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High》這部日劇到底要表達什麼社會觀點?

最近看了《勝者即是正義》(リーガル?ハイ / Legal High)這部日劇,但是沒有很清楚的明白它到底要表達的是什麼樣的社會觀點啊?

誰能幫忙解釋一下啊!!!

==============看了修改後的英文名字,個人覺得這部電視劇更強調的是程序上的正義,及是法律這個東西,而不是事實上的正義。而要達到事實上的正義只能通過優善程序、先達到程序正義才能最後實習那所謂的事實上的正義。(個人觀點)


堺雅人扮演的古美門律師為了贏得訴訟所拋出的理論不都是他自己篤信的。

下面這句話才是「勝利即正義」的真意:

你口中所謂的「正義」,只是居高臨下的同情而已,不過是憐憫每次出現在眼前的可憐之人。為了委託人的利益全力而戰,我們律師能做的只有這個。——古美門

這句話是古美門教導黛律師的時候講的。黛律師每次都要憑藉她看到的事實表象和她自己的道德觀確定一個正義的訴求,然後幫助提出這個訴求的人。一個例子就是在一場子女遺產爭奪戰中,故去父親最終手書遺囑將財產留給了自己的近侍。黛律師覺得這是個很好的選擇:一直悉心照料老人家、善良、又熱愛祖產的人得到了財產。但古美門說你怎麼知道她不是像三個兒女一樣誘騙老人寫下了遺囑呢?所以說黛律師這樣做最大的問題就是:人不是神,無法明察秋毫。

很多人無法接受基督教的一個原因就是:既然上帝是慈愛的,人間為何又有那麼多疾苦和不公呢?

他們就和黛律師一樣:認為自己是神,認為出現在眼前的可憐之人就一定值得同情。宗教大多不這麼看,而是把疾苦和不公當做是前世或今生罪業的代價或救贖。

世俗社會,人們把價值判斷交由法律,使之成為最後的神話。

作為一個律師,不要去幻想成為全知全能的神。

正義重要麼?重要。但人所篤信的未必是正義。

真相重要麼?重要。但人們看到不一定是真相。

如何實現正義?

Step1:要信「神」

換言之要相信法律規範、法律程序能夠代替神去明辨是非曲直,懲惡揚善,要相信通過程序發現的事實,通過適用規範得出的結論。

Step2:幫助「神」

幫助當事人窮盡法律程序、窮盡法律救濟,即「只要為了委託人的利益全力而戰」。

做到了,就實現了正義。


首先我要說《李狗嗨》是一部好劇。

跌宕起伏的劇情,習慣性的末尾反轉。

男主角古美門的各種誇張賣萌的表情和動作。

看似搞笑的不切實際的展開卻又有合情合理的解讀。

是似而非的深刻意味。

大量性格完整且富有生命力的配角設定——甜甜,服部,三木等。

上面的每一條都很好的顯示出了這部劇的非凡,極大地滿足了各種不同嗜好的人群——愛標新立異的人,愛看帥哥(大叔)賣萌的人,愛體會劇本內涵深究價值觀的人,愛看作、愛看賤的人,愛看叛逆和反心靈雞湯的人,愛看聖母愛看現實黑暗的人。

可見《李狗嗨》把他們融合到了一起,獲得了大量的不同類型的觀眾,可能很多的觀眾來看的原因都會不盡相同,這種多元讓其不可避免的獲得了極高的收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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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完,來回答一下問題。

《李狗嗨》到底要表達什麼社會觀點(價值觀)?

我們先來看看第一季第一集結尾的部分。

黛送走了無罪釋放的被告,卻發現被告無意識的說了殺人的話,突然就懵了。然後問古美門怎麼看,覺不覺得他是殺人犯。

古美門:「無所謂,他殺人沒殺人都和我無關,我也毫無興趣。監察廳的證據不足,所以他被無罪釋放了,這就是法。」

黛:「可是,那真相何在呢?」

古美門:「別太自戀,我們不是神。只是區區的律師。不可能知道真相的。」(@工藤新一)

黛:「如果這樣,那我們該相信什麼呢?」

停頓三秒。

古美門:「你給我自己去找!!!

好吧,對於這個問題:《李狗嗨》到底要表達什麼社會觀點(價值觀)?

的答案就是:自己去找(⊙o⊙)…

額。。。我想很多人可能覺得這個沒回答的回答就是賣萌來的。那我就再稍微解釋下我為什麼這麼說吧。

如果看了李狗嗨且一直看到最新更新的話,你一定會發現一個事實,那就是寫劇本的這個編劇基本上就是在耍著你玩兒。什麼意思呢?經常性的一個情況是,你覺得他肯定是壞人,然後最後洗白了( ⊙ o ⊙ )。或者一開始你覺得他是壞人,然後洗白了,最後又黑了( ⊙ o ⊙ )。總之,你永遠不知道編劇想表達什麼,總是表達完馬上就推翻,推翻了可能又要再推回來。也正因為如此才有了這個提問。

