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有沒有理論可以(或看起來可以)解釋政府政策只會損害而不是促進文化的傳承和發展?

前幾天看到一個知乎問題,大意是說某項政策能否促進文化的發展。然後一個高贊回答大意說:文化的發展都是自發的,從來都不是靠政策推動。

這看上去很正確,而且我們也能舉出無數例子來證明:政府提出政策要發展和促進某項文化的時候,總是收效甚微的。

比如大力發展動漫經濟,搞文化產業什麼的。最終的結果都和真正的文化發展想去甚遠。淪為商人撈錢的工具而已。中國到現在為止也沒有形成真正成熟的文化產業,更別提文化本身了。

可另一方面,也有大量例證向我們證明了,一旦政府提出某種政策其目的就是損害文化,效果都極其明顯。無論是古老的焚書坑儒,還是新中國的反右和破四舊。

所以我就想問問大家,有沒有一個統一的理論,既能解釋政府促進文化發展政策為何會收效甚微,又能解釋政府損害文化的政策為何會效果顯著。

理論不一定要真的正確,但至少要看上去兩者都能解釋。就像是經濟學中的【看不見的手】的理論那樣,解釋了政府干預和計劃經濟,只能用來有效的損害經濟,而不能用來有效的發展經濟。

否則的話,我們討論政府的文化政策的時候,就很容易淪為【不管做什麼,罵政府就對了】的噴子。當政府損害文化時,我們罵政府。當政府要促進文化時,我們依然罵政府。批評政府很容易,但我覺得,要真正批評得有力,光有大量例證是不夠的,還得有理論支撐。


干邏輯貌似是這樣的:

能否用「錯誤的文化政策損害了文化發展」來證明文化政策都會損害文化發展?

咳咳。


抖個機靈,戀愛都是兩情相悅自發發展起來的,泡學或者戀愛技巧都不會促進反而損害戀情的發展。

--------------------------

政府政策只會損害而不會促進文化發展這個立論 本身是有問題的,因為只需要找出一個例子說明政府政策可以促進文化發展就可以證偽了

實際上例子是有的,歷史上的唐朝前期大力發展佛教,大量引進翻譯佛典,促進了佛教在中國的發展。當然後來也有滅佛運動。

文化是需要金主的,政府可以是很好的一個,當然我們最怕他們沒文化而且指手畫腳,百發齊放 自由爭鳴就是好的政策,最怕又搞成引蛇出洞。

當然文化定義太廣了。其他的例子,比如美國政府對印第安文化的保護。世界各國對本土文化的保護和對傳統的保護等。

再大膽假設一下,如果沒有一些文化政策的引導或者文化壁壘,享樂主義 消費主義真的就不僅僅是主流文化而且是唯一碩果僅存的文化,所謂的「娛樂至死」,所謂的「美麗新世界」,因為他們太喜聞樂見了,太符合人性了。


其實我覺得並不一定是這樣的,比如參照美帝其家族的例子。比如參照部分時期歌劇(似乎是清唱劇)如何受到教會(或者說)教皇扶植的

或者可以參照古希臘的例子,他們的政治,藝術和祭祀是密切相關的(來源請求.....等我什麼時候看到後補上可能來源)

中國對於動畫產業的扶植可能是一個特殊例子,可以需要參考一些具體分析的其他答案。

我記得 科斯的 『商品市場和思想市場』似乎有相關內容,但是結論似乎是支持政府對思想市場進行一定程度的干預


這個問題非常適合用我的「普適資訊理論「來解答。

普適資訊理論指的是,每個事物都有內在的信息量。普適資訊理論中的一個重要原則是,信息不增原則。在事物進行轉化的過程中,所有原始因素加起來的信息量之和,必須大於目標事物的信息量。就像題主想做一個1公斤的蛋糕,那麼需要的水,雞蛋,麵粉,奶油加起來必須超過一公斤。普適信息量守恆是必須遵守的,就像物質守恆定律一樣,沒有一丁點通融的餘地。

