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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最高限價是否能保護租客的利益?


房租限價是除了大規模轟炸外摧毀一座城市的最快捷辦法了。


不能

1必然帶來變相房租增加,比如水電、管理、折舊費用、押金等等,導致市場混亂

2導致供給減少,部分人因為房租無法承擔折舊損失放棄出租空閑房屋,從而進一步激化供需矛盾

3出租房質量會顯著下降

真正有效保護租房者的條款應該有

1對社會空閑房屋設置處罰規定

2保證租房人的權益,限制房東將房客掃地出門的可能


不能。

當賣家無利可圖的時候,就沒有提高商品品質的動力,出租房的質量和配套可能會不斷惡化。而條件/設施優越的房子因為無法租出合理的價格,會幹脆退出市場。這就造成,出租方無利可圖,租房方也無法組到好的房子,從而整個市場不斷惡化。這反倒損害了租客的利益。

一定要控制租房價格的話,衝擊性相對小的做法是,提供廉租房,給市場價「兌水」。但這意味著,納稅人的稅金被用於補貼租房者,所以能否得到認可,會有爭議。實際上簡化一下就可以得出結論,這麼複雜還不如直接補貼給租客。

經濟就是這樣有趣,看起來無可無不可,但其實你擰著來會發現阻力極大,繞來繞去,還是回到經濟應有的樣子。


不能。

老生常談的問題:價格是怎麼來的。價格是由供需決定的。市場上對某種商品的需求越高,價格就越高;對某種商品的供給越少,價格就越高。直到供給量和需求量相等時,這時會有一個市場出清價格,也就是市場均衡價格。稍微學過點經濟學的人一定都懂這個原理。所以現在如果給房租設置一個價格上限的話,很顯然這個上限是低於市場出清價格的(不然的話這個上限還有什麼意義?)。於是,人為壓低房租,使得房屋的供給量大大下降。市場上會有大量的房屋撤出租賃市場。留下的房子都是房租在價格管制前就已經低於這個管制價格上限的房子,也就是一些質量不高的房子。也就是說,價格上限不僅會降低房屋供給,還使得市場上房屋質量下降。更糟糕的是,整個城市都會跟著發生改變。有本很有名的經濟學書籍,我忘記名字了,裡面有一句很經典的話:房租上限是除原子彈之外最佳的毀滅一個城市的方法。由於有價格管制,大量房屋出租出去產生的利潤彌補不了房屋修繕的成本,所以這些房子的房東就會選擇不修繕房屋。書里給了很多美國上世紀中葉實行房租管制時大街小巷的照片,從照片上可以看到,大量破舊的房屋沒人大理,看上去就像整條街剛被空襲過一樣。我再查查書名,如果找到了的話貼幾張圖上來,大家就明白了。


看著一路的不能,我能說一句不一定么?現有的回答大多基於這樣幾點(當然也是因為問題模糊):a,政府的最高房租是針對所有房屋租賃市場市場中的參與者,b,最高限價是使優質房源提供方受損的,c,這是一個信息絕對流通,所有參與者都是理性經濟人的市場,d,租房市場處於完全市場化,沒有壟斷商,或即使有大供應商影響也很小的狀況的。

再說觀點之前確立些東西,第一,政府在市場申太長的手是很招人狠,並且會壞事兒的,但政府對市場一點影響力也沒有,特別是目前公共服務缺乏有影響力的社會組織供應商的時候,這種社會也好不到哪去;第二,更巧妙,更有效的實現市場與政治的協調的方法肯定不是限價,引導差別化的供應商,更好的規範和監督租戶與房主雙方的行為都比這更能實現中低收入者租房難的問題;第三,限價雖然不是多明智的政策,但對市場更好運行一點正麵價值都沒有,那肯定是不可能的,特別是在某些適合時候,適合區域施行,不定是劑猛葯。

尊重市場選擇沒錯,全信市場就很有問題。市場中影響供求及價格的因素很多,供需圖中簡潔清晰曲線的解釋力在現實大市場面前始終是蒼白無力的,所以一方面,加入更多的影響因子,使模型更接底氣,一方面,始終對對模型的結論和預期保持一定的反思和懷疑。

市場也永遠做不到信息的絕對暢通,交易雙方也無法始終保持理性計算的狀態。信息平台對供需雙方攻守之勢的變化起了很重要的作用,試想在沒有網路平台的時代,會有多少租戶會知道在問詢,考察了十家都是2000塊的房子之後,還有二十幾家標價1500,且與2000類似的房東還在為找不到租戶而發愁。市場參與者對產品不可能都始終保持經濟利益最大化的考慮,平房可能對農村出身的租戶更有吸引力,但不管價格有多少優勢,卻始終打動不

了習慣樓房裡有人際空間感的租戶。

租戶在面對一大片房源都被中介、代理包了和沒有中介代理,都是房主直租的兩種情況時,更有可能出現迥異的議價能力。當市場已被一方有很大又是所佔據之時,還會有多少健康發展的可能,租戶利益保障情況甚至都還不如完全由政府包辦。

並不是要幫政府的拖地,只是發現自由主義經濟學在被很多例子證明是有殘疾的狀況下,還一直被毫無反思的熱捧著,實在想說點。


不能。價格天花板會造成社會凈損失。


房租最高限價是否能保護租客的利益其實和最低工資(工資最低限價)是否能夠保護勞動者利益的問題邏輯上是相通的。有請@chenqin 來回答一下吧


如果你還能配套解決黑市制度,房屋惜租,房產稅等後續問題那確實保護了租客,否則就不行


首先,如果這個最高限價是binding的,也就是低於Equilibrium price的話,那麼可以租的房子會變少,因為有些租房人會覺得賺不到錢,所以不會出租;並且黑市會開始猖獗;就算租到了房,由於錢少了,房東有可能不會好好清理租房,並且水電、煤氣什麼的都有可能存在隱患,一句話來說就是租到的房子並沒有那麼靠譜。反過來,如果這個最高限價是高於Equilibrium price的話,也就是我們可以達到Equilibrium price的時候,這個價格就是不binding的,也就沒什麼影響了。


先把黃牛這個職業搞死吧


即使不限價的現實中,擁有高品質房屋(相當或略低於自住住房的品質,比如自己搬了新家而原始居住的房屋要出租,其房屋的裝修家電和專用於出租房的完全不是一個檔次)的房主,對房客都設置了重重限制,比如老人不租,孩子不租,單身男性不租……


基本上是沒什麼用的。政府不能指望通過直接干涉市場的政策來實現市場的有效管理。不得不說我們的政府總是倚仗於政策手段,之前玩的順了就以為一直可以用下去,事實上這種政策強制性的干涉只會短時間內有效,長期來看勢必會擾亂市場的正常發展。我國的租房制度在總的房地產市場內就沒有真正完善過,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國不像西方社會熱衷於租房而必須買房的原因之一。只有真正完善了租房市場的遊戲規則,切實保障了房東與房客雙方的利益平衡,才能實現租房價格的穩定。


圖源於維基百科


最高限價應該是低於市場價格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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