好吧,編劇其實並不是純粹得想耍人。他只是在用一種特殊的方式來表達。所有的好人壞人,正義邪惡,他都沒有蓋棺定論,都各說一半。目的就是讓觀眾自己去想。然後把自己真正想表達的意思藏在其中。這樣的好處有兩個,第一是好看,且留有餘味,給觀眾空間。第二是把自己想表達的東西嵌入矛盾之中,不說死,不給別人反駁他噴他的機會,有緣有相似價值觀的人自然能夠理解到,而不能理解的人也可以自己自由發揮,也許還能有更深刻的理解也不一定。

比如李安在少年派上映後接受採訪,陳文茜和還有一個誰都問他,這個老虎代表了什麼,然後各自說了他們的理解,問李安對不對。李安推脫幾番之後說,我也不知道,讓觀眾自己去感覺吧。然後李安可能也覺得光這麼說又有點勉強,就又補充說,當然對他自己而言,老虎的確代表著什麼,但是他不想把它說死,會限制了觀眾的理解和想像空間。可見,如果觀眾感覺到了他要表達的東西,那是緣分;如果感覺到了別的,有可能還是更好的不同的理解,那也不失為一個好的答案。

所以,除了寫劇本的人知道自己偷偷的想表達什麼,別人都很難拍胸脯說一定是這樣那樣。在劇中有很多各種各樣的代表性的發言,很明顯是編劇在藉由角色任務的嘴表達自己的觀點:比如上面第一集古美門的表述,比如陽光權與地產開發商之爭,比如知名作曲家剽竊朋克女的曲子,比如屌絲休掉整容女,比如老人與大企業的環境污染問題,比如那個知名漫畫家對於天賦和天才的理解,比如民意的意義,等等等等。可是,劇中的古美門雖然現在依然是不敗,但是他並不是全勝,有平局有撤訴。因為,所有的理解和表述都不是一定的,都留有了餘量,給出了空間。觀眾要如何理解全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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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能有人會問,那麼答主你個人理解到的是劇本中表達出來的哪些呢?

(可能也沒人會問(⊙o⊙)…有人問的話請在評論區留言。謝謝兩位仁兄留言。)

剛看完第二季最後一集,也算是頗有趣的一集,很好的詮釋了這部劇的魅力所在——通吃。

無論你是腐女還是宅男,你是哲學(雙關)控還是姿勢控,你是想大笑還是想深思,你是來看賣萌表情還是來看嘴炮對白,李狗嗨都能很好的滿足你。而且在每一個細節部分都處理的很認真,在每一個配角的身上也總有鮮活的人格特性。

其實這部劇真的有太多穿插的表達可以談了,每一集都有一個或者多個價值的表達。有些藏得深有些很直接。觀眾們可以自由的去理解。為了避免讓這個答案變得太長,我這裡就只說一個我個人從李狗嗨感受到的編劇的價值表達把。(個人理解,看官自鑒,內容略黑,非喜勿看)

在最後一集中,足球場上有一段劇情,把三個角色的價值體系很好的描述了。

古美門:真相併不重要,只要能贏。

羽生(哈牛君):真相併不重要,只要大家能獲得幸福。

黛(晨間女):真相最重要。

編劇:不管怎樣,真相不重要,而且劇中從來就沒有真相或者真相不全。

而我個人從中感覺到的意思就是:

現實中並不存在我們所期待的「真相」,我們期待真相和期待美好和期待正義一樣都只是自我滿足。

首先,我要說明,真相是客觀存在的。但是我們所期待的和人類能力範圍內所能獲得的都只是我們所謂的「真相」。為什麼呢?因為絕大多數的時候我們眼中所能看到的只有兩種東西,我們希望看到的和別人希望我們看到的。打個比方,你看某個人很不爽,那他做很多事的時候你就會懷疑有問題,因為你希望看到他有問題,至於真相他有沒有問題,你也許無法得知(參考寓言:疑鄰偷斧)。又或者,有人微博上曬幸福,那就是別人期望我們看到的,你要問他們到底感情怎麼樣的「真相」是什麼?你無法知道,甚至他們自己也不一定知道。再比如,有些媒體爆料,放出各種誇張的標題和斷章取義的「事實」,那明顯就是因為我們(指媒體的用戶,即大多數的圍觀群眾)希望看到這些,而且他們希望我們看到這些。那「真相」究竟是啥?很難說。

那為什麼說我們期待真相就是自我滿足呢?同樣用前面的例子,如果你覺得有人微博上曬幸福只是表面裝的,然後有一天你無意間發現他們已經分手了,你會怎麼想?估計就是「看吧,我就知道,當初我一眼就看穿了。」還恨不得當初想到的時候就留言並且和百度時間一起截圖了呢。但是「真相」呢?他們當初秀恩愛的時候是不是真的恩愛,現在分手以後是不是真的沒有愛了,我們也許可以推測,但我們真的無法確切知道。也許有人反駁說,我就是知道,我的推理沒錯(我是滾筒洗衣機)。就像羽生反問自己錯在哪裡的時候古美門回答的一樣「錯在你深信自己沒錯」。因為每個人看到的世界都是狹隘的,所以我們才要學習知識,增長見識,獲得智慧,然後變得不再那麼確信自己沒錯。道德經第四十五章中也提到「大成若缺。大盈若沖。大直若屈(你懂的)。大巧若拙。大辯若訥。」

