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達商場導購掌摑孕婦一事 在法律方面 如何處理呢?看到這個新聞 突然想問 該怎樣用法律處理此類事件呢?

事件鏈接 導購掌摑懷孕顧客 系因排隊問題發生口角

①那個孕婦小姐姐 當時被人打了巴掌 和導購發生口角 但是 如果 她老公沒有還手 然後他們報警 說被人掌摑 在法律的規定上 警察有義務出警么?

②如果警察出警了 警察在確認了導購真的打人了之後 警察當時 是會調解 還是逮捕導購呢?以什麼名義 或者罪名逮捕?

③想去法院控告那位導購小姐 需要哪些必須的證據呢?怎樣取得這些證據呢?自己去商場要監控錄像的話 商場會給么?要以什麼罪名控告呢?

④控告那位導購的話 在中國的法律條文中規定 應該大概符合什麼法律?第幾條法律條文?導購小姐會被判刑么?在法律上 會被怎樣懲罰?

⑤按照網站推薦邀請的親們 如有打擾 不好意思 (づ ̄ 3 ̄)づ


20101206更新——

這件事最後的處理結果是打人雙方都罰款500並行政拘留十五日,能看得出來警方選擇了和稀泥。

這其實算是一種好的處理方法,如果按照評論區的防衛過當,你信不信社會輿論能再炸一遍?司法公信力肯定會被再次按在地上摩擦。那不是一件好事。

以下為原答案:

學法如果沒有學到精髓,很容易變成一個半吊子。

什麼是半吊子呢?就是學了點兒法,萬事圖個不違法,遇到事情先講理,然後妥善處理。

這種回答表面看起來公平公正,其實屬於沒動腦子的回答。

因為正常人都知道,這不現實。沒有誰看見自己懷孕的老婆被數人圍毆會心平氣和的講道理,太難了!

法的權威說到根源,還是紮根於民眾內心的。如果法官一味根據法條下死判決,不顧任何社會輿論的影響,只會影響司法公正力,最後使法院的尊嚴無處安放。

希望他們別忘了以前的教訓。

至於這事最後什麼結果,讓我們拭目以待。


首先從視頻可以清晰看到這個導購三個人圍住一個孕婦,然後推搡,當眾扇巴掌。

很多人在糾結說什麼懷孕三個月看不出來怎麼怎麼的。這是重點⊙?⊙嗎?我想說,作為男人,身為丈夫,就算妻子沒有懷孕,當眾被三人圍住推搡,扇巴掌,受到人格侮辱,生理傷害,難道不應該替妻子討公道嗎?何況無論導購是否知道這位女士懷孕,丈夫肯定是知道自己老婆懷孕的,丈夫看到的是---自己懷孕的妻子被打,憤怒 這才是真丈夫!

還有的人說什麼可以把妻子拉到身後,報警處理,呵呵噠!扇巴掌這種事坦白講身體傷害遠不及尊嚴傷害,當眾被扇巴掌更多的應該是感受到的侮辱感,警察會怎麼處理呢?無非就是調解調解,道歉道歉,的確,這看起來似乎文明些,但是請捫心自問一番,女士們若是自己被當眾扇巴掌,真的只要對方一句sorry嗎?男士們若是自己視若珍寶的女人被當眾扇巴掌,真的只要對方一句sorry嗎?或者給你賠點錢兒?!?!?!

