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封建時代的農民的命運有多麼悲慘?
在封建土地地主所有制下的農民,主要指那些貧農、佃農的生活,他們的生活到底有多麼悲慘,重要的是細節各個方面的描寫,社會生活,描寫得越細節也好。
(側重於在民國及民國以前的時代)請教 有沒有可以推薦的書籍?現實小說均可。謝謝!
叫我來回答這個問題算是找對人了,我祖祖輩輩都生活在農村,而且我非常注意這方面的事,碰到老年人就問這方面的問題,我得到的第一手資料比較多。當然,我問的老年人多數都是民國之後出生的,他們的所見所聞也都是民國之後的事,但是這些也能反映出民國之前的封建社會時期底層老百姓的生活狀況,因為人類社會的總趨勢是進步,封建社會老百姓的生活只能比民國時期的差,不能比民國時期的好。
先說吃。豐衣足食、年年有餘是過去老百姓的美好願望,糠菜半年糧則是真實寫照。貧窮人家一年的產量通常都不夠半年吃的,剩餘的大半年要靠糠菜代替。所以窮人發明了很多野菜的吃法。糠菜還不夠吃的,就借糧,或要飯,賣兒賣女很常見。餓死人也很常見,大家都已經見怪不怪,習以為常,只有大饑荒時大規模集中餓死人才可能會有反應。
富裕人家的情況怎麼樣?大地主我不知道,小地主和富農的情況也好不到哪裡去,雖然不能到吃糠菜的地步,但是一年到頭凈吃饅頭米飯是不可能的,僅僅溫飽而已。過去我們這裡有個風俗,一過了八月十五,富裕人家就要換糧,麥收到八月十五之間吃細糧,八月十五之後吃粗糧,高粱、玉米、紅薯等。解放前我爺爺家大約有四十畝地,中農,吃得就很差。我奶奶活了八十多歲,1999年去世,她去世之前全年就都能吃上全麥的飯了,她就常常說,這在以前想都不敢想。
過去普遍吃不飽或吃不好的原因是什麼呢?過去的單產很低,拿小麥為例,從有歷史記載以來,一直到解放後的六十年代,小麥畝產通常都是四五十斤,一兩斗的樣子。好年景好田地的畝產也很少有過百斤的。而且過去一年多數都種一季,這種情況下糧食怎麼可能夠吃的。為什麼產量這麼低?積極性不高?那時一直都是單幹,不能說積極性不高。根本原因是水利、肥料、種子不行,有史以來這些情況基本都沒有改變,所以單產也就基本維持不變。有人說解放前吃不飽是因為地主佔有的土地太多,而且賦稅過重,這個觀點不對,地主佔有的土地多、賦稅重,並不影響單產,而吃不飽的根源在於單產太低。還有人說現在能吃飽是因為單幹,這個觀點邏輯不通。解放前幾千年一直都是單幹一直都吃不飽,解放後一單幹就能吃飽,單產就能提高?邏輯不通。現在能吃飽是因為解放後大修水利,培育良種,搞重工業造化肥造農藥,改善了農業的硬體。而硬體一改善,無論集體種植還是私人種植,單產都能提高,都能吃飽。現在大寨、南街村仍然是集體種植,他們的單產不比單幹的低,這說明單幹沒有效果,所以現在能吃飽其實還是毛主席和計劃經濟的功勞。
再說穿的蓋的。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這句古話大家都應該聽說過。過去的窮人一生當中很難做一件新衣服,真正的縫了又縫補了又補。一件衣服破得實在不能穿了,也捨不得扔,得留下來當補丁用。那個時代還普遍都是一衣多用。一件棉衣,冷的時候當棉衣穿,暖和的時候就把棉花取出來當單衣。腳上呢,夏天都是赤腳,天冷的時候多穿草鞋。有布鞋穿就是很不錯的。上面說了,以前我爺爺家是中農,我爺爺也是經常赤腳的,走親戚的時候才穿上平時捨不得穿的布鞋,但是一路上還都是拿著,快到親戚家的時候才穿上。我爺爺是這樣說的,腳磨破了還可以長好,鞋磨破了就長不好了。解放前我們這裡有個窮孩子給地主放牛,冬天的時候連草鞋都沒有,就赤著腳,凍極的時候就把腳插到熱牛糞里焐。
解放前我們這裡曾經打過一次大仗,戰爭結束後,周圍的農民紛紛到戰場上扒死人的衣服和鞋穿。有什麼忌諱嗎?窮人百無禁忌。
過去底層人被稱為布衣,其實有布衣穿還是比較好的,很多人穿的是草衣。
草衣也叫蓑衣。一般呈褐色,很短,所以也叫短褐。老子說的「聖人披褐懷玉」中褐,就是指這種草衣,因為無袖,所以都是披著的。古書里說的鶉衣百結,也是指的這種草衣。對窮人來說,草衣的功能很強大,冬天能防寒,夏天能防晒,還能遮醜擋雨。七十年代,我們這裡有一位公社書記夏天還經常披一件蓑衣下隊勞動。過去窮人為什麼被叫草民?因為從頭到腳都是草,草帽、草衣、草鞋,肚子里也是草。就活脫脫一個草人。
被褥呢?窮人只有被,沒有褥。一床被要蓋很多年,棉花結成疙瘩,沒有多少暖和氣,被面被裡都很臟很硬。所以杜甫才有句詩「布衾多年冷似鐵」。還有更窮的人家連被都沒有,冬天就鑽草窩。以前看過古代的一個笑話,說一個窮人裝闊,吹噓他家的被有多麼多麼暖和,別人就指著他的頭說:你頭上怎麼還有幾根草呢?
