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科學是最大的迷信?


對科學理解的三個層次:

1.將科學等同於技術,類似我不知道原理但是可以達到/實現某種目的的手段,但是聽起來彷彿挺靠譜的,大家都這麼說。

在這個層面上,「科學」還不是迷信,而是「盲信」,這種態度本身其實是很曖昧的,因為它在文化語境當中的地位只不過是取代了在科學時代之前的種種迷信和傳說而已。其關鍵點在於「力量」和「複雜性」,科學家、技術人員在其眼中的地位相當於巫師。在這個意義上,對科學的信任方式其實是情緒的、話語權力的而非認知的。

當然,這種盲信顯然是不穩固的,它訴諸於一般的國家話語權力或者某一專門領域當中專業權威。在這個層面上對科學的信任,完全不涉及科學的邏輯過程和實證精神,而主要是依靠對以話語權為表現形式的權力構架。在這樣的情況下,一旦處於話語權力下位的所謂「民眾」看見了獲得跟這樣的權力平等對話甚至消解(一般是以道德高位的方式)其地位的機會,那麼對科學的反動/不信任自然再說難免了。

在國內的大多數情況下,認為科學是迷信這一觀點,其市場基本上都集中在這一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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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這一層面的群體一直都是「科普」最為關注的對象,其取得的效果卻也是微乎其微,具體的理由有兩個方面,噹噹從該群體本身來說,「科學」的知識實際上並不是他們所急需的內容,政治的、經濟的、可供直接操作的技術性信息反而更為重要,「科學」作為「技術」,更多的是在提供一種娛樂的方式。——要我說,這種觀點其實還停留在晚清。

2.將科學等同於真理。

這個差不多就是所謂「科學主義」的核心觀念了。具體的論述和批評很多,在這裡暫時就不進行學理展開,感興趣隨便搜一下滿地(網)都是。

就說這個的根源和表現吧。最開始「科學」能夠打破神學的世界觀,就是因為它對「人」的主體性絲毫不感興趣,當時彷彿有種說法(具體誰說的忘了,書不在手邊):「科學就是只承認事實,而不在乎你的想法」。換句話說,不管是覺得正圓比較神聖還是橢圓比較漂亮,地球繞著太陽轉的軌跡還是該咋咋,「它不在乎」;這裡有個很有意思的東西,這種實事求是(……)的態度最開始是用在神學辯論裡面的,甚至有個叫奧卡姆的神父提了個原則,也就是現在的「剃刀」了,其實所謂的「比較簡單」也僅僅是個經驗性的原則,其實質跟「更加神聖」沒什麼區別,只不過,「歷史證明了」,它好像還挺有用的,只不過要是把這個也當成絕對真理就真的太2了,說這種是迷信應該沒人反對吧?

那麼科學是不是就等於真理呢?從它的目的上來說,沒錯。科學作為學科化的解釋體系,其目的從最開始就是理解/解釋世界的真相,提供關於世界本體的知識。在近代科學建立之前,承擔這個任務的是哲學,或者說,西方意義上的「哲學」所指代的本來就是關於世界的一切知識,掌握的知識越多也就越有智慧。這也是為什麼牛頓幹了一輩子神學,因為在他的世界觀當中,神本來就是世界真理的一部分,自然哲學既然求真理,當然也能夠求得上帝了。至於以數學為基本呈現形式的邏輯過程反過來證明不了上帝的存在,那就是另外的事情了。

而在牛頓出生之前半個世紀,弗朗西斯·培根接續此前兩三百年另外一個也叫培根的神父(我忘了具體名字叫什麼,什麼時候有空再補上)所開創的實驗傳統,要求一切目的在於解釋世界的哲學體系都必須解釋實驗本身(這個在後來就發展到假設的理想條件下的實驗也就是思想實驗了)。在這個意義上,依據對理性邏輯和經驗本身之真實性的信賴,才逐漸建立了現在的整個科學體系。

那麼是不是說,因此科學就是真理了呢?這個問題在差不多跟牛頓同時(以及稍遲一點)的英國經驗主義和大陸理性主義那邊爭論得你死我活,具體的在這裡也不展開了,總之如果你要認為科學就是真理,那麼第一,你要信任因果律是必須成立的,否則1+1跟2之間的那個等號就劃不上去;第二,你要信任我們的經驗(觀察、體驗、認知)是能夠反映世界的真相的。