所以說這個老公真帥!打的好!一個男人看到自己懷孕的妻子被扇巴掌要是能冷靜和別人處理,只能證明這個男人要麼懦弱無能!要麼對妻子就沒有感情!

~~~~~~~~~~~~~~~~~~~~~~~~~~~~~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逛街還是要帶老公,帶男朋友!


沒懷孕也就是人身傷害,懷孕了且流產就不是人身傷害這麼簡單了。

恕我愚昧,如果我是個男人看自己媳婦在這種情況下被框掌了,我也會打


事件性質:打架鬥毆。不存在什麼誰先動手,誰對誰錯。都動手了,沒有造成法律定義的輕傷,也就是說後果不嚴重,一般兩邊的責任是一樣的。

有人受傷了,不管誰先動手,把人打傷的那人該賠錢賠錢,孕婦要是流產了導購估計得抓起來……或者男的一拳給導購鼻子打斷了也得抓起來………

要是男方不動手,報警,事後應該就是導購開除,給孕婦道歉……不管孕婦說了什麼,先動手就是錯的。

不過說真的,給她一腳吧,別踢出事就行了……不差導購那一句對不起,也不差那些賠償款,對不起實在是分量太輕了………


為什麼一切要建立在沒還手的情況下去假設呢?

如果是我,我打完再自己報警。

我對她動手是我錯了,那也不代表她就不要對自己的過錯承擔責任啊。


再有理的事,一還手打人就沒理了

瞞三不瞞四,懷不懷孕那只是新聞媒體為了點擊搞的噱頭,啥時候打人都是不對滴。

我建議:先講理。對方不講理我們再用其他手段,撕破臉亦無所謂。

遇事勿衝動,你說人家推你一下,還手推一下也罷了。萬一你一激動拳腳相加,刀槍棍棒使上去,那性質就變啦。


大同萬達導購掌摑女孕婦的事件這兩天鬧的沸沸揚揚,想必大家也都聽說了,在網友們一致讚揚孕婦的丈夫飛踹女導購併拽發拖行的行為並表示「這樣的男人給我來一沓」的時候,我們似乎應該分析一下當事的這幾個人在法律層面都有哪些問題。

事情的起因是女孕婦在一樓衛生間排隊時被旁邊玩手機的周生生導購說其插隊,發生口角後女孕婦去了三樓的衛生間,在其後返回一樓時被周生生導購等三人圍住質問並且伴有推搡掌摑的行為。

女導購此時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治安管理處罰法》 (2012修正) 中規定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可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導購的行為被孕婦丈夫看到後對女導購進行「飛踹「後與其孕婦妻子一同對導購進行毆打

丈夫保護懷孕中的妻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此時導購併沒有進行持續性的傷害動作,其對孕婦的不法侵害行為已經結束,此時丈夫再對導購的暴力行為並不能構成正當防衛。而之後夫妻二人對導購進行的毆打行為一樣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如果伴有輕傷的話會觸犯《刑法》的相關規定。

此次事件中的三人多多少少都觸犯了相關的法律規定,導購的行為沒有最基本的職業素養,而對孕婦的傷害導致了其後一系列的傷害行為。丈夫護妻心切,其第一次的傷害行為是為了保護自己懷孕中的妻子,雖然行為過於粗暴不過出於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之後的毆打和拖拽等行為完全是出於泄憤。妻子本是此次事件的受害者,但之後參與對導購的毆打使其也變成了一個實行不法侵害的施暴者,而且這樣的行為也是對肚子里的孩子的不負責。

那麼當我們遇到這種事的時候應該怎麼做才好呢?首先我們要做的是制止可能的繼續傷害行為,保護好被害人的同時進行錄像錄音取證。之後撥打報警電話並找律師進行諮詢,為之後可能的訴訟做好準備,一個專業的律師可以讓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的保護。


1-經歷過類似的事情。看見媳婦/孩子被打,衝上去還擊根本就不需要大腦思考的,就是一種生理反應,只是下手輕重的問題。2-中國的法官對法律的解釋權很大,自由裁定權也很大, 所以人情往往大於法理。法官考慮到社會影響往往會去保護弱者。孕婦跟正常女性比肯定是要受保護的對象,你看看要是老太太打小夥子,小夥子還手是什麼反應


肯定要講道理啊 動手是不對的 現在的人戾氣真重!!打人犯法啊!!!

什麼?你問我如果是我老婆被人打耳光怎麼辦?我肯定把他屎打出來!老子賠得起


推薦閱讀:

如果某人某事違反憲法,而具體法律對此無明確規定,怎麼處理?或:法律是否會與憲法衝突?
徐玉玉案主犯被判無期,此案件中是否存在量刑過重?
如何評價南寧男子見義勇為時打死搶匪獲刑?
中國和美國在法律體系上有哪些明顯的差異?各有何優劣?
日劇《我的危險妻子》中男女主的行為分別構成什麼罪名?

TAG:法律 | 法律專業 | 法律常識 | 中國法律 | 法律案件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