再說住房。好多人會認為過去以泥草房為多,其實能住上泥草房的還是不錯的人家,好多窮人連泥草房也沒有,他們住的是用秸稈紮起來是草棚,很小。我聽老人們說,解放前我們村就有一戶人家住在這樣的草棚里,他家的女兒說了婆家,婆家給了六塊大洋的彩禮,夜裡就被響馬給搶去了。當時幾乎每個村都有響馬的卧底。
再說用。吃飯是每個家庭都得吃的,所以吃飯的用具應該是每個家庭都必備的吧,但是以前好多人家就沒有鍋,也有的沒有碗。沒有鍋,燒水做飯用什麼?用瓦罐。為什麼會沒有鍋?以前鋼鐵的產量太低了,一直到解放前,全國的鋼鐵產量才有幾十萬噸,就這點鋼鐵還要用來造槍炮刀劍,造輪船火車,鋪鐵路等等,所以鐵器就很缺乏,鍋也很貴重。鍋如果破了,得請補鍋匠補上,捨不得扔。碗也很貴重,碗破了也要請人補上。有的窮人乾脆就買不起碗。沒有碗,吃飯用什麼?用瓢。我們這裡有個村莊叫黃盆,就是因為這個村莊的老祖吃飯沒有碗,用盆吃,才得名。別說古代封建社會,咱們就說八十年代,那時候我爸上初中吧,我爸六七年的。那個時候他們帶的乾糧是炒麵,就是志願軍在朝鮮戰場上也吃的那個。一周就吃一頓好的,什麼是好的呢?一個白面饅頭,他吃半個,剩半個給我小叔帶回來當禮物。那些吹八十年代的,你要是農民出身的家庭的話,我對你就四個字,qnmd。現在的農村村村水泥路通到家門口,家家都用自來水,路上有路燈,危房拆了蓋新房還給幾萬塊錢。你跟我吹一個農民吃白面都奢侈的年代,我能給你好話?
八「公」二民是常態,七「公」三民就是仁政,這還只是官府收的。
還不包括地主收的。現在不是經常見到有人抱怨農民起義和打土豪分田地等運動中農民對地主如何酷烈如何不人道么?想想這深仇大恨是哪兒來的吧。
當代普通人。 把社會不公放大十倍。 把收入減少十倍。把物價減少十倍。 就是古代普通人的生活。
舉個例子,普通人家的衣服全都要母親手洗,沒有洗衣粉,沒有自來水。要辛苦多少?
現在農村收麥子,點一根煙,準備一張人民幣。可以選擇地頭收購,也可以選擇直接把麥子拉回家。 不說古代,機械化之前。 農村小學可是有兩個禮拜的農忙假。
詩聖《三吏》《三別》。
五成糧食稅,足以讓農民感恩戴德
如果算上西藏的農奴的話,那真是要多慘有多慘,比你最能想像的下限還要慘。
一般在歷史課本里,改朝換代或者外族入侵的戰亂之後,都會說「促進了民族融合」,但這種融合,有多少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哀魂遍野。
「興,百姓苦!亡,百姓苦!」,千古興亡中,多少人一生掙扎於生存線。在「牧民者」——帝王以及當權者既得利益者眼裡,是脂膏所在,在異族在屠夫眼裡,只不過是「兩腳羊」。
他們所留下的直觀痕迹有百年間的荒冢,被後世兒孫祭奠著,也有「子又有孫孫又有子」代代改造地球的成果以及合力抵禦殺戮的痕迹。(一百五十多年前因回亂所築)
翻族譜發現爺爺之前的先人基本沒有活過50歲的。
《尋烏調查》
(一)農村人口成分
大地主(收租五百石以上的) 百分之零點零四五
中地主(收租五百石以下二百石以上的) 百分之零點四
小地主(收租二百石以下的) 百分之三
破落戶 百分之一
新發戶 百分之二
富農(有餘錢剩米放債的) 百分之四
中農(夠食不欠債的) 百分之一十八點二五五
貧農(不夠食欠債的) 百分之七十
多少野生祖傳地主家庭後人在那70%裡面呢?
