問題上,以"價值統一性"(unity of values)的必然產生著手。但對Dworkin而言,自然法主義者是一種標籤,你愛貼就貼,重點是我們如何討論與處理問題,貼標籤不是我們主要的工作。 (see: Dworkin(1982), "Natural Law Revisited")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Dworkin在討論價值判斷與平等問題上的討論。

4. Lon Fuller (1902-1978):

  《法律的道德性》,大家應該聽到爛了。對Fuller理論不熟,會把它放在Dworkin後,主要是學習過程中,閱讀一些法律哲學論文或討論時,有些人會批評他將道德給程序化、工具化,這些問題,也會面臨到其理論的意涵與柔性法實證主義者的分界,例如,在什麼樣的程度上是一位自然法主義者,有待方家指正。

  自然法理論,基本上跟著John Finnis,准不會錯,尤其是熟讀他的《自然法與自然權利》。他會把你的自然法理論,從古代帶入到現代,並進入分析哲學與法律實證主義的問題中。因此你勢必要懂得些亞里斯多德和多瑪斯,也就是,你必須要理解的是,至少《尼各馬柯》倫理學的相關段落要熟,以及專有名詞術語在古希臘、中世紀如何被運用,這些概念的脈絡為何。

  然後處理到當代的問題,Hart和Rawls便無法迴避,甚至是剛性法律實證主義者的Raz。

  從這個架構來看,自然法理論的基本書單,便是《自然法與自然權利》,跟著他書末對每一個章節的概念的批判,分析和介紹相關的理論背景聯繫的哲學家和著作段落,去看必要的和找有興趣的議題去研讀。從亞里斯多德、多瑪斯,到Rawls和Hart,甚至是Dworkin、Raz,就夠你玩味。

  這就是一套很有系統,淺入深出,又兼顧當代最新發展的讀法了。

20160717-初

20160726-二,補上相關學術資訊,及段落內容修改


良心話:過司考,堅持看深度的書,多聽講座,勤思考,發論文,要實習,找個滿意的工作。



0. 不看教材。

以下是北大朱蘇力的推薦書單。

  1. 《法理學》,張文顯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
  2. 《法理學》,周旺生,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
  3. 《法理學》,中譯本,〔美〕博登海默,華夏出版社1999年
  4. 《法理學》,中譯本,〔德〕伯恩·魏德士,法律出版社2003年
  5. 《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中譯本,拉扎列夫主編,法律出版社1999年
  6. 馬克思:《黑格爾法哲學批判》
  7.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法學家社會主義》
  8. 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識形態》、《共產黨宣言》
  9. 列 寧:《國家與革命》
  10. 董必武:《董必武法學文集》,法律出版社2001年
  11. 張文顯著:《二十世紀西方法哲學思潮研究》,遼寧人民出版社1996年
  12. 王勇飛編:《法學基礎理論參考資料》上中下冊,北京大學出版社1984年;
  13. 柏拉圖:《理想國》,中譯本,商務印書館1965年;
  14. 亞里士多德:《政治學》,中譯本,商務印書館1965年;
  15. 霍布斯:《利維但》,中譯本,商務印書館1985年;
  16. 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商務印書館1987年;
  17. 盧梭:《社會契約論》,中譯本,商務印書館1980年;
  18. 洛克:《政府論》,中譯本,商務印書館1964年;
  19. 黑格爾:《法哲學原理》,中譯本,商務印書館1961年;
  20. 梅因:《古代法》,中譯本,商務印書館1959年;
  21. 龐德:《通過法律的社會控制》,中譯本,商務印書館1984年;
  22. 托克維爾:《論美國的民主》,中譯本,商務印書館1988年
  23. 查士丁尼:《法學總論》,中譯本,商務印書館1990年
  24. 薩拜因:《政治學說史》,中譯本,商務印書館,1986年;
  25. 羅素:《西方哲學史》,中譯本,商務印書館1988年
  26. 羅爾斯:《正義論》,中譯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
  27. 凱爾森:《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中譯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6年;
  28. 德沃金:《認真地對待權利》,中譯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年;
  29. 德沃金:《法律帝國》,中譯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6年;
  30. 哈特:《法律的概念》,中譯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6年;
  31. 拉德布魯赫:《法學導論》,中譯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7年;
  32. 韋伯:《論經濟與社會中的法律》,中譯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年;
  33. 哈耶克:《法律、自由與立法》,中譯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0年;
  34. 波斯納:《法律的經濟分析》,中譯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7年;
  35. 貝勒斯:《法律的原則》,中譯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5年
  36. 勒內.達維德:《當代主要法律體系》,中譯本,上海譯丈出版社1984年;
  37. 科斯:《企業、市場與法律》,中譯本,上海三聯書店1990年
  38. 麥考密克等:《制度法論》,中譯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4年;
  39. 昂格爾:《現代社會中的法律》,中譯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4年;