文化實體是信息量很大的事物,一本書,一部電影,一部動畫片,這些文化的實體,信息量都很大。要生產一本書,我們需要作家一生的積累,積累了足夠的信息量才能寫出好看的小說。一部電影,要拍無數的鏡頭,把現實世界中巨大的信息融入膠片,才能拍出有好看的電影。

如果一個作家閱歷不甚豐富,那麼文筆再好也只能在寫出一篇高考滿分作文,而不能寫出小說。如果電影人憋在屋子裡面,不出去拍攝,也不可能拍齣電影來。

(好吧如果有人認為CG可以不用拍攝就能製造電影,那麼我要說的是,CG需要大量的人的工作,來建模,布景,渲染,而且這些工作又都是源自於對真實世界或直接或間接的觀察,積累)

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文化的實體的產生,是一個信息減少的過程。一個事物如果希望能夠產生文化實體,由於信息量不增原則,其信息量必須大於產生的文化實體的信息量。否則就不能單純從這個事物本身產生出希望的文化實體。我們想想政府通過什麼來產生文化實體呢?是《關於大力發展XX市動漫產業的若干意見》,《XX市高新區動漫產業園扶植方案》等等這些文件。而這些文件,以及文件代表著的政府意志,其信息量是很少的。把所有這些文件加起來,字數恐怕還趕不上一部動漫的人物對白字數。所以單純從政府推動,從普適資訊理論角度來講,是無法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的。

而相反,摧毀文化,相對而言簡單的多,因為摧毀文化是一個信息減少的過程。針對動漫而言,如果文化部下令,封殺A動漫,那麼僅僅這幾個字就完全概括了全部政府意志,並且從普適資訊理論角度,足以完成消滅動漫的工作。

所以,建立在政府意志,以及政府意志傳達的信息有限假設基礎上,政府直接扶植文化的可能性是違反普適資訊理論的。直觀點講,如果政府的《關於大力發展XX市動漫產業的若干意見》文件附件中附帶了一個動漫形象的設計,一個劇情豐富的腳本,以及一套完整的推廣方案,那麼政府的扶植肯定會立竿見影。不過大家都清楚這是不可能的。

補充一點:雖然政府決定對文化的扶植,其信息量很少,但是這項工作還是可以進行的,而且我們也能看到這些嘗試還是帶來了一些或多或少的效果的。總歸有人可以按照扶植政策製作出文化產品來。這是否違反了樸實信息不增原則呢?

答案是否定的。在整個執行過程中,政府意志是不斷被擴充的。從上級政府傳達到下級政府時,下級政府要給出實際的方案,下級政府傳達到產業大佬時,大佬要給出自己的策劃,並組織人手實施。