不小心扯遠了,拉回來,再舉一個例子。對於很多虛構的文學創作(如小說和影視劇本),其實也都是在為了讓我們「滿足」。我們知道小孩子看電影讀小說的時候,經常會問誰是好人誰是壞人?之前到底是為什麼?後來到底怎麼樣了?小孩子為什麼要問這些?因為想知道「真相」。你會發現,當你讀到或者看到最後,壞人被繩之於法,王子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時候,你會長舒一口氣,大快人心,暢快淋漓。因為你內心對於「真相」,「美好」或者「正義」的期待,得到了滿足。是一種精神上的滿足。當然我並不是說這樣的作品不好,或者說這樣的暢快不對,我只是嘗試分析背後的原因,作品好壞具體要看作品,暢快也只是人性不分好壞。而且,對於這些文學作品的作者,他們有可能是內心也期望這樣一種滿足,就把它放進了自己的作品了,塑造了這樣的「真相」,滿足自己也滿足讀者;也有可能是作者自己也不相信,只是知道觀眾讀者喜歡,就塑造了這樣的「真相」,滿足自己的錢包也滿足讀者。那麼到底是哪一種?我們也不得而知。

所以,我們所謂的「真相」有的時候只是一種內心的需求,也許我們獲得的很多都只是「假象」。不過就算是「假象」,其實也沒有關係,只要們的內心需求被滿足了,對我們來說它就是我們要的所謂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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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既然扯到了「真相」,就不可避免要談談「正義」。雖然本來想就此打住算寫完了,但是想想反正寫了這麼多黑「真相」同學的,我就順道再黑一下它的好基友「正義」。

所謂的「真相」往往就是和所謂的「正義」一起出入的,比如常見句式就是:「我知道了黑幕背後的真相,我要替天行道,維持正義消滅罪惡」。(話說「正義」也有一個好基友叫做「道德」,但是這次不談)

就如我前面說的我們所謂的「正義」很多時候也只是自我滿足。

我這裡先稍微推薦下羅輯思維視頻第45期「你怎麼知道他該死」(我估計看到這裡的人也不多,我就不問羅要推廣費了)。在這期視頻里,談到了公正的不可能,主要原因有三:成本需要的無限大,技術條件的有限強,事實情況的不可知。就是說公正本身成本不低,而且即使花費大量的無節制的成本,由於技術條件有限,也無法做完全的判斷。即使技術條件都滿足了,對於人心部分的動機,很難做出真實的判斷。在最後部分還總結了冤案誕生的原因:「是人類過度自信自己的理性的能力,過度自信自己親手打造的法律和訴訟程序維護正義的能力。」沒錯,就是古美門說的——我們不是神,不可能知道真相。

那麼,既然不能知道真相,正義就無從談起。我們只能基於所謂的「真相」,通過自己所謂「正義」,來進行自我滿足。

而且,不同於所謂的「真相」,所謂的「正義」會有更加巨大的力量。因為「正義」意味著「審判」。雖然同樣是自我滿足,但是不同的是,「真相」滿足的是人們求知(八卦)的慾望,而「正義」滿足的是人們審判制裁的慾望。

之前有這麼一個故事很流行:

神父很苦惱,事情的起因是由於一個男人在他面前做過一次懺悔。

「實話相告,我是個殺人犯。」

那男人坦白說。他是一起殺人案中真正的兇手,而該案的嫌疑犯已經被逮捕並判處死刑。神父本應該向警察局報告這件事的真相,可是他的教規嚴禁將懺悔者的秘密泄漏他人。

他不知道如何是好。如果就這樣保持沉默,一個無辜的人即將冤死,這會使他良心不安。但是要打破教規,這對於發誓將一生獻給上帝的他來說,無論如何也做不到。他陷入了進退兩難之中。

最後,他決定保持沉默。於是,他來到另一個神父的面前懺悔。

「我將眼看著一個無辜的人被處死…….」

他陳述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這位神父朋友也為難了。想來想去,他也決定保持沉默。為了逃避良心的譴責,他又向另外一個神父懺悔…….

在刑場上,神父問死囚:「呢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我沒有罪,我冤枉!」死囚叫道。

「這我知道。」神父回答,「你是無辜的,全國的神父都知道。但是,我們有什麼辦法呢?」

這個故事其實表達了好幾個意思。第一,程序正義至上,第二,職業道德至上。就像古美門身為律師,神父身為神父,他們的工作不是發現真相制裁罪犯。道德經第七十四章中的「常有司殺者殺」說的也是這個道理(甚至更深刻,比如對於死刑)。

如果你看這個故事的時候內心不爽,覺得不應該錯殺無辜應該制裁真兇。那就是你內心的期望「真相」期望「正義」的需求在作祟。其實大家都會有這種想法,因為人性本身就是趨向於這裡。但是,實際上,這不過是我們為了一時的大快人心的自私。

假設,神父告知了警察,警察抓住了那個懺悔過的人,然後死刑了。最直接的就有兩個問題,神父們會有巨大衝擊,沒有人會相信神父了,沒有人會真心懺悔了,宗教的體系都有可能受到巨大影響。第二,司法受挫,之前的司法人員肯定要檢討,人民對於司法也會有懷疑。但是不僅僅如此,結合前面談到的「真相」的不存在,如何可以知道懺悔的人就真的是真兇?

