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本人是否有優於其家屬的選擇權?

目前的醫療規則下,對醫療過程中的知情同意書都需要家屬簽字,那麼如果患者本人與家屬意向不一致,醫院將首先考慮哪方的決定?


急診室故事有一期,病人腦貌似是腦出血,年紀略大,五六個子女在醫院外討論,只有一個兒子表示想救,其他的態度都很消極。結果就是把病人推回家等死了。

哪怕醫生反覆說明,手術能救回來的幾率很大。

哪怕那個兒子說,每人湊一萬五爸爸就能活下來了。

我看到那一幕簡直寒心啊。人躺到醫院裡,就無法決定自己該不該被救了。救還是放棄,竟然全憑站在病房外的那堆健康的親屬決定了。家屬不簽字、不付錢,醫生也無能為力啊。真應該有什麼更好的機制去改變這種現狀,病人自己又不是沒錢,反而往往最有錢的就是裡面躺著那個,外面的都等著分家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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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半年前我一個好友臨盆,一開始指望順產,熬了一天一夜。我好友熬不起了,要剖腹。然後她媽和她老公不同意。她老公甚至離開了醫院不接電話。我好友哭了很久很久,哀求她媽媽。她媽媽說等她老公回來做主。後來不行了,孩子胎心都快沒了。她媽媽終於還是不忍心,同意了剖腹。最後孩子很快就出來了。我好友事後告訴我,完全不明白自己疼了一天一夜的目的是什麼。

還是那句,人到生死關頭竟然決定不了自己該不該被救,蠻悲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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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丁:這答案的評論竟然歪到那位老人到底該不該被救上面去。所以大家對老人被救應該由家屬決定還是老人決定還是我們決定已經沒什麼異議了嗎。

大概還是由錢決定吧。兒女有錢,老人可以獲救;國家(醫保)有錢,老人可以獲救;老人有錢,老人可以獲救……噢不對,老人自己有錢,倒未必可以獲救,歸根到底還是要家屬同意。

換一個角度來說吧。有相信很多大醫院都遇到過一些長期躺著的老年病人,他們幾乎沒有意識,全憑藥水吊著命,情況只會一天比一天差,是絕對好不起來的了。迷信點說他們的靈魂早就不在了,僅剩下軀殼。他們有退休金、有醫保。那為什麼他們家屬不放棄他們呢?﹏?你們猜。


謝邀!

當然是患者意見!

醫生看的是病人,不看家屬。而且我們也無法辨認「家屬」真實性~

如果違背病人意願做事,其實病人可以有機會告醫院蓄意傷害的。

所以,家屬的說的意見,在病人清醒的情況下,毫無意義。

患者方的意見,永遠是按照這個順序:

  1. 病人本人:就是自己。
  2. 配偶(屬於無限責任公司合伙人):非常了解又利益高度一致
  3. 一級親屬(優選成年子女,因為他們是最常見的繼承人):比較了解,利益比較一致
  4. 朋友、同事
  5. 兩個醫生:Implied Consent 推測同意

在之前的人存在、清醒的情況下,提供了對醫療的想法意見,則永遠不可以用後面序列的人的說法替代,否則就是違法的。


偶然翻到自己當時拍下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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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那年,在肝外,有個whipple術後病人腹腔出血,因為之前已經做過兩次手術又沒什麼錢,所以家屬包括病人的父母和前妻都打算放棄治療,但這次出血位置很明確,只要做手術止血,肯定能夠活命。也跟他家裡人反覆講,家屬除了病人的女兒哭著說想救,其他人都堅決放棄搶救,然後還一起責備病人的女兒。

眼看血一直在出,教授打算送病人做手術,家屬就開始鬧了,在辦公室和病房大聲地叫,說不尊重家屬意願,他們沒錢,醫院要黑他們錢,然後就報警了,叫囂要找記者……病人意識清楚,師兄跑到床邊問病人想不想做手術,病人虛弱地說:想。然後科主任上報醫務科後,拍板:做!