可是這樣做的問題在於,最後執行出來的產品,由於添加了過多的來自其他信息來源的信息,已經很難保證與原來的政府意志相符合。

說的簡單點,總有人借著政策濫竽充數,中飽私囊。

所以,從普適資訊理論角度講,政府推行文化,往往執行起來很難。而毀滅文化,很簡單。


基礎的宏觀經濟學原理就可以解釋:找本自由經濟理論的電子書,把經濟替換成文化即可。

文化的傳承和發展跟經濟一樣,是需要以人作為載體的。首先要有一定的文化的受眾,養活專門從事這種文化的專業人員,專業人員提高這種文化水平,這種文化才會傳承和發展。

政府的干預是打斷或影響受眾與專業人員的相互關係,讓這種文化達到自己希望的效果,跟干預經濟一樣

政府政策只會損害而不是促進文化的傳承和發展等於是自由經濟學的觀點,整體上是正確的,但有局限性。

另外,在天朝,政府政策只會損害而不是促進文化的傳承和發展這句話完全正確,沒有局限性。


魯迅:《文藝與政治的歧途》

魯迅--&>集外集--&>文藝與政治的歧途

前略……

但是,文藝家的話其實還是社會的話,他不過感覺靈敏,早感到早說出來(有時,他說得太早,連社會也反對他,也排軋他)。譬如我們學兵式體操,行舉槍禮,照規矩口令是「舉……槍」這般叫,一定要等「槍」字令下,才可以舉起。有些人卻是一聽到「舉」字便舉起來,叫口令的要罰他,說他做錯。文藝家在社會上正是這樣;他說得早一點,大家都討厭他。政治家認定文學家是社會擾亂的煽動者,心想殺掉他,社會就可平安。殊不知殺了文學家,社會還是要革命;俄國的文學家被殺掉的充軍的不在少數,革命的火焰不是到處燃著嗎?文學家生前大概不能得到社會的同情,潦倒地過了一生,直到死後四五十年,才為社會所認識,大家大鬧起來。政治家因此更厭惡文學家,以為文學家早就種下大禍根;政治家想不準大家思想,而那野蠻時代早已過去了。在座諸位的見解,我雖然不知道;據我推測,一定和政治家是不相同;政治家既永遠怪文藝家破壞他們的統一,偏見如此,所以我從來不肯和政治家去說。

  到了後來,社會終於變動了;文藝家先時講的話,漸漸大家都記起來了,大家都贊成他,恭維他是先知先覺。雖是他活的時候,怎樣受過社會的奚落。剛才我來講演,大家一陣子拍手,這拍手就見得我並不怎樣偉大;那拍手是很危險的東西,拍了手或者使我自以為偉大不再向前了,所以還是不拍手的好。上面我講過,文學家是感覺靈敏了一點,許多觀念,文學家早感到了,社會還沒有感到。譬如今天××先生穿了皮袍,我還只穿棉袍;××先生對於天寒的感覺比我靈。再過一月,也許我也感到非穿皮袍不可,在天氣上的感覺,相差到一個月,在思想上的感覺就得相差到三四十年。這個話,我這么講,也有許多文學家在反對。我在廣東,曾經批評一個革命文學家〔9〕——現在的廣東,是非革命文學不能算做文學的,是非「打打打,殺殺殺,革革革,命命命」,不能算做革命文學的——我以為革命並不能和文學連在一塊兒,雖然文學中也有文學革命。但做文學的人總得閒定一點,正在革命中,那有功夫做文學。我們且想想:在生活睏乏中,一面拉車,一面「之乎者也」,到底不大便當。古人雖有種田做詩的,那一定不是自己在種田;雇了幾個人替他種田,他才能吟他的詩;真要種田,就沒有功夫做詩。革命時候也是一樣;正在革命,那有功夫做詩?我有幾個學生,在打陳炯明〔10〕時候,他們都在戰場;我讀了他們的來信,只見他們的字與詞一封一封生疏下去。俄國革命以後,拿了麵包票排了隊一排一排去領麵包;這時,國家既不管你什麼文學家藝術家雕刻家;大家連想麵包都來不及,那有功夫去想文學?等到有了文學,革命早成功了。革命成功以後,閒空了一點;有人恭維革命,有人頌揚革命,這已不是革命文學。他們恭維革命頌揚革命,就是頌揚有權力者,和革命有什麼關系?

  這時,也許有感覺靈敏的文學家,又感到現狀的不滿意,又要出來開口。從前文藝家的話,政治革命家原是贊同過;直到革命成功,政治家把從前所反對那些人用過的老法子重新採用起來,在文藝家仍不免於不滿意,又非被排軋出去不可,或是割掉他的頭。割掉他的頭,前面我講過,那是頂好的法子*,——從十九世紀到現在,世界文藝的趨勢*蠖既鞝恕十九世紀以後的文藝,和十八世紀以前的文藝大不相同。十八世紀的英國小說,它的目的就在供給太太小姐們的消遣,所講的都是愉快風趣的話。十九世紀的後半世紀,完全變成和人生問題發生密切關系。我們看了,總覺得十二分的不舒服,可是我們還得氣也不透地看下去。這因為以前的文藝,好像寫別一個社會,我們只要鑒賞;現在的文藝,就在寫我們自己的社會,連我們自己也寫進去;在小說里可以發見社會,也可以發見我們自己;以前的文藝,如隔岸觀火,沒有什麼切身關系;現在的文藝,連自己也燒在這裡面,自己一定深深感覺到;一到自己感覺到,一定要參加到社會去!