我想說,在人類僅有的能力下,法律是僅有的也是唯一的正義。

可能有人就要說了,那麼冤案怎麼辦?我只能說,冤案也是人類的正義。平反冤案也是人類的正義。人類的正義,並不是絕對的,但卻是能力有限的情況下的僅有的也是唯一的正義。

假設,有一個人有錢有權的貪官,然後姦淫了一個少女,少女哭訴告訴了一個大俠。然後大俠身為大俠,身為正義的夥伴,要制裁貪官。大俠就找到了貪官然後一劍封喉,大快人心,然後少女以身相許(或者少女的妹妹以身相許(⊙o⊙))。雖然真相有不可知性,但我們這裡假定,那個少女沒有利用你謀私,那個貪官也沒有做過任何好事幫助過任何人也不用養一家老小,貪官府上的人下崗後也都找到了工作。在這些前提下,你覺得這個大俠是正義的么?那麼,這個正義是誰定義的?這個死刑是誰量刑的?沒錯,都是大蝦同學。大蝦就是司法機構的全部。那麼問題顯而易見,如果大蝦情商低智商低,會不會濫殺無辜?會不會影響社會現有的司法體系?會,因為大蝦同學是私設公堂。英國思想家培根在《復仇論》裡面提到,以對法律的破壞的程度的角度來看,對罪犯的報復或者對罪犯的復仇要勝過罪犯的本身。

這裡有一個簡單的邏輯,那就是誰定義誰遵守。個人定義的正義只能個人自己遵守,不能適用於其他人。如果你犯錯了,你可以審判自己,比如你今天沒運動就不準吃棒冰,但不能審判別人。而一個國家或者一個地區定義的正義,就只是適用於那個國家或地區,那就是法律。那麼一群人定義的正義,就只能適用於那一群人,那就是宗教。有人說,道德是用來要求自己的而不是要求別人的。說的也是一樣的道理。

所以,當人們高舉正義大旗的時候,就是問題產生的時候。有可能是當前的正義體系法律需要進一步完善,也有可能是人們想要通過私設公堂審判和制裁一個眾矢之的而獲取精神的滿足感並一定程度的破壞當前的法律。到底是哪一種,相信不難判斷。


律師的工作是維護委託人的利益,不是伸張正義。


作品本身還是在於呈現一個好玩的故事,重點並不是在於表達什麼觀點。

但從故事反映的創作者態度倒是可以說說——某程度上跟之前的《龍櫻》里櫻木律師是一路的(雖然一個賺得盆滿缽滿一個經營慘淡)——不「鄉愿」。

我並不清楚日本社會的現況,但作品的戲劇衝突簡化來說就是「現代化社會規則與前現代樸素道德觀的衝突」。古美門一方並非不講道德,只不過他遵守的是現代化理念,而這些理念生成的規則有時候會與傳統道德截然對立,而這就是劇中的最大看點。


沒有正確的價值觀,只有對你有利的價值觀;

其實LH我也只是看個痛快,高語速+Gakki賣萌,加上我是SP里涼子姐姐的腦殘粉,僅此而已;在敘事節奏和對白張力上絕對是一部好劇,但若要考慮政治正確或者價值普適……算了,我們還是聊點別的;

從某個時間開始,電影、電視和小說之類,如果價值觀特別正常我基本上不會太喜歡了,當然跟年少叛逆有關係……但,誰叫我年少了,誰叫我叛逆了;

所以,我會去喜歡搏擊俱樂部,喜歡猜火車,喜歡池袋西口公園等一票比較「壞」的故事,歸根結底,不就圖個痛快嗎;

LH也是這個道理;

另外服部叔和蘭丸君才是這片的亮點啊;沒他們倆古美門基本上廢了(笑

以上;


如果說認為微笑可以拯救世界的人是樂觀但是媚俗的,那麼認為微笑不能拯救世界的人就是悲觀且反智的,總的來看似乎前者用了一個褒義詞,一個貶義詞,而後者卻用了兩個貶義詞,但我要強調,有時候,樂觀的態度和積極的精神並不會幫你太多

Leagal high是一部以律政為主題的電視劇。通過一集一集的打官司,向觀眾們傳達著男主古美門律師的世界觀。你以為我要先講男主嗎?stupid,總之還是很意外,被人推薦時竟然還不知道女主是新桓結衣,只能說太巧了,幾年前初看《戀空》,這名字就烙在腦海中了,氣質美女。好吧,還是回到主題,說說男主古美門,他的三觀可以如下總結:1.贏,比真相更重要。2.為了贏,可以不擇手段。3.錢,就是一切。4.堅信,人類的慾望不可逆轉。5.精英主義。6.簡單粗暴,比「靈魂羈絆」更有效。7.相信社會進化不可逆轉,厭惡一切落後和懷舊的行為。完畢,這是怎麼樣一個三觀,我只能說任何一個社會人即使是有這樣的三觀,也不敢表現出來,因為人會考慮除了自己感受意外其他一些事。就拿第3點:錢,就是一切來說。可以說社會還是進步的,至少現在的人敢於說:我喜歡錢。而敢於說錢就是一切的,就可能會被理解為拜金主義,似乎現今一切極端的思想都會被世人排斥。所以劇中,古美門被世人稱作人渣。