手術很成功,病人術後前幾天還在icu,家屬包括病人的父母,前妻以及三大姑,八大姨跑來科室大吵大鬧,兩個老人直接坐在辦公室中間,又報了警,拿著手機開始錄音。警察來了也沒說什麼。

然後就是談判:最終的結果是,醫院免去了病人出血以後的所有費用,家屬才心滿意足地出院了。

我至今很懷念,喜歡以及敬佩我所實習的醫院和科室,充滿人文關懷,對學生也極為負責,言傳身教。冒著極大的風險(萬一手術失敗,病人術中或術後死亡),尊重病人本人而不是家屬求生的意願,挽救了病人的生命,然後承受著這次費用(我不是說這是對的,畢竟全科每個人都要攤錢,希望有可以保障貧窮人看病的機制)。

講了這麼多,我認為,只要是意識清楚的病人,肯定第一是尊重病人本人的意願;第二才是家裡人。如果有衝突,請遵守第一條。當然不一定每個醫院都像實習醫院那麼好,像主任那麼有魄力。

但我希望自己以後能傳承下去這種精神!


這個事前幾天才遇到過。。。

有個肝佔位的病人,還不算太遲,有手術機會,得知了自己的病情以後,病人本人非常積極的要求我們治療,所以主任給他排了第二天穿刺的時間。同意書也簽了,預處理也做好了。

原本這一切順順利利,可沒想到他女兒第二天來科里大吵大鬧,中心思想就三個:1 家裡沒有錢治病了,更何況腫瘤這種病。2 說我們醫生就是要坑他們的錢,罵我們謀財害命(這個詞在病人家屬嘴裡說出來真TMD的是百搭)。3 他是病人,治療要聽我們家屬的意見。 於是我們拿出同意書給她看,說你父親都簽好字了同意治療了。他女兒說,我爸生病了腦袋有問題你不要給他說這說那的(呵呵)。

於是我們主任難辦了,第二天查房去問病人,穿刺到底做不做,病人說,錢是我的,我要出錢做!別聽他們的。他女兒直接在床邊說:你這一把年紀了,治療很花錢的,不如別治了我們把錢分了吧。。。

後來還是做了,畢竟是病人自己出的錢。。。所以我們的想法是問出錢的人。。。病人自己出錢就聽病人的,如果是家屬出錢就聽家屬的,要不到時候產生醫療糾紛了,家屬一句「錢是我出的,當初你們硬要做」就堵的你說不出話了。。。


很多朋友回復,我說明一下。我們家人並不是因為錢而讓我選擇順產(生過孩子的人應該知道,剖腹產也才幾千塊錢,這個數目對我來說也就是一個月的工資,還不至於傷筋動骨),是固執的自信以及醫學知識匱乏卻不相信醫生才使他們選擇讓我一定要順產。他們覺得醫生這樣可以多賺錢,他們覺得順產對孩子好,他們覺得我挺一挺就能生下來,他們覺得剖腹產對母親身體恢復不好。大概就是這些他們覺得導致了這些,以下是原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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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也不一定。兩年前我在產科生孩子,產科主任很明確診斷我跨恥征陽性,不可能順產,前一天晚上我已經見紅破水了,十二小時後我連一指都沒開,主治醫師就和我溝通是否進行剖腹產,我同意請她幫忙和家屬說明。醫生於是和我家屬溝通,遭到了強烈反對,我老公覺得還可以試試,我親媽覺得醫生就是為了多掙手術費,當然她沒說出來,於是醫生和他們溝通了半小時遂放棄。當時產科非常忙碌,該醫生當天一個人做了6台手術,中間午飯時間還抽空來看我且再次和家屬溝通,再次拒絕。兩瓶催產素下去一點作用都沒有,最後下午5點醫生,醫生終於強硬溝通,她即將下班,如果出現任何突發情況都會是值班醫生來負責,最後,5點05剖腹產。我只想說,如果家屬本身顯得很刁蠻,患者即使清醒的話有時候也不那麼有用。


理論上患者優先,但一般來說患者治好了不會鬧,治不好也鬧不了,鬧的都是家屬。所以有授權委託的直系親屬簽字,患者口頭告知。但當家屬意見嚴重違反醫療原則,直接威脅患者生命,尤其是產婦,那麼醫生會在院領導批准的前提下,有限度的在沒有家屬同意的情況下治療。


理論上患者本人的選擇權利是優先的。

可為什麼是理論上?