善良的大地主
全縣共有八個頭等大地主,如城區的劉土垣,篁鄉區的羅含章,南八區的謝傑、鄺文榮,雙橋區的梅洪馨,兼三區的潘明徵(綽號「屎缸伯公」),澄江區的林朝官、王菊圓,收租都在於石以上。其中最大的算「屎缸伯公」,他是兼三區的項山堡人,連田地、房屋、山林、牲畜及他在吉潭圩上開的藥店、雜貨店,共計價值三十萬元,田地收租一萬石左右。他是全縣豪紳的領袖。民國初年他的第三個兒子潘夢春(是個文理不通的腳色,沒有考過科舉,也沒有進過學堂)做過縣財政課長(國家財政)。民國六七年他的大兒子潘奕仁(是個秀才,粗通文理)做過三年縣財政局長(地方財政,管理考棚、賓興、牛捐、賭捐、護商捐等款)。
民國十三四年潘夢春又做全縣保衛團總公所長,統轄七區保衛團,全縣實權都在他手裡。他在總保衛團任內為了要錢用,同時北洋軍閥鄧如琢部隊到縣要軍餉,發了許多紙票,使用了幾個月,被一個中地主叫賴翱虛的在省城一狀告了他,才停止了。民國十五年國民黨勢力來,他就失勢,但他立即和原來帶資產階級色彩的、這時已經和地主妥協了的新尋派結合,當上了國民黨縣黨部委員。
謝傑,江西陸軍學校畢業,做過賴世璜的師長。現在上海組織什麼贛南鎢礦會,爭鎢礦自辦加入改組派,組織「江西自救會」,出版《自救日報》,反對蔣介石。對於「剿共」,呼號甚力。王菊圓,贛州第四中學畢業生,澄江方面很有勢力,和流氓很要好。他在澄江圩開三個店,做水貨、雜貨及鴉片煙販賣生意,店的後樓開個鴉片煙館,讓流氓們去吃不要錢,因此取得一班流氓對他的擁護。他嫖人家的老婆,別人若不識高低也去嫖時,流氓們就要給那個人以厲害的打擊,有受這種打擊弄得傾家蕩產的。
A.地租剝削
1.見面分割制
見面分割與量租,兩種同是尋烏縣的收租制度。見面分割是禾熟時地主與農民同往禾田,農民把穀子打下和地主對分,雙方各半,地主部分要農民送到他家裡。有些地方分割之先,由地主先取一擔,這一擔不在對分數內,這種多半是肥田。地主的理由是:此田我買來時多費了田價,你佃戶耕了省了糞草,若不先取一擔,你佔便宜太多。但這種辦法是很少的,百家之中不過一家。另有一種,是農民先取出些穀子,叫做「撮谷種」,數量是在全數租谷中撮出一撮箕。理由是:秧子打在別人田內,不在你這個地主的田內,打了秧子的那塊田,早子沒有收,別家地主要受損失,為了補償佃戶亦即補償別家地主的損失,所以要先撮出一撮箕。當地主自己或派人到場監視分割時,要吃有豬肉有魚(有些還有鴨子)的午餐。午餐過了,禾分割好了,農民挑了租谷伴同地主或其僱工送去地主家中時,還要加上兩個雞蛋,放在穀子上面一同挑了去,每天都是如此。農民和地主感情好的,送上七八個蛋的也有。
2.量租制
量租制是「早六番四」。平遠是對分。為什麼要「早六番四」呢?因為早子價較貴,收穫量也更多,交租六成才不便宜了佃農;番子價較賤,收穫也較少,故交四成。表面上看,早六番四兩檔扯平,還是五成,實則不然。地主常得五成六,農民只得四成四。因為早子收穫量雖多,每十擔中地主現已得去六擔,農民只剩了四擔了。番子則收穫量每十擔中往往要比早子少二擔,只有八擔,交去四擔租,自己只得四擔,合起早子的四擔共得八擔。地主卻共得十擔。成為四點四成與五點六成之比。