劇中有很多官司,事件都引發了我的思考。

思考一:第一集,公交讓座事件,我對讓座這事確實不看好。傳統文化中,讓座是學雷鋒最常見的方式,然而,一些老人仗著自己老人的優惠特權,把別人給他讓座看成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而且動作稍慢了一點,還要罵罵咧咧,爆粗口,罵得很難聽,而且別人給他讓座,他也從來不說聲謝謝,就那樣心安理得地坐下。這種一遇到老人就得讓座的思想已經成了所有的人思維映射了,固化到不用思考,就會讓我們決定出應該讓座。尤以老人讓座衝突為主要,其實,人一退休,就不應該出來與年輕人爭奪公共資源,年輕人要掙錢養家糊口,要創業,工作很累,而你一退休就有退休金、養老金,整天閑著,就坐地鐵去十幾公里外的市場買一根蔥或者幾隻蘿蔔什麼的,大都是無關緊要的事情。就像小學生給老人讓座,問他為什麼讓座,他只會知道這是好事,而不知道為什麼是,好在哪兒。這種根深蒂固的觀念似乎早已經根植在我們心中了。

思考二:一群被大公司的化學毒物殘害的農民要狀告大公司,然後在大公司的boss深情問候,並且好言道歉,加上重金賠償後,表現出公司和居民是一條心後,大家接受了賠償並且說這是沒有辦法的,反正真打官司也很難打贏大公司,索性就接受了賠償。古美門傳遞出這樣的思想觀:「這就是這個國家根深蒂固的互舔傷口這一文化,人類習慣被長期飼養的話,就會像這樣變成寄生蟲一樣的生物,活得比我的兩倍還長,卻還不清楚自己的處境,我才好心告訴你們的知道嗎,大家是被國家拋棄的人,是棄民,是為了國家的發展,消費退休金的老人,因為沒有價值了,所以用畚箕掃到一起趕到角落,給點羊羹讓你們閉嘴,你們就是寄生於大企業的心地善良的寄生蟲。」

思考三:女主替一個殺人嫌疑犯辯護,遭到」熱心」群眾的暴打。我來好好罵罵這些」熱心「群眾。這些人打女主,其實並不是出自憤怒,而是想證明自己是一個正直的人,想到自己打了替殺人嫌疑犯辯護的律師,並且心中想著這是怎麼樣的無良律師,竟然替殺人犯辯護,打完之後自己還熱淚盈眶,自己真實一個良心未泯的人啊!類似的事件還有在國人抵制日貨的時候砸了日系車的那些人,總以為自己很愛國,做了正確的事,媚俗。

思考四:另外一個律師,一直傳達著雙贏的思想,認為壞人也有其不得已的地方,不能一棒子打死。我覺得,他的思想倒是很多人贊同。常常聽到幾個人湊在一起討論,當決定罵一個人或者說一個人不好時,總會加上一句:其實他本性並不壞,然後下面就開始肆無忌憚的說他的壞話了,其一,流露出對所罵之人的厭惡,其二,告訴周圍的人,我可是很善良的,還強調他本性不壞。讓我作嘔,這麼說,你找個本性壞的人給我看看?這不過是你想罵人,又覺得背後損人不好的借口吧?加之社會上總有人對真正犯罪的人抱有同情之心,想去發掘壞人背後的故事,真的沒問題嗎?你家裡窮的揭不開鍋了你就可以去偷去搶了?你自己單身20多年了,就可以去強姦別人菇涼了?惡就是惡,正義公正不應該建立在道義應得的基礎上。

我喜歡古美門這樣的人,儘管如果現實中周圍有這樣的人會和我相處的不好,但是我還是贊同他,有時候,社會就是需要一些說實話的人,把一些難聽的實話赤裸裸的讓人知道,他也讓我更加堅定,名為微笑的力量不能夠拯救世界。


這個世界上沒有正義,有的是慾望,利益,情感,愛。

人與人之間,為了自己的利益,為了自己的夢想,

相互利用,相互排擠,勾心鬥角,大打出手,

甚至不惜製造所謂的真相來達到自己的目的。

世間儘是這種人,以及看不慣這種做不到這樣就對其指手畫腳貼上「邪惡「標籤的人。

愚蠢,醜陋,卑鄙,任性,自我,狡猾,骯髒,病態,底層的渣滓,

這才是我們人類。

我們人類。

我們。

編劇借著古美門的口肆無忌憚的說出這些詞的時候,不知道多少人是用一種興緻勃勃大快人心的心情看聖父被駁的啞口無言那一幕?