因為有一個授權委託書。

患者如果在授權委託書上簽字,並且有意願將其委託給信賴的人時,這個受託人的決定也是具有法律效應的。

如果患者不簽,那麼做決定的只能是他。接受什麼治療以及拒絕治療都需要經過患者的同意。

但是大部分人都會簽。上了手術台或者哪怕打個針都是有風險的,倘若患者一旦失去決定能力,只能家屬出面。

這樣一來就有問題了。

因為在健康的家屬面前,生病的患者其實是弱者。

我看過很多不肖子女、別有用心的配偶、以及狐朋狗友,聯合起來坑病人的。比如患者病重,不想花錢的子女或者另尋新歡的配偶要求拒絕治療(都是合法的受託人),並且簽署相關協議了。當大夫的能怎麼辦?除非病人本人垂死病中驚坐起,怒簽協議不棄療。

醫生在病人無選擇能力時只能聽受託人的,否則枉顧受託人的意見強行治療,費用支出且不說,一切後果都是自行承擔的,不受法律保護。

所以病人的選擇權利優先是理論上的,僅在病人決策能力完好的情況下。

當然,即使意識清醒活動自如的病人,家屬也未必和他一條心。病人和家屬互罵的太多了,我還看到過互毆的......

醫生建議,慎重選擇受託人,你好我好大家好。


首先考慮患者意願。

如果患者無法正確表達意願的話可採取家屬意願。

如果家屬沒有趕到身邊的話可採取陪視意願。

我們醫生只能給出建議,不可能主導患者家屬陪視的意願。


患者本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下,當然是以其本人的意見為準。

可以適當勸導(選擇明顯不合理時),但不能強制對方接受治療(哪怕這是唯一正確的措施)。


理論上是的,不過實際上據我觀察,現實可能更殘酷一點,治療費由誰出就聽誰的情況更多見。


可是在現實中,大多數都是病人想活,病人家屬不想讓病人活

講個故事吧 至今讓我難以接受

一個61歲的老爺子 因慢支急發、失語1天入院,入院查體時發現左側肢體肌力差,結合患者有高血壓病史,行磁共振檢查發現腔隙性腦梗塞,向患者家屬交代病情 ,三個兒子(一個是商人一個是農民一個是教師)一個女兒(工人)均表示放棄治療,原因是:她們的姥爺也是腦梗塞後來癱瘓在床,沒有什麼用了,醫下去還有什麼意義?

反覆與家屬溝通病情,腦梗塞發現及時治療及時,根據老爺子現況不會癱瘓.

「不 這要花好多錢」反覆解釋病情、勸說、無效簽字出院.我們能強制老爺子住院嗎?不能!僵持下去,家屬的皮包就得敲在我們的腦袋上!

至今我都忘不了那個老爺子的眼神,無比心酸,無能為力、感概萬千

他們條件差嗎?經濟有困難嗎? 不! 至少我在和她們溝通中沒發現 ,況且老爺子有農合保險可以報賬70%,

工作中孝子也有很多 這樣子的人也有 一半一半


這個問題在我們科很尷尬啊。

晚期腫瘤的患者,希不希望你告訴他還剩幾個月可活?即便患者表示比較大方的接受任何病情,家屬希不希望你告訴患者?告訴患者以後如果表現出厭世抑鬱不想治療的情緒還要反過來怨你哦。

還有很多時候家屬不想再花錢,我們也只能幫著家屬一起圓這個謊。這時候要說實話了就免不了挨揍了……

所以,目前就我觀察,我們科得病人對自己的病情真正了解的,不超過一半。

不知道是不是中國特色。不知道國外是啥個樣子。

但就個人主張來說,死亡這件事,我一直希望看到所有人都能夠自己主宰。以何種方式離去,需要什麼樣的陪伴,有哪些事情要交代,有多少人需要見一面……甚至要不要搶救,要不要捐獻遺體。

死亡教育也是非常需要的,但我國開展的地方恐怕寥寥無幾。

目前很難去實現,一步步努力ing。


醫生是最希望自己的患者活下來的人,而家屬,卻不一定。


之前回答過一個學醫時覺得最恐怖的事是什麼的問題,現在覺得當時的答案比較適合這個題目,直接粘貼過來了。

學醫的時候覺得最恐怖的事是,就沒幾個病是能治好的。

從醫後覺得最恐怖的事情是,病人的生命居然有相當大一部分,甚至完全掌握在與病人的生死有直接相關利益的人身上,而且這種情況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此處特彆強調家屬可從病人的死亡身上獲益,如減輕負擔,獲得遺產,敲詐醫院等)。