大暑(舊曆六月)割禾,立秋(舊曆七月)量租,地主通知農民把租送來。不見送來時,地主自己打個洋遮子,親自跑到農民家裡去催。再不送來,就派工去取。取又取不著,就調了他的田。有些惡地主呢,就告農民的狀,捉了農民去坐班房,不過這種惡地主不多就是。原來見面分割佔全縣百分之四十,量租佔百分之六十。近來見面分割的加多,量租的減少,各佔百分之五十左右。為什麼見面分割的加多起來呢?因為佃戶窮的日多,常常一割下禾就沒有穀子,地主怕農民收後不量,所以見面分割加多起來。同時農民為怕調田與吃官司,也寧願見面分割。
3.「禾頭根下毛飯吃」
「禾頭根下毛(沒有)飯吃」,說的是剛打下禾交過租就沒有飯吃了,這種情形尋烏簡直佔百分之四十。為什麼禾頭根下毛飯吃呢?譬如耕了二十擔谷田的,量去了十一擔多租,剩下八擔多。去年過年和今年青黃不接毛飯吃時借過地主穀子兩三擔,加上加五利,又要還去三擔多至四擔多。打禾了,要買好東西招扶地主。禾打過了,買上一點油鹽,舂上一點米子,立秋剛到,一切都完。這就叫做「禾頭根下毛飯吃」,又叫做「一年耕到又阿嗬」。南半縣土地鬥爭中,農民、小孩子普遍地唱了一隻歌,那歌唱道:(歌詞略)
高利剝削
1.錢利
錢利三分起碼,也是普通利,佔百分之七十,加四利佔百分之十,加五利佔百分之二十。通通要抵押,有田地的拿田地抵押,無田地的拿房屋、拿牛豬、拿木梓抵押,都要在「借字」上寫明。大地主、中地主、公堂、新發戶子(發財的小地主及富農)都有錢借。其中以借額論,中地主佔百分之五十,新發戶子佔百分之三十,大地主及公堂佔百分之二十。以起數論,新發戶子最多,佔百分之七十五,中地主佔百分之二十,大地主及公堂佔百分之五。以借債人論,加五利(年利五分,每百元利五十元)、加一利(月利一分,每百元年利百二十元)差不多通通是貧農借的。加三利(月利三厘,每百元年利三十六元)也有,但極少。以貧農借額作一百,加三利佔百分之二十,加五利佔百分之七十,加一利佔百分之十。貧農的借主多半是新發戶子,三元五元,十元八元,零零碎碎,利上起利。抵押品貧農無田可指,多半指房子,指牛豬。借主時時想吞併貧農的房屋牛豬,或他很小的一塊田,或一個園子,察到貧農要錢用,就借給他,還不起,就沒收抵押品。也有中等地主借這種吞蝕貧農的小份子債的,古柏的祖父古有堯就是一個例。他曾經用這種借貸法吞併貧農三個菜園子、兩個房子。今天借一元,明天借兩元,逐漸成一大注,便有資格吞併一個菜園子了。他常常處心積慮,用這種乘人之危、零碎借債的方法去謀人的財產。他於地方的事、公堂的事一切不管,因為這些事頗妨礙於他個人的發財。他算得個典型的重利盤剝者。
加三利,多半是富農向富農借的,借債的用途是做米販、做豬販或者往市上開家小商店。為什麼富農向富農借得到加三利,貧農只借得到加五、加一利呢?有兩個原因:一是「躉」。普通總是二百元、三百元一借,還了來,作得用,不像貧農之三元五元一借,零碎得很,還了來,也不能作個什麼用。二是靠得住。富農有田契作抵押,他的經營又是生利的、有希望的,不像貧農之財產很少,借錢多半是為消費或轉還別人債務,很不可靠。
中等地主的錢多半是借給那些小地主中之破落戶及正在走向破產路上的農民,他的目的也是在於吞併土地。
大地主及公堂的錢很少借給人家的,因為大地主的目的在享樂而不在增殖資本,做八十酒呀,起大房子呀,留了錢做這些用,送子弟讀書也要用錢(這不是他的重要目的)。一小部分商業化的大地主,拿了錢去做生意。因此,也就無錢借與別人。那些有多錢余剩的,沒有工商業可以大注地投資,零零碎碎借給小地主及農民,既借不得幾多,又不甚可靠,他就寧可挖窖埋藏,不貪這點利息。加以軍閥捐派頻繁,看見多錢出借之家,就這也要捐,那也要派,鬧得不得下地。陳炯明部下林虎、劉志陸[37],在篁鄉向大中地主、公堂、神會派了萬多元,派過兩三次,因此更發使他們把錢藏起來。