反正我是一個。

恩現在看也依然覺得大快人心。。

但是被貼上這麼多令人作嘔的標籤真是令人苦惱啊,我們一介草民嚮往世界美好和諧生活性福美滿,為嘛要把我們說的這麼不堪呢。

慾望,對錢的慾望,對權的慾望,對色的慾望,對吃的慾望,對愛的慾望,

渴望被關注,渴望被照顧,渴望尊嚴,渴望力量,渴望知識,渴望美貌,渴望。。。

這一切既可以歸為利益,也可以歸為夢想。

模糊來講沒什麼差別,只不過一個聽起來像貶義詞一個像褒義。

你為了夢想一步步慢慢走到今天值得被舉世稱讚,

我為了利益一天天苦苦撐到現在就得遭萬人唾罵?

無非個人需求,價值實現而已。

如果這是善,是美好,那大家都是善,都美好。

如果這是惡,是醜陋,那大家都是惡,是醜陋。

站在人間的古美門喪心病狂且樂此不疲的認為這是美,而飄在神界的聖父視之為惡並立志解救芸芸眾生於水火。

於是古美門一招糊你熊臉將其扇至人間並告訴他既然你認為這是醜陋那麼解救芸芸眾生之法唯有,

愛上醜陋。

我覺得這才是Legal High想表達的東西。

想想看,勾心鬥角,心機手段,也許挺有意思的么,玩不來也可以看看么,何必說人邪惡呢?

好喪心病狂的想法啊,果然還是接受不了呢。

人間如此,其實並沒有正義。

惡惡相爭,故勝利即是正義。

我需要一個擼劉海的表情。

以上です。


我覺得,這部劇並沒有給出自己的觀點,而是藉由古美門和黛將兩種針鋒相對的觀點亮出來,讓觀眾自己去思考,究竟什麼才是真正的正義?絕對的正義存在嗎?真相是什麼?法律是什麼?民意又是什麼?。。。一連串的問題通過劇情鋪成開來,給予觀眾無盡的思考,才是這部劇的真正用心。

古美門和黛對於法律的理解和人生觀價值觀從一開始就針尖對麥芒的展現出來,一直交織到最後一刻。簡單來說,他們在思想上面的認識的差異在於:

對於正義的堅持:

古 -- 程序正義

黛 -- 事實正義

對於真相的態度:

古 -- 沒有真相

黛 -- 追求真相

對於法律的理解:

古 -- 賺錢利己的工具

黛 -- 伸張正義的利劍

對待案件和委託人的態度

古 -- 委託人是小兒科法盲可憐蟲 一旦自己接受案子就必須主導一切

黛 -- 委託人是有情感寄託的人 一定要尊重 案件的處理方式也追隨委託人的願望

但是這些差異並不是絕對的。在不少劇情里,古和黛都出現過觀念逆轉的情況。如古在政治家案件的最後也被黛的追求正義所染,黛就更多次的屈服於古了,在安騰貴和案的最後甚至提出捏造真相來打贏官司(個人認為這是全劇的點睛之筆)。更多種種,不予熬述。

然後,除去這些差異,兩人在很多基本問題上的看法卻是一致的。包括:

一) 對待民意的態度。都認為民意是法治的敵人,是擾亂程序正義的威脅。(在天朝,法治最大的敵人卻不是民意,而是司法不獨立以及人治)

二) 對待道德倫理的態度。都堅持法律正義大過道德正義,當道德倫理企圖逾越法律進行審判的時候,都毫不猶豫的遏制道德的過度伸張。

三) 對社會和國家的愛。兩人終此一劇都沒有說出一個"愛"字。但是涓涓溪水,此間種種,不足以言表。

總體來說,這是一部開放式觀點的思考劇。觀眾看過之後,內心都會有一個自己的答案。這也是現代社會所需要的:每個人都經由自己的思考得出觀點,而非被一言堂的灌輸。


世界上的任何事情 只要有陽光面就必定有陰暗面 反之亦然

我們常站在自己的立場管中窺豹 事實上 每個人每種職業的視角都是因立場而局限的 不可能靠自己的三觀來定義一切事情 在無法完全參透某件事之前 我們能做的就是做好自己分內的事


這劇贊爆了,從第一集就告訴那些天真的人們,這個世界的對錯沒有那麼輕易被發現。


正義的相對性和複雜性


討論律師存在的意義首先要承認法律的不完美性和個人認知能力的局限,劇里不斷出現的各種反轉和道德矛盾就是為了說明道德與正義的主觀性(比如SP甚至在結尾直接點明了一切源自熊孩子受害者的自作自受),律師的工作就是在不盡完美的法律體系里給予辯護人最大的利益,雙方律師在法庭上的博弈也最能給予事件最合理的判決。單個律師從來不是正義的守護者,真正的正義守護者是一整套庭審律師制度。


這部劇看的很過癮。尤其是第一集,每一集表達的中心意圖不同,但後面的劇情爭議性不強了,主要強化人物和人性了。雖然劇情很過癮,但是只有第一集確實反映了不同的價值觀。既過程正義與結果正義同樣。哪怕如何罪大惡極的人,也需要一個光明的審判和強有力的辯護。古美門維護的正義,就是過程正義。正好和他愛錢的本性相符了。