顯然,上面這兩個東西都屬於作為真理的科學的預設前提,其證明不可能發生在科學這個體系之內,將科學等同於真理,那麼在上述兩個方面,你採取的態度不是認知而只能是信仰——我就不說是迷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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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我有意忽略了在現有的科學體系當中作為經驗公式(你以為驗證性實驗為毛要叫「驗證」)的那部分,這裡說起來就太麻煩了,而且就算髮現了現有科學理論的錯誤,也可以這樣辯解:錯的是提出理論的那個具體的個人,科學本身是不會錯的,只不過是我們探索科學的過程當中偶爾走了岔道,不然我們今天的物質生活blablabla。其實如前所述,首先這個意義上的科學絲毫不關心你到底怎麼應用,其次這樣一種作為絕對真理的科學是否存在、我們人類能否認識也並不知曉,只不過我們對認知的希望如此強烈,以致於有了「信心」——這又繞回去了,科學才不關心有沒有信心呢。

3.科學作為到目前為主解釋世界的最有力的方式。

前面提到哲學的目的在於理解世界,其實這個說法既對也不對,問題只在於,「人」是否是在「世界」之內。這裡的「人」不單單是作為生物的人,同時也包括作為文明的人,和作為「意義」的主體的人,這個問題本身可以上溯到柏拉圖以前,之後逐漸是形成了知情意三分法(這裡只說西方,中國的態度完全不同),哲學很憋屈的被驅逐到「知」的領域當中去。歷代哲學家提出的種種體系,其目的僅在於解釋世界,當然,科學體系一旦出現,那麼至少之解釋力上是前無古人的,從這個意義上來看,將科學視作解釋世界的一種最有力的方式顯然是符合事實的。

這裡其實也隱含著另一種預設前提,即我們不知道到底能不能理解世界本身(絕對真理),但至少我們在通往這個目的的道路上(相對真理)。這個前提的發現純然是啟蒙時代的事情,對它的質疑大約就是現代主義當中最引人注目的風景之一,到了今天,其實在這個層面上,「懷舊地堅持著那些有關絕對真理的概念」的人,「已經幾乎不太碰得到了」(特雷·伊格爾頓《二十世紀西方文學理論》)。

換句話說,科學的非真理性,在這個層面當中已經是常識了。站在這個角度來觀察以科學為真理的,那麼說出「科學是最大的迷信」非但不是氣話,反而是相當「科學」的描述了。

再說兩句什麼是比較「科學」的做法——為了避免歧義,這是本回答中最後一次將「科學」用作諷刺——

這裡的問題其實是,什麼是對待科學的比較「正確」的態度,這個詞當然也可以換成「合理」或者其它什麼,大致上都暗示著首先要設置一整套作出判斷或者評價的標準,而這種標準在我看來全都只能是價值判斷,也即是說,你認為什麼是合理的,那麼這個標準也就是定義「你」這個個體的一部分。

首先,承認我什麼都不知道,或者說,承認我不知道我到底知不知道,以及承認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去知道。當然,如果因此墮入虛無的話那就不關我的事情了,我所採取的態度是:我「想」理解這個世界(以及活在其中的「人」),我不知道能不能達到,但是我在試著去做。

其次,在現有的一切解釋世界的方式當中,科學這個體系是最接近真相的,那麼在所有的可能性當中,選擇信任科學的解釋是比較明智的。(也就是說我其實不知道1+1到底是不是等於2,但認為它等於2是最「好」的選擇)

第三,儘管科學是解釋世界的最佳方式,但左右你最後做出選擇的因素很多,情緒、意義常常能夠佔有更加重要的位置。比如你現在知道喝酒臉紅是中毒不是酒精散發得快,但這杯酒你到底喝還是不喝,跟臉紅不紅其實真沒多少關係。

第四,想辦法向別人呈現這樣一種理解世界的方式,特別是那些非認為科學就是真理的。

那麼,怎樣向別人呈現呢?以及什麼是「正當」的「科普」呢?