2.谷利
谷利比錢利重得多,乃富農及殷實中小地主剝削貧農的一種最毒辣的方法。十二月、三月兩個期間借的最多。貧農為了過年,故十二月要借谷;為了蒔田,故三月要借谷。不論十二月借,三月借,均六月早子收割時候要還他,利息均是加五,即借一石還一石半(三籮)。這種六個月乃至三個月算去百分之五十的利息的制度,乃是高利貸中很厲害的。
貧農六月收下早子,還去租谷和借谷,吃到八月就沒有穀子了,又要跟地主富農借谷。八月借谷一石,十月打番子時候還他,加二利,要還一石二斗。若貧農十月還不起,只得同債主說:「埃今年毛有還了,明年早子收了再還。」債主就說:「也可以的,本利加算起來才行。借給你的那一石本,算加五利是五斗,那利息二斗利上起利也要加五,就是一斗,你明年六月總共還我一石八斗。」(本一石,加利二斗,又加利五斗,又加利一斗,共一石八斗。)那末從今年六月到明年六月一個對年,共是加八利。假若他明年六月又還不起,那末從一石八斗再行加五起算。假如那個農民到了那年番子時又還不起,轉到次年六月,再轉到次年八月,如此轉下去,一年轉兩回,轉到十年就成了一個十分驚人的數目。
3.油利
油利是所有借貸關係中的最惡劣者。所謂「對加油」,尋烏南半縣有茶子山的地方都有的,北半縣沒有茶子山,所以沒有對加油。什麼叫做對加油呢?借一斤,還兩斤,借兩斤,還四斤,借四斤,還八斤,這樣叫做對加油。什麼期限呢?九月打油時候為標準,九月以前一年之內不論什麼時候借的,一概對加利。
油山[38]是地主或富農的,租給貧農耕種,地主富農收油租,二十斤油收十斤,六十斤油收三十斤,計收百分之五十。地主富農收了這些油租,大概百分之九十是挑赴市場發賣,百分之十是用對加利借給貧農。但他借時,往往說這油是他兒子或他媳婦的私家油。有些呢,也確是他兒子、媳婦的私家油,富農家裡的媳婦們和他還沒有當家的兒子們常常有私油。它的來歷是,當摘茶子的時候將過了,茶子樹下的零茶子遺落沒有拾的,他們就拾起,打出油來作為他們的私財,他們就有資格放高利貸。
「先生,借點錢給埃!」
「毛!」
「借點谷給埃!」
「毛!」
「毛有吃了,總要借點子!」
「油就有,埃奶子的。」
貧農目的不是借油,因為油利太貴了,但因為地主富農錢穀都不肯借,迫著只得借油,借了油去變賣成錢,再糴穀子吃飯。
也有借油吃的。貧農們打禾子,沒有油吃,提個壺子跑到地主富農家裡借一壺油,六月借油九月還,一壺還了兩壺去。貧農家裡沒有秤,有些貧農的老婆、媳婦也不識秤,借一壺還兩壺,她們是容易記得的。
4.賣奶子
上面第二節里所說十年拖欠的話是假設的,事實上債主很少准許農民一筆賬拖到十年之久。他總是壓迫農民很快還清,還清一次,再借二次,因為他怕農民欠久了靠不住。通常情形是准許農民還本欠息,息上加息,推算下去,也只三年五年打止,不準太欠久了。債主怎樣強迫農民還債呢?打禾了,債主挑了籮子走到農民的稻田裡去,對農民說:「你的穀子還了我來!」農民無法,望著債主挑了谷去。既交了租,又還了債,「禾頭根下毛飯吃」,就是指的這種情形。許多的農民在這種情況之下扯著袖子揩眼淚呢!