順便說一句,罵老人那集太精彩了。看得我熱血沸騰。


反對@魯任君@laperte 的高票答案。並不是說他們所表達的觀點內容錯,而是我認為李狗嗨這部劇真正想說的不在於此,並非闡述「律師的工作是維護委託人的利益,不是伸張正義」或者傳遞「打聖母臉的價值觀」這麼簡單。

這片子所探討的,與其說是「伸張正義」與「職業道德」的矛盾,或者說是「聖母心」與「毒舌」的矛盾,不如說是程序正義事實正義(其實我倒認為這裡應該說是「主觀正義」)的矛盾。

我理解的程序正義,正如那句台詞:

不帶任何感情,只根據法律和證據來判決

如果我對這個概念的理解有誤,還請指教。以下我用到這個詞暫且按照這來理解。

誠然古美門和黛的價值觀分別站在「絕對的唯利是圖」和「絕對的聖母情節」兩個極端(引號內容無感情色彩)。然而我認為,這部劇只是借這兩個性格迥異的角色來產生矛盾推動劇情,從而傳遞一種程序正義的觀念,卻並非討論這兩種價值觀的對錯。

劇情的一個常用套路是以黛的「代表大眾的正義感」、天真、同情心展開,繼而隨著劇情發展相繼被打臉來進行的。典型的包括S1的日照篇、母女篇、離婚篇。

女主的自以為是和目光短淺以及愚蠢的絮絮叨叨能招致一些(早就從劇集開篇看到事實真相或者根據經驗猜到劇情大致方向從而站在上帝視角又習慣了高貴冷艷的)觀眾的反感,可以理解。於是事後一次次的被打臉更是喜聞樂見。再加上最後古美門的一次次勝訴,令人產生這部劇是在「支持唯利而反對聖母心」,不難理解。

但是注意剛才舉的三個例子(日照篇、母女篇、離婚篇)里,正如很多答者提到的,黛的正義感是建立在「同情」「憐憫」「感情用事」為基礎之上的。這種「感性的、主觀的、短淺又自以為是」的正義,的確是這部劇所要反對的。

因為誰也無法保證,自己感覺到的正義,就是真的正義。並且感性的正義,往往是公婆各有理——你知道被高層擋住日光的居民不幸福,可你怎麼知道不建高樓了那些依靠地產商度日的小店主就不會不幸福?

然而在另外幾處,同樣是聖母心,劇情的發展卻大不一樣:第一是S1遺產篇,第二是S1最後一集解僱篇,第三是S2第一集毒藥篇。

這裡黛的行動同樣是出於正義感,但是依據已經不是自己的主觀判斷——而是:老三的合同、化學家的口供、調查糖丸男賣毒藥的去向,這些在法律程序里足以稱得上是「證據」的理由。

並且在這些證據後,劇情的發展也明顯發生了傾向,其中化學家解僱篇黛更是幾乎將古美門逼到死路(和其他的案件不同,古美門在事後明確承認如果不是黛的多此一舉他就輸了,這是其它案件所未有的。我個人的理解是這裡的劇情的傾向是黛,但為了劇集發展和保持不敗神話給以了古美門事實上的勝利)。

換句話說,雖然這裡黛的出發點還是正義感、聖母心,但是她這幾次是有理有據,那就好。我雖然不能保證自己了解事情的絕對真相,但手中的證據讓我有相信自己的理由——或者說,我的「主觀正義」誠然未必就是事實上的正義,但是關鍵不在於此,而在於它是否符合了程序正義

當然,黛作為律師不斷的「賣隊友」是不符合職業操守的,但是在劇里,她並未因此而受到什麼影響其職業生涯的懲罰,再加上服部叔暗地裡對黛的支持,可見劇情並不是要在這裡否定她。

況且,作為觀眾的我們,大多數並非法律從業人員;而真正的律師,想必也不用靠這劇來被傳達什麼職業道德的觀念。然而我們只要生活在社會裡,就會遇到是非的判斷,最客觀和效率的準則,就是程序正義。

所以我認為,與其說這部劇想告訴我們「律師的工作是什麼」,或者說打擊一下大眾的「聖母情節」,不如說它在試圖傳達程序正義的觀念:

一方面,在生活里,我們可以有我們主觀認定的正義,但這不一定就是事實的正義,要想接近客觀、真相,只有依靠程序正義。

另一方面,無論動機是什麼,是出於唯利是圖、是出於聖母情節、是出於對殺鼠仇家的打擊報復、還是單純的為了自己的職業道德;亦無論方法是否「卑劣」,是威逼恫嚇,是哄騙利誘,還是嘴炮感情牌,只要符合程序正義,就應當視其為正義。

「勝者即是正義」,在一個法制國度里什麼是勝者?握有程序正義的就是勝者。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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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答案里方引號表示對其它答案內容的引用,雙引號表示強調或特殊稱謂、含義