有個比喻是說,科學告訴你有座看著好像沒問題的橋可能要塌了。

具體一點的話,就是依據以往的經驗,根據種種測量,建立種種模型,最後得出結論,某橋A,在行人B走過去的情況下,有C的可能性會坍塌。C,比如說95%。

然後現在有個人D表示要過橋,你怎麼辦?

顯然你不能說,橋要塌了你別走,這種真理在握的命令式口氣沒人喜歡的,儘管的確能夠起到信息傳播的作用。

這個時候要考慮的,就是科普的目的到底是什麼了。是讓D聽你的話么?是讓D不要過橋么?是讓D活下來么?是讓D走過去證明你的正確么?

「科普」是一項人類活動,在弄清楚它的目的之前,一切普及都很容易以罵戰收場(就不說「普及」這種啟蒙年代辭彙中暗含的知識精英式的心理優勢了……),在中國的言論環境下面更加,如果考慮到上述對於科學——在某種意義上也可以直接換置成「知識」或者「具有真理性的信息」——的多層面理解的話。

在我看來,由於D本人到底處在哪個層次上不得而知,所能做的其實就很有限了:

你只能告訴D,根據我們的科學研究,你從橋上走過去,真好走到一半的時候橋塌掉的概率是95%。我的原始數據在這裡。我的推理過程在這裡。

至於D走還是不走,轉基因食品吃還是不吃,那是D本人的事情。也許他走過去了,橋正好沒塌;也許他走到一半橋就塌了,也許他不走了,也許是個好心人非但不走還立了塊牌子叫危險請勿通過,也許他是個負責任的好心人非但立了塊牌子還附上了你的推理過程原始數據以及結論,也許他是個真正負責任的好心人,去考了公務員當了官回過頭來把橋重新修了修然後一個胖子揣一兜鞭炮走上去橋又塌了。

誰知道呢?


科學不是迷信,迷信科學是迷信。科學是一種方法論,這種工具很強大,但未必萬能。對科學也要存疑,才是正確的態度。


現代科學興起之後騙子市場受擠壓

只好污衊對方也是騙子

順便找些腦殘粉來扎場子


一個問號,沒有問題描述。

估計也沒有去搜一下科學或者迷信的定義和區別吧?

您是很認真的在問問題嗎?是真的想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

還是僅僅把知乎當成了Siri?

如果不經思考就去問問題,得到答案也不去認真想想前因後果邏輯脈絡,那麼您在這裡得到的答案對您來說就是迷信。

我最最最反感的就是有人說科學是迷信。


科學根本不是迷信,所以談不上「為什麼」。

而之所以有人把科學稱為「最大的迷信」,不過是為了顛倒黑白,攪渾水罷了。


我願意把這個問題理解為一種對任何方法論的懷疑態度。我理解這種懷疑。如果我們證明不了這個世界是客觀存在的,我們也只能選擇一種最理性的方法來理解我們看到的景象。

科學只是人類解釋世界的眾多法門之一——只有從這個層面,科學和宗教才能相提並論。不同的是,科學是眾多法門中,在目前看來最系統最嚴謹也最適合大眾接納的一個。

科學不是必需品,沒有現代科學人也渡過了荒蠻的古代。但科學是最佳選擇,也是必經之路。

最後從另外一個角度看待這個問題:都說科學沒有最終答案,還是有那麼多人崇信科學。這也算是一種迷信吧。


這個問題就好比問,為什麼圓的就是方的,黑的就是白的一樣...

少年,你要知道,科學正好和迷信是相反的,科學不是結果,是一種認知世界的方式,這種方式就是用實驗和數據分析,不要迷信。

舉個例子,你認為相對論是解釋宇宙運動的現有的最有效的方法,這是科學;你認為相對論是唯一解釋宇宙運動的真理,這是迷信。


科學不是迷信,但是有人迷信科學


其實「迷信」本來就不是一個貶義詞,應該是偏中性的吧。

從某種意義上講,科學又未嘗不是一種迷信?很多現象現在科學也無法解釋,但是相信科學的人也只是覺得科學現在無法解釋,將來總能有可以解釋的一天,這何嘗不是一種「迷信」呢?


盲目的相信,甚至是恐怖已知或者未知的信條。大約就是迷信了。

可是信仰呢?又怎麼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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