「嫁姑娘賣奶子,都要還埃。」這是尋烏的習慣話。債主們對那種「可惡的頑皮農民」逼債,逼到九曲三河氣憤不過的時候,往往是這樣說的。讀者們,這不是我過甚其詞,故意描寫尋烏剝削階級的罪惡的話,所有我的調查都很謹慎,都沒有過分的話。我就是歷來疑心別人的記載上面寫著「賣妻鬻子」的話未必確實的,所以我這回特別下細問了尋烏的農民,看到底有這種事情沒有?細問的結果,那天是三個人開調查會,他們三個村子裡都有這種事。劉亮凡是城區富福山人,富福山離城十八里,那村子裡共有三十七家人,分為劉、曹、陳、林、黃五姓,共有五家賣奶子(客籍叫兒子曰奶子)的,內三家都姓劉,是劉亮凡(城郊鄉蘇維埃主席)的親房,名字叫做劉昌育、劉昌倫、劉昌純,其他兩家,一家叫林芳廷,一家叫陳良有。劉昌育(劉亮凡的胞叔)是小木工人,餘四個都是佃農。劉昌育有四個奶子賣去三個,劉昌倫三個奶子賣去一個,劉昌純兩個奶子賣去一個,林芳廷三個奶子賣去兩個,陳良有一個奶子賣去一半。五家都是因為破產到完全沒有了,沒法子,把奶子變賣得些錢,一面還清債主的賬,一面自己吃飯。買主都是附近村莊里的本姓紳士和富農,紳士更多,富農次之。賣價每個百元(起碼)到兩百元(最多)。賣時兩家在名義上不說「賣」而說「過繼」,但社會上一般都說「賣奶子」。要寫張「過繼帖」,普通也叫作「身契」。過繼帖上面寫道:
「立過繼帖人某某,今因家貧無奈,告借無門,人口嗷嗷,無力養育,情願商請房族戚友將所生第幾男過繼於某宗兄為男,當得身價洋若干元。自過繼之後,任憑養父教讀婚配,倘有打罵等情,生父不得干涉。兩方甘願,並無勒迫,不敢生端異說。恐口無憑,立此過繼帖一紙為據。
這種賣身契只有賣主寫給買主,買主不寫文件給賣主。所謂媒人即是中人,多的有四五個,都要「水扣錢」,抽賣價的百分之五。房族戚友臨場有多到十幾個的,都要「畫押錢」,歸買主出。親房及強梁的(多半是紳士)畫押錢要多,有十多元到二十元的,普通房族戚友畫押錢每人一元以內。奶子的年齡有三四歲的,有七八歲的,有十三四歲的。買賣奶子,由媒人背了送到買主家。這時候奶子的父母總是痛哭流淚,甚至兩夫妻打起架來,妻罵夫沒有用,尋不到飯吃要賣奶子,旁人也多有替他們流淚的。劉昌育賣奶子,他的侄兒劉亮凡就是一個看不過意流了淚的。現在講到調查會的第二個農友李大順,看他供給的材料又是怎樣?他是雙橋區的黃沙村人,他那個村是個有人家四百戶左右的大村,內中賣奶子而被他親眼看見的有五家,每家賣出一個奶子。有一家是賣往廣東平遠縣的八尺地方,李大順在路上撞到這個背著小奶子的父親往平遠方向一路哭了去,這人撞到熟人臉上不好意思到十分。他為什麼要把奶子賣往廣東八尺呢?因為賣的價錢更高,一個奶子賣得二百多到三百元。不論賣到什麼地方,四五歲的幼年奶子賣的價錢更高,因為容易「養得疼」(帶得親)。年齡大了,像八九歲的、十多歲的,反倒賣不起價錢,因為不容易帶得親,並且容易跑掉。至於到調查會的第三個農友梅治平,他是雙橋區藍田村的農民,他村裡也有賣奶子的事。他的叔父梅宏波窮得不得了,三個奶子一個過番(往南洋)去了,一個在家,一個賣往平遠。附近暗徑村,貧農梅傳華七個奶子,賣出五個。那天調查會到的就是劉、李、梅三位,他們自己村子裡出賣兒子的事,就有上述那麼多起。三人中一個是北半縣人(劉),兩個是南半縣人,那末全縣的情形也不難推知了。據他們說,在他們所知道的地方,每百家人家有十家是賣過兒子的。劉亮凡說,他曾見過和聽過賣兒子的事,在他家鄉的附近共有上百的數目。
普通總是賣兒子,賣妻賣女的不經見。
聽見人家賣了兒子了,債主就急急地到他家裡去討賬。「賣了奶子還不還埃(我)嗎!」債主很惡聲地叫著。他為什麼要這樣子呢?因為這時候是他這筆債的生死關頭,賣了奶子猶不還他,錢一用掉,永久沒有還債的機會了,所以他就顧不得一切了。
舊的社會關係,就是吃人關係!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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