2016考研黨,法理學專業。首先必須明確的一個問題是:已經是在讀研究生,應該已經有了自己感興趣的方向了吧。如果有了自己感興趣的方向,帶著問題去找文獻閱讀,然後再結合導師的指導,這個問題應該就很好解決了吧。

如果沒有自己感興趣的方向,我只能從自己讀過的書中推薦幾本(不過這可能達不到你問題中的要求了,只能作為尋找興趣的路標罷了):

第一,博登海默的《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這本書前半部分對西方法律發展的各個時期算是做了一個大體的梳理,個人感覺和自然法的發展階段差不多(用詞好像不太準確)——古代自然法時期、神學自然法時期、近代理性自然法時期、自然法的復興;後半部分講了法律的價值論,關於正義等等。題外話,今年我的專業課一個大題就是考「正義有著一張普羅透斯似的臉」,試分析所蘊含的法理。

第二,《情理法與中國人》讀完上本後,再看一下這本書,對於中國一直存在的法理問題就會有一個認識。

第三,富勒的《法的道德性》也是挺好的一本書。作為新自然法學的代表人物,富勒在這本書中系統闡釋了他的觀點。本人特別喜歡富勒敘述問題的方式——案例敘述(不才想不出專業的術語),他設置了一系列的案例,將新自然法學的內容敘述了出來,尤其是在前半部分敘述法律的特點是,更是用一個案例一以貫之,娓娓道來。

能力有限,就這些吧。


法理學只是屠龍之術,不管修習多少年,落在紙面上可能也就是一篇應景文章。


本專業的畢業生來放大招:

專門的法理學書籍、教科書,

請,不,要,閱,讀!

因為,沒有用!!!

或者說,這些書應該是你本科的時候上廁所隨手翻完的,比如大受追捧的《博登海默法理學》,簡直什麼鬼嘛?!

這個世界上,其實並沒有「法理學」這種東西,

有的只是法哲學、法社會學、法經濟學等等。

所以,不要再去找一個所謂的「法理學」的東西去學,太傻了。

你要關注的,是哲學、社會學、經濟學……,當然還有最重要的:法學!!!

~~~~不太友好的分割線~~~~~

恩,抱歉以上的話有點過激。

下面說正題:

法理學實際上學科交叉的產物,但它最終又聚焦於「法」這個領域。

然後,我見過連基本邏輯都搞不清楚的法理學研究生。

見過連現行制度都說不清的法理學研究生。

見過連通貨膨脹是什麼都不知道法理學研究生。

更加常見,法盲法理學研究生!!!

所以要推薦讀物的話:

1.部門法理論:尤其是民法!民法!民法!

這幾乎是法學、法理學的生命!請認真研讀!研讀!研讀!(這是我血的教訓)

2.制度史:思想史本科時候翻一翻即可,制度史請至少爛熟其脈絡,無論是英美還是歐陸。(同樣血的教訓)

3.哲學經典著作:請當哲學看,別以所謂的「法理學視角」來看,那是沒看懂的代名詞。

4.經濟學基礎:自己去問你們經濟金融學的是怎麼學的,薩繆爾森也成,曼昆也成,別傻傻地去看《國富論》。

5.社會學類:請關注他們的調查方法和論證路徑,結論並不重要。

6其他:其實345可以選讀,看自己興趣了,讀自然科學也行。看你想怎麼「交叉」了。

7.法理學研究期刊、雜誌:跟水平無關了,日常瀏覽,知道有那麼回事兒就行了。以後文獻綜述不至於抓瞎。

8.法學名家隨筆:偶爾翻翻調劑身心,別當真。

9.最後:請通過司法考試!


我覺得以上這些都有道理,但我估計,你看完以後基本上成了一個哲學家,而不是法理學家。法理學首先要知道什麼事法律,而要知道什麼是法律,你得首先會一門部門法,然後有一定的實踐。然後再回過頭來看看丹寧勛爵的幾本書,就會很有感觸了。


http://www.cuplpress.com/productinfo.asp?id=3317cid=10332339 劉浩《刑法解釋方法論》。刑事法理學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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