這部劇講了一命維吾爾族學者為中日友好和家庭和諧做出的卓越貢獻,同時扯了點法律。


這部劇里,除了演員們直接表達出來的一些觀點外,還有很多細小東西引發了我的思考

第一季第一集

最開始提到古美門事務所的主要財源是一個大型集團的法律諮詢費,而這裡為了讓古美門以後的業務能接地氣點,劇本也好寫一點,就埋了一個短線伏筆。

這個大型集團的社長和副社不和。為了打壓副社,請來古美門做調查,最後拿到了副社婚外情的證據,保住了社長他自己的地位…而很蹊蹺的是,前半截剛說完這個暗鬥,快結尾了突然社長又說很看好副社的能力,以前是自己錯了云云,然後就退位讓賢了,副社一上來當然順手就解除了古美門的聘用……

看到這一幕,我第一個想法是,我好蠢,當時看到第一段正社副社的鬥爭的時候居然沒想到社長已老副社正當年,所以古美門最好的做法就是不參與到這鬥爭裡面去,為自己以後的業務鋪路。然後悚然而驚,忠臣到底是忠於頂頭之人還是忠於自己的利益,這裡面還是大有考慮……我這是第一點體悟…

然後我就奇怪社長怎麼會在這樣重要的事情上變化得這麼快?並且是在這麼撕破臉之後。然後我就想到,社長他有可能早就有了隱退的想法,但是被副社逼宮,才不得不反擊………因為他只要還想保留自己在集團的影響力,就不能被趕走…要想讓下一屆社長還是聽自己的話,最好就是一個大棒再給一個胡蘿蔔…這樣副社反而會感激社長的退位。所以就這麼一套迂迴,古美門就直接被犧牲掉了……

社長從另外渠道也可以做到一樣的事,為什犧牲古美門?這又可能是社長看過他的各種手段之後忌憚了,怕副社最後用起來會對付到自己,所以就順便借副社的手除了這個隱患……

社長最後和古美門告別的態度的確就是對一個棋子的態度。而且,古美門還無法反擊……

可能想得太多了,編劇也許就只是鋪墊而已……

後面的慢慢更,今天剛開始看


看legal high只是看了4集左右而已,但卻很受感觸,並且發現這個問題下面的答案與我所想都不一致,覺得可以試著回答一下。

在legal high第一季第四集也就是從高層公寓奪回日照權那一集里,男主在後面帶著女主去街區土木業的寺田工務店

於是男主描述(創作?/虛構?)了店主悲慘的經歷以及與建築公司間休戚相關的關係。

然後突兀的本劇亮點所在的神轉折

女主:咦?老公?咦?他是誰

男主:是她丈夫吧

女主:那死去的是誰?

男主:我的創作

女主:創作?

男主:全都是我現編的,我才不了解這家店

女主:你這唱的是哪一出?

男主:聽了我剛才的話,你是怎麼想的?

女主:什麼怎麼想?

以下圖

我認為關鍵的一句就是

「但是在我們不知道的地方,說不定真正存在著寺田工務店,不是嗎?」由此,我覺得主題很明顯,不是表達所謂的無是非論,也不是表達律師的基本職業操守道德準則等,

其實每一件案件,甚至每一個事件,無論成敗,總會有利益相關方受到侵害,無論你是否直接看見。所以,無論站在哪一方為其辯護,另一方的相關人等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傷害(包括應得的傷害和不應得的傷害)。

如對話中若真正存在這樣一家寺田工務店,是否就應為了【眼前的正義】而放棄一些居民的日照權呢?

相關人等受侵害是不可避免的,我們對店主的假想遭遇表達同情的同時,也應當考慮:【利益相關方所受傷害是否應得】與【建築公司的做法正確與否】的必然關係。

其實兩者並沒多大聯繫,如果建築公司的做法是錯的,那麼能因為它施捨一家店安然度日而被饒恕嗎?

有時候站在道德高地上是美好的但也是足夠天真的,就像新垣結衣站在居委會角度的時候會覺得建築公司是反派代表,但站在這家寺田工務店的角度又會覺得建築公司是正義化身。其實無論哪一方勝利總會有人受到損害,而這只是道德層面,也就是無聊的同情心泛濫。新垣結衣起初只是看見居委會受到損害,卻沒想過也可能有這麼一家寺田工務店會受到損害。站在哪邊都是正義都是道德,那究竟要站在哪一邊呢?本來這種非黑即白的觀點就稍顯天真了,事件是錯綜複雜的利益關係緊密網羅而成,單看男主在打破居委會聯盟時就可以看出了。

既然利益雙方及其相關人等都不可避免會受到傷害,那法律是什麼呢?

法律的制定在我個人看來,並不是最低道德。它無非是社會契約,可供訴訟參考,避免舊式羅馬習慣法的無憑無據的訴訟再度出現而已。正義的另一端就是不公,沒有絕對的正義。

而故事的結尾卻給我們一個比較好的結局,因為利益雙方都得到了一定的好處,居委會得到賠償,而建築公司也不用停工,律師最低要求是為委託人辯護,而最高要求是儘可能實現雙贏,這或許是在這複雜世道中律師的重責。

——————寫得有點亂(*/?\*)


最正確的價值觀!中國有句古話:成王敗寇


人不是神,無權判定絕對正義,相對的正義屬於勝者。


程序正義高於個案正義。

就這一句話,為什麼上面寫了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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