以至於我早早就寫好了備忘錄並與一個朋友交代好了可能存在的情況(分等級交待的,說白了就是我自己的意願)→_→,如果有一天,我突然病危,意識不清,無法自己決定的時候,治療方案,她來定→_→。

但願真有那一天的時候,她能是我的合法代理人→_→。

不過八成不合法。

創建於 2016-07-03作者保留權利


有意識肯定是自己決定咯。但是說真的。大病對普通家庭真的是致命的。等同於考驗人性。結果可想而知、


我每次遇到癌症患者,都在想,如果把真相告訴他,他真的會被擊垮么?

還記得魏則西么?如果告訴他他的病無葯可治,他還會相信百度么?他在武警醫院治療後還打算出國深造的。如果他及時得到真相,在剩下的有限的時光中,是不是會做些自己更想做的事情呢?

每個人都有一死,如何正確的態度面對生命,直視生死,這才是成熟人類該有的本能。而不是被疾病嚇死。


不知道怎麼說。這幾天見到死亡有點難受。都是家屬放棄治療,科室一老爺子癌症,其實轉移也確實晚期,老爺子後來躺在床上等待死亡,早上給老爺子做了一個口腔護理,握了握他的手,突然他假牙掉了,幫他把假牙拿出來,整個人顯得格外恐怖,知道癌症可怕,我回頭看他兒子卻在玩手機,顯得格外興奮,後來血壓下降的很快,他的兒子直接就跟我們說放棄搶救,就打電話找殯儀館,找銀行公證人轉移財產。。老爺子慢慢死去,而他的兒子就等待他死亡,玩著手機。 我覺得只要人不是十惡不赦,臨死前家人還是需要守在身邊,握著他的手。


經常碰到腫瘤患者。記憶很深的是一位信教的阿姨,消化道出血過來的,病情穩定後行胃鏡是胃癌。患者家屬要求我們不能向患者透露病情。然後做新輔助化療爭取手術機會,每次陪著的都是兒媳婦,人都很好。化療的時候經常有消化道反應,每次查房這位阿姨都是說沒啥不舒服的,你們忙就行,不用管我。可以做手術了,兒媳婦不能做決定,做主的是兒女,但是從做化療開始沒見他們來過。兒媳婦轉達可以做手術,兒女要求我們給他們每個人打電話說明情況,後來以「患者不能接受手術,怕挨刀」的理由拒絕做手術。其實好多患者家屬都以為病情可以瞞住,但是患者沒有幾個腦子糊塗的,時間長了自己就猜出來了。後來阿姨問我說是不是得癌症了,兒媳婦說她猜出來了。阿姨說不能做手術么?我問她阿姨怕不怕做手術,她很平靜地說我不怕,只要有根治機會一定要治療。我說那好啊,阿姨,等你這次回去跟家裡人商量一下準備做手術的事。她說好。後來這位阿姨再也沒來過,給她打電話沒有打通,不知道怎麼樣了。

看,明明是跟自己生死相關的事,自己卻做不了決定。

還碰到過奇葩家屬,跟腫瘤患者說你沒病,回家就行了,還要求我們跟患者說,幫他們把患者勸回家。最後還是出院回家了,估計現在不在了吧。

最後一句話,有的人翻臉真的很快,讓人心寒!


在患者有自知力的前提下,以患者的知情同意權為先。


對別人不知道,對於我,沒有

我自己的事,我自己說了算。


這樣的選擇權的問題發生在惡性腫瘤患者的身上,顯得格外無力。

秉承著人道主義,正常情況下醫護都是告知患者一級家屬,由他們決定是否告知患者並選擇下一步治療方案。

其實我內心是掙扎的,我覺得除外自然死亡,癌症是最好的死亡方式,你有時間好好的對這個世界進行告別。

大部分患者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受手術、化療,甚至有些被拒絕治療。我覺得很可悲,但是又無能為力。


我知道到了最後希望我活下來的只能是我和我的醫生,我想找個律師,讓他幫我把治療的決定權交給我的醫生。


由病人和家屬協商一個結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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