後略……


「政府干預和計劃經濟,只能用來有效的損害經濟,而不能用來有效的發展經濟。」。而政府對文化產業的扶植,基本上還是經濟層面的干預。

實際上政府對很多領域的干預都是經濟層面的干預,有效性都值得商榷。

=============

上面是剛才開總結會的時候摸魚用手機寫的XD

一邊開會又一邊想了一下這個問題,以下補充:

人群(不是單人)對信息的需求量可以說是有下限沒有上限的。人們會盡自己可能的多吸收信息,並在此基礎之上發展出各種文化。

政府可以使用各種手段來設置一個上限限制人們的信息攝取(也就是題主所說的摧毀文化的那些手段),來達到損害文化發展傳播的目的。但是政府無法通過設置下限的方式來促進某項文化的發展。最求更多更好更先進是人類的本能,是否有政策加持對於人的影響並不大。

某些文化突然興起(比如韓劇在國內的興起)看起來是有政策影響,但實際上只是政府從限制多向限制少轉變的過程所導致。也就是說並不是這種文化興起了,而是它在回復到它本來應該成為的規模的過程中。

完全放開限制性措施之後想要進一步促進某種文化的發展似乎是沒有什麼好的辦法的,只有靠市場的調節。


政策的定義,參照了公共政策學教材給出的陳述。

政策是政黨、國家機關、及其他政治團體在特定時期為實現或服務於一定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目標所採取的政治行為或規定的行為準則,它是一系列謀略、法令、措施、辦法、方法、條例等的總稱。

要說有沒有這種理論,那肯定是沒有的,這種全稱命題一個反例就能輕易擊破。

從熱二定律的角度來看,勉強解釋的通,破壞總比建設容易。一件事想做對,可能不知道要花多少腦筋,試多少彎路;想攪黃它,相比之下肯定是輕而易舉。

不過:

政策是對全社會價值做權威性的分配,是一個很中性的東西。只有分配的好不好這一說,不能說這種分配行為本身就是有害的。

精神文明建設提出到現在才過了多少年?文化建設豈是朝夕之功,急不得。


這個在學術界的觀點不完全是這樣的。

至少我接觸的從事政策與國家治理研究的朋友中,在國家治理的層面,對於文化,特別是傳統文化,首先政府看的到場景不是我們看到的那樣,其實政府對文化發展的認識,要比我們理解的深刻。

我覺得我也應該找狗哥要個福利,然後找個公共管理學的博士去要個答案:P


《博爾赫斯談藝錄》:

「曹雪芹《紅樓夢》

1645年——克韋多去世的同一年——泱泱中國已被滿族人征服,征服者是些文盲和騎馬的人。於是發生了在這場災難中無情地發生的事:精野的征服者看上了失敗者的文化並發揚光大了文學和藝術,出現了許多今天已經是經典的書。」

」施耐庵《梁山泊好漢》

很顯然,政治事件會影響到一個國家的文學。不可預見的是那種特殊效果。在13世紀初,中華帝國受蒙古人的踐踏,這整個過程持續了五十年,毀壞了上百座著名的城市。其結果之一是在中國文學中出現了戲劇和小說。「


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


從極小的片面來看,政府提供資金給中小微動畫企業算不算在一定程度上扶持了文化發展而不是相反?


推薦閱讀:

中國現在哪個省份建築市場前景相對而言不錯?
如何評價上海市對於電動平衡車的禁令?
如何評價北京市2016年8月11號正式出台積分落戶政策《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
想要人口增長的國家都施行過哪些激勵手段?都有哪些是著實有效的?
為什麼中國不能照搬美國的醫療體制用來解決醫患矛盾?阻力是什麼?

TAG:文化 | 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